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二十四章拾穗 【代下二十四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作王四十年: 有的學者對40年的統治時間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因為在猶太人的觀念和人類的生存或忍耐方面40象徵著“相當長的時間”(創25:20;出2:11;16:35;民14:33)。大衛和所羅門也各在位40年(撒下5:4;王上11:42)。因此他們認為約阿施統治的40年裡包括了亞他利雅統治的6年。但無論從聖經的年代記錄或從考古學的考證來看,統治時間的確為B.C.835~796。 ――《聖經精讀本》 ●「約阿施」:字義是「神的賞賜」。 ●「西比亞」:字義是「瞪羚」。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創 26:23,25 ,字 義是「七倍盟誓之井」。 ◎作王四十年,到底是否包含亞她利雅的統治時間,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 ――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 年代小注】約阿施於主前八三五年至七九六年在位,與他同時代的以色列王是耶戶、約哈斯、約阿施。當時統治亞述的是撒縵以色三世、桑希阿達德五世(Shamshi~Adad V)和阿達德尼拉裡三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3】約阿施的統治記錄序文:約阿施在北以色列王耶戶7年,即在他7歲時登位,統治了40年。他在祭司耶何耶大生前實行了善政(4~14節),但耶何耶大死後便侍奉偶像,殺害先知,大肆施行暴政,最終被大臣所殺害。因為沒有了對神忠誠的耶何耶大的攝政(2節),約阿施自己則施行了暴政,與耶何耶大的善政完全對立。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四1~16】約阿施在耶何耶大輔政下的治績:像對其他賢君一樣,作者描述的重點是在約阿施對聖殿的貢獻。――《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四2】「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 王下12:2記錄為“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也就是說,“在耶何耶大在世教訓他的時候”,約阿施行了為正的事。可見約阿施的信仰是依賴於他人的信仰之上。同樣,今天的信徒也應當對信仰有更堅定的確信。因為,信仰是神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不應該受他人的影響被左右。 ――《聖經精讀本》 ●「在世的時候」:SH 3605+SH 3117,「所有的日子」。――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3】「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 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4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17節)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18節)。──《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四4】「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 本節至14節所記與《王下》十二4~16有出入,作者略去《王下》十二4~8關於利未人收了捐獻未辦理修殿一事的記載;但增加了利未人參與修殿工作(6,11節),並說明這種捐項乃摩西為建造帳幕而設,早有定例(6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比起列王紀下的記載,此處略去 王下 12:4~8 利未人收了捐獻未修聖殿的記 載,增加了利未人參與修殿工作 24:6,11 的記載。不過 24:5 還是說「是利未人不 急速辦理」,有「指責」的意味。 ●「重修」:SH 2318,「更新」、「修補」。――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 料》 【代下二十四4 古代近東修復廟宇的觀念】無論是在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還是以色列,廟宇/聖殿都是文化、經濟、社會的中心。它是城市守護神明的居所,因此被認為是神祇臨在之處。「照顧喂飼」神明,是城市統治者的責任。神像需要每天沐浴、穿衣、喂飼。對君王來說,維修神祇的居所與軍事上的勝利同等重要。亞述和巴比倫無數建築物的碑文,都以君王重修某某神明的廟宇,作為他虔誠的證據。同樣重建或修復耶和華殿的人,也得到這種虔誠的名聲。修復包括實際和禮儀兩方面。荒置廟宇的建築需要整修(見13節的注釋),或有遭竊的陳設和器皿須得復原。金器和牆上所貼的金箔可能也要重新設置。然後需要執行適當的儀式,使廟宇恢復聖潔。最後它又需要人力物力上的供給,才能正常運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4~14】關於約阿施修建聖殿的熱誠,參看列王紀下十二章2至13節的腳註。――《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籌款修殿:聖殿在亞她利雅統治時受到嚴重破壞,極需修葺。但利未人只能從百姓的宗教稅中抽取費用,結果事情拖延了。於是約阿施採用自由捐助的方式籌款,將修殿之責交與朝中官員,雇用工匠動工重修聖殿,使聖殿的祭祀更加興盛。――《串珠聖經注釋》 約阿施命令修理耶和華殿: 約阿施即位後第一件事就是修理聖殿。當時的聖殿被“亞他利雅的眾子”拆毀(7節)。通過聖殿修理過程中發生的事件,可瞭解到以下幾點:①聖殿修理計畫失敗的原因(5~7節):把聖殿的修理工程和財政交給祭司和利未人來管理,這是錯誤的安排(5節;王下12:5)。利未人的本職工作是掌管祭祀和敬拜,因此不懂得修繕工程,而且也沒有足夠的時間投入到工程中去。因此他們對籌備資金也沒有熱心(5b節),最終沒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這一事件給我們的教訓是,神的事業應當根據每一位元信徒的特點而適當地分配,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從這一點講,教會初期,使徒只專心于禱告和傳道,飯食由專門選派的7人來管理是有很深的意義的(徒6 :1~6);②第二次聖殿修理工程成功的原因(8~14節): i.自發地捐款(8,9節):約阿施在聖殿門口放置捐款櫃,使百姓能夠自發地捐款。這與第一次修繕聖殿時半強制性的籌款(5節)相反,可見今天的教會捐款也應當如此,提倡自發地捐款<林後9:1,關於捐款>; ii.公正地管理捐款:約阿施將捐款櫃放在聖殿門口,使捐款管理公開化。從而使百姓瞭解用途而放心地捐款,同時監督祭司不能擅自動用。因此捐款嚴格地用在了修理工程中,而且剩餘部分立即投入到了聖殿器皿的製作上(14節)。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四5】「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神的殿;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 《王上》和本章都未解釋利未人何以遲遲不用收到的銀子修理聖殿。聖殿曾遭亞他利雅破壞,急待修建;直到約阿施24雖,已能獨立之時,才追查此事。從《王下》十二16可以推知,利未人或者不願意將供養他們的錢拿出來修殿。――《啟導本聖經註釋》 「捐納銀子」(參6):捐項包括作聖殿使用的贖罪銀。(出30:12~16),另見王下12:4。――《串珠聖經注釋》 約阿施為神大發熱心,要求眾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5節),用徵稅的方式來修理聖殿。「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5節),他們可能認為徵稅修理聖殿並不合適,讓祭司和利未人負責收稅更不合適。因為無論是摩西建造會幕(出三十六3~4),還是大衛預備建殿(代上二十九1~9),都不是強制「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而是讓百姓自由奉獻。──《聖經綜合解讀》 ◎ 24:5 是希望利未人去猶大各城市收「稅金」或「捐款」,讓聖殿可以「年 年維修」,但是利未人不願意這樣做。――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5 捐獻的收集】古代近東的君主素有收集捐獻來修復廟宇的慣例。但他往往亦會使用徭役來重建廟宇,或向百姓徵收建築材料。只有列王紀下十二5~7記述第一次的收集過程,該次籌募並不成功。收集款項的物件,和合本譯作「所認識的人」(NIV:「司庫」〔treasurer〕),這字只在有關這事的描述中出現,如今根據烏加列和亞喀得文獻,考證為「殿庫」之義。它可以是指分配廟產(或殿產)的官員,也可以是指財產本身。——《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5 以色列的賦稅】聖經可以譯作「賦稅」的字眼少得出奇。最常用的一個最為廣義,其意思是「為課稅估價」。這字可以形容以色列王被逼向霸主繳納朝貢,也可以形容為聖殿收取款項,本節就是一例。撒母耳記上八15~17描述了課稅的過程。君王有權豁免整個家庭,不用他們納稅(見:撒上十七25)。所羅門有一團官吏,負責定期收稅(王上四7~19)。北國背叛羅波安的動機顯然也是苛稅。一些記錄運給君王飲用之酒,上有「御用」一語的陶片,在撒瑪利亞出土。陶片來自好幾處地方,這些地方可能是集中地方性賦稅的倉庫。徭役是賦稅的另一個方式(見:出一10;書十六10;撒下二十24)。美索不達米亞的稅收記錄雖更完備,與以色列的稅收慣例相比,似乎仍有很多相同的特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6】「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來,對他說:“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 王召了大祭司: 這裡的大祭司的希伯來文,是指“那祭司”,而不是“大祭司”,因此大部分英譯本都將此句翻譯為“祭司”(KJV,NIV,RSV等)。但在王下12:7中稱耶何耶大為大祭司,因此並非是改譯聖經的錯誤。約阿施召見耶何耶大,為耶何耶大沒有立即執行他的命令而責問他。但他並沒有責難或懲罰耶何耶大,而是同他一起研究聖殿修理工作的新方案。 ――《聖經精讀本》 ●「所定的捐項」:指 出 30:12~16 摩西數點以色列人時,超過20歲的每個 人要納半舍克勒(約六公克)銀子。這原本應該是一生繳納一次,但是後來演變成每年都繳納一次,金額是三分之一舍克勒 尼 10:32,而到了耶穌時期每年要繳交半 舍客勒銀子或兩塊希臘幣 太 17:24 。――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6 法櫃的帳幕】法櫃的帳幕較常稱為會幕或聖幕(見:出三十三7~10的注釋)。所羅門聖殿建築之前,這是以色列人用作崇拜的中心地點,也是約櫃和其他祭儀法器的安放之處。即使到了王國時代,聖幕繼續在以色列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甚至給人這帳幕是支搭在聖殿場地之中的感覺(見:王上八4=代下五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7】「(因為那惡婦亞他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 「亞她利雅的眾子」:據22:10~11,亞她利雅的兒子已全部被殺,「眾子」大概是指附從亞她利雅的人或她外家的親屬。――《串珠聖經注釋》 此時聖殿已經建成120多年,而且「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7節)。因此,約阿施決定籌款「重修耶和華的殿」(4節)。──《聖經綜合解讀》 「亞她利雅的眾子」(7節),可能指附從亞她利雅的人或她娘家的親屬,因為亞她利雅的兒子已全部被殺(二十二10~11)。 ●亞她利雅的「眾子」:SH 1121,可能是「黨徒」、「成員」的意涵,而非 「兒子們」。 ◎此時聖殿建成已經有124年,且經過亞她利雅的破壞 代下 24:7 。―― 蔡 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8】「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 王下12:9記載耶何耶大作櫃收取捐銀,這裡顯示他的行動是出於王的命令。 祭司擔任的始終是保護與監管王室的角色。――《串珠聖經注釋》 作了一櫃: 根據列王記的記載,是耶何耶大作了櫃(王下12:9)。由此可推,耶何耶大是受約阿施之令準備了櫃。這捐款櫃是聖經歷史上最初的捐款櫃,一直保留到耶穌時代(可12:41)。當時通過這一捐款櫃籌集到的銀子是由君王和祭司派遣的專人來管理的(代上26:20)。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四9】「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 「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9節),指律法規定二十歲以上的男丁要奉獻半舍客勒作為會幕的使用(出三十13~16)。──《聖經綜合解讀》 當約阿施不再讓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5節),而是改用自由奉獻以後(9節),「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二十四9~10)。──《聖經綜合解讀》 ●「通告」:SH 6963,「聲音」、「響聲」。 ◎ 24:9~10 ,不再派利未人去各城收,而要求大家把捐款送到聖殿中。 ◎ 24:9~14 可以看見出錢的、監督的、出力的,都各司其職,盡心盡力在修理 聖殿的工作上,聖殿就恢復舊觀。我們是不是也好好扮演自己的角色?讓神的事工 順利完成?――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0】「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 ●「捐完」:SH 3615,「結束」、「完成」。――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 料》 這個項目的主要宣導者是世俗的首領,而不是祭司。百姓一旦明白了工程的性質,就願意為如此偉大的事業付出代價。他們做這項工作是在侍奉神。神的喜樂充滿他們的心中。――《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四11】「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 ●「司事」:SH 6486,「監督者」。 ●大祭司的「屬員」:SH 6496,「官員」、「代理人」。――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1 王和祭司共同管理資金】亞述王以撒哈頓(主前七世紀)的記錄,亦證實了共同管理修復廟宇資金的習例。該文獻又記載雙方因工程遭受拖延的問題,彼此就誰當負責而互相指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2】「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 「辦事的人」:見王下12:11注。――《串珠聖經注釋》 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由君王的書記和大祭司數點銀子後把它交給了負責聖殿工程的監工。此處的“辦事的人”在列王記中稱為“監工”(王下22:9)。他們與23:18中“耶和華殿的看守”不是一撥人。前者是負責聖殿修理工程的監工,後者則是監督聖殿的整體運作是否按律法進行的侍奉的人(23:18)。監工再把銀子交給木匠和工人(王下12:11),這可能就是他們的工錢。這些銀子又用於採購工程所需的木材和石頭(王下12:12)。由此可見,捐獻的銀子有計劃地用在了聖殿修理工作上。 ――《聖經精讀本》 ●「石匠」:原文是「挖掘」、「鑿」,指的應該是「切割石頭的工人」。――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2 修理工人】日常維修聖殿複合建築,是「殿裡辦事的人」的責任。但大規模的修理則需另覓熟練勞工承辦。本段所列的勞工種類與同時代的亞述記錄大體相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3】「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 ●漸漸「修成」:SH 7244,「痊癒」、「恢復」。――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 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3 工程的性質】熟練勞工重修聖殿似乎直修到原有的地基。這些工人包括了木匠、建築工人、石匠和鑿石工人。「建築工人」包括了熟練和主要負責搬運泥土的非熟練勞工。木匠負責工程所用的一切木料,包括屋頂、門窗、梯級,以及殿中一切祭儀法器。石匠和鑿石工人在山穴和山壁礦井中開採石頭,然後切割成適當大小之石塊。必須記得的一點,所羅門的聖殿是腓尼基匠人承建的。但聖經沒有明言約阿施年間有否使用外籍勞工來修復聖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4】「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 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 聖殿的監工把支付修理聖殿的勞務費和材料費後剩下的銀子返還給了君王和耶何耶大。這一行動教育我們,獻給神的財物不能為個人的目的而使用或隱匿。從這一角度講,我們有必要明查今天的教會財政是否為世俗的目的而使用,或是否做了徹底的記帳和監察。 ――《聖經精讀本》 百姓的自由奉獻是專款專用,專門用於修理聖殿(12節)。工程結束後,才用剩餘的銀子製造聖殿的器具(14節)。──《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四14 聖殿的器皿】本節所列的祭儀法器是由所羅門的匠人所造(王上七50),與腓尼基人製造的器皿(王上七13~47)不同。約阿施之後兩個多世紀,尼布甲尼撒二世攻取耶路撒冷時,這一切器具都淪為戰利品。這些器皿最理想是譯作:「為供奉和燔祭所用的器皿、碗,和金銀的器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5】「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 耶何耶大活了「一百三十歲」(15節),是聖經中出埃及以後最長壽的。而現代最傑出的以色列拉比Yitzhak Kaduri活了108歲,2006年去世前預言耶穌就是彌賽亞。──《聖經綜合解讀》 ◎「一百三十歲」,由於約阿施作王四十年,所以耶何耶大保護約阿施脫離亞 他利雅的時候,已經八、九十歲了。耶何耶大的壽命比摩西(120歲)、亞倫(123 歲)還長。這也說明為何 24:5利未人似乎不聽約阿施的話, 24:6 約阿施找出耶何 耶大來處理。應該是 24:5 中拒絕約阿施的,不是耶何耶大,而是少壯祭司,耶何 耶大因為老邁,這種行政事務已經不太管了。――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約阿施共做王四十年(1節),所以耶何耶大策劃推翻亞她利雅,立約阿施為王的時候,已經超過了九十歲。──《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四15 耶何耶大終年一百三十歲】耶何耶大的壽命比摩西(120歲)、亞倫(123歲)還長,顯出神對他大施恩寵。歷代志作者突出耶何耶大的年歲,證明他十分重要,地位和猶大君主相等。埃及文獻視一百一十為理想歲數,一百二十則是美索不達米亞人想像中的目標。主前六世紀時,巴比倫王拿波尼度的母親阿達德古皮據稱活到一百零四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5~16】耶何耶大壽高而死:又葬在列王的墓地,顯示他是蒙神喜悅、受人尊重的人。――《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四15~22】約阿施的惡行: 祭司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所犯的罪行有:①追隨了惡人的讒言(17節);②鼓動偶像崇拜(18節)。在亞他利雅的統治下飽盡滄桑的猶大百姓對偶像崇拜深惡痛絕。因這些原因,約阿施在耶何耶大生前修繕聖殿,熱心地侍奉過神。但耶何耶大死後,馬上追隨邪教,崇拜偶像,露出了他薄弱而不堅定的意志。可見他的信仰如“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太13:5),“蓋在沙土上的房子”(太7:26,27)。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四16】「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 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 葬在列王的墳墓裡的應該是約阿施,但他卻沒有葬在那裡(25節),本沒有資格葬在大衛城的耶何耶大卻蒙受榮耀,葬在了大衛城的墳墓裡(16節)。因為耶何耶大為“以色列和神和聖殿”盡心盡忠。可見,身份的高低並不是信徒進入天國的標準,而是是否遵循神的旨意行事才是關鍵。 ――《聖經精讀本》 「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16節),可譯為「因為他在以色列為神和神的殿作了美善的事」(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 24:16 「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應該譯為「因 為他在以色列為神和神的殿作了美善的事」。 ◎耶何耶大不是君王,但是葬在列王墳墓中, 24:16 說這不是「僭越」,而是 百姓(應該也包含約阿施王)認為耶何耶大值得這樣的尊榮。―― 蔡哲民等《歷代 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7】「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 「朝拜」指懇求;新一代的臣子要求約阿施批准他們恢復一度遭禁的巴力(美力克)敬拜(見18)。——《串珠聖經注釋》 「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14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17節),要求約阿施批准他們恢復過去被禁止的偶像敬拜(18節)。──《聖經綜合解讀》 ●「朝拜」:「跪拜」、「叩拜」。這是一個外來字。―― 蔡哲民等《歷代 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7~27】約阿施悖逆神與受罰:在約阿施生平的最後一段,作者解釋為何國家後來被亞蘭欺淩,而他自己亦死於非命: 1 他倒行逆施,把早期的宗教改革政策一筆勾銷(17~19); 2 他又殺害了指責他的大祭司撒迦利亞(20~22)。――《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四18】「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亞舍拉」:參王上14:23注。 「忿怒」:指神藉外敵刑罰猶大,見23~24節。――《串珠聖經注釋》 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 歷代志的作者為了說明神懲罰昏君的原因,多次使用了這一詞(20,24節;7:19,22;12:1,5;15:2;21:10等)。當猶大的君王遵循神的誡命時,將蒙受祝福。但一旦背離誡命,必受神的忿怒與懲戒。 ――《聖經精讀本》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 型態出現。 ◎ 24:18 是用「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來描述約阿施的背叛。這是因為 「聖殿」是拯救約阿施的地方,也是約阿施可以當王的關鍵。但現在猶大全民要背 棄這個聖殿。――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8 亞舍拉】亞舍拉顯然是立于樹木旁邊的人造柱子(見:耶十七2),但有時也可能是真樹木(見:申十六21)。這個祭儀聖物是女神亞舍拉的象徵。柱子通常被視作與女神的像有關,但這像是另一個物件。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下十三6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19】「但神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裡,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 「先知」(19節)原文是複數,表示神差遣了好幾位先知。但約阿施和猶大的眾首領心裡黑暗到一個地步,「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19節)。 耶何耶大所領導的復興,竟然一夜之間完全翻轉過來。因為百姓和君王一樣,只是在外面跟隨人、敬拜神,心裡卻沒有絕對地順服神、敬畏神。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是每一個人的天然傾向,若我們不是真正地認識神、與神有生命上的聯結,也會落到猶大的失敗裡。──《聖經綜合解讀》 ●「先知」: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神派遣好幾個先知去警告猶大人。 ●不肯「聽」:SH 2388,「留心聽」、「側耳聽」。―― 蔡哲民等《歷代志 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19 神差遣了哪一個先知去警戒猶大?先知的信息內容是甚麼?】神差派許多先知警告約阿施和百姓,指出他們正步向滅亡。約珥可能是這批先知之一。若想更詳細地瞭解當時屬靈上與政治上的情況,可讀約珥書。――《靈修版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四20】「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 關於聖靈在舊約裏的工作,參看士師記三章10節的腳註。“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不是先知撒迦利亞,而可能是耶何耶大的孫子。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5節的腳註。――《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此處的撒迦利亞不是被擄後回國的那位先知,而是主耶穌曾提及在舊約中殉道的最後一位先知(太二十三35)。他是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被約阿施叫人用石頭打死(21節)。後來約阿施因此為臣僕所殺,且沒有葬在列王的墓裡(25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撒迦利亞呼籲百姓悔改。但百姓卻選擇「干犯耶和華的誡命」(20節),「照王的吩咐」(21節)行惡。──《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四21】「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 「在耶和華殿的院內」:比較23:15,大祭司在這裡被殺與亞她利雅在聖殿外被殺成一強烈的對比。――《串珠聖經注釋》 過去,耶何耶大吩咐軍兵不要在聖殿內處死亞她利雅(二十三14),以免玷污聖殿;現在,約阿施卻吩咐人「在耶和華殿的院內」(21節)打死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形成鮮明對比。──《聖經綜合解讀》 ●「同心謀害」:SH 7194,「同盟」、「共謀」。 ◎ 24:21 說明是約阿施授意殺死撒迦利亞,而且是在聖殿院內殺害之,這樣的 行為也同時玷污聖殿。 23:24~25 耶何耶大還特別避免在聖殿中殺亞她利雅。―― 蔡 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22】「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
」 「願耶和華鑒察伸冤」:這話強調約阿施日後的遭遇就是他縱容殺戳撒迦利亞一事的報應。――《串珠聖經注釋》 不想念……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 約阿施小時候受耶何耶大的妻子約示巴的照料才得以保住了性命(22:10~12),而且是借助耶何耶大的起義登上了王位(23章)。在他統治期間受耶何耶大的教導和幫助甚多(2節)。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約阿施便恩將仇報,殺害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新約中,蒙耶穌基督的恩得醫治的9名麻風病人最後各走各的路(路17:17,18),親眼目睹基督行善事卻拿石頭要打他的猶太人也是如此(約8:59;10:31)。可見每個人內心都潛在著邪惡的本性(申32:6;詩14:1~3;羅1:21)。 ――《聖經精讀本》 耶何耶大救了約阿施,扶持他登基。現在約阿施卻恩將仇報,所以撒迦利亞禱告「願耶和華鑒察伸冤」(22節)。「伸冤」原文和「尋求」(二十3)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尋找」。這是《歷代志》唯一提到神「尋找」人的地方。約阿施既已「離棄」神(20節),神當然也就「離棄」(20節)了他;但撒迦利亞卻禱告神仍然「尋找」他,約阿施所受的報應就是被神「尋找」的結果。──《聖經綜合解讀》 ●「鑒察伸冤」:SH 1875,「尋找」、「調查」、「詢問」。 ◎ 24:22 評論約阿施王忘恩負義,殺掉耶何耶大的兒子。――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23】「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色王那裡。」 亞蘭入侵,殺了猶大眾首領,正是神對他們誘民犯罪的報應。(見17) 「將所掠的 ...... 大馬色王那裡」:與王下12:17~18稍有出入,或許二者記載了不同階段的情形,整件事的發展可能如下:亞蘭軍入侵,大肆殺掠,之後約阿施恐怕亞蘭王(「大馬色王」)再度犯境,就把聖物與金子一同送給哈薛王。――《串珠聖經注釋》 撒迦利亞臨死時呼籲:「願耶和華鑒察伸冤」(22節),結果這次神沒有再等六年,審判很快就臨到了。過去,基甸曾經靠著神以少勝多,消滅了米甸大軍(士七7)。現在百姓效法外邦人拜偶像,這些偶像不但沒能給猶大帶來興旺,反而因此失去了神的保護。「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23節),並且以少勝多,猶大的大軍就敗在少數敵人手中,應驗了「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利二十六17)。──《聖經綜合解讀》 ●「滿了一年」:「過了年」、「隔年」。 ●「民中的眾首領」:原文是「民中所有的人民首領」。――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23 春季打仗】在古代近東,春天(NIV:「一年之初」;和合本:「滿了一年」)是發動軍事冒險的慣常季節。首先,冬季的氣候不容許大規模的行軍;第二,春天作物成熟,入侵的軍隊可以掠為糧秣。亞述年表特別詳細記述冬天或盛暑,士兵最是辛苦之時發生的戰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23~24 與亞蘭爭戰】主前九世紀末葉隨著亞述方面的壓力消除,大馬色的亞蘭王國開始向西向南延伸勢力,直逼猶大(見:王下十32的注釋)。他們並且攻打迦特(大概是薩非拉北部的基他音,不是非利士人的迦特),直接對耶路撒冷構成威脅(見:王下十二18)。這時的亞蘭王名叫哈薛(見:王下八8的注釋),他在主前八四三年登基,統治到主前九世紀末為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四23~27】亞蘭的入侵及約阿施的死:亞蘭王哈薛的入侵可歸納如下:①原因:i.神的懲戒(18,20節);ii.哈薛急於確保地中海沿岸的商路(王下12:27);②經過:從以色列王耶戶手裡奪取約旦以東地區後(王下10:32,33;摩1:3),哈薛進入西南地區,開始攻打猶大。他先攻取了非利士地區的迦特城之後,進攻了耶路撒冷(王下12:17)。對於戰爭的經過,本文和列王記作了不同的記錄。列王記沒有記載約阿施在戰爭中負傷的情節,而本文則省略了約阿施給哈薛獻貢品而休戰的環節;③教訓:約阿施不僅在戰爭中受了傷(25節),還被自己的手下暗殺而悲慘地結束了一生。更重要的是沒能葬在列王的墳墓裡,這對於他來講是很大的恥辱(25節)。這教育我們,與神的關係被破壞,就會被眾人所遺棄,而且無辜者的血(22節) 終究會償還。――《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四24】「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 比較王下12:17~18,歷代志作者在此對這場戰事下了評語。――《串珠聖經注釋》 亞蘭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 通過“小隊”和“大隊”的對比,強調了戰爭的勝敗在於神的道理。即當猶大王和百姓依賴神的時候,儘管軍隊的數量或戰略處於劣勢,但仍然取得了勝利(14:9~15;20:2,12:22),相反,如果不依賴神,那麼儘管軍隊數量多,仍然會慘敗。這一道理同樣適用于信徒的屬靈戰爭(弗6:10~20)。 ――《聖經精讀本》 亞蘭王哈薛可能先從北國奪取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地(王下十32~33;十三25),然後還想控制沿海大道,所以試探性地派了「一小隊」(24節)軍兵穿過北國的疆土,長驅直入到西南部的「迦特」(王下十二17)。不料,「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24節),「一小隊」亞蘭人不但攻陷了堅固城迦特,還能沿著以拉穀「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23節),並不擔心後方受到北國的威脅。這證明是神「借亞蘭人懲罰約阿施」(24節)。而由於「猶大的眾首領「(17節)鼓動約阿施拜偶像,所以神也允許亞蘭人「殺了民中的眾首領」(23節)。──《聖經綜合解讀》 ●「患重病」:SH 4251+SH 7227,「受重傷」的意思。 ●耶何耶大「兒子」:原文是「兒子」的複數型態,可能被殺的不只是耶何耶 大的一個兒子。不過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此處是「單數」型態。―― 蔡哲民等 《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24~25】人忠信于神,完全仰望祂的時候,人數雖少,以一可以敵百(士七7;撒上十七45)。一旦背棄神走世俗的道路,敵人雖只一小隊,也可殺敗猶大大軍。――《啟導本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四25】「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裡。」 背叛……殺他在床上: 約阿施在戰爭中負傷後,躺在床上養傷。他的手下就趁機殺了他。這些人可能是王宮裡的官吏,26節還提到了他們的名字。他們能夠潛入君王的寢宮,殺害約阿施,可能也是借助了這一身份。此外,根據列王記的記載,約阿施死在“米羅宮”(王下12:20)。本文指出,約阿施被殺的原因是因為要報“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除此之外,被殺的原因還可推斷如下:①王和祭司之間對立的關係(6節;王下12:7,8) :在修理聖殿期間,約阿施因工期的延長而責備過祭司(6節;王下12:7)。此外他為了不讓祭司經手與修殿有關的捐款,還把修理工程委任給了其他人(11,12節;王下12:7,8)。當然,這些都是為了加快工程的進度,但對祭司來講,無疑減少了他們的收入,而且他們的權利還受到了王權的挑戰,因此兩者之間產生了矛盾;②壓抑在百姓內心的不滿:約阿施在他的統治後期不斷施行暴政(15~22節),激起了百姓對約阿施的不信任和不滿的情緒。撒拔和約撒拔就借助百姓的不滿情緒,趁機殺害了他。從約阿施的被害沒有引起社會混亂,而且百姓並沒有哀悼他的死,約阿施死後也沒有受到相應的禮遇等細節(25b節)來看,以上推斷比較合理。 ――《聖經精讀本》 約阿施一生都在跟隨人,而不是在跟隨神,所以有始無終,一旦沒有人領著他走正道,他就開始隨波逐流,越走越遠,甚至「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22節),結果就落在神的審判裡。他敬拜外邦偶像,外邦婦人的兒子卻「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25節)。凡是跟隨人的信徒,既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大發熱心,也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倒行逆施,實際上都是出於自己的肉體,而不是出於神所賜的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人靠熱心所做的一切,最後都會歸於虛空(18、20節)。我們帶人信主,如果只是停留在「熱心」上,這樣的建造只是熱鬧一時的「草木、禾秸」(林前三12),經不住火的「試驗」(林前三13)。──《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也和約阿施一樣,很容易跟隨看得見的人,卻不容易跟隨看不見的神;明明知道應該跟隨神,實際上卻不知不覺地跟隨人。結果帶領的人一跌倒、一離開,跟隨的人就成了約阿施。因此,傳福音、教導人的人,一定要把自己隱藏在基督裡,「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讓人借著讀經、禱告,直接與神交通;讓人學習對所有的屬靈文章和教導,都要自己「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這樣,我們才能幫助人作主的門徒(太二十八19),而不是人的門徒。──《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四26】「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 約阿施拜外邦偶像,結果死在外邦人手中。――《串珠聖經注釋》 ●「示米押」:字義是「報告」。 ●「撒拔」:字義是「他贈與」。 ●「示米利」:字義是「警覺的」。 ●「約薩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 24:26 顯示這是有外國血統的人殺了約阿施王,因為他背叛神,敬拜外邦 神,所以神就容讓外邦人殺了他。――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四27】「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神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警戒”。為警告他而說的預言(比較19節)。――《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列王的傳」:原文是「評論SH 4097列王的書上」。 ●「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大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 料》 【思想問題(第24章)】 1 約阿施為什麽要重修聖殿呢?壯偉的聖殿和眾人的獻祭顯示當時猶太人的宗教情況如何?此外,神對大衛王朝的應許是在什麽時候賜下的呢?見撒下7章;大衛的承繼人應如何承繼及完成先祖遺志? 2 約阿施在耶何耶大去世後為什麽判若兩人?這是否刻劃了選擇虔誠夥伴或參謀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基督徒又應效法耶穌──道──成肉身的榜樣,進到非信徒中向他們傳福音,這兩方面應如何協調? 3 耶何耶大和約阿施這兩位國家領袖的葬禮有何不同?這有沒有什麽意義?見24:15~16, 25。誰遵行了大衛之道?你認為他們如此葬在不同地方是否合理和公平? 4 一小隊兵士本來不可能挫敗一大隊軍兵,但事實卻發生了(見24:24);你從中學到什麽功課?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