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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第四章拾穗

 

【斯四1末底改知道所作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痛哀號。

         “麻衣”。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4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是古時表示極度哀傷,備受屈辱的舉動。──《串珠聖經注釋》

         本章的重心人物末底改,不象各省各處的猶太人,在民族面臨消滅之際,只是禁食哀號,而是行動。他知道無一人能逃脫被殺的命運,包括王后以斯帖在內,必須不惜犧牲來拯救全民。他相信以斯帖為後是神的預備,他深信神還有“別處”的解救方法,絕處可以逢生(1314節)。全章未提神,但處處表露了對神的堅信。有這信心才能激發行動,負起神交托的責任。以斯帖毅然決定冒死見王(16節)。──《啟導本聖經》

         撕裂衣服……蒙灰塵: 這種習俗是經過長時期一直傳下來(37:34;撒下1:11;9:3)。而且這種習俗不僅在以色列,在其他國家也通用(15:3;27:30-33)。在亞哈隨魯王時期,書珊城波斯人在戰爭中慘敗之後,因難以抑制的悲痛而撕裂了衣服。 ──《聖經精讀本》

 

【斯1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貫穿新舊約時代,頭蒙泥土、灰塵、爐灰都是哀悼的典型表示。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也有此習例。很多哀悼禮儀都是活人與死者認同。頭蒙灰塵象徵埋葬和腐朽是很容易理解的。本節的所謂「麻衣」是用山羊或駱駝毛織造,很是粗糙不適,並且往往只是一條腰巾。希羅多德筆下的波斯哀悼儀式,則包括撕裂衣服、哭泣、哀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17苦難中禁食的猶太人: 本段突出表現了以色列民族的信仰生活。接到王的詔書,末底改既禁食又哀痛,並確信所面臨的患難惟有在神的幫助下才能克服。於是鼓勵以斯帖擁有了“若死就死吧”的信仰。希伯來中表示禁食的單詞是的第一意義是,意味“刻苦己心”(16:29)。七十士譯本和新約聖經中,動詞“禁食”(5:33),意味著“敬虔訓練”的禁食。被擄之前,禁食從沒有被認為有價值的敬虔行為來被接納,只是當人陷入絕望或懺悔時,向神祈求憐憫和慈悲時才施行(撒上31:13;代下20:3)。被擄之後,個人禁食作為敬虔的表現而大眾化,而且遵行了定期的集體禁食被擄歸回之後,在結束猶太人以耶路撒冷聖殿為中心的信仰共同體的過程中,制定了共同禁食的的日子。在撒迦利亞書中記錄了定期禁食的四個時期(8:19)。對於禁食耶穌從未禁止,只是主張禁食是為榮耀神的自我獻身的表現,不應成為炫耀自己的手段(6:16-18)。初期教會時期,禁食作為敬虔訓練而進行(13:2,3)。據使徒時代的文獻,無論是在復活節之前,還是在洗禮儀式之前都安排禁食。 ──《聖經精讀本》

 

【斯四2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

       “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參看尼希米記二章2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斯2 不可進朝門的限制】希羅多德將朝門形容為社會制度下之受害人站立哭號,求王伸冤之處。照理當有法例防止申訴者湧入王宮,但古代史料皆沒有這種法律的記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3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

 

【斯四4王后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把這事告訴以斯帖,她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

         末底改不肯脫去麻衣,顯示這不是他個人的事,乃是全族的災難。──《串珠聖經注釋》

         末底改穿麻衣不可進朝門,以斯帖送衣服給他更換,大概希望他可以入宮面告始末。他不接受,信息可以循其他途徑傳達,麻衣乃為滅民的悲哀而穿,一天民族未獲救,一天不能脫下。──《啟導本聖經》

         其實王下了什麼詔書,以斯帖是絲毫不知的,因為她住在宮內,無從得知城內的事,而且王不與王后談論國家大事。只是從侍女和太監聽到關於末底改的事,所以送衣服給他。但是末底改拒絕以斯帖的好意,這是為了暗示自己的哀痛不只是因個人問題,乃是因全猶大的問題。 ──《聖經精讀本》

 

【斯四5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召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什麼事,是什麼緣故。

 

【斯四58末底改和以斯帖間的通信由太監哈他革遞傳。口信之外,還有抄下的王詔。以斯帖本來不可洩漏的猶太人身分,現在為了全族,得站在猶太人的立場向王說話了。──《啟導本聖經》

 

【斯四6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寬闊處見末底改。

 

【斯四7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並哈曼為滅絕猶大人,應許捐入王庫的銀數,都告訴了他。

         末底改連這些內情也清楚知道,可見他在朝中的地位並不低微。──《雷氏研讀本》

         銀數: 雖然亞哈隨魯王拒絕了哈曼(3:11),但這只是形式上的推辭,其改變王的心,只有物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為了錢財,出賣一個民族的性命,是非常可憎的事,這同時使人聯想到加略人猶大為三十的銀錢而賣耶穌的事件(26:15)──《聖經精讀本》

 

【斯四8又將所抄寫傳遍書珊城要滅絕猶大人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要給以斯帖看,又要給她說明,並囑咐她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懇切祈求。

         “為本族的人”。如今哈他革知道以斯帖是一個猶太人。──《雷氏研讀本》

 

【斯四9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

 

【斯四9~17以斯帖的決斷: 在後宮的以斯帖不能與外部聯繫,但能夠與末底改進行如此長的對話,是因著忠誠的太監哈他革的幫助(9,10,12,13,15)。聽到關於哈曼的陰謀之後,以斯帖憤慨不已,但在接受末底改的建意方向還是有些憂慮。因為這是冒生命危險的事。可能,起初以斯帖不能確信自己要採取的行動是神的旨意。就如摩西以自己的無能為藉口,躊躇於神的事工(4:10),以斯帖也憂慮自己能做什麼。但是信靠神的末底改鼓勵以斯帖作為神的工具,成為對抗敵對者的先鋒。於是以斯帖把自己全然交托給使軟弱者變成剛強的(林前1:27)神。 ──《聖經精讀本》

 

【斯四10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見末底改說:

 

【斯四11“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以斯帖整整一個月未蒙王召見,顯示她未得王之寵愛。──《串珠聖經注釋》

         史家希羅多德證實,未經宣召或批准,任何人不得見王,否則治死,除非王願免他死罪。以斯帖為後已五年,三十日未見王,可見已非很得寵,故無把握王一定會見她。──《啟導本聖經》

         在波斯的法律上,除了王特別允許的情況,擅自走在王面前的人都要受懲罰。波斯的王,就是通過這種方法保護了自己。 金杖: 古代亞述或巴比倫王為裝飾或當作指揮棒而攜帶的木棍。古代波斯的雕刻品中,發現了持有木杖的帝王形象。 ──《聖經精讀本》

 

【斯11 見王面的限制】見王面的限制是宮廷運作尋常而不可或缺的措施。希羅多德表示波斯的統治者也不例外。但有關死刑和金杖等細節,他卻沒有提及。很多解經家都奇怪以斯帖為什麼不循正當途徑求見,甚至稍加等待,看看會否被召(還有好幾個月才到限期)。但哈曼如果是身任哈劄拉帕蒂什一職的話(見三1的注釋),以斯帖找他安排覲見事宜,整個計畫便會受到危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11 以斯帖無法覲見】一般想法或會以為以斯帖身為王后兼正室,應該有很多機會傳話給王,但事實卻未必如此。王后不常與王同寢,也不一同用膳。她有自己的住處。她有時雖會蒙召到聽政室,卻不能隨意出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2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告訴末底改。

 

【斯四13末底改托人回復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

       末底改向以斯帖施壓,指出她無論去見王與否,都會有被殺的危險。──《雷氏研讀本》

 

【斯四13~14這部分包含著全卷書的主題。因為神是歷史的主人,所以祂必照自己所計畫的成就一切(45:1;1:15;7:24)。而且成就自己的計畫時總要揀選人作祂的器皿,被揀選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全然地順從神的旨意(比較太26:24,39)──《聖經精讀本》

 

【斯四14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末底改深信神總會拯救猶太民族,無論是否透過以斯帖。──《雷氏研讀本》

         末底改指出以斯帖為後乃是神的安排,好在這生死存亡關頭拯救猶太人得免於難。若以斯帖失責,沒有趁機行事的話,神會用其他方法去救猶太人,卻要懲罰以斯帖及其父家。

          「別處」:不是指別人或別國而是指神。──《串珠聖經注釋》

         看四1注。“焉知…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有了高位,責任隨之;得神恩典,毋忘見證。──《啟導本聖經》

         從別處……得了: 信實的神賦予末底改一個確信,即神必不忘記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並且最終從仇敵的手中救贖自己的百姓。生活在黑暗歷史中的現代基督徒,同樣也需要對神堅固的信仰,就是相信創造光明的神必救我們。 ──《聖經精讀本》

 

【斯四15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

 

【斯四16“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

       這次“禁食”無疑是為了專心祈禱,這事顯出以斯帖倚靠神的心。──《雷氏研讀本》

         「三晝三夜」:是約數,因為在第三天以斯帖便去見王了。(5:1; 參撒上30:11-12; 1:17──《串珠聖經注釋》

         以斯帖要求的禁食,與猶太人為哀痛已作的禁食(3節)不同,這是為了懇求神的幫助而舉行(參拉八2123)。住在書珊城的猶太人數目大概不少,後來力足殺掉壓迫他們的人達三百,可資佐證(九15)。

普通禁食只是自早到晚,這裡要求夜以繼日一共三天,特別長也分外嚴格。禁食之期可能正值逾越節(三12說傳王旨是一月十三日,故次日即為逾越節)。大難當前,不得不爾。猶太人為求生存,在飲食規例、生活習慣上諸多讓步,甚至隱瞞猶太身分;現在生命本身面臨滅亡,以斯帖雖為弱質女子,也決違例,以一死救自己的民族。──《啟導本聖經》

         為我禁食: 一般禁食時要伴隨禱告(撒下12:16;9:3)。在面對叫人不知所措的危機時,以斯帖向眾人要求了代禱(9:2,代禱的功效和局限性)。三晝三夜: 一般禁食時間為一日。決定禁食三晝三夜,可見其情況多麼嚴峻。若死就死吧: 有些學者解釋說,這是以斯帖面對不可避免的危機所發出的絕望之哀歎。但是好象以斯帖充分理解了末底改的信仰勸誡。所以這一告白是要全然順服神旨意的,大膽無畏而崇高的信仰表現(43:14;10:39)。這種勇敢的決斷,表明她不顧生命危險的殉道者精神。她偉大的決斷,必滋生出偉大的業績。神通過一位弱女子,打破滅絕散居于波斯127省中的猶太人的陰謀,反而使猶太人在兩日內殲滅了仇敵(5:1-8:17)──《聖經精讀本》

 

【斯四16「……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

{命題3}以斯帖如此違例,不是違反了神命令人該當順服有權柄的令諭嗎?

〔難題〕羅馬書十三章1節裡提到,即使異教政權也是神所命定的,而且彼得也提到「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二 13 ; 多三1 )。在此(斯四16)卻記載「我違例」。以斯帖如此行,不正是違背了神的旨令去見王嗎?

【解答】

有時我們必須違背人的政府(human government),尤其當我們被迫去犯罪時。譬如:如果政府禁止我們向神禱告(但六章),或要求我們敬拜偶像(但三章)或是被要求去殺害無辜的嬰孩(參見本書出埃及記一章15-21節)我們就必須要違抗這些命令。在以斯帖這個例子,並沒有任何法令強迫她去犯罪。但是,她也沒有違抗任何法令,因為當時的法令允許任何人雖不蒙召仍可來覲見王,只是她要冒被治死的險(斯四11)以斯帖明知這條法令,並知道她有被治死的可能,她仍冒險去行為的是要解救她同胞的生命。在此並沒有違抗法令的問題,因為並無任何法令強迫她去殺人或犯罪。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斯16 禁食】舊約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與向神懇求有關。其原則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個地步,懇求者集中精神於屬靈景況上,肉身需要則退居幕後。如此,禁食是為使人淨化,在神面前謙卑而設的(詩六十九10)。──《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四17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思想問題(第4章)】

 1 末底改因堅守原則使整個民族瀕臨滅種的地步,他有否後悔和屈服?參5:9。當時猶太人的禁食、哀哭有何宗教意義?見1, 16節。

 2 在末底改和其他的人禁食後,神用什麽方法幫助他們脫險呢?參5:1-3。他們一方面迫切祈禱,另一方面則用辦法去嘗試解決,這給我們什麽提示呢?

 3 末底改相信神會救猶太人脫離險境麽?那麽他為何要求以斯帖冒生命危險出頭援救呢?參13-14節這番話對你有何提示呢?你的「王后位分」是什麽?

 4 以斯帖從入宮被封為王后至今大概也未知自己可發揮什麽作用,然而她若不把握機會,王后的身分有意義麽?試想在你處身的環境,你有否把握機會去事奉神和服事人呢?

 5 以斯帖在王宮中生活,奢華舒適的環境有否損害她的信仰?服事她的宮女受到她什麽影響呢?參16節。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