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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權

 

王,王權(King,Kingship)在希伯來文的舊約中,「王」這個詞出現超過2,000次。它有時指神(詩九十五3),有時指人類的統治者。一般來說,這詞是指一位擁有至高無上權威與能力者,統治他的百姓。在舊約中,「王」這詞特別指到一位統治者,他管治一個族(例:民三十一8的「米甸的五王」),或一個城(例:耶利哥、艾城;參書十二9-24,那裏記載了31位王,他們所管治的城均被以色列人攻佔),或一個國家(例:以色列、猶大、亞捫、摩押、亞蘭)或跨國勢力(例: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此外,也有另一些希伯來詞彙是指皇室或王位的。非利士人將「主」這詞引入希伯來文。那5個非利士城邑,就被5位主所管治。另一個指以色列王的詞語是「統治者」。掃羅和大衛都被膏為以色列的管治者(撒上十1;撒下七8)。在新約及七十士譯本(即舊約的希臘文版本),與希伯來文的「王」相若的一個詞,是泛指一世紀所有的統治者,亦指以色列的君王、古代的統治者,以及至高的君王耶穌基督。「萬王之王」這個對耶穌的稱謂(提前六15),其實是一個帶有希伯來主義的字眼,意思是至高無上、最偉大的王。舉例說,當以西結預言推羅被攻陷,尼布甲尼撒就被稱為「諸王之王」(結二十六7)。事實上,最先使用這稱謂的,是亞述和巴比倫的偉大領袖。從前的統治者只稱為「王」或「大王」,例如列王紀下十八章28節:「你們當聽亞述大王的話。」後來,統治者為了配合王國的擴展,就修改了對君王的稱謂。古代近東君王的地位君王的地位隨著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而轉變。米所波大米君王的地位,與埃及的法老王不同,以色列的君王又與鄰近國家的相異。宗教概念與文化面貌的轉變,對君王的地位有一定的影響;甚至在聖經中,亞比米勒的王權與掃羅的不同,掃羅的又與大衛的相異。不過,古代近東對王的觀念,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相信君王與神明是有關係的,那君王可能是位聖者,是神的兒子或代表,又或是神在地上統治的媒介。埃及埃及人認為他們的王是神聖的。神明與帝王基本上是混為一體的──神就是王,王就是神。眾神之首叫阿捫銳神,被稱為「眾神之王」;在頌揚他的詩歌中,則說他是「眾神之首……諸神之父,創造人類……上埃及和下埃及之王……眾神之主」。埃及的碑文亦記載帝王為「神」或「善神」。在舊帝國時期,皇帝是神明在地上的代表,也是唯一獲賜長生不老的人。其他貴冑和臣僕若盼望有來世的居所,唯一的方法就是埋葬在王陵附近。古埃及人在一年中獻出3個月時間去建造皇帝的陵墓(金字塔)。他們努力挖掘、搬運和堆砌巨大的石頭,去建造金字塔,希望神明會記念他們曾參與建造帝王最終安息之所。米所波大米蘇默人相信多神共存,並一同以王的身分去管治。當中為首的包括天神阿奴、天地之神恩里勒及地神安基。他們都被塑造為王,分別執掌不同領域;人們建造神廟、撰作聖詩、禱文和敬拜儀文,便是承認他們的王權。按等級而排,其他神明由上至下的次序為瑪爾杜克、亞述神、沙馬士、伊施他爾及辛等。雖然某些神明的崇高地位會隨年日而改變,但他們在米所波大米的社會結構中,仍然重要。在蘇默人的文化中,君王就是神明在地上的代表。他們的任務是維護神聖的法紀及保護神廟,藉此事奉神明。從蘇默王的名單,顯示他們相信王權是源自神明的:「在埃利都的地方,王權首先從天賜下。」吾珥早期的君王(主前2650)均葬在王陵,並有374個陪葬者。皇室的葬禮與埃及法老王的相近。人們認為君王去世,就變成神明,要帶同僕人陪葬,以便在來生服侍他。不過,君王的神聖地位並非永久。統治者自稱「牧人」,源自蘇默文化中的「安」。「安」是事奉本地神明的大祭司的名稱,也是整個廟宇敬拜的領袖。後來,他被稱為「統治者」或「君王」,負責看管廟宇。因此,君王都以能夠為神明建造廟宇為榮。亞加德的撒珥根認為自己是「伊施他爾的監督、基書的王、阿奴的受膏祭司、一國之君及恩里勒的偉大統治者」。巴比倫的漢模拉比自稱為米所波大米的神明建造廟宇,包括:「稱為『豐富之家』的亞大得廟宇、女神撒拉之像,並為阿奴、恩那拿與那拿的廟宇,稱為『國教機關』」。在巴比倫的新年慶典中,君王佔有重要地位。每年,君王都與祭司一起把自己呈獻在瑪爾杜克的神像面前。他要在神像前謙卑自己,並再次接受皇室的印記。這行動象徵著神聖的統治,表明君王的地位是神明賦予的。完成上述禮儀後,祭司便把皇室的印記交還君王。這種再次授冠的行動,代表著瑪爾杜克稱許君王的統治及事奉。統治者既被視為百姓的牧人,他就要建立並維護法紀,以保障人民的權益。巴比倫王漢模拉比(主前1100)相信自己是被神明呼召的,因他在那著名的法典的引言中寫道:「阿奴和恩里勒指派我為人民謀求福利,又派我這虔誠及敬畏神的君王使全國秉公行事,而且消滅那些行強暴和邪惡的人,以致強者不能欺壓弱者。」公正嚴明正是米所波大米王最顯著的素質,他奉召在國中建立公義,正如漢模拉比說:「我明瞭國中的法律及公義,因此能為人民謀求福利。」君王完全明白自己作為帝位的繼承人或篡位者,他可以獲得人民的效忠,因而成為被神明接納的憑據。所以,米所波大米王強調神明賜予他恩惠,就如漢模拉比所言:「瑪爾杜克差派我來」而「漢模拉比是恩里勒所呼召的牧人」。迦南要重組迦南人的王權觀念,更為困難。妨礙我們全面理解迦南的王權觀念,有很多原因,包括缺乏第一手資料、各種傳統的混合,及較大的帝國常出現政權的替換等。就以非利士人為例,縱然他們對我們瞭解聖經的史實很是重要,但關於他們對王權的觀點,我們所知卻甚少。非利士諸王的聯合勢力,促使以色列人萌生立王的念頭,好帶領他們得勝。亞哈的王權觀念,則可能受其妻非利士人耶洗別的影響。迦南的史詩提供了資料,幫助我們瞭解迦南的君主制度。君王與神明一樣,都出現權力鬥爭。傳說巴力、摩特和耶音各有權勢,但為爭奪更多的權力而爭戰,勝利者便可擴展勢力。在迦南的諸神中,伊勒是「眾神之父」及「人類之父」。他管治眾神及人類,但也與次等的神明分享權力。他可與列祖相比,坐在寶座上,管治眾君王、神明和人類。迦南的城邑基本上是附庸。王所管轄的城,是屬於埃及的。這位本地君王若肯接受法老王的條件,就可保持王位。作為附庸,他要負責供應宗主所要求的各樣東西:金、銀、食物、人力及軍備。法老刻意分散迦南附庸,以便鞏固埃及在迦南的地位。當城邑強大得足以反抗法老,那城的王就可享有更大的自由。烏加列位於地中海港口,當地的王對於其國民及土地,有絕對的權力,都是專制的暴君。囚犯或平民若失寵於王,可被驅逐出境,奪去產業的合法權益。然而,王有責任保護那些不能自我保護的人,例如寡婦和孤兒。以色列的王權神權政體聖經一開首就宣告神是創造者(創一1)。創造者是一切受造物的王。祂至善的王權就是智慧、權能、榮耀及真誠,這些都在創造的和諧中彰顯出來。這位偉大的王與祂的受造物建立關係,又把權力分派給天體及人。太陽、月亮、星宿「管理」白晝和黑夜(創一14-18),人就受託管理神在地上的創造。人要服侍神,這事實進一步表達了神在人當中的王權(創二7-22)。這位偉大的王看顧祂所造的人,為他造了一個女伴,讓他們能在事奉神的過程中,得到喜樂。祂的統治並非獨裁或自私,反而充滿著愛和貞誠,並關顧百姓的幸福。祂要看見人各按其職、擁有神的形象及滿足了一切的需要,祂才「安息」下來。所以,在創造之後所發展的救贖歷史,並非因為神不顧念人,或因祂專制。相反地,是因為人的墮落和背叛(創三,六1-8,十一1-9),人想脫離神這位偉大的王的統治。然而,這位王卻滿有恩典。祂只是把亞當、夏娃逐出伊甸園,沒有毀滅他們(創三24)。神又賜福挪亞和他的後裔,使他們昌盛,獲得神的供應(創九17)。

祂更期望墮落了的人仍繼續統管大地(創九27;「生養眾多」應解作「管理」,參創一28)。但建造巴別塔是一個高峰,表明人企圖脫離神的管治。神就在巴別將人分散,容許不同國家、民族、語言的發展(創十一1-9;參創十52031)。從這時開始,每個國家就由自己的王或統治者帶領,神的王權與人的王權這兩個清楚界定的觀念,亦由此產生。當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神的救贖計劃短暫地局限於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在此之前,人的政權是獨立的,拒絕創造者那神性的統治。神揀選亞伯拉罕作萬國之父,彌賽亞的統治會藉著他和他的後裔在地上建立。在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中,神多次肯定地說他會成為一個大國之父,神會把迦南地賜給他,君王會從他的後裔中興起(創十七6)。亞伯拉罕以割禮表明他全家都接受神的管治,他的家族亦藉此分別出來事奉神(創十七10-14)。神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建立關係,最終目的是要使祂成為以色列的王,祂的子民亦要透過對神忠心的順服,來表示接納祂的掌管(創十七7)。這約的核心就是神期望人以忠心去回應祂的管治:「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下)。亞伯拉罕若過著與王同行的生活,就能施行神所賜予「管治」萬國的權利。因此,神透過亞伯拉罕重新建立祂在人當中的國度,藉著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神要興起一個「王族」,以恢復祂在受造物中的全然治權。從救贖歷史的角度看,創造和救贖是息息相關的。神藉救贖的行動重建人與祂的創造的和諧關係。然而,列祖的事蹟告訴我們,通往管治的道路是艱苦和充滿試探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受到嚴峻的考驗,他們一方面活在神賜福和保守的應許與盼望中,另一方面卻遇上饑荒、戰事、鬥爭苦難。亞伯拉罕在神和人面前證明自己是信心之父(創二十二16)。雅各在毘努伊勒與神摔跤後,蒙這立約之神賜福,稱為「以色列」(創三十二28-30),成為整個以色列民族之父。神在人的生命中掌權(神權政體)這些事蹟,與創世記三至十一章中人的掌權(人權政體),成強烈對比。神就是在這個背景下,在埃及進一步向以色列人啟示祂的王權。在十災和出埃及的事蹟中,神啟示了祂的王權:祂滿有拯救與伸冤的權能。祂是那「神聖的戰士」,與百姓一同爭戰。在紅海岸邊,以色列人與摩西一同歌頌耶和華的王權:「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出十五318

此外,神紓尊降貴地臨到以色列人當中,與他們立約。這約是神按祂的主權,向人施行恩典及應許;藉著這約,亦透過頒佈律例典章和祂親自臨在,神的子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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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淨為聖歸於祂。出埃及記二十至三十章所記載的立約、會幕和安息日,都顯示神在以色列人當中的王權,而他們就是要獻給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安息日表徵著他們的奉獻、神的王權及以色列人王族的身分(參出三十一17)。約櫃是神王權的另一表徵(參民十3536;詩一三二8)。以色列民經歷和見證了神對他們的眷顧,就明白到若遵從神的要求,這神權國度或可在地上實現。克林認為神與以色列的立約關係,是這偉大的王加在祂子民身上的約束。西乃之約建立了神權政體。神將誡命交付給以色列民,要他們活出神權國度的本質。正如神啟示摩西說:「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56)他們是神為萬民而揀選的,透過以色列如祭司般的順服及代求,全地得以認識這位創造主和救主。神的王權有以下特質:權能、榮耀、貞誠、智慧、關懷、服侍、將權力分派給人、福祉、保護、公義的管治、審判、伸冤和拯救。以色列的王權要與神的王權一樣。他們各色各樣,甚至有時近乎複雜的律例,是要教導以色列人分辨神聖與平凡的、潔淨與污穢的、神的方法與列國的方法。神的方式帶來愛、貞誠、公正、和平、和諧、服侍、關懷別人、智慧的生活、維護貧窮人及審判有罪者。然而,世界各國的方式卻是自私、罔顧公正、混亂及專制的。神亦設立了組織架構去促進祂神權政體的目的。在曠野,摩西和被揀選的領袖(出十八19-26;民十一2425;參申一15-18),蒙神使用來維持祂在以色列的王權。摩西離世後,約書亞承繼他作領袖。神與約書亞同在,正如與摩西同在一樣。在約書亞的領導下,以色列人承認神不絕的統管(申三十四9;書三7,四14)。約書亞像摩西在世時一樣,肩負領導職責,以色列人則堅守神的約。可是,以色列人因為貪婪、邪惡、競爭和拜偶像而沈淪。在士師時代,各人任意而行,那時國中沒有王(士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士師是神興起的軍事領袖,為要將祂的子民從外敵中拯救出來。神仍是以色列的王,縱然他們已生活得不像有王一般。君王政體雖然以色列的律法指示了如何設立君王(申十七14-20),但直至撒母耳時代,才正式出現君王政體。士師時代證明背道的以色列,是無法應付四周國家的覬覦。撒母耳的事奉重新復興了以色列的神權領導。撒母耳生於利未家,後來在示羅的會幕服侍神。他蒙召成為先知,是摩西去世後一直沒有人承繼的職分(撒上三2021)。他在以色列也被公認為士師(撒上七15)。所以,撒母耳集祭司、先知和君王的職分於一身。他從沒有被稱為君王,因他的生活形態較像個先知。以色列人要求立王,其實反映他們拒絕撒母耳的事工。他們不滿撒母耳那種屬靈的、有神授超凡能力的領導。反之,他們環顧四周邦國的君王,被那些充滿魄力、擁有權勢、能帶來榮耀與穩定的領袖所吸引。一直以來,以色列都有內戰,危及她的統一。百姓便以為設立一位君王,就可解決一切政治和社會問題。雖然神早在頒佈律法時,已預料有君王政體出現,但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動機,卻非出自信仰:「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上八20)。撒母耳從沒有接受王權的主張,因它與神治社會的理想格格不入。以色列的王權與鄰近國家的王權,最大的分別在於以色列的王有神的靈同在,以便在地上建立祂的治權。神統治祂的子民,祂的子民亦從祂的統治中獲益。神是他們的供應者、保護者及神聖的戰士。撒母耳膏立了首兩任君王:掃羅(王權可悲的例子)及大衛(在神領導下王權的典範)。掃羅的王權所表現的,是暴虐、不關懷的態度,並且擴張自我。他只顧建立自己的王朝,漠視神百姓的各種需要。因此,神厭棄他作王(撒上十五23)。

大衛與掃羅相反,是較合神心意的王,因他能反映耶和華掌權的榮耀。撒母耳記上、下兩卷書記載了大衛的生平,亦評價立王的優點和缺點。從正面看來,大衛是個合神心意的人。他尋求神的旨意,為自己的罪悔改,又努力榮耀神。但從負面看,大衛則未能在個人及家庭生活的操守上達到神律法的標準。然而,神喜歡揀選大衛的王朝,成為耶穌基督肉身的先祖。先知拿單肯定大衛的王位久遠:「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雖然如此,神沒有應許他的王朝不受逼迫或流亡之苦。大衛和所羅門作王時的卓越特質,反映了真正的神治,就是關心神的事、渴慕智慧和正直,並為神的子民謀幸福。在預備和實際建造聖殿時,表露了對神的關心(參詩一三二);對智慧和正直的渴求,更明顯地在大衛回應拿單的責備(撒下十二),以及所羅門求智慧(王上三)中顯露出來。對神子民的關顧,則從他們竭力鞏固邊疆,免受外敵入侵,而且促進國家統一及經濟增長等事上,表露無遺。總之,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是神在地上建立王權的寫照。列王紀及歷代志記載了以色列和猶大的歷史。那些好王效法大衛和所羅門的榜樣,保衛耶路撒冷不受外敵入侵、供應聖殿的需要、以神的話教導以色列民,並以摩西律法為他們統治的楷模。像大衛般的好王會愛神、愛聖殿、愛律法及愛神的子民。他如好牧人般服侍他們。壞王卻摒棄這模式,選擇了外邦人的模式。所以暗利和亞哈引進了腓尼基文化及他們所拜的巴力神祇,完全蔑視以色列流傳下來的遺產。君王領受了神的靈,就是智慧的靈(參王上三11;賽十一2)。神的靈在人身上重建神的形象,就是人受造時所賦予的形象,後來卻因犯罪、墮落而失掉了。像大衛般的王都是神家的成員,是那偉大的王的「兒子」(參撒下七14-16;詩二67)。他要忠於耶和華大君王。他要像從前的摩西和約書亞般,從神直接領受訓示;但所不同者,乃在於神的話要透過先知傳出。這君王要像摩西和約書亞一樣,服侍神及祂的子民。彌賽亞王先知都傳講一位彌賽亞會來臨,祂要在地上建立神的王權。大衛的後裔未能維持及擴展神的治權。到了主前七、八世紀,世上最偉大的王,顯然都不及大衛和所羅門。先知(賽九2-7,十一1-9;耶三十三14-16;結三十四22-31;彌五2-5)傳講有另一位王,祂是大衛的後裔,要長久掌權,並將神的管治延展到地極。祂要除掉一切反對神管治的人和所有仇敵,要帶來一個完全平安與公義的年代。這彌賽亞王要彰顯神聖統治的完美,因祂有神的靈。祂的王權標誌著對神子民的服侍,祂是他們的牧人,他們則是得著照顧與餵養的羊群。當耶穌來臨,就更清楚啟示了彌賽亞的國度。天使用這些話形容這位新生王:「今天在大衛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這些美妙的話承接著先知一貫的信息。耶穌是救主,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亦從一切邪惡和咒詛中釋放我們。祂的使命是在地上建立寬恕和平安(路一77-79)。關於這方面,我們必須看看耶穌如何透過醫治、餵養、受苦、教導、反抗邪惡勢力,在地上建立神的國。祂是那位服侍、與惡魔的勢力爭戰,並且得勝的王。復活就是祂勝利的標誌,祂戴著榮耀的冠冕,坐在父神右邊(徒二33-36;參林前十五25)。祂是救主,更是「主基督」。初期教會的使徒宣講耶穌是神的彌賽亞,也是主。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必帶來祂的主權。對那些尋求耶穌的人,祂就是救主、彌賽亞及主(羅十9-15);但對那些拒絕祂的人,祂就是那神聖的戰士,將要帶來父神的審判,叫萬膝都向祂下拜(參啟一12-16,十九11-21)。耶穌教導祂的門徒,當祂在榮耀中再來,祂要坐在寶座上,叫全人類都臣服祂腳下。神的敵人(山羊)要逐離祂面前,神的子民(綿羊)則要承受神的國(太二十五34;參太二十五3146)。據耶穌的教導,教會(就是祂的身體)要活出神治的理想,要在他們的工作及信仰中榮耀神,叫人知道他們是屬神的(約十七20-26;參太二十五33-40)。這就是聖經所見證的,也是以色列未能做到,而教會卻榮幸地傳講的信息,正如保羅對提摩太說:「我在……神面前,並在……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們!」(提前六13-16)接著,保羅對屬神的人如何表明他們的身分,有幾方面的教導(提前六1721)。在整卷啟示錄中,耶穌都被描繪為教會的王(啟四29-11,五19101213)。當主再來,就會建立祂的王權。這時候,十字架的仇敵便明白他們所撇棄的是誰,於是在這彌賽亞王面前下拜(林前十五25-28)。然後,耶穌「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二十二20WillemA.VanGemeren另參:「以色列史」;「神國/天國」。――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