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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

 

良心(Conscience)指内心对是非、善恶的自觉认识,可以判别己之所行或所欲行是否符合道德标准。

在希腊文和英文中,「良心」一词均有「共知」之意。旧约记载亚当和夏娃之所以不敢见神的面,是因他们的悖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创三8-10)。一般来说,凡人都有道德的判断力,如圣经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所以我们说,良心是神赋予人鉴别善恶是非的本能。新约的教导新约各书用「良心」一词凡28次,尤以使徒保罗使用最多。保罗认为良心是人对己之所行或将欲行的内心判断。人的行为往往表明,他们虽然无律法条文,却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罗二1415)。例如保罗指出,每人都应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神的惩罚,也是为了「良心」的缘故。可见良心先已设立顺服为一道德标准(罗十三5)。自认清白无辜如同自谴自责一样,都是良心的重要功用。保罗就曾坦然地说他「不觉得自己有错」(林前四4,按原文「觉得」一词与「良心」一词同字根)。然而,良心决非「终审」,也非无误的向导,所以保罗紧接着说:「但不能因此证明我没有罪。惟有主才是审断我的。」(林前四4,参现代中文译本)保罗于别处提及自己的真诚时,曾指良心为证。他把「无亏的良心」与受感于圣灵并列(罗九1;参林后一12),只可惜他对二者的关系未作进一步的阐述。保罗向哥林多教会为自己的事奉辩白时,要求他们以自己的良心来评断他的行为(林后四2)。保罗指出,他行为的本意必明察于神(即他知道「主是可畏的」),他因此也希望哥林多信徒的良心能够认同他的用心(林后五11)。保罗致书提摩太,又将清白的良心归因于无伪的信心(提前一5)。他指出,离弃真道就必因听从邪灵和魔鬼的伪道,使人天良泯灭,变得麻木不仁,其良心就会「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四2)。保罗在回答是否可吃作为祭品的食物时指出,良心对所行和所欲行之事可作出评断(林前八至十)。有人因愚昧无知而「良心软弱」(林前八7),他们不明白「凡物固然洁净」的道理(罗十四20)。但保罗又指出,对「软弱的良心」不可恣意伤害(林前八10-13)。保罗强调「良心强健」者既然知道「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这真理(林前十26),就决不当鼓励他人伤害软弱者的良心(林前八9-13)。

有限的功用良心固可视作行为的指南,但在保罗看来,却决非独立无误的指南,而需要时时领受神的旨意的指示。某些哲学突出良心的公正,喻之为人类道德生活的晴雨计;保罗的良心观却大不同于此。保罗认为人性是堕落的、有罪的。良心的功能固在判断是非善恶,但它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却是得之于外的。对基督徒来说,良心当受命于启示,在圣经的指令下有效地活动。人类虽然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具备理性、德性、灵性,然而其内在的道德感却被罪性损害了,人类世界便成了一个被歪曲、损害的道德感的投影。这便是保罗何以告诫基督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的原因。基督徒非但不可去追随世俗,更要致力于使「心意更新而变化」,惟此才能「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从而建立起基督徒「无亏的良心」。耶稣说:「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太七11),意谓凡人总有良知,不管是多么浅薄或歪曲。耶稣又说:「你们又为何不自己审量甚么是合理的呢?」(路十二57)该句的希腊原文语调表达耶稣期待切望听到肯定的回答:「是的,主,我们确当审量。」保罗也相信良心的普遍存在,连信奉异教的世人也不例外,这在前文已有所述(罗二15)。既然良知已被罪恶歪曲,那么还能否作道德的指南呢?一些极端主义的伦理学家根本否认良心的存在,而认为道德直觉全然听命于社会训练。当然,儿童的意识(良心)在家庭或学校不能不受奖善惩恶的诱导教育影响。基督教的看法是:良心是属灵和道德真理的内在见证,但不能视同神的声音。耶稣就曾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哩!」(太六2223;参路十一34-36)恐怕无人敢说自己已完全掌握了真理,他的良心没有被罪恶遮蔽,失去效用。良心的存在有力地证明了神的存在和神的本性,诸如神的公义、神惩罚违反祂旨意的人。那些不信神的人也因承认自己道德本性,而对神有终极的责任(罗一192032)。十八世纪的哲学家康德把关于神、自由、不死的信念都归结为良心的功效。基督徒认为,在良心的背后便是神,祂是有位格、道德和自显的神,也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维护者、道德与良知的主宰。基本上,各种截然不同的文化都有大抵相同的是非善恶观,这就证明良心的存在不能仅仅以社会风俗或个人好恶来加以解释。单就基督教世界来看,其社会习俗、意识形态也是五花八门。然而道德标准却并非取决某一狭小的社会结构,而是普遍地对圣经真理的遵从。当基督徒愈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是大体上的小体,且统归于耶稣基督之主权,个人的良心便会愈益趋向成熟;而个体之间「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且不可「停止聚会」(来十2425)。基督徒只有「在光明中行」,才能保持彼此美好的相交和无愧的良心(约壹一7)。惟有虚心认罪,并祈求神的宽恕,良心上的阴影和污秽才能清洗一净(约壹一9)。PaulKaufman另参:「人观」。――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