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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八福(Beatitudes, The)「福」在圣经的本意是指神赐人的恩惠。「八福」特指耶稣之「登山宝训」中开始的一段说话,马太(太五3-12)与路加(路六20-23)记述的文体各有不同。「福」之神学及道德意义,在教会对人在神面前蒙恩的境况的讨论中,已有长远的历史。

「有福」的宣告在旧约中共出现44次:诗篇26次,箴言8次,其他各书10次;次经则有13次。这些「有福」的宣告乃给予义人,对神充满信心和盼望的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一个与神亲近的生命,体验神的宽赦,满有神的慈爱与恩惠。这种生命是整全的,神赐的福在人的生命中,表现出整全的增长、和谐和丰盛,不管是在家庭生活、教会敬拜、公众生活及个人的内心世界,也都如是。蒙福者与创造主的丰盛连在一起,过一个丰盛的生活,这种生活是神对人的意愿,惟有神才能施福,因为只有祂是圣洁的。圣经也用同一个词语,提及人向神的称颂,就是感谢神的怜悯、宽恕和慈爱,赞美神的荣耀。在新约,提到「福」的地方有:启示录7次,罗马书3次,约翰福音1次。马太、路加论福更成了特别用语。马太记述耶稣之「登山宝训」(太五3-12)和路加记述耶稣「在平地上宣讲」,两者互有歧异。路加记述耶稣是在选定十二门徒后,宣告这篇论福之道(路六12-16)。但这篇道是向一般群众宣讲的,论到神的国来临,要把人类俗世的境况改变。因此,路加以四福与四祸相对,把现在时态转为未来时态,强调与俗世境况相对的迫切的改变;他的目的是末世性的劝勉。马太的叙述则以神的国已经来临,这可显见于他所用的现在时态。另外,耶稣这番论道是对使徒而言,并非向一般群众宣讲的。整篇道是基于耶稣的两句宣言:他不是为了废除,而是为了成全律法而来的(太五17);他要求门徒必须具备「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太五20)。显然,这篇论福之道侧重于关注门徒内里的生命,要把耶稣赐予跟从祂的人的那种生命,于此时此地发挥出来,因耶稣已引进神的国。那八项福祉正是神国子民的特征,他们也反映了耶稣的生命。从世人的标准看来,耶稣论到的人和他们的境况似乎很苦,然而由于有神的同在,他们却是蒙福的,可堪祝贺和效法的。「八福」作为圣洁的典章,在教会中已有一段悠久和充满争论的历史。先是自奥古斯丁以来,很多学者曾力图以某种道德层次的思想,来解释马太福音记述的八福次序。对于这种「八福」生命也有不同的解释,从东正教的神化概念(或被神充满),至西方神秘学派形容的神的异象和经历。尤自十九世纪以来,祁克果、托尔斯泰、史怀哲、维斯、汉斯温迪士、潘霍华、杜庞等人,倡言八福的不同道德解说。有一些思想家为了彻底逃避「八福」的挑战而干脆把「八福」推诿为不属于这个时代,故此并非为现今之教会而颁布。最为合理的解说之一,是由曼逊等人提出的「响应的伦理」。「在基督里」我们认识了「八福」的伦理,就对祂的成全律法作出回应,并且我们「在基督里」与神和祂的义相连。因为基督是「八福」的内容和因由,我们的生命又是在基督里,所以「八福」也是显明我们生命的特性。JamesM.Houston另参:「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教训」。――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