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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神的心是愛:聖經說:「神就是愛」(約壹四816)。神的心滿了愛,並且祂的愛,遠勝過友情的愛、夫妻間的愛,甚至母親對她兒女的愛,也不能與神的愛相比擬(賽四十九15)。而祂這個無上的愛,特別是顯明在人的身上──「神愛世人」(約三16)。祂創造人作祂施愛的對象。神的愛是「永遠的愛」(耶卅一3),無論任何人、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5~39)。── 黃迦勒

 

阿伽皮/愛(Agape)一個希臘詞的音譯,出現於新約,應指「愛」或「愛筵」。另參:「愛」。――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Section:TopicID=3052}Ai(地名)

字義:    一片廢墟 Heap (of ruins)

彙編:    ‧耶49:3 Bethel 的一城市,約在耶路撒冷北十里處,即艾城。

―― 陳瑞庭

 

(Love)在基督教神學和倫理中,最重要的一個字。因此,必須清楚明白這個極為含糊的詞彙。在舊約中亞當和夏娃、雅各和拉結,以及雅歌的故事,都直接說出男女間的情愛。在希伯來文,「愛」字也意味使人苦惱的情(撒下十三1-15)、父母之愛(創三十七4),而何西阿書三章1節的上下文則包括性愛及神的愛。這也用於描述朋友之愛(撒上二十17),大衛對約拿單的愛是有點基於感激之情,而約拿單對大衛的愛是發自賞識之情。可是,作為儲君的約拿單,對大衛的愛也含有成全別人、犧牲自己的成份,以致為大衛的緣故而放棄繼承王位的權利。舊約通常用另一個字hesed,來形容這種深厚無私的愛,這個字幾乎是無法翻譯的,有時是指「效忠」(撒下二十二26),但更多時候是表示「堅定的愛」(創三十九21)或是「慈愛」。

在何西阿書二章19節及20節,這個重要的詞語的意思就清楚表明了:「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誠實聘你歸我。」在約伯記六章14節及15節,慈愛與詭詐對比,並且在撒母耳記上二十章8節提及慈愛的盟約。神這種不動搖和堅定的愛,有別於異教神靈不可預測和反覆無常的情緒。Hesed並非對美麗、優點或慈愛的情緒反應,而是為別人的好處所表現的道德態度。而且,它並非取決於對方是否可愛、是否值得或是否有回應(參申七7-9)。正如幾位先知所警告的,這種持久的忠誠是根源於一個堅定不移的目的。它可能是嚴厲的,為要操練那頑梗的百姓。但神的愛沒有改變。藉著被擄及失敗的經歷,這種愛以無限的忍耐堅持到底,沒有寬容罪惡,也沒有放棄惡人。在這種愛中,包含仁慈、溫柔及憐恤(詩八十六15,一○三1-18,一三六;何十一1-4),但它的主要特點是為到別人的利益而承受道德責任,不因受到摒棄或不被感激而熄滅。

可是,它期待有回應。律法吩咐人要盡心愛神,並感激神揀選和拯救以色列民(申六20-25)。這要在敬拜中表明出來,尤其表現於善待窮人、無助的人、寄居的外邦人、奴僕、寡婦和一切受欺壓及苦待的人。何西阿同樣期待神對人不變的愛,會使人與人之間建立堅定的愛(何六6,七1-7,十1213)。在以色列人的律法和預言中,便有愛神和「愛人如己」的命令(利十九18)。舊約也提及愛的其他方面,但主要的重點如下:神主動的愛、愛的道德素質,以及人彼此相愛和對神之愛的密切關係。在新約中基督教所承受的,是這種對愛的強烈道德含義,那些以感性去詮釋愛的倫理的人卻常常忽略。阿伽皮(agape)在希臘文的字彙中,「情愛」(eros)這個詞語沒有在新約中出現。而「感情」(phileo)這個詞大概在新約出現了25次,它的意思是指自發地油然而生的愛,並且是感覺多於理智。此外,「兄弟之情」(philadelphia)出現了5次,「友愛」(philia)只出現於雅各書四章4節中,而「親屬之愛」(storge)則有時會出現於複合詞裏。新約使用次數最多的詞是「阿伽皮」。這個詞通常意味著道德上的好意,是出於尊重、原則或責任,而非因為受到吸引或誘惑所致。「阿伽皮」就是愛那些不值得去愛的人,不管對方如何使人失望,並拒絕這愛。在所有經文中,很難找到經文支持「阿伽皮」與「感情」兩者之間持續的分別。「阿伽皮」特別適用於講述宗教上的愛。一直以來,大家都相信「阿伽皮」是基督教首創採用的一個詞,但最近有人宣稱它也出現於異教之中。「阿伽皮」的動詞經常在希臘文的舊約中出現。雖然「阿伽皮」較多關乎道德原則而不是傾心或喜悅之情,但是它從沒有意味著是單為責任而表現出來冷淡的宗教慈悲。聖經中的例子足以證明這一點。符類福音耶穌把神完備的眷顧及獨特的父性所蘊含hesed的概念具體地表達出來。它同樣向義和不義的人表現出來,遠超於神對瞬息枯萎的野草、天上的飛鳥,或是野地中不用辛勞的百合花的看顧。神的兒女信靠神的愛,先求神的旨意及國度,便不用為物質上的供應憂慮,也不用為個人的安危擔心。這是天父的世界,天父知道我們的需要,並且愛我們。作為慈父的兒女,生命不再是掙扎求存,乃是在和諧的宇宙中,因信靠神而擁有平靜寧謐。在一個罪惡及痛苦的世界中,神聖的愛可在憐憫和醫治絕望的人,以及救贖、關懷那被隔離和自憐的人,充分地表現出來。因此,天國的基督向貧窮的、被擄的、瞎眼的和受欺壓的人宣告大好的消息(太十一2-5;路四18)。與此同時,耶穌保證寬恕這些被排斥、被蔑視或為罪而憂傷的心靈,並歡迎他們回到父家(路十五)。這種赦免是白白得來的,其先決條件只是要求人以悔改和信心去接受它。然而,即使在這方面,神的愛的道德要求是十分清楚的。對於頑梗、不肯悔改、自義的人,耶穌只有警告他們罪的後果及神的審判(路十三1-5)。對於舉棋不定或衝動的人,耶穌有嚴厲的管教和不徇情面的標準(太十34-39;可十17-22;路九23-2657-62)。此外,接受神的愛是帶有義務的。那就是愛神及以神的愛去愛人(太五44-48)。律法的第一條和最大的誡命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5-40;引利十九18;申六5)第一條誡命並非藉著第二條誡命而成全,也不是融合為一或與之相同,而是獨立及在二者中為基要的。耶穌所指的愛神,就是表現在公眾敬拜、私禱和絕對的順服中,並且符合「你只可事奉祂」的要求,不同時愛神又愛瑪門。此外,祂熱愛聖經、為安息日辯護、對神堅定信靠及時常感恩,表明祂對神的愛(太四1-11,五33-37,六1-6924,七21,十二50,二十三16-22;路四16,二十二42)。新約沒有任何經文為「愛人如己」下定義,卻在多處記載中表明出來。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裏,「鄰舍」就是可以予人幫助的人。而且,愛包含給予人所需的任何援助。綿羊與山羊的比喻表示了愛是給飢餓的人吃、讓赤身的人有衣服穿,以及探訪有病和在監裏的人。愛亦在耶穌的榜樣中表現出來,祂不辭勞苦地去醫治、教導,又用比喻及寓意的話指示聽眾。祂為受批評或蔑視的人辯護,宣佈赦免,安慰失望的人,並且與孤單的人為友。我們要像耶穌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也要愛人如己,總意是「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這種愛人如己的愛,是施恩莫望報的,不會以惡報惡,而且對最低下的人也以禮相待,並以體諒的心去判斷事情。可是,愛是會坦誠地面對人性的弱點和邪惡。耶穌為彼得代求,但並非祈求彼得免受試探。耶穌責備門徒、警告耶路撒冷和猶大、使彼得為自己的不認主而痛悔,並且接納愛可能要以生命作代價。基督的愛並非膽怯的謙卑,也不是感性的溫柔,在面對世上的惡時,亦不會無助、無能和視若無睹。基督的愛是立志在任何情況下,以任何代價來為別人的最好處著想。在這簡單卻要求高的原則下,就包括了一切的道德責任和神的律法。愛已經足夠了。但這也是必須的。對耶穌而言,冷漠無情、不行善事、不顧他人死活、忽視旁人的缺欠,以及不肯寬恕,都是明顯的罪。而人的自義,對人吹毛求疵,以及為了一些宗教上的瑣碎教條而忽略別人的痛苦,都叫冷漠無情的情況更加惡化。最後,順服或漠視愛的律法,決定了各人永遠的命運(太二十五31-46)。保羅使徒時代的教會很快便掌握了這革命性的原則:愛是已經足夠了。保羅宣稱愛成就了律法時,他幾乎全是引用耶穌的話。他用愛來總結對姦淫、殺人、偷盜及貪婪的誡命,因為愛是不加害於人的(羅十三8-10)。在以弗所書四章25節至五章2節,一切苦毒、惱恨、憤怒、毀謗及偷盜的事,應以恩慈、憐憫及寬恕的心來替代,在愛中成為肢體,是用另一種形式表達同樣的意思。對保羅而言,愛就是「基督的律法」,是至高和充足的(加五14,六2)。此外,保羅簡潔地為基督教獨特之處下了一個定義,那就是「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加五6)。保羅堅持基督徒所切慕至高的屬靈恩賜,應是「最妙的愛」(林前十二27至十三13;參羅五5;加五22)。在這裏,他也將愛與哥林多教會熱切追求的其他5種表達宗教熱誠的方式作出對比,說明了沒有愛,一切都是無益的(林前十三1-3)。在這章經文的結語,保羅將愛與其他永恆的宗教經歷,如信心及盼望,作出比較,他宣稱愛是最大的。保羅描述發自愛的行動包括自由、恩慈、款待,不以惡報惡,與人同哭,與人同樂,彼此擔當軟弱、羞辱或需要,重建、支持、建立別人,以尊重、仁愛、寬恕、鼓勵待他們,不任意批評,甚至「軟弱的弟兄」也要挽回──這幾乎數之不盡。一般而言,愛是在行動、思想及受苦中表明的一種素質(林前十三4-8)。簡單地說,愛是不加害他人,以及凡善必行,並且是神的律法。

但在動機方面,保羅申明愛是超越了責任。我們愛,因為我們欠了救恩的債。神藉著基督為我們死,表明祂的愛;而基於祂的大愛,我們在基督裏得以存活。我們活在這愛中,並且以愛來征服一切,也沒有甚麼可以把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五8,八3237-39;林後十三14;帖後二16;弗二4;多三45)。神的愛與基督的愛幾乎毫無分別。「基督的愛掌管我們」表達了保羅的心路歷程(參加二20;林後五14;弗五525)。我們的愛是反映那最初「澆灌在我們心裏」的愛(羅五5),並且愛基督(林前七,十六22;弗六24),也為了主而去愛別人。保羅分析基督徒的愛,就是神藉著基督表達的愛,讓我們以愛神、愛基督及祂的子民,去回報祂的愛。約翰約翰後來回想和反省的事情,成為了聖經對愛的教導之精華。對於約翰而言,愛是一切事物的基礎:「神愛世人……」(約三16,十六27,十七23)。我們就是從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的生命(約壹三16)而去認識愛。聖父、聖子及門徒之間彼此相愛,是基督教的基礎,因為神是愛(約壹四816)。從道成肉身和十字架上,我們認識這愛(約壹四910)。因此,我們認識和相信神給予我們的愛,並且愛本是神聖的(「從神而生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也不認識福音的「信息」,這些人是在「黑暗裏」,「不是由神而生」的,並且「在死亡中」。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然而,「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而且我們也在神裏面(約壹四7-12)。因此,神的愛是優先和原初的。我們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的愛是先對神,而約翰十分詳盡地考查這種對神的愛。這種愛要求我們「不要愛世界」,而且「遵行他的話……他的誡命」,並愛我們的弟兄。我們從基督領受了這命令,就是「愛神的,也當愛弟兄」,因為「神如此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有12次提到互愛和忠誠相待的責任。事實上,若有人不愛他的弟兄,神的愛又怎能住在他裏面呢?這樣強調基督徒的彼此相愛,局限了基督所教導的愛。「你的弟兄」似乎取代了「你的鄰舍」。從這角度看,耶穌在樓房上的吩咐(約十三34),與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9節的吩咐是不同的(引利十九18),而當時的環境已解釋了原因。在耶穌被賣的那夜,世界對祂充滿敵意,耶穌要面對十字架的痛苦和猶大的出賣。前途完全靠賴這11個門徒的忠誠相待,同心合意抵擋社會的壓力。在約翰完成這書信時,教會受到新的衝擊。有反對福音的一股力量,稱為諾斯底主義,他們本質上是唯理主義及驕傲的,認為「無需理會愛」(伊格那丟語);這使基督徒領袖及追隨者偏離正路(約壹二1926)。這再一次讓我們看見忠誠相待是最重要的。約翰用文字來鞏固及維繫使徒間的團契(約壹一3)。然而,弟兄相愛並不排除將人帶進更廣闊的愛中(參彼後一7)。約翰堅持神愛整個世界(約三16;約壹二2,四14)。若基督徒團契中失去愛,它必定不會有湧溢於外的愛,而只流於言語上的相愛而已(約壹三18)。在對抗既沒有愛又自負的諾斯底式基督教思想時,約翰所關注的,是這愛神和人的基要誡命,這是真正的基督徒生命的準則和極致。因此,他並不詳述愛的多重表現。在他腦海裏,愛就是實際行動,他想起基督曾說要「遵守命令」及「為人捨命」(約十五1013;約壹三16);他特別提到在愛中關懷弟兄的需要,並分享世上財物(約壹三17)。這樣簡潔而直接的表達,便包含了基督的愛的核心。約翰以直率的現實主義來試驗所有宗教信仰的聲明,確保愛不會變作空泛的感性主義。

基督徒的理想惟有藉著一群門徒、一個神聖的國度、天父的家庭和基督徒的團契,才得以在社會中實現。聖經的愛不是個抽象概念,使人產生一個自我解釋、自我推動的「規範」,去解決每個道德處境問題。相反地,愛根植於神的本性,藉基督的降臨及受苦流露出來,在救恩中體驗,並在蒙救贖的人中燃點起來。因此,愛是基督教不可或缺的核心、本體,只因神就是愛。R.E.O.White另參:「神的本體和屬性」;「恩典」;「憐憫」;「神的憤怒」。――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