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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 收割(Harvest)收取成熟的農作物,特別是食用的土產。古時以色列沒有單獨的收成季節。依照現代的曆法,橄欖在9至11月間成熟,麻是3至4月,大麥是4至5月,小麥可在5至6月間收割。無花果和葡萄等果實,則在夏末,8至9月左右收成。以色列的曆法,實際上是環繞著收割的日期而作成的(參士十五1;得一22)。在舊約時期,神命令以色列人一年3次守節,其中一個就是收割節(出二十三16)。如此,他們便不會忘記,他們得以從埃及出來,進入這美地(申八7-10),是神的恩賜。以色列人奉獻初熟的果子(利二十三10、11),就是要表示感謝的心,並且承認對神的倚靠。由於收成是恩賜,他們不能自私地享用,倒要留下一些,給有需要的人(利十九9)。新約中提到的收割,大都是象徵的用法。在一個比喻中(太十三24-43),收割代表最後的審判。負責收割的天使,把義人收取,又把惡人摒諸天國之外。在另一處地方,要收割的是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收割的「工人」則是傳福音的人(太九37、38)。另參:「農業」;「以色列的節期」;「葡萄,葡萄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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