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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舍」 邻舍(Neighbour)在旧约和后期犹太教,这概念显然只限于指以色列人,或是立约的成员,但耶稣把这概念延伸至我们在生活上接触的每一个人。旧约时代虽然从没有清楚的界分,但「邻舍」在旧约的含义主要是指立约群体中的成员,即另一个以色列人(参利六1-7,十九;申十五2、3)。新约常引述的一节经文,是利未记十九章18节,记述神命令以色列人要「爱人(邻舍)如己」。后来,又清楚说明对路经以色列的外来人(或寄居者),也要有同样的爱心(利十九34)。若「邻舍」(第18节)蕴含更广泛的意思,如「人类」或「其他人」,则无须在第34节有进一步的吩咐。因此,「邻舍」应是指一个人的近邻,即以色列同胞。在立约群体中,律法已清楚列明邻舍之爱包含的责任:对待邻居要公平(出二十二5-15;利六2-7,十九9-18)、要尊重(出二十16),对他所拥有的一切也是如此(出二十17)。要在立约群体里培养这种公义和怜悯的关系,就要把邻舍看作「弟兄」(利二十五25;申二十二1-4)。人如何对待邻舍,本身也要受同样的对待(利二十四19-23;申十九11-19)。 人对待邻舍的态度被视为与神的关系的一部分,并对神人关系影响极大,因此它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利六1-7,十九,二十五17;申二十四10-13;诗十二)。以色列人对待邻舍,要像神以慈爱对待他们一样(出二十二21;利二十五35-38)。 立约群体中的邻舍关系的重要性,也可以从下列之事表明,那就是以色列人若忽视这些责任,整个社会就会崩溃,国家也陷于混乱中(申二十八15-68;何四1-3;摩二6、7)。以色列人常忽视爱邻舍之道,尤其是对待有缺欠的邻舍,这就是神要惩罚他们,使他们被掳的原因之一(耶五7-9,七1-15,九2-9;何四1-3;摩二6、7,五10-13,八4-6)。爱邻舍也包含在以色列人对弥赛亚时代来临的盼望中(耶三十一34;亚三10),这也显示旧约的立约群体普遍忽视这教训。后期犹太教透过被掳的经验,以色列人知道神赐福是有条件的,就是要他们以公义和慈爱彼此相待(亚八14-17)。然而,对于「邻舍」的身分却有争议。有一些理由认为「邻舍」在这个时期,仍只限于指以色列人和归信者(归信犹太教的外邦人)。拉比的著作表明他们不把巴勒斯坦地的撒玛利亚人和外邦人视为「邻舍」,因此这些人不值得去爱。在昆兰的犹太爱色尼派中,他们认为值得尊重和公平对待的「邻舍」只限于教派中的成员。当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太五43),祂只是引述旧约原来经文的一部分〔利十九18:「要爱人(邻舍)如己……」〕。下半句(「……恨你的仇敌」)反映当时的犹太人对外来人的态度;那就是,神没有要求他们爱那些被视为「仇敌」的人,他们只要爱他们的同胞。新约时代耶稣与当代犹太人的看法极之不同,祂除去了邻舍的界限。相对于那些只爱同胞的人,耶稣倡议要爱邻舍,也要爱仇敌(太五43-48),这样,就把邻舍与仇敌的界限完全打破了。有一次,一个文士问耶稣最大的诫命是甚么(可十二28-31)。耶稣回答时,引用了申命记六章5节,那里提到神的本性,以及人应尽心、尽性、尽意,去爱神,重要的是,耶稣没有停在那里,却把另一条诫命:「要爱人如己」(利十九18)连在后面。一些学者认为爱神和爱邻舍两者紧密的联系,是由耶稣所定立的。若说耶稣是第一个把这两条诫命连在一起的人(参太二十二37;可十二29-31),那只显示主把这两项责任的关系理解为:爱邻舍是从爱神而来,换句话说,爱神与爱顾邻舍是分不开的。在耶稣时代,人所争议的并不是如何对待邻舍,而是谁是邻舍。一个律法师曾就此询问耶稣(路十29)。耶稣称赞他对承受永生的要求──爱神和爱邻舍──有清楚的认识。路加记述(十29)律法师提出进一步的问题,为的是要「显明自己有理」,那就是说他只爱以色列人的行为是合理的。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说了一个比喻,我们所熟悉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十30-35)。为了要使律法师看见他的问题的短视,耶稣讲了一个日常发生的故事,说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这条路常有盗贼为患。强盗把这旅客的财物劫去,又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第30节)。说到这里,律法师可能以为耶稣以这例子指出谁是「邻舍」──一个需要帮助的犹太人。然而,耶稣继续介绍了两个人物,一个是祭司,一个是利未人(十31、32)。他们在学术讨论上,可能都很懂得论证神吩咐我们去爱的邻舍是谁。毫无疑问,律法师会预期这些律法专家会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这受害者。但相反,祭司和利未人看见这人需要帮助,却从另一边过去了。因为不能确定那受害人是死了还是半死(第30节下),他们大概是不想受到玷污,这些律法专家匆匆经过,就离开了。他们违背了律法师刚指出的最大诫命(路十25-28)。接着一个撒玛利亚人出场,这是犹太人鄙视的人。撒玛利亚人被犹太宗教领袖视为异端,拉比认为他们不是「邻舍」,不值得去爱。事实上,过去的许多世纪,犹太统治者曾残杀撒玛利亚人,两族人都明显地互相仇视(参约四9)。律法师听这比喻的时候,必定预期祭司和利未人对那受害人会有合宜的援助;他听见一个被仇视的撒玛利亚人大发怜悯,实践了最大的诫命,他必定觉得很惊奇。耶稣有意仔细描述撒玛利亚人的怜悯行动(实时替他包扎伤口,送他到旅店去,照顾他,并在离开之前先付店钱,请人继续照顾伤者,十34、35),使律法师无法怀疑撒玛利亚人的真诚。这故事的最大讽刺,就是一个被犹太人认为不配作「邻舍」的人,竟成了那受害者的「邻舍」(路十36、37)。这比喻就像马太福音五章43-48节的宣告一样,显明耶稣所指「邻舍」和「邻舍之爱」的要求。祂没有为神吩咐我们去爱的邻舍定界限。耶稣对爱邻舍与爱神两者关系的教导,强而有力。初期教会对此也有类似的呼应:保罗曾两次称爱邻舍为「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10;加五14);雅各则称这命令为「至尊的律法」(雅二8)。DavidC.Carlson另参:「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教训」;「新命令」;「寄居的/外地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