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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

 

{\Section:TopicID=841}亞當 Adam(人名)

字義:    屬土的 Of the earth,紅土 Red earth,人 A man

彙編:    ‧人類的始祖,是三一真神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使他管理萬物,但他在樂園中卻犯了以下的罪:創3:5驕傲自大。創2:17不信主言。創2:16辜負主恩。創3:6違背主命。故世人在前亞當裡都死了,非藉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就不能得生命(參林前15:45)。參以挪士{\LinkToBook:TopicID=314,Name= 以挪士 Enosh}

―― 陳瑞庭

 

亞當(Adam

  亞當的希伯來文是Adham。希臘文是Aδαμ。意思是「被造」或「從土而出」。他是聖經中的第一個人,是人類的始祖。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從此看來,人有兩種成分:由「塵土」而來的成分。人體中的各種元素無一不存在於「塵土」之中。所以人類犯罪後,耶和華神說 :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由神來的成分,即是「靈」。除人之外,任何其它的動物都沒有「靈」,都沒有信仰神的本能意識。所以聖經上說牠們是沒有靈性的(猶10)。由於「靈」是由神來的。所以在「塵土」中,不可能找出靈來。但人如果沒有「靈」,就不是「有靈的活人」。所以聖經認為「靈」是人的重要組成部分。聖經中有許多經卷章節,都是論述有關「靈」的一些問題的。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即亞當)安置在那裏。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28-9)神派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並且吩咐他:「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5-17)而後,神為他造出夏娃作為他的妻子,使他們共同在伊甸樂園中(創218-25)。
  但是由於古蛇魔鬼的迷惑,亞當夏娃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他們犯罪之後,「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31-8)預示世人犯了罪,就必會遠離神。
  但耶和華神呼喚他們:「你在哪裏﹖」(創39)預示耶穌到世上來,「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但神是公義的,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13)。所以神對亞當說 : 「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創317-19
  神既有公義,又有慈愛,「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以遮蔽他們的罪體(創321)。用皮子作衣服必須殺生流血,這就預示後來耶穌流血,洗淨人們的罪惡(約317)。
  最後,神打發亞當夏娃出了伊甸園,「耕種他所自出之土」(也就是耕種他原來被造成人時所用的土地)(創323)。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樂園後,起初生了該隱和亞伯(創41-2),後來亞當一百三十歲時,又生了塞特。「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創53-5)從此開始有了人類的歷史。

 

亞當(Adam)神造的第一個人,為人類的始祖。亞當不僅是舊約的關鍵人物,而且對理解救贖之道,對認識耶穌基督及其工作都極重要。亞當和夏娃聖經記載亞當及第一位女性夏娃被造之事分見於兩處。第一處的記載(創一26-31)意在表明這一對男女與神,並與其他被造之物的關係。此處記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遂有第一對人類,神且委他們以「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的大任。從與其他被造之物的關係來看,一方面這第一對人類也是神的全部創造物中的一部分,他們與地上的其他動物於同一日被造成;另一方面,人類又高於其他被造之物,因為神的造物過程以人類之造成為高峰,且人類是唯一按神的形象被造的。由此可見,亞當與夏娃在神面前及在被造物之中的正確地位及尊榮,是第一處記述的重點。第二處記述(創二4至三24)意在解釋人類的罪與死的起源,並為一部救世偉劇揭開序幕。該處詳述造亞當的經過,補敘第一次略去的細節,如神如何利用地上的塵土造成人形,又如何將生氣吹入而成就了有靈的活人(二7)。此處還講到神如何設立伊甸園,並委任亞當以種植和管理之責(二8-15);又講神如何吩咐他可隨意摘取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為食,但告誡他只有一棵樹上的果子絕不可食。神在這最後一事上切切叮囑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二1617)此處又敘述亞當為萬物都定了稱呼;只是他仍然獨居,「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便是創造第一個女人的緣由(二18-22)。神抽亞當身上一條肋骨造成夏娃,這事極明確地顯示男女的合一及神造二性的本意。亞當見到夏娃時的第一個反應是:「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二23),強烈地表現出渴求合一與連結的願望。然而事情卻出現了逆轉。我們看到撒但如何利用蛇來誘惑夏娃。蛇對神的誡命巧妙地暗諷曲解,終於誘使夏娃不但自食了禁果,且又去與亞當分食(創三1,二1617)。夏娃顯然是敗於不禁誘惑(提前二14),亞當則似乎是自覺而甘心地違抗神命。這對男女原是按神的形象被造,卻以為悖逆神命可使他們「像神」(創三5),這真是十分諷刺的事。悖逆的惡果旋踵即至,這也是亞當始料未及的。先是男女的連合有了羞恥的隔閡(創三7),繼之則在人、神之間豎起了罪的屏障,這後者是更嚴重的惡果。此處講到神在亞當違命之後來尋找他,他意識到與神的隔閡,便藏身於樹木中,躲避神的面(三8)。神問他,他卻公然諉過於夏娃,且話中暗示其咎在神。他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三12)。夏娃則怪罪於蛇(創三13)。然而神是公正的。神命三者各負其咎,各自承擔悖逆的惡果(創三14-19)。神給人的委任本是極大的福祉,從此卻摻入了磨難與苦痛,神咒詛說:人在地上繁衍必帶來女人生養的苦楚;從地上得食必靠男人的勞苦和汗水(三16-18)。男女的連合也要因男子管轄女子而引起關係緊張,或說雙方開始為權益爭執(三16下可作兩面解)。神終於宣佈了裁決:亞當與夏娃必死,這正應了神事先的告誡。終有一天,他們生命的氣息要被奪去,他們的身體也要歸回塵土(三19)。他們犯罪之日,也體驗了靈裏的死亡,他們與賜他們生命的神隔離了,也被驅離生命樹,即永生的象徵(三22)。神既打發他們出了伊甸園,歸路便斷絕了。通往樂園的路已被基路伯發火焰的利劍封住(三2324)。惟有神才能恢復他們失去的一切。

然而希望並未繼絕。神仍是仁慈的。神為亞當夫婦用獸皮造衣,並應許他們終有一日那隱於蛇後的撒但,要被「女人的後裔」擊打(創三15;參羅十六20)。聖經學者多認為這個應許是聖經首次提出的救贖應許。經歷這重大變故之後,亞當夫婦便離開伊甸園,去過塵世的生活了。亞當享壽930歲,子孫後裔繁衍不息(創四1225,五45)。亞當的重要性探討亞當的重要性,是以若干前設為出發點的。首先他是一個歷史人物。這個前設是許多舊約作者所認同的(創四25,五1345;代上一1;伯三十一33;何六7),而新約作者也同意這觀點(路三38;羅五14;林前十五2245;提前二1314;猶14)。耶穌闡述自己的婚姻觀時曾引那第一對夫婦的關係為據(太十九4-6;可十6-9),如果亞當僅是一個神話象徵的話,那麼耶穌的引辯就毫無意義了。聖經雖然從未為亞當的歷史存在和個人存在作辯,但在論述亞當、夏娃生平及行動的意義時,都以這前設為基礎。第二個前設是以亞當不僅是一個個體。首先,希伯來文「亞當」一詞可以作普通名詞。就創世記來說,在四章25節以前並未以該詞作人的名字來使用。該詞在希伯來文中是若干用作表示「男人」的字詞之一;也可用作表示「人類」。從舊約的使用來看,「亞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有兩個意義:或指某男性個體(利一2;書十四15;尼九29;賽五十六2);或作為「人」的總稱(出四11;民十二3,十六29;申四28;王上四31;伯七20,十四1)。「『亞當』的子孫」這片語中,「亞當」也作人的總稱(詩十一4,十二1,十四2,五十三2,九十3;傳一13,二3),這片語是直譯希伯來文,實指「世人」,即全人類。「亞當」一詞所含的「天下萬民」之意,表明了舊約的一個重要關注,以色列的神是全地的神,也是萬民之主,與以色列的民族主義迥異(創九5-7;申五24,八3;王上八3839;詩八4,八十九48,一○七8-31;箴十二14;彌六8)。這第一個被造的人稱為「亞當」或「人」,並非是偶然的事。這名字暗示每說及亞當也會關係到全人類。這一用法也許藉希伯來人和近東人熟悉的所謂「集體人格」或「集團代表」這一古代概念,就會得到最好的解釋。我們知道,現代思想很強調個人。社會集團或整個社會關係的存在,都被視為附屬於並依賴於個人的存在和欲望。與此相應,在現代人眼中,一位集團代表也僅是個人,他與集團的關係是臨時的、形式上的、職位上的,且只在某些特殊事務上才有權代表集團行事。希伯來人的理解卻全然不同。個人獨立的人格當然也受重視(耶三十一2930;結十八4),但強烈的傾向是把社會群體(家庭、部族、民族)看作單一機體,擁有集合的身分(民二十14-21及二十一1-3)提到不同民族的人都使用單數詞。同時,這個群體的代表則被視為一個集體人格的體現或化身。在這代表身上凝聚著該社會群體的基本品格和特性,因此它的行動和決定對整個群體都有約束力。設若該群體是一個家族,那麼父親就是這個群體的代表;他的言行,無論是好是壞,都必須被這個家族,甚至子孫後代所接受(創十七1-8;參創二十1-918;出二十56;書七2425;羅十一28;來七1-10)。至於一個城邦或一個民族,當然也要受他們的代表的約束,不管他是受擁戴的英明領袖(代上二十一1-714;彌三1112),抑或是碌碌無為的庸才(書七1-5;參二十二20)。但以理書七章13-22節記載「有一位像人子的」得了永不敗壞的國,他就是「至高者的聖民」這個群體的代表(參但七13141822)。亞當是最早被造的人,也是人類之父,後世的子孫萬代都是按他的形象、樣式生的(創五3),他當然就是全人類的代表。創世記的記載顯示創一章26-30節的命令(參創九17;詩八5-8,一○四14)和三章16-19節的咒詛(參詩九十3;傳十二7;賽十三8,二十一3),不僅是加於亞當(及夏娃)的,而且是藉他加於整個人類的。亞當的人類代表身分於舊約雖未作進一步的闡述,但兩約之間時期的猶太教肯定是有這樣的理解。如次經《以斯拉二書》的作者即有一段對人類遭遇的哭訴說:「啊,亞當!你作了甚麼?罪是你犯下的,卻不僅是你一人淪落,我們作為你的子孫後代,也跟你一起淪落。」(《以斯拉二書》七48)這位作者於另一處又說,因亞當的悖逆,他的子孫後代都要嘗受死亡的滋味(《以斯拉二書》三7;參三2126,四30,七11;《巴錄二書》十七3)。後來,「亞當」的代表意義在拉比的解釋下固然有些荒誕,卻很別出心裁。他們描述亞當體大如地,足能容納全人類;有一說謂當年神造亞當時取土於四方,如拉比俄色阿說:「亞當的身來自巴比倫,頭來自以色列,四肢來自其他地方,其下體,據亞哈之見,是取自亞克拉底亞格瑪(該城向以淫亂風盛著稱)。」亞當和基督對於基督徒來說,欲理解亞當作為全人類代表的真正意義,只有在耶穌基督降生與完工之後才能得著。我們雖然並無證據,說耶穌確把自己的角色看作與亞當一樣,但耶穌以「人子」自稱,在早期猶太人的思想中,這稱謂常與「第一人」聯在一起。基督教創立之初,信徒便意識到基督與亞當在角色上有相似之處,如兩者均顯示神的形象(創一2627;參腓二67;西一15);兩者均為人類的代表,對全人類都有極重要的意義。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為強調基督之於普世的意義,追溯耶穌的祖先至亞當(路三38;參太一1)。早期教會更從基督與亞當在角色上的相似,進而強調他們在成就上的相異。亞當因不信而敗,基督則因堅信而勝。馬可和路加記述耶穌於曠野受試探之事的背後,也許隱藏了亞當和基督的對比。當時有拉比的傳說,謂亞當在樂園受眾獸尊崇,享用天使的美食。馬可顯然知道這些傳說,因其中某些類似的情節也包括在他的記述中(可一13)。路加的記載是先介紹耶穌的家譜,由近即遠,終之於亞當,且稱「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38),繼之便詳記魔鬼對耶穌的試探,其中有兩次魔鬼嘲弄耶穌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四39)。馬可、路加之所記雖不盡同,但全含有一個重要的對比,即耶穌與亞當一樣也受到魔鬼的試探,然而耶穌卻堅拒魔鬼的誘惑而終不為所動,此其大不同於亞當之處。腓立比書二章6-11節也隱藏同樣的對比。亞當具有神的形象卻自我僭越,對比基督擁有真正神的形象卻自甘卑微。使徒保羅在別處經文進而把個人之間的對比發展成兩個人類代表間的對比。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中,保羅對比亞當的悖逆把死與罪帶給人類,與耶穌的誠信和忠順使人類因衪而稱義且得生命。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5-50節,則有更清晰的對比。保羅稱耶穌為「末後的亞當」及出於天的「第二個人」,對比於「首先的人亞當」及出於地的「頭一個人」。在保羅看來,人類是分作兩部分的,即以亞當為代表的人和以基督為代表的人。那仍然連結於亞當的是「舊人」,帶著「出於地」之人的形象,分擔他的罪並與神和神的創造遠離(羅五12-19,八20-22);那些因信連於基督的人,則成為基督的「肢體」(羅十二45;林前十二121327;弗一2223;西一18),按照耶穌的形象重新創造(羅八29;林前十五49;林後三18),從而成為「新人」(弗二15,四24;西三910;加三27),是神新的創造(林後五17;加六15)。亞當構成的障礙由基督拆除了(羅五1;林後五19;加三2728;弗二14-16)。據保羅所言,亞當與基督同作為人類的代表,而亞當之所失者已由耶穌基督恢復了(另見啟二7;參創三24)。在教會歷史中,亞當一直都激引發出許多的討論和推想。諸如他為何犯罪?他是否也屬於基督救贖的人群?歷代以來,基督徒都在試圖回答這些問題,一些偉大作家也透過其作品表達他們的看法,如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失樂園》和《復樂園》,以及麥克唐納的《女妖》等等。而除了聖經的記載,我們別無其他資料可瞭解這如謎的人物。StephenTaylor另參:「伊甸/伊甸園」;「夏娃」;「新人和舊人」;「新創造,新造的人」;「第二個亞當/末後的亞當」。――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