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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真理(Truth)圣经没有在神学上或哲学上,有系统地说明真理的性质。然而,圣经十分强调有关真理的观念,因为神是真理的神(诗三十一5,一○八4,一四六6),祂诚实地说话和审判(诗五十七3,九十六13)。神是所有真理的神,因为祂是创造主,祂不可能说谎(来六18)。万物都因祂的旨意而存在(弗一11)。祂的旨意也是每一个命题或事实的终极真理。因着神的旨意,众星得以继续在轨道上运行(诗一四七4);保罗及一同航行的人则得以安全抵步(徒二十七2-4);虽然神也可以有别的安排。神的创造能力是否也伸延至逻辑和数学的真理,则一直是基督教神学争论的主题。有些学者(如笛卡儿,可能还有马丁路德)声称22等于4,只因那是神所命定的;基督教神学的主流,则坚持这种观点只是臆测及十分松散的。虽然有关真理的概论可从圣经的资料中推断出来,但圣经的焦点乃在于救恩论,即神借着基督救赎人类的福音中所启示的真理。那是基督和使徒所传讲的真理(约八44-46,十八37;罗九1;林后四2),这真理已在旧约中预示(彼前一10-12),并有圣灵作证(约十六13)。相对于旧约的教导,神在基督里的启示是真确的,这并非因为旧约的教训错误,而是因为旧约与新约比较时,旧约只是影儿和不完全的。因此,基督把真理带出来(约一17),圣灵则带领人进入全部的真理中(十六13)。基督教的福音本身并没有一个属灵的真理,它只是包含一些真理的条件,是有别于人们感兴趣与有疑问的地方,而且,不但包含历史事实,也包含抽象(约一14)和道德上(可一15;路十三3)的各种真理。限制圣经真理的范围,又或拿道德、属灵真理与科学、历史真理来对照,都是错误的。所有的真理都是神的真理,一个道德上的真理(如通奸是错的),也像本丢彼拉多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历史事实一样,具备相同的客观性。一个流行的观点,也是一种要加以抵制的观点认为,希伯来式的真理,尤其见于旧约中的真理,明显跟基督教神学中的希腊思想有很大分别。希伯来与希腊思想在形式上的不同,并不在乎真理的观念,乃在乎两种文化对于神、对于人类的需要,以及救恩形式等的观念有所抵触。在雅典,听众听见保罗说,他们一位诗人所说的话是对的(徒十七28),他们使用了对真理相同的概念,纵使他们可能并不完全明白保罗的含义。假若希伯来与希腊思想之间有任何冲突,那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希伯来和圣经的思想强调真理的源头(神和诚信的人),希腊思想则强调所赞成或表达的是甚么真理。然而,不应过分强调这方面的分别,因为新约也经常不加修饰地沿用那些指向真理的希腊词语。虽然神的真理有其权威来支持,叫人有所回应(罗九1),并且是完全可信的,不过,以可靠性来解释真理是错误的。神的话是真实的,因此也是可信的。基督从这些关乎圣经真理的基本概念引伸,说祂自己就是真理。圣经呼吁人们「按真理而行」(约十四6;约翰三书4)。基督就是真理,因为祂是神,祂的话带着神的权柄。祂的话就是真理和生命(约六63)。此外,基督的生命集中体现了真实性和完全的可靠性。人若顺从真理而活,他们便是真诚和可靠的。――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