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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Blood)象征意义流动于人体或脊椎动物体内的液体。圣经用「血」一词除直指该物质之外,尚有很多象征性的用法。其一是喻指红色,如「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徒二20);「葡萄的血汁」喻指葡萄酒(申三十二14);新约以「血肉」指人的生命或人本身,如耶稣称祂所传的真道说:「……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参林前十五50;加一16;弗六12)犹大卖主之后,自供其罪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十七4)这「血」也指人自然的生命,与属灵或属天的生命相对。圣经也以「血」喻指杀人,如诗篇九篇12节说「流人血之罪」;创世记三十七章26节记犹大对众弟兄说,如杀了约瑟,「藏了他的血」,必不会有好结果。所谓「藏了他的血」,即掩盖杀人罪责;箴言二十八章17节说,「背负流人血之罪」即杀人之罪;彼拉多在下令钉耶稣于十字架之前,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太二十七2425),也属此义。所以,杀害人命常与血有关。古人深知血与生命的密切关系,上述种种象征用法,便由此而生。以下3节经文,更明示血和生命的关系。创世记九章4节说:「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利未记十七章11-12节说:「因血里有生命……你们都不可吃血……」;申命记十二章23节说:「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需知神是生命的创造者,流人之血、夺人之命者,便是犯了逆神悖道的滔天大罪。血是神圣的,这便是严禁茹血这条律法之由来(参徒十五20所载众使徒的话)。因血代表生命,而生命则来自神。由于血可代表生命,在祭祀上也就有了特殊的意义。每逢赎罪日,要以公牛和公羊的鲜血弹洒在施恩座上,以「遮盖」以色列民的诸般罪愆(利十六)。祭牲代替人把生命献出,祭牲被杀流血,把命倾倒,人的罪即受到审判和救赎。赎罪日的另一只羊羔,也象征担负人的罪孽(利十六20-22)。以色列人于首次逾越节以羊血涂门楣,意谓此家已有命牺牲,灭命的天使遂过其门而不入。这血也同是代表生命的意思。由于血代表着生命,血也成了献给神的最高祭品。摩西在以色列百姓与神立约的仪典上,先以一半牲血洒于祭坛,然后向百姓宣读约书,百姓同声称是,摩西复以牲血的另一半洒于百姓身上并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二十四8)这一半洒于祭坛,一半洒于百姓身上的血,便将百姓与神联结在约的关系之中了。血在以色列的各种祭牲中或代表生命,或代表死,或代表审判,或代表赎罪,要视不同场合而定。总之,人与神的关系是靠着血建立的。基督宝血在新约,除了有关疾病(例:太九20)和杀人(例:徒二十二20)以外,主要提到血的地方是指基督的宝血,这也是旧约主题的隐喻。符类福音书记载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宣告以自己的血来立「新约」(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路二十二20)。祂的话喻示了旧约的祭祀,祂是指着祂的死和这死的赎罪意义说的。第四卷福音书也阐述了同样的神学内容,惟所记主的讲话与讲话背景不同。耶稣对众犹太人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六535456)保罗也说信徒凭信心同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林前十16)。保罗书信同样以「基督的血」代表耶稣的死,这「血」字已跟「十字架」一样,成为基督的死和救赎的象征。例如,歌罗西书一章20节说:「……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以弗所书二章1316节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由此可知,「血」和「十字架」同代表耶稣的死,使犹太人、外邦人与神复和,并成为新人。当保罗说神设立基督以祂的血作挽回祭,他显然是想到赎罪日的赎罪祭(罗三25)。他的用语显然是以犹太传统中最重要的祭典为依据的(参利十六)。彼得写信给散居各地的基督徒,称他们是蒙基督的血所洒的人(彼前一2),他显然是引述旧约立约的血(出二十四)。他向收信者指出,他们已得这血的救赎(彼前一19)。彼得形容基督为「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必想到逾越节的羔羊,或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记耶和华的仆人,这两者在读者心目中,都清楚的有救赎意义。在希伯来书作者笔下,旧约的整个祭祀系统都在基督的血,即祂代赎的死上,得到终极的应验(来九7-28,十三1112)。由此可见,新约所称基督的血,也是指神以祂儿子的死成全了终极、全备的救赎(来十20);公正和称义都因此成全(罗三26),故此,耶稣的血也被称作「一次献上」成就救赎的途径(来九26)。RobertW.Lyon另参:「赎罪」;「祭祀」。――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