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一章拾穗 【賽一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烏西雅”。也稱為亞撒利雅,一個從主前791到740年執政的好君王(比較六1);“約坦”也是敬虔的君王(主前750~736年,包括與烏西雅共同執政的日子);“亞哈斯”,一個邪惡又拜偶像的王,於主前736至716年執政;“希西家”(主前716~687年)曾進行宗教改革。──《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全書標題:作者、寫作年分與內容。 有關四位君王的年分,參簡介「寫作背景」。 「亞摩斯」:或許是亞瑪謝(王下14:1~2)的兄弟, 如此以賽亞便有王室血統。──《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以極精簡之筆綜述全書寫作的時代、作者和主旨,格式與《阿摩司書》、《何西阿書》相似,但沒有提到北國的君王。這當然是因為北國的前途已定,註定滅亡,提亦無益,且以賽亞的侍奉主要在南國。 “默示”:包括異象和啟示。六章記有以賽亞所見的異象,書中他處所記均為啟示或神要他宣講的各種信息。 “亞摩斯”不是先知阿摩司(在原文為同一字,《和合本》譯名音同但用字異),其生平不詳。猶太傳統認為他是猶大國王亞瑪謝的兄弟(王下十四1~2),以賽亞因此為王族之後;但此點殊乏確切證據。也許因為以賽亞與耶城政界人士稔熟,又洞悉決策內情,遂有此推測。以賽亞的所以重要是因為他所傳信息。他的身世的隱藏不露反令讀者更著重神藉他所說的話語。 本節所記猶大四王,其作王時期始自主前792,終於686,以賽亞侍奉活躍時期應在亞哈斯與希西家時代。因先知在烏西雅王駕崩那年始見異象蒙召;而依歷史所載,約坦在烏西雅死後作王只有短短數年。──《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猶大四王在位期間與以賽亞先知的事奉期間B.C.740~680相一致。以賽亞向這四位君王烏西雅(亦稱為亞撒利雅,B.C.790~751)、約坦(B.C.751~742)、亞哈斯(B.C.742~725)、希西家(B.C.725~697)輪換著統治的猶大宣告預言。默示: 意指“啟示”或“預言”,指藉夢浮現在腦海中的“畫面”。包括有形的或視覺上的知覺,但主要指諸如夢、現象、感覺、洞察、想像等浮現於心頭的視覺形象(撒上3:1;箴29:18;伯1:1)。 ──《聖經精讀本》 先知以賽亞在南國猶大事奉,他的信息面向「猶大和耶路撒冷」(1節),啟示了神關於大衛的後裔和耶路撒冷的旨意。這些信息發表於三個時期: 1.「烏西雅、約坦」(1節)年間(約主前791~736年),這兩位君王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代下二十六4;二十七2),猶大國享受了五十多年的繁榮強盛(代下二十六4~15;二十七2~6),但百姓卻在長期的安逸中漸漸墮落。以賽亞在此期間蒙神差遣(六1),譴責百姓的愚昧(六9~10)。 2.「亞哈斯」(1節)年間(約主前736~716年),這個惡王公開敬拜偶像(王下十六3~4),遭到以色列王和亞蘭王入侵後,又投靠亞述、引虎驅狼(王下十六5~18)。 3.「希西家」(1節)年間(約主前716~687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擄走(王下十八9~12),希西家努力將南國猶大帶回到神面前,但許多百姓暗中的行為仍然敗壞。──《聖經綜合解讀》 「默示」(1節),也被譯為「異象」(二十九7;詩八十九19;箴二十九18),指神透過特殊啟示賜給先知的真理和預言。──《聖經綜合解讀》 ●「烏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完美的」。 ●「亞哈斯」:字義是「他已領悟」。 ●「希西家」:字義是「耶和華已使剛強」。 ●此處提到的猶大諸王年代大約是: 烏西雅 西元前 769~741年 約坦 西元前 741~734年 亞哈斯 西元前 734~715年 希西家 西元前 715~697年 ●「亞摩斯」:字義是「強壯的」。與「阿摩司」原文一樣,但不是寫阿摩司書的那一位。 ●「得默示」:原文是放在經文最前面,意思是「異象」、「啟示」、「神諭」。 ●「猶大和耶路撒冷」:舊約聖經中,只有以賽亞書把整個盼望集中在錫安與大衛家上。──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 年代小注】在六章1節,以賽亞受差遣是烏西雅王駕崩的那一年,約莫是主前七三九年,由此可見,以賽亞的先知事工一直到希西家時代,或至少到主前七○一年,西拿基立攻佔耶路撒冷。這是紛擾混亂的半個世紀;新亞述帝國興起稱霸,侵略北國,攻陷撒瑪利亞,大舉破壞猶大國。以賽亞受差遣,正值亞述的威脅重新高漲(有關亞述在前一世紀的威脅,細節請參:王上二十二1;王下九14注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於主前七四○至七三八年發動西進攻勢,主要目標是敘利亞北部的阿爾帕德,結果連帶南方的大馬色、推羅、西頓、撒瑪利亞也要進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 以賽亞作先知時的歷史背景是怎樣的?】 以賽亞出來作猶大先知的時候,原來的以色列國早已分裂為北部的以色列國和南部的猶大國。北國對抗神,犯下了大罪,南國也在步北國的後塵。他們歪曲正義,壓迫窮人,離棄神而去拜偶像;寧可向異教國家尋求軍事援助,也不求助於神。以賽亞來自猶大,但他的信息也是對著北國說的。“以色列”有時候是指兩個王國。西元前722年以賽亞親眼看見了北國被毀和被擄。他一開始事奉就對北國發出了警告。──《靈修版聖經注釋》 【賽一1~31】導論:選民信仰上的危機。本章論及神對猶大的責備、審判與復興,勾劃出全書的主題 ── 審判與救恩。──《串珠聖經注釋》 拯救的應許與審判的警告。控訴猶大在希西家統治中期橫流于世的諸般罪孽,同時預言罪孽招致的後果——神可怕的審判。當時,北國以色列已被亞述所滅(B.C.722~721)。猶大亦受到亞述入侵,許多人被擄去,惟有耶路撒冷像孤島般存留。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中,以賽亞宣告神對猶大的責備與拯救的信息。本章的結構:作者首先為猶大的悲慘處境發出歎息(2~9節);痛斥以色列墮落的信仰(10~17節);傾訴神依然應許救恩並督促百姓悔改的慈愛(18~27節);警告公義的審判必臨到悖逆之輩(28~31節)。責備、得救的應許、警告審判亦是本書不斷重複的主題。 ──《聖經精讀本》 【賽一2】「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天哪 ...... 側耳而聽」:法庭上的術語。神是原告,也是法官,要天、地作證,控告選民悖逆和忘恩的罪。──《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開始宣告神對百姓的責備,要天地一同來作證。他們本是神立約的民,現在成了背逆、敗壞的兒女(看申三十19)。──《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詩人藉呼天喚地,以磅礴的氣勢暗示說話者正是神,其物件是整個宇宙。神自稱為父母,將以色列描繪成長子,以此確立兩者之間的關係,指出以色列的背叛就是對父母之愛的悖逆。在此要留意宇宙之主以天地為仲裁者,責備以色列的罪過。這仲裁權原是神選民的特權,但因著墮落,天地得到這番榮耀,他們則像被告被離棄。 ──《聖經精讀本》 神的百姓還沒有進入應許之地,摩西就已經「呼天喚地」(申四26;三十19;三十一28)地向他們陳明「生死禍福」(申三十19),要求百姓順服神、「揀選生命」(申三十19),才能長久地享用恩典(申三十20)。但摩西也預言後人必然會「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偏離生命之道。神比人更加清楚亞當後裔的罪性(出三十二9),但人若不經過自己的嘗試,總是不肯承認自己悖逆的天性,無法認清「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因此,神在摩西之後的六百多年裡,用「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來恩待百姓,直到他們經歷了所有失敗、找不到任何出路(五30),然後才差遣先知以賽亞,要天地一同作證(2節),譴責百姓的悖逆。──《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說」(2節),表明先知是代表神說話。先知的工作既不是為人預測前程,也不是幫人趨吉避凶,而是替神說話、作神話語的出口,責備走迷者、安慰回轉者,把神的百姓從軟弱和失敗中帶回到神永遠的旨意裡。──《聖經綜合解讀》 本書的開頭和結尾都用「悖逆 פָּשַׁע/pä·shah’」(2節;六十六24「違背」原文)一詞首尾呼應,表明「悖逆」是神最憎惡的罪:世上最壞的惡行就是「悖逆」、也就是拒絕以神為神,而世上最好的善行就是順服、也就是把神當神對待。神超越萬有,但卻不會按照世人的想法來「大度包容」,對罪惡和偶像視而不見(四十二8)。人的「悖逆」固然無損于神永遠的榮耀(五16;六1~4),但卻會得罪神,正如兒女的悖逆會讓父母傷心、憤怒(2節)。──《聖經綜合解讀》 ●「....要聽!....側耳而聽!」:此處的字皆是語氣強烈的祈使式。 ◎這裡的神好像是一位控訴者,天、地是證人,被告是以色列人,而控訴的罪名,則是人民離棄神。──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 呼天喚地】其他古代近東文學也記載人召喚神為一重要事件作證。此處耶和華對以色列發出正式的判決,非神格化的宇宙被召喚前來作證。一項赫人條約列出一長串神明為見證之後,還列了群山、河流、海洋、幼發拉底河、天與地、風與雲,作為見證。神與以色列人立約(見:申四26注釋),天與地被召來作證。所以,此處呼天喚地聆聽神歷數以色列人違約的罪狀,是很合宜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4】神的“兒女”背逆耶和華,對祂完全沒有感激和歸屬的心,連“牛”和“驢”都不如。“槽”。飼料槽。──《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一2~4 開宗明義,以賽亞書以審判的信息開始──】這裡的“以色列”是指南部的猶大王國。猶大的百姓犯了大罪,拒絕瞭解和明白神。因為百姓對神的反抗和離棄,神便通過以賽亞給他們定了罪。是他們自己用行為撕毀了曾與神訂立的道德和屬靈之約(參申28章)。他們這樣做,是自招神的懲罰。神曾賜給他們繁榮,但是他們服事的卻不是神。神警告他們,他們不聽。最後神將帶給他們“懲罰之火”(1:7)。──《靈修版聖經註釋》 【賽一3】「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 「認識」:有親密的關係,包含忠心和愛心。 「槽」:飼養牲畜的地方。──《串珠聖經注釋》 牛、驢都有認識主人的天性。以色列的百姓卻違背被造物的本性,既不承認造他們的主,也不明白這樣做罪無可赦。“槽”:牲畜飼食的器具。──《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嚴正地指出以色列不僅失去仲裁者的名譽,言行舉止也已淪落到不如牛和驢的地步。 ──《聖經精讀本》 「悖逆」暴露了人性的驕傲,也會使人變得盲目而愚蠢。「我的民卻不留意」(3節),原文是「我的民卻不明白」(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萬物之靈在動物的本能面前相形見絀:連無知的牛、驢都能認識主人和食物的來源(3節),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做成、造作」(四十三7)的百姓卻不認識自己的神、不留意恩典的來源,豈不是「禽獸不如」?──《聖經綜合解讀》 ◎ 1:3 是責備以色列人「禽獸不如」,完全沒有感恩之心。那我們有嗎?──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4】「 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 “犯罪的”。源於一個意思為“擊不中靶子”的動詞。以色列是一個達不到神的目標的“國民”。“罪孽”,源於一個意為“折彎或扭曲”的動詞。“行惡的”。源於一個意為“有害”的動詞。“敗壞的”。使腐爛,墮落。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控告是很明確的。──《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犯罪的國民 ...... 兒女」:選民作惡,失去與萬民「分別」的身分。 「以色列的聖者」:於本書出現26次,是以賽亞書中重要的神觀,意指神與被造物有別,是豐富與榮耀的神,絕不會容忍罪惡,因此行惡的選民必要受懲罰,參63注。──《串珠聖經注釋》 嗐: 一般言語不足以表達猶大百姓的悖逆,以賽亞以感歎詞開始描繪其墮落景象。擔著罪孽的百姓: 直譯為“因罪孽而發沉”,如同詩38:4“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栩栩如生地表現出罪帶給人心靈的壓力。“以色列的聖者”是對以色列之主、聖潔之神(利11:45)的稱呼。──《聖經精讀本》 「以色列的聖者 קְד֥וֹשׁ יִשְׂרָאֵ֖ל/yis·rä·al’ kä·doshe’」(4節)這個頭銜,是以賽亞對神的特殊稱呼,原文在本書中出現了二十五次,而在舊約其它書卷中只出現過兩次(耶五十29;結三十九7)。「聖 קָדוֹשׁ/kä·doshe’」的意思是「不同的、獨特的」。神的能力、性情和道德都是獨特的,屬祂的百姓也當聖潔(利十九2),成為「獨居的民」(民二十三9),過著與罪惡的世界不同的生活。──《聖經綜合解讀》 「國民、百姓、種類、兒女」,這四個詞本來都代表選民的身分,現在百姓卻活成了完全相反的樣式:「聖潔的國民 גּוֹי/go’·e」(出十九6)成了「犯罪的國民 גּוֹי/go’·e」(4節),神的「百姓 עַם/am」(出八20)成了「擔著罪孽的百姓 עַם/am」(4節),亞伯拉罕的「後裔 זֶרַע/zeh’·rah」(創十二7)成了「行惡的種類 זֶרַע/zeh’·rah」(4節),神的「兒子 בֵּן/ban」(出四23)成了「敗壞的兒女 בֵּן/ban」(4節)。──《聖經綜合解讀》 除了亞哈斯王執政的時候,南國猶大的屬靈光景從表面上看並沒有那麼糟,聖殿的獻祭還是按部就班。但先知卻嚴厲地譴責他們,因為他們的內心早已「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祂生疏,往後退步」(4節)。今天,許多人表面上還過著教會的生活,但言行卻與「藐視」神的人無異,內心早已「與祂生疏,往後退步」,這些都是人開始「離棄」神、回轉成外邦人的標誌。──《聖經綜合解讀》 ●「國民」、「百姓」、「種類(種子)」、「兒女」原本都是以色列人的「特權身份」。 ●「槽」:「食槽」、「餵牛或馬用的飼料槽」。 ●「嗐」:表示「悲痛」、「憐憫」、「遺憾」的歎息聲。 ●「以色列的聖者」:「以色列的至聖者」,本書出現二十六次,第一以亞書出現12次,第二、三以賽亞書出現十四次,以賽亞書以外僅出現六次。──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4 指控舉國集體罪行】《艾拉與伊舜神話》(主前第八世紀巴比倫作品)提到城市理當被毀滅,因為人民背棄了公義與正直,作惡多端、無所不用其極。在古時,知名城市被毀,一般都解釋為是被神棄絕的結果。肇因多半是王觸犯了罪行,或者根本就是天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4~9】歎百姓受罰仍不悔改:從7~8節看來,百姓所受嚴重的責打,大概是指主前七○一年亞述王西拿基立進攻猶大之役(參代下32章; 賽36章)。──《串珠聖經注釋》 百姓犯罪受神刑罰可從耶路撒冷以外的城鄉大半被劫被毀,荒涼一片,只剩耶城孤立無援看出。這幾節所說的當指歷代異邦的侵掠,先有亞蘭、以東和非利士(代下二十八5~18),後有亞述王西拿基立在主前701年進軍猶大國,擄掠肆虐。在此役中只有耶路撒冷一城得神拯救(王下十八13~16),因希西家稱臣納貢得以苟延殘喘。到主前605至586年間,更受到巴比倫帝國的攻擊,終於走上國破家亡之途。──《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賽一5】「 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 亞哈斯王年間,君王帶頭敬拜偶像(代下二十八1~4),南國猶大「屢次悖逆」(5節),被神多次「責打」(5節),先後遭到亞蘭、北國以色列、以東和非利士、亞述的侵略(代下二十八5~18),國中一片「荒涼」(7節)。但亞哈斯卻沒有把這些難處當作神早已預言的管教和審判(利二十六31~33),不但不肯悔改順服,反而「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代下二十八22),「祭祀攻擊他的大馬士革之神」(代下二十八23),投靠亞述、苟延殘喘。──《聖經綜合解讀》 ●「責打」:「被擊打」、「被擊殺」,其他經文多譯為「擊殺」、「打敗」。──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5~6】這圖畫不是描述一個病人,而是一個受到鞭打的人。“傷痕”。更可作:鞭痕(這詞在五三5譯作“鞭傷”)。──《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 1:5~6 中依舊能看到神透露出不捨、憐憫的語氣。──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6】「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 形容病入膏盲的言語,暗示當時猶大每個人及整個社會都漫延著罪惡。以賽亞使用擬人法,生動地描繪漫延於猶大的罪之嚴重性。然而即使在這嚴厲的責備中,仍可感覺到神的深愛濃情。表明神如此嚴厲的責備,並不是想要滅絕他們,乃是出自拯救他們的慈愛(1~18節)。 ──《聖經精讀本》 ●「收口」:癒合。 ● 1:6 與 伯 2:7 中約伯的遭遇相似。──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7】「 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毀,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 以賽亞在世的時候,猶大受到以色列、敘利亞、以東、非利士和亞述的攻擊,後來被尼布甲尼撒(主前605~586年)擄去了。──《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以賽亞事工期間,猶大遭到以色列、敘利亞、以東、非利士及亞述的入侵,尤其在B.C.701,西拿基立率領亞述軍兵,使整個猶大陷入滅亡的恐怖與羞辱中(王下18:5~18)。 ──《聖經精讀本》 【賽一7 這裡所說的毀滅當時發生了嗎?】在以賽亞一生中猶大屢遭攻擊,“被外邦人所侵吞”乃是最嚴厲的審判。這節經文所描繪的,可能是猶大遭入侵之後的情景,也可能是預言以色列將來要被亞述所佔領。但最有可能是指將來巴比倫對猶大的入侵,和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的被毀。──《靈修版聖經註釋》 【賽一7 大地荒蕪】大地的慘狀是被襲擊的自然後果。入侵的大軍常常因為軍源不足,當然就要靠他們所佔領的地方維生,而用不著的東西就摧毀。不僅穀物被燒,連土地也遭踐踏,導致好幾季都沒有收成。有時,被攻擊的民族甚至會不惜燒毀穀物,不容敵人吃自己辛辛苦苦種植的糧食。神的審判中常常有土地荒蕪這一項。《艾拉與伊舜神話》有一段文字形容艾拉準備如何施行毀滅:城市受創變成曠野;群山、牲畜、作物被毀;人口被消滅;立昏君坐在王位上;放野獸為害;鏟平宮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7~8】描寫劫後滿目瘡痍的猶大:許多城邑已陷落,唯耶京(錫安城)未被蹂躪 。──《串珠聖經注釋》 【賽一8】「僅存錫安城(“城”原文作“女子”),好像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 “草棚……茅屋”。臨時的棚屋。──《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劫後餘生的耶京猶如「草棚」、「茅屋」等臨時建築物,遠離人居,孤獨地立在田園中,只供看守果園的人居住。──《串珠聖經注釋》 瓜田的茅屋: 看守黃瓜地或香瓜地的臨時草屋,象徵選民榮耀的錫安山竟落到如此悲慘地步,選民已蒙受極度的羞辱。 ──《聖經精讀本》 「錫安」(8節)原來是耶路撒冷城南面的山丘,在大衛時代指「大衛城」(撒下五7;王上八1),後來也被用來指聖殿山(彌四2)以及整個耶路撒冷(十32)。「錫安」和「耶路撒冷」代表聖殿和國度的寶座,更是神與人同在的標誌(啟二十一2~3)──《聖經綜合解讀》 希西家王年間,「亞述王西拿基立上來攻擊猶大的一切堅固城,將城攻取」(三十六1),僅存的耶路撒冷城「好像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8節)。「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是農夫在收穫季節用來看守水果的簡陋建築,收割完成後就會被棄置,形容榮耀的耶路撒冷落到了孤單淒涼的地步。──《聖經綜合解讀》 ●「錫安」:原指耶路撒冷東南邊的山丘,後來聖殿建築在上面,就成為耶路撒冷的代表。 ●「草棚」、「茅屋」:指的應該是守望者或工作者用的臨時建築物,也就是「工寮」一類的建築。收割時期一過這些建築就會變成廢墟了。──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8 錫安的女子】錫安是耶路撒冷所在的一座山,也代表耶和華征服與統治的宇宙所在,因此與大衛之約,以及神所立定的王權相關。一如和合本所譯,錫安的女子就是指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8 對照的用意】農夫在果園裡搭一些小茅屋,供看守的人在收成時保護水果。收成結束後,這些茅屋就會被棄置,在光禿禿的田地中任其荒廢。這裡形容耶路撒冷也一樣空曠荒涼,沒有什麼東西好保護的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9】「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羅馬書九章29節引述這節經文,談到猶太的基督徒。關於“所多瑪”的邪惡,參看創世記十三章10節和十八章20節的腳註。──《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按理百姓該受懲罰,像所多瑪、蛾摩拉那樣全然滅絕,然而,仍有百姓存留生還(「餘種」),乃是「萬軍之耶和華」這位全能神的恩典。──《串珠聖經注釋》 “餘種”:即“餘民”。就是指在以色列中存留的敬畏神的人。《羅馬書》九29引用這話來指猶太基督徒。“所多瑪、蛾摩拉”因犯罪,全城受罰傾毀淨盡(創十九章),至今一無所存。在先知書中,常用這兩個城作為犯罪者的鑒戒。──《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除了僅存的耶路撒冷,整個猶大已荒廢,甚至連耶路撒冷,亦幾乎像所多瑪、蛾摩拉那樣遭到完全毀滅。殘暴的亞述王西拿基立為何存留耶路撒冷?聖經回答
:“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至斷絕”(哀3:22),暗示神必為以色列介入歷史。 ──《聖經精讀本》 神的百姓頑梗悖逆(2節)、又屢教不改(5~6節),卻沒有「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9節)遭到徹底的毀滅(創十九24)。這不是因為他們的品行比「所多瑪、蛾摩拉」更好,也不是因為君王的外交手段圓滑,而是因著神的憐憫和信實。「萬軍之耶和華」(9節)是全知、全能的,但祂卻允許自己的百姓陷入徹底的失敗,是要顯明罪人無法自我救贖;祂又給百姓「稍留餘種」(9節;四2),是為成就祂救贖罪人的旨意。──《聖經綜合解讀》 ●「稍留餘種」:「留下一些倖存者」。 ●「所多瑪」:字義是「燃燒的」。 ●「蛾摩拉」:字義是「浸沒」。 ●有不少學者認為此處顯示出西元前701年亞述王西拿基立奪取猶大所有城邑,僅剩下耶路撒冷的狀況 賽 36:1 王下 18:13 。不過亞述之前,還有亞蘭、以東和非利士人都曾經侵襲過猶大 代下 28:5~18 。 ◎此處是責備以色列人,即使被嚴厲責打也不願意改變,以致傷痕累累。我們的生命是否也落入這種處境?──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9 對照的用意】創世記第十九章記載的所多瑪與蛾摩拉不是被外敵毀滅,但這不是此處對比的用意。經文強調的是神審判的毀滅是全面性的。作者道出此意,接著在下一節馬上提到以色列的邪惡也不相上下。一位公正的神想必會對著同等的罪,發出同等的審判。──《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9 神留下的“餘種”,是指哪些人?】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因當地的罪惡,被神完全毀滅了的兩座城巿(參創19:1~25)。它們在聖經的書卷中數次被提到,作為神審判罪的例子(參耶50:40;結16:46~63;太11:23~24;猶7)。猶大的“餘種”應是那些對神忠心,而被神存留了下來的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賽一10】「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 「所多瑪的官長」、「蛾摩拉的百姓」:先知以此稱呼耶京的領袖和百姓,表示他們猶如所多瑪、蛾摩拉城的人民,一味悖逆行惡。──《串珠聖經注釋》 以賽亞用所多瑪、蛾摩拉區分官長、百姓,並非因他們之間有巨大的差異。只是表明官長、百姓的處境與所多瑪、蛾摩拉完全相同。因為比較所多瑪與蛾摩拉,一方並不比另一方好(創18:22~32)。 ──《聖經精讀本》 救恩(出六6~7)、律法(出二十1)和禮儀(出二十五40)都是神所賜的,三者按照順序、成為整體。律法是蒙救恩的人應當活出的順服生活,而禮儀是用神的恩典來彌補人的不完全。但人若讓罪孽與禮儀並存(13節),即使禮儀中規中矩,也不能表達感恩和順服,與「所多瑪的官長」(10節)和「蛾摩拉的百姓」(10節)毫無分別。──《聖經綜合解讀》 “所多瑪”在這裡寓指猶大,因為他們的情況是相似的。對於一個自稱奉神的名進行治理的國家提出這樣的指責,實在是可怕。國家的統治者已經遠離神,在方針和做法上與地上最邪惡國家的統治者沒有什麼區別了。所以神向他們發出了一個最嚴肅的信息,警告他們如果不悔改,全民族將要遭遇的厄運。── SDA聖經註釋 【賽一10~15】百姓的獻祭(1 1節)、守節(13,14節)和禱告(15節)都是虛假的。神不是否定獻祭的制度(那是祂自己設立的),而是責備他們虛偽的宗教行為。──《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一10~17】指責百姓虛有宗教的外表並呼籲回轉:這個呈現病態的國家並不缺乏宗教的活動:獻祭頻繁,節期眾多,百姓也舉手祈禱。但實際上百姓已失去信仰的精神,內心遠離神,手中盡行強暴。因此,先知呼籲百姓要悔改,表裡一致。這並不表示宗教禮儀本身是神所不悅的事,參摩5:21~25注。──《串珠聖經注釋》 墮落的根本原因。值得注意的是以賽亞最先指出猶大的罪不在於政治、經濟、社會、法律方面,乃在於信仰的墮落。沒有信仰的悖逆無道者是因其沒有根本,然而有些自稱信徒的人言行舉止也像不信者一樣悖逆無道。他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必會得救。但形式上認識論上的信仰決不是真信仰,真理告訴我們那種信仰並不能救人。陷入形式主義、律法主義、習慣性惰性(mannerism)裡的人會因遲鈍的靈性,只是急於祈福,在生活中不實踐神的話語,卻披著信仰的外衣。 ──《聖經精讀本》 【賽一10~20】◎神在這裡並未否定了在五經所設立的節期、律法,反而更是強調「救贖的恩典」、「律法的恩賜」、「宗教儀式的規定」乃是一體。獻祭是要彌補順服的不完全( 約一 1:7 )。可是以色列人民卻是講究儀式,有虧道德。──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1】「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肥畜」:經特別飼養、長有很多脂肪,可供獻祭用的祭牲。──《串珠聖經注釋》 神所喜悅的是人遠離罪惡,遵守祂的命令。靠儀式和獻祭而無順服的心,決得不到神的祝福。──《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耶和華說」(11節),原文是未完成式,表示神不斷地說。──《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說」:原文的時態是「未完成式」,表示神不斷地說。──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1 燔祭】人通常帶著請求獻祭。古代人多認為獻祭是為神明準備食物。如果對神有什麼特別請求,為神準備餐食是應當的禮儀。在以色列,獻祭雖然也與請求有關,但是「為神準備餐食」的態度在理論上被排除,只不過如以賽亞與其他先知所指,改正的看法並沒有生根,以色列人常常陷於混雜異教思想的情況。「餵養神」的看法認為,敬拜者可以滿足神明的某些需求,因此會蒙神明恩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1~15】表面上,百姓似乎非常看重宗教,獻祭(11節)、守節(12~14節)和禱告(15節)一樣也不少,但卻被神「心裡恨惡」(14節)、眼睛「不看」(15節)、耳朵「不聽」(15節)。因為這些禮儀的背後並無順服,百姓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15節),他們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應付神、賄賂神,以為只要完成了宗教的儀式(10~15節),就可以隨著自己的喜好生活。有名無實的宗教並非舊約百姓的專利,許多新約信徒的敬拜和事奉,其實只是為了操縱神、服務自己的需要;結果不但不能蒙神悅納(11節),反而成了神「所憎惡的」(13節)「虛浮的供物」(13節)。人若只有敬虔的外表(11~15節),卻沒有順服的實際,無論如何「舉手禱告、多多地祈禱」(15節),神也一概不看、不聽。──《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12】「“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踐踏」:褻瀆之意。──《串珠聖經注釋》 你們來朝見: 以色列所有男丁一年要三次朝見神(出23:17),以使他們對耶和華常存敬畏之心,通過聖會維續與神的相交。然而,以此為目標的聚會卻變質,聖會違背神的心意,逐漸變成不以信仰為目的,而偏重人的利益和交流。 ──《聖經精讀本》 律法規定,以色列所有的男丁一年要三次「朝見」(12節)神(出二十三17)。但人若沒有順服之心,即使付出了「朝見」的代價,也不算真實的敬拜,只是在「踐踏」(12節)神的院宇。──《聖經綜合解讀》 ●「朝見」:原文是「見我的面」。 ●「誰向你們....」:原文後面有「手」,意思是「誰向你們的手,討....。──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2 踐踏院宇】古時聖殿是絕對不可冒犯的空間,進出嚴格監管限制。一般人只有獻祭的時候,才能進聖殿,而且只能進到外院。若不是為了聖潔的目的進入神聖空間,就是褻瀆的擅自闖入行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月朔」:參民28:11~15及注; 何2:11注。──《串珠聖經注釋》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 聖會是比日常生活更潔淨心獻給神的神聖時刻,罪惡滲透到此,好比全地之水都在發臭,僅剩的最後一個水源也已被污染(太7:6)。 ──《聖經精讀本》 ●「月朔」:指每月初一舉行的敬拜儀式 民 28:11~15 。 ●「虛浮」:字義是「空虛」、「無意義」。 ●「宣召的大會」:原文是「召集的集會」,亦即指「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等一年一度的大節日。 ●「嚴肅會」:「聚會」。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原文是「我不能容忍作惡又參加聚會」。我們能容忍嗎?我們聚會前潔淨自己嗎?──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3 香品】香是古代與祭物一起獻上的珍貴物品。香氣會掩蓋施行禮儀所造成的異味。香的價格不菲(見:利二1注釋),但大家都相信是蒙神喜悅的祭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3 月朔與安息日】古代以色列採用陰曆,每個月的第一天是「新月」(亦即和合本所譯的「月朔」),定為節日(每二十九或三十天)。在安息日要停止一切工作(見:摩八5),要獻祭(見:民二十八11~\cs1615注釋)。過月朔的習俗一直延續到被擄後(拉三5;尼十33)。從主前第三千年紀的美索不達米亞,直到第一千年紀中期的新巴比倫時期,月朔一直是很重要的節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3 集會、嚴肅會、節期】有三大節期,來自各地的朝聖客會在耶路撒冷聚集歡度。另有其他節期,本地人較多。宗教節期讓信徒有機會歡慶、一起進餐、彼此見面。但是原先定為讚美、尊崇神的方式,卻不蒙神悅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4】「 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 有關以色列的各個“節期”,參看利未記第二十三章題為“節期”的圖表。──《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月朔”指每逢月之初一舉行的祭祀等儀式(看民二十八11~15)。“宣召的大會”包括逾越節,住棚節、五旬節等一年一度的大節期(看利二十三章)。──《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月朔」(14節),指每月初一舉行的獻祭儀式(民二十八11)。「節期」(14節),指律法規定的每年三大節期:逾越節、七七節和住棚節(利二十三1~44)。第14節可譯為「你們的初一和節期,我心裡恨惡,它們成了我的重擔,擔當這些,令我厭煩」(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月朔和節期」本來是神所吩咐的,並非重擔;讓神不耐煩的不是禮儀,而是人心。對於新約信徒來說,也不是聚會越勤越好、事奉越多越好,有名無實的聚會和事奉也會成為神的重擔,越做越令祂厭煩!──《聖經綜合解讀》 ●「以為麻煩」:「成為重擔」。 ●「便不耐煩」:「厭煩」、「疲倦」。──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你們的手 ...... 血」:指百姓手行強暴。──《串珠聖經注釋》 以色列人的宗教外表和他們的實際行為不相符。他們一方面熱心於禱告,一方面又殺害人命。──《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解救」受欺壓者:原文是「導引」、「導正」。 ●「舉手禱告」:「攤開手掌禱告」,當時的人禱告常常是站著掌心朝天禱告。 ●「手都滿了殺人的血」:「手滿了血」,沒有「殺人」。不過意義差異不大。──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5 舉手禱告】歷代志下六12形容所羅門站著,舉起雙手、掌心朝天對會眾講話,並且為獻殿禱告。美索不達米亞的吟誦禱告,諸如對伊施他爾女神的禱告,禱告者似乎是俯伏在地,也舉起雙手。赫人的禱告姿勢也類似。亞喀得文學則提到一種稱為 Shuilla(「舉手」)的吟誦。詳細資料請參看:列王紀下五1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5 神明不聽禱告】對求告者的不耐是古代文學常見的情節。例如,在尼尼微城挖掘出來的亞述巴尼帕圖書館,裡面有〈向眾神的禱告〉("Prayer to Every God"),提及求告者請求所有的神明赦免所有他想到的罪,然後哀歎自己雖然懺悔,但是沒有神明願意牽起他的手、站在他身邊;簡言之,沒有一位神明聽他的禱告。《吾珥被毀悼詞》這部作品則從神的角度來寫,講到亞奴神與恩裡勒神決定不理會呼救的請求,依然會施行毀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6】「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 【賽一16~17】比較《雅各書》一27.真實的敬虔不是單單嚴守宗教上的儀式規條(一10~15),而是要表現出憐憫慈愛。朝見神單在外表上把手上的血洗淨是不夠的,必須有整個生命的改變。先知告誡當政者秉公平治理,照顧無依無靠的人。──《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16節強調與神的關係;17節強調在人際關係中恢復實質性公義。希伯來文“辨屈”是法庭用語,意為“為某人辯護、為保護其權利提供幫助”,體現了聖經中高尚的保護人權與社會公義思想。 ──《聖經精讀本》 人若願意回轉,仍然還有盼望。神給百姓指明了九項具體的順服行動,以便維持與神、與人的正確關係,可以分為三組: 1.潔淨內心:「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16節); 2.棄惡行善:「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16~17節); 3.愛人如己:「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17節)。──《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16~17 信仰的倫理層面】秉行公義是任何神祇對信眾的基本要求。此處所發的是格式化的命令,表示這些是任何文明社會理當承擔的責任。建立公義、保護弱者,是一個君王英明與否的標記。以色列與其他國家,這方面惟一的差異在於這些責任與靈性生活有何關聯。在古代近東地區,神明有責任維繫正義,其中有個很實際的原因:受壓制的人會一直不厭其煩地向神吵著得解脫。而且,他們相信公義是宇宙的經緯,其法則在眾神的守衛之下。以色列人的世界觀不同。他們相信公義是神的內在屬性,而不只是供神使喚的工具。美索不達米亞人有信仰上的責任去取悅神,主要是借著禮儀與不破壞文明來達成。以色列人的信仰責任是要學像神,借著倫理行為與個人的聖潔達成。美索不達米亞人會認為洗濯是實質的禮儀行動。以色列人知道,這是指靈性上的悔改與更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給孤兒伸冤”。即給孤兒帶來正義。──《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尋求公平」:指下半節所列舉的責任,即履行與神立約的要求(參申10:12~19)。──《串珠聖經注釋》 ●「辨屈」:「辯護」、「爭取」、「奮鬥」、「爭訟」。──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8】「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硃紅”和“丹顏”同為耀目和不易褪的顏色。──《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彼此辯論」:就關於神對百姓的控訴。 「朱紅」:指血紅色。──《串珠聖經注釋》 「辯論 יָכַח/yä·kahh’」(18節)原文指法庭上的辯論,也被譯為「斷定是非」(二4;彌四3)、「判斷」(十一4)。神不但是公義的法官,也是慈愛的父親,祂把自己的百姓傳到庭上「辯論」,不只為了定罪,更是為了恢復;不是讓人與神談判,而是要人認識自己的本相。人在神面前固然會顯為有罪(六5),但回到神面前也能得蒙赦免(六7)。因此,躲藏並不明智(創三10),直面才是聰明。──《聖經綜合解讀》 人若照著神的吩咐「洗濯、自潔」(16節),神應許必定有效。人的罪行無論有多嚴重,真實的悔改都能蒙神赦免,並且得著聖潔的新性情:「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18節)。──《聖經綜合解讀》 ●「辯論」:「理論」、「討論」。這是法庭上的用語,表示讓被告可以表達意見。 ●「硃紅」:「鮮紅色」、「深紅色」,「雌性胭脂蟲作成的染料」。 ●「丹顏」:「鮮紅色」、 「朱紅色」。這些染料都是當代最耐久最醒目的顏料。 ◎「雪」與「羊毛」都是純白,無須加染。神所應許的不單是潔淨,更是聖潔的新性情。──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18 對照的用意】這裡提到的染料是最耐久、最醒目的染料,會留下明顯、永久的斑漬。在舊約或是古代近東文學,找不到紅色是罪的象徵,但白色的確象徵純潔。──《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18~20】先知促民作選擇,一方面是無盡的恩典,無論罪多重,即令象“朱紅”、“丹顏”那樣深,染上了永遠褪不掉,神都能洗淨,變成如雪如羊毛般潔白。犯罪的人只要肯回頭、悔改,仍可成為神的子民,重享幸福生活(“必吃地上的美物”)。否則,只有為外地,例如亞述大軍,所吞噬(“必被刀劍吞滅”)。 呼籲神的子民內心歸向神,是先知們一貫的信息(二十九13;撒上十五22)。本章的責備是根據《申命記》二十八~二十九章的原則,如果神的子民順從神,便享大福;如不順從,便要受責打。──《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呼喚他們辯論。18節出現兩種極端對比的色彩,在聖經中朱紅色象徵血、罪惡,白色象徵純潔。在希伯來文“辯論”是法庭用語,指通過辯論決定審判。神此番呼喚具有兩種意義,帶給我們深深的感動:①神所喜悅的不是盲目信從,乃是基於真理的忠誠(創18:23~32;出4:1~17);②辯論的目的不是為了毀滅被告,乃是為了恢復他們。此番呼喚同時體現神的公義與慈愛。 ──《聖經精讀本》 【賽一19】「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 「甘心聽從」(19節),就是順服;「不聽從」(20節),就是悖逆。順服是神百姓首要的美德和益處,而悖逆則是他們最大的失敗和禍患。「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19節),並不是用順服去換取神的獎賞。因為行為不是人賺取恩典的根據,當以色列人沒有任何好行為的時候,神就已經把他們帶出埃及為奴之地、領進迦南應許之地。恩典是神白白賜下的,但承受恩典裡的人也有責任順服神、「揀選生命」(申三十19)。律法的目的就是讓人學習順服、長久地活在應許和恩典裡,「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33)。──《聖經綜合解讀》 ●「甘心聽從」:「樂意聽從」。 ◎真信仰是與生活實踐相配合的,如果僅有一個敬虔的儀式,將無法讓真神滿意。連人都不滿意這種口是心非、形式化的關係,神怎麼會滿意?──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0】「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必被刀劍吞滅」(20節)指遭到外敵侵略。人「若不聽從,反倒悖逆」(20節),不必神親自降災,早晚都會自食其果(申二十八、二十九),結果「必被刀劍吞滅」。因為災禍與悖逆並行,死亡與犯罪同來;歷史證明,悖逆神的人一定會彼此背叛、欺壓,人類自己就是自己最大的禍患。──《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1】「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忠信」:意指敬虔與德行。 「變為妓女」:指生活上充滿不義,偏離約的要求,猶如妻子不忠於丈夫。 「兇手居住」:指京城暴行猖獗。──《串珠聖經注釋》 妓女: 以賽亞用“妓女”形容猶大百姓離開神的正直,悖逆行惡。以妓女比喻離棄神的聖潔之愛,使人產生共鳴。──《聖經精讀本》 「忠信的城」(21節)指耶路撒冷城,代表神的百姓。「妓女」(21節)比喻城中的百姓對神不忠,轉而敬拜偶像(何二5~13)。神的救恩,就是將耶路撒冷城從「妓女」變為「新婦」(六十二5;啟二十一2)。──《聖經綜合解讀》 烏西雅王年間,南國猶大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繁榮穩定,國中充滿「銀子」和「酒」,結果卻是「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21節)。平安並不能使人更加順服,富足也沒有使社會更加公義;因為「倉廩實而知禮節」並非人類的常態,「飽暖思淫欲」才是肉體的本相。──《聖經綜合解讀》 ●「可歎」:感嘆詞,「如何」、「怎麼」的意思。 ●「忠信」:「可靠的」、「忠心的」、「可信任的」。 ●「妓女」:比喻「以色列人的不忠心,有如妓女對婚姻的不忠誠」。──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1~28】“忠信之城”指耶路撒冷,《七十士譯本》在“忠信之城”後加有“錫安”二字,在此代表整個猶大國。猶大本應忠於神,現在敬拜偶像的外邦神,成了靈性上人盡可夫的妓女。耶城原與公平、公義不可分,現在卻容納兇手居住。本來象純銀、美酒的錫安城,如今已一文不值,淡而無味。為官的貪污到極點,社會已無公道與憐憫。只有把他們去除(25節),耶城才能恢復昔日光榮(26節)。先知似已預見到猶太人被擄後的回歸。──《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賽一21~26】21~26節以「忠信的城 קִרְיָ֖ה נֶאֱמָנָֽה/kir·yä’ ä·man’」(21節)和「忠信之邑 קִרְיָ֖ה נֶאֱמָנָֽה/kir·yä’ ä·man’」(26節)首尾呼應,組成一首交錯對稱的詩歌,核心是「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24節),表明耶路撒冷的復興,將完全根據神自己的旨意和作為,人已經無能為力: o A. 忠信之城已經敗壞(21a); o B. 錫安出現渣滓(22節); o C. 官長帶頭悖逆(23節); o D. 神的宣告(24a); o C1. 神要追討官長(24b); o B1. 神要煉盡渣滓(25節); o A1. 神要恢復忠信之城(26節)。──《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2】「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兌。」 銀子……酒: 以賽亞用“銀子”與“酒”比喻高官顯貴,然而銀子與酒未能盡其本分。純正的銀子變成渣滓,酒被稀釋。它們已失去真正的價值。比喻世上雖然有形式上的正義與關愛,卻沒有真正的友愛。 ──《聖經精讀本》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22節),比喻全然敗壞(耶六30)。「你的酒用水攙對」(22節),比喻寡淡無味。「銀子」和「酒」既代表物質的豐富,也比喻屬靈的實際。人心一旦不肯順服神,無論物資怎樣豐富、地位怎樣蒙福,也不能避免全然敗壞(23節)。──《聖經綜合解讀》 ●「攙對」:「使變弱」、「使變淡」。──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2 銀子與渣滓】在古代,銀子經過一種稱為「灰吹法」的冶煉過程,淬取、檢驗。熔煉過程初步是將銀子從含銀量不到百分之一的鉛礦裡淬取出來。鉛放在可以滲透的材料,例如骨灰或是陶土作成的容器裡,然後用風箱把空氣打到溶解的鉛上,產生鉛氧化物(「鉛黃」)。有些氧化物會被骨灰吸收,有些可以從表面刮去。照理說,銀子則會留在容器裡。只不過,這種提煉過程有許多問題。如果溫度過高,或是原料裡有其他金屬(常見的有銅與錫),灰吹法就會失敗。若是這種情況,鉛黃刮去後,留下來的不是純銀,而是攙雜了其他金屬的銀子,所以沒有用處。這種無法使用的產品,或許就是此處所譯的「渣滓」。經文也有可能指檢驗過程,亦即將銀子與大量的鉛一起加熱,以便抽取雜質。如果鉛的量不夠多,不能抽取雜質,銀子也就作廢了。若是這種結果,銀子非但沒有煉淨,反而比檢驗前更糟糕。經文可能是指此過程,結果銀子成了無用的廢物。不過檢驗過程可以一直重複,最後也有可能成功(見25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2 美酒】根據相關的亞喀得用語,此處所提的飲料可能是啤酒,而不是葡萄酒。最常見的啤酒是用大麥芽釀制的,但是也有用小麥,甚至用棗椰釀制的啤酒。至於葡萄酒種類就更多,而且價值不等。亞述巴尼帕圖書館有段記載,列出十種上好的酒(伊紮拉的純酒公認是上上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3】「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 錫安本像銀子般精純、美酒般香醇,現今卻變得像含有雜質的銀礦、淡而無味的薄酒。──《串珠聖經注釋》 ●「賄賂」、「贓私」:都是「賄賂」的意思。──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3 法庭上的孤兒與寡婦】以色列的法律傳統有一重點,就是為被列為弱勢與窮人的群體設定規條。這些人包括寡婦、孤兒,與寄居的外人(見:出二十二22;申十18~19,二十四17~21)。早在主前第三千年紀中葉,美索不達米亞的法律檔,也關心有需要的人,並且提到保障權益,以及維繫法庭的公正。根據吾珥南模法典,與漢摩拉比法典的前言,作王的清楚知道,保障窮人、寡婦、孤兒,是「賢君」應有的職責。埃及作品《善辯之農夫的故事》,原告首先稱法官為「孤兒之父、寡婦之夫」。由此可見,照顧弱勢群體是古代近東地區共有的關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3~26】信徒常常試探神的底線,一旦發現神沒有立刻懲罰,就以為神的愛可以包容一切、「耶和華必不追究」(詩十4)。但神是輕慢不得的,祂親自宣告「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24節;申三十二41)。這些「對頭、敵人」並不是那些拒絕神、不認識神的人,而是悖逆神的百姓(2節)、帶頭犯罪的官長(23節),更是人裡面那個不肯順服的肉體(羅八7)。神愛兒女的方式是「反手加在你身上」(25節),用對付和拆毀來達到恢復的目的(26節),「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十二6)。──《聖經綜合解讀》 我們常常覺得自己是在愛主、事奉主,但獻上的卻是神看不上的「渣滓」和「雜質」(25節),因為人的肉體總是使「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22節)。但負責揀選、也負責成就的神一定會「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25節),讓基督成為在我們心中作主的「審判官」和「謀士」(26節)。──《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4】「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我的對頭」、「我的敵人」:指偏離神的百姓。──《串珠聖經注釋》 雪恨: 從反面表明,雖然此時神的心境並不舒暢,但為了成就大愛,他在忍耐中等候(結5:13)。 ──《聖經精讀本》 ●「哎!」我要向我:「哎!」、「嗐!」、「禍哉!」。 ●「對頭」:字義是「仇敵、壓制者」。──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4~31】必要來臨的審判。聖經中罕見的對惡人的警告。有時神以失去悖逆之子的父母之心,有時神以失去戀人的心情勸勉他們悔改。然而,這並不是因神懦弱,而是因他的慈愛先於公義。但如經文所示,自甘墮落、失去承受神大愛的人,必受神公義的審判。同樣,耶穌因慈愛背負十字架,而不是他沒有能力,日後他將以審判主的身份再來。 ──《聖經精讀本》 【賽一25】「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 我必反手: 象徵神主權的介入,顯明他的醫治與恩典,有時表明可怕的審判(59:1;申2:15;詩119:173;可16:18)。22節的“渣滓”與“水”主要指個人的墮落,此節的“渣滓”與“雜質”主要指社會的腐敗,尤其參看26節,可指腐朽的社會領袖。 ──《聖經精讀本》 ●「煉盡」:原文是「用鹼煉淨」。──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5~26】◎奇妙的是,神的懲罰與復興是一體的 1:25~26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像起初一樣、像起先一般」(26節),就是恢復起初大衛在耶路撒冷設立國度寶座、神揀選耶路撒冷的光景(撒下五6~10)。這句話重申大衛之約必定成就(撒下七16;詩八十九3~4),預告彌賽亞君王必將耶路撒冷恢復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26節)。大衛的後裔和耶路撒冷,是以賽亞預言的中心。神的百姓雖然將面臨拆毀(25節),但拆毀的結果卻不是叫人絕望,而是要把他們恢復到「起初」蒙揀選的地位。──《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6】「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這些預言將要在千禧年國度裏應驗。──《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顯然神在煉淨 百姓的過程中,要除去腐敗的領袖(見23)。 「像起初一樣」、「像起先一般」:指大衛時代錫安城的理想情況(參撒下8:15)。──《串珠聖經注釋》 我也必復還: “審判官”與“謀士”指猶大領袖。一個社會是否追求良善,很大程度上受其領袖影響。因此,神宣告首先當更新領袖的心意。在神面前,領袖不僅要為自己的人格負責,也要為所產生的影響負責(雅3:1)。 ──《聖經精讀本》 【賽一26 審判官∕謀士】因為這段經文與社會及法律制度的公正相關,此處的審判官是司法人員,而非士師時代拯救人民的人物(譯按:「審判官」與「士師」在英文皆為 judge)。與其對應的稱呼的「謀士」一詞也是佐證,因為謀士從沒有用來形容士師。謀士的職責是協助君王訂立政策、推行政策。法官的職責是協助君王制定、推行法律,此處的矛頭是指向國家政策與司法體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7】「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 錫安因著神的公平和公義得以復興,願意悔改歸正的人得蒙救贖。──《串珠聖經注釋》 必因公平得蒙救贖: “救贖”包含被“搭救”的意思。如以賽亞所記載,聖經明確指出神救贖的標準與目的就是公義。這與一些宗教的特權階級承諾的非倫理性祈福不同,體現出渴望參與救贖的人所當持有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 「歸正 שׁוּב/shüv」(27節)的意思是「回轉」,原文與「複還 שׁוּב/shüv」(26節)和「反手」(25節)的「反 שׁוּב/shüv」是同一個字,也被譯為「歸回」(申四30;三十8)、「歸向」(申三十2、9),指耶路撒冷城中那些認罪悔改、重新歸向神的百姓。這個雙關語表明,神的預定和人的責任是同一個硬幣的兩面: 1.人已經全然敗壞,若不是神定意「複還」錫安、主動「反手」做工,人不可能主動「歸正」; 2.立約的百姓有責任「歸正」,順服神手的引導、「揀選生命」(申三十19),在管教中「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申三十2); 3.神的旨意並不倚賴於人的決定。即使百姓不肯「揀選生命」,神也會借著萬事互相效力,引導所預定的人「歸正」,所以摩西預言:「日後你在患難中,當這一切的事臨到你,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申四30和合本修訂版)。──《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8】「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 神的「煉盡」(25節)和「複還」(26節)遵循「公平、公義」(27節)的原則:首先是神為人付出贖價,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其次是人要「歸正」回轉,接受贖價的功效,才能「得蒙救贖」(27節)。因此,拒絕「歸正」、不肯接受救贖的人仍要為自己的罪行接受審判,結果必然是「敗亡、消滅」(28節)。──《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8~31】28~31節和第六十五、六十六章原文用了大量相同的詞首尾呼應,如「悖逆 פָּשַׁע/pä·shah’」(28節;六十六24「違背」原文)、「一同 יַחַד/yakh’·ad」(28、31節;六十五6,六十六17)、「敗亡 שֶׁבַר/sheh’·ver」(28節;六十五14「憂傷」原文)、「離棄耶和華 וְעֹזְבֵ֥י יְהוָ֖ה/ä·zav’ yeh·ho·vä’ 」(28節;六十五11)、「抱愧 בּוּשׁ/büsh」(29節;六十五13,六十六5「蒙羞」原文)、「選擇 בָּחַר/bä·khar’」(29節;六十五12;六十六3、4「揀選」原文)和「園子 גַּנָּה/gan·nä’」(30節;六十五3;六十六17)、「撲滅」(31節;六十六24),表明整卷《以賽亞書》都在宣告人的悖逆無法阻擋神的旨意。神允許百姓落在悖逆和失敗裡,並非任憑他們滅亡,而是要讓人在失敗中認清自己無可救藥的本相,因此徹底拒絕自己、專心尋求救恩。人類和選民的歷史都在神的掌管之中,祂的恢復計畫必要成就,並且延續到新天新地(啟二十一1~2)!──《聖經綜合解讀》 【賽一29】「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 “橡樹……園子”。可能指與偶像膜拜和邪淫之異端膜拜有關的橡樹林和園子。──《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橡樹」:迦南人以此作偶像膜拜。 「園子」:拜偶像的地方。以色列百姓效法外邦人拜偶像。──《串珠聖經注釋》 所喜愛的橡樹……所選擇的園子: 當時猶太人在四季常青的橡樹底下及特別的園子立偶像,聚集膜拜(王下17:10)。人離棄神的旨意,追求自己的安全與名譽,認為某些存在可以幫助自己。從屬靈的角度看,這一切皆是偶像。如今,撒但依然瘋狂地給人提供諸般偶像。 ──《聖經精讀本》 第29節原文以「因為」開始,表示下文是解釋為什麼「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28節)。──《聖經綜合解讀》 「橡樹、園子」(29節)都是當時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目的是為了追求田地的豐收、牲畜和人口的繁殖。離棄神的人從來都不會得到自由,反而會落到偶像的轄制之下。不肯歸正的人表面敬拜神(11~15節),內心「所喜愛、所選擇」(29節)的卻是經濟利益。他們以為在「橡樹」下(五十七5)、「園子」中(六十五3;六十六17)敬拜偶像,就可以風調雨順,結果卻是自己和偶像一起成了「葉子枯乾的橡樹、無水澆灌的園子」(30節)。並非所有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殊途同歸,跟隨謬誤的人不管多麼虔誠、多麼熱鬧,最終都是和偶像一同「抱愧、蒙羞」(29節)。──《聖經綜合解讀》 ●「橡樹」:原文不是「橡樹」,而是「高大的樹」、「公羊」、「門框」、「柱子」。此處比較可能是「門框」、「柱子」。──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29 神聖的橡樹與花園】(參現中)古代近東的花園是種滿果樹、綠蔭參天的公園,作為戶外神龕,或是神廟周圍的優美環境。神木在當時民間信仰很重要。一般人都以為石頭與樹木是神明落腳處。迦南宗教則以樹木為豐饒的象徵(見:申十二2;耶三9;何四13),但是考古與文學上沒有留下什麼資料,更清楚界定聖木的角色。考古學家在銅器時代晚期的基提翁一地,挖掘到一座神廟,上面刻有六十棵樹窪的聖木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一29~31】先知清楚指出,一切拜偶像的必受刑罰。拜偶像的人喜歡獻祭和宣淫的地方(“橡樹”和“園子”),本希望生命興旺,誰知偶像無力照顧自己,枯乾萎謝,拜的人亦隨之滅亡。自恃無恐的惡人好像易燃的“麻瓤”(麻屑,亦作“火絨”),他們作的惡事有如火星,二者一觸即燃,自取滅亡。──《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賽一30】「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拜偶像的人沒有像樹木那樣生長茂盛,卻像它們因缺水而枯乾,這是極大的諷刺。──《串珠聖經注釋》 ●葉子枯乾的「橡樹」:「栗樹」。──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一30~31】有權勢的……無人撲滅: 以賽亞指出,那些拜偶像的人,暫時像樹汁豐盛的樹木或水源充足的園子般富饒強盛,但終究歸於虛妄。 ──《聖經精讀本》 【賽一31】「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都要一同焚毀,無人撲滅。」 “麻瓤”。火絨盒,引線。──《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自以為強盛的惡人作繭自縛,結局如火燒滅絕。 「麻瓤」:易燃的麻絲屑。──《串珠聖經注釋》 「有權勢的」(31節)指那些自以為強大的人;「麻瓤」(31節)指亞麻的纖維,是易於燃燒的火種;「工作」(31節)指這些人為了敬拜偶像所做的一切。容易犯罪的人加上能夠犯罪的能力,如同火種碰上「火星」(31節),結局是「一同焚毀」(31節)。今天,人類的科技越來越發達、偶像越來越多,人心離神也越來越遠,如此多的「麻瓤」和「火星」積聚在一起,災難還能避免嗎?──《聖經綜合解讀》 ●「麻瓤」:「亞蔴的短纖」。 ◎易燃的亞蔴的短纖維與火花結合,就是燃燒消滅。這個世界的人追求能力與權勢,但是在神的眼中,這些事物卻非常容易消滅。──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1章)】 1 以賽亞書以審判的信息開始,指斥選民不認識神。今天信徒和教會又有什麽罪會被神審判? 2 1:10~17這段經文對今日教會信徒的敬拜有什麽提醒和啟示? ──《串珠聖經註釋》 【賽一至五章】一至五章的序言描述了當時百姓的屬靈光景。先知以賽亞可能早已開始事奉(一1),但這是第一次在異象中見到神,時間可能在烏西雅王去世的前後。此時的立約之民忽略聖約,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不但地上的道路「黑暗艱難」(五30),上面的盼望也「變為昏暗」(五30),君王也不再能帶來安全感(1節),人的努力已經走到盡頭。這時,神差遣以賽亞,在黑暗之中發出救恩的亮光:祂將賜下一位偉大的君王(九6~7)。為此,神首先讓先知看到永生的「大君王」(5節)仍然「坐在高高的寶座上」(1節),「惟獨耶和華被尊崇」(二11、17);祂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1節),從來沒有離開祂的聖殿和百姓;祂的榮光「充滿全地」(3節),人的失敗並不能減少神的榮耀,地上君王的更替、強權的興衰,始終都在神的管理之中(二1~4)。──《聖經綜合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