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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传

 

口传(Tradition,Oral)口述传统与笔录传统虽然有明确的分别,却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许多以文字记录的传统都是基于口述传统,故此,探索一个传统如何转变成另一个传统是必须的。在古代近东,所有重要的事件都由文士记录下来。同时,这些事件通过口头的传述,就让资讯散播在当时的社会,或许还一代一代地流传下去。我们必须知道,相同的材料会以文字和口述两种形式并存,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地了解这些资料传达的方法。在犹太教中,口传是十分重要的,拉比神学其中一个极强的特征,是必须在笔录的律法上,加上口述的律法,可见后者的重要性。这口述的律法就是由老师传给学生的传统解释。在传递这传统期间,老师又在基本的原则上,加上进一步的解释。拉比文献就学校中用以仔细研读律法的方法,提供了许多指示。教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门徒能准确地记着教导的内容。无疑在拉比的犹太教中,口传已发展成一套高度的技巧。他们既然看口述的律法与笔录的律法,同样重要,他们对于口传如此看重,就不足为奇了。重要的是这传统的传递,绝对不是偶然的。权威的口传是犹太人生活中的主要特色。虽然口传的目的,是解释律法和保存律法的真正含义,但口传律法却又往往成为犹太人的担子,因此受到耶稣的谴责(太十五36;可七89)。祂批评那些看重祖宗的传统过于神的律法的人。希腊的世界里拥有的文字传统比犹太人更为大量,但人们对于口传的重视,就大大不如犹太人了。然而,他们有一些秘密的传统,最初是借口头传达的,如见于一些神秘的宗教里。诺斯底主义中也有这类秘密的口述传统,但其中多半在不久之后,便见于文献,伪托为使徒所著,使人以为这些教导就是从他们而来的。学者尝试解释如何保存有关耶稣的资料时,对口传传统有两个主要的看法。十九世纪期间,最早期的看法之一是,每一位福音书作者都是从所谓「口传福音」中取材。然而,主张这理论的人也有不同的说法,其中以马太和路加均使用马可福音和另一份资料的这个说法,似最可信。在较近期的研究中,学者对口传传统的兴趣复萌。形式评鉴学试图找出传达口头传统的不同形式。资料的传递大概受到各种传统的法则限制。其中最重要的,可能是相异的法则,即只有那些与犹太文献或早期基督教教训不同的传统,才被视为纯正的。结果,形成了对福音书历史的准确性的怀疑。但口传传统并不能立即归结为律法,尤其是主题内容是关乎一个独特人物之教训。虽然形式评鉴学有着许多不能令人满意的特性,但它却再一次唤起人对于口传传统的重视,减低了人对来源评鉴学的倚赖。毫无疑问,耶稣的言行在最早期,是借着言语传扬开去的。耶稣自己究竟有否使用拉比式的教导方法,是一个疑问,但人们保存耶稣之教导时,则必定好像拉比保存口传的律法那样谨慎小心。另参:「旧约评鉴学」;「新约评鉴学」;「传统」;「犹太教」;「法利赛人」;「他勒目」;「传统评鉴学」;「形式评鉴学」。――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