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辞典目录

 

「绵羊

 

绵羊(Sheep

属  性:    绵羊是偶蹄目(Arctiodactyla)、牛科(Bovidae)、绵羊属(Ovis)的哺乳动物,原产于北半球海拔较高处。张开的绵羊蹄有止滑功能,因此野绵羊能轻捷行动、跳跃于崎岖之地。绵羊体躯较山羊粗壮,其角向外,然后向下、再向上生长。家绵羊可能源自于野绵羊中身材最小的欧洲盘羊(mouflon)。羊角不会每年一换,而是越长越长。角在春夏长得最快,秋季则停止生长,因此形成像树木年轮那样的环来,数算羊角上的圈数就可获知其年龄。为提防狼、熊、狮子攻击。羊常将草囫囵吞下,然后在闲暇时进行反刍。

经  意:    早在创世记四章2节就提到亚伯是牧羊的,显示当时绵羊已经驯化。这种家畜在圣经中也称母羊、羊羔、公羊等。其肉可食,奶可饮,皮与毛可制衣、造帐篷、做铺盖;连羊骨也有各种用途。此外,羊还是交易媒介和祀神的祭品。驯化的绵羊(Ovis aries platura)一直到今天都是中东普遍的动物,颇适应干燥的草原。牠们的肥尾巴就和骆驼的驼峰一样,有储藏能量的功用,在春末重量几达10公斤,可以帮牠们渡过缺草的夏日。羊是圣经中最常提的动物,大约有\cs16750次之多。

字源追溯:    起誓,加强,the stout part

对等译字:    SUBJECT

一致译字:    fat tail

钦定本译:    rump

和合本译:    肥尾巴

经文出处:

3:9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并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14:5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23:1-5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

10:29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相关经文:    10:1-18

── 赵荣台《圣经动物意义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