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導論拾穗 以斯拉記提要 壹 概略 一 以斯拉記是神的子民被擄以後的歷史書中的第一卷。聖經中被擄以後的書一共有八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前三卷是被擄後的歷史書,後五卷是被擄後的先知書。 二 本書的著者是以斯拉,就以著者的名作書名。‘以斯拉’原文的意義是‘幫助’或‘幫助者;’的確,以斯拉一生看神是他惟一的幫助者。 三 在猶太人的聖經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原是一卷,雖然它有兩個著者,前半段是以斯拉,後半段是尼希米。直至第三世紀時,才把它分為兩卷書。 貳 時間 本書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八十年,自主前五三六年起,至主前四五七年止。 參 性質 一 本書的性質正與前書歷代志相同。神的遺民因著神的恩典和安排,(一2~3,)從被擄之地歸回故國。他們在被擄中曾學到一個嚴厲的功課,就是棄絕偶像,他們看清楚拜偶像是他們亡國的主因。(所以猶太人歸國後直到主在世的時候,再沒有拜偶像的事發生了。)他們在被擄中,懷念故土,不肯像其他的猶太人在外邦享受繁榮,樂而忘返。雖然如此,他們在七十年中究竟少有機會認識神、事奉神、明白祂的律法書,他們並且與外邦人深深聯合。以斯拉的職事就是 重建聖殿,使他們回到神面前,認識祂、事奉祂、並且誦讀祂的律法書,他也堅決對付百姓與外邦人通婚。 二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都是記載神的子民最後一段的歷史。(以後就沒有歷史書了。)所以這些書對於教會在地上最後的一段非常有關係。初讀聖經者最好把這三卷書一起讀,同時也酌量參讀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那些相同時代的書。 肆 幾處可注意之點 一 神藉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一1,代下三六21~22)是記載在耶利米二十九章十節:‘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以色列人被擄七十年後,神激動波斯王古列下詔鼓勵以色列人回國建殿。七十年的計算是從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破耶路撒冷起,一直到主前五三六年古列王下詔止。 二 讀神的子民末後三卷的歷史時,書中的人名往往使人纏誤: (一) 以斯拉二章二節的尼希米並不等於修造耶路撒冷城牆的那個尼希米。也許這名字在那時代是非常流行的。聖經中一共有三個尼希米:隨所羅巴伯回國的尼希米;(二2;)哈迦利亞的兒子,重建聖城的尼希米;(尼一1;)押卜的兒子尼希米。(三16。) (二) 以斯拉二章二節的末底改並不等於以斯帖記中的末底改,因第一次猶太人歸回故國的事發生在前(主前五三六年),以斯帖的事發生在後(主前四七五年)。 (三) 聖經中以斯拉也有三個:同所羅巴伯歸回的祭司以斯拉,(尼十二1,)迦勒的子孫以斯拉,(代上四17,)本書的著者以斯拉。 (四) 以斯拉四章十七至二十四節記亞達薛西王禁止以色列人重建聖殿,六章十四節記他們遵著亞達薛西王的旨意造殿。這是兩個不同的亞達薛西。禁止建殿的亞達薛西,在歷史上有一個名字叫堪白西斯(CambysesⅡ);命令建殿,又容許以斯拉、尼希米回猶大地的亞達薛西,在歷史上的名字是郎及曼納斯(Longimanus)。 (五) 此外還有三個不同的大利烏:瑪代人大利烏,(但五31,)大利烏希斯塔庇斯(Darius Hystaspes),(拉四5,該一1,亞一1,)大利烏拿塞史(Darius Nothus)。(尼十二22。)有三個不同的亞哈隨魯:亞哈隨魯堪白西斯,亦即亞達薛西堪白西斯;(拉四6~7;)亞哈隨魯亞斯推基斯(Astyages),即瑪代人大利烏的父親;(但九1;)亞哈隨魯埃克愁克斯(Xerxes I),即大利烏希斯塔庇斯的兒子。(斯一1。) 亞達薛西、大利烏、亞哈隨魯都是當時波斯和瑪代君王的稱號,正像埃及的‘法老。’ 三 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有三次:第一次是由所羅巴伯帶領的,(拉二2,)第二次是由以斯拉帶領的,(七1,6~7,)第三次是由尼希米帶領的。(尼二5~6。) 四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兩書的目標是相同的,就是復興遺民。可是兩書的主要內容是不同的,前者是建造聖殿,後者是建造城牆;前者注重講解神的話,後者注重領導神的百姓。 五 以斯拉是亞倫的嫡系,(拉七1~5,)是祭司,也是熟諳律法的文士。(11~12。)初讀聖經者應該特別注意他個人的傳記、與神的關係、以及成功的秘訣。 六 四章一至六節記載有些敵人們因為要破壞建殿的工作,要求與神的兒女一同建造。那些人都是外邦人,在以色列人被擄的時期中從別處遷移過來的。(參本提要第十四章第肆大點第四點。)他們自稱是有信仰的、敬拜神的;但是他們的要求被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等嚴辭拒絕,因為建造聖殿是神的兒女的事,絕對不能容讓非神的兒女混進來參與這樣的工作。他們要求合作不成,惱羞成怒,公開擾亂,使神的兒女的手發軟,並且在君王面前誣告那些遺民反叛。在尼希米建造耶路撒冷城牆時,也多次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尼二,四,六。)每一次有神的復興,每一次必定也有撒但的阻撓和破壞,這原是意中的事。 七 以色列人回國和復興,是預表現在分散在列國的猶太人,將來也要從各地歸回猶大地,悔改、與神和好,並要建立國度,成為繁榮的民族。 八 以色列被擄是屬政治的,也是屬靈的。在政治方面,他們被擄至遠地為奴,沒有自由和主權,受盡欺壓和歧視。在屬靈方面亦然,他們由環境支配,離神越過越遠,沒有真的敬拜和事奉;即使有一些宗教的活動,也只有表面而沒有實際。是地操縱的,而不是天掌權的;是迎合人的,而不是滿足神的。他們不只在政治上被擄,也在靈性上被擄。 九 從以色列人歸國後的復興中,我們可以找出一個復興的總原則,就是復興必須出乎神。人為的或是金錢造成的復興都是徒然的,對於神的兒女有損無益。我們看見: (一)是神定規復興的時間,在被擄後七十年,在波斯王古列元年。(代下三六21~22。) (二)是神感動君王的心,使他們先後為祂的百姓開路。(拉一1~4,7~11,六6~15,七11~26,尼二4~8。) (三)是神預備祂自己的器皿-所羅巴伯、以斯拉、尼希米等-揀選他們,並且給他們負擔,專以神的利益、見證和百姓作他們的事業。 (四)是神感動祂自己的人的心,一同起來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一5。) (五)是神使‘他們如同一人’(三1,參讀尼八1)-這是復興必要的條件,因為惟有‘如同一人,’才能擔負建殿的重任和抵擋仇敵的打擊。 (六)是神興起先知在他們中間傳達祂的話,勉勵他們。(拉五1。) (七)是神使他們看見罪,生出憂傷痛悔的靈。(九。) (八)是神給他們決心和力量對付罪。(十。) 十 ‘尼提寧’在聖經中共用過十八次,第一次在代上九章二節,其餘的都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這名稱在聖經中只譯音而未譯意,難免使初讀聖經者費解。它的原意是‘充作,’它是指一班人在聖殿中充作祭司和利未人的僕人或助手,可能就是約書亞記中的基遍人,約書亞曾指定他們為‘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書九23。) 伍 鑰句和鑰節 一 鑰句:‘耶和華的話’-這句話在本書中包括:(一)神藉先知所傳的話,(拉一1,)(二)律法,(三2,)(三)神的命令,(六14,)(四)摩西的律法書,(六18,七6,)(五)耶和華的律法。(七10。) 二 鑰節:‘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人,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一5。) 陸 信息 神的兒女們應當注意:神的話語、神的聖殿、和神要我們保守的那分別為聖的見證。 柒 分析 本書題及神的子民兩次從被擄之地歸回故國,因此可以分成兩大段:第一次歸國(約有五萬人)、第二次歸國(約有二千人)。 1 第一次歸國(一至六章) 一 神藉先知所說的預言完全應驗。(一。) 二 歸國的人。(二。) 三 重築祭壇(三1~7)-先建立與神正常的關係,然後才進行神的工作。 四 重建聖殿: (一)開工。(三8~13。) (二)受阻。(四。) (三)繼續。(五。)參讀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 (四)完成。(六。) 2 第二次歸國(七至十章) 一 第二次歸國的經過: (一)神預備的領袖以斯拉。(七1~10。) (二)王的詔書。(七11~28。) (三)歸國的人。(八1~23。) 二 復興: (一)奉獻。(八24~36。) (二)認罪。(九。) (三)對付。(十。) —— 倪柝聲《聖經提要》 【以斯拉記是歷代志下歷史的延續】歷代志下結尾的話就是以斯拉記開頭的話。這一點,在某種程度上向我們證明這兩卷不同的書是由同一個作者寫成的。── 江守道《神說話了──舊約各卷精華》 【為何先以斯拉記後尼希米記】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本書,在次序上也相當有意義。尼希米記是記載以色列人在外邦人中,重新恢復他們的見證;以斯拉是記載百姓回國後,重建聖殿的工作。聖殿是代表敬拜神,重靈裏與神的關係。以斯拉記在先,尼希米記在後,在他們實行真正有效的事奉前,必須先在靈裏恢復他們與神的關係。基督徒的事奉,不是一個工作﹐乃是一個生命的流露。若我們單憑表面努力去作,恐怕這工作只不過是個人努力所產生的效果,因為我們的生命若不是在神前被建造,一切的工作就成了枉然的勞苦。──
鮑會園《以斯拉記信息》── 鮑會園《以斯拉記信息》 【以斯拉記所記述的年代】以斯拉記開始於主前536年,以色列被擄人中的餘數歸回之時;結束於主前458年,在以斯拉帶領之下,以色列人被擄的餘數第二次的歸回。所以粗略的說來,以斯拉記所涵蓋的歷史大約有80年。一到六章涵蓋了約二十年的歷史。然後在六章和七章之間有58年的間隔;我們知道那個間隔是被以斯帖的事蹟所補滿的。七章到十章大約涵蓋了一年。這就是在以斯拉記裡我們所看見的歷史。── 江守道《神說話了──舊約各卷精華》 【何謂以斯拉記?作者是誰?(拉七6,10,11)】 答:1 以斯拉記Book Of Ezra乃為神的選民被擄七十年歸回以後的第一卷史書。(自主前606尼布甲尼撒王第一次攻破耶路撒冷起,至536年古列王下詔時止,耶廿五9 10,廿九10,拉一1—3)。並且與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為舊約歷史書的最後三卷。本書系記載猶大人的回歸故土,重建聖殿,教訓律法,認罪悔改,清除雜婚,復興聖名之事。它在猶太人古希伯來文(四8—六18,七11—26為亞蘭語)的聖經中,與尼希米記原為一卷。至三世紀時,才把它分為兩卷書。亞歷山大基督教學者俄利根Oregin(主後185—254)稱此二書為以斯拉記上下卷。 2 本書作者,從開頭幾節與歷代志下的結尾幾節經文相同(拉一1—3代下卅六22,23)看來,暗示亦為以斯拉Ezra(意幫助)所編寫的。(參一一二題)。他是大祭司希勒家,Hilkiah(意神是我的主)的曾孫,(拉七1;王下廿二8)。是一位敏捷,通達,大德的文士和祭司,(拉七 6,12,21),且是一位卓越的解經者。不愧為名門望族之後裔。他於主前457年由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時,而作此書。其內容所包括的時間,自主前536—457年,約有80年。書中所論之所羅巴伯Zerubbabel(意在巴比倫生的),以斯拉,乃基督為元首為祭司之預表。(拉二2;四3;七11;來二10;弗四15;來七28)。——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次序的屬靈教訓】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本書,在次序上也相當有意義。尼希米記是記載以色列人在外邦人中,重新恢復他們的見證;以斯拉是記載百姓回國後,重建聖殿的工作。聖殿是代表敬拜神,重靈裏與神的關係。以斯拉記在先,尼希米記在後,在他們實行真正有效的事奉前,必須先在靈裏恢復他們與神的關係。基督徒的事奉,不是一個工作﹐乃是一個生命的流露。若我們單憑表面努力去作,恐怕這工作只不過是個人努力所產生的效果,因為我們的生命若不是在神前被建造,一切的工作就成了枉然的勞苦。——鮑會園《以斯拉記信息》 【背景與主題】以斯拉記是從西元前538年開始記載,那正是尼布甲尼撒毀滅耶路撒冷,打敗南國猶大,並把猶大人擄去巴比倫後的第四十八年(參王下25章;代下36章)。尼布甲尼撒在西元前562年駕崩,繼位者軟弱無能,到西元前539年,在以斯拉記未展開序幕之前,巴比倫便被波斯殲滅。不論是巴比倫人或是波斯人,都對俘虜採取懷柔政策,容許他們擁有土地和家園,過正常的生活。很多猶太人,如但以理、末底改和以斯帖,都能夠在那裡居顯要位置。波斯王塞魯士更准許不少離鄉背井者重返故國,當中也包括了猶太人。他希望藉此使人甘心效忠,在邊境周圍建立起緩衝區,為帝國阻擋外敵。這一政策對猶太人來說是一個希望,也是一個新開始。 以斯拉記開場時,新巴比倫帝國已經沒落,耶利米預言猶太人將歸回故土的話實現了(耶二九10~14)。 第一至六章記載由所羅巴伯帶領的第一次歸回。被擄歸回的人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建壇獻燔祭,然後是為神建殿。建殿受到神子民的敵人各方阻攔,但也得到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的鼓勵。 第六和七章之間相隔五十八年。在神聖的歷史中,這是以斯帖王后傳奇故事發生的時候;在世俗的歷史中,著名的馬拉松戰役、塞莫皮萊戰役和薩林米斯戰役也在這時期發生。 第七至十章再記述主前四五八年,以斯拉得亞達薛西朗占米紐斯的詔命回到耶路撒冷的行程。這幾章詳細敘述以斯拉要改革以色列民的個人行動。——馬唐納《以斯拉記》 【來歷】本書首段與歷代志下末段相接處相同,可證同為一位作者,即被擄後回國的文士以斯拉。本書內容包括時間自主前536至457年,約 八十年之久,寫書也當在此後不久,約主前450年左右。他與尼希米同時,以斯帖較早,先知哈該、撒迦利亞更早,而瑪拉基則較晚,均屬被擄後的歷史和先知書。本書自四章8節至六章18節以及七章12-16節為亞蘭文,符合當時的情況。以斯拉也寫了歷代志上下和詩篇一一九篇,並領導一班人編輯舊約成典。——無名《以斯拉記》 【主旨】本書與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均為被擄後的歷史書,雖時間稍有不同,但卻很有關聯。以斯拉記重建聖殿,尼希米記重建聖城,而以斯帖記保全民族。以色列人因犯罪悖逆神而被趕出本地,在被擄寄居外邦時受盡苦難、壓迫,但從此卻徹底棄絕偶像,歸向他們列祖的神。神紀念他的約,領他們歸回本地,也是應驗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他們回國共有三次: 第一次,在主前538年由所羅巴伯領導下歸回(拉二2)。 第二次,在主前458年由以斯拉帶領歸回(拉七l、6-7)。 第三次,在主前445年在尼希米的領導下歸回(尼二5-8)。 這是以色列人歷史上一個大的轉捩點,猶如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一樣,否則猶太民族從此淪亡,基督無從降生,神救贖的計畫也不能完成。他們當年要重建聖殿與我們如今要復興教會有許多相似之處,特別值得我們借鏡參考。 ——無名《以斯拉記》 【書之宗旨】恢復聖殿宗教與民族。書內所記一件最要的事,即重建聖殿,並建殿之經過。聖殿原是宗教之表現,人之宗教生活,多在聖殿中事奉神的事上表現出來,所以恢復聖殿,也就是恢復宗教。猶大民族,也是舊約時代的教會,所以恢復宗教,也就是恢復民族。這一本書的價值,全在猶太領袖如何在神旨意中,具了勇敢犧牲、百折不磨的精神,恢復了猶太的聖殿、宗教與民族。這正是表明歷代教會領袖,當如何奮勇、勉勵、復興神的教會;因為天命與人事,是相須而相合的。——賈玉銘《聖經要義》 【年代表】 主前 五三九 古列在巴比倫掌權 五三八 古列的上諭;在所羅巴伯領導下, 五三○ 坎拜棲茲登基 五二二 大利烏登基 五一六 聖殿完成 四八六 薛西斯登基 約四八六至四八○ 以斯帖記事蹟 四六五 亞達薛西登基 四五八 以斯拉抵耶路撒冷 四四五 尼希米抵耶路撒冷 四四四 耶路撒冷城牆完成 四三三 尼希米返巴比倫 ? 尼希米以後再度往耶路撒冷 ——《每日研經叢書》 【主題特色】 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二書內容取材甚廣,包括波斯官方檔(如詔書)、家譜、聖殿供職人士家族名單、以斯拉及尼希米親身的記錄。語文方面,以斯拉記除用希伯來文外,部分是用亞蘭文記載(見內文注)。 被擄後歸回猶大的以色列人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領導下,在信仰上醒悟過來:他們是被放逐後剩餘的少數,能夠重歸故土,足見是神的恩待;神的手滿有能力,使他們在危險和萬難下得以重建聖城和聖殿。他們覺悟到言信仰上的失敗導致他們受罰被逐。現在他們矢志向神盡忠,順從摩西律法,並分別為聖,不沾染外邦異教,使猶太信仰的精粹得以保存。──《串珠聖經注釋》 【為什麼要讀以斯拉記?】 Ø 任何人若想要知道如何勉勵神的兒女,奮勇向前的復興神的教會,就必須讀本書。 Ø 從本書中我們可知道當年以色列人如何重建聖殿,他們如何被分別為聖生活,並且因此神的見證得著恢復。讀本書会对我們今日復興教會的工作有許多启示。下面幾點的原則仍適用於今日教會的復興並恢復: · 是神定規復興的時間,在被擄後七十年歸回故土(代下三十六21-23,一1~2) · 是神感動君王的心,使他們先後為百姓開路(一1~5;六6~15;七11~26) · 是神預備合用的人成為他的器皿,如所羅巴伯,以斯拉,尼希米等,並給他們負擔,以神的利益為念。 · 是神感動百姓的心,願意離開安逸的生活歸迴路途漫長的故國(一5)。 · 是神使「他們如同一人」重建祭壇和聖殿(三1~13),這是復興必要的條件。 · 是神興起先知在他們中間傳達神的話勉勵他們(五1)。 · 是神使他們看見罪,生出憂傷痛悔的靈,並使他們有決心和力量對付罪(九~十)。 ──
楊震宇《以斯拉記每日讀經》 【以斯拉記經節分析】 以斯拉記分為二百八十節,下列是我們對這卷最不尋常之經卷的分析:
【以斯拉記參考資料】 一、
書名 在最早的猶太和基督教會的正典目錄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本為一書,稱之為《以斯拉記》。主後二世紀,教父俄利根(主後185~253年)的正甸目錄已把二書分列,稱為《以斯拉記》上、下。在耶柔米譯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已各成一卷,但稱《尼希米記》為《以斯拉記下》。遲至主後1448年,希伯來文舊約才根據《武加大譯本》的做法,將二書分開。 這兩卷書在文字、體裁和內容的著重點上,都和《歷代志》十分接近,而《代下》最後兩節(三十六22~23)也在《以斯拉記》1章開頭處重現。很可能這兩卷書原來便是《歷代志》的一部分;作者用《歷代志》記猶大人被擄以前大衛王朝的史事,而用這二卷記錄被擄歸國以後的事。 中文《和合本》譯本照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這兩卷書放在《歷代志》上、下之後,詩歌與先知書之前。但沒有照《七十士譯本》把它們當成一卷,而是分開,並各稱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希伯來文古卷把舊約分為律法書、先知書和書卷,《約書亞記》至《列王紀》放在先知書內,《歷代志》和《以斯拉—尼希米記》則放在書卷中。 二、
作者 這兩卷書究竟為何人所寫,迄無定論。不過大多數學者都同意,寫這兩卷書的人也是《歷代志》的作者,因彼此間頗多相似:例如都喜歡開清單、列譜系、看重宗教節期和利未人在聖殿裡的侍奉等等。 聖經學者認為二書的主要資料來源有:1,《尼希米回憶錄》(尼一1~七73;十一1以後;十二3~43;十三4~31),用第一人稱敘述親身經歷,包括他向神說的話(尼五19;十三14,22,31),建城牆者的名單(尼三章)和回國者的譜系(尼七6~73)。2,《以斯拉回憶錄》(拉7~10章;尼8~9章),其中涉及以斯拉自己的部分用第一人稱寫出(拉七27~九15)。內容包括波斯王亞達薛西的諭旨(拉七12~26),偕同以斯拉自巴比倫返國者的名單(拉八1~14)和娶異族女子為妻者的名單(拉十18~43)。3,《大事記》(拉四7~六18),用亞蘭文寫成,錄有涉及耶城造殿、過節等事的函件,包括:省長利宏寫給亞達薛西的信(拉四8~16)、亞達薛西的復函(拉四17~22)、達乃給大利烏王的奏本(拉五7~17),和大利烏王的答覆(拉六2~12)。4,不屬上開資料中的一些名單,包括:猶大人居住耶城的首領(尼十一3~19)、猶大人居住的城鎮(尼十一25~36)、與所羅巴伯同歸的祭司和利未人、從耶書亞到押杜亞等大祭司(尼十二10)、從約雅金開始的祭司和利未人(尼十二12~21,24等),以及和尼希米一起宣誓簽名的人。 這些都是珍貴的史料,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寫出,但寫作風格和用詞習慣相似,證明出諸一人之手。 傳統相信以斯拉為這兩卷書的作者,不過收錄了《尼希米回憶錄》中的材料,包括那分回國者的譜系(尼七6~73)。 以斯拉是在主前458或457年波斯王亞達薛西在位時(主前465~424年)自巴比倫返歸耶路撒冷。尼希米遲他12年始返國(主前445年)出任省長(主前433年第二次擔任省長)。以斯拉的父親是西萊雅,為大祭司亞倫的後裔(以斯拉的家譜見《以斯拉記》七1~5)。以斯拉是個文士,為摩西律法專家,率領第二批五千左右的猶太人返國。此時,聖殿已修建完成(主前516年),但耶路撒冷的城牆仍荒廢,賴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的努力,終獲重建。以斯拉由波斯王亞達薛西授予全權恢復猶太人的社會,負責教導眾民神的律法。 三、
寫作時期 大多數聖經學者認為《以斯拉記》約寫於主前440年,而尼希米的回憶材料則寫於主前430年。 《代上》三10~24記有大衛和所羅門的家譜,直到所羅巴伯的孫兒(21節以後所記為所羅巴伯同時代的人的家譜)。所羅巴伯到波斯王古列下詔後始返國,時為主前537年左右。若一代按30年計,此三書(《歷代志》及《以斯拉記》等)最早當寫於主前440年左右。以斯拉於主前458年回國,此書寫時他仍生存,故也可能為本書作者。 四、
本事 猶太的人民被擄巴比倫50年後,《歷代志》的作者留下被擄時期的一頁空白繼續寫回國的歷史。 波斯王古列下詔解除迦勒底王朝的禁令,准許猶太人返耶路撒冷(主前538年)。猶大人開始準備,第一批四萬餘人重返故國,視察聖殿廢墟,踴躍輸將,齊心建殿,但為當地的撒瑪利亞人(他地遷來巴勒斯坦的移民和後代)所阻,到大利烏王時才恢復。聖殿在主前516年完成,舉行盛大的逾越節慶典。但以後50年中重建耶路撒冷城垣的工作又受到撒瑪利亞人的阻止(拉1~6章)。文士以斯拉獲波斯王亞達薛西的支持,率領另一批國人返抵耶路撒冷,依摩西律法重建地方秩序。上一批回國的猶太人已娶異族女子為妻的都須離棄,以保信仰純正(拉7~10章)。後來亞達薛西王的酒政尼希米,獲准返耶城重建城垣。他不顧敵人反對,將城建成,耶城恢復生機(尼一1~七72)。尼希米被委派為省長,以斯拉向眾宣讀律法書,眾民歡慶逾越節(尼八1~十39),並舉行城垣奉獻禮(尼十一1~十三3)。尼希米一度回波斯,重返耶城時,發現祭司和百姓中一些違紀和違反律法的事,一一加以整頓(十三4~31)。 這兩卷書是以斯拉和尼希米複國工作的僅有記錄,其歷史價值不難想見。 五、
以斯拉與釋經 本書9、10兩章記載回國後的猶太人可能因人口中女子人數少而與外族女子結婚生子,引起了信仰和民族純一的問題。 以斯拉熟悉律法,又負有教導律法的責任。他面對的是如何解釋古代律法來解決當前社會問題。律法針對古代情況而制訂,涉及當時的具體需要。時移世易,新的社會問題發生,律法若無明文規定,究應如何詮釋,既符合立法精神,又照顧到實際要求?這是以斯拉試圖解決的困難。 律法上規定不得與某些異族結婚,是否等於禁止和一切異族結婚?聖經上說和某些異族婚媾會招來災禍,是否等於說禁止和這些異族有婚姻關係?即使承認聖經禁止與一切外族的婚姻,要是已結婚了應怎麼辦? 誰有權解釋律法?以斯拉奉波斯王之命教導律法,但異族的一個王可以授權他解釋律法嗎? 以斯拉沒有運用這權力,他訴諸全民,先承認律法的權威(拉九10;十3),然後決定如何適用於新發生的問題。步驟是先由領袖提出,再召全民討論。他們禱告,相信聖經既為聖靈所默示,聖靈也必教導他們如何作解釋。這裡不存在“隨私意”解說(彼後一20)的問題。 聖經的話語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具有普遍的適用性。 六、
解釋的困難 這兩卷書所包含的歷史資料至為豐富,但未嚴格依年代編寫,引起若干解釋上的困難。這包括: 1,回國的猶太人名單重複,先見於《以斯拉記》2章,複見於《尼希米記》7章。 2,用亞蘭文寫的發生于大利烏王在位時的事(拉四6~六18),卻記在亞哈隨魯和亞達薛西在位之後。這些事早在他們之前半個世紀已經發生。 3,以斯拉和尼希米寫的回憶材料次序為作者打亂,但根據所記日期,可得出如下的次序:以斯拉的材料:《以斯拉記》七1~八36;《尼希米記》七73~八18;《以斯拉記》九1~十44;《尼希米記》九1~ 37;尼希米的回憶材料:《尼希米記》一1~七72;十一1~25及十二章一部分(第一次返國)和10及13章(第二次返國)。尼希米以後的事有些插在《尼希米記》11和12章中。 作者顯然以事為經,將與此事有關的材料為緯,讀者可以在同一處看完此事的始末。《以斯拉記》1~6章完全記大利烏年間建殿的事,因此放在一道的材料有被擄巴比倫回國諸人的記錄,撒瑪利亞人破壞的活動,突出所羅巴伯(拉二2)而幾乎不提設巴薩(拉一8)。 這種寫作的方法引起了幾個問題。雖然有些聖經學者接受設巴薩(拉一8;五14)與所羅巴伯(拉二2;三2;五2)為同一人的說法,但事實上極可能為不同的兩個人。設巴薩是猶大人的首領,他的名字和約雅斤王第四子示拿薩極近似(代上三17~18),很可能為同一人,故由古列王任命為省長,率領第一批百姓回國;所羅巴伯回國比設巴薩遲,是在大利烏王時代擔任省長,負責聖殿重建工作。 其次為日期的問題。依本書所記年代,以斯拉是在主前458年到達耶路撒冷,時為亞達薛西一世第七年(拉七8)。尼希米在445年前來和他一道工作,時為亞達薛西一世第二十年(尼二1)。尼希米留在耶城12年(尼十三6),故他返波斯應在主前433年,然後于亞達薛西一世駕崩前重返耶城(主前424年以前)。這種傳統計算法為許多有地位的學者所接受。以斯拉與尼希米一道工作了一個時期,一同主持宣讀律法(尼八9)和城垣奉獻(尼十二26~36)。 有的學者因為主張以斯拉建殿的工作必須等尼希米修好城垣後才能進行,故認為以斯拉返國事在亞達薛西二世而非一世在位時。他在主前398年後才回到巴勒斯坦。 最後還有第三說,認為以斯拉返國是在尼希米之後,但不同意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在不同的波斯王在位時返國。他們認為以斯拉返國期在尼希米兩次赴耶城的中間。因此《以斯拉記》七8亞達薛西第七年應改為第二十七或三十七年(即主前437或427年)。 第三說難成立。第一、二說均有可能,但傳統計算方法較圓滿。 作者的目的在提供一段複國的歷史,重點放在猶太人複國的動機,恢復家園的工作,和建設一個新土的努力上。年代是否準確反屬次要。一個瀕臨滅亡的民族,現在有機會在自己的管治下,依照摩西的律法,共同生活,多年的美夢成真,才是本書的基調。 作者在主前四、五世紀寫作此書,是一般稱作兩約之間的沉寂時代。這個時期的歷史我們所知甚少。但一個以耶城為中心的新社會,卻在這沉寂中長大成熟,準備迎接久所盼望的那個新王基督的降生。 ──《啟導本聖經》 【以斯拉記重要資料】
──《靈修版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