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十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雖然毀滅卻存盼望】 一、無助者受欺壓(1~4節) 二、毀滅者亞述遭毀滅(5~19節) 三、以色列餘民必回歸(20~27節) 四、亞述被捆綁(28~32節) 五、看至高者毀滅亞述(33~34節) 貳、逐節詳解 【賽十1】「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呂振中譯〕「有禍阿,那些制定奸惡之律例的,和那些忙於記錄毒害人之判語的!」 〔文意註解〕1~2節,驕傲自大的立法執法人,只顧損人利己,頒布壓迫性新法;或做奸詐不公判語。偏袒權勢,直接冒犯公義的神。 1~4節,是九8~十4“以神的標準衡量”的最后一段。 九8~十4這段“以神的標準衡量”分4段:(1)九8~12節,以法蓮的驕傲;(2)九13~17節,帶錯路的領袖;(3)九18~21節,兄弟自相殘殺;(4)十1~4節,無助者受欺壓。 九8~十一16這大段,包涵三部分:(1)九8~十4,神衡量並審判亞述驕傲;(2)十5~34節,毀滅者亞述遭毀滅;(3)十一1~16節,餘民回歸的盼望。 〔話中之光〕(一) 公義的神普施恩惠。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神不偏待人(太五45)。 (二)遭受不公對待,不要自己“以惡報惡”。神説:“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一24,卅四8,六十三4;羅十二19;來十30)。 【賽十2】「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呂振中譯〕「他們想要屈枉貧寒人的案件,強奪我民間困苦人的理,好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為掠劫的對象。」 〔文意註解〕2節,解釋立法不義,判語奸詐不公的原因:驕傲自大的有權有位者,用權力之便,「屈枉窮乏人」,奪民之理,「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 〔話中之光〕(一) 神痛恨立法不義,判案不公。藉著不義之法謀私,藉著權力自肥,首先冒犯公義的神。神在暗中察看,祂必實行公義(賽廿六9;羅十四17)。 【賽十3】「到降罰的日子,有災禍從遠方臨到。那時,你們怎樣行呢?你們向誰逃奔求救呢?你們的榮耀(或作“財寶”)存留何處呢?」 〔呂振中譯〕「當察罰的日子、有風暴從遠方趕來,你們要怎樣行呢?你們要向誰逃奔去得救助呢?你們的財寶要撇在哪裏呢?」 〔文意註解〕3~4節,掌權者是神的僕人,替神管理事務。神將職任托付他們。 〔話中之光〕(一) 在高位有權的要警醒等候神來視察 (太廿四45~51)。 (二)被欺壓受苦的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箴言廿22;帖前四6)。 (三)逼迫我們的,要為他們禱告。只可祝福,不可咒詛。因為神無處不在,無所不知;最終處置人的是全知全能的神(羅十二14、17)。 (四)神要人悔改歸正。祂不喜悅惡人死亡,願意惡人悔改。所以,你的對頭跌倒,不要幸災樂禍(結十八23,卅三11;箴廿四17~19、29)。 【賽十4】「他們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撲倒在被殺的人以下。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你們只好屈身於俘虜之下,仆倒於被殺之人下面。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主人視察僕人,不是來不來的問題,是必定要來實行公義的審判裁決。遭報的時候,驕傲的壓迫者「只得屈身在被擄的人以下,撲倒在被殺的人以下」。壓迫者比被壓迫者遭遇的結局更悲慘。 〔話中之光〕(一) 神是輕慢不得的,因耶和華有報仇之日,為神的民爭辯的有報應之年(一24,卅四8,六十六15)。 (二)悔改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麽。順著情慾撒種的,受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收永生(一27;加六6~7)。 (三)因神的忍耐,現在天地存留,一直存到不敬虔的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被火焚燒。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彼後三7;來十二29)。 【賽十5】「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 〔呂振中譯〕「有禍呀,亞述,我怒氣的棍子!他是我憤怒之杖、在我〔傳統:他們〕手中。」 〔原文直譯〕「禍哉!亞述,我怒氣的棍,他們手里有我惱恨的杖。」 〔文意註解〕「禍哉!」開頭,和本章開頭一樣,有禍事迫在眉睫。 5~6節,亞述是神用來刑罰褻瀆的國民的一根棍。 5~34節是大段神諭:毀滅者亞述遭毀滅,包括三段:(1)5~19節,亞述只是神的工具;(2)20~27節,至高神必使敬畏神的餘民存留歸回;(3)28~34節,亞述必遭毀滅。 本段5~19節,講百姓面臨亞述攻擊,亞述不過是「神怒氣的棍。」含三段:1)5~11節,亞述是神手中的工具;(2)12~14節,亞述的驕傲之罪;(3)15~19節,亞述面臨審判的性質與程度。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講論神諭的雙重真理:其一,百姓受亞述的杖就在眼前;亞述不過是神的怒氣的棍,不過是神的工具(5~11節)。 (二) 其二,亞述要向至大的神負責,驕傲是冒犯神的重罪。亞述行事肆無忌憚,仿佛沒有神,狂妄自欺,自以為是神(12~14節)。 (三)無論亞述帝國如何不可一世,並不具有獨特地位;一時耀武揚威,並不得逃避罪責,必徹底毀滅(15~19,28~34節)。 【賽十6】「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 〔呂振中譯〕「我打發他來攻擊不拜神之國,吩咐他來擊打我所惱怒的人民,來擄掠擄掠物,來掠劫掠劫物,使他們被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 〔文意註解〕本節含以賽亞的諷刺筆法。亞述是最藐視神、最褻瀆神的民族。然而卻成為神懲罰神百姓不敬虔、輕忽背道的工具。豈不太過嘲諷了?先知指明:即使最褻瀆狂傲的強大帝國,不過是神的一根棍。 〔話中之光〕(一) 以馬內利的神,沒有不介入,祂隨處隨在,祂是人類歷史的主宰(七14;出卅三14、19;但七13-14,26-27)。 (二)最重要是定睛至大的神,唯獨彌賽亞基督是主。全心敬拜服事獨一的主,為真理、真光、真道,為神賜予人的道德良心,向聖潔的神負責(申六4~5)。 (三)神的問責在於:多托誰,就向誰多要。神向自己的民問罪,是因為神是他們自己的神,是與他們先祖立約的神(路十二48)。 (四)神的百姓竟背棄自己的神,憑喜好和自大驕傲的心,另立世人為偶像膜拜。猶大以色列拒絕神藉著先知傳達的語言文字,拒絕回轉敬拜獨一真神。他們確實是比亞述更不敬神,更褻瀆神(一2~9,二5~11;但九4~15)。 【賽十7】「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 〔呂振中譯〕「但他呢、卻不這樣思想;他心裏並不這樣打算;他心裏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 〔文意註解〕「他」:指亞述王。他沒有意識到自己不過是神的一根棍。亞述不認為自己是耶和華神的僕人,他不自知,也不這樣打算,不服從於神的至高者的權柄。亞述王一心只想征服、擴張、滅掉多國。 〔話中之光〕(一)人類帝國帝王將相的愚蠢狂傲,亞述王西拿基立是典型代表(王下十八;代下卅二)。 (二)萬有都是神的創造和恩賜。我們擁有的都是從神領受而來(羅一19~21;林前四7)。 (三)神的榮耀、尊貴、權柄是永遠可稱頌的。神愛世人,要拯救萬人(提前一17,二4;約三16;啟七12)。 (四)無論是古代的亞述王,還是今天世人的驕傲、狂妄、惡道、謊言和自私,是對抗神;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箴八3,十六6;西一2;雅四4)。 【賽十8】「他說:“我的臣僕豈不都是王嗎?」 〔呂振中譯〕「因為他說:『我的將帥不都是王麼?」 〔文意註解〕「他」:指亞述王,同上節。 8~11節,以賽亞寫出亞述王口吻的自說自話,誇他自己為諸王之王。亞述王因他的臣僕比征服之地的小國諸王還有權有勢,自我膨脹,仿佛升到諸王之上,自誇沒比他大的。詳見13~14節註解。 〔話中之光〕(一) 唯有耶和華神是那可稱頌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申十17;詩一百卅六3;提前六15;啓十七14,十九16)。 (二)妄言狂傲必遭毀滅,被神的怒火烈燄燒盡(一29~31,二12~22,十三11,十四13~15,四十七7~11)。 【賽十9】「迦勒挪豈不像迦基米施嗎?哈馬豈不像亞珥拔嗎?撒瑪利亞豈不像大馬士革嗎?」 〔呂振中譯〕「迦勒挪豈不像迦基米施麼?哈瑪豈不像亞珥拔麼?撒瑪利亞豈不像大馬色麼?」 〔原文字義〕「迦勒挪」阿努神的堡壘;「迦基米施」基抹的保障;「哈馬」堡壘;「亞珥拔」得支持。 〔文意註解〕以上所列北部敘利亞各城市名稱,是自幼發拉底河向南,亞述要逐步推進征服的城市名。直到靠近撒瑪利亞。主前738至717年各城均為亞述攻佔。以賽亞這筆法使猶大百姓直覺亞述軍隊步步逼近。北國撒瑪利亞和敘利亞大馬色對亞述王眼裏,都不在話下。 〔話中之光〕(一) 亞述王狂傲不可一世,不理解也不認識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真神。 (二)連以色列猶大人也都糊塗了。亞哈斯王轉去拜亞述的假神,拒絕神藉著先知以賽亞對他發出神諭,來安慰勸告和應許末後的救恩。他惹動神的烈怒(王下十六1)。 【賽十10】「我手已經搆到有偶像的國,這些國雕刻的偶像過於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的偶像。」 〔呂振中譯〕「我的手既找到這些偶像之國〔或譯:這些國〕,就是有雕像勝過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的之雕像的,」 〔原文字義〕「搆到」伸手觸及、摸到、取得。 〔文意註解〕「亞述王看每征服一地,就是征服他們的神祗。他要征服以色列猶大,眼中就沒有耶路撒冷的耶和華神,把真神也當作偶像,認為被征服國家的偶像不過如此,都打不過他(11節)。 〔話中之光〕(一) 至高的萬軍之神耶和華必懲罰驕傲的亞述王。驕傲的必屈膝,狂傲的必降卑(二11、17)。
〔呂振中譯〕「難道我不能辦耶路撒冷和她的偶像,正如我辦撒瑪利亞和她的偶像麼?』」 〔文意註解〕「我」:指亞述王,自說自話,因亞述帝國強大討伐多國,他自我膨脹頭腦發昏,自覺大過所有被欺壓小國的偶像,甚至大過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的真神。 北國以色列首邑撒瑪利亞,耶羅波安鑄造金牛犢,以色列諸王都拜偶像行惡。猶大王亞哈斯大肆設立偶像(王上十二8;代下廿一6,廿八1~2) 。 〔話中之光〕(一) 唯獨耶和華被尊崇。那驕傲、狂妄、並惡道,都是神所憎恨的(二11、17;出卅四17;箴八3)。 【賽十12】「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時候,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 〔呂振中譯〕「將來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了結了她一切作為的時候,他〔傳統:我〕必察罰亞述王心裏自大之表現〔原文:果子〕和他眼目高傲之自炫。」 〔文意註解〕12節,可以看作是過度,從5~11節“以神的標準衡量”亞述,過度到12~19節,神必懲罰亞述的驕傲,毀滅者亞述遭毀滅。 〔話中之光〕(一) 神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伯四十12)。 (二)一切榮耀權柄都歸於神。亞述王像其他歷史人物,沒有意識到神才是歷史的掌權者。神是萬王之王,人不過是神的僕人(二11、17)。 (三)亞述不僅無知,且自我膨脹、更是傲慢殘忍、有悖於神造人的尊嚴。神創造天地萬物,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不尊重人和人的生命,就是叛逆藐視神,必遭審判(創一27;五15~16,廿四21)。 (四)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神所恨惡(箴八13)。 【賽十13】「因為他說:“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聰明。我挪移列國的地界,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並且我像勇士,使坐寶座的降為卑。」 〔呂振中譯〕「因為他說:『我所作的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因為我很聰明;我挪移了別族之民的地界,搶掠了他們的準備庫,我像勇士使他們的居民低落。」 〔文意註解〕「他說」:指亞述王說:“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聰明。我挪移……我像勇士,使……。”亞述王高傲狂言膨脹到極點,他把他的能力、智慧、聰明,說成是他成就一切的根源。他看不見自己只是神擊打以色列的“一根棍”。 〔話中之光〕(一) 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為卑,唯獨耶和華被尊崇(二11、17)。 (二)當人將本該歸給神的榮耀歸到自己身上,就犯了罪(羅一19~21)。 【賽十14】「我的手搆到列國的財寶,好像人搆到鳥窩;我也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所棄的雀蛋。沒有動翅膀的,沒有張嘴的,也沒有鳴叫的。”」 〔呂振中譯〕「我的手抓到了別族之民的資財,好像人抓到鳥窩;我取得了全地,好像人拾取了被遺棄的雀蛋一樣;卻沒有動一動翅膀的,或是開一開口啁啾一聲的。』」 〔文意註解〕13~14節,先知用亞述王第一人稱“我”12次,可能是根據王室文獻。據Grayson《亞述王室銘文選Assyrian
Royal Inscriptions》,亞述王自我膨脹,自比為神。自封頭銜可多達廿以上。他們掠奪列國財寶成為嗜好,征服別國和弱小民族,自認為列國都是他天經地義的戰利品,列國的神祗偶像,能力都不如他。 〔話中之光〕(一) 狂傲領袖傲視一切的優越感,直接冒犯萬有的主宰,萬軍之耶和華神。 (二)種族優越感、財富技術、財力智力、欺詐能力、身份地位顯赫、各種劣根性的自誇、自吹自擂,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彼此受榮耀,為虎作倀。都為驕傲貪慾和侵佔,企圖提供合理化藉口。 (三)這種與人比強、與天比高的狂妄,篡奪神的地位,與神作對頭。在人群和社會上總想出人頭地。攀比國家地區、種族族群、教育文化、才幹年齡、衣著相貌、健康財富、名利地位等等,而沾沾自喜、虛妄自傲,都是盛行的否認並藐視神掌權的世俗觀念。 (四)神才是唯一的全知全能者,祂在人的國中掌權,在人類歷史掌權。祂必嚴懲企圖篡位、向神自誇、和藐視神存在的人(12節,一24,四十九26,六十16;創四十九10,24~25)。 【賽十15】「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 〔呂振中譯〕「鑿子哪能向用鑿子的人炫耀自己?鋸子哪能向拉動鋸子的自大?好似棍子掄起那舉起棍子的,好似手杖舉起那不是木頭的呢?」 〔文意註解〕15~19節,亞述面臨審判的性質與程度。 本節揭示亞述王驕傲狂妄的性質和程度。 以賽亞評論亞述王妄言的愚昧無知,用比喻質問:「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先知又用比喻定亞述王自誇的荒謬絕倫,「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 5~34節大段各段及5~19節三小段的分段標題,詳見5節〔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亞述王妄言的荒謬絕倫和愚昧無知,就如:「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鋸,豈可向用鋸的自誇。」被造者「豈可」向造物主自誇、蔑視和挑釁。 (二) 造物主耶和華神是真實的,被造的人是虛謊的(羅三3~4)。 (三)自誇是虛謊之人的特點。亞述王的自誇,不只是説他比諸王都強,而是自比是更大的神;藐視以色列的神,萬有的造物主和主宰(11~12、13~14節)。 (四)亞述王將神使用他為工具的恩賜,妄稱為屬於他自己的權利和能力。不僅為貪婪殘酷提供合理性,也直接篡奪神的地位,必受嚴懲,見16節。 【賽十16】「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在他的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 〔呂振中譯〕「因此主萬軍之永恆主必打發消瘦去在亞述王〔原文:他〕的肥胖中,在他的威榮下就有燃燒燒起,同火燃燒一樣。」 〔文意註解〕本節,神的宣告使用兩個隱喻:「肥壯人變為瘦弱」指疾病;「榮華之下必有火著起」指火。 對照18節,火與疾病;是希伯來文的典型交錯配列。16節,疾病,火;17節,火;18節,火,疾病。突出17節是中心句。以內容來排列語句。 〔話中之光〕(一) 主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 【賽十17】「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聖者必如火焰。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淨盡,」 〔呂振中譯〕「以色列的光必成為火,他的聖者必成為火燄,一日之間就把亞述王〔原文:他〕的荊棘和蒺藜焚燬燒滅。」 〔文意註解〕「以色列的光」、「他的聖者」指主萬軍之耶和華;亞述王軍隊、帝國領袖,一些被看作「荊棘和蒺藜」;另一些被看作樹林或樹,遇到耶和華的烈焰毫無差別,必被焚毀,見下。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所見乃是至高者的威榮和最終權柄,神才是世界的掌權者。歷代帝王和龐大帝國軍隊,在萬軍之主面前算得了什麼?帝王狂言吹噓能持續多久?在神焚燒淨盡的烈火面前,無論地位高低,都必化為灰燼(九18)。 【賽十18】「又將他樹林和肥田的榮耀全然燒盡,好像拿軍旗的昏過去一樣。」 〔呂振中譯〕「又把他的樹林和園地之華美連魂帶體全都滅盡,他就像熔化之物之熔化一樣。」 〔原文直譯〕「又將他樹林和庭園的榮華,從靈到肉都熔化,好像高舉(軍旗)的人或病人昏過去一樣。」 〔文意註解〕亞述王最喜歡夸耀他的健康、力量和榮華。這是預言他罹患疾病,被大火吞噬。二者應驗在主前629至605年之間。 16~19節,這裡有希伯來文交錯配列的意象:(16節)疾病、火;火,疾病(18節)。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用疾病和火作兩種隱喻:疾病是緩慢侵蝕;火焰則迅猛異常。在廿五年應驗期間發展,一切所炫燿的健康精力、榮華富貴,逐漸被侵蝕,一轉眼就被火吞噬燒盡,成了廢墟(一29~31,二13,六13,九18)。 【賽十19】「他林中剩下的樹必稀少,就是孩子也能寫其數。」 〔呂振中譯〕「他林中剩下的樹、數目必然稀少,就是小孩子也能記下來。」 〔文意註解〕「他林中剩下的樹」:亞述所剩領袖「必稀少」,少到了「就是孩子也能寫其數」的程度。 〔話中之光〕(一)休要依靠世人!拒絕拜偶像。以賽亞針對猶大以色列百姓離棄神,去崇拜偶像,依靠強人,害怕亞述。這是猶大王亞哈斯拒絕神,與亞述結盟,脅迫祭司和百姓崇拜亞述偶像的原因(王下十六7、10~18)。 (二)高大樹木的意象表現驕傲能力、榮華富貴。壯觀的大樹森林一旦燒毀無存,對猶大百姓刺激很大,影響極深。他們曾崇拜的高大上,在神的烈焰臨到時,竟如此不堪,轉眼間焚毀(一29~31,二13,六13,九18)。 【賽十20】「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不再倚靠那擊打他們的,卻要誠實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 〔呂振中譯〕「當那日子以色列的餘民、和雅各家逃脫的人、必不再倚靠那擊敗他們的。卻要忠誠誠地倚靠永恆主以色列之聖者。」 〔文意註解〕「到那日」:指到歷史某一時刻,神的同在和介入彰顯。 「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是神要施恩保守的。因「以色列」即「雅各家」乃是神的心意所在。注意上段是審判,這段的關注和話鋒一轉:審判有盼望。 20~27節, 以色列餘民必歸回。他們悔改,「不再倚靠那擊打他們的」亞述,「卻要誠實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 這段含兩小段:(1)20~23節,「餘民」,「所剩下的……所逃脫的」雙重含義:既有負面含義,又有正面含義。正如(2)24~27節,回歸全能的神,祂必行公義。 〔話中之光〕(一) 亞述被神毀滅。乃是神主權的意志實施,為了彰顯神從亙古到永遠不變,祂是以色列的光,是雅各家的救贖主,見下節。 【賽十21】「所剩下的,就是雅各家所剩下的,必歸回全能的神。」 〔呂振中譯〕「餘民必回,雅各的餘民必回歸於大能的神。」 〔文意註解〕本節,「所剩下的,必歸回」就是原文的兩個詞「施亞」、「雅述」。雅各家必不被滅絕,萬軍之神為自己保留餘種,就是古時向先祖指着自己的名,起誓所立的約,是不可更改的。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使用神賜給他兒子的名字,表明神的信實(七3)。 (二)神的能力必彰顯在以馬內利的救贖,不是大軍的討伐,乃是謙卑順服的神的代罪羔羊,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五十三7~12)。 【賽十22】「以色列啊,你的百姓雖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歸回。原來滅絕的事已定,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 〔呂振中譯〕「你的人民以色列〔原文:以色列阿,你的人民〕雖多如海沙,惟有其餘民必回;滅絕之事已經命定,滿有公義瀰漫着。」 〔文意註解〕22~23節,一再表明,人口只餘下少數,審判滅絕已定,但必行公義憐憫,「必有公義施行,如水漲溢。」分別為聖歸神的聖潔之民必存留。 〔話中之光〕(一)20~23節,神呼喚子民,一口一個“以色列啊”,一口一個雅各家,神的心何等迫切。以賽亞體會到,就表達出來。亞伯拉罕之約必實現(創廿二17,卅二12)。 (二)終局的審判已定,滅絕的人數必多。結局不在乎人數多少,在乎神的憐憫臨到持守聖潔公義、遵行神旨意的。以色列的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九27~29)。 【賽十23】「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全地之中,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 〔呂振中譯〕「因為主、萬軍之永恆主、必在全地之中行毀滅之事,鐵定之事。」 〔文意註解〕至高者已定意叫以色列猶大因自己的背棄神的罪而滅亡,這是已經定規的。 〔話中之光〕(一) 萬軍之主是全地的主宰,不僅是對狹義的猶太人,而是對全地的百姓,他永遠拯救真正信靠祂的人,就是心裡受割禮的真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基督的跟隨者(羅九~十一,九28)。 【賽十24】「所以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住錫安我的百姓啊,亞述王雖然用棍擊打你,又照埃及的樣子舉杖攻擊你,你卻不要怕他。」 〔呂振中譯〕「因此主萬軍之永恆主這麼說:『住錫安的、我的人民哪,亞述雖然用棍子擊打你,又照埃及的樣子舉杖攻擊你,你不要怕他。」 〔文意註解〕「所以」:表明24節與20~23節的關聯。「主萬軍之耶和華」出面,直接呼喚:「住錫安我的百姓啊,」又一次慈心顯露無遺,是叫祂自己的百姓,不要驚慌害怕。亞述的擊打雖然殘暴凶狠,「你卻不要怕他。」 「照埃及的樣子」:提醒百姓,先前在埃及為奴受壓,被杖打和神的拯救的歷史。 〔話中之光〕(一) 因你的神來救錫安祂的百姓,不要怕亞述,卻要怕神,要敬畏你的神,愛以色列獨一的主,祂是眷顧你的慈父(申六4;出卅三19,卅四6~7;太廿二37;路十五31)。 (二)回顧神拯救他們的歷史,就相信神仍能拯救,因為今在昔在永在的神,永不改變。耶穌今日、昨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卅五4;詩一百零二27~28;來一12,十三8;雅一17)。 (三)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詩篇一百零三17)。 【賽十25】「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向你們發的忿恨就要完畢,我的怒氣要向他發作,使他滅亡。」 〔呂振中譯〕「因為還有一點點短時候,我的憤怒和怒氣就要因他們的滅亡而止息。」 〔原文直譯〕「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向你們發的)忿恨就要完畢,我的怒氣要使他們滅亡。」 〔文意註解〕向神的百姓罪惡所發忿恨就要完畢;對亞述軍隊對神百姓殘暴的怒氣將要發作,必使他們滅亡。預言了主前701年,亞述大軍包圍耶路撒冷,一夜之間,神殺戮18萬5千亞述軍兵(卅七36~37)。 〔話中之光〕(一) 神是信實的,祂的應許必要應驗。以賽亞預言了神報應以色列仇敵的必成之事(5~19節)。 【賽十26】「萬軍之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他,好像在俄立磐石那裡殺戮米甸人一樣。耶和華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舉起,像在埃及一樣。」 〔呂振中譯〕「萬軍之永恆主必揮起鞭子來攻擊他,像在俄立磐石那裏擊殺了米甸人一樣;他必向海揮仗,把杖舉起,像在埃及的樣子。」 〔文意註解〕神報應殘害以色列的亞述,「興起鞭子來攻擊他。」預言了主前609年,巴比倫攻佔亞述帝國。 神興起士師基甸「在俄立磐石那裡殺戮米甸人」拯救以色列。就如以色列百姓出埃及過紅海時,神叫摩西伸手舉杖,分開紅海讓百姓過去,如行乾地(出十四16~17、26~27、13~31;來十一29)。 〔話中之光〕(一) 本節解釋以色列有盼望的原因。神沒有離棄遭受苦難的以色列,祂曾在以色列歷史中行動。 (二)伸冤在神,神必報應。摩西舉杖分開紅海讓百姓如行乾地,過了紅海。埃及追兵來了,神又叫摩西伸手舉杖,分開的紅海合攏,使得埃及追兵車馬都被淹沒(出十四16~17、26~27)。 (三)我們和以色列一樣有盼望,今天以馬內利的神也沒有退出,仍在人類歷史中掌權和行動。 【賽十27】「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或作“因膏油的緣故毀壞”)。”」 〔呂振中譯〕「當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從你肩頭上被除去,他的軛必從你脖子上被毀壞。』」 〔文意註解〕「到那日」:到了神所定的日子;「重擔」、「軛」代表奴役。 「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牛吃得肥壯,頸項太粗將軛撐斷。 本節,亞述王奴役的重擔,和他加在百姓頸項的轄制,都要去除。 〔話中之光〕(一) 這是神應許拯救百姓,並賜平安的生動寫照。 【賽十28】「亞述王來到亞葉,經過米磯侖,在密抹安放輜重。」 〔呂振中譯〕「亞述王從撒瑪利亞〔或譯:臨門〕方面上來〔傳統:軛〕,他來到亞葉,經過米磯崙;在密抹安放輜重;」 〔原文字義〕「亞葉」荒場;「米磯侖」斷崖;「密抹」隱藏的;以上均為專用地名。 〔文意註解〕28~32節,亞述被捆綁。這五節列出從北通向耶路撒冷,沿途經過的十二個地名。密抹離京城十六公里,靠近拉瑪,見下節。 「輜重」:軍用物資、器械。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是最著名的寫作先知。提到的十二處地名,並不符合亞述王進攻耶路撒冷實際路線的歷史記載。說明這是預言,先知書寫預言時的設想。 【賽十29】「他們過了隘口,在迦巴住宿。拉瑪人戰兢,掃羅的基比亞人逃跑。」 〔呂振中譯〕「他們過了隘口,在迦巴露營;拉瑪人發顫,掃羅的基比亞人逃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基比亞」山谷,屬便雅憫支派,多善戰勇士,掃羅王出於此地(士廿14~17)。 〔話中之光〕(一) 以賽亞在這五節使用了非常生動的筆法,描述了想象中所預言的亞述王大軍一路急行軍,推進無攔阻,卻將要被神捆綁(33~34節)。 【賽十30】「迦琳的居民哪(“居民”原文作“女子”),要高聲呼喊。萊煞人哪,須聽。哀哉!困苦的亞拿突啊,」 〔呂振中譯〕「迦琳的居民〔原文:女子〕哪,發尖銳聲吧!萊煞人哪,留心聽吧!亞拿突阿,向他應聲吧!」 〔原文字義〕「迦琳」泉;「萊煞」獅子;「亞拿突」禱告蒙應允。 〔話中之光〕(一) 先知使用簡短有力的短句,描述亞述軍隊不停頓地向前推進。輜重安放在密抹;夜幕低垂過隘口;夜宿迦巴。 【賽十31】「瑪得米那人躲避,基柄的居民逃遁。」 〔呂振中譯〕「瑪得米那人逃跑;基柄的居民逃難。」 〔原文字義〕「瑪得米那」堆肥;「基柄」貯水槽。 〔話中之光〕(一) 亞述軍隊的殘暴,百姓早有所聞,軍隊令四周城鎮百姓驚恐、戰競、四散逃跑,唯恐走避不及,見下。
【賽十32】「當那日,亞述王要在挪伯歇兵,向錫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掄手攻他。」 〔呂振中譯〕「就在今天、亞述王就要在挪伯歇兵了;他就要掄手攻打錫安城〔原文:女子〕的山,耶路撒冷的山岡了。」 〔原文直譯〕「當那日,亞述王正在挪伯歇兵,揮舞他的手攻擊錫安(女兒錫安)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嶺。」 〔文意註解〕「挪伯」:高地,是位於耶路撒冷城北的祭司城。亞述王領軍一直推進到挪伯高地駐紮,兵臨城下。 〔話中之光〕(一) 錫安山嶺被攻擊,兵臨城下。耶路撒冷京城告急,百姓驚懼。 (二) 神曾告訴祂的百姓:亞述的擊打雖殘暴凶狠,「你卻不要怕他」,唯獨當尊耶和華為聖,以祂為所當怕的(七4,八12~13;彼前三14)。 【賽十33】「看哪,主萬軍之耶和華以驚嚇削去樹枝,長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 〔呂振中譯〕「看吧,主萬軍之永恆主以可怕的震撼力砍削樹枝:身量高的必被砍下,高昂的必被伐低。」 〔文意註解〕「看哪」:指示詞引起注意,亞述大軍節節推進之時,突然被阻擋,轉折來到。 「樹枝」:亞述盛產樹木。樹木的意象曾用於亞述,「削去樹枝,長高的必被砍下,高大的必被伐倒。」主耶和華以「驚嚇」使敵軍望風喪膽,回應了上文對百姓的安慰和應許(24~25節)。 33~34節,主耶和華從天而降,親自來毀滅亞述。 〔話中之光〕(一) 亞述瞬間失去遮天蔽日的權勢,高大不可一世的攻擊力,毀於一旦。 (二)神與以色列同在,雖然管教嚴厲,對民背道拜偶像,怒氣中燒;但審判中存留恩典憐憫,向神百姓發的忿恨就要完畢(25節)。 (三)對以色列殘暴仇敵亞述,神的萬鈞之力截斷攻勢,勢如破竹,砍樹伐木,亞述必敗亡於一夜之間。 【賽十34】「稠密的樹林,他要用鐵器砍下;黎巴嫩的樹木必被大能者伐倒。」 〔呂振中譯〕「森林的叢藪、他必用鐵器去斫伐;利巴嫩的樹、他必用斧子去伐倒〔傳統:利巴嫩樹必因大能者而倒下來〕。」 〔原文直譯〕「稠密的樹林,他要用鐵器砍下;有高大樹木的黎巴嫩必傾倒。」 〔文意註解〕「本節,描述終局:大能者將稠密的樹林被砍,大樹被伐倒了。 〔話中之光〕(一) 亞述王曾夸耀一時,如有高大樹木的黎巴嫩,也必被大能者傾覆。毀滅者被毀滅,耶和華要為自己的百姓伸冤,向仇敵一一報仇雪恨(結卅一1~8,十三~卅五)。 (二)看哪!至高者萬軍之主要為百姓開道路。祂砍伐遮天蔽日的稠密樹林,顯赫夸張的高樹傾倒了。大光從高天射入黑暗,猶大地遺留的樹墩中,有嫩芽新枝 叁、靈訓要義 【神的標準衡量】 一、驕傲無親情――壓迫無權者、冷酷爭競兄弟相殘(九8~21) 二、驕傲無憐憫――欺壓無助者,公平公義蕩然無存(1~4節) 三、驕傲無敬畏――立法謀私不義,判語詭詐不公(1節) 四、冤聲上達――屈枉窮人、奪理困苦、擄掠寡婦孤兒(2節) 五、神怒降罰――招敵從遠方來攻,無處逃遁榮華盡失(3節) 六、神怒未消――狂傲褻瀆者撲倒在被擄被殺的人之下(4節) 七、神的衡量標準――決定民族、個人、他人的生死存亡(九8~十4) 【毀滅者亞述遭毀滅】 一、百姓面臨毀滅者亞述的杖擊打(5~6、15節) 二、亞述只不過是神怒氣的一根棍(5~11節) 三、亞述行事肆無忌憚仿佛沒有神(12~14節) 四、亞述王驕傲妄言自欺自稱是神(12~14節) 五、亞述帝國難逃罪責必被神毀滅(15~19,28~34節) 【當怕神的怒氣不要怕亞述】 一、神的怒氣審判以色列――褻瀆的國民藐視神――遭毀滅存盼望(1~5節) 二、神的怒氣審判亞述王――棍豈可向用棍的誇口――遭毀滅無憐憫(5~11節) 三、兩種器皿要順服本份――不可妄言眼目高傲――都被拋棄滅亡(12~14節) 四、人發怒不成就神的義――不可妄為離開本位――下場可憐可悲(28~34節) 五、當怕神的怒氣――神乃烈火――神是輕慢不得的(15~19,28~34節) 六、當怕神的怒氣――不怕亞述――神必成就所定結局(23節) 【神公義聖潔的器皿】 一、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狂傲亞述目中無神――都被焚毀燒盡(16~19節;羅九19~29) 二、預備得榮耀的器皿――被神所召,信靠順服――自潔謹守、合乎主用(20~27節;羅九24) 三、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以色列民雖多如海沙,僅存敬畏神的餘數(22~23節;出卅三19;羅九27) 四、神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顯明神的忿怒與權能――在亞哈斯、亞述王、法老身上(出四21,七3~13,九12,十1~27,十一10,十四4~18) 五、若不是萬軍之主為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俄摩拉了(一9;羅九29) 六、受造之物服在空虛之下並非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羅八20) 七、但受造之物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 【效法神踐行公義憐憫】 一、神為孤兒寡婦伸冤,憐愛寄居的――不可欺壓孤寡、寄居的和窮苦人(1~2節;申十18;亞七9~10) 二、神已在觀看,要實行報應――要按至理判斷,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1~4節;九8~21;詩十14;亞七9~10) 三、為委屈不發聲的說話,為孤獨者伸冤,為困乏者辨屈(1~4節;箴卅一8~9) 四、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憫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1~2節,九18~21;約壹三17) 五、沒有愛心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1~4節;約壹四8) 六、彼此相愛,神住在心裏,愛神之心得以完全(20~27節;約壹四12) 七、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24節,卅五4;約壹四18) 八、若人被過犯所勝,用溫柔心挽回,也防自己跌倒(20~27節;加六1) 九、我們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20~27節,一27;彌六8) 十、擔待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益處(20~27節;羅十五1;林前十三) 十一、用溫柔勸誡抵擋,求神賜悔改的心,明白真道(20~27節;提前二25) 十二、以基督的心為心。祂本富足成了貧窮,使我們因祂貧窮可成富足(20~27節;腓二6;林後八9) ── 周安娜(Anna M. Zh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