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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五章拾穗

 

【拉五1那時,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奉以色列神的名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猶大人說勸勉的話。

         本章和6章記述聖殿的重建工作,為四524節的繼續。作者根據亞蘭文材料,記下大利烏在位時,神的先知敦促建殿(1節以後),行省總督的調查(3節以後)和向朝廷作的報告(617節)。接上是大利烏王降旨准許繼續建殿工程(六112),和聖殿完成後歡慶逾越節並獻殿的事(六1922)。

    本節所記兩位先知的話,可參看《哈該書》一章及《撒迦利亞書》一~八章。哈該從主前520年八月廿九日開始以迄同年十二月十八日,不斷敦促猶大人恢復建殿(該一1~二20)。哈該第一篇信息後二個月,祭司的後裔撒迦利亞加入勸勉(尼十二16;亞一1)。──《啟導本聖經》

         奉……說: 就如在這裡看到的,聖經中的預言不只是單純地強調未來之事,而其真正意義是宣佈神對未來的主權,使使徒在歷史中再一次確認自己的位置。 ──《聖經精讀本》

 

【拉五1 哈該】被擄歸回的人中包括了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兩人對於所羅巴伯領導百姓都有彌賽亞盼望的熱切表示,又都大力鼓吹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回歸者致力重建生命和家園而忽略聖殿,是哈該特別關注的問題(該一211)。哈該一名在伊裡芬丁蒲草紙(來自一個多世紀之後)中多次出現,但只能證明這是當時頗為常見的人名而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1 撒迦利亞】撒迦利亞的意思是「耶和華紀念」,在被擄和歸回時代是個常見的人名。聖經指出這位主前六世紀的先知,是個顯赫的祭司家族的一份子,易多是其祖先(見:亞一1)。他的信息和哈該一樣都是強調重建耶路撒冷聖殿,但他亦提倡祭司于波斯所任命的葉胡德省省長以外,在政治方面擔任更重要的角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1~2起初,以色列民族與所羅巴伯一起歸回時的火熱之情(2:68,69;3:11)煙消雲散。他們自己判斷“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1:2)。在這種情況下,預想不到的先知們登場了。其實,預言從但以理髮出最後警告的波斯王3(10:1)開始,中斷了16年間,這時哈該用過去先知的語調指責了百姓。這使所羅巴伯、約書亞及所有百姓的心興奮起來(1:14)。結果百姓重新找回了熱心,再一次開始施工。其實“哈該”的事工期間是非常短暫的(B.C.5209-12)。但是他的事工結束之前,神又立了一個叫“撒迦利亞”的先知。撒迦利亞不僅鼓勵了百姓和領袖的心,而且還宣佈了重建聖殿之時已到來(4:9)。重建聖殿歷史是大利烏王6(B.C.516)結束的。 ──《聖經精讀本》

 

【拉五1~17再興聖殿工程: 神指責了以色列,並再興起了聖殿工程。 ──《聖經精讀本》

 

【五1~17比兩刃利劍更銳利】神的話所發生的力量,顯明人的話原本軟弱無能。第四章把一連串灰心喪志的事擺在一起,無疑是主題性的編排,部分原因,都在哈該和撒迦利亞的活動報告裏反映出來。

『言』與『行』先後次序,很明顯表現在首兩節經文中:『哈該……撒迦利亞……說勸勉的話;所羅巴伯……耶書亞,都起來動手建造……』──《每日研經叢書》

 

【拉五2於是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都起來動手建造耶路撒冷神的殿,有神的先知在那裡幫助他們。

       “所羅巴伯”。被指為“撒拉鐵”和撒拉鐵的兄弟毗大雅的兒子(代上三1 7 19),暗示一段叔娶寡嫂制的婚姻。參看申命記二十五章510節的腳註。他是基督的祖先(太一12,13),是大衛後裔中最後一個掌管政治權力的人(到了千禧年基督再來統治全地的時候,大衛後裔才再次掌權)。另參看哈該書二章23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所羅巴伯”:看三2注,是第一批回國的猶太人的領袖,他的名字有“巴比倫的子孫”之意,當出生于父母被擄巴比倫的時期。聖殿建成並奉獻之後,聖經沒有再提到他的任何活動。有的聖經學者認為,他可能已逝世,也可能猶太人宗教復興的熱枕和先知的信息(該二2123;亞二5;四7910)引起了波斯當局的關切,不再支持他。實際情況無法知道。──《啟導本聖經》

         動手建……神的殿: 哈該預言之後,不過3周便開始了重建聖殿事工。 先知在那裡: 可知以所羅巴伯為首的行政負責人和信仰領袖同心合意地團結起來了。 ──《聖經精讀本》

 

【拉五3當時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來問說:“誰降旨讓你們建造這殿,修成這牆呢?”

         “達乃”。管理幼發拉底河以西的波斯省長。“示他波斯乃”。可能是他的行政副官。──《雷氏研讀本》

         達乃是波斯國所派管治河西省(包括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官。示他波斯乃是他的行政助理。“修城這牆”指的是聖殿的外牆(8節)。──《啟導本聖經》

         達乃: 是波斯王派遣的總督,治理了幼發拉底河西部地區。示他波斯乃: 可能是達乃的秘書。他們的關係如先任者伸帥和利宏的關係(4:9)。誰降旨: 通過這種責難可知猶太人雖然是當時波斯的附屬國,但在得到允許之前已將生命擺上,並著手于重建聖殿事工。──《聖經精讀本》

 

【拉五3 河西的總督達乃】達乃是總督(satrap)烏什坦努(Ushtannu)屬下的帕赫特pah]at)或佩胡peh]u)(和合本:「總督」),按照一份來自主前五○二年的巴比倫史料,後來升任為總督。作為地方官,他盡職調查聖殿的重建,向大利烏請示這項工程是否得到核准。他一得許可便全力執行欽令,可見是位盡責的官員(拉六1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3 示他波斯乃】若是人名,這是指達乃的同僚(大概是文書),參與調查耶路撒冷聖殿的建築活動。這詞亦有可能是達乃的官銜,意即「大法院首席書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4我們便告訴他們建造這殿的人叫什麼名字。

 

【拉五5神的眼目看顧猶大的長老,以致總督等沒有叫他們停工,直到這事奏告大利烏,得著他的回諭。

         在河西行省總督調查和上奏期內,建殿工作未輟。此處未提負責修殿的所羅巴伯的名字而用“猶大的長老”,六14也用“猶大長老”代替了他。可見當時形勢所趨,已不方便再提所羅巴伯的名字,看2節注。──《啟導本聖經》

         神……看顧: 表明介入了神的護理。耶和華的眼目是看顧義人(34:15),並且絕不放棄。──《聖經精讀本》

 

【拉五6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上本奏告大利烏王。

         “亞法薩迦人”。移居這裏的人,或特別效忠於王的官員(比較四9)。──《雷氏研讀本》

         “亞法薩迦人”:不同於四9的亞法薩提迦人(負責行政工作的專員),而是類似我國的都察,負責查案,有判罪之權。──《啟導本聖經》

         亞法薩迦人: 4:9中稱為“亞法薩提迦人”。上本奏告大利烏: 根據persepolis中發現的考古資料,6-17節中展開的這些調查報告書的確直接傳達到王,具有一定的客觀性。 ──《聖經精讀本》

 

【拉五6~17這裏,猶大的長老在外邦諸王中見證耶和華是掌管歷史的神;這是多麼機智、恰當的說話。正如使徒彼得勸勉眾人常作準備,以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跟,以色列民指出他們之需要,贏得大利烏王的追查與允准,察看巴比倫王的府庫,找尋古列王先前的詔旨。──《新舊約輔讀》

 

【拉五7 本上寫著說:“願大利烏王諸事平安。

 

【拉五8王該知道,我們往猶大省去,到了至大神的殿,這殿是用大石建造的。梁木插入牆內,工作甚速,他們手下亨通。

       “大石”。直譯作:滾石;即石頭大得需要用滾軸來搬運。──《雷氏研讀本》

         至大神的殿: 能夠從外邦人口中聽到這種話,真是值得關注一下。但是他們並不是真正相信神。 用大石建造的: 文字上是“滾開石頭來建造”。從這一表現中可知,重建聖殿中使用的石頭大,只能滾動來搬運。 梁木: 建第一聖殿時,也使用了高級梁木。那時主要用於鋪地板(王上6:10),而且也用於牆的裝飾材料(王上6:9,15)。但是在本節中,梁木可能主要用於做牆的材料。 ──《聖經精讀本》

 

【拉五8 大石和插入牆內之梁木】本節譯作「大石」之亞蘭詞彙的意思,學者看法頗不一致。部分解經家認為這字和「滾」有關,據此臆測這些石頭大概是鑿成可以滾動的形狀,推到適當位置才加工雕琢,與其他石塊砌在一起。其他學者則引證亞喀得語 aban galala 一詞,指為建築用的料石。梁木設計可能是防止地震的措施,也可能是模仿所羅門聖殿的建築風格(見:王上六3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9我們就問那些長老說:‘誰降旨讓你們建造這殿,修成這牆呢?’

 

【拉五10又問他們的名字,要記錄他們首領的名字,奏告于王。

 

【拉五11他們回答說:‘我們是天地之神的僕人,重建前多年所建造的殿,就是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建造修成的。

         “大君王”:指所羅門王。他建造第一座聖殿,歷時七年完成(王上六138)。──《啟導本聖經》

         我們是……僕人: 以色列長老們被質問重建聖殿主要領袖名單,他們用這一句話作出了回答。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以色列人只順從神的旨意。“宇宙萬物的神”之稱,適合於統治萬物的人。 前多年所建造的殿: 若以第二聖殿重建時期為准,第一聖殿是約450年前竣工,60年前毀滅。 以色列的一位大君王: 指所羅門王。 ──《聖經精讀本》

 

【拉五1115信中引述猶太人給達乃的回答時,敘述聖殿的歷史,從所羅門建成此殿開始(11節),講述到它在主前586年被毀(12節),又講到主前538年下令重建的詔命(13~15節)。──《雷氏研讀本》

 

【拉五11~16上帝的愛在那些歸回的人的話中,也證實了他們重新發現的信仰,他們是上帝的愛特別的對象。他們提起一位大君王首先建造聖殿(所羅門)(11節),和尼布甲尼撒採取相反劫掠的行動(注意劫掠的實況,14-15),顯示他們再體驗上帝現在在他們當中活動,正如以往一般。他們回報達乃的話,非常的適當,暗示他們的決心,將來有一天,以完成一座新的聖殿,與先前所羅門所完成的聖殿(11節)相配(16節)。這決心是因深信上帝復在他們中間。這裏所見的信仰十分健全。他們並不袖手徒等上帝顯現。他們立刻採取行動;這是上帝的行動;將來必得證實。──《每日研經叢書》

 

【拉五12只因我們列祖惹天上的神發怒,神把他們交在迦勒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就拆毀這殿,又將百姓擄到巴比倫。

         比較四15。耶城被毀,因猶太人的列祖背逆神,招來刑罰。“迦勒底人”:看《王下》二十四2注。這個民族原居米所波大米南部,主前七世紀後期推翻亞述,建立巴比倫帝國。──《啟導本聖經》

         迦勒底人: 指建立新巴比倫帝國(B.C.612-539)時居住在米所波大米南部的居民。主前7世紀末,他們在尼布甲尼撒父親拿波甲尼撒(Nabopolassar)的指揮下征服了亞述國。尼布甲尼撒被神使用為懲罰以色列的工具。 ──《聖經精讀本》

 

【拉五12認罪這裏毫無推諉責任的意思。被擄是由於歷代不順服上帝的結果。他們說列祖犯罪,並非要表明自己無罪。他們說話的語氣,顯出他們全心接受哈該的斥責,將他們自己也包括在內。認罪,是他們從新發現他們是上帝子民的第一步。──《每日研經叢書》

 

【拉五12 尼布甲尼撒拆毀耶路撒冷】伊裡芬丁書函(Elephantine letter)於主前四○○年申請在該埃及軍事殖民地重建被毀之廟宇。耶路撒冷長老為重建聖殿所提出的理由很值得與此參較。兩者都提到「天上的神」,同時又提出歷史的理由。以斯拉記中所提出的解釋,則將巴比倫對猶大人的毀滅,歸因於他們的不忠,和潔淨時期的必要性(見:耶二十五814)。本段又呼籲波斯王仿效先王古列,作為他們宗教復興的媒介(見:賽四十五1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五12 天上的神】請參看:以斯拉記一2的 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拉五13然而巴比倫王古列元年,他降旨允准建造神的這殿。

         巴比倫王居魯士: 根據最近在曾經被波斯征服的城邑中發堀的文獻,沒有把居魯士稱為“波斯王”,而記錄為“巴比倫王”。同樣,稱亞達薜西王為巴比倫王(13:6)。因為長久以來認為巴比倫是近東的中心,所以巴比倫的霸主等於世界的霸主。但是要留意一點,猶太人不是光表明居魯士的允許(詔書),而是先表明因聖殿是神的殿,所以必須要重建(11)。即他們得到王的允許之前,先表明了聖殿重建的必要性。 ──《聖經精讀本》

 

【拉五14神殿中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去帶到巴比倫廟裡的,古列王從巴比倫廟裡取出來,交給派為省長的,名叫設巴薩,

 

【拉五14 設巴薩】請參看:以斯拉記一11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拉五15對他說可以將這些器皿帶去,放在耶路撒冷的殿中,在原處建造神的殿。

         原處: 這地方是亞伯拉罕曾獻以撒的地方,大衛時代主的使者站立的地方(撒下24:18),也是所羅門時代建聖殿的地方。 ──《聖經精讀本》

 

【拉五16於是這設巴薩來建立耶路撒冷神殿的根基。這殿從那時直到如今尚未造成。’

 

【拉五17現在王若以為美,請察巴比倫王的府庫,看古列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神的殿沒有,王的心意如何?請降旨曉諭我們。”

         王的府庫: 直譯是“王的圖書館”。古代在亞述和巴比倫,為了保管主要用粘土作成的書板(tablet),設立了圖書館,所以最近也能發現當時的記錄。以為……看: 達乃等的報告態度較客觀,看不見像4章那樣的明目張膽的阻礙。在古代,王的判決具有與現今的判例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作了如此的報告。 ──《聖經精讀本》

 

【思想問題(第5章)】

 1 先知撒迦利亞及哈該用什麽話語鼓勵頹喪的以色列民呢?參亞8:9-13; 2:1-9

  對感覺挫敗的信徒,你應該給予什麽幫助?

 2 先知哈該認為建殿工作緩慢的原因和本書作者所提出的有什麽分別呢?參該1:4

  你認為對信徒成長的最大阻礙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因素?

 3 百姓對這次阻撓的反應和以後那一次的(見4:23)有何不同?參3-5節。

  他們為什麽會有這樣大的勇氣?

  面對律法、時代、權威加諸我們身上的壓力,我們有沒有他們勇於見證、敢於承擔使命的精神?

 4 為什麽百姓的答辯(11, 12)不先提及古列王的詔書,以壯聲威,而偏偏首先表明自己是「天地之神的僕人」?參徒5:29

  他們的答覆如何讓敵人有機可乘?

  從第12節看來,百姓對國家的歷史有何看法?

 5 我們應否接受國家法律給我們的保護?

  百姓宣稱他們施工建殿有王允准是否合宜之舉?

  使徒保羅又怎樣訴諸當時法律呢?徒16:37-39; 25:11-12

 6 今日基督徒面對推行聖工上的種種疑慮和困難,應有什麽態度?參腓1:6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