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辞典目录

 

「美丽

 

美丽(Beauty)事物之各项质量协调一致,令人赏心悦目。从出土器物可以发现,古希伯来人似有重实用而轻文饰的倾向。例如:希伯来的陶器比迦南的陶器较为笨重。不过仅根据器物的制作,不能断言希伯来人缺乏审美观。旧约称神的创造为美(创二9;伯二十六13;诗十九1-6;歌六10),称迦南地为「美地」(耶三19),称耶路撒冷为「华美」或「全美」之城(赛五十二1;哀二15),称圣殿之一门为「美门」(徒三210)。利巴嫩山脉自然景观之壮美,向为希伯来人赞叹不已(诗一○四16;赛六十13)。北国以色列王巴沙定都得撒(王上十五33);「得撒」即「美妍」之意,因其景色秀美怡人。虽然希伯来人并不像希腊人那样高度赞美人类的形体美,但从旧约来看,他们也自有心目中理想的仪容。雅歌的几首抒情诗,把新郎眼中的新娘的美艳描写得淋漓尽致(歌四1-15,六4)。这样对新娘貌美的称颂,大概是以色列人婚礼的传统特色。旧约中也提及几位容貌绝美的妇人(创二十九17;撒下十一2;斯二7)。然而,以圣经的标准来看,仪表美是远在心灵美之下的,勤奋、能干、虔敬更为重要(箴三十一10-31)。圣经中也提到有名的美男子,如大卫(撒上十六12)和押沙龙(撒下十四25)。此外,旧约时代也早已有了化妆品、珠宝及其他种种饰物,作为妇女美容装扮的必需品。先知以赛亚曾列举当时的装饰用品(赛三18-24),以西结也曾提及当日流行的美容(结十六10-13)。再如以色列人的崇拜典礼也极强调美的一面,如大祭司的圣服都有精心的设计,「为荣耀,为华美」(出二十八240)。旧约也提到神的美,如称神恩为「神的荣美」(诗九十17)。先知以赛亚记录神应许给祂的百姓以「美」(华冠),代替「灰尘」(赛六十一3)。诗篇的作者表示渴望一生一世住在神的圣殿中,「瞻仰他的荣美」(诗二十七4)。以赛亚描写神之于祂那些虔诚的遗民,就如同「荣冠华冕」(赛二十八5),又称弥赛亚为「荣美之王」(赛三十三17)。由以上种种可见,旧约「美」的观念较之仪容形体之美,具有更深刻的含义,旧约的美是用以表征神本体荣耀的神学概念。新约敦促信徒在生活上「尊荣」救主的道,使未信的众人受主的道吸引(多二10)。那些传基督福音的人,也被称为有「佳美的脚踪」(罗十15)。保罗和彼得俱谆告信主的妇女,万勿满足于仪容服饰之美(提前二910);美好的品性才是真正敬虔的装饰(彼前三3-5)。圣经并将信徒的天家,比作华美如新娘的「新耶路撒冷」(启二十一2),又比作光彩夺目的精美宝石(启四3)。――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