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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

 

{\Section:TopicID=1168}保罗 Paul(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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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    9:421:3922:3726:14;罗11:13;加2:8基利家省大数城人。原名扫罗,是希伯来的名字,后改为保罗,是希腊文的名字,主召他特作外邦人的使徒。共有三次旅行传道:

            1. 13:1-15:35第一次旅行传道。

            2. 15:36-18:22第二次旅行传道。

            3. 18:23-21:16第三次旅行传道。

            4. 21:17-28:31在耶路撒冷被捉拿到罗马。共写书信十四封,详论救主生命之道。有人说希伯来书查无凭据是保罗写的。但实查彼后3:15及彼前1:1,确系保罗专对受试炼的希伯来信徒写的,正如彼得对受试炼的希伯来信徒写彼得书信一样。

―― 陈瑞庭

 

保罗(Paul,TheApostle)在归信基督教之前称为大数的扫罗;是早期基督教会中最有影响力的领袖。透过其小亚细亚和欧洲的宣教旅程,保罗成为了神把福音传给外邦人的主要器皿。此外,他写给不同教会和个别信徒的书信,也包含最全面和精密的新约神学理论。有关保罗事迹的资料,主要来自使徒行传。虽然近代的评论家质疑使徒行传的可信性,但我们却有理由以此作为勾画保罗生平的基础,况且保罗书信中所陈明的教训,在使徒行传所提供的历史架构中,已经作了最好的摘要。背景和回转出生年日保罗的生平在使徒行传所记载的事迹之前可知的甚少。使徒行传第七章首次提及他,他的出现与司提反被杀害有关,根据第58节:「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少年人」一词很可能指一个二十来岁的人,但并不能肯定。若耶稣死于主后30年的逾越节,使徒行传第七章所叙述的事便可能发生于主后31年;若耶稣逝世的日期是主后33年,这事件便不可能早于主后34年发生,也不会后于主后37年。(哥林多后书十一章32-33节指出保罗逃离大马色时,该城是在拿巴提王亚哩达的统治之下,而亚哩达是死于主后40年的。根据加拉太书一章17-18节,保罗在悔改后3年才离开大马色,那么,司提反最迟应在主后37年被杀害。)若扫罗被称为「少年人」的年份,约在主后34年,又假设他当时未满30岁,那么他出生的年日就不会早于主后4年。又由于他当时理应不少于20岁,所以他出生的年日不应迟于主后14年。还有一点可支持这结论:保罗曾受教于知名的拉比迦玛列一世门下(徒二十二3),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迦玛列约在主后20年成为犹太公议会的成员,若保罗入学的年龄是15岁,那么他的出生年日正好在主后414年间,这结论与一切可知的资料都互相吻合。因此,我们可以颇准确地说,扫罗约在主后9年,生于大数城,但对其年龄的估计,应留下前后5年的余地。成长大数城位于小亚细亚东南部的基列家省,是一个人口集中的城市。大数字于主要的商业路线上,受到当时文化潮流的冲击,尤其以斯多亚派的哲学为甚;我们很难确定希腊思想对孩童时代的保罗有多大影响,他的家庭可能已「希利尼化」──保罗生来已是罗马公民(我们并不知道其父亲或祖先如何获得公民权,不过,一个很大的可能性是他的家族曾在军事上或其他方面有特殊的贡献),他不单有一个希伯来名字(扫罗),也有一个罗马名字(保罗,但有些人认为他是后期才取用这罗马名字的)。无论如何,从他在书信中看到他与外邦人全无隔膜,可见他在大数时已接受了希腊的教育。另一方面,保罗曾形容自己说:「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这段描述自己的话,尤其是最后一句,可能为要把自己与那些散居异地、完全过着希腊化生活的犹太人分别出来。此外,根据使徒行传二十二章3节,他实际上是在耶路撒冷长大的(可能与姊姊或妹妹同住,参徒二十三16)。有些学者从他自我介绍的一段话中推论说,保罗童年是在完全犹太化的环境下成长的。我们需要留意,在后期的拉比文献中,迦玛列被视为一位颇欣赏希腊文化的老师。此外,保罗归主后不久,便在大数和大数周围的地区传道10(参徒九30;加一21,二1;并参下文)。这些问题不单关乎历史,因为近代解释保罗的学者争论的最基本问题是,究竟保罗基本上是一个希腊人,还是希伯来人?有很强的理由,使后者的立场愈来愈占优势,但保罗作风中强烈的希利尼化成分也是不容忽视的。

从法利赛主义至基督教除了腓立比书三章5节的自我介绍之外,保罗在加拉太书一章13-14节也作了一些自我批评:「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保罗明显地曾对法利赛派的宗教传统完全委身,但他究竟指甚么而言呢?这问题很难解答,并引起了两个疑难:其一是一世纪的法利赛主义有何特色?其二是保罗的宗教背景跟他归信基督教有何关系?这是学者们所热烈争论的问题。第一个疑难可以简单地处理。保罗在加拉太书一章14节所说的话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他提及的「祖宗的遗传」,这话跟法利赛人用以批评耶稣的行径所用的「古人的遗传」(可七5)相同,那是指拉比派的「口传律法」,是一组律法式的圣经注释,在法利赛人中间是被尊为权威的。可惜,这些注释多半倾向把神诫命中的严格要求放松,引致法利赛人常以为自己已满足了神的要求(参太五2048;路十九9-14)。这宗教背景可清楚地从腓立比书三章9节反映出来,经文中保罗说「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明显是指他作基督徒之前的经历。这事实自然地引进第二个疑难:保罗的背景跟其悔改有何关系?有些学者大力指出复原派是根据马丁路德的经历来解释保罗的悔改。他们又说,这解释方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并没有证据证明保罗归信基督时,是由一种罪咎感所驱使。他们更认为不应用「悔改」一词来形容保罗,因为保罗自己说他是被「恩召」的(例:加一15)。这抨击也有一些可取之处,譬如他们说复原派过分强调「西方的内省意识」(像史登顿);不过若认为路德和其他改革宗在基本的层面上误解了保罗的经历,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这争辩的一部分集中于罗马书七章7-25节的意思,尤其是以下的句子:「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9)。到底保罗这句话及其后经节所述是否可视为自传性的叙述?解经家各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不同的看法已长期把他们划分开来了。然而,腓立比书第三章所说的却十分清楚。保罗在第6节形容他作基督徒之前,按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他不可能说(或先前以为)自己是无罪的,因此,腓立比书那句话反映他跟耶稣比喻中的法利赛人有相同的态度。路加福音十八章9-14节的比喻,指出了法利赛人在宗教上是自以为是,缺乏了需要求神怜悯的意识。到底保罗接受福音之前,有没有经过一个知罪的阶段(类似马丁路德的经历),我们并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他认识了耶稣基督之后,感到基督比他先前所认识的更超越,甚至是无可比拟的。在福音的光照下,他从前以为有利的条件和成就,无论有多大,现在都被视为粪土(腓三78)。至于保罗归信基督前对福音的态度,可以肯定的是,他全心反对这福音。他在书信中曾提及以前如何憎恨教会(例:加一13;腓三6),保罗没有明说他为何有这态度,但我们可找到一些线索;例如,他在哥林多前书一章23节提到基督钉十字架这回事,对犹太人来说,是一块绊脚石;在加拉太书三章13节,他引述了申命记二十一章23(「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证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为了我们的咒诅;我们可以推断,以前的保罗与其他犹太人一样,都看福音的信息为一种亵渎。这些基督徒怎可以把这个又卑下,又受了罪犯之死刑,并得了神的咒诅的人奉为弥赛亚(神所膏立的)呢?难怪这题材成为了以后保罗传讲福音时的基本题目了。无论如何,保罗却已成为了基督徒,而幸好使徒行传清楚记下了这事件。根据第八章的记载,保罗不单同意要用石头把司提反打死,其后不久,他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徒八3);然而他还不满足,决意远赴大马色去追捕他们。所有研读圣经的人对故事的发展都很熟悉;他与同行的人临近大马色时,忽然天上发光,并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说话的人指出自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1-5;参徒二十二4-8;更详细的叙述在徒二十六9-18)。保罗既看不见东西,便按着主的指示,在大马色等候,一个名亚拿尼亚的门徒奉差遣向保罗说话,恢复他的视力,并给他施洗(徒九6-19)

早期的传道工作大马色这位新任使徒传扬福音上满有能力,使那些听闻他敌视教会的人感到惊讶。根据加拉太书一章1718节,保罗在大马色及其邻近地区过了3年。然而,他的传道工作终于引来攻击,他甚至要逃离大马色。他回到耶路撒冷时,基督徒初时并不能信任这个曾猛烈地逼迫他们的人,但一位在教会中备受尊重的领袖巴拿巴接待他,并让他有机会在使徒面前述说悔改和传道的经过(徒九23-27)。耶路撒冷保罗立即恢复了他传道的工作。使徒行传的叙述提示我们有关保罗传道的独特之处,根据九章29节,保罗「与说希腊话的犹太人讲论辩驳;他们却想法子要杀他」。这描述的重要性在于它引人把保罗的传道经历与司提反的传道职事联想在一起;司提反被选作执事,是因为教会里说希腊话、已颇为希利尼化的犹太人,跟那些说希伯来话或亚兰话的犹太人发生冲突(徒六1,说希伯来话或亚兰话的犹太人是巴勒斯坦本地的人,可能在遵守犹太礼仪的事上较为严格)。司提反属于说希腊话的群体,因此他便在那群体中传道;他向古利奈、亚历山太,和其他外地的犹太人传讲福音时,说话甚有能力(徒六89)。根据犹太人后来的指控(说他糟践圣所和旧约的规条,徒六11-14),可推断司提反传道信息中的主题是在于福音信息所带来的革新,因而犹太传统被贬为次要,也许这是犹太人猛烈地攻击司提反的原因。在此以前,犹太领袖虽厌烦使徒传道的行动,却仍容忍他们(参徒五27-40)。然而,司提反所传的道基本上威胁着犹太人所建立的传统,因此形成了一个新的局面,这转变严重到一个地步,导致司提反之死和基督徒受迫害。保罗可以说是承接了司提反的衣砵。研经者早已看出,路加写使徒行传时,似乎要把司提反描绘成向外邦人传道的使徒之先锋;最近学者鉴于早期教会面对犹太人与外邦人严重的冲突,便愈加留意这种连系的重要性。基督教会初期全是犹太人,教会也以为理所当然是这样,纵使受到同胞的迫害,早期的基督徒也不预期福音会影响他们对犹太宗教礼仪的评价,他们依旧为男孩行割礼,往圣殿献祭,守安息日,许拿细耳人的愿,以及避免与外邦人交往等。可能由于司提反的希腊化的文化背景,他似乎是首先对这些事情提出质疑的教会领袖之一。也许由于耶稣说过圣殿不会长存(参约二19,四21-24),司提反便理直气壮地向他的听众提出挑战(徒七44-53)。保罗也有希腊化的文化背景,有人怀疑他对司提反的敌意可能是源于一种恐惧的心理,害怕司提反说的正是事实。

然而,若说保罗的悔改──甚至后来承担向希腊化的犹太人传福音的责任──与司提反之死而产生的罪咎感有关,便未免想象得太远了。重要的是保罗事实上是承接了司提反的工作。这事又再一次挑起了犹太人愤怒的情绪,耶路撒冷的信徒一方面想保存保罗的性命,另一方面又恐怕会有另一次逼迫的浪潮,于是把保罗送返大数(徒九30)。根据加拉太书一章18-24节,保罗在耶路撒冷只逗留了两星期,耶路撒冷及邻近地区的基督徒与他都没有个人接触。接下来的事件强烈地暗示,从保罗出来传道开始,他独特的负担和所强调的信息已令他和犹太人之间产生了张力。若说耶路撒冷教会反对保罗,似乎是夸张了一点(特别留意加一24),但可以确定的是,有些信徒和一些群体已对他的工作抱怀疑的态度,犹太地的基督徒并不想与犹太教完全割离,保罗则强调犹太教与福音相违背的理论,这样子的传道人很容易被看为惹麻烦的人。大数和安提阿保罗在大数和基利家其他地方的日子,可以看为他传道时期的「隐秘的年日」,因为我们实在不知道他在这段日子里做了甚么事,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并没有提供任何资料,一般读者可能推测这是一段比较短的时期;然而,在加拉太书二章1节中,保罗说从他悔改(或可能是从他被送返大数的时候)开始,直至他与耶路撒冷的使徒正式会面为止,期间已过了14年。此行前往耶路撒冷究竟是指哪一次,也是学者间争论的要点。即使我们在有可能的日期内取其最早的一个,即主后46年,保罗成为教会中显要的人物之前,最少也有9年时间留在大数。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23-27节所列出的经历(也许包括林后十二1-10的启示),可能是在这些「隐秘的年日」里发生的;纵使这说法正确,我们也只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去支持它,这么一位外邦人的大使徒,竟然用了首10年的时间在一些相对颇模糊的事工上,但早期耶路撒冷活跃的教会竟然完全不知情,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隐秘事情。然而,最少有一位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没有忘记保罗,那就是巴拿巴。巴拿巴本身是居比路一个希腊化的犹太人,他被教会差遣往叙利亚的安提阿。安提阿是中东地区一个大都会中心,又是罗马帝国的第三大城市,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听闻安提阿的福音工作十分成功,有些人也许留意到福音工作伸展至「希腊人」当中的报告,这事意味着一个刷新的局面。在较早的时间,彼得蒙启示把福音传给哥尼流,一个「敬畏神的人」;「敬畏神的人」是指一个同情犹太教的外邦人,可能他也参加会堂的崇拜,但却不肯完全归入犹太教。与彼得同行的基督徒希奇地看见圣灵的恩赐浇在非犹太人身上(徒十44-46)。耶路撒冷听闻彼得探访外邦人的时候,彼得显然受了一些压力,需要为他这次行动解释(徒十一13)。他的解释使教会感到满意(参徒十一18),但明显地并非每一个人都喜悦这事。无论如何,耶路撒冷教会听闻安提阿的外邦人(照推测他们也可能是一些「敬畏神的人」,但有人不同意这推测)被当地教会接纳,便认为他们需要一些监管;耶路撒冷的领袖明智地拣选了巴拿巴,无疑因为他像安提阿的一些「布道家」一样,是来自居比路的;事实上他们正需要一个犹太人和外邦人皆信赖的人。巴拿巴看见安提阿的情况,大受鼓励(徒十一22-24),这地的工作既庞大,又有前途,他便前往附近的大数城,说服保罗协助他一起工作,「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徒十一26)。主后46年发生大饥荒,这是先知亚迦布早就预言的,安提阿的信徒委托巴拿巴和保罗亲自把捐款送往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有些学者认为这次行程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1-10节所提及的是相同的事件。无论如何,巴拿巴与保罗返回安提阿时,带同了巴拿巴的表弟约翰马可(徒十二25)。第一次宣教旅程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的传道工作使徒行传从第十三章开始,几乎全集中在保罗的宣教工作上。在神直接的指示之下,安提阿教会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并以马可为助手,向外传扬福音。他们从西流基城的港口启航,前往巴拿巴的家乡居比路。他们抵达帕弗时,便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件:方伯士求保罗看见一个行法术的人眼瞎的神迹后,便对福音作出回应;路加的叙述来到这里(徒十三9),第一次告诉我们扫罗又名保罗,有些人认为保罗在这事件后才采用这名字,以示对方伯士求保罗表示敬意,可是,路加并没有这样说,而这说法看上去也不大可能(几乎可以肯定说保罗出生时已取了一个罗马名字)。虽然到这时为止,路加一直称这对伙伴为「巴拿巴和扫罗」,但从这里开始,他的说法已改为「保罗和他的同人」(徒十三13)或「保罗和巴拿巴」(43节等;唯一例外的是十五12),所以,看来不单是名字的改变,而是领导人的调整,可能也是一个宣教策略的改变。有人认为士求保罗的悔改象征了一个新的发展,这看法不是没有理由的。在士求保罗归信之前,教会所接纳的外邦人只限于那些「敬畏神的人」,即那些与犹太传统已经有接触点的人,这位方伯悔改的事件,极可能是外邦人第一次直接被接纳为神的子民,而毋须先与会堂有所接触。这事对犹太人来说是难以置信的,现代的基督徒很难理解这点,也许就是这个神学问题(而不单因为思乡!)令马可离开宣教队而返回耶路撒冷(徒十三13;这也可以解释了保罗后来为何这么坚决地拒绝带着马可同行,徒十五36-40)。无论这解释是否属实,事实证明保罗在其后所叙述的事件中确实担任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不理会犹太人的反对,积极地向外邦人传福音,这成为他宣教事工的特色。

宣教队到达彼西底的安提阿(小亚细亚的内陆),保罗便已采取这种态度,保罗和巴拿巴在安提阿的犹太会堂里讲述福音,并获得良好的反应(徒十三42-43),但他们的成功却带来犹太人的敌视,他们只好向犹太人宣告审判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徒十三46)。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十分成功,但却带来了更大的逼迫,因此,他们转往以哥念去,可是,以哥念的情况跟安提阿一样。他们再探访两个邻近的城市(路司得和特庇)之后,便折回探访先前到过的地方,坚固和鼓励众信徒,最后,便返回叙利亚之安提阿的「总部」,并逗留了「多日」(徒十四28)。使徒的会议使徒行传第十五章在整卷书中占着一个主要的位置,因为这章叙述了早期教会历史中可说是最重要的事件──使徒在耶路撒冷召开的大会(主后49)。有些犹太人基督徒对于外邦人可以成为信徒,而不受任何约束,感到十分不满;他们前往叙利亚的安提阿,要求外邦人先接受割礼,成为犹太人(1)。这事引起极大的争论,教会感到十分烦恼,便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往耶路撒冷,与那里的使徒和长老讨论这事。使徒召开了一个正式的会议,让两位宣教士报告他们的行程和活动。这报告引起一次冗长的讨论,论及外邦人是否需要先成为犹太人。若这会议跟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1-10节所提及的是同一个会议,则外邦人提多是当前一个活的考验;犹太派信徒认为他必须接受割礼。保罗在加拉太书的叙述,暗示那些「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大使徒──雅各、彼得、约翰──或许起初也受犹太派信徒的论点所动容;然而,彼得最后站起来,讲述他向哥尼流传道的经验,指出外邦人得救是借着恩典,而不是借着满足犹太人礼仪上的要求(徒十五7-11),那时,巴拿巴和保罗再进一步见证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大能(12节先提巴拿巴,反映了他在会议中显著的位置)。雅各(被尊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看见与会者的意见愈来愈一致,便引述阿摩司书九章1112节有关外邦人的预言,总结说教会不应为难那些信主的外邦人(徒十五13-21)。会议后,教会写了一封信,由保罗和巴拿巴,连同两个耶路撒冷的信徒──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一起带回安提阿。信函上反对犹太派信徒要求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的看法;其中只要求外邦基督徒禁戒一些冒犯犹太人的习俗。这决议令安提阿的信徒大得鼓舞和喜乐(22-30)。我们很难完全理解这是多么宽大的一个决定,以及它在早期教会历史的发展上有多么重要的影响。当时耶路撒冷和犹大地区的教会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他们要设法避免激怒不信主的犹太人,而接纳外邦人为教会的一分子,确实很容易被看为叛教。但是这些教会为了保持得救乃本乎恩的大原则,宁愿为他们的行动承受可怕的后果。因此,这重大的会议对保罗的事工有重要的影响。保罗所关注的是宣扬一个释放的福音,而这重点现在得到了「教会众支柱」的支持,他们跟保罗和巴拿巴行右手相交之礼,并委任两人向外邦人传道(加二7-9)。然而,在耶路撒冷大公会议的辩论中落败的犹太派信徒并不一定服从这决定。后来,他们竟阴险地损毁保罗的工作。在安提阿的冲突虽然会议已获得了重要的协议,但并非所有教会领袖都像保罗一样清楚理解其中的重点,从一件也许是在会议后不久发生的事件中就可看出来(不过学者对此事没有一致的看法)。根据加拉太书二章11-14节的记载,彼得曾探访安提阿,并决定与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饭,这行动可以说已超越了会议结果所要求的。会议的决定似乎暗示犹太基督徒要继续按习俗而行,但外邦人则不用跟随他们。然而会议并没有讨论到犹太人与外邦人在饭桌上相交的问题,一个犹太人若持守犹太人的习惯,他便不能与外邦人在饭桌上相交;反过来说,犹太信徒若拒绝与外邦人在饭桌上相交,就暗示了一种不接纳的态度;结果,彼得选择了较宽大的做法。可惜当一些保守的犹太人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时,彼得似乎认为他们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这行动,因而感到羞愧,遂离席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他这决定影响了其他信徒,甚至包括巴拿巴。保罗清楚看见这事情的发展,其实是否定了会议上所同意的基本原则;彼得和其他人这行动间接告诉了外邦人,他们必须先成为犹太人──否则便永远属于次等公民。正如我们所意料的,保罗公开地谴责彼得,加拉太书二章15-21节可能是保罗谴责之内容的概述。保罗在其中肯定律法的教导和效力能叫我们向律法死,以致我们可以因信基督而向神活着;若我们在任何方面暗示神所要求的义可以凭着遵行律法而得,我们其实是说基督的死是枉然的。重访小亚细亚保罗的所谓「第二次宣教旅程」可能在耶路撒冷大公会议后几个月便开始。因反对带马可同行的问题而与巴拿巴分手之后,保罗选了一个新的伙伴──西拉。毫无疑问,西拉是极力支持大公会议的议决案的。保罗和西拉从陆路经过基利家,肯定曾探访大数,然后探望特庇和路司得,那里在较早时已建立了教会。在路司得,保罗显然对一个青年人极有好感;这青年人名提摩太,虽然他母亲是犹太人,但他却从未受割礼。保罗欲带提摩太同行,为了避免跟犹太人发生无谓的冲突(犹太人可能会看提摩太为叛教者),他便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徒十六1-3)。路加刻意提及此事,也许为了澄清,保罗并不反对任何犹太人保持其文化上的身分。路加也曾指出数年后,保罗自己许了一个犹太人的愿(徒十八18)。在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传道工作腓立比后来保罗来到小亚细亚的西岸,一个名特罗亚的港口城市。他在这里看见那著名的马其顿异象,在异象中,他听见有人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徒十六9)。使徒行传作者叙述到这里,不再称这宣教队为「保罗和他的同人」,而称「我们」(徒十六10),因此,路加看来是在特罗亚加入了这宣教队的(有些人更猜测他是出现在保罗异象中的马其顿人),并与他们一起前往腓立比;腓立比是保罗踏足现称欧洲大陆的第一大站。路加在保罗离开腓立比之后的叙述中不再称「我们」,很可能他留在腓立比,负责照顾新成立的基督教会。该教会中有吕底亚和其他具影响力的女性(如友阿爹和循都基,腓四23),她们忠心地体贴使徒的需要,成为了新约中基督徒委身的美好榜样(参林后八1-5;腓四14-19)。路加从简地记述保罗逗留在腓立比的情况,他只记载保罗为一个使女驱出一个会占卜的灵,那使女的主人因她占卜预言的能力而大得财利,因此他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指控保罗和西拉「骚扰我们的城,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徒十六19-21)。两人被重重地鞭打,下在监里,两脚上了木狗。神奇地,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正唱诗的时候,忽然地大震动,把监门震开了,所有的锁链也松开了。狱卒醒来,以为囚犯已经逃走了,为顾全面子,便准备自杀;然而,保罗向他保证,监内并没有一人逃走,禁卒看见了神的工作,便问保罗和西拉怎样才可得救,他们回答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帖撒罗尼迦、庇哩亚、雅典次日天亮,官长决定释放保罗和西拉,保罗却指摘他们没有经过正式程序便向罗马公民施刑,官长害怕起来,便向他们道歉,要求他们离开。不久,他们来到马其顿的首都帖撒罗尼迦。保罗按着自己一向传道的模式,先有力地向犹太人传讲福音,其中有些人听了劝,便跟从了他们,然而,多半人皆十分愤怒,并发动了暴乱,他们指控保罗和西拉背叛该撒,煽动政治骚乱(徒十七67),迫使保罗和西拉逃往庇哩亚。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听闻消息,也前往庇哩亚去,耸动搅扰众人,信徒为了保罗的安全,便领保罗至海边,送他上船,打发他往雅典去。根据帖撒罗尼迦前书三章1-2节,提摩太必定是在这事件发生后不久,在雅典与保罗会合。保罗极之关注帖撒罗尼迦人的情况,因为他只在那里传道数星期,便离开了他们(帖前二17-20;参徒十七2)。可是,保罗说,撒但拦阻他返回教会;这可能暗指他身体上一些常复发的疾病(参林后十二78;加四13-15。有些人根据徒二十三1-5和加六11的一些证据,认为保罗患了眼疾。另有人认为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到达小亚细亚时,染上疟疾。后者是较合理的意见,但也只是推测而已)。无论如何,保罗决定差提摩太返帖撒罗尼迦。他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17节至三章10节一番话显示当时他极其孤单和受到极大的压力(留意林前二3,保罗告诉哥林多教会,他初次探访他们时,刚好在雅典的经历之后,那时他「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路加在使徒行传十七章16-34节叙述说,保罗看见雅典城满城都是偶像,便心里着急,向犹太人和敬畏神的人传道,并开始与城里的哲士辩论。保罗的言论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便把保罗带到亚略巴古一个正式的聚会中。保罗在会中向他们拜偶像的行为挑战,并宣告那独一的神是命人悔改的神,因为祂将要透过耶稣审判每一个人,而祂已叫耶稣从死里复活(22-31)。然而,保罗所讲有关复活的道理是过于他们所能接受的,于是他们有些很礼貌,有些则存着讥诮的态度,请保罗离席。哥林多这时保罗已很焦急地等候提摩太和他从帖撒罗尼迦带来的消息。也许因迟迟未见提摩太到来,他便离开了雅典,往亚该亚省一个繁忙的商业中心哥林多去了,稍后提摩太和西拉往哥林多与保罗会合。提摩太的回报令保罗感到鼓舞;帖撒罗尼迦信徒虽面对许多磨炼,却仍保持坚强的信心。另一方面,似乎有一些反对保罗的人指摘他是一个吹嘘的人,是一个骗人的哲学家,说他留在帖撒罗尼迦生了乱,取了利益,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外,有些信徒误解了保罗有关主再来的教导,为亲友在这重大事件发生前离世而感到十分悲伤,他们不知道这些离世者是否会因此而失落;教会中另一些人肯定主再来的日子已近,认为他们毋须继续工作,于是成为别人的一个生活担子。

保罗立即写信给这些信徒。帖撒罗尼迦前书很有可能是保罗书信中最早写成的一封(然而,许多知名的学者认为加拉太书比它更早)。这信的语气大致上是正面的,不过,保罗也为一些说他不诚实的指控而自辩(参帖前二1-12)。他又鼓励信徒积极面对磨难的时刻(帖前二13-16,三2-10),提醒他们要过圣洁的生活(帖前四1-12),并澄清一些与主再来有关的教义(帖前四13至五11)。不久,保罗认为有需要写第二封信给帖撒罗尼迦人,那时他仍在哥林多。也许有些信徒对保罗的教导仍有误解;也许教会中传阅了一封假信(帖后二2)。姑勿论如何,帖撒罗尼迦后书包含了一些有关末时的指示,并对那些懒惰的人提出更严重的警告(帖后三6-15)。虽然路加没有提及书写这些书信的事,他却对保罗在哥林多这18个月内所作的事工提供了一些重要的资料(徒十八1118)。得着一对有影响力的基督徒夫妇──亚居拉和百基拉──的支持,保罗在会堂里教训人,直至(如往常一样)犹太人反对的力量迫使他把事工转移到外邦人身上。路加颇清楚地记载,哥林多的信徒群体──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增长得十分迅速(参徒十八8-11)。路加也提到犹太人曾一度将保罗拉到公堂接受审讯。这次审讯没有甚么结局,但路加的记载却十分重要,他指出当时的方伯是迦流(徒十八12-17),这名字在其他方面也得到证实。根据一份铭文,迦流在主后51(可能是52)开始任亚该亚省的方伯,因此,保罗第二次宣教旅程的日期,可以肯定是包括主后5052年这段时期(不早于49年开始,不晚于53年结束),即是说,那是保罗在40多岁的时候。第三次宣教旅程在以弗所的传道工作保罗回程往安提阿时,曾停留在一个大海港以弗所,这城位于小亚细亚的西南沿岸。毫无疑问,保罗对这城有十分深刻的印象,认为这大都会的中心有传播福音的潜质,因而决定再来(徒十八18-21)。我们不知道保罗相隔多少日子才开始第三次宣教旅程(路加只说他在安提阿「住了些日子」,徒十八23)。这次保罗似乎是按着第二次宣教旅程的路线而行,不过他没有朝西北方往特罗亚,而是按先前的决定,往以弗所去(徒十八23,十九1)。保罗停留在以弗所的日子很长,很有果效,但也引起很大骚动。一如往常,保罗先在会堂里讲道;也一如往常,反对的声音把他赶出了会堂(徒十九89)。他在当地传道两年多,福音遍传了亚西亚这个大省(徒十九10)。路加叙述了两件重要的事件:第一件是赶鬼,这次赶鬼引领了许多人归主(徒十九13-17),第二件是由银匠所煽动的暴乱(徒十九23-40),由于保罗的传道工作十分成功,这位制造亚底米女神银龛的工匠之收入便大大减少,保罗并没有直接受这暴乱的影响,路加可能刻意强调这事件,以证明官员在保罗的行动中没有发现任何违法的事。哥林多的问题保罗在以弗所期间有些重要的事件发生,但路加却完全没有提及;保罗也许在起程之前便已寄信给哥林多信徒,信内警告他们不要与不顺服的信徒相交(林前五9),他也提到他正在为耶路撒冷的穷苦人募捐(林前十六1)。可是,当保罗在以弗所的时候,接到报告说哥林多教会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尤其是结党纷争的问题(林前一1112),还有淫乱、扰乱崇拜、复活观念之混乱,以及其他几项罪恶,使教会的属灵生命受到威胁。此外,教会也写了一封信给保罗,要求保罗在婚姻与离婚、吃祭偶像的食物、属灵恩赐,以及保罗募捐的方法等事情上给予指示(林前七1,八1,十二1,十六1)。保罗面对着十分艰难的任务。他第一封写给哥林多教会的长信,是意图解决这些问题,似乎教会对此信并没有正面的响应,一些信徒在敌挡保罗的假使徒的怂恿下,遂与保罗的权威对抗;保罗认为他必须往哥林多探访一次(使徒行传并没有记载,但林后二1暗示了此行;参林后十三1)。然而保罗并没有成行,因此他派遣了提多代表他前往;提多可能带同了一份最后通告前往(林后二4和七8提及的「忧愁的信」,不过,有学者认为这两节经文是指哥林多前书)。无论如何,保罗吩咐提多尽量解决他们的问题,并在特罗亚与他会面(参林后二1213)。加拉太的问题保罗在以弗所这段艰难的时刻,还面对着另一个严重打击他事工的挑战。从加拉太省众教会(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而来的报告显示犹太派信徒曾探访当地的基督徒,并说服他们相信保罗这个从耶路撒冷使徒(雅各、彼得、约翰)受教和受权的人,原来却是一个叛徒,叫他们不要信任他。加拉太信徒颇信服这些犹太派信徒的话,并听从他们的主张,认为外邦人必须受割礼和遵守犹太律例。保罗深受这些报告的困扰,恐怕加拉太教会背弃信仰——接受犹太派信徒的观点,表示放弃从福音而来的自由和出于恩典的救赎(加一6-9,二15-21,三1-5,四8-11,五2-4)。因此保罗给加拉太教会的书信充满了争论的语法,并有许多驳斥假教师的严厉话语(特别是加五7-12)。在信中,他断然否认他的福音是从其他使徒而来的,因为这是神亲自向他启示的(加一11-17)。他又小心地辩证,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并不是他肉身的后裔,而是那些有亚伯拉罕的信心、相信神的应许的人,不在乎他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加三7-29)。可惜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教会对这信的响应,不过保罗充满信心的话(例:加五10)显示他们会认识他信息中的真理。许多保守派学者认为加拉太书不可能写于第三次宣教旅程中,他们认为这信是早许多年已写成──在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之前。他们通常指出成书年代为主后49年。若这较早的年代是正确的,我们便有理由相信加拉太信徒确实已改过自新,因为保罗在其后的旅程中仍前往探望他们。前往哥林多保罗终于离开了以弗所,往特罗亚去,但他却十分失望,因为不见提多在那里(林后二1213)。保罗担心提多也许在哥林多又遇到更多的问题,于是起程往马其顿去;也许是前往腓立比城(参徒二十1)。他在那里果然遇见提多,提多满有喜乐地回报说,哥林多人终于悔悟过来(林后七5-713-16)。但并非所有事情都已回复正常,这是可以肯定的;例如对支持保罗募捐一事,他们似乎仍然犹豫未决,更严重的是,教会中有几个人仍抗拒保罗的权威;保罗仍必须处理这事。保罗为前往探访哥林多作了一些准备,就是在马其顿写了哥林多后书。在信中,他表示为教会的反应而十分喜乐,并解释了他的事工的性质(林后三至五),鼓励教会为耶路撒冷的穷人慷慨捐输(八,九章),并猛烈地驳斥那些反对他的「超级使徒」(十至十三章)。所有数据显示哥林多后书所得的响应是正面的,例如:后来保罗提到亚该亚(哥林多所属的省份)的信徒「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罗十五26),另一个间接的证据是,他逗留在哥林多的3个月期间(参徒二十23),写成了伟大的罗马书。这卷书的特色──保罗书信中最长和条理最分明的──强烈地暗示保罗享受了一段比较平静的日子,使他能在这期间有条理地表达他最关注的神学重点。罗马书由于罗马书具清楚神学理论的特色,大部分解经者因此忽视了这信写成的历史背景。然而,我们必须记得,保罗在罗马书中小心翼翼地分析的理论,正是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需要痛苦地亲自面对的问题。此外,信中亦显示保罗预期不久便要面对一场论战,因为他快要前往耶路撒冷。保罗在十五章30-32节催促罗马的信徒为他这次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竭力」祷告,保罗不单顾虑到来信的犹太人,也担心一些犹太信徒,恐怕他们因为质疑,甚至反对保罗在外邦人中传道的工作,因而不愿意接受他送来的捐款。保罗知道他与耶路撒冷教会会面时,他所要面对的问题正是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犹太派信徒所质疑的问题。他在哥林多所享受的一段平静日子给他机会去整理他的思想,清楚和有条理地回答那些反对的人。因此,在神的默示之下,他写了一封信,这信可以说是一个有系统的答辩,响应犹太人对所谓「他的」福音的批评,所谓「他的」福音其实就是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独特方法。在信中,保罗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有罪(罗一18至三20),然后,他简述了他所传的道的精髓──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无须靠律法,可以白白称义(罗三21-24)。但犹太人会反驳说:这岂不是把神看为不义吗?一个公义的神怎能就此释放罪人?保罗的答案是:神并没有宽容罪,祂借着献上基督为挽回祭来谴责罪(罗三2526)。犹太人又可以反驳说神把救恩向亚伯拉罕启示,行割礼以表示顺服是圣约的一部分,但保罗回答说亚伯拉罕相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而那时亚伯拉罕仍未行割礼(罗四9-12)。犹太人又指摘保罗鼓励人犯罪(「若救恩不要求人遵守律法,外邦人便可以说他们仍可继续犯罪」),保罗则以3章经文讨论成圣的问题:那已经白白得称为义的人也已经成圣,他们已脱离罪的辖制,可以按着圣灵而行(罗六1-415-18,七4-6,八1-8)。信中最重要的地方在九至十一章,保罗在其中处理以色列不信的问题。虽然许多人认为这部分是加插进去的附注,或说与前文无关,其实这段圣经看上去倒像是罗马书的中心,因为犹太人在这里的宣称是对福音最强烈的抗拒,是别的地方所不及的。他们宣称:若保罗所传的道是真实的,神的子民肯定会知道那是真实的,现在他们整个民族皆抗拒福音,这事实只可以有以下两个解释:要不是这福音并不真实,就是神的应许落空,祂的子民已被拒绝。然而,保罗提出了第三个解释:神的话并没有落空──事实上,亚伯拉罕的后裔并非都可以自动成为神的子民(罗九6)。他在信中前文已经确定一个真正的犹太人,并不是肉身受割礼,而是心里受割礼(2829);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并不在乎是否受了割礼,而在乎有否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罗四1112;留意加拉太书中的讨论)。在第九章里保罗重拾这重点,用以解释神拣选的目的(11)、旧约余民的观念(27)、以色列人的罪(16),以及神未来的计划(十一25-36)。若说保罗写这信是为了预习他将要在耶路撒冷的「辩护」,那么他为何要把信寄往罗马呢?其实保罗一直都想探访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城(参徒十九21),他打算送了捐款给犹太的圣徒后,便开始实现这愿望(罗十五23-252832),然而,罗马的教会似乎也知道一些人对保罗的批评,事实上,这教会本身也有一些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张力(参罗十一13-21,以及第十四章有关吃肉的辩论)。因此,保罗向罗马信徒介绍自己的最好方法,便是从这些议论纷纷的问题着手,给罗马信徒清楚地解释「他的」福音。

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回到使徒行传二十章3节的叙述,保罗离开哥林多,重访马其顿各地;他们一行人在特罗亚逗留了一星期(徒二十6-11),然后乘船往小岛米利都,在那里邻近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到来听保罗对他们的临别赠言(二十13-38)。保罗向众长老提及圣灵曾警告他,在耶路撒冷将会面对患难(23),他们到达巴勒斯坦后,推罗一些弟兄果然请保罗不要往耶路撒冷去;在该撒利亚,先知亚迦布预言保罗将要受捆锁,劝他别上耶路撒冷(二十一410-12)。然而,保罗定意要完成他的使命,并已准备为基督的名受苦(二十一13)。保罗到了耶路撒冷,便与雅各和众长老见面。他们告诉保罗成千上万的犹太信徒对他传道的方法产生疑问,并怀疑他是否要领导犹太人离弃犹太教,他们建议保罗与4位许了愿的弟兄一起行洁净的礼,替他们拿出规费,以证明他是遵行律法的人(徒二十一17-24)。保罗很愿意这样做,可是,有些从以弗所一带来的犹太人认出保罗,便耸动圣殿中的群众作乱(二十一27-30)。罗马兵到场后,保罗有机会向群众说话,他当众确认他的基督教信仰,但当他提到神差遣他往外邦人那里去(二十二21),群众又哄闹起来。监禁及死亡该撒利亚翌日,保罗被带到犹太公议会面前;在这场合里,他提出他的信仰中死人复活的一项,结果公议会的人彼此产生激烈的争论(撒都该人反对这教义,法利赛人则接受这教义)。这争论引起了暴乱,兵丁便把保罗带进营楼去(徒二十三6-10)。翌晚千夫长接到密报,知道犹太人设计杀害保罗,便把保罗护送到该撒利亚,罗马巡抚腓力斯那里(二十三12-35)。在整整一星期里,腓力斯接见控告保罗的犹太人,聆听他们的指控和保罗的答辩,他并没有下任何判决,希望可从他们中间收取一些贿款,结果保罗被囚在该撒利亚两年之久,直至波求非斯都接替腓力斯任巡抚(徒二十四1-27);这人事的调迁最可能发生于主后59年。因此,保罗被囚在该撒利亚的生日一般认为是主后5759年;这表示保罗第三次宣教旅程是在主后5357年这一段期间。非斯都上任后不久,犹太人便催促他送保罗到耶路撒冷接受审讯。然而,保罗提出了异议,他行使罗马公民的权利,要求由罗马王来审讯(徒二十五1-12)。非斯都征询亚基帕王的意见,亚基帕则要求聆听保罗的自辩,路加在使徒行传二十六章记录了保罗冗长的辩辞;亚基帕的审判是:「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32)

往罗马去路加颇为详细地记述保罗往罗马的旅程,包括沈船和停留在米利大岛的事(二十七1至二十八10)。到达罗马之后,保罗要求与犹太领袖见面,他向他们概述了他的处境,犹太领袖初时也接受保罗,保罗便向他们讲述福音,虽然有些人相信了,但明显地多半人都拒绝了,因为保罗提醒他们,以赛亚昔日的使命也是叫众民眼瞎看不见,然后下结论说:「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二十八17-28)使徒行传到这里就很突然结束了,路加谈到保罗在家里被软禁两年;他继续放胆传道,并没有人禁止。传统认为这两年在罗马的生活就是所谓监狱书信──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及腓利门书──的写作背景。一些近代的学者则对这见解存疑,认为该撒利亚或以弗所才是这些书信(部分或全部)的写作地点,这问题是否能达到一个确实的答案,似乎颇成疑问,我们也没有肯定的理由去摒弃传统的看法。这些监狱书信,除了腓利门书之外,都有一个特色,就是强调属天的福气带来现世的喜乐(「已实现的末世观」;参弗一31314,二4-7;腓一6,三20;西三1-4)。腓利门书则是处理一个逃走了的奴隶阿尼西母的独特问题。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谈及教会合一,好像基督的身体,两者处理的手法也很近似(弗一2223,四1516;西一1824,二19)。腓立比书以「基督的赞歌」(腓二6-11)而著名,这卷书是保罗谈及喜乐、受苦和成圣等课题一份重要的资料(腓一9-112127-30,二1213,三12-14,四4-9)。离世之前使徒行传以外的资料并没有清楚显示保罗是否曾被释放。若腓立比书写于这段时间,我们可以推测保罗考虑到他可能会被处死(参腓一19-24,二17)。另一方面,他又似乎颇有信心自己将会被释放,可以再次与腓立比信徒见面(腓一2526;参门22)。保守派学者认为,保罗被软禁两年后,因为指控他的理由不成立,确实是获释,又说他可能已如他所愿,往士班雅去(罗十五2428);其后又返回东方,探访革哩底(多一5)、以弗所和马其顿(提前一3)、米利都和哥林多(提后四20)、特罗亚(提后四13),以及尼哥波立(在希腊大陆的西岸,多三12);又说他在这段自由的日子写成了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在主后64年,他再次被囚禁(主后64,罗马城发生大火,酿成了尼罗王逼迫基督徒的惨剧);他在第二次囚禁于罗马期间写成了提摩太后书;最后在6567年间,被尼罗王斩首,保罗为信仰殉道时,很可能还未到60岁。

这些事件的重整只是推想而已,但似乎比其他说法更能清晰地解释现存的资料。然而,纵使保罗确实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记述的监禁后得到释放,我们也必须留意,他这次获释以后的活动,我们几乎无从知晓。换句话说,有关保罗传道事工的重点,我们必须从使徒行传和保罗的主要书信中推论出来。神凭着祂的智慧,已指定保罗作为「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徒九1516)。我们已有清楚的证据,保罗顺从了从天上来的异象(徒二十六19),他的事工使福音传至地极。

MoiesSilva另参:「犹太教」;「法利赛人」;「希腊化的犹太教」;「巴拿巴」;「司提反」;「使徒行传」;「犹太派信徒」;「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亚略巴古」;「西拉」;「提摩太」;「提多」;「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教牧书信」;「使徒」。――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