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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荚

 

豆荚(Carob

属  性: 圣经中的豆荚应该是豆科的角豆(Ceratonia siliqua)。它是高约10公尺的植物,具灰褐色的树皮。其叶由光亮、卵形的小叶片组成复叶。红色的花极小,具有5瓣花萼,无花瓣。雄花有5根长的雄蕊,4-5月为结实的高峰,角豆的豆荚长度可达30公分,大型的果实原为绿色后转为深褐色并变干,内含多粒光亮的豆子。

经  意: 角豆成熟的豆荚里面含有像蜂蜜一样的深色糖浆,所以果肉既甜又有营养。人们称角豆为「圣约翰的面包」,因为他们认为施洗约翰在野地吃的是角豆而不是蝗虫(太3:4,可1:6)不过,耶稣「浪子回头」比喻中的浪子所吃的豆荚,则可以确认为角豆的豆荚(路15:16)。如今仍有人以角豆荚喂养家畜。遇到饥荒时,人们也以角豆荚果腹,穷人也以它为粮食。由于角豆种子的重量相当平均(约200毫克),古时的人即以它做为金子、钻石等宝石的重量单位,称为「克拉」(carat)。「克拉」一词源自阿拉伯人,意思是小种子。

产  地: 原产于地中海东部的以色列、叙利亚和埃及。

字源追溯: (a horn), something horned, the pod of the carob-tree

对等译字: HOLD (dim)

一致译字: carob pod

钦定本译: husk

和合本译: 豆荚

经文出处:

3:4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1:6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15:16  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 陈景亭《圣经植物意义汇编》

 

【豆荚(Pod)】

  地中海地区的常青树,豆荚可供食用。学者一般认为角豆树的豆荚,就是耶稣的浪子比喻中所提到的「豆荚」(路十五16)。

  角豆树是一种悦目的常青豆科树木,常见于圣地、叙利亚和埃及。豆荚在45月产量最丰富,豆荚肉带黏性,味道甜美可口,还包着一些像豌豆的种子。现今的人跟古时一样,仍用豆荚来喂饲牛、马和猪只。若遇着饥荒,豆荚便成为人类的食物,也许在穷苦人家中豆荚也经常用作食粮。豆子完全成熟的时候,豆荚会充满一些深色像蜜糖的液体,其味道十分可口,今日阿拉伯人仍食用豆荚,感觉其滋味像吗哪。他勒目常提及角豆,指出那是喂饲牲畜的上等食粮。角豆的种子从前给用作重量的一种标准,是「克拉」一词的来源。有些解经家认为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太三4)并不是昆虫,而是角豆树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