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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 长子(Firstborn)圣经对一个家庭中头生儿子的称谓(创二十二21)。神施行神迹建立以色列国,拯救他们出埃及的奇妙经历(创十七5、15、16;出四22),使他们被称为神的长子。因着这个身分,以色列拥有的一些特权,是万国所没有的。外邦人必须善待以色列,才能蒙福(创十二3;出十九6;申四5-8)。先知以赛亚曾预言,有一天,以色列将要承受双份的产业(赛六十一7)。故此,长子所暗示的,除了优先权或超越的意义外,同时也包括一份产业。「贫寒人的长子」(赛十四30)一词,是指极贫穷的人,他们是在贫寒人中至穷苦的。另一个比喻说:「死亡的长子」(伯十八13),则暗示约伯的病是致死的。 因为神在埃及拯救了以色列人中所有头生的,祂期望以色列人把每一个长子都分别为圣,归祂所有(出十一4-7,十三12)。首生的男婴,是家中所有孩子的代表(创四十九3;出二十二29;民三13)。献祭所用头生的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与神(出十三2、15)。赎回长子的条例除了利未人以外,其他支派的长子都要用5舍客勒银子赎回来(民十八15、16)。这种买赎的行动暗示他们本在捆绑之下,也藉此提醒以色列人昔日从埃及的奴役中被救赎的经历(出十三2-8)。在洁净的牲畜中,头生的要归给神。从牲畜出生后第八天起计算,人们要在1年内把牠们牵到会幕(后期是圣殿)。这牲畜被献为祭,其血要洒在祭坛上。祭牲的肉归祭司所有(出十三13,二十二30;参民十八17)。至于不洁的动物,要在祭司所定的价值以外,再加上1/5,把其头生的赎出。若主人不把牲畜赎出,牠们就会被出售、交换或是由祭司毁灭(利二十七27)。幼驴要用羊羔代赎(出十三13),否则便要杀掉。以色列人不吃不洁动物的肉。头生和长子名分当父亲不在家或离世,长子便在家中担当祭司的角色;可见于以扫和流便的例子(创二十七19、32;代上五1、2)。但是这种做法在利未支派承担了祭司的职分后,便终止了(民三12、13)。每一代所有的长子都要被赎出。这些赎银便成了利未人每年的收入(民八17,十八16)。在家族的产业中拿取双份,是长子的权利。在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下,这一种权利便成为了长子的保障。受宠的妻子所出的儿子,不能取代长子的地位(申二十一17)。「长子」这个称号,曾用在基督身上(路二7;罗八29;西一15、18;来一6;启一5),是强调基督的权利或超越性,又或是祂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地位。基督作为长子,将承受万有(来一2),并作教会的元首(弗一20-23;西一18、24;来二10-12)。R.K.Harrison另参:「长子继承权」;「后嗣」;「产业」;「长子名分」。――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