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三章拾穗 【拉三1】「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各城;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 從巴比倫到巴勒斯坦的旅程要走九百英里(或1,448公里),以斯拉後來走最短的路線(530英里或852公里)也起碼需要四個月(比較七8,9)。──《雷氏研讀本》 “七月”:猶太人宗教曆的七月相當於陽曆九、十月間,時為主前537年。猶太人的幾個重要節期都在七月,很可能當日決定啟程日期時,是以七月可以恢復祭祀為目標來安排的。 照猶太人的規矩,獻祭應在建殿之後,可是現在殿還未建成,他們便建壇獻祭,可見悔罪和祈求神赦免的心甚切。在列王時代,獻祭的事大都十分隨便,有時根本不理。現在飽曆被擄生涯,明白離棄神的不當,所以回國後第一件事是解決罪的問題。──《啟導本聖經》 七月: 提斯利月,民間曆為1月,宗教曆為7月,對猶太人而言1年中最聖潔的月。這個月的第一天是吹號聚集到聖會的吹號節(利23:24),10日是贖救日(利23:27;民29:7)。而且15日是3大節日之一的住棚節,22日才結束。迎接這聖潔的月,所羅巴伯和耶書亞決定先恢復祭壇。 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 指所有百姓同心合意地聚集。 ──《聖經精讀本》 【拉三1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在他們歸回第一年的七月(主前五三七年九月十月之間),他們遵守出埃及記廿三章十六節裏上帝的律法。(這裏所說的『收割節』就是4節所說的『住棚節』;參照利廿三34-36。)在單純的服從命令之外,他們又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他們表示他們的合一。他們一年三次,從全國各處,集合一起(參閱出廿三14),以平衡經年累月分成小組,散居各處。『被擄歸國之人』的信仰,猶如現代的基督徒,依憑在每個個體或小組屬於一體的觀念上,在共同崇拜中,共同認信,共同表達信仰和合一。 第二件,在住棚節中,他們特別記念他們的祖先,從埃及獲得拯救(利廿三42-43)。這件事,對於新近從統治他們的帝國手中獲得釋放的社體很合時宜。因此一同前往,主要是在上帝的恩典中同樂。在這七月裏的一切活動後面,都存有這種動機。祭壇重建起來(2,3節),不只是為即時所需,也是為日常崇拜,如每日的獻祭及各種節期(2,5節;參照出廿九38-42;利廿三)。數月以後,在聖殿奠基的時候,彼此唱和(11節),表明他們清楚確實知道他們的存在,完全依賴上帝的『永發慈愛』。──《每日研經叢書》 【拉三1 七月】七月稱為提斯利月,時值秋季(約等於西曆九至十月)。它和住棚節的關係亦可見於尼希米記七73~八2中,以斯拉的盟約更新典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1~7】築壇獻祭: 回到故土的以色列百姓,過了約3個月的“到了七月”開始為神築壇。在聖殿門口的院子立的壇(王下16:14;代下4:1),可能隨著耶路撒冷淪陷而被毀(代下36:17-19)。 ──《聖經精讀本》 【拉三2】「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和他的弟兄眾祭司,並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與他的弟兄,都起來建築以色列上帝的壇,要照神人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在壇上獻燔祭。」 祭壇是豫表十字架的救贖。―― 鄭天福《末時見證的恢復》 “神的壇”在七月初一日(6節)立起來,當時是吹角節的開始(民二九1~6),正好預示以色列人最後的重聚。參看利未記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燔祭”。關於燔祭的意義,參看利未記一章3節的腳註。燔祭要在早上和晚上獻上(3節)。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九章38至41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所羅巴伯和耶書亞是回國人中的兩位領袖(二2)。所羅巴伯為猶大支派的首領,是大衛王室合法繼承人(代上三17~19),受波斯王委派為省長(該一1)。耶穌的養父約瑟就是所羅巴伯的後人(太一13~16)。神在大衛之約中的應許,從所羅巴伯的回國和以後的發展,一一奇妙應驗。 耶書亞又“耶和華拯救”之意,為“約書亞”的另一寫法。他是當時的大祭司(該一1),父親名約薩答,是猶大被擄前最後一位大祭司(代上六14;該一1,12,14)。──《啟導本聖經》 耶書亞: (2:2)在所羅巴伯的前面記錄,這表明一般行政負責人比祭司的職位更高。摩西律法: 恢復此律法不是單純的行為上的恢復,而是再確認那期間也未中斷的立約關係。 ──《聖經精讀本》 【拉三2 耶書亞】耶書亞是被擄歸回時代初期的大祭司。他祖父西萊雅在巴比倫攻取耶路撒冷時,被尼布甲尼撒所處決(王下二十五18~21;留意以斯拉也是西萊雅一系的人,見七1)。猶大王位的繼承人所羅巴伯(見下一條注釋)充任省長一職。由於猶大仍在波斯的權下,他的權力是有限制的(不得與波斯王競爭)。故此統治社群的責任由省長、大祭司二人分擔,祭司的角色變得更為重要。現今對他所知不多,只知他是有份重建聖殿的領袖之一,沒有同時代的經外文獻提到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2 所羅巴伯】所羅巴伯是大衛王位的繼承人(他是約雅斤的孫子,見:王下二十四的注釋),在波斯王大利烏一世手下任猶大省長。當時人對他的期望頗大,這些期待更富有彌賽亞的色彩。無疑有些人期待他建立應許中的王國,將自由帶給為奴的他們(波斯人的奴隸)。他的職責雖以俗務為主,以斯拉記則把他和大祭司耶書亞,形容為重建耶路撒冷聖殿幕後的動力。他在波斯王准許之下統治,維持法紀和收稅是他的責任。所羅巴伯是大衛家作省長的最後一人,但考古學家卻發現了示羅密(代上三19將她列為所羅巴伯的女兒)的一個印章,把她標明為以利拿單的妻子之一或屬下官員。以利拿單相信就是所羅巴伯後繼任為省長的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2 燔祭】修建聖殿和正式開始崇拜耶和華的第一步,是建築祭壇,恢復燔祭(見:申二十七6~7的先例)。值得留意的一點是,按照伊裡芬丁蒲草紙的記載,當地的猶大社群希望能夠重建被毀的聖殿,但立誓不在壇上獻上燔祭,以保全耶路撒冷的優越性。有關燔祭的概論,可參看:利未記一章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3】「他們在原有的根基上築壇,因懼怕鄰國的民,又在其上向耶和華早晚獻燔祭,」 歸回的人,有一種危危乎的感覺,可從『懼怕鄰國的民』一事上見之。這句話不太清楚,他們的懼怕究竟與建造祭壇有甚麼關連。很清楚的,這一種懼怕,不是宗教的懼怕,不是『敬畏上主』(如果是,在希伯來文裏要用另外一個字);而是歸國的人對仇敵的恐懼。──《每日研經叢書》 祭壇建在舊壇的根基上,不只方便,也有承先啟後之意。這批回國的人雖是奉波斯王之命恢復敬拜耶和華,但對傳統的敵人如以東人、亞捫人等,心中仍存畏懼。可是他們相信神的保護,聯合起來如同一人,嚴格遵依摩西律法所規定的在傳統的地方築壇,每天獻上早晚燔祭。從七月的第一天開始(6節)。 本節可譯為“他們不理對鄰國的民的恐懼,在原有的根基上築壇…”。──《啟導本聖經》 對還未形成安定社會的歸鄉百姓而言,鄰國的民;即周圍的外邦人,理所當然地成為恐懼的對象。曾自高自傲的民族,如今淪落為悲慘的境地,但他們先在原有的根基上築壇,表明他們在恐懼戰兢中更加堅固對耶和華神的信心。 ──《聖經精讀本》 【拉三3 根基】為了保持與被擄之前耶路撒冷聖殿崇拜的延續性,把壇築在原有地基上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類似的重建過程,見:代下二十四12~13)。如此聖潔空間就得以復蘇為祭祀耶和華的惟一正確地點。古代神廟或廟宇地點的選擇是永不輕率從事的。早至主前二○○○年古德的泥版已經記載一個複雜的異夢。他在夢中得到關於廟宇之地點、大小、方位的詳細指示。因此,重建之時一找到正確的地方,就必須設法尋找原有的建築設計和地點。巴比倫的末代君王拿波尼度在一個碑文中,記載他在差不多一個世紀之前撒珥根王建築的地基上重建西帕爾的廟宇,一吋的偏差也沒有。美索不達米亞一些考古學遺址,發現在同一地點上多次重建廟宇,文化層有十幾個之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3 早晚獻燔祭】能夠維持在每日晨昏不斷獻祭,是完全遵守聖殿體制的標記。按照出埃及記二十九38~42和民數記二十八3~8(進一步資料,見這兩處經文的注釋),這祭是每早晨黃昏各獻一隻一歲的羊羔,和細面、油、酒。這制度曾經兩次在停息一段時期之後恢復(主持者是代下二十四14的約阿施,和代下二十九7、27~29的希西家)。停息的理由包括疏怠和亞述壓力的抑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4】「又照律法書上所寫的守住棚節,按數照例獻每日所當獻的燔祭;」 “住棚節”。從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九、十月間)。參看利未記二十三章34至43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住棚節在猶太人宗教曆七月十五至二十二日間舉行(陽曆九至十月間)。這是一個歡樂的大節期。(參《利未記》二十三33~36,39~43)。若按《民數記》二十九12~38規定,在此節期獻每日的燔祭,七天應獻公牛犢71只,公綿羊15只,公羊羔105和公山羊7只,和所羅門獻殿時所獻的公牛22000,羊120000比較,實在是很小的數目,但從歸國的人數和財力來看,這已是很可觀的奉獻了。──《啟導本聖經》 【拉三4 住棚節】有關這個主要宗教節期的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三16b;利未記二十三33~43;申命記十六13~17的注釋。這個節期的慶祝與所羅門聖殿的奉獻(代下五3),和以斯拉的盟約更新典禮(尼八13~18)也有關聯。三個案例都象徵百姓有新的開始,而慶典包括筵席則必定是使締結盟約或條約正式化的步驟(見:創三十一54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5】「其後獻常獻的燔祭,並在月朔與耶和華的一切聖節獻祭,又向耶和華獻各人的甘心祭。」 “月朔”。參看阿摩司書八章5節和民數記二十八章11至15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月朔”:每月的初一(民二十八11~15)。“耶和華的一切聖節”:看《利未記》二十三2以後。“甘心祭”:參《利未記》二十二23。為表示感謝而自動獻上的祭,不必按通常獻祭的嚴格規例,但也有例外(參申十六10)。──《啟導本聖經》 常獻的燔祭: 指每天朝夕常獻的燔祭(出29:42;民28:3-6)。而且要注意的一點是,比用於聖殿建築的“甘心祭”,先獻了祭司儀式上使用的禮物。 ──《聖經精讀本》 【拉三5 月朔與一切聖節】有關這些以色列宗教曆上之節期的背景,可參看:民數記二十八1~30的註釋(又留意撒上二十5)。他們很明顯是決意恢復所有昔日之宗教禮儀,使宗教活動正規化。──《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拉三6】「從七月初一日起,他們就向耶和華獻燔祭。但耶和華殿的根基尚未立定。」 【拉三7】「他們又將銀子給石匠、木匠,把糧食、酒、油給西頓人、推羅人,使他們將香柏樹從黎巴嫩運到海裡,浮海運到約帕,是照波斯王古列所允准的。」 這模式是仿照所羅門建聖殿的時候(王上五7~12)。古列詔命的細節記載在第六章3至5節。──《雷氏研讀本》 重建聖殿用的香柏木,也象所羅門當年造殿一樣,從推羅和西頓運來,約帕是今特拉維夫北的一個地中海港口。他們用銀子付工人的工錢,用糧食等換取名貴的香柏木作柱和梁。──《啟導本聖經》 與約450年前所羅門當時的規模進行比較(代下2:16)。 西頓人、推羅人: 黎巴嫩地方因地窄,總是缺乏糧食。建築第一聖殿時,希蘭受了小麥、大麥、酒、油後給所羅門提供了建殿材料(代下2:15)。 居魯士所允准的: 就如現今為建築某一工程,需要當局的允許,當時施大工程時也需要王的允許。如果沒有王的認可,就無法得到聖殿建築需要的材料。 將香柏樹……: 黎巴嫩人在山上砍伐樹木之後先運到河邊紮成筏子(代下2:16),隨著水流到達約帕。從約帕到耶路撒冷約56km左右。 ──《聖經精讀本》 【拉三7 糧食、酒、油】勞工的標準薪酬一定包括每日糧食、酒、油的分配(見:代下二10所列的各項)。巴比倫、馬里,和美索不達米亞很多其他城市,都發現了糧食配給總目(包括自由身之工人和奴隸所得的分量),作為這一點的佐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7 浮海運輸香柏樹】主前十一世紀埃及祭司溫納蒙向敘利亞的統治者訂購的香柏樹,也是浮海送貨。本節安排將重建聖殿所用的樹木運往海港約帕,也是根據類似的安排(有關此舉的進一步例子,見:代下二16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8】「百姓到了耶路撒冷神殿的地方。第二年二月,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和其餘的弟兄,就是祭司、利未人,並一切被擄歸回耶路撒冷的人,都興工建造;又派利未人,從二十歲以外的,督理建造耶和華殿的工作。」 “二十歲”。參看民數記四章3節和歷代志上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根基在主前535年立下,結束從主前605年開始的七十年被擄生涯。“二十歲以外”。原本是三十歲,後來減為二十五歲,這時是二十歲,可能是由於利未人的人數不足。參看歷代志上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若在主前537年春,則重建聖殿的時間應為主前536年陽曆四、五月間(宗教曆二月分)。這也是所羅門當年開始建殿的月分。春雨已過,麻和大麥都已收割。不過,建殿的努力受阻(四1~5),真正開始的時間是主前520年,因為到大利烏王第二年(主前520年),先知哈該仍在說:“這殿仍然荒涼”(該一4)。──《啟導本聖經》 第二年: 指一次被擄歸回(B.C.538)之後的第二年,即B.C.537。二十歲: 利未人擔當會幕事工的最小年齡是25歲(民8:24)。當時,由於具備資格的人太少,所以把年齡的下限降到20歲(代上23:24,27)。 ──《聖經精讀本》 【拉三8 年代小注】第二聖殿和所羅門的聖殿一樣,也是在春季第二個月,即西弗月,動工建築(王上六1、37)。工程說是在所羅巴伯來到聖殿原址的第二年開始,問題是經文沒有清楚說明他是幾時來的。他從來沒有被形容為與設巴薩或古列同一時代(但四1~5或者可以如此解釋),但卻時常和大利烏有關。以斯拉記二章往往被視作另一次的回歸,大概發生在第一章所述的回歸之後十五年。故此,本節的第二年是指哪一年並不容易鑒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8~13】聖殿根基的完成: 完成聖殿根基的時期是歸回到以色列地之後的第二年第二個月,相當於現今的5月,與所羅門建聖殿時打根基的月份一樣(王上6:1)。概括聖殿的意義如下:聖經中的聖殿包括會幕(出25:9;撒上1:9)、所羅門聖殿和所羅巴伯聖殿(該2:15),以及希律聖殿等。對以色列百姓而言在沒有完全啟示聖經的時代,聖殿是神對選民以色列民族啟示的途徑。同時,在政治上象徵相互行自治權的以色列支派間的統一。這也是將來在屬靈上,耶穌用寶血重價買來的教會的模型。遵照神的旨意以基督和教會的模型建立的會幕,隨結束曠野生活進入定居生活,建立了權威的象徵聖殿。但會幕、院、聖所和至聖所,約櫃、香壇、燈檯等聖所的基本構造,則同樣適於聖殿建築。根據王上6:1;所羅門統治第4年(B.C.966)開始建築聖殿,經7年6個月才竣工(王上6:38)。B.C.586,從被巴比倫毀滅聖殿,以色列百姓分散居住開始,他們以一定的地區為單位設立了會堂(synagogue),以會堂為中心作禮拜。其後,會堂越來越增多,到了1世紀在耶路撒冷就有4,080多個。後來波斯王居魯士時,由所羅巴伯帶領俘虜歸回耶路撒冷,並且於B.C.537開始重建聖殿工程。雖然,中間受阻中斷,於B.C.520重新開始,B.C.516年3月12日竣工。第二聖殿,即所羅巴伯聖殿,沒有充滿神的榮耀,只是具有等待彌賽亞降臨的性質(結43:1-5)。此聖殿一直保留到B.C.20,B.C.20左右,希律王為確保自己的政治基礎,建立了第三聖殿,但A.D.70隨耶路撒冷的滅亡完全被毀,現在只剩下地基。 【拉三8-13「……並一切被擄回耶路撒冷的人,都興工建造」】 {命題3}開始重建聖殿是在波斯王古列年間,為何以斯拉記四章24節卻說是波斯王大利烏年間? 〔難題〕根據以斯拉記三章8-13節,重建聖殿開始于古列年間(拉五16),古列王統治波斯期間是主前 559-530年間。然而以斯拉記四章24節卻記載重建聖殿是開始于波斯王大利烏年間,大約主前520年。而且哈該書一章15節也提示聖殿的重修到主前520年時才開始的。這兩處經文所記載的不同,如何解釋? 【解答】 以斯拉記三章10節和五章16節所記載的是有關立聖殿的根基;而以斯拉記四章24節和哈該書一章 15節所記載的是有關停工一段長時間後重新開始興建聖殿。以斯拉記四章4節提到當有些人聽到重建聖殿的計畫,就來擾亂他們企圖挫折敗壞他們的計畫 (這是在古列王統治的年間),以致使重建的事工停頓了十六年之久。在這個時刻,神曉諭哈該向耶路撒冷的子民激勵開始重建的事工。這就是以斯拉記四章 24節所記載的。因此重建聖殿在主前520年開始,也就是在大利烏年間在主前516年時完成重建的工作。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以斯拉記三8~15及五13~17指出,第二所聖殿于波斯王古列統治期間開始興建;以斯拉記四24則記載大利烏一世第二年才開始建殿;而哈該書二15則暗示建殿工程要待五三O年才展開。上述三個關於建聖殿的日期,如何能和諧一致?】
以斯拉記三10、11所描述的,只是立聖殿根基的情境。那時候正是五千個歸回者抵達耶路撒冷那一年的七月,他們在所羅門聖殿的遺址獻祭崇拜神。這年可能是主前五三七或五三六年。但以斯拉記四4清楚指出,當地的撒瑪利亞人及其他鄰邦妒忌猶大人,上告于波斯王古列的宮廷,於是波斯政府下令猶大人停止建殿工程。
以斯拉記四24告訴我們,因為周圍的異族群起反對,所以建殿工程就停止了,直至大利烏一世的第二年,即主前五二O或五一九年。在猶大省內,富有的猶太人都忙於為自己建造漂亮舒適的房子,沒有為重建聖殿花絲毫力量,根本不熱衷於這項工作(該一3-4)。
到了主前五二O或五一九年,哈該先知受神差派,要挑起猶大省及耶路撒冷居民的熱心,在十六年前所立根基上重建聖殿。猶太的領袖所羅巴伯及大祭司約書亞回應哈該的挑戰,全心全意投身於為神建殿的工作裡,猶大人亦上下一心,參與建殿工程(該一14):根據哈該書的記載,重新建第二所聖殿的工作,開始于同年六月二十四日(一15)。
七月二十一日,即是差不多一個月之後(該二1),哈該發出令人鼓舞的訊息,預言第二所聖殿的榮耀將會蓋過第一所聖殿(9節)。兩個月後(10節),哈該更提醒猶太人說,自從他們在十六年前荒廢聖殿根基時開始(「追想到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18節),農作物的收成都不理想,穀物枯萎,受黴病及冰雹傷害。
雖然河西(幼發拉底河以西)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上本控告猶太人建殿,但大利烏王在亞馬他城的宮內,找到一卷由古列於五三七年所頒佈的召旨,於是大利烏便降旨命令乃等人不得陰擾猶太人建聖殿(拉六3-12)。第二所聖殿終於在五一六年建成了,那是「大利烏五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15節)
由上文的陳述看來,這幾段經文是互相補足的,當然沒有衝突之處。──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拉三9】「於是猶大(在二章四十節作何達威雅)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他的子孫與弟兄,甲篾和他的子孫,利未人希拿達的子孫與弟兄,都一同起來,督理那在神殿做工的人。」 耶書亞(不是約薩達的兒子達祭司耶書亞)和甲篾,看二40。希拿達的子孫不見二40,但在《尼希米記》三18,24;十9的名單中。──《啟導本聖經》 猶大: 好像讀錯了2:40中的“何達威雅”之名,而尼希米記錄為“何達威”(尼7:43)。 ──《聖經精讀本》 【拉三10】「匠人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時候,祭司皆穿禮服吹號,亞薩的子孫利未人敲鈸,照以色列王大衛所定的例,都站著讚美耶和華。」 所羅門王所造的聖殿雖毀,但根基甚固,巴比倫人很難連根拔起(基址用的大石長的達十幾公尺)。造殿的人所進行的不是重新立根基,而是恢復,修整舊有殿基(原文“立”殿的根基為“恢復”、“修整”之意)。──《啟導本聖經》 本節描述了聖殿開工儀式的情況。 禮服: 按照律法的要求,是為了榮耀祭司而製作(出28:40)。
吹號: 是祭司的固有任務(民10:8;31:6;書6:4;代上15:24;代下5:12)。 鈸: 用這樂器來讚美神是利未人的任務(代上15:16,19;代下5:12,13)。照以色列王大衛所定的例: 其實,在所羅巴伯領導下展開的讚美,不如大衛當時的壯觀。然而,超越外在規模,對脫離災難,重新恢復祭司的以色列民族而言,這真是令人激動的事。 ──《聖經精讀本》 【拉三10 根基的重要性】有關地基立在聖潔空間的意義,可參看第三章3節的討論。此外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慣例,需要獻上奠基的祭,並將記述君王奠基的版片、圓柱或圓錐埋於當地(正如現代也有將時代文物密藏器安置在公共建築之基石的習慣)。例如主前十九世紀馬里王雅頓林的地基碑文,不但描述沙馬士廟的建築,更描述遠征香柏山脈(Cedar Mountains)和地中海的戰役。主前五二五年剛比西斯親自參與埃及內特女神(Neith)廟宇奠基的慶典,足證波斯人十分注重在神殿的傳統地點奠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10 號和鈸】號、鈸、琴、瑟等樂器,經常在宗教禮儀中宣告開始,或在遊行中使用(見:代上十六5~6;代下二十五11~13)。敲鈸可能象徵雷聲,或在遊行之時數節拍。號聲則是戰場上或重要場合中的發信工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11】「他們彼此唱和,讚美稱謝耶和華說:他本為善,他向以色列人永發慈愛。他們讚美耶和華的時候,眾民大聲呼喊,因耶和華殿的根基已經立定。」 “他們彼此唱和”。即輪流吟唱,然而,可能只需要譯作“他們吟唱”。參看詩篇第一百三十六篇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彼此唱和: 意味著一個讚美隊分兩個組來歌頌。
──《聖經精讀本》 【拉三12】「然而有許多祭司、利未人、族長,就是見過舊殿的老年人,現在親眼看見立這殿的根基,便大聲哭號,也有許多人大聲歡呼,」 許多想起(五十年前被毀的)所羅門聖殿何其宏偉的老人都哭起來,因為這聖殿細小得多,也不及被拆毀之聖殿那麼莊嚴。十五年後建殿工程重新開始的時候,人們也有相同的反應。參看哈該書二章3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許多……大聲哭號: 紀念約50年前被毀的舊聖殿的輝煌榮耀的老年人,沉浸在無限悲痛中,以色列最繁榮的時候建立的聖殿,顯然源超過被擄歸回之後,在最窮乏的情況中建的聖殿。所以,把聖殿當作象徵信仰的猶太人而言,在悲痛而焦急中目睹了寒酸的聖殿根基。把以聖殿象徵的信仰當作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的猶太人而言,顯然是不可抑制的悲痛。 ──《聖經精讀本》 【拉三12 第一和第二聖殿的比較】古代廟宇的富麗程度,是基於幾個因素。大小雖有影響,建材的質素和工匠的手藝卻更加重要。被擄歸回的社群縱有波斯政府的援助,所能動用作為材料的資源依然遠遜于所羅門。金子的分量,石塊的品質和大小,石匠和金工的技巧,都是第二聖殿無望與第一聖殿匹敵的。老一輩之人的失望不一定反映他們是注重外表而已。當時和出埃及時代的看法,都同樣認為殿宇和陳設的豪華和壯觀,是向住在聖所之中的神表示尊崇的合理方法。百姓因為無能提供與神榮耀相稱的富麗環境而感到悲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拉三13】「甚至百姓不能分辨歡呼的聲音和哭號的聲音;因為眾人大聲呼喊,聲音聽到遠處」。 回國的人見聖殿恢復有望,內心歡欣雀躍,難以形容,但回想被擄受苦在外多年,聖殿荒涼無人照料,又不禁悲從中來。特別是那些曾見過聖殿輝煌時代的老年人,觸景生情,不免大哭。悔悟的眼淚和感恩的歡欣交織。──《啟導本聖經》 【思想問題(第3章)】 1 作者描寫百姓開始建築聖殿時,特別強調他們先建造祭壇。究竟「祭壇」在以色列民心目中有什麽意思呢? 你信仰生活中是否也以「獻祭」為你的中心? 2 「甘心祭」是否列入額外的獻祭? 百姓獻甘心祭給我們什麽屬靈啟迪? 你的信仰生活是否已突破誡命所定的十一奉獻,進到「超額」的付出?參申16:17; 林後8:1-3。 3 以色列人對重建聖殿一事除了特別顯出熱心之外,對建造的過程還顯出什麽態度?參8, 9節。 4 所羅門時代獻殿的情況(代下5:13;
7:3),和本章所記的情況有什麽相似之處?參11節。 年老的祭司、利未人和族長當時為什麽大聲哭號?參12節; 該2:3。 他們的表現和許多年老人對事物的態度有何類似之處? 這種心態往往帶來什麽影響?參腓3:13,
14。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