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第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猶太人轉危為安】 一、以斯帖和末底改蒙王恩寵(1~2節) 1.以斯帖獲賜哈曼的家產(1節) 2.末底改得王戒指(2節) 二、王另頒諭旨准猶太人自衛並殺仇敵(3~14節) 1.以斯帖求王廢除哈曼所傳的那諭旨(3~6節) 2.因原旨不能廢除,王准另頒諭旨(8~9節) 3.末底改奉王的名另寫諭旨傳送全國(10~14節) 三、民心轉向,猶太人歡樂(15~17節) 1.書珊城的人民為末底改高升而歡呼(15節) 2.猶太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16節) 3.王的諭旨所到之處,多人入了猶太籍(17節) 貳、靈訓要義 【體貼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一、王把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1節)——在靈裡就有豐富的享受 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給了末底改(2節)——聖靈在人身上得著權柄 三、末底改奉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10節)——魂隨從聖靈行事 四、末底改穿朝服出來,人民都歡呼(15節)——聖靈掌權帶來喜樂 五、猶太人有光榮得尊貴(16節)——聖靈掌權帶來生命平安的見證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轉危為安】 經文:斯8:1-8 一、以斯帖得到仇敵全部的家產 1-2 1.王將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 1,(書24:8)。 2.王將末底改的地位榮升。1-2,(詩75:7;路上:52;雅4:10;彼前5:6)。 (1)來到王面前——提升職位,常在王身邊處理政事(斯1:13)。 (2)是她的親屬——是堂兄,又是養父。(斯2:7;提前5:8)。 (3)戴上王的戒指——有了權柄就可以以王的名義頒佈檔。(太10:1) 二、以斯帖求王廢除哈曼的惡謀 3-6 1.流淚哀告:自己個人的問題解決了,但還有整個民族的性命,還在危機之中,尚未得到解決。(林後2:4;來5:7)。 2.站在王前:蒙王施恩,站在王前,放膽請求。4,(來4:6)。 3.一連串四個“若”字,對事對我巧妙地交替使用:(1)對事:王若願意。(2)對我:我若在王眼前蒙恩。(3)對事:王若以為美。④對我:若喜悅我。(箴25:11;15:23)。 4.我本族……我同宗的人……。6,(羅9:1-5)。 三、以斯帖獲准重寫保命的諭旨 7-8 1.王已做的事:(1)已將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2)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2.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做事”了。8,(詩126:5-6)。 ── 毛南春陽 【榮耀,榮耀,哈利路亞!】 經文:斯8:9-17 一、寫諭旨,傳到各處 9-10 1.諭旨是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寫的。10,——短短七十天之間,鋒回路轉,絕望轉成盼望,危機轉成時機。(羅8:28) 2.諭旨要快速傳到各處。10,——時間的緊迫,猶如今天福音收割的緊迫。(約4:35-38;珥3:13;啟14:14-16)。傳到各處(徒1:8;太9:35-37)。 二、滅仇敵,王命催促 11-14 1.聚集保護性命,但不能任意妄為。(太5:38-44;徒20:33;提前6:8)。 2.諭旨中,有兩項制: (1)只准在當日行動,但後來又另發了一道諭旨,准在書珊城追加一天。(斯9:13-15) (2)只准向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仇敵和其家人進行報復,而不是所有波斯人。(詩7:14-16) 3.在仇敵身上報仇——但新約的原則是,不要以惡報惡。(羅12:17-19) 4.王命催促,急忙起行。——人命關天,不要怠慢。(箴18:9;耶48:10;羅12:11)。 三、戴金冕,歡喜快樂 15-17 1.末底改頭戴大金冕 15,人民都歡呼快樂——教會領袖在教內外有好名聲。(徒6:3-5;提前3:7;箴11:10;詩92:12)。 2.猶大人有光榮,設擺筵席慶賀。16-17 3.因怕就入了猶大藉——以身為猶大人為榮。17,(徒2:47;6:7) 哈利路亞!! ── 毛南春陽 【逢凶化吉(八1~17)】 一、兩個諭旨──先前哈曼求王下的諭旨,又用王的戒指蓋了印,製定普珥(就是掣籤),決定何日為吉,好殺害猶大族人 二、兩個日子──哈曼起先想殺害末底改與猶大人,就占卜製普珥,掣定了亞達月十三日為吉日,可以向猶大人行事 三、兩個歷史──歷史是指過去事實的一本忠誠記錄 ──《新舊約輔讀》 【第八章 末底改與猶太人蒙恩】 讀經: 以斯帖記8:11-17 第7章以斯帖求王滅敵,哈曼被掛。 第8章王另下旨意救猶太人。 一、末底改高升得權(1-2節) 1.把哈曼的家產給以斯帖(1節上) 一般得勝的人,會把所得的地或擄物給有功的將領。亞伯拉罕戰勝基大老瑪等,把所得的物賞給有功的亞乃、以實各、幔利(創14章)。 在波斯國是將反叛者的產業歸王室,現在歸給以斯帖。 2.末底改得權位(1下-2節) (1)“來到王面前”: 現在不坐朝門了。因為末底改是以斯帖的親屬、養父,救王有功。 (2)王把從哈曼追回的戒指給末底改: 末底改作了首相,他能象王一樣發佈命令。 二、求王另下旨意(3-10節) 1.“以斯帖又……求”(3-6節) 哈曼雖死,但滅猶大人的王命未除。這其實不是王的本意,而是哈曼的陰謀。 末底改與以斯帖雖然安全,但猶大人仍然危險。他們哀求王使同胞得救。我們也需要為同胞求神使他們得救。 2.王命(7-8節) 王命他們寫諭旨救猶大人,因前諭已蓋印(3:12),不能廢,只能另寫諭旨。 3.書記寫諭旨(8:9-10) 不是王自己寫,是書記按末底改的意思逐字寫下。 “三月……二十三日”(9節),是王發佈滅猶大人之後70日(3:7,12)。但離執行的時間還有8個多月。 要急速傳給127個省的猶大人。 三、諭旨傳遍書珊城(8:11-14) 1.王命不能收回(11-12節) (1)要在一日之間滅絕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11節): 12月13日,是普珥節。“普珥”,是占卜的意思。哈曼卜這日為吉日,但猶大人以這日為勝利日。 (2)“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12節): 原文沒有“財為”,而是“他們的掠物”。 2.波斯多驛卒到各處傳王命(13-14節)。 四、猶大人歡樂(15-17節) 3:15-4:3是講猶大人的悲哀。 1.末底改第2次封官授爵(8:15) 他“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藍色”,屬天;“白色”,聖潔。 “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紫色”,是王袍。 2.“都歡呼快樂”(15下-17節) 猶大人是被擄的,被瞧不起的,現在他們因末底改高升而“歡呼快樂”。 “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17節):連省長、總督等都懼怕猶大人,“就都幫助猶大人”(9:3)。他們“入了猶大籍”,可能也入了猶太教。 我們今生多受苦,但到那日就盡都喜樂! —— 林獻羔《以斯帖記釋義》 【第九課:斯8:1-17】 一、前言: 1. 基督教倫理學上的難題? 2. 報復?可否因有正當理由而屠殺他人呢? 二、8:1-2 公開承認信仰的人終將蒙福。 1. 路12:8-9“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homo-loge'o=e公開承認 )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2. 個人見證。 3. 國王把戒指賜給了他,表示他有合法權代表國王行事(參3:10)。 三、8:3-8 不單顧己事的以斯帖。 1.
8:3-8 不能廢掉王命但能附加王命-可以合法自我保護! 2. 打鐵趁熱,以斯帖沒有只慶幸自己已過了難關,卻不顧同族的安危。 四、8:9-17 不是報復而是不要過度報復;不是不要過度報復更是要饒恕。 1.
8:12 假聖戰之名行屠殺之實? 2. 忽略釋經學上的考慮: 2.1 文學上的對比-3:13 是在表達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21:23-25)。 2.2 不是真的要將對方之妻子兒女殺掉,這裡只是要強調:不要過度報復的觀念。 2.3 用教導性經文來詮釋敘述性經文!因此,在這裡即便有錯,也應以教導性經文來應用。 2.4 新約的指示-太5:38-4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__________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以斯帖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你有幫助同胞嗎 以斯帖記8章】 一丶得了好處不忘親屬8:1-2 二丶得了尊榮不忘謙卑8:3-4 三丶得了平安不忘同族8:5-6 四丶得了權柄不忘運用8:7-8 五丶得了自由不忘使命8:9-10 六丶得了喜訊不忘同享8:11-13 七丶得了恩典不忘喜樂8:14-18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斯帖記第8章代替哈曼】
── 張志新《以斯帖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八章 末底改高升】 1) 末底改榮升宰相、1/2 2) 流淚為本族哀告、3 3) 求王廢哈曼惡謀、4/5 4) 奉王命諭旨猶大、7/8 5) 寫諭旨傳遍各省、9/10 6) 准百姓保護性命、11/12 7) 末底改頭戴金冠、13/15 8) 猶大人歡呼快樂!16/17 —— 郭提多《以斯帖記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