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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许」 应许(Promise)应许是某人向另一个人所发的声言,答应某些事会成就或不会成就。接受应许的人,有权利预期那些指定的事件会依着应许成就。应许的种类圣经中散布着很多应许,有某人应许别人的(例:民二十二17;斯四7),也有某人应许神的(例:尼五12),但最重要的是神给予人的应许。神的应许是绝对可靠的,因为提出应许的并不是人,必不会说谎(民二十三19;多一2;来十23,十一11),祂也完全有能力去成就祂所应许的事(罗四21)。圣经指出神的应许保证接受的人可得到许多属灵和属地的益处,包括作神的儿女(林后六16至七1),罪得赦免(约壹一9),祷告蒙应允(路十一9),能胜过试探(林前十13),遇困难时有恩典(林后十二9),各样需要得着供应(腓四10),顺服便得奖赏(雅一12),以及有永生(路十八29、30;约三16;罗六22、23)。神的应许是肯定和确定的,但要得着其中的祝福,人通常要满足这些应许所附带的条件。神的应许并不一定保证是福分。事实上,有些应许是一个审判的宣言,指出那些「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必受审判(帖后一8、9)。除了神在不同时间、不同地方,给予不同的人一些个人的应许之外,还有许多应许,是神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渐渐揭示其救赎计划的。这些应许不会重复,也不是基于某些条件。在这些例子中,应许就几乎等于预言,这种应许,连同应许的应验,是纠结地交织在救赎的历史之中。词汇纵使应许与应验是圣经中重要的主题之一(主要是基于旧约中的叙述),但我们却赫然发现希伯来语文中,并没有一个相等于应许这观念的特别用词。在某些特别的经文中,希伯来文用了许多颇为普通的字眼,而不是一个专门性的用词,来传达应许的观念。这些字眼包括「说话」(出十二25;申六3,九28;书二十三15;撒下七28)、「陈述」(民十四40;王下八19;诗七十七8)、「发誓」(创二十六3;代上十六15-18;尼九15)。若神是这些用语的主词,向祂的子民给予某些保证,就可理解为神在讲述祂的应许,因此通常译作「应许」。 在新约里,「应许」这词的希腊文动词和名词,出现了超过40次。除了使徒行传二十三章21节外,这词一般是指神给人的应许。这情况跟圣经以外的希腊文献有显著的分别,因为圣经外的文献多用作人与人之间的应许,只有一个可知的例子是讲及一个神明的应许。旧约中的应许旧约中应许之主题的重点,可见于常称为原始福音(即福音首次的宣告)的应许中。这原始福音是亚当、夏娃犯罪后即向他们宣告的(创三15);同时亦见于后来给予亚伯拉罕(创十二、十五、十七)、大卫(撒下七)的应许,以及新约(耶三十一)之中。原始福音创世记三章15节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这句话是应许在将来,女人的后裔要打垮撒但。在最后一句话中,女人的后裔被个人化为「他」。虽然撒但会伤害女人后裔的身体,但「他」会伤你(即撒但)的头。这是一个给予亚当、夏娃,以及他们后裔的应许,这应许让他们期望仇敌撒但最后要被他所引诱之人的后裔所毁灭。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世记十二章1-3和第7节中,神吩咐亚伯拉罕离开本族和本国,往耶和华所指示他的地方去。神又应许他说:(1)他的后裔要成为大国;(2)他会蒙神祝福,他的名字要显为大;(3)列国要借着他得着赐福;(4)神要将迦南地赐给他的后裔。这些应许中尤为重要的是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多国要得着祝福。这应许在创世记重复了5次之多(十二3,十八18,二十二18,二十六4,二十八14);同时这应许跟先前创世记三章15节的应许有关连,也遥指基督和基督所赐的救恩。给大卫的应许神在撒母耳记下第七章应许大卫王说,他的国度会存至永远(第16节;诗八十九34-37)。就是因这大卫的约,致使蒙应许的家系由先前的亚当、塞特、闪、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犹大,收窄至大卫家的皇室继承人。大卫是那将要来的弥赛亚君王的先祖(诗八十九3、27-37)。大卫因而成为了救恩历史中的重要人物,圣经指耶稣基督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太一1)。新盟约的应许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1-37节应许说,将来耶和华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一新约。这新约里的内容重新强调,同时也延展前约基本的应许:「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三十一33下),「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三十一34下)。那么,耶利米书中的「新约」似乎要看为重申亚伯拉罕和大卫之约中基本的应许;在这新约之下,摩西之约的礼仪和典章都成为过去,因为这些礼仪所象征和预表的那一位,已在肉身显现了(来九11、12)。新约在基督第一次降临时正式开始了,相信基督的人便从圣灵得到那新约所带来的福分(来八6-13)。然而,这福分最后完全的实现,则要等基督再来的时候,那时基督的国度的显露和最后的形式才完全建立起来,在新天新地之中,生命才得着完全的祝福。神的子民活在这中间时期,有些来世的恩典在现今已实现,但新时代之完全到临,却又是未来的事。新约中的应许新约作者提及旧约应许时,并不会看这些应许为独立互不相干的言论,而是看它们为同一应许中之不同表现,这单一的应许最后会在基督身上得着应验(参路一54、55、69-73;徒十三23、32、33,二十六6、7;林后一20)。耶稣是神给予列祖和大卫之应许的应验,这些应许的单一焦点就是耶稣。保罗在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更详细地发展这观念,他对外邦的基督徒说:「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弗二12)但这些外邦人归向基督后,他们就与以色列人「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6)。事实上,保罗是说信靠基督的外邦人,已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因而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加三29)。在下面的经文里,他甚至说福音就等于给予亚伯拉罕之应许:「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上述经文与其他经文,把基督的降临与应许的应验紧紧连系在一起。神的众应许,在基督身上,和祂已成就或将要为其子民成就的事上都汇合了。应许中有一个层面是新约特别强调的,就是有关圣灵之来临。保罗说基督徒是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又说要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三14)。圣灵这礼物不单是旧约应许的应验(赛三十二15;结三十六27;珥二28),也不单是基督自己的应许之应验(路二十四49;约十四16、20;徒一4),祂本身就是一个关乎将来之事的应许。保罗说圣灵住在信徒之中,是信徒「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4;林后一22,五5)。圣灵是将来之荣耀的「初结果子」(罗八23)。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三章把圣灵的恩赐与基督的信心连系起来,作为蒙圣灵接纳的途径,因为基督就是赐下圣灵的那一位(徒二33),祂把圣灵赐给那些因信成为了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和应许继承者的人(加三29;徒二38、39)。 新约应许的最后一方面,就是关乎基督第二次降临和设立新天新地的保证(参约十四1-3;彼后三4、9、13)。J.RobertVannoy另参:「神的本体和属性」;「神的名称」;「立约/约」;「预言」;「先知,女先知」;「盼望」。――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