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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論」 詭論(Paradox)一種看似自相矛盾或荒謬的表達形式,但從另一個層面看,卻是表達了一種基要的真理。這種理論形式常用來使聽者更深入地思考。它與誇張法也十分相似,不過詭論必有一個明顯是矛盾的成分,能吸引人的注意,並且幾乎是要求人去思量。 在耶穌的教訓中,我們會發現這種詭論,如成人也必須重生,尼哥底母問耶穌:「人……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約三4)財主欲進入天國時,耶穌又回答他說,駱駝穿進針的眼(一件不可能的事),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可十25)。對付這些經文時,我們不應集中去看字面的說法,或逐字去斟酌,我們必須瞭解其基本的目的。在上述財主的例子中,耶穌是用一種「震駭人」的形式,迫使財主承認他處理財產的態度終究會把他摒棄於天國門外。在耶穌的教訓中,大部分的詭論都是用來顯示天國中判別事物的觀點,或價值觀,跟眾人生活中的價值觀完全相反。那些失去生命的,要得著生命(太十39);在後的要在前,在前的要在後(路十三30);誰願為大,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十43;路二十二26)。耶穌自己服侍人的傳道方式,確實圈點了天國中這種逆轉的真理;耶穌替門徒洗腳後,便說:「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十三13、14)基督教神學中要以人的語言去談及神的時候,也出現了一些詭論,如神是「在萬世之先」。「道成肉身的神」也是似是而非,但卻千真萬確。人只能以自己的經驗來談及神,這是難以避免的,但神卻不受這些經驗或言語的限制,因為祂無限偉大。因此用語言這種工具來討論那無限的神,就不免覺得有所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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