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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意奉獻

 

樂意奉獻

樂意奉獻一直是今日教會告訴會友不可輕忽的一種責任。事實上,每一個信徒都知道,他既已受洗加入了教會,就應該在讀經禱告聚會崇拜見證奉獻上忠心。華人特別懂得送禮的規矩,有些慶典集會,人雖不一定要到,必須送達。抱這種觀念的會友,雖不常去教會禮拜,但每月必設法送錢到教會去。使教會瞭解,自己尚不致與教會脫節。為了避免會友誤會,講臺上也少講奉獻的經文。於是信徒對奉獻的真理實在懂得太少。只知道樂意奉獻這樣一個口號。
  首先要明白的:奉獻金錢是一種禮物。禮物是白白送呈的。在聖經中這叫做恩惠(Grace)。恩惠的禮物必是出於愛心的。正如耶穌基督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借此顯明神的恩典和祂的大愛。所以金錢的奉獻是信徒對神恩惠大愛的回報。應當是信徒的樂意奉獻
  聖經也清楚表明:金錢的奉獻是品質(qual-ity)重於數量(quantity)。馬利亞獻上了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耶穌所稱讚的是她的愛心和信心,藉以改正門徒對這瓶香膏表面價值的謬論。耶穌也曾稱讚一個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因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所以奉獻的心意和態度。在神的眼光中,遠超過奉獻的數量。然而香膏的昂貴又全部傾倒以及兩個錢佔有寡婦擁有的總值,也確實說明了數量本身的重要。因為數量能啟示品質的優越性。
  奉獻金錢的真理原出於舊約律法中的獻祭。人到神面前來敬拜神的時候,獻祭是極其重要的一個項目。當時的以色列人獻上祭物來贖罪、來感恩、來祈求、來親近神,正如今日教會崇拜聚會中的祈禱、讀經、讚美、奉獻一樣。唯一與舊約祭禮不同的,就是我們今天不再以金錢的奉獻來贖罪。因為贖罪的功夫已經由主耶穌獨自擔當完成了。凡信主耶穌的都已獲赦罪之恩。現今為了主在救恩上和日常生活上所賜予我們的,我們可以以物質金錢的奉獻來感恩。我們也可以為教會或某種聖工上特殊的需要,以感恩的心而盡力奉獻,以使主所愛的人或屬主的事工得獲好處具有進展。既然是為了感恩,那麼金錢的奉獻應當是崇拜中的一個重要的部份。無論用什麼方式,只要公眾能以崇拜的心靈來獻上金錢以表達他們的感恩,都應當是正確的。
  最後,金錢的奉獻是信徒的特權。換句話說:惟有已經接受主耶穌而有主生命的信徒才有資格奉獻金錢。我們天上的神是創造萬有的,祂原不缺少金錢。同時在我們的信仰裡,也不需要為來世積聚功德或財物。所以任何人不能用金錢去討好天上的神,也不必用金錢為自己的來世打算。為這緣故,與基督的生命沒有關係的人,就沒有奉獻金錢的必要。因此在崇拜聚會中往往在收取奉獻前,主席在臺上會宣佈說:凡不瞭解奉獻的未信朋友,請不必奉獻。事實上,未信的人根本就沒有奉獻任何財物的權利。
  奉獻既出於愛神的心,為感謝神對我們的愛和看顧。我們就當存感恩的心,歡歡喜喜地,運用神給我們這樣的特權,向祂擺上我們的樂意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