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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比

 

拉比(Rabbi)一種尊稱,意指「我偉大的那一位」或「我高超的那一位」。在耶穌的日子用以稱呼猶太人的宗教老師。根據馬太福音二十三章7節,「拉比」明顯是給猶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通稱;然而,在新約中,當人跟耶穌談話時尊稱祂為拉比,通常是表示尊敬。拿但業(約一49)、彼得和安得烈(一38)、尼哥底母(三2)、一群門徒(九2,十一8)和一群普通人(六25)都曾稱呼耶穌作拉比。抹大拉的馬利亞(二十16)和瞎子巴底買(可十51)則用較長的名稱「拉波尼」來直接稱呼耶穌,這比單使用「拉比」顯得更為尊重。到了寫作約翰福音的時候,「拉比」的意思是「老師」,約翰在一章38節明確地指出這一點,在三章2節也暗示了這一點。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喜歡別人在街市上向他們問安,又堅持別人以「拉比」來稱呼他們(太二十三78),這一切行動都顯明他們的驕傲。耶穌禁止祂自己的門徒使用這稱謂,說:「不要別人稱呼你們拉比」。然而,耶穌這禁令是不想門徒期望及堅持別人以此稱呼,不是說在合理的情況下也不可擁有這稱謂。事實上,好些人曾尊稱耶穌為拉比而沒有遭譴責。――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