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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評鑑學

 

新約聖經評鑑學(BiblicalCriticism,NewTestament)運用歷史、語言學和釋經理論來分析經文,以揭示其真實意義的工作,就是「聖經評鑑學」。諸如歷史背景(例:耶穌或保羅的審訊背後之猶太和羅馬法律)、導論事項(例:哥林多前書的主題和問題)、聖經神學(例:以弗所書中揀選的教義)等問題,以致其他較為特殊的問題如作者、年代、收信人等等,都可通過聖經評鑑學加以解答。兩種性質的評鑑學評鑑聖經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必須加以區別。一是破壞性的,專門針對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問題。某些學者的目的似不在於開放的考證聖經,而在於否定。例如,有所謂理性主義的評鑑學者即專注於重新詮釋耶穌的生平,而不重視分析經文的真義所在。經他們評鑑以後,現存的福音書就只有極小部分可算是真實的記錄。另一種則是建設性的評鑑,致力於闡明聖經的意義,例如萊特福特(1828-89)和威斯科特(1825-1901)所代表的語法和歷史學派。這些學者的主要目的是根據歷史背景來發掘經文的真義,而不是考究歷史的真實性問題。另有舊約學者柴爾斯(1923-?)創始的「正典評鑑論」,主張按正典現狀來研究聖經,不必去管其歷史和傳統的演變。不過這種研究方法顯然已更接近於聖經神學,而不大像聖經的歷史評鑑了。多數學者的態度是界乎於這兩極之間的。例如布特曼(1884-1976)雖然常被看為持守極端的否定立場,他卻是力圖藉「化除神話」的方法來作出建設性的評鑑。布特曼的方法,在保守派看來是破壞性的,卻容許極端的評鑑學者從聖經中找出現代意義(存在意義)。萊特福特和威斯科特的評鑑方法除了考證經文意義外,也考證其真實性。這可代表今日大多數聖經評鑑學者的方向。聖經評鑑學的必要性聖經並不是從天上而降,寫在金版上的天書。儘管聖經是神的默示(希臘原文作「呼出」,參提後三16),這默示是在特定的時空之下通過聖靈傳給聖經作者的。神不是向聖經作者口述,管制著他們的心思意識,使他們機械性的寫下神的話。神是遣聖靈引導他們,回應當前的需要(約十四23,十五26),透過他們的個性和能力來傳達神的話。新約的書信明顯是為了回答早期教會各種的問題。福音書和舊約的歷史書也無不反映著作者個別的風格和時代信息。因此,要對聖經有正確的觀念,聖經評鑑學是必須的。聖經評鑑可抑制極端自由派的傾向,把聖經貶為一本只出於人手的著作,也可遏止極端的保守派傾向,使聖經提升為一本不可作學術研究的天書。純粹追求情緒化的接觸或感覺,會使人忘記了原來的信息。聖經評鑑學迫使讀者從多方面去讀聖經,以獲取益處。這樣,作者從神而來的默示才得著尊重。聖經評鑑學的問題福音派基督徒往往把聖經評鑑學與偏激的評鑑學者否定聖經的前設視為一路,這些偏激的評鑑學者認為從事評鑑聖經,就必定要否定聖經作為神話語的權威性。在他們看來,聖經並不是神施行拯救的歷史記錄,而只不過是記載以色列人和基督教會的信仰之一部普通史書罷了。萊德在《新約與評鑑》一書中說:「很多學者以為評鑑學的嚴格程度,視乎在新約中,特別從四福音書中,能找到多少不真確的經文。」聖經的歷史書可以說是評鑑的重點,因為這些書卷把歷史與神學交織在一起。否定聖經權威的評鑑學者認為神學因素愈強之處,則歷史的準確性愈弱。他們舉耶穌改變形象的記載為例,說那是早期教會編造的復活故事之一,後來被套入耶穌生平事蹟中,以顯示他復活前的榮耀。鑑於聖經評鑑學被如此濫用,福音派基督徒往往略過歷史書中有很強的神學成分。如此一來,便出現了兩個極端:出自偏激派的聖經註釋,只是一連串不肯定的哲理推論;出自保守派的註釋則只排年記事,探討歷史意義,而迴避神學意義。

聖經評鑑學的歷史馬吉安是二世紀中期的一個異端教派的著名領袖,他對新約文獻的接納與否全視其是否與猶太教有連繫。十六世紀的馬丁路德稱雅各書為「禾秸」,並力主將該書從正典中剔除。以上僅是個別事例;至文藝復興時代,聖經評鑑才正式開始。神學的批判總是隨著當代的哲學氣候。例如,德國的神學批判即具黑格爾辯證法的觀點和傾向,而近數十年來的神學批判,則多是存在主義哲學觀的反映。理性主義文藝復興運動之後,許多學者不再接受教會的超自然前設,開始對聖經重作解釋。例如,雷瑪洛斯(1694-1768)即主張「理性宗教」,他斷言耶穌只是歷史上一個人物,因誤從猶太教的彌賽亞盼望而自宣為王;死後門徒竊去他的遺體,而偽造復活之說和受難救主的神學。另有不少理性化的批判學者為新約記載的事件提出了種種心理學的解釋。如保路斯(1761-1851)認為神蹟是基於自然事件的傳說。他舉例說:五餅二魚的神蹟其實是耶穌勉勵一個孩子分享他不多的午餐,眾人有感於此便競相仿效。這類學者還認為耶穌是用藥物和膏油為人醫病的;他們又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厥過去,後來被移到墓中便甦醒過來,這卻演成復活之說。黑斯(1800-90)和士萊馬赫(1768-1834)認為耶穌很有服眾的魄力,使人望而生信,祂就是藉此替人治病。新約則被解釋成早期教會對耶穌之人格對信徒的巨大影響的詮釋。由於這類評鑑家否定超自然的偏見和思辯推理法,他們沒有清楚的方法,從文字記載背後,發掘出真實的事件。不過,他們的理性化評鑑法卻引起人們對聖經寫作中人的成分更大的關注。許多早期學者設想聖經的默示是由神口授,作者只是執筆記錄下來。現今聖經研究關注書卷的歷史背景,在釋經上已是可貴的進步。傾向評鑑學第一個評鑑學派於德國的杜平根大學開始,創始人鮑爾(1762-1860)曾受黑格爾辯證哲學訓練(命題+反命題=綜合命題),後用此哲學來研究基督教的發展。鮑爾以彼得的猶太基督教為命題,而以保羅的希臘基督教為反命題,他認為這兩個教派的衝突延續到二世紀。他認為馬太福音、馬可福音、雅各書、希伯來書4卷代表了猶太基督教,他們視耶穌為一先知,對福音予以種種限制;而保羅在他幾封重要的書信(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中,給基督教一個新的轉向,宣告一位屬天的基督,以及教會的普世宣教使命;至於綜合命題,則始於主後150年的使徒行傳,直至彼得前書和約翰著作(約主後200)。鮑爾對各種文獻的分類和寫作年代的判斷,都以它們的「傾向」為依據。史特勞斯(1808-74)使用這方法來評鑑耶穌的生平,他處理的手法是文學分析多於歷史考證。他認為,自由派的探討是基於一個錯誤的方法論,神蹟不能與現代科學相提並論。福音書是「神話」,基於耶穌生平事實(命題)與門徒信仰(反命題)之綜合。傾向學派的影響很大,不過鮑爾的理論卻在萊特福特的《使徒教父》(1869-85)一書發表之後已多不能成立,因為萊氏以鐵證說明新約思想統一時期在前,觀點分歧則在以後(與鮑爾的結論恰恰相反)。然而,傾向派提出早期教會內部可能存在紛爭一說,才導致諸學者更放膽討論、探究聖經的真理。宗教歷史運動達爾文的《物種的起源》(1895)強調通過自然選擇的逐漸進化,其影響之大,也波及了聖經研究。進化理論對聖經研究的積極作用,至少可見於以下4方面:(1)在比較語言學方面,學者研究希臘文的演進,尤於本世紀初發現大批蒲草紙抄本之後,對新約希臘文多了新的瞭解;(2)在經文校勘方面,學者追尋抄寫新約原稿的變化、抄寫錯誤的歷程,終可重建經文原貌;(3)在底本考證方面,進化的概念使學者發現馬太和路加利用馬可的材料撰寫他們的福音書;(4)在歷史及語法釋經方面,因對歷史、語言、文化的發展有了科學性的瞭解,學者們更接近新約經文的真義。德國的宗教歷史運動主張諸教同源論,因此基督教也是鄰近宗教的衍生物,這種理論是涉及基督教教義的地位。費得理(1839-1908)將基督教與希臘神祕宗教相比;雷震斯坦(1861-1931)斷言基督教源出諾斯底神話所說一個死而復生的救主;希瑟的巨著《主基督》(1921),從希臘神話中舉出與整個福音故事描述的基督生平相類的敘述;他認為新約背後是有耶穌作為教師的精神在內,但那些希臘化的作者寫書時加入希臘思想,原來的猶太精神反成了次要。宗教歷史論有幾方面的困難:(1)用作對比的材料多取自後於基督教成立的時期,因此,應該是說神祕宗教取材於基督教,而絕非相反;(2)借用術語並不等於接受其神學,基督徒可使用流行於當時的某些術語,並不是學習它們的信仰,而是表示異教徒的種種都在神的主宰之下;(3)許多對比只是類同,而非有任何系統關係,也就是說,它們只是相似,卻無直接關係;(4)學者現在已經明瞭,許多所謂希臘化的對比其實是出自於一世紀的猶太教,如昆蘭團體(死海古卷)或舊約智慧文學實是這些事例的本源。統一末世論學派維斯(1863-1914)認為新約的關鍵就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耶穌的教訓可以說是「徹底的」或「統一的」末世性。史懷哲(1875-1965)把維斯的思想加以演進,他認為耶穌不是作先知性的宣講,而是發出末世啟示性的言論;耶穌差遣12個門徒出去佈道時(太十),他是期待彌賽亞的世代已指日可待。但這世代遲遲不至,他便決定殉難以促進神國之早臨。據史懷哲解釋,耶穌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正是理想幻滅的表現。早期教會為了避免失敗,遂高舉復活,但最後被迫從耶穌的末世啟示的宣告(可見於保羅之帖撒羅尼迦書信和哥林多書信)轉為倫理性的教導(可見於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史懷哲在學術上的貢獻,是引起了學者對猶太背景的加以研究,特別是關於末世啟示的觀念。不過他的理論卻受到了另外一些末世啟示論的挑戰(如杜書茲和陶德兩位學者的「實現末世論」;耶利米亞和柯爾曼兩位學者的「既成末世論」)。而且,聖經的記載,否定了史懷哲對耶穌的描繪。事實上,耶穌秉持祂的佈道使命,不是猶太人的想望,祂的使命實在與猶太人普遍的期待是背道而馳的。聖經評鑑的現代流派形式評鑑學3位德國學者(史密特、布特曼、狄比流)於191920年分別建立一套考證新約的方法,藉文學分析確定年代和傳統的真實性。根據這套理論,不斷增長中的教會產生了宣講、辯道和教導的需要,於是,耶穌生平事蹟被分成若干獨立片斷,分別流傳於各地。經過一段日子,各教會漸按本地情勢所需,在某些片段上加工渲染,成為具有地方色彩的形式。形式評鑑學有若干特點值得注意:1.極端形式評鑑學是基於進化概念,他們認為福音書的傳統單元都是從一個原始核心故事發展而成的,卻脫離了原來的真實事件。2.形式評鑑學認為教會是形成現存新約故事的鑄模;極端者更認為新約開始為口傳時期,故事的傳講常隨著當時的需要有相當靈活的改動,所以在成書之際,早已面目皆非了。根據這個觀點,福音書實非歷史文獻,而是神學論文;它們不是記述耶穌生平的實錄,而是教會的信仰。3.布特曼的評鑑著述結合了兩個觀點:末世論與存在主義釋經法。他一方面同意史懷哲的觀點,認為耶穌是一位徹底的末世啟示論者,由此而指出:耶穌再來的延遲是教會發展的一個主因。耶穌並未如信徒所信的很快再來時,他們只好把原來的信仰發展成倫理學。猶太思想也被希臘思想所代替,耶穌的真實歷史也就湮沒無聞了。4.布特曼又根據海德格(1889-1976)的哲學,偏重實存釋經法。他認為人類是在焦慮的規範之下,經常面對死亡而活,也學習懷著這恐懼而活。布特曼認為聖經的信仰象徵與信仰本身無關,所以這些象徵必須根據當代的需要再加詮釋,例如學習如何在現代世界對應存在的問題。所以,關於耶穌本身的核心史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早期教會透過對耶穌所作神話化、象徵性的描繪,表達出來的信仰。5.形式評鑑學把經文分成一個個文字單元,據此考其年代,又進而考證其真實性。布特曼與狄比流將福音書劃分為若干類別的文字單元,最可信的就是典範(狄比流語)或箴言(布特曼語),即言簡意賅的格言,易於記憶,而反映的思想,又與日後教會所宣揚的不同。其次是教義問答材料(是教導性單元,反映較後期的需要)、神蹟故事(反映門徒受耶穌影響的神學思想)、傳聞軼事(無固定形式,內容神話化,如關於耶穌登山變象的雲及出現的人物)。形式評鑑學的立論和方法均有很多弱點。特別是布特曼接受十九世紀反對一切超自然的觀點,這種觀點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代已被很多人視為過時了。布特曼的方法主要是以海德格的早期著作為理論基礎,卻罔顧這位哲學家後期的思想發展。他假設新約的故事形式是出自早期教會佈道之需要,然後再引證這些形式來自圓其說。須知早期的宣講並不是從真空中發展起來的;它必有真實的歷史事件為依據,這就是耶穌的生平、殉難和復活。欲把新約從其歷史根基上割斷,並以其故事為神話的企圖,必註定失敗。這些企圖忽視了耶穌對教會的左右力量;又毫無根據地將歷史的耶穌與教會宣講的基督斷然分開(即把真實的耶穌生平與福音書的記述區分)。早期教會一向視福音書的記載為準確的歷史記錄(參路一1-5;徒二十一25;彼後一16)。不過,撇開形式評鑑學謬誤的一面,它仍不失為新約研究的重要工具。這方法使我們注意經文的不同文字風格和它們承載的信息。近年對早期教會信條及詩歌的研究,也有助於我們瞭解早期教會的著重點和新約書信本身。由此可見,形式評鑑學確可作為追溯早期教會思想和教義發展過程的有效工具。傳統評鑑學形式評鑑學產生了兩個很重要的分支:一為傳統評鑑學,一為編輯評鑑學。傳統評鑑學致力於考定福音書記載的某段故事,在早期教會史中演進的過程。例如: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分別記載基督的登山寶訓,兩段不同形式記載的關係和可能的演進。確定傳統真實性的標準,可見於庇林的《重尋耶穌的教訓》和富勒的《新約的評鑑導論》的著作。傳統評鑑學最重實證。耶穌的任何言論若有疑點,便可視為五旬節後之教會製造出來。傳統評鑑有3個主要的辨正標準:(1)獨特性或殊異性。若猶太教或早期教會中無相近或雷同之說者,則可信;否則,即可疑為從猶太教訓中轉移過來,或為後期教會加進去的。(2)多證法。一說如見於福音書所有或若干原始材料,則可信;否則,即可疑為後期福音作者加入。(3)統一或一貫性。若與上述兩項證實的經文一致的傳統,即為可信。因此,已被證實的記述可作為考證其他經文的基礎。傳統評鑑這3條辨正標準所反映的極端否定主義和近似吹毛求疵的嚴苛要求,遭到了很多學者的反對。要求耶穌與猶太教和早期教會無任何聯繫,實在是不可能的事。須知前者是耶穌傳道工作的宗教背景,後者則以耶穌為創始人。一切實證俱已表明,歷史的耶穌就是教會宣講的主耶穌。不同學者用上述標準來研究同一段記事,其結論卻相去很遠,其主觀臆測成分是昭然若揭的。撇開這些錯誤的辨正標準,則傳統評鑑法仍不失為研究聖經的有效方法。以此法研究相應的經文,則可見早期福音作者對有關耶穌的傳統的不同選擇,顯示各人強調的神學重點。再者,研究使徒書信中的信經和詩歌,有助於瞭解作者如何運用有關的傳統。編輯評鑑學「編輯」意指福音作者為了教導他們的信息,而把福音故事重編改輯。如同形式評鑑一樣,編輯評鑑也受到如下的批評:主觀的評釋,謬加分割歷史與神學,也無視教會以歷史的耶穌為基礎的事實。但編輯評鑑法如使用得法,可說是闡明經文真義最佳的工具。福音書的作者在刻畫耶穌生平和事奉的影響時,各有重點。如耶穌以凱旋姿態進入聖城,或耶穌平息海上風浪諸事的記載,各福音作者不同的神學重點,可拓展和豐富讀者對耶穌的重要性的瞭解。結論新約評鑑學雖為福音派基督徒所疑(有時確不可取),但各學派的評鑑理論、評鑑方法,對瞭解新約文獻和它們對基督的描繪,確有很大貢獻。GrantR.Osborne另參:「經文評鑑學」;「形式評鑑學」;「編輯評鑑學」;「來源評鑑學」;「傳統評鑑學」;「化除神話」;「舊約評鑑學」。――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