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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除神话」 化除神话(Demythologization)德国新约神学家布特曼提倡的一种释经理论。他于1941年的一次教牧会议上,号召神学界将新约的真正信息,从一世纪神话世界观的覆盖下解放出来。类似的观点前已有之,但布特曼的理论在好几个关键上有独到之处。从前类似的理论认为,神话是科学思维发达以前的产物,多不可信,故应一概剔除。这一理论被用于解释新约时,则认为凡为后启蒙时代人类理性所不能接受的一切说法俱应剔除,惟此才有希望将其宗教和道德的精华保存下来。这种「化除神话论」虽名为「释经」,实际是在肢解圣经。按这种理论,新约福音的立论基础如道成肉身、代赎、复活等也难免被视为「神话」而遭砍削殆尽,那么,新约的福音何存呢?布特曼掇取上述神话观并新约教义,揉合于他的理论。他也视神话为过了时的前科学思维方法的产物,且也认为新约福音的形成,对神话的依赖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布特曼在此另辟蹊径,因他也持守一些新起的哲学和神学理论,这些理论只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始为世人所瞩目。早期,他在宗教历史主义的影响下,极力反对自由主义学派将基督教仅归结为一套道德的原则。然而,他自己所作的「形式批判」研究,也指出新约不过是一世纪早期教会传讲之道。如果作为一个基督徒,不论在哪个时期,有其重要意义的话,则不管福音中包含若干神话成分,也不可丢弃。随后10年,布特曼致力于解决令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青年学者感到困惑的问题:渗杂着种种神话成分的救恩信息,怎样能够让具有现代科学思想的人信服呢?布特曼的答案反映了他此后一生持之不渝的基本信念。为了配合这个信念,他不仅要对上述问题重新诠释,且要为两个关键概念重新定义。这两个概念就是「神话」和「福音」。布特曼承袭了母校马尔堡大学诸教授的学术背景——十九世纪路德神学和马尔堡新康德主义的特殊混合物。他就读该校之际,正是新康德主义盛行之时。该学说认为:数学物理和逻辑是解释各种确实「认知」形式的根据。「认知」并不依赖于感性资讯,而是纯理性活动;理性活动则是思维的「客体化」过程,即配合普遍法则来形成客体。人作为「认知者」,在使世界客体化的过程中,渐渐失掉了个人性;他与其他人变成由普遍理性法则所规定的一个超越个人、无限的理性系统的一小部分。这系统不容许个人的自由和独特性。然而在这个体系中,人的个人性也不是被剥夺殆尽的。新康德主义主张,在这「客体化知识」的边缘尚保留一个「感觉」的特殊界域,也可称为「直接经验」或宗教界域。人就是宗教经验的主体,尽管是被动的,却具个人性,是独特的、自由的、不受理性规定约束的。虽然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新康德主义已摈弃了这个认识论,但布特曼跟随其老师赫耳曼,仍恪守不渝,并以此为解释「因信称义」的教义的根本,以此解释信心与行为的对立。他认为一切的认知(包括科学的、神学的等等),基本上都是根据普遍的法则而客体化的过程,故都属于「行为」的范畴。人在这行动中,独自的根据普遍法则,把有关世界、神及自己的概念塑造及系统化;范畴上与此对立的则是宗教经验。这经验的获得只能靠「恩典」,对恩典的回应则只能以「信」和「爱的顺从」。根据这个认识论,要解决新约的神话问题,主要不在于它对世界的前科学思维化的描述,而是它对福音的客体化表达。如果只从表面上看新约,福音是关于一位在天的神与在地的人之间的直接关系,这个关系由于2,000年前巴勒斯坦一位行奇迹的犹太人,因祂那从理论上可证实的生、死、复活,而得以重新恢复。这神奇的故事自当被现代人视为荒谬;布特曼指出,更重要的是,这故事不可能是「福音」。新约的故事把神藉基督所行的一切降低为一系列依赖人的客体化知识而留存的过去的事件。人不可能既是创造者,又是研究者,又是证实者,又是恩典的蒙受者。即使新约的福音全部得到证实,也只能使人相信人的作为,而不能使人归信于超越的神。因此,原来的问题对布特曼来说便一分为二了,即不仅是如何使现代人能够理解福音,而且,如何使福音作为恩典信息的特性得以保存和显现。为解决后一个问题,不仅神话,且一切客体化思维的产物都应予以化除。使用相应于科学时代的语言来重述福音固然可以解决第一个问题,却不能解决第二个问题;因为科学化的表述纵属正确,仍与人类对世界的任何理解一样,其中包括神话,都是人类客体化思维的产物。布特曼陷入了一个释经的困境:福音既须摆脱人类固有的任何世界观来重新加以表述,又须向常受一定的世界观影响思维的人表述明白。显而易见,一个崭新的概念,不受客体化限制的概念,才可用来理解和传达福音的真谛。布特曼的解答出自海德格的存在论。海德格是布特曼1923至27年的同事。他的存在论是试图避开客体化思维及其他事物来澄清「存在物」的意义。他认为首先要分析「人类」,并不是为了作成某种心理学或人类学的新论调,而是为了发现任何客体化分析或思维以前,人类经验在世上的一种存在模式。海德格欲找出人类的「自我理解」。布特曼从海德格的存在论分析获得灵感,认为福音也关乎人的自我理解。当传道者宣讲神在基督里成全的决定性行动,听者受到挑战而必须作出抉择:要保持旧的自我理解,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得平安,并去塑造世界(「行为」);或要一个新的自我理解,接受神的启示,相信只有归信超越的神才可获得平安。在每一个决定性时刻,均能作出第二种抉择,即会导致自由的「新生」。但是,布特曼的存在主义福音与新约所载的福音有何关联呢?在这一点上,布特曼又借重于海德格的学生约拿斯的理论。原来约拿斯以海德格存在论解释古代的诺斯底神话,认为这些神话的根本目的并不在描写宇宙,而在于表达一个诺斯底背景的自我理解。布特曼将约拿斯的解释普遍化,用来作为他对神话最后及全面的定义。其定义为:神话是前科学时代人类真实自我理解的客体化遗存宝库,存在主义的释经论是开启这宝库的唯一钥匙。按布特曼的说法,新约的神话需藉存在论解释,事实上,布特曼认为新约本身就已经透露了用存在主义化除客体化的方式去解释的意向,例如,当保罗论及末世种种时,总是尽量避免未来派的末世论,而倾向于一种个人化、「在基督里」的理解。布特曼的「化除神话论」不同于早期类同理论之处,主要在于它确是一种释经理论。它对圣经的神话成分不是简单地剔除了事,而是先予以解释,才作剔除。布特曼深信经此疏解之后,沈淀下来的真正福音,是完全符合新约真正的用意,清除了神话成分,并可为现代人所理解的。然而,认同布特曼的人却不多,他的目的是要使现代人更理解福音,但他的理论已肯定失败。布特曼「化除神话」的福音只有神学家和哲学家能够理解,甚至连他们读起来也困难重重又歧见纷纷。如果以得到广大响应和改变生命的力量为验证「可理解性」的标准,则新约「客体化」的福音远较布特曼的理论,更有效地越过那释经上的鸿沟。布特曼的存在论福音明显地剔除了不少「神话」,但其成效却微乎其微,因为几乎所有关键概念的定义已经布特曼一改再改,最初的问题早已面目全非了。布特曼化除神话的理论,与其说是解决原来释经上的问题,无宁说是证明布特曼作为一个思想家的一致性。即使如此,对布特曼理论的一致性也颇多非议,较为激烈的批评家甚至指出,他的理论从逻辑上看,根本不为「钉十字架的犹太拉比」留有任何地位。他们还认为布特曼强调宣讲耶稣钉十字架为引发自我理解的唯一媒介,不啻是证明他向新约神话的最后投降。对福音派人士来说,这无异是一个可喜的矛盾,但这不能和缓布特曼释经理论的主要问题。布特曼的理论不是译释福音,而是改变福音,这就有违于释经家的忠信。在许多关键之处,布特曼并不热衷于谨慎的再述新约的信息,而仅汲汲于格宁其玄奥莫测的哲学原理。上述种种并不否认布特曼在释经问题上的某些卓识高见(如对保罗的人类学观点),只在指出布特曼理论之弊病所在。布特曼对哲学的爱好,是毋庸置疑的,但可惜他只是为了一连串虚假的问题提出解答。StephenTaylor另参:「底本说」;「形式评鉴学」;「编辑评鉴学」;「来源评鉴学」;「传统评鉴学」;「圣经的诠释」。――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