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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巴

 

{\Section:TopicID=157}巴拉巴 Barabbas(人名)

字义:    父亲之子 Son of a father

汇编:    27:16;可15:7;路23:19;约18:40;徒3:14是有名的强盗。犹太人要求把主钉死,释放杀人作乱的大盗巴拉巴给他们,真是不分光暗的了。

―― 陈瑞庭

 

巴拉巴(Barabbas)犹太人舍弃耶稣,却要求释放的那一名罪犯。四福音书均有记载(太二十七15-26;可十五6-15;路二十三18-25;约十八3940),使徒彼得在其圣殿讲道中,也曾提及(徒三14)。巴拉巴原为强盗(约十八40),因作乱杀人被囚(可十五7;路二十三19),当时是个「出名的囚犯」(太二十七16)。所谓「作乱」,可能指他杀人越货,也可能指犹太人内部的斗争,很多学者却认为是指反罗马占领军的政治暴动。因此,巴拉巴可能是奋锐党的成员;奋锐党是当时图谋以暴力推翻罗马人统治的一个犹太人政治组织。「强盗」可能是指匪类,或革命者。当时驻犹大地的巡抚彼拉多于审讯耶稣之后,知其无罪,颇有释放之意,但又有迎合犹太领袖以图自固的私心。两难之间,他便援引逾越节期间必释放一名犹太犯人的成例,随犹太人选择耶稣或巴拉巴(约十八3940)。彼拉多原以为犹太人必选择释放耶稣,不料,他低估了犹太群众的偏激情绪和犹太领袖的煽动力量,他们竟一致大喊「释放巴拉巴」,「将耶稣钉十字架」(太二十七2122)。结果,耶稣赴难而巴拉巴获释。巴拉巴获释后即不知所踪,圣经及史书均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