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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提寧

 

尼提寧/殿役(Nethinim,TempleServants)「尼提寧」只在以色列人從被擄歸回後的著作中出現(代上;拉;尼)。「尼提寧」一詞源於一希伯來動詞「拿單」,意思是「給予」、「分別出來」、「呈獻」,而「尼提寧」的意思就是「交出來的人」或「分別出來或獻身的人」。七十士譯本把這詞譯為「獻身的人」。近代一些譯者參照約瑟夫(《猶太古史》11.5.1),指他們為「殿役」。

在被擄之前,尼提寧在聖殿的事奉顯得十分活躍。歷代志上九章2節把他們與祭司、利未人並列,他們都分得自己的城邑。他們的次序是:祭司、利未人、尼提寧,顯示尼提寧是在利未人的管轄之下(參尼七73,十一32021)。被擄歸回後,他們仍是聖殿的工作人員(拉二4358,七724,八1720;尼七4660)。他們居住在耶路撒冷(拉七7;尼三31,十一21),並參與修築城牆的工作(尼三26)。尼提寧究竟指甚麼人,未能完全確定。民數記三十一章47節記載利未人收納了一些俘虜,叫他們做粗重和卑下的工作。基遍人被吸納在以色列中作奴僕的時候,他們也被分派為以色列全會眾和耶和華的聖壇作劈柴挑水的工作(書九9-27)。大衛也曾命戰俘做這等工作,增加了會幕中作僕役的人數(拉八20)。聖殿建成後,聖殿需要增加工作人員,所羅門便增加了聖殿僕役的人數。這群新增的僕役被稱為「所羅門僕人」。以斯拉記錄了有392個尼提寧歸回耶路撒冷(拉二58),並在重建的聖殿中,重操他們祖先在被擄前所做的工作。尼提寧被列為重新與神立約的會眾一員,他們與神立約,把自己完全獻身給神(尼十2829)。另參:「會幕,聖殿」;「祭司和利未人」。――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