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十二章拾穗 【尼十二1】「同著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耶書亞回來的祭司與利未人記在下面:祭司是西萊雅、耶利米、以斯拉、」 本章所記為歸國的祭司及利未人的一張比較詳細的名單,包括:1,在所羅巴伯歸國時期返國的祭司和利未人(1~9節);2,從耶書亞到押杜亞的大祭司,其中以利亞實為協助重建城牆的人(10~11節);3,在約雅金時代返國的祭司和利未人(12~21,24節以後,本章1~7節所列祭司家族的名字均重載於此,但缺哈突(2節))。 本節的以斯拉與80年後率領另一批猶太人回國的以斯拉不是同一人。 “所羅巴伯和耶書亞”:看《以斯拉記》三2注。──《啟導本聖經》 耶書亞: 與所羅巴伯一起歸回的大祭司(拉2:2;該1:1)。
耶利米, 以斯拉: 不能誤認為是同名的先知耶利米和文士以斯拉。“以斯拉”是“亞撒利雅”(10:2)的簡稱。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1~9】這段列出差不多一百年前(主前538年)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起回來的祭司與利未人(拉二2,36~40)。雖然大衛把祭司分成 二十四班(參看代上二四4的腳註),但這裏只列出二十二個名字,也許由於抄寫員的遺漏,又或因為有兩個班未有人補上。“照自己的班次與他們相對”(9節)。指對應輪唱,或輪班供職。──《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1~26】祭司及利未人的名單: 調整居住地之後,為了在第1,2次被擄歸回民中確立以色列存在的基礎—耶和華信仰宗教制度體制,作為再整頓工作的基礎準備調查了祭司及利未人的家譜。在這裡出現兩種祭司名單,1-7節是與所羅巴伯一起第一次歸回的祭司名單,12-21節是耶書亞的兒子約雅敬時(估計他是B.C.500-450間任大祭司長)的名單。祭司分為二十四班次。1-7節的目錄中只出現22個家族名,可能漏掉了兩個。1-7節名單中包含的“哈突”,在12-21節名單中不出現的原因可能也是同樣的情況。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亞瑪利雅、瑪鹿、哈突、」 瑪鹿: 比14節的“米利古”之名,譯得更恰當。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3】「示迦尼、利宏、米利末、」 示迦尼: 如譯為14節,10:4節的“示巴尼”更恰當一些。 利宏: 若譯為15節;10:5的“哈琳”更恰當。
米利末: 這比15節的“米拉約”譯得更恰當。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4】「易多、近頓、亞比雅、」 亞比雅: 是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所屬的班次(路1:5)。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5】「米雅民、瑪底雅、璧迦、」 米雅民: 這比17節的“米拿尼”譯得更恰當。 瑪底雅: 與17節的“摩亞底”和10:8的“瑪西亞”同樣的名字。璧迦: 是10:8的“璧該”。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6】「示瑪雅、約雅立、耶大雅、」 約雅立: 在KJV中“約雅立”前面加了接續詞“然後”(and),把以前的16名和以後的16名明確區分開來,19節也是一樣。其原因似乎是為了強調只有以前16班次在立約上簽了名(10:2-8)。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7】「撒路、亞木、希勒家、耶大雅。這些人在耶書亞的時候作祭司和他們弟兄的首領。」 大衛為王時將祭司分為二十四班次,進入聖殿輪流—侍奉(代上二十四3,7~19)。本章1~7節列有其中22個班次首領的名字。──《啟導本聖經》 【尼十二8】「利未人是耶書亞、賓內、甲篾、示利比、猶大、瑪他尼。這瑪他尼和他的弟兄管理稱謝的事。」 與9:4,5,拉2:40一樣,應該認為沒有列舉每個人的名字,而是以家譜記錄的。耶書亞和賓內、甲篾是利未家族中擔當領導作用的族類。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8 管理稱謝的事】歷代志上十五16~24詳細記述大衛所組織的利未人合唱團和器樂團。但此外,聖經卻為宮廷音樂提供了甚少的資料。合唱團中男女的數目可能均等(見:拉二65)。部分學者更辯稱合唱團可能不是歌唱,而是吟哦。除了本段以外,聖經再沒有討論管理稱謝之人職責的證據。在新亞述的碑文中,樂師歸為廟宇員工,男女歌者都包括在內。來自甯魯德的一份文獻,又提到一位首席歌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十二9】「他們的弟兄八布迦和烏尼,照自己的班次,與他們相對。」 【尼十二10】「耶書亞生約雅金;約雅金生以利亞實;以利亞實生耶何耶大;」 以利亞實: 參加重建城牆工程的大祭司(3:1)。但是他與外邦人多比雅有交情,犯了在聖殿內讓出一個房屋給多比雅的可憎之罪(13:4,7)。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10~11】列出從耶書亞至押杜亞的大祭司家系。參看第22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在這裡記錄了大祭司家譜,這家譜是在代上6:3-15中的從亞倫到被擄到巴比倫的延伸。如在代上6:3-15家譜中漏掉幾個名字一樣,這裡也有省略的世代。 耶書亞: 是B.C.537年歸回的, 以利亞實: 是其後約過一世紀後的尼希米時期擔任了大祭司。因此,這兩個人之間不可能只有約雅斤一人。根據提及“約拿單,押杜亞”來看,這家譜象似在B.C.300年初由某一篇者附加的,但是以這一點為證據,沒有必要懷疑尼希米的著作說。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11】「耶何耶大生約拿單;約拿單生押杜亞。」 22節所記名單,在大祭司耶何耶大河押杜亞之間,為約哈難。23節說這位約哈難為以利亞實的兒子;因此有人認為本節的約拿單為約哈難之誤。──《啟導本聖經》 約拿單: 象似把22,23節的“約哈難”誤抄寫的。據約瑟夫而言,B.C.380年成為大祭司的約哈難殺死了兄弟耶書亞。因為耶書亞利用波斯的勢力,想奪取約哈難的大祭司職。 押杜亞: 據約瑟夫而言,他是亞歷山大入侵耶路撒冷時的祭司。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12】「在約雅金的時候,祭司作族長的:西萊雅族(或作“班”。本段同)有米拉雅;耶利米族有哈拿尼雅;」 “約雅金”。繼承耶書亞擔任大祭司的人(10節)。──《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12~21】約雅斤當時的祭司長名單: 這名單裡既有家族名,也有約雅斤當時代表各族的個人名字。除了哈突,22個祭司族長重複記載1-7節的記載。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13】「以斯拉族有米書蘭;亞瑪利雅族有約哈難;」 【尼十二14】「米利古族有約拿單;示巴尼族有約瑟;」 【尼十二15】「哈琳族有押拿;米拉約族有希勒愷;」 【尼十二16】「易多族有撒迦利亞;近頓族有米書蘭;」 【尼十二16】“撒迦利亞”。著名的先知(拉五1)。──《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17】「亞比雅族有細基利;米拿民族某;摩亞底族有毗勒太;」 【尼十二18】「璧迦族有沙母亞;示瑪雅族有約拿單;」 【尼十二19】「約雅立族有瑪特乃;耶大雅族有烏西;」 【尼十二20】「撒來族有加萊;亞木族有希伯;」 【尼十二21】「希勒家族有哈沙比雅;耶大雅族有拿坦業。」 【尼十二22】「至於利未人,當以利亞實、耶何耶大、約哈難、押杜亞的時候,他們的族長記在冊上;波斯王大流士在位的時候,作族長的祭司也記在冊上。」 “以利亞實”。尼希米當代的人,是所羅巴伯時期之大祭司耶書亞的孫兒。“約哈難”。即第11節的約拿單。“押杜亞”。許多人根據約瑟夫的記載,認為這人就是亞歷山大大帝入侵波斯時期(主前333年)的大祭司。若是這樣,本節的“大利烏”即是大利烏三世(主前335~331年),而補充這部分家譜的人是一個抄寫的文士,不是尼希米。然而,那可能是兩個名字相同的大祭司,而尼希米認識押杜亞的時候,他是一個年輕人,若不是一個大祭司(不過他也有可能是大祭司,因為根據伊裡芬丁蒲草紙的記載,約哈難在主前408年擔任大祭司,而尼希米可能活到主前約400年,看見押杜亞於主前408至400年間成為了大祭司)。若這個是早期的押杜亞,這裏所提到的“大利烏”便是大利烏二世(主前423~404年)。──《雷氏研讀本》 以利亞實……押杜亞的時候: 指這時的利未人的族長,以及祭司,記錄在直到大利烏王時期的歷代志上。 波斯王大利烏: 是亞歷山大王的仇敵,指與押杜亞同一時代的Codomanus(B.C.336-332年)。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3】「利未人作族長的,記在歷史上,直到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時候。」 “記在歷史上”:此處“歷史”大概指聖殿的大事記,刊有各種記錄和名單。──《啟導本聖經》 歷史上: 可能是記錄許多名單和記載的公開的聖殿年代記(7:5)。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4】「利未人的族長是哈沙比雅、示利比、甲篾的兒子耶書亞,與他們弟兄的班次相對,照著神人大衛的命令,一班一班地讚美稱謝。」 【尼十二24~25】記載了尼希米當時的利未族名單,與21節相聯。瑪他尼、八布迦: 他們不是守門的家族,是稱謝的家族(11:17)。達們、亞穀: 是大衛時代守門的(代上9:17),在7:45;11:19;拉2:42中也有記載。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5】「瑪他尼、八布迦、俄巴底亞、米書蘭、達們、亞穀是守門的,就是在庫房那裡守門。」 【尼十二26】「這都是在約撒達的孫子、耶書亞的兒子約雅金和省長尼希米,並祭司文士以斯拉的時候,有職任的。」 【尼十二27】「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 尼希米的事至此又恢復記述。城牆建成的奉獻禮為尼希米返國後侍奉的高潮。一群被擄歸國的餘民,敬虔地接受了律法的宣讀(8章),哭泣認罪,懇求神的拯救(9章),依律法的原則訂立條例,讓大家在生活中遵守(10章),紀念艱苦創建的先賢,記下歸國的人數和所居地範圍(11~12章)之後,現在是記聖城耶路撒冷城垣奉獻禮(27~43節)和全民歡樂(42節)的最好時候。──《啟導本聖經》 鈸: 宗教儀式上使用的絃樂器的一種(代上16:42;25:1)。 鼓瑟、彈琴: 在筵會(賽5:12)、禮拜(詩33:2),其他歡慶儀式上使用的樂器。本節的情景與所羅門聖殿告成之禮頗相似(代下5:12,13)。 ──《聖經精讀本》 歌唱的: 這些人是屬於歌唱族類的利未人,代表家族是亞薩、以探家族(7:44;代上15:16-22)。 ──《聖經精讀本》 29節的地名都位於耶路撒冷周邊。即“伯吉甲”是指耶利哥附近的吉甲,位於距耶路撒冷北部11km的地方。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7~43】城牆告成之禮: 在6:15中記錄了B.C.444年6月25日重建城牆工程竣工的事實。許多學者認為雖然在聖經記錄上本文與6:15有些間隔,但是時間上可以肯定是連接在7章之後,這頗有可靠性。因為在7章中尼希米以第一人稱登場,8:1-12:26又以第三人稱描述,12:27以後又以第一人稱登場。於是估計8:1-12:26是中間的插入部分。而且,若沒有特殊情況,竣工之禮應該是工程竣工之後就舉行,不可能過了13年之後(13:6)才舉行。古代希伯來人並沒有把這種竣工之禮局限於宗教建築的竣工。因為百姓蓋新房時也舉行過開工儀式(申20:5)。這種儀式具有祈求神的看顧和潔淨的性質。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28~29】「歌唱的人從耶路撒冷的周圍和尼陀法的村莊,與伯吉甲,又從迦巴和押瑪弗的田地聚集,因為歌唱的人在耶路撒冷四圍,為自己立了村莊。」 這裏所提到的地方都在耶路撒冷附近。──《雷氏研讀本》 伯吉甲在耶城北面,迦巴為便雅憫地西部一城,押瑪弗也屬便雅憫。──《啟導本聖經》 【尼十二28~29 四圍的村莊】同一行會之人聚居的村莊,全都十分接近耶路撒冷:尼陀法在耶路撒冷東南,迦巴和押瑪弗都是便雅憫地的城市,位於耶路撒冷北面六哩。伯吉甲大概是耶利哥附近之吉甲的較長別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十二30】「祭司和利未人就潔淨自己,也潔淨百姓和城門,並城牆。」 城牆可能借把祭牲的血灑在其上而得以潔淨。──《雷氏研讀本》 潔淨自己: 代表百姓讚美神的利未人,先潔淨自己,是為了儘量使其符合神的聖潔。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30 潔淨城門城牆】潔淨城門和城牆究竟是什麼意思並不清楚,因為這是聖經前所未有的概念。本節中潔淨之用語的物件,通常是祭儀所用之法器,或執行儀式之場地;但另一方面發黴的房屋亦有潔淨的必要(見:利十四34~53的注釋)。如果作者所想的是前者的意思,這話可能是反映耶路撒冷是聖城的概念。若是後者,此舉之目的就是消除城牆被毀時所帶來的不潔(特別是屍體的污穢,在城門或城牆進行的祭偶活動;或廣義一點,他們道德上的敗壞,見:耶十三27)。本段沒有描述淨化的儀式。他們可能向城牆進行灑禮,這是潔淨民居所用的步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十二31】「我帶猶大的首領上城,使稱謝的人分為兩大隊,排列而行:第一隊在城上往右邊向糞廠門行走,」 往右邊: 也等於“往南邊”的表現。對於面對東方的閃族而言,是位於正面,所以右邊就是南邊(撒上23:24)。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31~37】
第一隊伍由以斯拉帶領(36),大概是從谷門出發,在城牆的寬頂上向南行。先是前排是稱謝的人,跟著是何沙雅和首領的一半(32),再其次是祭司(33~34)、吹號的祭司(35),最後是奏樂器的利未人。——無名氏《尼希米記》 尼希米安排兩隊人圍繞耶路撒冷。第一隊由以斯拉帶領,從城牆的西南角向東面前進,然後轉向北面;有歌唱的人走在前頭(31節),其後是一些首領(32,33節),跟是吹號的祭司(35,41節)和彈奏絲絃樂器的利未人(36節)。──《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31~37 第一個唱詩班的安排】遊行大概是在城西的谷門開始,第一個唱詩班在城牆頂部向南(反時針方向)遊行,前往城牆南端的糞廠門。接著沿東側北上,直達狹窄之山脊的另一邊,在谷門東面與之相對的水門。如是者他們巡行了城的南半部,即耶路撒冷的舊城大衛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十二31~43】繞城牆: 猶大百姓上城分為兩大隊,第一隊在以斯拉的帶領下,第二隊在尼希米的帶領下,各自反方向出發了。雖這裡沒有記錄,但他們的出發點是谷門(2:13)。上城排列而行意味著把城獻給神,把城邑的防禦完全依賴於神的象徵性行為。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32】「在他們後頭的有何沙雅與猶大首領的一半,」 【尼十二33】「又有亞撒利雅、以斯拉、米書蘭、」 【尼十二34】「猶大、便雅憫、示瑪雅、耶利米。」 【尼十二35】「還有些吹號之祭司的子孫,約拿單的兒子撒迦利亞。約拿單是示瑪雅的兒子;示瑪雅是瑪他尼的兒子;瑪他尼是米該亞的兒子;米該亞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亞薩的兒子。」 【尼十二36】「又有撒迦利亞的弟兄示瑪雅、亞撒利、米拉萊、基拉萊、瑪艾、拿坦業、猶大、哈拿尼,都拿著神人大衛的樂器,文士以斯拉引領他們。」 “大衛的樂器”:見《撒下》六5,計有琴、瑟、鼓、鈸、鑼。──《啟導本聖經》 大衛的樂器: 指鈸、鼓瑟、彈琴。雖然在被擄期猶太人見了許多外邦人的樂器(但3:10),但宗教儀式時只使用大衛的樂器。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37】「他們經過泉門往前,從大衛城的臺階,隨地勢而上,在大衛宮殿以上,直行到朝東的水門。」 【尼十二38】「第二隊稱謝的人要與那一隊相迎而行。我和民的一半跟隨他們,在城牆上過了爐樓,直到寬牆。」 【尼十二38~39 第二個唱詩班的安排】另一個遊行隊伍則偕同尼希米,從西面順時針方向北向東行進。他們也是從谷門出發,巡行城的西北面。 城門和城樓都已在尼希米記三章提及過,以法蓮門則出現於尼希米記八16。聖經只此一次提到護衛門,學者一般認為這是兩隊人在聖殿複合建築旁邊會合之處(第一隊來自水門,第二隊來自羊門)。兩組人都在城牆頂走了大約三分之二哩。在現代的城牆上,這是雅法門和希律門之間的距離,大約三十分鐘就能走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十二38~43】另一隊向北面前行,然後轉向東面朝聖殿前進,在聖殿院子裏與第一隊會合(40節),在那裏獻祭並稱謝神(41~43節)。有關各個門的位置,參看第三章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39】「又過了以法蓮門、古門、魚門、哈楠業樓、哈米亞樓,直到羊門,就在護衛門站住。」 看三1,3,6及注。──《啟導本聖經》 【尼十二40】「於是這兩隊稱謝的人,連我和官長的一半,站在 神的殿裡。」 【尼十二40~42】從北向東的一隊,在聖殿裡與另一隊相遇,於是他們獻祭,稱頌耶和華神。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41】「還有祭司以利亞金、瑪西雅、米拿民、米該雅、以利約乃、撒迦利亞、哈楠尼亞吹號。」 【尼十二42】「又有瑪西雅、示瑪雅、以利亞撒、烏西、約哈難、瑪基雅、以攔和以謝奏樂。歌唱的就大聲歌唱,伊斯拉希雅管理他們。」 【尼十二43】「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 神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 獻大祭: 所羅門聖殿告成之禮時也用羊和牛獻祭(王上8:5),所羅巴伯第二個聖殿告成之禮時也一樣(拉6:17)。 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 以色列女子面對悲傷之事時常常哀慟(士11:40;珥1:8),而歡喜之事上卻不怎麼表現出來。可見她們是多麼喜樂。如此真誠地作神工作的人,得到的喜樂,才是永遠的喜樂。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44】「當日派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都收在裡頭。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 參十35至38各注。“庫房”現有專人管理,民間奉獻也有專庫收存,聖殿的供應不斷,整個社會歡樂(參瑪三10)。──《啟導本聖經》 守潔淨的禮: 事奉神的事工上,必須要伴隨聖潔。即聖潔是信徒的必要德行(腓4:8)。 猶大人……歡樂了: 因長時間被遺忘或只留下部分形式的聖殿儀式重新得到恢復,所以百姓大大歡喜。擔任公共事工的和一般百姓如此合而為一,比什麼都重要。尤其,教會工人和信徒合而為一,是極其重要的。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44~47】確立十分之一制度: 因為用瞬間性的信仰復興運動是不可能完成以色列恒久性的恢復,所以當時確立作為國家根本基礎的宗教制度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在律法中宗教制度的人力資源局限於利未人,所以尼希米為保障他們的生計,確立了十分之一制度,並規定了其分配標準。當時,利未人不僅單純地投入到宗教生活中,而且可能還擔當了國家的基本行政管理者作用。 ──《聖經精讀本》 【尼十二45】「祭司利未人遵守 神所吩咐的,並守潔淨的禮。歌唱的、守門的,照著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的命令,也如此行。」 【尼十二46】「古時,在大衛和亞薩的日子,有歌唱的伶長,並有讚美稱謝神的詩歌。」 有關“亞薩”,參看以斯拉記二章41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尼十二47】「當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時候,以色列眾人將歌唱的、守門的每日所當得的份供給他們。又給利未人當得的份;利未人又給亞倫的子孫當得的份。」 關於這些“當得的分”,參看第十章38、39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每日……供給: 神的工人得生存保障,是理所當然之事(提前5:18)。
──《聖經精讀本》 【思想問題(第12章)】 1 耶路撒冷的城牆終告完成。回顧尼希米領導百姓重建城牆期間一共遭遇了什麽阻攔?見2:19; 4:1-3, 8, 10-12; 5:6-7; 6:2, 5-7, 10。尼希米怎樣克服接踵而來的困難?參6:9。你事奉遇上了阻力時,有沒有追想尼希米所受的攔阻和他應變的方法? 2 有一位牧者祈禱尋求神心意時,曾說:「不叫我在撒但不感到興趣的崗位上事奉你,因為我知道這一定不是你的旨意。」你追尋神旨意時是否願意遭受各樣阻攔,不惜艱苦呢? 3 以色列民對城牆告成禮重視嗎?從何見得?參28-29, 43-45。他們不單重視禮儀,更有全人的投入。你每逢參與教會慶祝節日的崇拜(如復活節、聖靈降臨節或聖誕節等)時,是否重視這些節日的含意?還是以例行公事待之? 4 以色列民大大歡喜的一個原因是什麽?參27節。有屬靈長輩認為今日信徒缺乏喜樂,主要是因為信徒不完全依靠神,不完全放棄自我,以至沒有經歷神的大能和扶助。你生命缺乏喜樂是否也是出於這個原因呢? 5 試找出本章裡百姓歡樂的另一些原因。參43-44節。從人的常情來說,接受福氣和禮物才是值得高興的事,要付出金錢、祭物則是另一回事。為什麽百姓在此有這麽不同的反應?這給你什麽提醒? 6 本章兩處稱呼大衛為「神人」(24,
36),他為何配受此稱呼? ──《串珠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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