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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口」 誇口(Boast)以自得意滿的口氣講說自己或別人的功勞、本領、長處。該字在聖經中也有較正面的意義,可以看作是「讚美」的同義詞。在舊約,常指不敬虔的人誇口,恃靠自己的力量,卻不倚靠神(詩五十二1,九十四3、4)。以色列人的仇敵誇口勝利,自我炫耀(申三十二27;詩十3,三十五26,七十三9;賽三9)。他們炫耀財富(詩四十九6),自誇智慧(賽十九11)。神曾教導,財主和智慧人當以「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而誇口(耶九24)。詩篇作者強調信徒當靠何事為誇耀的依據時,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二十7)約伯的朋友責他在神面前,矜誇自己清白公義(伯十一3,二十五4)。耶穌曾描述一個法利賽人,如何在祈禱中向神自誇的情狀(路十八10-14)。在新約,這字多見用於保羅書信,例如:誇示自己的成就與誇耀神的成就的對比(羅三27、28;林後十17;加六14);自以為義、自滿自誇的表現均須撇棄(羅一30,二17、23;弗二9;提後三2)。保羅視那些自恃嚴守律法條文的猶太人之心態為自誇。在保羅心目中,唯一可以誇耀的就是神(羅五11)。從羅馬書五章3節可以看出,猶太拉比與使徒保羅的患難觀不同:前者以受苦自榮自炫,後者在患難中經驗神的能力,及促使保羅盼望將來。保羅也有所誇耀,但他的誇耀並非建立在與人比較的基礎之上。他的誇耀是由於基督藉他工作(林後三2-6),以及神的委任(林後十18),他只可以將榮耀歸神。對於自己,他寧願誇耀自己的軟弱,也同時誇耀神的偉大和權能(林後十二5、9)。 保羅有時也頗誇獎一些基督徒(林後七4、14,八24,九2、3),但這只表示他對他們的信賴,而決不是誇示自己的成績。保羅極不願談及自己,只是為了反駁哥林多教會中反對分子的控訴,才不得不陳述自己的作為。他說,本應出自他們之口的稱許,卻只好由他自述了;是他們迫他作了這跡近自誇的「愚妄人」(林後十二11)。JamesD.Price另參:「傲氣」。――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