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二十章拾穗 【代下二十1】「此後,摩押人和亞捫人,又有米烏尼人,一同來攻擊約沙法。」 “ 摩押” 。參看阿摩司書二章1節的腳註。“ 亞捫” 。參看阿摩司書一章1 3節的腳註。“米烏尼人”。他們的首都在瑪安(Maan),即彼得拉(Petra)東南面十二英里(19公里)。――《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本章1~30節所記,為一國在患難來臨時若能在神面前自卑、悔改、完全倚靠神,必獲安泰的一個出色的例子。對已回歸而仍受到雜居在猶大土地上外族威脅的以色列餘民(尼二19;四7),這件往事是教訓也是鼓勵。作者略去《王下》3章所記諸事,獨立撰寫本章,對同代人和現代人都寓意深刻。 米烏尼人為住在以東地西珥山區的一族(22節;二十六7;代上四41)。但據晚近的研究,西珥山在南地的南部,米烏尼人乃住在亞拉伯西部的遊牧民族。――《啟導本聖經註釋》 「摩押人」、「亞捫人」:在猶大的東面。 「米烏尼人」:原文是「亞捫人」,這族人可能居於西珥,靠近以東,見10, 22節。――《串珠聖經注釋》 雖然約沙法已經悔改,並且「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十九4),但神並沒有像原先一樣「使猶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十七10),反而允許敵人「一同來攻擊約沙法」(1節),讓他面臨了一生中最大的一次危機。人的悔改可以停止神的忿怒(十九2),但卻不能免除管教的功課。信徒犯罪,不是光認罪悔改就可以過去了,還要接受神的管教,因為只有親身經歷了管教的功課,屬靈的生命才能有更大的長進。──《聖經綜合解讀》 「米烏尼人」(1節),可能指住在西珥山的以東人(10節)。──《聖經綜合解讀》 這場戰爭可能是摩押人(1節)發起的,以報復之前約沙法隨從以色列王約蘭進攻摩押(王下三27)。約沙法先後與拜偶像的以色列王亞哈(十八1)、亞哈謝(35節)和約蘭(王下三7)結盟,結果每次都大受虧損。信徒的愛心也不能氾濫到「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十九2)的地步。──《聖經綜合解讀》 ◎此時被擄歸回的猶太人正受這些民族的壓迫,所以歷代志作者特別關注這段 歷史。 ●「米烏尼」:此字馬索拉經文用「亞捫」,七十士譯本才用「米烏尼」。米 烏尼人學者一般認為其住在佩特拉東南30.4公里的馬安,佔據了西珥山地帶。實際 的意義應該就是指「以東人」或者跟以東有關係的民族。――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 經資料》 【代下二十1 摩押人和亞捫人】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在其年表中,提到魯胡比(Ruhubi)之子亞捫王巴薩(Ba'sa)派兵加入亞蘭的聯盟,在主前八五三年和八四一年與亞述作戰。摩押王大概是米沙,他名字曾在列王紀下三章提及,在一個摩押語的長篇碑文中,米沙講述自己如何反抗以色列的統治(見:王下三4的注釋)。這次侵略並沒有在經外史料中提及。它可能在對抗亞述的西方聯盟解體,各國開始互相攻擊之後發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1 米烏尼人】有關這些人的身分,學者有好幾個斷然不同的看法。第一個看法認為他們是阿拉伯半島南部的瑪因人。他們對香料貿易的控制,主前四世紀已經延伸到巴勒斯坦地區。其他學者則認為米烏尼人是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碑文提到過的穆烏納亞人。第三個可能則是相信他們與猶大山地希伯侖以南的城鎮瑪雲有關。他們與其他猶大南界的居民並列。——《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1~30】約沙法擊退外敵:外敵入侵結束了約沙法治下的太平日子(參17:10), 表示耶和華向約沙法發怒(19:2)。然而,神垂聽約沙法與百姓的哀求,使猶大在戰爭中獲得全勝。――《串珠聖經注釋》 ◎ 20:1~30 的資料是歷代志所獨有的,列王紀等其他地方並無相關記載。 【代下二十1~37】戰勝摩押和亞捫:約沙法通過司法組織的改編,出色地完成了引導百姓歸向神的使命。但在這個時候他們再度受到摩押和亞捫聯軍的侵略,而陷入了困境。通過本文描述的戰爭,我們可以瞭解到以下內容:①已預告的懲戒:摩押亞捫聯軍進攻猶大的理由可推斷為兩種:i.亞蘭王便哈達為了解除猶大對自己的威脅,煽動摩押和亞捫兩國對其發動戰爭;ii.阻撓約沙法擴大商業規模。當時約沙法正計畫重新開通通往阿拉伯的海上貿易(35~37節;王上22:48,49)。摩押和亞捫擔憂約沙法的計畫一旦實現,會削弱兩國在約旦地區的陸路商隊貿易的壟斷地位。因此,兩國很有可能出於商業的目的而聯手進攻猶大。但最根本的原因應是已預告的神對於約沙法罪行的懲戒。即約沙法曾與亞哈結親犯了罪(18:2,3),對此神曾預告說將利用外邦軍隊懲罰他(19:2)。從中可以看出神的話是不改變的;②約沙法的選擇:在約沙法毫無還手之力的情況下,聯軍已打到了隱基底(2節)。在這千鈞一髮之際,他並沒有靠軍隊自救,而是宣告全地禁食,尋求神的幫助(3~13節)。他的這一舉動不僅是對自己過去罪行(18:2,3)的悔改,同時表明他放棄人的能力,選擇全能之神的能力。――《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2】「有人來報告約沙法說:“從海外亞蘭(又作以東)那邊有大軍來攻擊你,如今他們在哈洗遜他瑪,就是隱基底。”」 “亞蘭”。經文應作“以東”。入侵者繞過死海的南端。――《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亞蘭人”:有的抄本作“以東人”,鑒於亞蘭人遠在北方,前節和23節都未提到亞蘭人,而“亞蘭”和“以東”在希伯來文只一個字母之差,容易誤抄。較多學者接受“以東人”。 “海”指死海,這批來攻的軍隊避開猶大國設防堅固的東、南兩面,改從死海西岸進攻。一般相信“哈洗遜他瑪”為介於伯利恒和隱基底間的一座城,隱基底位於死海西岸中部(書十五62)。――《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蘭」:亞蘭在地理上離猶大很遠,且不是摩押等人的居地,「以東」較合理。 三軍大概在米烏尼人住的地方匯合,然後從以東出發。 「哈洗遜他瑪」:從經文看來是在隱基底附近的地方。 「隱基底」:在死海西岸的中部。 這裡顯示敵軍已踏足猶大領土。――《串珠聖經注釋》 「哈洗遜·他瑪」(2節)可能是位於隱·基底附近的哈薩薩(el~Hasasa)。──《聖經綜合解讀》 「隱·基底」(2節)是死海西岸中部的綠洲。──《聖經綜合解讀》 「海外」(2節)指死海以外。亞捫和摩押都在死海的東面,以東在死海南面。──《聖經綜合解讀》 「亞蘭」(2節)可能指「以東」。「亞蘭 אָרַם」原文與「以東 אֱדֹם」非常相似,可能是抄寫錯誤。──《聖經綜合解讀》 ◎「亞蘭」:原文與以東相近,一般認為此處是「以東」而非北方的亞蘭。 ●「哈洗遜他瑪」:字義是「分開棕櫚」。 ●「隱基底」:字義是「小羊的泉源」,是死海邊的一個綠洲。 該處水質優良,甚至還有瀑布。――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 以東】以東(NIV;和合本照原文譯作「亞蘭」)的心臟地帶是在亞拉巴(從死海延伸到亞喀巴灣的深谷)的東面,撒烈溪(黑薩幹河)與亞喀巴灣之間的地區。大衛和約沙法之間的大部分時候,以東都是猶大領土的一部分。以東這時似乎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獨立,其領土成為突擊耶路撒冷的戰略性基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2 哈洗遜他瑪】哈洗遜他瑪的位置不明,部分學者認為它是在死海南端附近,大概是隱基底和伯利恒之間的哈薩薩(el~Hasasa)。綠洲隱基底是在死海的中部旁邊,耶路撒冷西南面約三十五哩之處。這地終年不止的水泉,為本區的不毛景色平添了一抹生命和色彩。在它悠久的歷史之中,隱基底曾經作為祭儀中心、軍事哨站、貿易中心。這一帶亦發現了好幾個來自王國時代的堡壘。一個建在水泉旁邊,另一個則建於崖頂,能夠監視方圓幾哩之內遊人的行蹤。——《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3】「約沙法便懼怕,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 「禁食」:表示向神悔過認罪,尋求 的憐憫。――《串珠聖經注釋》 原來是「猶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十七10),現在卻輪到約沙法「懼怕」(3節)了,因為他意識到這就是「神的忿怒」(十九2)的一部分。因此,大敵當前,他卻沒有向北國以色列求援,而是「定意尋求耶和華」(3節)。──《聖經綜合解讀》 ◎ 20:3 說約沙法要求全猶大禁食,顯示這是非常不尋常的舉動。看來約沙法 的改革也有相當的成效, 20:4 說明有不少猶大人響應約沙法對神的尋求。―― 蔡 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3~4】約沙法聽到摩押已經從死海以南打到了隱基低的消息後非常懼怕。“懼怕”不僅意味著被敵軍的威勢所壓倒,更重要的是他已醒悟到這場戰爭是神的懲罰,因此驚恐萬分。如果他只是因為懼怕敵軍,那麼想必不會求助於神,而象亞撒(16:2)一樣急於謀求軍事防備。然而,他首先“定意尋求耶和華”,便“在猶大全地宣告了禁食”,從而表明了他作為領袖要作表率的態度。同樣,今天的信徒在呼籲別人禱告之前,自己應當先跪在神面前。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4】「於是猶大人聚會,求耶和華幫助。猶大各城都有人出來尋求耶和華。」 過去,約沙法曾經在安逸中尋求神(十七4),也曾經在軟弱中尋求神(十八4),現在卻是在懼怕的時候「定意尋求耶和華」。三種不同的「尋求」功課,神都讓他學到了,也都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5】「約沙法就在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會中,站在耶和華殿的新院前,」 “新院”。大概與第四章9節的大院相同。――《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新院”即聖殿的大院(四9)。本節至12節為約沙法的禱告。他現在完全仰望神(12節),祈求拯救(9節)。他稱亞伯拉罕為“你朋友“(7節),因為亞伯拉罕明白神的心意,被稱為”神的朋友“(創十八17~33;雅二23);曾為所多瑪城在神前代求。――《啟導本聖經註釋》 「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會」:指從猶大各城來的百姓與耶京的百姓在聖殿聚集。 「新院」:或許所羅門聖殿的外院經過修葺,以致有此稱謂。――《串珠聖經注釋》 「新院」(5節),可能指聖殿新整修過的外院。──《聖經綜合解讀》 ◎ 20:5 約沙法實際尋求神的方式,就是到聖殿中禱告、敬拜。「新院」可能 就是指聖殿新整修過的外院。――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5~13】約沙法的信心的禱告:約沙法的禱告突出了兩個主題:①信仰:約沙法確信神的全能(6節),以及神與以色列列祖立下的約(7節;創15:1~21)。尤其堅信神對所羅門在聖殿奉獻禮上的懇求(6:22~39)所做出的應允(7:15,16),所以他“單仰望神”(12節;詩123:1,2)而禱告;②中保:他站在會眾面前(5節)禱告時,猶大的眾人一直站在耶和華面前(13節)直到禱告結束。這說明他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危難中的以色列作禱告。他在禱告中多次用了“我們”一詞(6,7,9,11,12節),這更說明他是站在祭司的立場為以色列民族作了中保禱告。象徵了選民的中保者耶穌基督(加3:19,20;提前2:5;來8:6)。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6】「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啊,你不是天上的神嗎?你不是萬邦萬國的主宰嗎?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抵擋你。」 「在禰手中有大能大力」(6節),是引用大衛的禱告(代上二十九12)。──《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6~13】約沙法禱告的開首追述神過往的恩典和應許(6~9),然後指出百姓的無辜與無助,求神施恩(10~13)。――《串珠聖經注釋》 約沙法首先宣告對神「大能大力」的信靠(6節),然後強調在「這地」(7~8a節)和「聖所」(8b~9節)是神應許賜下的產業。神不是有求必應的偶像,神的能力和應許,是人仰望神幫助時應當抓緊的兩個根據。──《聖經綜合解讀》 第9節是引用所羅門的獻殿祈禱(六5~6;28~30)。神既然應允了所羅門的禱告(七12),而且顯出了證據(七1~3),所以約沙法就緊緊抓住神的應許來尋求祂。──《聖經綜合解讀》 6~12節是《歷代志》記錄的大衛(代上十七16~27;二十一17;二十九10~19)、所羅門(一8~10;六14~42)和亞撒(十四11)之後第四個君王的禱告。這個禱告的重點不是認罪,而是尋求神,因為約沙法已經用實際行動悔改了(3~4節)。──《聖經綜合解讀》 ◎ 20:6~9 引用 6:5~6,28~30 中所羅門於聖殿落成時的禱告。――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7】「我們的神啊,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驅逐這地的居民,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永遠為業嗎?」 “這地”。這應許是亞伯拉罕之約的一部分。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的腳註。――《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你朋友亞伯拉罕: 神稱亞伯拉罕為“朋友”(雅2:23),並稱以色列民族為揀選的“朋友”(賽41:8)。這充分說明神施恩於人,用他的權威指名卑微的人,使之與神平等相稱,也表明了神與揀選的信徒之間親密的交通關係。耶穌也稱遵行誡命的信徒為朋友,沒有稱為僕人(約15:13,14)。 ――《聖經精讀本》 「你朋友亞伯拉罕」(7節),這是聖經中第一次使用這個稱呼(賽四十一8;雅二23)。──《聖經綜合解讀》 ◎「朋友亞伯拉罕」:僅出現於 代下 20:7 賽 41:8 。―― 蔡哲民等《歷代 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8】「他們住在這地,又為你的名建造聖所,說:」 【代下二十9】「‘倘有禍患臨到我們,或刀兵災殃,或瘟疫饑荒,我們在急難的時候,站在這殿前向你呼求,你必垂聽而拯救,因為你的名在這殿裡。’」 【代下二十10】「從前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你不容以色列人侵犯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以色列人就離開他們,不滅絕他們。」 「亞捫」(10節)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的後裔(創十九38),住在死海東面。「摩押人」(10節)也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的後裔(創十九37),住在死海東南、亞們的南方。「西珥山人」(10節),指住在西珥山的以東人,他們是雅各的孿生哥哥以掃的子孫(創三十六9),住在死海南面、摩押的南方。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遠親。──《聖經綜合解讀》 ◎ 20:10 記載的事情,紀錄於 民 20:14~21 申 2:1~9 士 11:16~18 。―― 蔡哲 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0 西珥山】西珥山是在以東。學者大都認為西珥是在以東中部的丘陵地帶(海拔大約超過5,000呎),北臨古懷爾幹河,南面是拉斯納克布。但在本節這詞大概是指以東全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10~11】約沙法揭露了摩押和亞捫聯軍的不正當的侵略行為。早在出埃及時,以色列就有過殲滅摩押和亞捫的機會,但神用他的慈悲命令以色列人不得擾害他們(申2:8,9)。然而他們卻忘恩負義,反而侵略以色列。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11】「看哪,他們怎樣報復我們,要來驅逐我們出離你的地,就是你賜給我們為業之地。」 「報復」(11節)原文是「大大回報、報答」。──《聖經綜合解讀》 ●怎樣「報復」:SH 1580,「大大回報」、「報答」。 ◎ 20:11~12 說明入侵的外族恩將仇報,而猶大人無力抵抗,因此完全依賴神來 伸冤。――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2】「我們的神啊,你不懲罰他們嗎?因為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 「懲罰」(12節)原文是「審判」。以色列人進迦南時,經過了這三個民族居住的地方,但遵守神的吩咐(申二4、9、19),並沒有侵犯他們。所以現在約沙法求神審判:仇敵恩將仇報,「要來驅逐我們出離禰的地,就是禰賜給我們為業之地」(11節),不但是攻擊神的百姓,更是要挑戰神的國度計畫。──《聖經綜合解讀》 「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禰」(12節),這是最準確的禱告態度。人只有承認自己「不知道怎樣行」(12節),才有可能「眼目單仰望」神;只有知道自己「無力」,才有可能支取神的「大能大力」(6節);只有認識自己軟弱(林後十二9;約十五5),才有可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9)。──《聖經綜合解讀》 「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這是古往今來所有的人都要經歷的悲慘境地,因為世界一定會有讓世人絕望的一天。但最黑暗的時候,卻能顯出信徒是這世上最有盼望的人,因為「我們的眼目單仰望禰」。──《聖經綜合解讀》 ●「懲罰」他們:SH 8199,「斷定是非」、「施行判斷」。――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3】「猶大眾人和他們的嬰孩、妻子、兒女都站在耶和華面前。」 他們的嬰孩、妻子、兒女: 意味著全猶大百姓和君王以非常謙虛的態度來到神面前。神則讓侵略者自滅,以此應允他們全國性的禱告運動。可見眾信徒齊心協力禱告時,其力量何等大。 ――《聖經精讀本》 當百姓男女老少都同心仰望尋求神的時候(13節),神管教的目的就達到了,所以神的憐憫也就臨到了。神親自賜下了安慰和堅固。──《聖經綜合解讀》 13~18節是一個交錯平行結構,中心就是「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15節): o A. 猶大眾人都站在耶和華面前(13節); o B. 約沙法王,你們請聽(15a節); o C.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15b節); o D. 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15c節); o D1. 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17a節); o C1. 不要恐懼,也不要驚惶(17b節); o B1. 約沙法就面伏於地(18a節); o A1. 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也俯伏在耶和華面前(18b節)。──《聖經綜合解讀》 ●「嬰孩」:SH 2945,「孩童」。 ◎ 20:13 說明猶大眾人是攜家帶眷來尋求神的拯救,對應 20:9的應許,神應 該垂聽拯救。實際上 神也回應這些人的懇求,透過利未人雅哈悉發預言,宣告拯救。 ――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4】「那時,耶和華的靈在會中臨到利未人亞薩的後裔瑪探雅的玄孫,耶利的曾孫,比拿雅的孫子,撒迦利雅的兒子雅哈悉。」 耶和華神的回答是:“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祂囑咐猶大人出去迎敵,“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在”(17節)。傳話的是利未人雅哈悉(14節),用極大聲音讚美的也是利未人(19節),神特別使用分別為聖侍祂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薩的後裔——瑪探雅」(14節)負責大衛詩班的第九班(代上二十五16),他的子孫「雅哈悉」(14節)也是詩班的成員。神的話沒有借著祭司或先知來發表,卻特別地借著歌唱讚美的利未人來傳達。──《聖經綜合解讀》 ◎ 20:14 特別說明「耶和華的靈在會中臨到」,可能是「瑪探雅」並非一個有 名、時常發預言的先知,因此作者特別說明這個預言是來自神的靈。 ●「亞薩」:字義是「收集者」。 ●「瑪探雅」: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耶利」:字義是「神掃除」。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立」。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雅哈悉」:字義是「神看見」。――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5】「他說:『猶大眾人、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約沙法王,你們請聽。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 人的愚昧導致了神的管教,現在人既然接受了管教,神怎樣開始管教,祂也怎樣結束管教,所以「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15節)。因此,神的拯救並不是因為人的禱告可以搖動神的手、改變神的旨意,而是因為人的禱告表明他們學到了管教的功課。──《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15~17】神的應允: 神通過雅哈悉應允了約沙法的禱告,其內容可概括如下:①確認猶大的勝利:神把猶大交在摩押聯軍的手中,這是對約沙法的過失(18:2,3)的懲罰。當懲戒成為現實時,約沙法立即悔改自己的過失,並宣告禁食。於是神悅納了他的悔改和禱告,並賦予了他們必勝的信心。從中可以發現,即便在懲戒時,神也會聆聽悔改和禱告,更不忘慈悲;②告知敵軍的動向:神告訴猶大軍隊敵軍從隱基底附近的洗斯坡進攻(16節)的情況和他們應戰的時間及地點。於是他們確信神的同在,便奮勇作戰。同樣,耶穌也教給了我們應戰撒旦的最有效而強有力的方法,即以基督為“首領”(腓2:25;提後2:3),“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林後2:14;弗6:13;約壹5:4)。 ――《聖經精讀本》 ◎ 20:15~17 顯示此時敵軍離耶路撒冷只有一天以內的路程,但神要他們排列陣 勢,但不要作戰,等神為他們作戰。――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6】「明日你們要下去迎敵,他們是從洗斯坡上來,你們必在耶魯伊勒曠野前的谷口遇見他們。」 洗斯坡在隱基底北約10公里,逶迤引入內陸,然後自西邊進入提哥亞曠野(在伯利恒南面)。耶魯以勒在提哥亞的東南。――《啟導本聖經註釋》 「洗斯坡」、「耶魯伊勒曠野前的穀口」:這些地方確實位置不詳,但顯然是在隱基底附近;後者是迎擊敵軍的重地,因自死海西岸至猶大山地是高達一千公尺(三、四千英尺),地勢陡峭的曠野,只有隱基底附近的峽谷可作進攻的通道。――《串珠聖經注釋》 他們是從洗斯坡……耶魯伊勒曠野前: 摩押聯軍出征路線如下。摩押軍隊和亞捫軍隊各自從西珥山吉珥哈列出發→在死海東南地區匯合→橫渡死海→到隱基底(1,2節)→翻越洗斯坡(16節)→到耶魯伊勒曠野(16節)→到提哥亞曠野(20節)。另外,猶大軍隊則從耶路撒冷出發,到了提哥亞曠野,並在這裡展開了戰鬥。 ――《聖經精 「洗斯坡」(16節)可能是在隱·基底北面的一條旱溪(Wadi Hasasa),逶迤引入內陸,然後進入提哥亞曠野。「耶魯伊勒曠野」(16節)是提哥亞東南面下往隱基底的緩坡。從海拔以下四百多米的隱·基底上到海拔以上八百多米的提哥亞,一路地勢陡峭,只有幹河谷可以作為行軍的通道。──《聖經綜合解讀》 讀本》 ●「洗斯」坡:字義是「花」。 ●「耶魯伊勒」:字義是「受神教導」。――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6 洗斯坡】洗斯坡經常被認為是在提哥亞東南面約九哩外注入死海的哈薩薩幹河(Wadi Hasasa)。本節的上文下理顯示這山隘是耶路撒冷和隱基底之間的一個要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17】「『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凓,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不要恐懼,也不要驚惶。明日當出去迎敵,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在。』」 神吩咐百姓「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17節),與摩西在紅海邊吩咐百姓「不要懼怕,只管站住」(出十四13)一樣,都是讓百姓觀看:過去是「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現在是「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17節),人的責任不是爭戰,而是作神救恩的見證者。因為這是神的爭戰,仇敵是在與神作戰。──《聖經綜合解讀》 ◎ 20:17 要求猶大人只要站著看,跟 出 14:13 出埃及過紅海時,摩西要求以 色列人的一樣。――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8】「約沙法就面伏於地,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也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叩拜耶和華。」 約沙法就面伏於地: 這是(創24:48;出4:31;12:27)敬拜的態度(出34:8;啟5:14)。約沙法是在雅哈悉的預言結束後做了這一舉動,顯然他確信雅哈悉所傳達的就是神的話(20節)。 ――《聖經精讀本》 約沙法與百姓並沒有任何疑惑,而是立刻用敬拜來回應神的宣告(18~19節)。當神的子民以信心回應神的應許的時候,爭戰還沒有開始,神就得著了榮耀。因為這樣的感謝讚美不是發自得勝以後的眼見裡,而是發自得勝以前的信心裡。──《聖經綜合解讀》 ◎ 20:18~19 約沙法與猶大人用敬拜來回應神的信息。―― 蔡哲民等《歷代志 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19】「哥轄族和可拉族的利未人都起來,用極大的聲音讚美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哥轄族和可拉族」:可拉是哥轄的後裔(代上6:22)。――《串珠聖經注釋》 「哥轄族和可拉族」(19節)可拉是哥轄的後裔(代上六22),而發預言的雅哈悉是革順族的利未人。──《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19 哥轄族和可拉族】哥轄族和可拉族是王國時代作為耶路撒冷聖殿領袖的兩大家族。他們也是利未支派中最重要的幾個家族(或宗族)之二。按照歷代志上六22~24(又見:出六18;代上六31),可拉族是哥轄族的一部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20】「次日清早,眾人起來往提哥亞的曠野去。出去的時候,約沙法站著說:“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要聽我說:信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必立穩;信他的先知就必亨通。”」 “提哥亞的曠野”。伯利恆以南。――《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27節記敵人在提哥亞的曠野戰敗,自相殘殺(23節),猶大人獲得全勝。“伏兵”(22節)當指超自然的力量在百姓和利未人的歌聲中擊殺來敵,令人憶起當年士師基甸吹角呐喊令強敵互相擊殺的事(士七19~22)。――《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哥亞」:接近耶魯伊勒,另見摩1:1注。――《串珠聖經注釋》 「提哥亞」(20節)位於耶路撒冷南面約16公里的猶大山地,是先知阿摩司的故鄉。「提哥亞的曠野」(20節)從提哥亞往東延伸,是猶大曠野的一部分。──《聖經綜合解讀》 約沙法勸勉百姓「信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必立穩」(20節),這是一個委身的呼召,因為神的可信靠,必須等到人信靠祂的時候才能體驗得到。人若憑信心信靠神,就會發現祂確實是可信靠的。──《聖經綜合解讀》 ●「提哥亞」:字義是「柵欄」,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十五公里,也是先知阿 摩司的故鄉。――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 20:20~21 描述猶大人決定用歌頌回報神應許的救恩,派詩班在軍隊前歌頌 神。 20:22 的「伏兵」身份引起許多討論,不知道是人類還是天使。我們大概也很 難確認這些伏兵的身份。不過這些伏兵攻擊敵軍的結果,就是 20:23~24 的「自相殘 殺」。――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0 提哥亞的曠野】提哥亞的曠野從猶大高地的城鎮提哥亞(今提古亞廢墟)往東延伸。這地區位於耶路撒冷南面約十二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20~30】戰況: 戰爭的基本情況如下:①約沙法鼓勵士兵(20節);②設立歌唱的人,在隊伍中歌頌耶和華(21節);③伏兵打敗聯軍(22節);④摩押聯軍彼此自相殘殺(23節);⑤凱旋而歸(27節)。其中,值得關注的是①和②。首先,約沙法沒有給出征的士兵武器,或為他們出謀劃策,而是勸他們依靠神的先知。之後他召開軍事會議(21節),決定在軍隊的前面設立歌唱的人。這在一般的戰爭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似乎是很荒唐的事情。但他之所以採取這種信心的舉動,是因為神已向他許諾了戰爭的勝利(15,17節)。今天的信徒在生活中和屬靈的爭戰中也應當如此,即面對世間的苦難和邪惡勢力,放棄人類的自救方法,而拿著“信仰的盾牌”和“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6:16,17),奮勇作戰(弗6:10~20)。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21】「約沙法既與民商議了,就設立歌唱的人,頌讚耶和華,使他們穿上聖潔的禮服,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說:「當稱謝耶和華,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約沙法起初「懼怕」(3節),現在卻充滿對神的信心。因此,大敵當前卻不是預備爭戰,而是與百姓商議「設立歌唱的人,頌贊耶和華」(21節)。這讚美不是用來爭戰,而是用以回應神「不要恐懼,也不要驚惶」(17節)的命令,用真實的行為表明他們確信神的「同在」(17節)。這樣的信心(20節)不是出於人的自信,而是根據從神來的應許(15、17節)。──《聖經綜合解讀》 「慈愛」(21節)可譯為「不變的愛」(英文ESV譯本),是盟約中的用語,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這讚美承認,神的拯救不是被人的虔誠感動,而是根據祂與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所立的約。──《聖經綜合解讀》 ●「穿上聖潔的禮服」:應該是「以神聖作裝飾的(指神)」。因為原文的型 態都是單數。――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2】「眾人方唱歌讚美的時候,耶和華就派伏兵擊殺那來攻擊猶大人的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他們就被打敗了。」 「伏兵」:大抵是天軍。――《串珠聖經注釋》 伏兵: 不是猶大軍,很可能是摩押盟軍之一的西珥軍的一支。他們埋伏的目的可能是想用突襲打敗盟軍,擄掠戰利品。但他們的進攻沒有得逞,反被盟軍一網打盡。然而這次伏兵的進攻卻弄拙成巧,引發了摩押軍隊和亞捫軍隊之間的內亂,結果彼此自相殘殺而亡。(士7:22)以下也有類似的事件。亞比米勒和示劍起初聯手殺害了基甸的70人,但後來互相背叛對方,相殘而亡。這一事件充分表明了敵對神的國家必然因內亂等原因而滅亡,並且神用超自然的力量主管這場戰爭。 ――《聖經精讀本》 「伏兵」(22節)可能是天使或者其它方式導致敵人互相猜疑,以致「自相擊殺」(23節)、不戰而敗。──《聖經綜合解讀》 百姓「唱歌讚美的時候」(22節),神就大大擊殺仇敵。但這並不是說「唱歌讚美」搖動神的手爭戰,得勝完全是根據神的應許(17節),人的「唱歌讚美」只是信心的回應。──《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22~23】伏擊入侵者的,可能是天使或當地的居民(22節),他們的伏擊導致入侵者互相擊殺(23節)。――《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代下二十23】「因為亞捫人和摩押人起來,擊殺住西珥山的人,將他們滅盡;滅盡住西珥山的人之後,他們又彼此自相擊殺。」 敵人互相擊殺的例子屢見不鮮,參出23:27; 書10:10等。――《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24】「猶大人來到曠野的望樓,向那大軍觀看,見屍橫遍地,沒有一個逃脫的。」 曠野的望樓: 曠野指提哥亞曠野(20節)。提哥亞在耶路撒冷以南1,920公里處,因地勢險峻荒涼而著名。猶大軍站在望樓上就可以俯視提哥亞曠野,而且還觀戰了敵軍全軍覆沒的過程。 ――《聖經精讀本》 ●「望樓」:SH 4707,「瞭望臺」。――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5】「約沙法和他的百姓就來收取敵人的財物,在屍首中見了許多財物、珍寶,他們剝脫下來的多得不可攜帶;因為甚多,直收取了三日。」 ●「收取」:SH 9622,「搶劫」、「搶奪」、「奪取」。―― 蔡哲民等《歷 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6】「第四日眾人聚集在比拉迦(就是稱頌的意思)谷,在那裡稱頌耶和華。因此那地方名叫比拉迦谷,直到今日。」 “比拉迦谷”。伯利恆西南面約六英里(9.6公里)。這名字的意思是“祝福”。――《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比拉迦谷”義為“稱頌”,在伯利恒西南約10公里。――《啟導本聖經註釋》 「比拉迦」:近提哥亞,到今日仍沿用此名。――《串珠聖經注釋》 「比拉迦穀」(26節)可能是提哥亞和隱·基底之間的一條旱溪(Wadi Berekut)。──《聖經綜合解讀》 ●「比拉迦」谷:字義是「祝福」、「稱頌」。――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 資料》 【代下二十26 比拉迦谷】比拉迦谷(比拉迦是「祝福」、「稱頌」的意思〕的確實位置不明。部分學者相信它可能是提哥亞和隱基底之間的貝雷庫特幹河(Wadi Berekut)。——《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27】「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都歡歡喜喜地回耶路撒冷,約沙法率領他們;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戰勝仇敵,就歡喜快樂。」 都歡歡喜喜地……: 這是聽從君王“耶和華與我們同在”的出征辭,踏出城門進軍提哥亞曠野時的凱旋的場面(20節)。可見,用歌頌和謝恩克服恐懼的人,回報他們的一定是勝利的喜悅,是神與之同在的榮耀。因此,相信神的人,終能擁有歡樂和喜悅。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28】「他們彈琴、鼓瑟、吹號來到耶路撒冷,進了耶和華的殿。」 這場爭戰從聖殿開始(5節),又在聖殿結束(28節),我們所有的屬靈戰爭都當如此。──《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28 琴、瑟、號】瑟在古代近東的使用極為廣泛。埃及的古墓壁畫描繪外約但的人彈瑟。尼布甲尼撒的樂團則顯然包括琴(見:但三)。以色列的琴是木制的八絃樂器(見:代上十五21)。古以色列的號有好幾種。本節所指的是軍事或宗教場合中用作召集的號角。號角有時出現在古代近東的藝術中。例如在土耳其西南部卡累亞(Caria)出土的青銅號手像(約主前800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29】「列邦諸國聽見耶和華戰敗以色列的仇敵,就甚懼怕。」 仇敵是來攻打猶大,但作者卻說是「以色列的仇敵」(29節),表明猶大才是神旨意中的真以色列。──《聖經綜合解讀》 當約沙法和百姓借著這場爭戰學會在懼怕中尋求神,又以信心來回應神之後,神就再次讓仇敵「懼怕」(29節;十七10),國度再次「得享太平」(30節)。──《聖經綜合解讀》 ◎ 20:29 「以色列的仇敵」,表示以歷代志作者的角度來看,猶大才是真以色 列。――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29~30】勝利的結果不僅殲滅敵軍,獲得了戰利品,猶大還實現了與外邦軍隊之間的軍事和平。這對當時不斷受北方的以色列、亞蘭,和南方的埃及、摩押等周邊國家威脅的猶大來講,無疑是最大的收穫。外來的軍事威脅一旦被消除,猶大的內政便進入了穩定時期。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30】「這樣,約沙法的國得享太平,因為神賜他四境平安。」 【代下二十31】「約沙法作猶大王,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 《王下》三1及八16說約沙法先後作王22年,此處說25年,其間3年為他與父親亞撒共同主政期。――《啟導本聖經註釋》 作王二十五年: 列王紀為22年(3:1中18年加上8:16中4年的年數)。這一差異是因亞撒病危(16:10~14),約沙法曾代他攝政3年。即列王記只計算了父王亞撒死後約沙法親政的時間(22年),而歷代志則包括了他攝政的3年,故記錄為25年。 ――《聖經精讀本》 約沙法獨立執政二十二年(王下三1;八16),這裡說的「作王二十五年」(31節),可能包括前三年與父親亞撒共同執政的時間。──《聖經綜合解讀》 ●「阿蘇巴」:字義是「被遺忘的」。 ●「示利希」:字義是「武裝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31 年代小注】按照蒂利的看法,約沙法於主前八七二至八四八年在位。其他學者的計算與此亦只相差一、兩年而已。有人提出他在位頭三年是與父親亞撒共同執政。與他同時代的以色列王是亞哈、亞哈謝、約蘭。當時統治亞述的是亞述納瑟帕二世和撒縵以色三世。約沙法至今未在經外材料中出現。——《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31~37】約沙法的晚期統治: 約沙法的統治末期出現過兩次失政:①默許邱壇存在(32~34節):約沙法曾實施過教育改革(17:7~9)和司法改革(19:4~11),並除掉過邱壇和木偶。但作為偶像崇拜場所的邱壇仍殘存了下來。約沙法應當徹底剷除猶大全地的邱壇,但卻沒有做到。因此儘管他是一位推行多方面宗教改革的虔誠的君王,這一點不能不說是他的重大的失誤;②與亞哈謝結商業之盟(35~37):過去約沙法因與亞哈締結軍事同盟而受到先見耶戶的譴責(19:2),還為此受了神的懲罰,經歷了摩押聯軍的侵略(1~30節)。但他仍不顧這一切,又與墮落的以色列王亞哈謝簽訂了商業同盟,目的就是為了擴大海上貿易,獲取更多的利潤。但他的計畫被神破壞
而沒有得逞(37節)。可見,背離神的人謀劃任何事都是枉然,最終將一無所成(詩127:1)。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32】「約沙法效法他父亞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作者稱讚約沙法「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32節),不是因為他沒有犯錯誤,而是因為他順服神的權柄,在神的光照面前降服下來。神借著《歷代志》中所稱讚的君王,讓我們留意人在亞當裡的欠缺。在亞當裡的人,不管多麼敬虔、多有能力、多麼遵行神的旨意,也永遠不能成就神救贖計畫中的最終旨意。神的旨意,只有祂自己才能成就。──《聖經綜合解讀》 約沙法是猶大少有的、效法好國王榜樣的統治者之一。但在北方以色列王國裡,繼承耶羅波安的統治者也效法了他背道的壞榜樣。──《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32~33】作者對約沙法一生的評語。――《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3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他們列祖的神。」 明顯地,百姓違抗約沙法在第十七章6節的法令。――《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看十四3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沙法已經「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十七6),「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十九4),但這裡卻說「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他們列祖的神」(33節),表明國度的復興並不完全。活在肉體中的人,永遠也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屬靈復興,所以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聖經綜合解讀》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形狀為平坦 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處所。 ●「邱壇還沒有廢去」: 代下 17:6 記載約沙法「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 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顯然約沙法應該是有「除去邱壇」的行動,但是 並不完全。――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34】「約沙法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寫在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上,也載入以色列諸王記上。」 34~37節所記錄的事,發生在「以色列王亞哈謝」(35節)執政的兩年期間(王上二十二51),很可能發生在1~30節與摩押聯軍的戰爭之前。──《聖經綜合解讀》 【代下二十34 諸王記】列王紀上下和歷代志上下所記,載入以色列諸王記中的年表現已亡佚。可以推想的是,這些年表在結構上和內容上,類似古代近東其他地區之君王的年表。亞述後期的君王(約主前1100年以降)遺留了明細的軍事年表、詳述戰役、策略,與屏藩君王的關係,和對國神的虔誠。來自主前第二千年紀中期的赫人、埃及、巴比倫年表,在本質上亦很相近。可以假定敘利亞─巴勒斯坦其他王國,也有撰作年表的習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35】「此後,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亞哈謝行惡太甚。」 ●「亞哈謝」:字義是「耶和華掌握」。 ◎除了與以色列國交往之外,約沙法王朝大致上符合神的心意。我們常常覺得 「以和為貴」,但聖經中常常是希望我們更堅持自己的原則。到底尺度何在,實在 值得我們去深思。――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35~37】“造船要往他施去”。更可作:他施的船隻(特別大的)前往俄斐運載金子。參看列王紀上二十二章48節的腳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約沙法竟與亞哈謝合夥建造船隻,可是船隻卻從來不曾離開過船廠。――《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約沙法的另一惡行:他與北國的亞哈謝合夥造船運載金礦,結果神破壞他們的計畫。――《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36】「二王合夥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別造船。」 以旬迦別為所羅門王所建紅海航運的重要港口(王上九26注),曾替他帶來龐大財富。約沙法建國需要金錢,利用此港口和南北通行無阻的運輸,進行國際貿易,為財政打開新出路。他造船的計畫,因與以色列惡王亞哈謝交好,未能實現。――《啟導本聖經註釋》 「造船要往他施去」:或作「製造他施船隻」(王上22:48),見王上10:22注。 「以旬迦別」:見王上9:26注。 王上22:49記載約沙法拒絕與亞哈謝合夥,有學者認為那是船只損壞後的事。――《串珠聖經注釋》 要往他施去……造船: 他施的具體位置不詳,根據耶10:9、結27:12的記載,是出口銀、鐵、錫、鉛製品的港口。有時它不指特定的地點,而指地中海的航線,或經過紅海和印度洋的航線(王上10:22)。所羅門當時還派船隻到他施,進行貿易活動(9:21)。因此,約沙法也為了確保這一航線,獲取經濟利益,所以在以旬迦別造船。但他的船果然如以利以謝所預言的,遭到破壞。兩個君王謀劃的海運事業也因此以失敗告終。這是神的懲罰,因他與“惡人”來往(19:2;林後6:14)。 ――《聖經精讀本》 「他施」(36節)可能位於地中海最西邊的西班牙,以出產金屬礦物聞名(結二十七12)。──《聖經綜合解讀》 「以旬·迦別」(36節)是以色列最南面紅海亞喀巴灣的海港,位於以東的南端,是古代約旦河東南北商道的起點。所羅門也在這裡造船開展紅海航運(王上九26)。當時以東可能是猶大的附庸國,由猶大王所派的「總督」(王上二十二47)治理,所以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可以合夥在以東的「以旬·迦別」造船。──《聖經綜合解讀》 以旬·迦別曾經為所羅門帶來巨大的財富,約沙法也想利用這個港口進行國際貿易,但他再一次找錯了合夥人。約沙法雖然敬虔,但如果與拜偶像的以色列王亞哈謝合作,只會招致更大的災禍,因為雙方的信仰不同、行事的原則也完全不同(林後六14~18)。──《聖經綜合解讀》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亞喀巴灣頭的港 市,也有可能是在法爾昂島(珊瑚島)上 。水下考古工作的發現比較支持法爾昂島 是以旬迦別。考古研究發現這港口曾經為埃及船隻所用,海港建築的方式與推羅所 用的相似。 ◎ 20:36 說兩王合夥造船是要到他施去,但 王上 22:48 是說「約沙法製造他 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 此處應是王上記載的精簡版本。――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37】「那時,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後來那船果然破壞,不能往他施去了。」 這次,神並沒有讓約沙法遭受更大的虧損,而是及時地阻止了他,借著先知宣告:「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37節)。而約沙法的第一批船被神破壞以後,就明白了神的心意,所以立刻順服,當亞哈謝再來邀請時(王上二十二49),就不肯繼續與他合夥了。──《聖經綜合解讀》 約沙法是一位尋求神的王,但也是一位愛心氾濫、容易妥協的老好人。他先後與拜偶像的以色列王亞哈(十八1)、亞哈謝(35節)和約蘭(王下三7)交好,卻無法給他們帶去正面的影響,也不能帶起他們同樣尋求神。信徒若與世人交好,只能倚靠信仰的妥協和表面的包容來「求同存異」。若沒有神的揀選,我們即使像約沙法那樣掏心掏肺、「不分彼此」(王上二十二4;王下三7)地幫亞哈父子的忙,也不能使別人信主;我們若想倚靠愛心、和睦來領人歸主,最終可能發現對方只是亞哈,自己反被連累(王上二十二32、48)。人只有先「與神和好」(羅五11),才能與人和好;因為只有神才能「借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林後五18),然後「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弗二14)。因此,主耶穌傳講「天國的福音」(太四23),並不是從「神愛世人」(約三16)開始,而是先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聖經綜合解讀》 ●「瑪利沙」:字義是「山頂」。 ●「多大瓦」:字義是「耶和華所摯愛的」。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19, 20章)】 1 約沙法統治初期,仍繼續先王亞撒的政策,加強城鎮的防禦工程,以對抗以色列國(17:1~2), 但是後來卻透過婚姻關係與以色列國媾和(18:1; 21:6)這與亞哈結盟的事如何受到神的斥責?見19:2; 20:37。昔日神禁止羅波安與北國爭戰(11:4),如今卻不喜悅南北二國和親、合作,你從中可找出什麽原則?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交往、合作又應根據什麽原則?參羅12:18; 林前5:9~11; 林後6:14~16; 西4:5等。 2 試從17:3~4, 6~9; 19:3~11,綜合在國內宗教和民事改革上,約沙法本人所作的,和他指派人所作的事。這對他的行政手法有何提示?他囑咐兩批審判官在對神、對人、對事上應有什麽認識和態度?這給你什麽榜樣? 3 約沙法面對敵人時有何反應?這給你什麽提示? 4 約沙法在禱告中(20:5~13),a 如何形容耶和華神(6)?b 根據那三樣理由求神聽他的禱告(7, 8~9, 10~11)?c 求些什麽(12)?他的禱告給我們什麽榜樣? 5 廿章多次形容犯境的敵人為「大軍」,試將這些經文找出,並以此將整件事分段。這給你什麽幫助? 6 試從廿章中列出百姓稱頌神的場合,這過程給你什麽鼓舞?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