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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台」 审判台(JudgmentSeat)终有一天,人要站在这台前,向神交账,报告他的一生。旧约新约中有关神的审判的观念,皆源自旧约。在旧约中,神被视为全世界,尤其是祂的子民的审判者。 当亚伯拉罕为所多玛求情,他提到神是审判全地的主(创十八25)。摩西担任以色列人的审判官,正建基于人们相信神透过摩西进行审判。类似的关系,出现于神与士师之间,他们在征服应许之地后,带领以色列人。在耶弗他给亚扪王的信息中,明言这种对神的理解:「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士十一27)当神呼唤撒母耳,让他知道,祂将审判以利的家。神是祂百姓的审判者这观念,在诗篇和箴言中很常见。在诗篇九篇4节,大卫论及神说:「因你已经为我伸冤,为我辨屈;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他继续补充说:「惟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他已经为审判设摆他的宝座。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九7、8)以赛亚描述末日时,说神「必在列国中施行审判,为许多国民断定是非」(赛二4)。约珥论到神是列国的审判者:「万民都当兴起,上到约沙法谷;因为我必坐在那里,审判四围的列国。」(珥三12)新约类似的经文,构成了新约理解神或基督的审判台的部分背景。审判台的意象,源于罗马政府的判决,是在一个平台或法官席上发出的,法官就在那里聆听和审议案件。所以,新约大部分经文,在提到耶稣或使徒保罗被带到一位统治者面前时,都有审判台的出现。例如,当彼拉多审讯耶稣,他就是坐在审判台上(太二十七19;参约十九13;徒十八12、16、17,二十五6、10、17)。在新约中,有两段经文直接提及神或基督的审判台,那就是罗马书十四章10节和哥林多后书五章10节。在罗马书十四章10节中,保罗讲述教会内迫切的合一问题,合一的基础,乃在于以爱心接纳那些对基督徒生活中的信心果效持不同见解的人。保罗呼吁基督徒──无论是犹太人抑或外邦人,尽管大家对于食用某些食物或遵守某些节期,持不同的看法,但仍要彼此接纳。他提醒他们,所有人最终必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交代自己的生活方式。此外,既然神是审判者,基督徒便不应互相论断了。在哥林多后书五章,保罗再次告诉哥林多的基督徒,为何要努力讨主喜悦:所有人必须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为本身的行为接受惩罚或奖赏。故此,基督或神的审判台,表达了基督徒最终的责任。这带给基督徒一个特别的意义,便是在神面前,以管家职事来生活。在整部圣经中,有一个普遍的观念,明确地向基督徒表达,那就是神是审判者,至终每人必须在最后的审判里,站在神的面前。HobertK.Farrell另参:「审判」;「主再来」;「最后审判」;「公堂/审判台/比玛」。――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