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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知识(Knowledge)在人的感官范围内,对事物的观察和认识;或人的本性所习知的,包括获知后的反应。旧约的观念在圣经里,「知道」或「知识」一词,曾出现1,600余次。这个字组的含义,是能使人明白旧约和新约信息的。在旧约创世记中,介绍了「知识」的观念。「分别善恶的树」显然并不止于智力上的领悟,或者对道德价值的洞察。始祖违反了特殊禁令,导致他们对罪的本质有切身的认识。在希伯来的观念里,人的整体虽可分成心、灵和意念,但又彼此连结而密不可分。因此,「知道」不仅仅是眼睛和意念的行动,还牵涉全人。心有时被看作知识的器官(参诗四十九3;赛六10),暗指知识还包括意志和情感。在这含义下,旧约使用「知道」一词来描述夫妻同房。以赛亚书一章3节美妙地道出了闪族的知识观:「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的民却不留意。」以色列的失败,不在于礼仪行为,而在于拒绝顺服那位拣选他们的神。只有愚昧人才对这启示麻木不仁。因此,不肯顺服的人显然对主认识不足。「认识神」包括关系、相交、关心和经历。新约的观念新约继续申论对知识的基本概念,再加添一点变化。在约翰福音,有关神的知识是透过耶稣作为道,所向我们传达的。耶稣对神的目的和本性有完全的知识,因此向信徒揭示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约十四7)耶稣以祂与父的关系,作为门徒关系的榜样,指出这知识是以亲密和相互的个人关系为基础。约翰福音十七章3节的永生定义,给这概念加添了更多的内涵:「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这观念和希利尼神秘主义极不相同,在希利尼神秘主义里,认识者经由冥想和忘我而逐渐达成与神的合一。约翰福音与之相反,主张知识的结果是以基督的榜样为基础,使认识者的意志与神的旨意有同一方向。保罗也将神在基督身上的启示,作为知识的来源。神已经将「祂旨意的奥秘」启示给「在基督里」的人。属灵的人得到神的灵教导(林前二12-16),回应在耶稣基督身上彰显的真理。在知识观上,再度强调神与人的关系和相遇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保罗所关心的,在于神「知道」他(林前八3,十三12;加四9),比他了解或认识神还重要。知识是暂时的,惟有爱是永不止息的(林前十三8)。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显然并不单单依靠观察或思索,而是在基督里的经历所产生的结果。与生俱来的智能从不正确的层面运作,与这知识成强烈对比。保罗毫不迟疑地指出,神救赎计划的奥秘已经公诸于世,如今已不可不知。因此,知识就是借着基督,全人与神相交。另参:「启示」;「真理」。――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