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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

 

野兔(Hare

属  性:    兔形目(Lagomorpha)、兔科(Leporidae)的哺乳动物,栖息于森林、草原、冻原、沙漠、农田和山区,取食草本植物枝芽和树皮,适应力强。野兔的繁殖快速,每年可产4胎,每胎2-8仔。雌兔花在育幼的时间不多。野兔是许多动物的猎食对象,如草原狼等。野兔靠着敏锐的感觉察觉来敌,或静止不动,或快速跳开。野兔有强壮的后腿奔跳时速可达64公里,一跃可达3公尺。野兔粗略咽下的食物不能立刻被胃壁细胞吸收,必须吐到口腔,重新细嚼一次,因此兔虽非反刍动物却有反刍特性。

经  意:    圣经指出野兔的蹄未分开是不洁净的动物,表示牠不可食用,但希伯来人的邻居阿拉伯人却喜欢捕猎野兔当作食物。

字源追溯:    the hare, of uncert. der.

对等译字:    NIP PRODUCE

一致译字:    hare

钦定本译:    hare

和合本译:    兔子

经文出处:

11:6       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 赵荣台《圣经动物意义汇编》

 

野兔/兔子(Hare)细小、敏捷、长耳的哺乳类动物。属不洁的兽类(利十一6;申十四7)。另参:「动物(野兔)」。――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