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五章拾穗 【賽五1】「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所愛者的歌,論他葡萄園的事。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在肥美的山岡上。」 葡萄多栽在土壤肥沃、陽光充沛的山岡上。──《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至7節為著名的“葡萄園之歌”,以色列是神的葡萄園,雖由神親自栽種,可是以民背逆、犯罪,不忠於神,結出的不是好果子,卻是野葡萄,不只果子小,而且又酸又澀。──《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我: 指以賽亞;我所親愛的: 指神;葡萄園: 指以色列。以賽亞用詩歌教導百姓,為的是使百姓便於頌讀。摩西也常用這種方法(出15:1)。即使不用詩歌,以賽亞也用豐富的想像力,用可傳達鮮明意象的文學表現手法,使人知曉他所具備的良好教養。 ──《聖經精讀本》 ●「葡萄」:這是巴勒斯坦的主要出產之一。 ●「肥美」:字義是「油脂」。──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2 古代近東的比喻與寓言】學者一直在討論,這段經文到底要歸類於比喻還是寓言。差別在於這個故事的比較層面有多廣。在古代近東文學,早于蘇美時期就有比喻的用法,到新亞述時期也有少數例子。在《艾拉與伊舜神話》(抄本日期為主前第八世紀),瑪爾杜克哀歎巴比倫,將其比作不生長的植物。瑪爾杜克說,自己把松球般的種子撒滿城中,卻沒有果子生出。他像種植果園一樣栽培巴比倫,卻從沒嘗到果實。詳情參:以西結書十七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1~6 栽培果園的準備與維護】葡萄是古代近東的主要出產,因此,當時都知道如何照管葡萄園。在以色列多石的山區,尤其需要保持水土,才能結出理想的果實。農夫會把山區地的石頭清除,然後用石頭砌成梯田狀,防止水土流失。他們也用石頭蓋小房子或是守望塔,近收成的時節,可以保護作物。農夫也要不斷用鋤頭清除樹與樹中間的雜草,以免吸收土裡的水分。他們也會使用不同的灌溉方法,確保地裡有足夠的水。如果地的水分不夠,結出的葡萄會又小又酸。另外,農夫也會用石頭在葡萄園附近建酒醡或酒池,就不用擔心葡萄搬運的時候受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1~7】葡萄園之歌:以賽亞把猶大比喻為葡萄園:雖蒙神親手栽種護理,可惜卻令神大失所望,結出野葡萄 ── 頑梗悖逆 、
行各樣罪惡,終難免受神嚴厲責罰。──《串珠聖經注釋》 1~7節是「葡萄園之歌」。先知把「以色列家」(7節)比作神的葡萄園(三14;詩八十8),發表神對悖逆百姓的感受。──《聖經綜合解讀》 ◎我們若以動詞的詞性來分析,「被(吞滅)」、「被(踐踏)」、「(荊棘和蒺藜)生長」都是「連續式」,而「使(他)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命(雲不降雨)」都是未完成式(即過去進行式,以英文來說就是be動詞過去式+一般動詞進行式,例如-was
doing)。或許可以這樣理解:葡萄園會「繼續被」吞滅和踐踏,雜草會「繼續」冒出,因為耶和華「完成了」放棄園子、命令天不下雨的審判,而當祂過去「正在進行」棄絕和毀壞的工作時,卻無人留意。──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此處用「野葡萄」來描述以色列人頗有意思,因為神盡了他的力,但是以色列人還是保持其「本性」。我們是否接受了一堆恩典,最後還是保持「邪惡的本性」?──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這裡描述神是一位受傷的葡萄園主,同時期的先知何西阿也描述神是一位受傷的戀人。不同的身份,但卻都是愛護自己的子民到受傷、難過。今天神以同樣的愛來恩待我們時,我們還是跟過去以色列人一樣另神難過嗎?──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12】以色列在其它地方也被描述為“葡萄園”(耶一二10;詩八○8~19;太二一33~45),神已經賜下各樣的優勢,但只結出邪惡的果子。──《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五1~30】猶大忘恩負義必受刑罰:本章再次描述猶大的罪惡,但更清楚道出神的忿怒與猶大要受的刑罰,可謂2~4章信息的高潮。──《串珠聖經注釋》 葡萄園之歌。以賽亞將神比作良善的僕人,將以色列比作葡萄園,暴露以色列離棄神的眷顧與期待的墮落,警告神將來對他們的懲罰。這首葡萄園之歌分為三個部分:①神對葡萄園的關愛與失望(1~7節);②被比作葡萄園的以色列具體的罪惡與審判(8~25節);③神使用外邦人審判敗壞的葡萄園(26~30節)。 ──《聖經精讀本》 本章是序言(一~五章)的第三部分。──《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2】「他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又鑿出壓酒池;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 用石頭築成的“一座樓”,在樓上可以看見四面八方的環境,以至能保護葡萄園。──《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一座樓」:用來看守園中的果子,免得被盜賊和雀鳥偷去或吃掉;另作放置耕具之用。 「野葡萄」:果子小、味酸澀。──《串珠聖經注釋》 描繪神作為農夫的細心,他充滿期待地耕耘著葡萄園。反倒結了野葡萄: 意指種良得莠,表明神並未坐等待收,而是盡心盡力、辛勤勞作。責任只能在葡萄園。 ──《聖經精讀本》 葡萄是古代中東的重要出產。以色列的山地石頭很多,農夫需要清除石頭,有時把石頭砌成梯田,防止水土流失;有的用石頭蓋成守望塔,在收穫時節保護作物。農夫也會在附近建造壓酒池,以免葡萄在搬運時受損;還要不斷用鋤頭清除葡萄樹之間的雜草,以免爭奪水分。這位園主「在園中蓋了一座樓」(2節)看守果子,並非簡陋的「葡萄園的草棚」(一8),又在岩石中「鑿出壓酒池」,可以永久使用。這些都表明園主不遺餘力、悉心照料,對收成充滿期待。──《聖經綜合解讀》 儘管園主殷勤努力,但這株葡萄卻仍然保持野性,不但不出產「好葡萄」(2節),反而結出「野葡萄」(2節)。所以神呼籲「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3節)自己擔任法官與陪審團,讓他們自我定罪。──《聖經綜合解讀》 ●「一座樓」:「塔」、「高台」。 ●「鑿出」:「挖掘」、「鑿出」。 ◎ 5:2 顯出園主是打算長期經營這個葡萄園,所以蓋了比較永久性的守望塔,壓酒池也是用「鑿出」的方式處理。──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野葡萄」:「野生葡萄」,比喻「發出惡臭或是毫無價值的東西」。它的原文字根是「be~oshe」(惡臭)。也有人和科普特文「bees」(未熟的果實)相比較,認為這是「帶酸苦味的葡萄」。──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3】「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 斷定是非: 如1:18等經文,以法律訴訟形式提示神與以色列之間的矛盾,邀請讀者進行客觀思考。借不斷墮落的以色列史,我們當智慧地回顧自己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 【賽五3~7】神呼籲猶大自己作出裁決,看看誰是誰非,使猶大無法推諉自己的罪。這種斥責技巧亦見於撒下12章; 羅1~2章等。──《串珠聖經注釋》 【賽五4】「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 還有什麼可作的呢?……怎麼: 栩栩如生地勾勒出傾注全力的好農夫,因預想不到的結果深深陷入失意與絕望的心境。盡力的農夫即刻將失望轉化為公義的憤怒,宣告審判(5,6節)。 ──《聖經精讀本》 【賽五5】「現在我告訴你們,我要向我葡萄園怎樣行:我必撤去籬笆,使它被吞滅;拆毀牆垣,使它被踐踏。」 以色列無可避免的懲罰,就是神把那保護的“籬笆”撤去,致令她的仇敵可以向她入侵。──《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神要撤去猶大的一切庇護,使敵人很容易吞噬他。──《串珠聖經注釋》 “撤去籬笆”、“拆毀牆垣”:指神容許敵人來蹂躪以色列。──《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籬笆……牆垣: 這些設施是為葡萄園的安全而設,意指神對以色列的保護。撤去、拆毀意味他們不再受神的保護。當這些成為現實,葡萄園必像被離棄的地土,陷入悲慘境地。 ──《聖經精讀本》 「撤去籬笆、拆毀牆垣」(5節),指神不再保護,將任憑仇敵擄掠百姓。「使它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6a),指神不再挽回,將任憑百姓偏行己路。「命雲不降雨在其上」(6b),指神不再供應,將任憑百姓自生自滅。──《聖經綜合解讀》 ●「行」:原文是「做」、「處理」。 ●「使」:原文是「放」、「置」。──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6】「我必使它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荊棘蒺藜倒要生長;我也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 聖徒若帶來與神期待不符的結果,神可能會懲罰他們。 ──《聖經精讀本》 ●「荒廢」:原文是「終結、毀滅」,名詞。把原文「bathah」和阿卡德語「batu」(毀滅)相比較。 ●荊棘「蒺藜」:「荊棘叢」。 ●「夷平」:字義是「踐踏」、「蹂躪」。 ●「荒廢」:字義是「終結」、「盡頭」。──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7】「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他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或作“倒流人血”);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 “冤聲”。呼求幫助。──《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先知用字手法絕妙,「公平」與「流人血」、「公義」與「冤聲」在原文發音相似,諷刺人的實際行為與神的要求相距千里,給聽眾當頭一棒。──《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為此短詩作的解釋。“公平”(mishpat)和“暴虐”(亦作“流血”,mispah),在原文發音近似;“公義”(sedaqah)與“冤聲”()在原文的發音也近似。先知用此寫作手法來生動說明以民的行為與神的要求,差以毫釐,失之千里。──《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誰知: 希伯來語連接詞,具有“因為”之意。以賽亞再次重複1、2節所提的審判原因,指出以色列的可憎之處。以本節為分水嶺,之前都以比喻警告,自8節起直接、公開向猶太人宣告神的審判。以賽亞宣告的審判與耶穌的警告“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就剪去扔在火裡燒了”(約15:1~6)相同。 ──《聖經精讀本》 「公平 מִשְׁפָּט/mishpat」(7節)與「流人血 מִשְׂפָּח/mispach」(7節)、「公義 צְדָקָה/tsĕdaqah」(7節)與「冤聲 צְעָקָה/tsa`aqah」(7節)原文發音相似,只有一個子音不同,但意思卻完全不同,諷刺百姓的行為與神的要求相距千里。──《聖經綜合解讀》 「祂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7節),這句話所關注的並非一般的社會公義問題,而是責備神的百姓沒有活出立約之民當有的樣式。園主悉心照料葡萄園,比喻神已經盡了立約之主的責任;園中結出了野葡萄,象徵百姓沒有履行立約之民的義務,在地上「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聖經綜合解讀》 ●「公平」:原文與「有暴虐」諧音。 ●「暴虐」:原文是「流血」。 ●「公義」:原文與「冤聲」諧音。 ●「....誰知....」:原文在前面有「看哪!」。 ●「冤聲」:字義是「哀嚎、慘叫」。──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8】「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貪得無饜的地主把窮人的祖業購過去,窮人貧無立錐之地,富人田連阡陌。神宣告這些壓榨窮人的人必受罰,葡萄園歉收(30畝的園子只釀得到一罷特(約37公升)的酒),播下的穀種只得十分之一的收成。──《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以賽亞首先指出富人及掌權者的貪婪,他們的力量可使罪惡的不良影響擴大。暴露了因貪婪私飽中囊而破壞了共同體生活。這種欲望在現代社會到處可見。但是,貪婪者當銘記這種欲望使其淪為奴隸。對以色列而言,土地並非是買賣或獨佔的物件,乃是神永遠賜給個人及其後裔的財產<民27:1~11,土地的私有財產與世襲制度>。 ──《聖經精讀本》 應許之地的主人是神,百姓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土地只是立約之民領受恩典的管道。所以神賜給每個家庭各自的產業,並設立了禧年制度,防止土地兼併(利二十五13;二十七24)。但長期的繁榮穩定,卻使百姓變得「貪圖田地、貪圖房屋」(彌二2),不再遵守律法,結果貧富分化懸殊,富人「以房接房,以地連地」(8節),窮人卻一無所有。這也是今天末世的光景。──《聖經綜合解讀》 ●「禍哉」:這詞是悲調,是喪禮時的哀嗚和嘆息。 ●「以房接房,以地連地」:原文是「房屋房屋,田地田地」。 ●「以致不留餘地」:原文是「直到地方的盡頭」。 ●「只顧自己獨居境內」:原文是「境內只有你們自己獨自居住」。──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8 剝削性的土地發展】在古代近東,房地產擴充通常都牽涉到其他人的損失。農夫幾季歉收,就得放棄土地權來還債,或是以勞工抵債。在以色列這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神學問題。因為神將土地賜給百姓,作為盟約的惠施,所以每個家庭都認為自己的擁有權代表約裡有自己微小的一份。財務窘境(常常是被壓榨的結果)其實也剝奪了一個家庭在盟約裡的位分。詳情請參:利未記二十五章注釋。此外,社群裡的決策單位也包含擁有土地的人;一個人如果擁有社區的所有土地,就可以為所欲為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8~10】自約書亞給百姓拈鬮分地以來,以色列人世居祖傳之地。但在以賽亞時代,大財主貪婪地將窮人的祖業購買過來,以致許多百姓失去自己的家園,淪為奴隸。因此,神宣告這些富人終必受罰:房產必見荒涼,田地出產稀少。──《串珠聖經注釋》 8~12節向葡萄園宣告第一、二個「禍哉」。──《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8~25】這段對以色列有六點的控告,每一點都以“禍哉”來開始。(1)強奪土地之人的禍患(8~10節;比較王上二一3,16),他們的大宅將會“成為荒涼”,他們的土地不出田產。(2)醉酒之人的禍患(11~17節;比較五22;一九14;二四20;二八1,7)。這樣的放蕩為列國帶來暫時的懲罰(五13),卻為個人帶來永久的懲罰(14節)。(3)褻瀆神之人的禍患(18,19節),他們炫耀罪惡的偶像,並且嘲笑神,叫祂趕快行動。(4)顛倒是非之人的禍患(20節)。(5)自負之人的禍患(21節)。(6)醉酒之審判官的禍患(22~25節)。──《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猶大的六個禍:是針對有權有勢者一些嚴重惡行而發的。──《串珠聖經注釋》 先知對有權勢的人宣佈他們的六禍(8,11~12,18~19,20,21,22~23節),繼之為三大刑罰(9~10,13~15,24~25節)。──《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此段以賽亞用六個「禍哉」來陳明以色列人的敗壞。 賽 5:8~12及 賽 5:18~23 來說明審判的原因(控罪原由),之後 賽 5:13~17及 賽 5:24~30 描述審判。下面分述六項控罪: 第一項控罪:抨擊貪婪自私~>破壞律法且自圖私利的人( 賽 5:8~10 ) 第二項控罪:抨擊飲酒作樂~>自顧享受且不顧念神作為的人( 賽 5:11~12 ) 第三項控罪:抨擊譏笑神的話~>不肯悔改且態度驕傲的人( 賽 5:18~19 ) 第四項控罪:抨擊善惡不分~>顛倒是非真理並道德混亂的人( 賽 5:20 ) 第五項控罪:抨擊愚昧自大~>自以為有智慧(自欺)的人( 賽 5:21 )(如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 第六項控罪:抨擊法庭的腐敗~>收受賄賂曲解公義的人( 賽 5:22~23 ) 炒地皮及居華屋(有錢的人)沉迷宴樂及不務正業(有閒的人)可以顛倒是非及收受賄賂(有權的人)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8~30】以賽亞將猶大受審判的原因歸納為六個:①8節;②11,12節;③18,19節;④20節;⑤21節;⑥22,23節。將審判結果分為三種:①9,10節;②13~17節;③24~30節。 ──《聖經精讀本》 【賽五9】「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必有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無人居住。」 百姓追求「以房接房」,結果卻是「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無人居住」(9節)。房屋並非安息,而是享受安息的地方;但人若離開了賜安息的神,房屋再多也難以安息。──《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9~10】由於神主權性介入,貪婪者欲享受更多、更富饒的期待反而帶來衰微與失望。對守財奴而言,經濟損失必是心靈空虛與混沌的起始。 ──《聖經精讀本》 【賽五10】「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 “一罷特”。約相等於六加侖(22公升)。“一賀梅珥”榖種約為六蒲式耳(220公升),這些榖種只能提供十分之一(22公升)的出產!──《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三十畝葡萄園的出產,只榨釀得約三十七升(八加侖)(一罷特)葡萄酒,穀種方面則只有十分之一收成(一賀梅珥等於十伊法)。──《串珠聖經注釋》 ●「三十畝」:原文是「十軛」,意思是十頭牛一天可耕作的範圍。約現在的10英畝。有人估計大約是2000平方公尺。若以此標準,十「tsemed」(20000平方公尺=2公頃)大約是個47.6個國際標準籃球場(420m2=28m*15m),或是2.8個國際標準英式足球場(7140m2=105m*68m)大小。 ◎以上是較為保守的估計,古代的度量衡總有許多不確定性。以動物耕田的國家都有類似的面積單位,例如:一「羅馬畝」(jugerum)大約是2519~2701平方公分(「jugerum」一字源自於「jugum」,意思是「一對牛的牛軛」),現代的一「英畝」(acre)大約是4046.8平方公尺(「acre」一字源於古英文「aecer」,意思是「田、耕地」,也被認為是一對牛一天所能耕地的大小)。──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 「三十畝」(10節)原文是「十軛」,意思是十頭牛一天能耕作的範圍,大約是兩萬平方米。一「罷特」(10節)約22公升。「一賀梅珥」(10節)等於十伊法,約220公升。在正常情況下,每三十畝葡萄園大約能出一千罷特酒,一賀梅珥穀種大約能收十賀梅珥糧食。──《聖經綜合解讀》 資料》 百姓追求「以地連地」,結果卻是葡萄產量只有千分之一,糧食產量只有百分之一。土地並非財富,而是領受恩典的管道;但人若離開了賜恩典的神,管道再多也無濟於事。──《聖經綜合解讀》 ●「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罷特約為英制 9加侖或40公升通常一畝葡萄園至少可釀出100罷特的酒。 ●「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通常當時有灌溉的田地,會有一比十的產量。一伊法是一賀梅珥的十分之一大。 ◎神懲罰這些擴張土地貪得無厭的地主就是「讓他們的房子無人居住」,亦即屋主死亡或被擄。而且「獲得的土地卻沒有生產力」,一切的擴張都是白費。──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事實上以色列人的土地政策應該會防止人做這樣大量併吞土地的事民 27:7~11 。不過事實上摩西時代的土地政策到了此時已經不再被執行,併吞土地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王上 21:1~3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0 正常產量】通常,一個葡萄園每畝地至少能釀出一千加侖的酒。在古代近東,灌溉區的收成,用撒種數量的比例來看是一比十(不過文獻裡也記有更好的收成)。所以說,一賀梅珥的種子,照理應該有十賀梅珥的收成(一伊法是十分之一賀梅珥)。這裡的收成,與正常產量相比,實在少之又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11】「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 耽于宴樂,酒食征逐的有閑之輩,因目中無神,他們的富足與快樂都會化為雲煙,美麗的土地會變成荒草叢生之地(17節)。──《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酒」:當時有數種的酒精飲料。蜂蜜酒、棗椰、葡萄酒與啤酒最普遍。不過還沒有蒸餾酒的技術,因此沒有今日的烈酒。 ●因酒「發燒」:字義是「燃燒」、「焚燒」,有「狂熱」的意思。 ●「濃酒」:「發酵的或會使人醉的酒類飲料」。──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1~12】以賽亞提到審判的第二個原因是醉酒與放蕩以及追求不道德的快樂。以賽亞並未羅列他們的全部罪行,只是從中挑選幾類嚴重的罪加以批判。人的本分是“出去作工,勞碌直到晚上”(詩104:23)。只有在神的倫理範圍內有節制地追求,才能真正享受人生的快樂。追求不道德的快樂,不僅帶來肉體與物質的損失,還帶來道德、靈性上的傷害(傳10:16)。 ──《聖經精讀本》 【賽五11~17】不務正業:從早到晚沈迷於宴樂狂歡的有權有勢者,因漠視神而要受罰(11~12)。百姓也因漠視神(「無知」)而被敵人擄去,以前的飽足、繁華、快樂化為烏有(13~15) 。 神的審判出於 的公義和聖潔,猶大原先瑰麗的國土變成荒涼的草場(16~17)。──《串珠聖經注釋》 【賽五12】「 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作的。」 凡是看重「地」的人,必然會放縱肉體,只要恩典、卻不要恩典的源頭,「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祂手所做的」(12節)。 但屬靈的法則是:「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33)。凡是離棄神的法則、想靠自己追求和享受的人,結果都會事與願違、得不償失。──《聖經綜合解讀》 ●「筵席」:原文是指「喝酒狂歡的宴會」。 ●「顧念」、「留心」:原文雖不相同,不過基本上都是「看」的意思。──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2 樂器】這些都是當時的典型樂器,也早在主前第三千年紀出現於近東文獻、浮雕、繪畫。這段經文裡的哪個希伯來字應該譯為「琴」,哪個字應該譯為「瑟」,專家意見不一致。「瑟」有十弦,「琴」比較少。兩者都是木制的手提式樂器。鼓則在考古發現裡找到,是皮制的小型鼓,不是現代的鈴鼓。譯為「笛」的字,則有可能是用銅或蘆葦製成的雙排吹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13】「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他們的尊貴人甚是饑餓,群眾極其乾渴。」 因無知: 不是指未能認識到的無知,乃是指未曾關注道德上的良心。任何人都知道追求快樂毫無益處,他們只是未曾關心良心所發出的心聲。 ──《聖經精讀本》 13、14節原文用兩個「所以 כֵּן/kan」開始,預言第一、二個「禍哉」(8、11節)的後果。貪求土地的將「被擄去」(13節),追求濃酒的將「饑餓、乾渴」(13節),縱情宴樂的人將被陰間吞吃(14節)。──《聖經綜合解讀》 此時,聖殿和祭司還在耶路撒冷,猶大百姓還在守各種節期,他們從來不缺乏屬靈的知識,但他們在靈裡已經「因無知就被擄去」(13節)。因為百姓只要祝福,卻不要賜福的神,「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祂手所做的」(12節),就成了一個在神面前「無知」的人、一個被私欲和偶像「擄去」的人。──《聖經綜合解讀》 ●「無知」:原文是「沒有知識」,亦即「不看神的作為與工作」所導致的。 ◎ 5:13 對於追求飲酒作樂而不理會神的人,神以飢餓乾渴懲罰他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3~17】不當的熱心召來的後果。將應當傾注于真理與正義的精力,浪費在虛妄之事上,後果是窮乏、死亡的恐怖、眾人的藐視與虐待。 ──《聖經精讀本》 【賽五14】「 故此,陰間擴張其欲,開了無限量的口;他們的榮耀、群眾、繁華,並快樂的人,都落在其中。」 陰間: 被描述成巨大、充滿貪婪的怪物,象徵將整個猶大推入滅亡的恐怖與羞恥的亞述。 ──《聖經精讀本》 【賽五14 墳墓】當時的人認為墳墓是往冥界的入口(希伯來文作 sheol),所以也算為陰間的一部分,因此我們要從文意脈絡看作者是指埋葬的地方,還是指死人的世界。陰間不是個好地方,沒有財產、回憶、知識,或是快樂。人們也不認為陰間是執行審判與懲罰的地方,但是被送到那裡,而沒有繼續存活,確實被認為是神的審判作為。如此說來,把 Sheol 譯為「地獄」是不正確的,因為後者原本就是審判的地方。以色列人對冥界的理解,比較類似美索不達米亞的觀念,而不是埃及的看法。詳細討論,見十四章9節。陰間吞吃惡人的觀念與埃及的《亡經》相呼應。每個人的心會被衡量,有著鱷魚頭的太初怪獸則殷切地站在一旁,準備隨時吃掉那些不合格的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14~16】◎
5:14~16 中描述因為人不理會神(隱含著人們自高自大)5:13 ,導致神讓陰間(死亡)將所有人都吞滅,所有人都降卑,只剩下公義的神與無人照顧的牲畜。──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5】「卑賤人被壓服,尊貴人降為卑,眼目高傲的人也降為卑。」 ●「卑賤人被壓服、尊貴人降為卑」:原文是「這樣,人就被制伏,人人降為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6】「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者 神因公義顯為聖。」 雖然神的百姓失敗了,但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影響神的信實和榮耀,祂仍然「因公平而崇高」(16節),仍然「因公義顯為聖」(16節)。神絕不會放棄祂起初的安排,必定要在時候滿足的時候,把祂的百姓帶回到榮耀和豐富裡!──《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16~17】令人再次想起神拯救的應許,即使是在不斷宣告正義與審判的危機關頭,跟隨主的純潔羔羊必在公義之神的草場安然居住。 ──《聖經精讀本》 【賽五17】「 那時,羊羔必來吃草,如同在自己的草場;豐肥人的荒場被遊行的人吃盡。」 「豐肥人」:指擁有許多田地的人,全節指財主的田地變成荒廢的草場,給寄居者隨意使用。──《串珠聖經注釋》 許多學者都認為羊羔: 是指純潔的猶太人;遊行的人: 指日後在福音時代悔改的外邦人。 ──《聖經精讀本》 「豐肥人」(17節)指財主(8節),「遊行的人」(17節)指流浪者。那些貪求土地的人,所有的努力和經營都將變成荒廢的草場(17節),驕傲的回報乃是虛空。──《聖經綜合解讀》 ●「肥人的荒場」:「養肥待宰之人的廢墟中」。 ●「被遊行的人吃盡」:「寄居者來吃」、「陌生人來吃」或「遊走的牲畜來吃」。意思是「外邦人來佔領猶大人」的土地,或者是「猶大人的土地荒廢,無主的牲畜來吃草」。──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8】「禍哉!那些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的人,他們又像以套繩拉罪惡,」 不信神藉先知所預言的刑罰的人,也要受到刑罰,他們的罪孽象拖著的車子一樣跟住他們。──《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18節是行惡的人牽著自己的罪孽,猶如用繩拖拉載滿貨物的車子一般。──《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18節),好像牲畜拉車,喪失了人的尊嚴。他們的罪越來越多,拉車的繩索也從「細繩」變成了「套繩」(18節)。──《聖經綜合解讀》 ●「虛假」:原文是「空虛、虛妄」。也有人認為原文「shav」和「牛犢」(『showr』)(07794)相近,有可能是誤筆;若照此說法「虛假之細繩」應更正為「牛犢的韁繩」。「虛假」有時候指的是偶像假神( 耶 18:15 拿 2:8 ),「虛假之細繩」可能跟異教信仰中咒詛敵人用的魔法繩有關。 ●「罪孽」:原文是「邪惡」、「不公正」,字源是「扭曲」、「變形」(05753)。 ●「套繩」:「車子的繩索」,這種繩索通常比較粗。 ●「罪惡」:原文是「罪」、「贖罪祭」。 ◎如果直接按字面解釋,就是象徵性地把罪惡的傳播比喻為動物拉車,作惡的人瘋狂地駕著此車橫衝直撞。──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8~19】行惡的人牽著自己的罪孽,猶如用繩拖拉載滿貨物的車子一般,並妄言不信神籍先知所宣佈的刑罰。──《串珠聖經注釋》 審判的第三個原因:以色列已完全陷入罪惡,反而嘲弄神的審判。19節以“你若願意審判就試一試”的口吻對神說話。就像鴉片麻痹人的精神,他們的邪惡之心混淆了理性判斷。 ──《聖經精讀本》 18~23節向葡萄園宣告第三至六個「禍哉」。──《聖經綜合解讀》 ◎ 5:18~19 描述那些不怕神,持定罪惡行為的人。他們根本不相信神能審判,所以勇於要求神快點執行祂的計畫。──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19】「說:“任他急速行,趕快成就他的作為,使我們看看;任以色列聖者所謀劃的臨近成就,使我們知道。”」 第19節可譯為「他們說:『任以色列的聖者急速前行,快快成就祂的作為,好讓我們看看;任祂的籌算臨近成就,好使我們知道。』」(和合本修訂版),意思是他們懷疑神的能力、並不相信審判。──《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20】「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認識神律法的人竟顛倒是非,道德腐敗,實在有禍了。──《串珠聖經注釋》 認識律法卻故意顛倒是非的人,要受刑罰。──《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審判的第四個原因:不能區分善惡是非,價值觀混亂,這不僅瓦解個人的生活,還毀滅整個社會。尤其價值觀的混亂並非起因於良善動機,乃是力圖將罪惡與放縱合理化,帶來昭然若揭的後果。 ──《聖經精讀本》 ◎ 5:20 描述顛倒是非的人。 5:21 描述自負、自大的人。 5:22講的是喝酒宴樂的人。這三種人可能是同一批人。──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0~23】神是善惡是非的絕對標準,但此時的百姓卻自以為「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他們狂妄地高舉人、挑戰神(19節),憑著感覺顛倒是非(20節)、自欺欺人(21節)、放縱肉體(22節)、屈枉正直(23節)。這也是今天末世的光景。──《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21】「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 斥責自高自大的領袖。──《串珠聖經注釋》 責自高自大且自恃的人,要受刑罰。──《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第五個原因:自以為有智慧。驕傲會同時犯兩種罪:第一,忘記自己的身份——有限的存在;第二,無視真智慧的根源——神。 ──《聖經精讀本》 【賽五22】「禍哉!那些勇於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 ●「調濃酒」:在啤酒或葡萄酒中加入香料。──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2 酒精飲料】古代有各種不同的酒精飲料。酒(蜂蜜、棗椰、葡萄等)與啤酒最普遍。當時還沒有今天歸類為「烈酒」(需要蒸餾)的飲料。此處用的兩個用語可能是指棗椰酒與葡萄酒,但是不確定。至於此處所提的調酒,是加上香料或油。──《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22~23】斥責以豪飲自誇、貪髒枉法的審判官。──《串珠聖經注釋》 責備受賄賂、偏袒惡人的審判官。“以能力調濃酒的人”亦作“以喝加料的濃酒稱雄的人”。──《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審判的第六個原因:以酒為代表的個人性墮落及以受賄為代表的社會性墮落,領袖或公務員濫用職權做出錯誤判斷。縱觀世界歷史,處處可見因各種權力的介入,純潔之人成為惡人。受賄問題不僅是過去的問題,今日也在瓦解著健全的社會。尤其在與個人相關的審判中可以靠金錢為所欲為,正義也為之服役(出23:8;傳7:7;摩5:12)。 ──《聖經精讀本》 ◎烏西雅王執政時,國勢還算強盛,但這時的以色列人只沈溺於「酒精」與「不公義」之中。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在表面的富強之下,卻是邪惡的世代。──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3】「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 【賽五23 古代近東地區的法官收賄】從漢摩拉比法典的前言(約主前1750年),以及埃及智慧文學裡的善辯之農夫所說的話(約主前2100年)來看,掌權者理當保護社會中窮人與弱者的權益。君王、官員、地方政府都該秉行真正的公義(見:利十九15)。是非顛倒的主題見於士師記與先知文學(賽一23),描述「立法、卻忽視法律」的社會(例如埃及文學的《奈費爾蒂的異象》,約主前1900年)。在古代近東地區,政府是否有效率在於法律的可信度以及實際執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政府設立了法官與地方官員,處理民事與犯罪案件。他們的任務是要聆聽證詞,偵查罪名是否成立,衡量證據,最後宣佈判決(在中亞述法典與漢摩拉比法典皆有詳細說明)。有些案子需要上達君王(見:撒下十五2~4),有時上訴可達最高法官(一如馬里檔所記)。法官與政府官員面臨賄賂的誘惑,可見于任何時地(見:箴六35;彌七3)。不同黨派鬥爭制勝,因此收賄在腐化的官僚體系裡成了家常便飯(見:結四4~5;彌三11)。然而,至少理想上而言,政府為了要減少這種情況,需要說理或懲治。所以漢摩拉比法典第五條對那些更改判決(因為收賄所致)的法官祭出重典,包括高額罰金以及職位永遠被撤銷。出埃及記二十三8禁止收賄,並認為扭曲正義就是冒犯了神、無辜與弱勢的人,以及整個社會(見:摩五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24】「火苗怎樣吞滅碎秸,乾草怎樣落在火焰之中,照樣,他們的根必像朽物,他們的花必像灰塵飛騰;因為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 本節可作前面六個禍的總結:惡者的下場猶如被火焚毀的碎欵、乾草,又如根部枯朽、花朵被風吹散的樹木。──《串珠聖經注釋》 人棄絕神是他們德性腐敗的原因。──《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根必像朽物: 描述或許看似華美,然而生命之源必快朽壞。這與栽在溪水旁的樹(詩1:3)截然相反。藐視: 前面羅列的諸般墮落及審判的基本原因在於人作為被造物卻藐視造物主。沒有真正認識神的人雖然談論博愛、尊重人權,歸根結底是利己的。 ──《聖經精讀本》 既然百姓「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24節),他們要怎樣滅亡,神就讓他們怎樣滅亡。既然百姓要神「急速行,趕快成就祂的作為,使我們看看」(19節),他們的滅亡就會像火燒乾草一般迅速(24節)。──《聖經綜合解讀》 ●「碎秸」:字義是「粗糠」、「穀殼」。──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4~30】審判的方法與程度。宣告神對上述一切罪惡的審判。24,25節用比喻手法表達審判的程度,26節以下闡明審判將藉外邦入侵得以施行。 ──《聖經精讀本》 24、25節原文用兩個「所以 כֵּן/kan」開始,預言第三至六個「禍哉」(18、20、21、22節)的後果。──《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25】「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他的手伸出攻擊他們,山嶺就震動,他們的屍首在街市上好像糞土。雖然如此,他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地震的災禍並未平息神的忿怒。──《串珠聖經注釋》 以賽亞反復強調,猶大百姓將要承受的痛苦並非出於偶然,乃是神報應他們。為了督促頑梗悖逆的以色列在審判中認識神並悔改,以賽亞在此處以過去時態代替未來時態,強調預言必定成就的確實性(3:8)。 ──《聖經精讀本》 【賽五25~30】25~30節以地震(25節)和暴風(30節)首尾呼應,顯明「耶和華的怒氣向祂的百姓發作」(25節),這正是「以色列聖者所謀劃的臨近成就」(19節)。神是大自然的管理者,也是人類歷史的管理者。只要神一招呼(26節),不但有地震(25節)、暴風(30節),地上最強的勇士(27節)和最好的武器(28節)也急速趕來執行祂的旨意。蔑視神的人叫囂「任以色列聖者所謀劃的臨近成就,使我們知道」(19節),結果發現臨到的卻是難以抵擋的侵略(29節)和無法躲避的風暴(30節),在百姓所戀慕的地上,「只見黑暗艱難」(30節)。──《聖經綜合解讀》 【賽五26】「他必豎立大旗,招遠方的國民,發噝聲叫他們從地極而來。看哪!他們必急速奔來。」 神要號召遠方的亞述,代祂追討以色列的罪。 「大旗」:即訊號;豎立大旗可使遠處的人都看見。 「發𨯩聲叫他們」:以養蜂者吹哨招聚蜜蜂回蜂房,比喻神招 聚亞述來攻擊作惡的猶大。──《串珠聖經注釋》 “遠方的國民”:指亞述國。神用“大旗”和“噝聲”(口哨聲)來呼喚亞述,去刑罰以色列。──《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遠方的國民: 指B.C.722與701年入侵以色列與猶大的亞述聯合軍隊。 ──《聖經精讀本》 ●「大旗」:用以招聚軍隊的旗幟。 ●「發嘶聲」:「吹口哨」。也是招聚軍隊的信號。──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6 大旗、哨聲】旗幟用來召喚某一區的軍隊,或是表示集合,或是表示在哪裡紮營。旗上通常有部隊或宗族的徽記。譯為「哨聲」的字,也指「嘶聲」(和合本)。用在此處的意義,請參七章18節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26~30】神以“大旗”和“發嘶聲”召集亞述和巴比倫來懲罰以色列。──《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這一段描述神的審判。而其中所出現的武器、裝備等等,都是當時亞述軍隊的配備。他們來勢洶洶,無人能夠挽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6~30 預言的審判,何時成為了現實?】這段描述人們不聽從神的話,神會怎樣做(參申28章)。亞述在亞哈斯王執政期間(公元前735~715年)開始折磨以色列。這個強大的壓迫者於公元前722年消滅了北國以色列,將百姓驅散到整個亞述帝國。罪惡是有後果的。盡管這個審判不是馬上發生的,但是以色列最終還是受到了審判。──《靈修版聖經註釋》 【賽五27】「其中沒有疲倦的、絆跌的;沒有打盹的、睡覺的;腰帶並不放鬆,鞋帶也不折斷。」 以栩栩如生的緊迫節奏描繪他們士氣沖天的威容。他們全副的武裝與銳利的兵刀足以使深陷懶惰、放縱驕傲的以色列卑怯、羞愧、恐懼、顫慄。亞述人善於弓術。旋風般的古代戰車,其威容足與現代戰車相媲美。 ──《聖經精讀本》 ●「腰帶....鞋帶」:亞述軍隊的制服是用寬皮帶繫著及膝的裙子,騎兵穿著及膝、用皮帶綁緊的長統皮靴。──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7 腰帶與鞋帶的意義】新亞述軍隊制服有及膝的裙子,系著一條寬皮帶。很多步兵赤腳,但是騎兵穿著長至膝蓋,鞋帶交叉綁起來的軟皮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27~29】亞述軍快馬加鞭而來,隨時準備攻擊,殘忍勇猛如抓食的獅子,無人能抵擋。──《串珠聖經注釋》 【賽五28】「他們的箭快利,弓也上了弦;馬蹄算如堅石,車輪好像旋風。」 「馬蹄算如堅石」:古時的馬沒有裝蹄鐵,亞述選用的馬匹必 須長有堅實的蹄,方能經得起艱辛的旅途。 「車輪好像旋風」:形容疾駛的馬車。──《串珠聖經注釋》 ● 5:28 都是亞述軍隊的武器。──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五28 弓、箭、馬蹄、戰車】亞述的馬沒有蹄鐵,所以有硬蹄的馬很珍貴,尤其是在敘利亞—巴勒斯坦山區。弓是亞述軍隊的主要攻擊武器。箭頭使用不同材料製成,有骨頭、角,以及各樣金屬。戰車上可容納四人,有六至八個很重的輻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29】「他們要吼叫,像母獅子,咆哮,像少壯獅子;他們要咆哮抓食,坦然叼去,無人救回。」 「咆哮像少壯獅子」:少獅子斷奶後自行出外咆哮覓食。──《串珠聖經注釋》 要吼叫,像母獅子: 在巴勒斯坦地區人們認為帶仔的母獅比雄獅更強壯、令人懼怕(民24:9;鴻2:11)。如此看來,亞述軍隊必極其兇狠殘忍。坦然叼去: 亞述王西拿基立第一次遠征,將200,150名猶大百姓擄到尼尼微(B.C.701)。並未受到猶太人的抵抗,坦然蹂躪猶大,盡情擄走戰利品。 ──《聖經精讀本》 【賽五29 獅子的行動】當自己的區域被侵犯,獅子會吼叫示警。捕獲食物而咆哮也是自然不過的表現。這裡同時描述了獅子的兩種面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五30】「那日,他們要向以色列人吼叫,像海浪砰訇。人若望地,只見黑暗艱難,光明在雲中變為昏暗。」 審判之日天昏地暗。 「砰訇」:海浪衝激所發出的聲音。──《串珠聖經注釋》 那日……吼叫: 從猶大的立場而言,“那日”指遭到亞述侵略的日子,對神而言,則是高舉亞述審判猶大的日子。然而,不論從哪個角度,“那日”都是悲哀之日。亞述的侵略如狂風怒濤,足以吞食猶大,猶大前途滿布烏雲。這種狀況下,猶大會尋找藏身的岩石。然而以賽亞預言,那刑罰將無窮盡,不會緩和,那將是沒有絲毫希望的黑暗時期,使猶大百姓放棄對人的所有希望。 ──《聖經精讀本》 在本書序言的第一部分(一章),雖然悖逆的百姓受到責打,但神仍然預言榮耀的復興(一25~26)。在序言的第二部分(二~四章),雖然狂傲的錫安女子遭到審判,但神還是用恩典遮蓋了罪(四4)。而在序言的第三部分(五章),「光明在雲中變為昏暗」(30節),這盼望變得昏暗渺茫。因此,屢教不改的百姓應當思想:既然恩典並非理所當然,而是神向不配者所施的憐憫,這恩典總有用完的時候,那將會是怎樣可怕的光景呢?雖然「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0),但人若「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4~6)。今天,每一個不冷不熱的信徒、自以為富足的教會也當明白:神必要先拆毀、後恢復,先審判、再潔淨,恩典和慈愛才能與公義和聖潔相配。──《聖經綜合解讀》 ●「他們要向以色列人吼叫」:原文是「他要向他們咆哮」,指的應該是「神對以色列人咆哮」。 ●「像海浪匉訇」:原文是「像海浪吼哮」。 ◎此處描述神用準備用敵國的軍隊作為懲罰的工具。 5:30 用短短的「人若望地,只見黑暗艱難,光明在雲中變為昏暗」描述神審判時的情況,令人不寒而慄。──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2~5章)】 1 試細心列出這幾章所描述的罪行,並比較現今社會的情況。教會應否充任先知去指斥這些罪? 2 5章葡萄園的比喻,對現今不冷不熱的信徒和教會有什麽警告?你自己又如何?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