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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拾穗

 

【賽五十九1「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耶和華有大能,足能拯救(“膀臂”,能力的象徵);有憐憫之心,足以聆聽眾人的需求(祂的“耳朵”常常打開,為要聆聽那些求告祂的人)──《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耶和華的膀臂」:原文是「看哪!耶和華的膀臂」。

         ●「膀臂」:「手」。

         ●「縮短」:原文是「是短的」。

         ●「發沉」:「重的」、「遲鈍的」。──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2使你們與神隔絕: 控告百姓的罪之前,以賽亞採用答辯形式,回答百姓在583發出的自我矛盾的問題。聖徒的痛苦與神的沉默,並非因神缺乏能力或慈愛,乃因人犯的罪違背了神的聖潔。因此,我們當解決自己的罪,恢復與神的關係,以禱告與應允維持與神的對話(589) ──《聖經精讀本》

 

【賽五十九1~41~4節使用第二人稱,回應那些自以為屬靈的百姓埋怨神「為何不看見、為何不理會」(五十八3)──《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謹守宗教的儀文,想方設法要得到神的注意;但卻毫無回音(五十八3~4),感受不到神的同在。但先知指出:「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1),而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2)。因為:

   1.他們自以為「天天尋求」神、「樂意明白」神的道(五十八2),實際上身體最誠實,「手、指頭、嘴唇、舌頭」(3)都在犯罪。

   2.他們自以為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語」(五十八2),實際上「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4),每個人都想作「公義」的定義者,實際上是以公義對付別人、用恩典對待自己。

   3.他們自以為「倚靠的是名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四十八2),實際上只是「倚靠虛妄,說謊言」(4),根本不是「誠實倚靠耶和華」(20)

   4.他們自以為是「行義的國民」(五十八2),實際上內心「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4),並不認識自己的本相。──《聖經綜合解讀》

         僕人彌賽亞已經「以生命為贖愆祭」(五十三10,英文ESV譯本),但人只有「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五十三10,英文ESV譯本另譯),才能成為祂的屬靈後裔(五十三10);否則祂的代贖果效(五十三6)就與我們無關,我們的罪孽還是會使我們與神隔絕。而「以祂的生命為贖愆祭」的唯一方法,就是「虛心痛悔」(六十六2)。正如大祭司只有「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利十六21),才能讓代罪羊「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利十六22);百姓也只有真實地承認自己「諸般的罪孽過犯」,把自己的罪孽歸到彌賽亞的身上,才能讓祂「擔當我們的憂患」(五十三4),支取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五十三12)的功效──《聖經綜合解讀》

         神無所不在,所以詩人說:「我若升到天上,禰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禰也在那裡」(詩一百三十九8)。但神的聖潔與人的罪孽不能相容,所以祂並非總是與人同在,而是應許「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五十七15);而當我們不再「心靈痛悔謙卑」的時候,就會失去神的同在,「以馬內利」(14)就變成了管教(17)。所以保羅才會禱告:「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羅十五33),又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1~11以色列的罪。在前章以賽亞控告以色列百姓對神所犯的罪,在本章則控告橫行于百姓之間的不義。在581以賽亞順服神發出的緊急命令,①首先闡明當時或在巴比倫被擄之時,以色列所遭受的痛苦(在今日罪惡世界,人們所遭遇的患難)的根源;②羅列具體罪孽(3~8);③再次察看當時的痛苦狀況,引導讀者省悟自己的罪。 ──《聖經精讀本》

         1~13節,是先知代表百姓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分別使用了第二人稱、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從三個角度來剖析神百姓的真實光景。這是神的百姓第一次「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1~21耶和華施行拯救:有學者認為本章可能是崇拜中用的懺悔詩。百姓在這裡發出質疑(583一樣) 神對他們身陷困境一事是否仍無動於衷?是否無力拯救(1)  先知指出神並非如此,他們的遭遇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2~8);百姓於是向神認罪(9~15)。跟著獲得赦罪保證(15~18)。神應許親自拯救 的百姓,審判仇敵,與離棄罪惡的人立永遠的約, 的靈與話語就要永遠住在 的子民當中(19~21)

 

【賽五十九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掩()」:原文是「隱藏」、「遮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2~15這段列舉百姓的罪。以賽亞在第四章915節上與百姓同證(“我們”)──《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五十九3「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汙;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血”暗示以色列的罪:①殺害無辜之人(王下244;代下2421);②將孩童作為祭物,獻給偶像摩洛(王下216;代下336;耶731);③逼迫先知(王上2224~28;代下2422;耶322)。以賽亞指出犯罪與“行為”及“言談”相關。手與手指本是行善的工具,嘴唇與舌頭本是宣告真理、誠實禱告及讚美神的工具,卻被用於完全相反的事上,他們與神自然不會有正常的關係(18;撒上112;詩341;太188;弗619) ──《聖經精讀本》

         ●「被()沾染」、「被(罪孽)沾汙」:原文是「被污穢」、「被汙染」。

         ●「出惡語」:「不公義地咆哮」、「咆哮著不公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4「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

         告狀與辯白。在充滿矛盾和緊張的社會,可與個人健康比擬的重大事情,就是社會的價值觀、存在秩序的正統性、和平與安全的基本要素。若不按公義、誠實處理告狀與辯白,社會便會充斥混亂與失信,淪為豺狼當道的不安定社會。①在這樣的社會,聖徒當相信並敬畏神,他將以公義與誠實審判我們(3018;創1825;利1915);②明確區分是非,在黑暗世界擔當光與鹽的使命(51314) ──《聖經精讀本》

         ●憑「誠實」辨白:「信實」、「堅定」、「忠誠」。

         ●「虛妄」:「沒有形狀」、「混亂」、「虛無」。

         ●說「謊言」:「空虛」、「虛妄」、「虛謊」。

         ●「所懷的」:該字原文即是「懷孕」。

         ●所懷的是「毒害」:「辛勞」、「患難」、「危害」。──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5「他們抱毒蛇蛋,結蜘蛛網,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

         “毒蛇”。假冒為善的人就象毒蛇一樣。──《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抱毒蛇蛋」:指惡人滿肚毒計,人苦無防備必然受害。(5)

          「結蜘蛛網」:惡人雖施奸計卻得不到什麽好處,或不能掩飾惡行(「也不能遮蓋自己」,6)。──《串珠聖經注釋》

         「抱毒蛇蛋」(5),孵出的蝮蛇只會傷人。比喻所有的努力都沒有好的結果,「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5),比喻人的動機可能是想除去罪惡,結果卻是促進了罪惡。正如禁酒令反而使黑市猖獗,禁賭令反而使黑道橫行——「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惡借你之名而行」(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法國大革命的領袖之一)──《聖經綜合解讀》

         「結蜘蛛網」(5),並不能當作衣服遮蓋身體。比喻工作的結果無法掩蓋自己的所作所為。──《聖經綜合解讀》

         ●「菢毒蛇蛋」:「裂開毒蛇蛋」,也就是「孵毒蛇蛋」的意思。

         ●這蛋「被踏」,必出蝮蛇:「被壓碎」。

         ●必出「蝮蛇」:「毒蛇」。跟「毒蛇蛋」的毒蛇用字不同,不過意義相同。字跟是「氣息」(可能因為毒蛇會嘶嘶叫)

         ◎「這蛋被踏,必出蝮蛇」:可能就是 「惡行被揭發」的意思,讓人想到耶穌說的:「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716~20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5~85~8節使用第三人稱,陳明百姓真實的屬靈光景。──《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6「所結的網不能成為衣服,所作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手所作的都是強暴。」

         不能……不能: 毒蛇、蜘蛛看似得勢,照其兇殘本性行事。然而,生命的終點只有失敗、羞辱、絕望、痛苦(1623)。我們不必羡慕、抱怨它們暫時的得勢。 ──《聖經精讀本》

         ●遮蓋「自己」:「自己的行為」。

         ●「行為都是」:原文是「行為、行為」,重複兩次以加強語氣。

         ●「罪孽」:「苦惱」、「邪惡」、「哀傷」。,同下文 5967的「罪孽」。──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7「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

         比較羅馬書三章1517節。──《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意念都是罪孽: 心裡願意行善,卻因肉體軟弱犯罪(83),這與頑梗、不知羞恥的意念導致的犯罪,根本動機全然不同。雖然行為的選擇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心思意念的選擇與裝備。比較“受咒詛的腳”(本節)及“蒙祝福的腳”(527) ──《聖經精讀本》

         雖然這些百姓很努力地想取悅神(五十八2),但因為他們的「意念都是罪孽」(7),所以行為都被罪性所污染,「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7)。不管起初的動機有多麼善良、工作有多麼努力,最後的結果都變成「手所做的都是強暴」(6)──《聖經綜合解讀》

         ●「意念都是」:原文是「意念、意念」,重複兩次以加強語氣。──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7~8在新約,保羅引用了這裡的話來說明世人的罪惡(羅三15~17)──《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597~8 被引用在  315~17 (引用的是七十士譯本,且可能被保羅濃縮過,不完全相同),把犯罪悖逆者從「以色列人」進一步延伸到「世界上每一個人」。──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8「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

         惡人專做惡事,沒有公理,奪去人家的平安,自己也沒有平安。──《串珠聖經注釋》

         8節以「平安」開始、「平安」結束,總結了百姓一切行為的結果,就是沒有「平安」。保羅引用了7~8節來說明世人的屬靈光景(羅三15~17)──《聖經綜合解讀》

         ●「他們不知道」:「他們不認識」、「他們不曾經驗」。──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9「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

         「公平」、「公義」:這裡可有雙重解釋:1 按字面指善行:2 指神的救思(4613)。──《串珠聖經注釋》

         ●「卻是黑暗」:原文是「看哪!卻是黑暗」。

         ●「卻行幽暗」:「在黑暗中行走」。──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9~11悲歎百姓在悲歎百姓在罪惡中痛苦無助,猶如在黑暗中摸索,神的救恩遙不可及。──《串珠聖經注釋》

         罪的後果。本來以賽亞在控告以色列百姓所犯的罪,在本段則描述罪的後果帶給百姓的悲慘處境:①神遠離多行不義的百姓,他們不再在蒙神幫助的範圍之內(9);②雖然真理之光在照射他們,他們卻閉上眼睛,變成身體肥壯,卻不能動彈的死屍一般(10)。“肥壯”的詞根為“肥胖者”、“強壯者”;③令人遺憾的是,他們的期待全歸無有(11)。雖然他們禁食,盼望晨光,正如583~5所說,他們的期待出自偽善。 ──《聖經精讀本》

         ◎渴望公義、公平、亮光和拯救應該是所有人類共同的盼望,只是單靠我們自己的力量真的有辦法達到這樣的社會狀況嗎?我們不也活在一個邪惡當道、價值觀扭曲的世代?──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9~139~13節改為第一人稱,代表百姓向神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

   1.神的要求是「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五十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9a),離「公義」的目標越來越遠、敗壞的速度比「公義」更快。

   2.神的祝福是「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五十八8),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9b),不但不能照亮世界,反而事與願違。

   3.神的祝福是「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五十八10),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10),「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申二十八29),失去了神的帶領。

   4.神的應許是「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五十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11),越努力、越沒有盼望。──《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10「我們摸索牆壁,好像瞎子;我們摸索,如同無目之人。我們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

         “在肥壯人中”。即在以色列的仇敵當中。──《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無目之人」:「沒有眼睛的人」。

         ●「晌午」:「中午」。

         ●「黃昏」:「暮光」、「曙光」。

         ●「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雖然意義不明,但是原文的確是「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TNK 1985) "Among the sturdy we are like the dead"──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1「我們咆哮如熊,哀鳴如鴿。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

         ●「哀鳴」如鴿:原文是連續兩個「呻吟」,意思是「不停的呻吟」。  38 07 0207 都有類似的說法。

         ●「救恩」:「拯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2「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罪惡作見證告我們」:原文是「罪惡作證敵對我們」或「罪惡在我們中間作證」。

         ◎「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真是個可怕的描述,一個知罪的人不見得「有悔改的能力」或甚至連「悔改的意願」都沒有;若沒有神的憐憫,我們真的有辦法脫離各種罪惡嗎?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2~14以賽亞的代禱。作為先知,以賽亞並不只是批評同胞的罪行,而是作為中保,代百姓悔改、禱告。令人想起摩西,他恨惡百姓的罪,卻為百姓不惜自己的生命(3211~35)。預表主耶穌作為中保,代我們負罪受死。以賽亞的懺悔禱告的核心是痛心疾首地告白犯罪事實,承認自己是罪人,甘心順服神。 ──《聖經精讀本》

         12節是一幕天上法庭的場景:「我們的過犯在禰面前增多」(12),這是人向最高法官承認自己的生命不可能越煉越精、越來越完美,而是活得越久、在神面前的過犯越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12),罪本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同夥,但卻在審判時詭詐地出賣了我們(耶十四7)。「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12),表示我們在神面前無可推諉、不得不認罪:

   1.承認口是心非:「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13)

   2.承認言語的罪:「說欺壓和叛逆的話」(13)

   3.承認內心的罪:「心懷謊言,隨即說出」(13)──《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12~15承認過犯:百姓離棄神,作出各樣壞事,整個社會沒有公平、沒有公義,義人反受惡人欺負。──《串珠聖經注釋》

 

【賽五十九13「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 神,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許多人的認罪就像戒煙一樣容易,常戒常抽、常認常犯,每次都是蜻蜓點水、浮光掠影。這種詭詐的認罪只是自欺欺人、毫無果效。但1~13節卻是百姓第一次「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真實地揭開了內心的遮羞布、勇敢地直面自己的醜陋。「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因此,這種「不懷詭詐」的認罪並不是從人的天然生命裡出來的,而是神所「造就嘴唇的果子」(五十七19)──《聖經綜合解讀》

         ●「不認識」:字義是「欺騙」、「欺哄」、「使失望」。

         ◎我們的信仰內涵,不是輕鬆一句「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這種人本主義的陳腔濫調可以一言敝之的;反而我們要說,所有道德敗壞的源頭,都起因於「不認識耶和華」。──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4「並且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撲倒,正直也不得進入。」

         誠實在街上撲倒: “街”指眾人聚集的公共場所,“撲倒”意為“蹣跚”、“絆倒”。意味著無法再在人身上尋見誠實。有譯本譯為“誠實在眾人面前被踐踏”。 ──《聖經精讀本》

         14節原文的開頭沒有「並且」,並非13節認罪的繼續,而是對百姓的屬靈光景(五十六1~五十九13)的概括。──《聖經綜合解讀》

         神對得救百姓的要求是:「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五十六1),但百姓的屬靈光景卻是「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僕倒,正直也不得進入」(14),無論怎樣努力,結果難以活出蒙神悅納的生活,因為「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15)──《聖經綜合解讀》

         ●「(公平)轉而退後」:原文是「(公平)被驅離到後方」。──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4~2114~21節預告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成就「祂必看見後裔」(五十三10)的應許。──《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十九15「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

         ●誠實「少見」:「缺乏」。

         ●「誠實」少見;「真實」、「忠實」。

         ●「離惡」:「轉離邪惡」。

         ●「那時」:原文沒有此字。

         ●「甚不喜悅」:原文是「在他眼中令他討厭」、「在他眼中是邪惡 的」。──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5~21神的拯救事工。581~5914以賽亞的批判與告白表明:①世界已全然墮落;②人們處於彼此折磨的混沌狀態;③人的心思意念被罪浸染;④整個世界沉醉於罪惡之中,公義、誠實、正直已無處可尋。世界已失去盼望,靠人自身的努力,已無指望改變。就在此時,神開始展開拯救行動。由此可以確認:①慈愛的神,未曾全然離棄完全墮落的人;②大能的神,可以拯救完全陷入絕望的罪人。因著神的榮耀登場,本書的語氣發生變化,蒙神拯救的聖徒期待將在新錫安——天國而有的喜樂(601~22)。──《聖經精讀本》

 

【賽五十九16「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

         由於地上沒有合資格的中保,神在耶穌基督第一次降臨的時候便給人帶來“拯救”。──《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當時以色列的社會十分敗壞,竟無人挺身而出力挽狂瀾,於是神親自干預。──《串珠聖經注釋》

         無人: 因沒有十個義人,所多瑪城遭到毀滅,聖經指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令人禁不住感謝、頌贊神的恩典。雖然我們理當滅亡,神卻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救恩的計畫與完成全然在於神的主權,這被稱為“單獨事工主義”。這種思想必然使人承認全然的墮落,讚美無條件、不可抗拒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

         「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16a),這是擬人的誇張修辭(五十二5),百姓軟弱的光景連神都感到很吃驚。雖然人已經得著了認罪的能力(五十七19),但卻沒有能力脫離罪。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所以神將差派僕人彌賽亞、「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16b)──《聖經綜合解讀》

         ●「代求」:「懇求」、「調停」。

         ●「詫異」:「震驚」、「詫異」。

         ●「無人拯救,無人代求」:原文沒有「拯救」,僅有「無人代求」。

         ◎我們實在不能忽略代禱的功課,完全沒有代求的信徒群體連神看了都跌破眼鏡;而且從上下文來看,這樣的代禱者該作的禱告是「向神 認罪悔改 」。 58曾提到百姓形式化地披麻蒙灰、禁食禱告卻仍然被神責備;看 來神要的不是表面上誇張的悔罪儀式,而是發自內心誠實的悔改。這也提醒我們: 做做表面功夫騙不了全能神。──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他的膀臂就拯救他,他的公義扶持他」,意思是神的力量與公義就扶持住神自己。(TNK)"Then His own arm won Him triumph His victorious right hand supported Him (祂自己的膀臂為祂贏得勝利,祂勝利的右手扶持祂自己) "

         ◎神看見百姓犯罪的情形,也知道他們的無助,就親自成為他們的幫助,施行拯救,以維護自己的公義。也強調只有神能夠施行救贖,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脫離罪惡。祂行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只有當人敬畏祂的名時,祂的榮耀才得以彰顯。──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7「他以公義為鎧甲(或作“護心鏡”),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

         將神刻畫為全副武裝的壯士,表明世界沒有仇敵可以戰勝神,亦描繪神的絕對拯救能力。──《聖經精讀本》

         神將披掛整齊、親自介入。祂的裝扮就像一位大能的戰士,「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17),但卻沒有攜帶任何進攻的武器。因為神向仇敵報仇、拯救百姓,惟一需要的就是祂大能的「膀臂」(16)──《聖經綜合解讀》

         ●「鎧甲」:「盔甲」。

         ●「以報仇為衣服」:原文是「穿上懲戒之衣為外衣」。

         ●「熱心」:「忌妒」、「狂熱」。──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17 戰士的衣著】雅巍於此處再次以神聖戰士的角色出現,整裝備戰。匿甲是亞述的戰神,伊施他爾則是女戰神。迦南神巴力與巴比倫神瑪爾杜克都是神聖戰士。《埃努瑪埃利什》史詩裡,瑪爾杜克準備和和查馬特爭戰時,他所持的多是攻擊性武器,不是此處所述的防禦裝備。但據說他也穿有甲冑鬥蓬,發出懾人的光澤。有時一些眾神雕像塑造成穿有護胸甲和頭盔,但通常只拿武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十九17~21基督再來的時候,祂將要審判仇敵(17~19),給以色列帶來拯救(2021節;比較羅一一2627)。“救贖主”一詞(20)是指近親買贖者(參看得三9的腳註);即與祂所救贖的人有親屬的關係,這指出了道成肉身的必須(來二14~16)。這裏的“約”是指新約。參看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的腳註。──《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五十九18「他必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神審判的對象是 的敵人,包括百姓中離棄 的人與外邦(「眾海島」)。──《串珠聖經注釋》

         必按人的行為施報: 體現了聖經報應原則的一面。不論是誰,都必按行為受神普遍、一次性的審判,以補償報應善行,以審判報應不義(67)。但在今生與來世,報應原則的應用結果有所不同。在今生,根據普遍恩典護理(護佑),每個人都按其行為或蒙祝福或受咒詛。只要誠實付出努力,便能獲得成功;相反,若有過失或犯罪,便會受到神與人的責備(3411;詩6212;耶2514;結1643;太72)。然而,如約伯記等經文所體現,神特殊恩典的護理不受一次性報應原則的束縛。殘疾人或窮人因罪受苦、健康的財主因良善蒙祝福,這種公式化的原則不能成立。報應原則的終極有效性最終應用于來世。那時,今生模糊不清的報應原則將得到徹底應驗,惡人必照其行為所結的果子進入永恆刑罰;聖徒雖然功績上有差別,但根據優先於報應原則的神的救恩,得到最終拯救,進入天國。因此,人人都當銘記報應原則,在世謹慎度日。日後,當人照著報應原則受到審判,不會有抱怨的權利或資格;聖徒憑著神慈愛的救恩,終極地被廢除報應原則,得蒙進入天國的祝福。因此只能感恩,並不能主張自己有什麼資格。對非信徒而言,報應原則是審判的法律根據,對信徒而言,則是使其認識到感恩的根據<2212,救恩的賞賜問題> ──《聖經精讀本》

 

【賽五十九19「如此,人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他的榮耀。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

         「從日落之 ...... 他的榮耀」:指世界各地不同種族的人必敬拜耶和華。──《串珠聖經注釋》

         「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19b),可譯為「祂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祂自己」(和合本修訂版),表明拯救乃是聖靈參與的工作。──《聖經綜合解讀》

         ●「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原文是「他」,應該是指上一節的「仇敵」。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20「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新約,保羅將本節的「救贖主」解釋為耶穌基督。──《串珠聖經注釋》

         “救贖主”原文作goel。參《利未記》二十五49注。在當時社會制度下,救贖者因血統關係,有義務去挽救親屬的性命,這正好作基督救贖的預表.1,救贖者須贖回賣身或賣地的親屬(利二十五2548;比較加四5;弗一71114)2,救贖者必須是親屬(利二十五48~49;得三12~13;比較加四4;來二14~15)3,救贖者本身必須具備救贖的能力(得四4~6;耶五十34;比較約十1118)4,救贖者必須付出足夠的贖金(利二十五27;比較加三13;彼前一18~19)──《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救贖主 גָּאַל/gaw~al’」(20)原文與「贖回」(利二十五25)、「報血仇的」(民三十五19)、「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都是同一個詞。律法規定,「至近的親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利二十五48~49),他們有責任贖回弟兄的產業(利二十五25),也有責任贖回弟兄的自由(利二十五48)──《聖經綜合解讀》

         當那位偉大的「救贖主」完成拯救和報應之後,將會凱旋回到錫安(20節;四十9~11;五十二7),「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四23;五十二7)。那時,錫安的餘民都將是「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20),所以「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27)。保羅指出:這位「救贖主」就是耶穌基督(羅十一26~27),將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過去,「救贖主」一直是神專有的稱號(四十一14;四十三14;四十四624;四十七4;四十八17;四十九726;五十四8);而現在,僕人彌賽亞將與神共用這個稱號、共同完成救贖。──《聖經綜合解讀》

         ●「救贖主」:「做近親當做的」,包含「娶已故弟兄之妻以為其生子」、「由奴隸贖回」、「贖回土地」、「報復」。意思就 是彌賽亞的身份就像那位贖回無能為力欠債者的至近親屬。

         ●「一位救贖主」:原文是「贖回者」,陽性單數。從上下文來看,主 詞都是耶和華,所以有些人認為這位救贖者就是神自己;不過神說:「必有一位救 贖主來到錫安....」的時候好像在敘述一位第三者,而不是在說祂自己;猶太傳統認 為這位救贖者就是「彌賽亞」。

         ◎能相信福音而得救,真的不是我們有什麼功勞,乃是這位「救贖者」來拯救我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5920   1126 引用來証明「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也就是有許多以色列人要因為相信基督的福音而得救。不過羅馬書引用的以賽亞書和我們這裡稍有差異,我們列出兩處的原文直譯:「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到雅各族中離棄過犯的人那裡。」 5920 「必有一位救贖主從錫安來到,要消除雅各家的罪惡。」  1126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十九20~2120節論到神無條件、主動的拯救所帶來的祝福,只局限在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在動機與能力方面,神的拯救是無條件的和絕對的,但應用範圍卻有局限性,以悔改與信心為根據。21節再次闡明神所賜的拯救之約,一直保守聖徒,直到世界的末日,敦促悔改的聖徒,繼續持守信仰。應許將牽引聖徒,並要求聖徒忍耐到底。 ──《聖經精讀本》

 

【賽五十九21「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他們」:就是20節提到的離開過犯的百姓,亦即下面的「你」。──《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宣告那位「救贖主」(20)所要做成的工作。──《聖經綜合解讀》

         「他們」(21),指全地敬畏神的外邦人(19)和錫安悔改的餘民(20節;五十七19)。他們組成了與神立約的合一團體(十九24~25;二十七12~13;四十五20~25;五十四1~6;五十五5),神應許與他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五十五3;五十四10)──《聖經綜合解讀》

         這約的具體內容是:「我加給禰的靈,傳給禰的話,必不離禰的口,也不離禰後裔與禰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21)。這裡的「禰」就是僕人彌賽亞,因為神已經將聖靈賜給了祂(四十二1)。祂不但以神的話語事奉(五十4),作「眾民的中保」(四十二6;四十九8),而且祂本身就是「眾民的約」(四十二6;四十九8原文)──《聖經綜合解讀》

         神將聖靈和話語賜給彌賽亞的後裔,也就是那些願意接受祂作贖愆祭的重生得救者(五十三10),聖父、聖子和聖靈一起完成了救恩。聖靈不但參與拯救(19)、也參與立約,並且與人同住、成為立約的「印記」和「憑據」(弗一13~14),這樣的「以馬內利」(14),才是改變罪人生命的最終解決辦法。──《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原來的光景,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2),現在卻接受了聖靈的內住(約十四17),可以「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1~13節「不懷詭詐」(詩二十四4)的認罪,是帶來這個轉折的關鍵。「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二十四3~4),人若想成為「聖靈的殿」(林前六19),就要從「不懷詭詐」的認罪開始。「不懷詭詐」的認罪不是來自人的理性、意志或情感,而是來自神所「造就嘴唇的果子」(五十七19);而神新造這果子的方法,是借著祂自己的話語(五十八1~14),因為「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聖經綜合解讀》

         ●「我加給你的靈」:原文直譯是「我的靈在你身上」。

         ●「你」:應該是把「全以色列百姓」當作一個整體的「你」;有人認 為這僅僅是指先知「以賽亞」,但從上文 「與他們立約」來看,這樣的說法不太可 靠。這個「你」也有可能是指前面的「救贖主」,也就是彌賽亞。

         ●「不離你後裔」:原文是「不離你後裔的口」。

         ◎「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從下文看來,這個約的內容是「我的靈在你身上 (到永遠)」以及「我的話永不離開你和你後裔的口」;和舊約中幾個重要的約比較後,這裡的約和  3131~34  3626~27 兩處提到的「新約」最吻合。──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59)

 1祂什麽使人與神隔絕?祂祂什麽使神掩面不聽人的祈禱?參1~2節。祂祂這對你有何提醒?

 2祂這一章多次提到選民沒有公平和公義,試找出來。祂祂今天社會又有什麽不平和不義的事情呢?祂祂對此,你的心情怎樣?祂祂與神的心情是否相同?見15節。

 3祂「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16)。祂祂拯救與代求的責任落在誰身上呢?祂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士師們挺身拯救同胞;你又如何?

 4祂16~19節描述神好像一個戰士,這給你什麽啟發?祂祂試此段經經文與弗610~18作個比較。

 5祂默想20~21節有關救贖主、神的靈與神的話三者對神子民的意義。祂祂這對你和教會有什麽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