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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启示Revelation意思是「揭开」。这词是形容,神将真理向人类揭示,这些真理是以前的人无法知道的。―― 殷保罗《神学词汇浅释》

 

启示(Revelation)源于拉丁文revelatio一字,意指启示或揭露的行动,让人知道一些事情的行动,或指揭示的事物。在神学里,这词是指神的自我揭示,或表明祂自己或一些关乎祂自己和这世界的东西;同时也可指包含这些启示的口述或笔录的话。新约中相等的词语是希腊文apokalupsis,意指揭露或显明某些人或某些事;同时也可指启示的话本身。另一个希腊文phanerosis实际上是apokalupsis的同义词,不过phanerosis一般包含清晰可分辨的意思。

理性主义的哲学家(笛卡儿、康德、斐希特、谢林、黑格尔)认为无论何种形式的启示,其唯一根源是人类的理性,这种哲学只承认自然的宗教,否定所有超自然的属天启示之存在。一个理性主义者有时也可能会承认超自然之宗教的可能性,但却坚持神的干预在宗教里是不重要的。另一方面,基督教神学坚信知识的准则是神的话,即圣经,尽管高等批判学严厉地批评任何宣称圣经为神学真理提供稳固、可靠和独立基础的说法。现代的批判神学已表明支持所谓「科学神学」,认为自然科学可提供确实判断,以及所有超自然事件之不可能性。于是圣经──神所默示的话──已失却其权威的标准地位。圣经中包含的并不是实际发生了的事件,或神实际所说或所行的,而只是早期教会对第一世纪跟随基督者所假设发生或希望发生之事的认信。因此,圣经并非因其源于神而独特;它只是早期宗教寻索的独特产物而已。另一方面,基督教神学基于圣经经文内容和神确定性的大能作为,坚称神的启示是作神学工作的首先、最后和唯一的数据源;若没有这样坚固的基础,所有神学讨论都是无目的和徒然的。单是初期教会的认可,不可能构成基督教信仰的基础或来源。人认识神是由于神的主动和神的工作。神是启示的创始者和作者,人只是接受者。神把一些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知晓的事显露出来,把隐藏的事揭示出来(申二十九29;加一12;弗三3)。普通启示神以两种方法向人揭示。首先是所谓普通启示。神在大自然和历史,并在按祂形象而造的人之中启示祂自己。神在大自然中启示,以致人可直觉地认知神的存在,长久以来已为人承认,并且是旧约(诗十11,十四1,十九1)和新约(徒十四17,十七22-29;罗一19-21)所支持的真理。世上有一位神;祂是满有大能的创造主:祂是公正的最高审判官;作为「完全超然者」,祂管理一切受造物──这些事情是所有人都知道和承认的。那么关乎神的事实──神所是──是无可否认的。人若否认这事实,如无神论者的态度,那就是刻意抗拒人本性所赋予的内在确信。当保罗宣称所有人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那唯一真神时,他预期会得到雅典人的赞同(徒十七28)。这种对神自然的认知(基于这原因,经院哲学家如阿奎那称之为自然神学,以区别于神直接启示的神学),可从各种受造物和自然界中受造的规律中看见,因此保罗说雅典人是「很敬畏鬼神」的(徒十七22)。保罗并没有说神就是大自然,而是承认这种对神的自然认知在人的本性和自然界中是深藏隐伏的。然而,对神的自然认识是有限而不足的。面对着有神存在的事实,人便会引发宗教活动,并求问一些关乎他/她自己存在的起源、理由和终局等问题。但可悲的是,正如保罗说(罗一18至二16),自从人类堕落后,人便把对神的认识歪曲,没有敬拜神,却敬拜偶像、被造物,或人自己制造出来的东西。罪人因而更远离神,对于存在的根本问题,以愚蠢的答案来满足自己。由于人倾向于歪曲这自然的知识,瑞士的神学家巴尔特及其他学者,便认为这种知识完全不能称为启示。根据巴尔特的看法,启示应在一个人心里引发一种与神相会的效果。但这解释受到广泛的批评和驳斥。卜仁纳在这一点上尖锐地反对巴尔特。他坚持说,若我们否定普通启示,人在神面前便无须负上任何责任。马丁路德承认对神之自然知识的有效性。对路德来说,人不可从受造物中寻见神,或只是从创造中抽象地推断神;自然界中的奇迹却是神的「面纱」,祂也藉此启示祂自己。自然界不单是构成一些关乎神之概念的起点,而是描画在舞台上的神,祂在那里正担当一个主要的角色。路德坚持说,这些自然证据之歪曲并不否定神之启示的有效性。虽然普通启示或自然启示是零碎的、不完整的,并且常被扭曲,却是神在被造之世界中,其威荣和能力之真实彰显(罗一18-32)。特殊启示从自然界的启示中认识神,完全无法知道祂和祂满有恩典的计划。神满有恩慈和仁爱的心定意要拯救所有的人,神计划要借着特殊启示,用不同方法与人类分享这大计。若神没有在圣经中启示祂的心意和计划,人便完全不会认识神在基督身上所定下的弥赛亚计划。在人类堕落之前,创造主与人的相交是直接而不受干扰的。在最早期的列祖如亚当、挪亚的时代,神的启示是透过超自然的方法清晰地直接说出来的(创三14-19,六13-21,七1-4,十二1-3)。在其他时候,祂用不同的方法向人启示,如借着耶和华的使者在亚伯兰的帐幕中显现(十八1-15),在烧着的荆棘丛中(出三1-22)、在盘石的裂缝中(三十四67),及在西乃山上的云与火中向摩西和以色列人显现(十九)。神在圣山上透过祂特别拣选的仆人摩西说话和表明祂的心意。神在祂拣选的先知身上,有时会藉异梦和异象──醒着或睡着(如撒母耳少年时的经历,撒上三1-14)。透过内在的催促,神感动祂的先知及后来的使徒,把祂的思想和言语向人讲出或写下。神为祂子民所行的大能作为,如出埃及、过红海、40年在旷野奇妙地养活以色列民等,都借着祂的先知小心而正确地加以解释。众先知和使徒因着神在他们内心直接照亮他们的心思意念,便在神向他们说话后,把祂的话转告于人(耶一4-19;林前二13;帖前二13;彼后一16-21)。神启示的高峰是祂的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约一14-18;加四45;来一、二)。耶稣的启示是关乎父及父为所有人定下满有恩典的旨意,祂的启示是直接、准确和最卓越的(约十四)。神不单照亮祂的先知和使徒的心思意念以说出祂的话,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祂也感动他们用文字记下一些思想、言语和应许,因为祂希望这些启示能常常向人显明和得以保存。这些神圣的作品集成了一份甚为协调和一致的整体启示,神藉此向人类显明祂的心意和计划。在这些作品中,先知和使徒不单被感动去记述某些历史事件,也记下神特别要表达的启示。神要显明祂自己和祂的旨意,启示和灵感是相辅相成的,而在某些地方,两者同时见于神表达祂恩慈的话的行动中。两者的分别可能是,启示关乎神的光照(神藉不同方法赐予),先知和使徒从而认识神和神的事;灵感则是神所使用的一种属天媒介,藉以记录祂的话。这样,灵感的焦点首要的是写下来的经文;启示的焦点则是神透露关乎自己和祂的计划的资料。因着神的灵感,圣经可正确地为人所知,并被尊为神的启示,这启示宣告了律法(神的旨意)和福音(神在基督里拯救的应许)这两个重大的教义(约二十21)。近代神学今天新正统派怀疑圣经并非神给予人的启示。而另一方面,新正统派又拒绝自由神学强调神之内蕴性的观念,以为可靠着人类思想的洞见和理解而认识神。根据自由神学的看法,特殊启示是不必要的,因为人可透过内在的光照而理解神。对于曾一度是自由派的巴尔特来说,那是对人类基本本性错误的乐观主义。他说,人是一个罪人,亟需神的帮助来消除他这有罪的受造物与超越的创造主之间的鸿沟。神在基督里便完成了这工作。巴尔特认为,严格来说,耶稣是唯一有效的启示。巴尔特在这方面的观点十分狭窄,以致他对其他在拯救人类工作中的大能作为,如圣灵感孕,甚至基督的复活,都解释为启示的象征或记号,而本身却不是启示。同样,圣经也是如此!圣经只是一份关乎启示的笔录文件或见证,因此,并不能等同于启示。巴尔特认为圣经只是一份记录,我们在其中可看见人类努力地根据人类各种处境,以人类的文字和思想来详述神的大能作为,藉以把这些作为复述和转载。称圣经为启示是不确的尊崇。卜仁纳同意这说法,他说启示不可能是一本书或一套教义,只可以是神自己。因此,启示是一些确实在人类中继续进行的东西,是在寻问的人心灵里的一种光照,启示是「神的话」──特指基督──直接进入人的心里(巴尔特的看法);是「个人与神的相遇」(卜仁纳的看法);是一种「我祢的关系」〔戈迦吞(1887-1967)的看法〕;是带来自我实现和实存的「福音宣讲」〔布特曼(1884-1976)的看法〕;是「道之事件」,或耶稣的信心,而不是在耶稣里的信心(伊伯灵和富克司的看法)。在上述各观点中,学者均拒绝承认圣经或其真理或其教义为启示,而相应地提升信徒个人与神的接触为唯一真正的启示,或神所促使的启示性事件。这又暗示若没有人接受启示,或人没有与神相遇,便不会有启示。显然地,这理论与神满有恩典的启示──受感的先知的记载和使徒的话,有一个怪异的分歧。神是主动启示自己让人认识,认识祂对罪和不义的审判,以及祂在基督里的怜悯和恩慈。无论人接受与否,这话──圣经──仍是祂神圣的启示。但神慈爱的心意是,当祂借着这「话」启示自己的时候,所有人都来听祂,信靠接受祂,最后在救主里因信得救。现代神学家提出这样狭窄固执的观念,认为启示只在于个人与神的相遇,他们这样降低启示的真理和圣经本身,原因是他们首先假定圣经并不是真正受神默示的话。圣经本身说明它是人类作者在神的默示下写出来的产物。然而,近代神学家只承认那全然是人类记录关乎神之大能作为的作品。自由派神学家一方面谈及神的大能作为,另一方面又否定神把祂的话──圣经──委托给人的大能作为,实在是极不一致的思想。除了圣经中的基督外,再没有别的基督;除了主耶稣基督所赐予和证实的圣经外,也没有别的圣经。整本圣经都见证着基督(约十35,五39;徒十43,十八28;林前十五3)。EugeneF.A.Klug另参:「圣经的默示」;「圣经的权威」。――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