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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六章拾穗

 

【拉六1於是大利烏王降旨,要尋察典籍庫內,就是在巴比倫藏寶物之處;

       “典籍庫”。即檔案館。──《雷氏研讀本》

         降旨: 意即“下命令”藏寶物之處: 可能是把國家的重要文獻與貴重金屬一同保管起來的地方。 ──《聖經精讀本》

 

【拉六1 巴比倫藏寶物之典籍庫】有關波斯帝國檔案之保存的討論,可參看:以斯拉記四15的注釋。大利烏在位之時,巴比倫仍是大河西行省的省會,因此屬下省分的一切檔案都是在此儲藏。這些檔很多都是寫在泥版或泥柱,但也有一些是寫在蒲草紙或皮卷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12確認居魯士敕令: 這裡記錄了在5:6中提及的接受總督達乃報告的大利烏王採取的措施。1-5節是關於調查的過程,6-12節是簽訂大利烏王援助的佈告文。 ──《聖經精讀本》

 

【拉六2在瑪代省亞馬他城的宮內尋得一卷,其中記著說:

         講求效率的波斯政府把國事記錄在蒲草卷或羊皮卷上,然後收藏在“亞馬他城”(今天的哈瑪但,位於從巴格達往德黑蘭的路上)。那是一座屹立在海拔六千英尺(1,829米)的城,氣候有利於卷軸的保存。──《雷氏研讀本》

         亞馬他城為今天伊朗的哈馬丹,是古瑪代國的故都。波斯王當時有四個王都:波斯巴厘、巴比倫、書珊和亞馬他。亞馬他很可能是夏宮。──《啟導本聖經》

         亞馬他是巴比倫四大首都之一,位於現今伊郎的Hamadan,亞馬他宮在其中央,7層的圓形防禦圍城。據Polybios,這宮殿周長為1.3km,內設許多房間和會堂,其柱子是由香柏木造成。大利烏王在其他的城市,為自己建造了更加壯觀的宮殿,但仍然以亞馬他宮作為夏天的避暑山莊。 瑪代: 位於現今的伊郎西北部。B.C.550,居魯士復興之後,瑪代人附屬于波斯。徒2:9中也出現“瑪代人”。 一卷: 根據Ctesias,亞述或巴比倫人使用了由僕人幫著烤出來的粘土板或羊皮紙。如果用羊皮紙來記錄,那麼更適合於作書卷。其中記著:詔書起初是用波斯語記錄,後翻譯為亞蘭語。可能以斯拉接到的詔書是已經翻譯為亞蘭語的(1:1)──《聖經精讀本》

 

【拉六2 亞馬他城的宮】截至主前五五○年為止,亞馬他一直是瑪代的首都。這城位於今伊朗西北部之札格洛斯山脈,奧朗底山(Mount Orontes)腳。被古列攻取之後,成為波斯君王的夏宮的所在地。他們將朝廷在書珊和亞馬他之間搬來搬去,以求享受宜人的氣候。地區中心巴比倫找不到有關古列和被擄以色列人的檔案,搜索範圍便擴大到此地的王室典籍庫。波斯帝國廣泛使用皮卷存檔。──《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3“古列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神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獻祭之處: 可以翻譯為“將來要獻祭之處”。 堅立殿的根基: 這是在賽44:28的成就。 高……寬……: 這要比第一聖殿的規模還要大(比較王上6:2)。這可能是居魯士通過建造比所羅門聖殿更大的聖殿。炫耀自己,而作出的援助計畫。其實,著手動工的聖殿規模要比過去的聖殿寒酸得多(3:12)──《聖經精讀本》

 

【拉六3 殿的規模】學者一般的意見是聖殿的大小在抄錄時出現了錯誤。所羅門聖殿只有六十肘長,二十肘寬,三十肘高。這殿既是建在舊殿根基之上,大小應與之相同。另一個可能是諭旨中所記的是理想的尺寸,或最大的限度。奇怪的一點是,古列和大利烏都如此關心資助廟宇的重建工程,因為(無論是按照文獻還是考古資料)廟宇對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國教祆教來說,並沒有扮演什麼重要角色。希羅多德亦同樣提到波斯的宗教活動並無廟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35這些附加的詳情,屬於官方的備忘錄,並不包含在第一章24節的公告上。關於聖殿的尺寸,參看列王紀上六章2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這裡所記為用亞蘭文寫的古列王的諭旨。和一24所記比較,用語很官式,無“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字樣,但用了“獻祭之處”。波斯人不獻祭,視獻祭為一特色,用來描寫聖殿。──《啟導本聖經》

 

【拉六4用三層大石頭,一層新木頭,經費要出於王庫;

         用……大石頭: 王上6:36; 7:12中也涉及到類似的建築樣式。 經費要出於王庫: 其實,沒有這樣進行。需要的物資中,許多部分都為猶大人自己的禮物(2:69),並且許多勞力也要由他們出(3:7)──《聖經精讀本》

 

【拉六5並且神殿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倫的,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處放在神的殿裡。”

 

【拉六6“現在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你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你們當遠離他們。

 

【拉六6~12大利烏王的宗教政策: 可能大利烏王願成為建立大帝國的偉大之王,受所有百姓敬畏的智慧之王。同時,他希望證明自己繼承了帝國第一代王居魯士的精神,所以降旨查居魯士王的詔書。其實,最重要的是神的介入。按照大利烏王的命令,聖殿建築快速地進行,重新開工不滿4年就竣工了。從建聖殿根基(3:10)開始,21年後完全竣工。 ──《聖經精讀本》

 

【拉六7不要攔阻神殿的工作,任憑猶大人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建造神的這殿。

 

【拉六7 在原處建造】美索不達米亞王室年表最常記錄的任務之一,是重修廟宇(如:吾珥第三王朝之吾珥南模,和加瑟王庫里加珥朱〔Kurigalzu〕的年表)。聖潔空間一旦被確定,並且投入宗教性應用,便必定要繼續應用。因此君王如古列會相信重建聖殿的惟一適當地點,就是原有聖殿的地基(見:拉三3,三10的注釋)。這通例也是身為征服者的國家或宗教,往往將其崇拜場所建於廟宇或教堂舊址的理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8我又降旨,吩咐你們向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神的殿當怎樣行,就是從河西的款項中,急速撥取貢銀作他們的經費,免得耽誤工作。

         波斯帝國的宗教政策一反巴比倫王的作風,容許各種信仰存在,鼓勵恢復廟寺,並由公帑供應修建和獻祭的費用。──《啟導本聖經》

         我又降旨: 文字上,可解釋為“由我再一次降旨”。認為居魯士王的詔書不夠充分,於是大利烏王附加了9,10節的內容。 河西……急速: 波斯的總督為王室從他們的領地中徵稅之後,一年一次送到王宮。大利烏王降旨,建築聖殿所需的經費,從敘利亞總督的領地中徵收的稅來支付。這一措施對達乃而言,是經濟利益受損的措施。雖然大利烏王的命令如何具體實施的記錄,但外邦人的確不能再妨礙建築聖殿。 ──《聖經精讀本》

 

【拉六8 經費出於王庫】諭旨包括重建聖殿的大小(見3節),表示波斯政府顧慮開支可能超出預算。大河西行省可能需要徵收特殊的賦稅,以應付重修工程。但這些稅款應該是首先歸入國庫,才按需要支付給耶路撒冷承建的工匠。這工程既成王室預算案中的一項,就算是得到了正式的認可。古列圓柱(見一24的注釋)並沒有清楚說明柱上所記各項工程的費用,究竟有多少是由王室庫房所承擔。但巴比倫好幾處遺址的挖掘,都發現用來重修神殿的磚磈,上有古列之名的戳印,表示重建經費是由王室庫房所提供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810大利烏不但肯定古列先前的詔命,而且還加上他自己的條文,就是撥出部分“貢銀”(稅款)作猶太人建殿的經費——這撥款必定使達乃感到震驚,因為那是從他轄區的款項中撥取的。此外,還要為聖殿的獻祭提供牲畜和糧油。──《雷氏研讀本》

 

【拉六9他們與天上的神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並所用的麥子、鹽、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每日供給他們,不得有誤;

         公牛犢,……綿羊羔: 這些動物是猶太人獻祭時使用的主要祭物。麥子、鹽、酒、油: 獻素祭時使用的(29:40,41,2:13)──《聖經精讀本》

 

【拉六910 使用所供應的祭物】在此之經文和帝國各地的碑文,都反映大利烏在這事上極其慷慨。受益的埃及人甚至稱他為「眾神之友」。本段所提的牲口是指定作燔祭之用的(見:利一34的注釋)。由於配給的小麥、鹽、酒、油都是按日分配,它可能是祭司和建築工人共用,但亦有可能是供獻祭之用。素祭(細面加油製造)經常與其他祭物同獻,主持的祭司可以分得一份(有關這些祭中小麥、油、鹽的使用,見:利二章的注釋)。有關用酒作為奠祭的討論,可參看:利未記二十三1213的注釋。按照約瑟夫的記載,幾個世紀後安提阿古大帝(Antiochus the Great),亦同樣向猶大人供應建殿經費和本節所述的祭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0好叫他們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神,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

         波斯古列王的圓錐泥板上有如下記載:“願我在各聖城安置的諸神,每日為我禱求天上的神,賜我長壽”。這當然也是耶城聖殿獲准重建的一個條件:在每天的敬拜儀式中為波斯王祈禱。──《啟導本聖經》

         王和……祈禱: 在用燒粘土製作的居魯士泥板中也能發現,居魯士邀請神明的記載 :“由我遷移到各個神聖城邑的所有神啊,為我的長壽每天向BelNebo禱告吧”。居魯士,大利烏等王的這種寬容的宗教政策,雖然是出於眾神思想的信仰,其結果反而給具有惟一信仰的猶大人提供了恢復信仰的良機。其實這一點已經由神所預言,猶大人有機會恢復選民的特權。即使沒有大利烏的詔書,猶大人仍然一直為他們的統治者禱告(29:7)──《聖經精讀本》

 

【拉六10 為王的壽命祈禱】古列圓柱也有類似的話:請求神明(大概還包括其信徒)向瑪爾杜克神「託付」古列和他的兒子,賜他們「長壽」。此舉的用意雖然可能僅是希冀得到神祇的祝福,但也有可能是防止他們祈求推翻其王權,或對他作出咒詛。實際上按照希羅多德的記述,每次獻祭都必須同時為王代求。伊裡芬丁蒲草紙更向某位波斯官員承諾,他若幫助重建被毀的神殿,他們就會為他代禱。諭旨可以將王描述成熟悉子民的宗教習例,並且對他們十分關心的樣子,桑索斯法令(Xanthos Charter)就是一例。這份來自主前三五八年之利西亞(Lycia,今為土耳其一部分)的檔,確立波斯對當地一種祭儀的支持。其中所提到的爭議與本段相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1我再降旨,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來,把他舉起,懸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

         “使…房屋成為糞堆”即把房子完全拆毀,變成人所共棄的廢堆。──《啟導本聖經》

         無論誰更改這命令: 一般,公共文書的結尾都要習慣性地附加這種警告文,這是為了使人們重視法令或約定事項。其實,在任何一個國家,更改王的命令就等於叛逆。尤其波斯王權具有絕對的權威,所以必須嚴格遵守。 懸在其上: 根據Herodotus的記載,大利烏一世征服巴比倫之後,把三千多名巴比倫市民懸吊在木頭上(2:23)。這種野蠻的刑法,絕對是為維持王權的威言。 ──《聖經精讀本》

 

【拉六11 違者所受的刑罰】條約和聖旨在條款的後面,經常以咒詛或警告違者受罰作結。約書亞記六26中約書亞對重建耶利哥之人所宣告的咒詛,可與卡拉特珀的阿齊塔瓦達王建築城門的命令中,對任何改建他城門的諸侯所宣告之咒詛相提並論。漢摩拉比法典的結語亦同樣任命將來的統治者維持法紀,不然便要面對神明的咒詛。亞述的拉吉浮雕和好幾個王室檔案都提及過刺刑。其作法是將被處死者的屍首插在尖柱上示眾。波斯有刺刑的例證,阿默斯特裡(Amestris)在她兒子亞達薛西在位之時處死因納羅斯(Inaros,呂彼亞的叛亂領袖),就是例子之一。死者屍身被雀鳥昆蟲所食,不得埋葬。大利烏在碑文中所用的咒詛之一,是:「你若塗抹這些字句,願阿胡拉馬茲達殺死你,毀滅你家。」又一個說:「你所建造的,願阿胡拉馬茲達拆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2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神將他們滅絕。我大利烏降這旨意,當速速遵行。”

 

【拉六12 奉地方性神祇之名咒詛】由於大部分初民相信各地有各地的神祇,受地方和人種所規限,神明許可權之內的事務交由地方性神祇處理是理所當然的作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3於是,河西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因大利烏王所發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急速遵行: 是與8,12節王命“速速遵行”互應的句子,生動地表明瞭他們懼怕王命而立刻實行。 ──《聖經精讀本》

 

【拉六13~15重建聖殿竣工: 重建聖殿工程一方面是因外部的逼迫,另一方面是因歸回者的安逸態度,沒有多少進展(1:2-9),但藉哈該和撒迦利亞的講道及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的領導,得以再次開工。 ──《聖經精讀本》

 

【拉六14猶大長老因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所說勸勉的話就建造這殿,凡事亨通。他們遵著以色列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古列、大利烏、亞達薛西的旨意,建造完畢。

         亞達薛西一世是在聖殿建成後五十年才登基(主前464424年),未參與此次重建聖殿的事。把他的名字加在這裡,或為志念他後來助以斯拉回國的功勞(7章)。──《啟導本聖經》

         猶大長老: 請參照5:5,9。可能是與2:683:12的“族長”相同的人物。年青人從事建殿的勞動,老年人監督其事工。無疑,所羅巴伯和約書亞是包括在眾長老中的。 因先知哈該……勸勉的話: 哈該提示了警告和信仰的挑戰(1:4,9),同時預言將來聖殿的榮耀,從而鼓舞了他們(2:9)。而且,撒迦利亞也通過異象鼓舞了百姓(1:9-21)。 亞達薜西: 他不在乎猶大人重建聖殿之事。但是禁止了再建耶路撒冷城牆,這是因為憂慮猶大人謀劃叛亂(4:7-23)──《聖經精讀本》

 

【拉六15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修成了。

         聖殿在主前515年三月十二日完工。──《雷氏研讀本》

         “大利烏王第六年”即主前516年。“亞達月”為猶太人宗教曆十二月,相當於陽曆二至三月間。

    聖殿修成,猶太人可以敬拜神,但政權仍掌握在波斯帝國手中。波斯亡後,以色列地先後落入希臘和羅馬帝國的手中。耶穌基督在羅馬時代降生。──《啟導本聖經》

 

【拉六15 告竣日期】第二聖殿竣工這麼大的場合,必須細心記錄。所記的日期為亞達月,是巴比倫曆法中的十二月,即西曆二月至三月。大利烏王第六年應該是主前五一五年。本節的完成日期是亞達月初三日,即西曆主前五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應該提到的是次經以斯得拉一書七5和約瑟夫都記載竣工日期是亞達月二十三日。有些學者認為這才是正確的日期,因為初三日是安息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6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神殿的禮。

         以色列後裔: 特別的是本文作者沒有局限于“猶大後裔”(2:70;3:1,10,11;4:3)。這與“按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十二隻公山羊為贖罪祭”(17)恰好吻合。 ──《聖經精讀本》

 

【拉六16他們歡歡喜喜的慶祝】這慶祝分為兩部分:第一,奉獻聖殿(16-18節);第二,守逾越節,表明根據以色列最古的節期舉行的定期崇拜(出廿三15以下)得以恢復。

         這慶典,一方面往後回顧,一方面向前展望。回顧,因罪帶來了審判,現在憂傷痛悔;展望,蒙恩的時代,蒙釋放他們的上帝眷顧。這種對比,是靈性健康的表徵。──《每日研經叢書》

 

【拉六1617這裡舉行的獻殿禮,場面不能和當年所羅門王相比(王上八5,63),不但人數遠比以前少,財力也遠遠不及當年。所獻牛羊從一百至四百不等,連希西家和約西亞時代動輒成千上萬,也無法相比(代下三十24;三十五7)。但這是一次可以和希西家、約西亞時代媲美的復興運動(參創三十五1注)。──《啟導本聖經》

 

【拉六16~18行獻殿之禮: 所羅巴伯遵照所羅門之令(王上8:63),舉行了獻殿之禮。但是沒有像所羅門時那樣獻公牛犢22,000只和羊120,000,而是一共才獻了712只。這些也是根據當時的情況盡最大能力所獻的。 ──《聖經精讀本》

 

【拉六17行奉獻神殿的禮就獻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

         獻祭之祭物的豐裕程度遠不及所羅門獻殿的時候,當時所獻上的牛羊是這次的二百倍(王上八63)。這次百姓人數較少,也比從前貧窮得多。──《雷氏研讀本》

         公牛一百隻……獻: 這次獻祭的數目,與所羅門(王上8:63),希西家(代下30:24)或約西亞(代下35:7)獻祭時相比,寒酸無比。以色列……奉獻: 歸回者中大部分是猶太人,所以他們一般稱為“猶大人”(4:23;5:1,5;6:7,14;8:15)──《聖經精讀本》

 

【拉六17 獻殿禮與列王紀上相比】有關所羅門聖殿奉獻活動的討論,可參看:歷代志下七57的注釋。第二聖殿奉獻典禮中所獻祭牲的實際數目遠不及所羅門時代(王上八63):當時是二萬二千隻,如今是一百隻,當時是羊十二萬隻,如今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公山羊作為贖罪祭是按照祭禮獻上(利四2226;見:利四1332的注釋)。十二隻的數目正與以斯拉有意重新強調十二支派聯盟在經歷被擄劫運之後獲得新生,可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恢復與耶和華之立約關係的觀念相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8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神,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按班次”。共有二十四班。參看歷代志上二十四章4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侍奉的安排,看《代上》24章有關經文及注。──《啟導本聖經》

         班次: 祭司共分為24(代上24:1-19)。各班祭司輪流執行一周的班次(1:5,8)。關於分班(division)及班次(course)具體有幾個人構成無法得知。能確定的是利未人班次人數比祭司班次的人數多得多。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可能也記錄在出29;8;3;8:5-26等中。 ──《聖經精讀本》

 

【拉六19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關於“逾越節”,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11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守逾越節的日期依例(出十二6)當為主前516年四月廿一日。這是猶太人被擄歸國後第一次守節。──《啟導本聖經》

         正月十四日: 尼散月14(3-4)。這一天是由摩西的法律顧問所定的(12:6)──《聖經精讀本》

 

【拉六19 逾越節】自約西亞王(一百年多年以前)以後,聖經再沒有守逾越節的記錄(見:代下三十五18的注釋)。如今猶大人社群在猶大地復興,這個與被擄歸回者脫離捆綁之歷程對應的禮儀(見:出十二128的注釋),自然亦須恢復。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是宗教曆所指定的日期(出十二26;利二十三5)。留意上一次的逾越節慶典,也是在潔淨重修聖殿之後舉行(見:代下三十章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19~22守逾越節: 由出埃及開始的逾越節,在以色列歷史上每當有著名的宗教儀式時,總是賦予極深的意義。B.C.710希西家王擺設的逾越節筵席(代下30)B.C.622約西亞王擺設的逾越節筵席(代下35)也如此。這兩種情況都是以清除長久以來的墮落,恢復聖殿敬拜為主要要點。以斯拉在本次守逾越節中也賦予了同樣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

 

【拉六20原來,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

         祭司……自潔: 可能應該翻譯為“利未人如同一個人一起潔淨,而祭司自潔”。利未人是在儀式上代表百姓獻祭而潔淨的人,是神所認可的人。 ──《聖經精讀本》

 

【拉六21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人都吃這羊羔,

         這裏所指的兩群人:從被擄之地歸回的人,以及沒有歸附異教的本地居民。──《雷氏研讀本》

     用『以色列人』的名稱,指歸回的人(21節,參閱16節)。只有他們可稱為神的百姓。但是這並無狹隘的宗派主義,因為吃逾越節羊羔的人,不只是有被擄經驗的人,並且『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人』(21節;參照尼十28;出十二48)。那就是說,猶大『外邦』的居民,準備與歸回的人認同,一同事奉主,事實上就歸屬他們了。──《每日研經叢書》

         參加逾越節的包括未被擄去留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他們也有守節的義務(民九13),不過必須不再拜外邦人的偶像,沒有禮儀上的不潔,例如須是行割禮的(出十二44,48)。此外,還包括歸信神的外邦人(出十二4349)。──《啟導本聖經》

         本節涉及到兩類猶大人,即從巴比倫歸回的以色列,以及在以色列地保守對神信仰的以色列。 ──《聖經精讀本》

 

【拉六21 除掉所染外邦人的污穢】這些人的身分有好幾個不同的理解。他們可能是北國的餘民,或猶大沒有被擄的人(見:代下三十1721)。這些人在被擄時期與非以色列人的接觸可被視為污穢,現在必須定意與他們隔離。另一個可能是可以參與逾越節的慶典者,按照出埃及記十二48的規定,延伸到包括進猶太教的人(gerim),即皈依單獨崇拜耶和華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六22歡歡喜喜地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神殿的工程。

         關於“除酵節”,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1520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亞述王”當指古列王。雖然波斯王常為亞述過去轄地的臣民稱作亞述王(有時且稱作巴比倫王,看五13),但本書作者在此特地用“亞述王”,或希望指出以色列民族當年所受亞述的羞辱,現在已為亞述王朝的承繼人古列王洗淨。──《啟導本聖經》

         使他們的歡喜: 被擄歸回的百姓因聖殿的竣工,在政治上、在民族信仰上都得到了新的祝福。這一切都是由掌管歷史的神充滿慈愛的護理而成就的。 ──《聖經精讀本》

 

【拉六22 除酵節】請參看:出埃及記十二1420;利未記二十三68的註釋。由於希西家(代下三十13)和約西亞(代下三十五1617)慶祝逾越節時亦包括這個節期,在此慶祝這節期也很適合。這個七日慶典所表達的喜樂,是由於神的作為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象徵位於美索不達米亞的波斯統治者),使聖殿得以修復。──《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思想問題(第6章)】

 1 大利烏王為什麽准許猶太人繼續施工呢?

  他對先王所立的詔書抱什麽態度?參6-8節。

  你對先賢在聖經所記的一切是否切實執行?

 2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說過:「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8:27

  這節經文是否猶太人在此的寫照?參8-11節。

  3 你認為在不信、敗壞的人心中有沒有良知呢?

  大利烏的反應(6-8)可否支持你的見解?參羅13:1-5

 4 大利烏王一方面准許猶太人修建聖殿,另一方面向他們作出什麽要求呢?參10節。

  這要求可否算是合理呢?

  新約有沒有討論類似的問題呢?參提前2:1-3

 5 這次獻殿禮和所羅門的獻殿禮有何不同?參16-18; 王上8:5, 63

  雖然兩次有所分別,但禮儀中有什麽是一樣的呢?參18節下。

 6 什麽人可以守逾越節呢?見21節。

  猶太人的群體和新約教會的群體有什麽相似的特色?參林前6:11

 7 在新約中有建造聖殿的觀念嗎?

  這「聖殿」有何不同?

  什麽是這項工程的關鍵?參弗2:13, 20-22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