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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审判的种类】神的审判,既是神执行祂的行政所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神的审判必然是多种、多方的,根据圣经,至少有下列数种: (一)神在今世对世人立即的审判:一般而言,除了少数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之外,许多的情形,神宁愿人能趁着还未死之先,悔改认罪,而不立即施行审判惩罚。不过,圣经仍不乏在人活着时受到神审判的事例,如:神曾用洪水审判了挪亚时代的人们(参创六13);又曾用十灾刑罚了古埃及人(参出七至十一章)。 (二)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受神的审判:圣经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乃是为着代替我们受神的审判,因此祂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神在十字架上审判了祂,惩罚了祂,所以在主耶稣临死之前,遍地都黑暗了,主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太廿七45~46)?这证明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代替人受了神的审判;所有相信基督耶稣的人,也都在祂里面,一同承受了神的审判。 (三)神在今世借着教会对信徒的审判:圣经说:「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林前五12)?信徒在悔改相信主耶稣之后,若是犯罪习以为常,不知悔悟,为免教会受其腐化,就要对他们施予审判惩戒,逐出教会,直到他们悔改回头为止。 (四)神在今世对信徒个人管教的审判:有时信徒犯罪而不自审,神可能会借着使他们的身体软弱或患病等,来施予惩治,以免他们和世人一同定罪(参林前十一30~32)。又有时信徒的灵性不好,神可能为着他们的益处,而施予管教的审判,使他们能够改正过来(参来十二5~11)。 (五)当主再来时在基督台前的审判:圣经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信徒在信主后的所行所为,不一定会在他们生前还活着的时候受审,但到了基督再来的时候,信徒无论是死了或是活着的,都要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6~17),按各人的行为和工作受审判,良善的得奖赏,作恶的被惩罚(参提后四8;太廿四45~51)。 (六)当主再来时在基督荣耀宝座上的审判:当基督再来时,那些还活在地上的世人,要根据他们如何对待主的「小弟兄」而受审,或进入永生的范围(不是得着永生),或往永刑里去(参太廿五31~46)。 (七)最后在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根据圣经,在千年国度之后,新天新地降临之前,神将坐在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上,审判所有已死了的世人,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就是在地狱里,受永远的痛苦(启廿11~15;廿一8)。── 黄迦勒 (八)在末日借着信徒对堕落天使的审判:圣经也提到堕落的天使,就是魔鬼和牠的跟从者,将受到审判(参彼后二4;犹6)。在这个审判里,神不亲自审判,却叫我们信徒代表祂来施行审判(参林前六3)。── 黄迦勒 审判(Judgment)在圣经中,审判这个观念与神的公义有着密切的关系。神在一切的关系中,都按照公正和道德行事。神创造的人类,是具有道德的,所以,他们能够对神在他们生命中所提出的公义要求,作出积极的响应。神的审判包括神对人每个行动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是神和人之间创造者与受造者的关系中,一种自然的结果。故审判可简单界定为神对人类行为的回应。作为创造者的神,亦必须是审判者。既然神是公正的,祂对每个人所作的事,就必然予以惩罚或奖励作为响应。人能够在道德上对神负责,这种素质在别的生物中是找不到的,这亦是按着神的形象而造的重要元素。照着神的形象被造,意味着神与人能够沟通,以致所有人都能够明白神的道德要求,并且愿意作出响应。人最初被造时,在神所赐下众多积极性的命令之外,包括婚姻、管理大地和享受伊甸园,还有一项消极性的命令,就是禁止吃某棵树的果子。违抗这条禁令,便要面对死亡的惩罚(创二16、17)。创世记第三章记载了神的第一次审判,便是对亚当的审判。由于他没有按照神所规定的道德守则生活,他便要面对死亡的刑罚(三17-19)。在一个纯粹技术上的意义来说,审判包括神对那些讨祂喜悦的行为表示赞许;然而,在较普遍的情况下,审判是从消极方面理解,就是神对那些触犯祂命令的人,施行惩罚。自从人类堕落后,人类一切行为,都在神的消极审判之下(罗二12)。今生的审判基督徒的赎罪观,就是基督代替人的罪而受死,这建基于神要求人为自己的罪负责。神差派来赎罪的基督,甘愿将自己置于神的审判下,祂以人的身分接受神的惩罚(加三13)。故基督为罪受死,最能彰显神的审判。在基督被钉十字架时,作为审判者的神,临到基督的灵魂,对罪作出最完全的神性审判。借着圣灵在道中产生的信心,信徒与基督合而为一,于是避过神的审判,从刑罚中获得拯救(罗三22)。那些凭着信,分享基督的死所带来之益处的人,将站在那位神性的审判者面前,被判无罪;不单没有惩罚和报应,反而获享永生。耶稣论到那些相信祂的人,是已经通过审判,已经逃离死亡,并且已经进入永生(约五24)。纵然基督已经代为赎罪,但每一个人──无论是信徒或非信徒,在现今的生命中,仍需为自己的罪承受某些后果。对于人类的每个行动,神都有相对的响应(罗二6)。保罗谈及良心,即使不认识真神的人,也会受到良心一连串的审判(罗二15)。 政府维持法纪,亦更公式地彰显着神性的审判。民事的司法纵使常是腐败的,仍是神所运用的一种途径,对于在今生有违律法的事,进行暂时性的审判(罗十三1、2)。但神要审判的罪,并非只限于有害社会的公众罪行。除了良心对甚至最私隐的罪进行指控外,人类每个行动都带有潜在的奖励或惩罚。在神所设立,尤其是在十诫和圣经其他部分详加解说的道德规范中生活,会带来今生某些实质的益处。在漠视道德律的情况下生活,会随着违法的事,带来相应的刑罚和困苦(加六7、8)。举例说,不肯工作便导致贫穷,放纵的生活会影响健康。某些活动带来本身的刑罚。可是,基督徒不可下结论,说某人生命中出现的灾祸,必然是神对某项罪所施行的审判。神可以使用某位基督徒生命中的灾难,来引导他达至永生的目标(彼前四12、13)。由于人犯罪,整个创造都需受到审判(创三17)。所有人的生命都一同败坏,这正彰显着对源于亚当的罪,所施行的神性审判。即使普世败坏,神仍保持对它的主权,并且能够为着至终的目的,引导和控制它(罗八20)。故祂能使用灾难,来使基督徒的生命得益(罗八28);然而,祂亦可以使用灾难,对那些仍蓄意犯罪,和那些拒绝让祂儿子耶稣基督救赎他们的罪的人,发出震怒。最好以耶稣基督在末日的显现,来理解审判的最后和最终意义。那时候,信徒将有永生的印记,非信徒则被定罪。这个最后的审判,在某种情况下,会在某些人的今生中进行。导致在今生承受这可怖和不能逆转的审判,是因为人固执地抗拒神的救恩。这是违抗圣灵所引致的罪(太十二32)。那些可能已被定罪的人,就是那些曾经听过神给他们的特别信息,已经信服其真道,然而却坚拒这救恩的人。法老王曾经承认摩西是神的先知,却排斥他和他的信息,正是在今世接受从神而来最后和最终审判的一个上佳例子(出十20)。那些见过耶稣的神迹,却拒绝接受祂是弥赛亚的犹太人,亦可视为在今世便得到神最后审判的人(太十二22-32)。 透过战争和国家的兴亡,神对祂全体百姓进行集体审判。旧约记载了国家和君王的兴亡。拒绝承认和敬拜真神,以及不遵从祂的律法,最终必带来国家的灭亡。在旧约中,尼尼微城和以色列的毁灭,以及新约中耶路撒冷的被毁,都表明神的愤怒临到那些抗拒救恩信息的所有百姓。公众对道德律的漠视,必然导致国家分裂,进而带来受邻国入侵的痛苦。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就是在不道德的事情上纵欲的直接后果(犹7)。在这些国家灾难中丧命的基督徒,不应视为神对个人生命的审判。最后审判圣经除了提到死亡时的审判外,还有在末日的另一次审判。每个人在死时都要接受神对其生命的判决(路十六22、23)。基督徒对这一刻不会感到惧怕,因为他已经在基督耶稣里获判无罪,他死时,便与救主同在乐园里(路二十三43)。未信者当然惧怕死亡。由于他在今生拒绝神,神在他死后亦永远拒绝他。除了在死时的个人审判外,所有国家将会在耶稣面前接受审判(太二十五31、32)。而所有在这审判者面前的人命运都已注定了。按照圣经的教导,这末日的审判根据行为的表现(二十五31-46),我们不应视这点为否定福音信仰原则(惟独因信得救),或视为互相矛盾。人单凭信心,却非行为,而与耶稣基督进入得救的关系。各人的信心,只有自己和神知道,其他人是一无所知的。行为便成为信心的证据。在末日,耶稣要在基督徒当中,指出那证明他们信心的行为。神在人的今生进行审判,可以是有益处的,因为透过这些审判,祂呼唤人悔改。末日的审判将会是最后的;没有人再可以悔改,或改变他对神的想法。在那天,所有人都会承认神在基督耶稣里宣称的真理;可是,惟有那些在今生相信祂,又实行祂旨意的人,才获邀进入永生(太二十五34)。正如神对今生的审判是那么重要,在神末日的审判中,这重要性将更为明显。任何以为神正在我们的生活中进行最后审判,故永不会有末日审判的信念,基督徒都必须坚决摈弃。实际的含义基督徒过着积极而有信心的生活,知道耶稣已经为他们接受神的审判,所以他们已免去任何进一步的惩罚。与此同时,他们明白神审判一切的罪,包括基督徒的罪,若离开了基督,他们便会遭受从神而来最严厉的刑罚。他们视今世的不幸和灾祸,是神对罪恶持续的不满。当祸患临到,基督徒便当把握这些机会,去探索自己的灵魂和悔改。虽然他们不准确知道末日临到的日期,但他们每天都预备自己,迎接最终的审判。总结审判的观念涵盖了人类整个历史──自人的堕落至末日。作为一位公义的神,祂视好与坏之间有着天渊之别,在毫无选择之下,祂只有对所有人每天的生活,尤其在人生的终结时,进行审判。神按祂的恩典,已经差派祂的儿子来承受我们应得的惩罚;按祂的怜悯,祂延迟了末日的审判,以致我们能凭着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悔改(彼后三9)。创造、公义、律法、救恩和赎罪这些观念,在神末日的审判中,将达至最高峰。DavidP.Scaer另参:「审判台」;「主再来」;「称义」;「地狱」;「最后审判」;「神的愤怒」。――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