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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二十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亞哈斯王行惡以致受神懲罰】 一、他拜巴力致被神交在亞蘭和以色列手中(1~8節) 二、先知俄德說服北國軍隊釋放俘虜和財物(9~15節) 三、鄰國犯境,他求助於亞述反倒受其欺凌(16~21節) 四、他在急難中越發得罪神,至死不渝(22~27節) 貳、逐節詳解 【代下二十八1】「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呂振中譯〕「亞哈斯登極的時候二十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不像他的祖大衛行永恆主所看為對的事,」 〔原文字義〕「亞哈斯」他已掌握;「正」筆直的,正確的。 〔文意註解〕「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這是指他開始與他父王共同執政之年歲;等到他的父王約坦去世,他登基單獨作王時據推算年已三十一歲(請參閱王下十五38註解)。 「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這是指他單獨作王之年。 「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意指他不遵照耶和華的律法作王並治國。『他祖大衛』正如耶羅波安是以色列惡王的代表人物,大衛則是猶大好王的代表人物(參王上十五3,11)。 〔話中之光〕(一)猶大諸王中未記載其母親名字者並不多見,顯示亞哈斯實在是一個壞王,並且也暗示母后對新王的培育相當重要。 【代下二十八2】「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 〔呂振中譯〕「卻走以色列諸王的路。竟為巴力〔即:外國人的神〕造了鑄像;」 〔原文字義〕「道」道路;「巴力」主。 〔文意註解〕「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北國以色列沒有一個王被評為好王。 「又鑄造巴力的像」:『巴力』是迦南地原住民所敬拜的偶像假神(參士二11~12)。 〔話中之光〕(一)經過烏西雅和約坦兩代好王六十多年的統治,亞哈斯不但沒有效法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代下十五3,34節),反而倒行逆施,「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甚至在猶大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兒女焚燒為祭(參3節)。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好的榜樣很難效法,壞的榜樣卻很容易傳染,所以神說:「撒馬利亞的傷痕無法醫治,延及猶大和耶路撒冷我民的城門」(彌一9)。 【代下二十八3】「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呂振中譯〕「並且在欣嫩子平谷中燒香,將兒女用火燒獻為祭,像永恆主從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國人所行可厭惡的事一樣;」 〔原文字義〕「欣嫩」悲嘆;「子」兒子,孫子;「驅逐」剝奪;「可憎的事」(宗教或道德上)可憎物的事物。 〔文意註解〕「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南面長約兩公里的山谷,曾有人在此焚燒兒女獻祭,後來猶太人改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的垃圾,所以該處的火經常不止息。聖經以此為背景,用來形容將來地獄的刑罰,乃是不滅之火的刑罰(參太五22)。 「用火焚燒他的兒女」:指亞哈斯崇拜摩洛(Molech),焚燒兒女作為火祭的祭物。 「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所驅逐的外邦人』指迦南地原住民;『那可憎的事』指拜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一)如果查看一下舊約聖經中譯為偶像或神像的主要詞的詞源,就能感覺到神對偶像崇拜的憎惡(參申四23):(1)拜偶像的原因:基於人類的罪。也就是說,人生來就有宗教本能,但因著自然發展而逐漸歪曲,墮落,並拒絕真神,反而追隨虛空的偶像,或自我設定一個崇拜的物件,沉湎于其中(參羅一23~25);(2)拜偶像的對象:追求瑪門(太六24),人(徒二十八6),及貪婪而追隨的一切都屬於拜偶像的範疇(參西三5);(3)拜偶像的結果:不事奉又真又活的獨一無二的創造主耶和華,反而事奉虛無的物件,必避免不了神的審判(參啟二十一8)。以色列百姓從定居于迦南地之後,一直受到外邦拜偶像的誘惑,現今的信徒也以各樣的形式受到偶像的誘惑。其實脫離這些網羅的最佳方法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太二十二37)。 【代下二十八4】「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呂振中譯〕「他並且在邱壇上、和各茂盛樹下宰牲燻祭。」 〔原文字義〕「邱壇」高地,高處。 〔文意註解〕「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指效法迦南人的風俗敬拜巴力(參王上十四23)。『青翠樹下』迦南人一般在樹木茂盛的地方舉行崇拜儀式,故這詞經常用來指崇拜偶像儀式的場所(參申十二2;王上四23)。 〔話中之光〕(一)亞哈斯在與父親共同執政的時候就開始了犯罪(參王下十五37;十六5),那時百姓的屬靈光景已經是「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賽六10),南國猶大也始終沒有廢去「邱壇」。人在敬拜的態度若有一點不順服,破口必然會越來越大。結果,經過烏西雅和約坦兩代君王六十多年的統治,亞哈斯不但沒有效法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代下二十六4;二十七2),反而倒行逆施,「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2節),甚至在猶大歷史上第一次把兒女焚燒為祭(3節)。因為人已經全然敗壞,好的榜樣很難效法,壞的榜樣卻很容易傳染,所以神說:「撒馬利亞的傷痕無法醫治,延及猶大和耶路撒冷我民的城門」(彌一9)。 (二)亞哈斯的敗壞與父親完全背道而馳。沒有負面評語的約坦,卻生了一個沒有正面評價的亞哈斯。因此,若靠羊生羊、人傳人來拓展神國,實在是太靠不住了。保羅「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四15),並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來生養眾多,只是作為聖靈工作(約三6)的媒介,所以他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林前九16)。 【代下二十八5】「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色去。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裏;亞蘭王擊敗了他,從他的人民中擄了一大群俘虜,帶到大馬色去。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裏,以色列王大大地擊殺了他。」 〔原文字義〕「亞蘭」被高舉;「打敗」打擊;「大馬色」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殺戮」屠殺。 〔文意註解〕「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意指神要藉亞蘭王的手懲治他。當時的亞蘭王是利汛,他和北國以色列王比加聯軍入侵猶大,因為亞哈斯拒絕加入他們的反亞述聯盟。 「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色去」:『大馬色』即亞蘭的京城。 「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以色列王』指比加,他是北國以色列倒數第二位王,主前748~7330年,被叛臣何細亞篡位;『大行殺戮』參閱6節,時約為主前735~734年間。 〔話中之光〕(一)亞蘭和以色列此時都是強弩之末,卻還能上來攻打耶路撒冷,這是神對離棄神的亞哈斯和南國百姓的管教。但神不允許他們消滅大衛家(參賽七7),所以借著先知以賽亞勉勵亞哈斯回轉倚靠神(參賽七3~9)。 【代下二十八6】「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呂振中譯〕「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天之內在猶大殺了十二萬人,都是壯士,因為他們離棄了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 〔原文字義〕「利瑪利」為耶和華所保護;「比加」被打開;「離棄」離開,棄絕。 〔文意註解〕「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他們』指猶大人,這表示不僅亞哈斯離棄神,在他的影響之下,猶大人也有一大部分離棄神了。 【代下二十八7】「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名叫細基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並宰相以利加拿。」 〔呂振中譯〕「以法蓮的勇士細基利也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宮中的總務長押斯利甘、和王的宰相以利加拿。」 〔原文字義〕「細基利」值得紀念的;「瑪西雅」耶和華所做的;「押斯利甘」抵擋敵人的援助;「以利加拿」神所擁有,神所創造的。 〔文意註解〕「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名叫細基利」:『細基利』身分不詳,可能是北國以色列的統帥或將領。 「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並宰相以利加拿」:『瑪西雅』具有王子身分,但可能不是亞哈斯王的親生兒子,因亞哈斯當時僅三十歲左右;『押斯利甘』王室總管;『以利加拿』地位僅次於亞哈斯王。 【代下二十八8】「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帶到撒瑪利亞去了。」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族弟兄、婦人兒女、共二十萬;又從他們中間劫掠了許多掠物,將掠物帶到撒瑪利亞。」 〔原文字義〕「撒瑪利亞」看山。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連婦人帶兒女』可能擄去作奴婢(參10節)。 「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帶到撒瑪利亞去了」:『撒瑪利亞』北國以色列的京城。 【代下二十八9】「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對他們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猶大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竟怒氣衝天,大行殺戮。」 〔呂振中譯〕「但那裏有永恆主的一個神言人名叫俄德、出來迎接那到撒瑪利亞來的軍隊,對他們說:『只因永恆主你們列祖的神惱怒了猶大人,他纔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裏,你們竟怒氣祕天,殺戮了他們。」 〔原文字義〕「俄德」復原者;「惱怒」烈怒,熱氣;「怒氣」暴怒,憤怒;「衝天(原文雙字)」伸出,延及(首字);天空,朱天(次字);「大行殺戮」大屠殺。 〔文意註解〕「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對他們說」:『那裡』指往撒瑪利亞去的路上;『先知名叫俄德』僅知他是北國以色列的先知,但出身不明。 「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猶大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惱怒猶大人』因他們拜偶像假神(參2~4節);『交在你們手裡』意即使他們敗在你們手裡。 「你們竟怒氣衝天,大行殺戮」:『怒氣衝天』意指怒不可遏;『大行殺戮』指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參6節)。 〔話中之光〕(一)北國以色列已經失敗了那麼多年,但神在他們中間仍然保留了敬畏神的先知,不但藉著這些先知向以色列人說話,也藉著以色列人向猶大人說話,讓他們明白這場戰爭背後的屬靈真相:因為南國猶大「離棄」(6節)了神,所以神的「惱怒」才臨到他們。 【代下二十八10】「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 〔呂振中譯〕「如今你們又心裏說要強迫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做你們的奴隸和婢女。這不是連你們也實實在在有得罪永恆主你們的神的罪麼?」 〔原文字義〕「強逼」強迫,制服;「得罪」冒犯,有罪。 〔文意註解〕「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不可使弟兄成為奴隸(參利二十五42~43,46)。 「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指北國以色列人拜金牛犢和巴力乃是得罪神的事。 〔話中之光〕(一)先知俄德的質問表明了以色列人把猶大的戰俘當奴隸的想法不僅是不正當的,而且是無權的。因為,以色列人只是神懲戒猶大的工具而已,而且以色列的罪行決不亞於猶大。何況律法本身也禁止虐待同族或把同族當奴隸(參利二十五39)。這一質問與耶穌對要處死行淫的婦人的眾百姓說的話相似(參約八1~11)。 (二)這些北國以色列人遠離聖殿已經兩百多年,但竟然還遵守律法的要求(參10~11節);因為即使在最黑暗的時候,神也「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十九18)。 【代下二十八11】「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聽我的話:要將你們從族弟兄中所擄來的俘虜釋放回去,因為永恆主已向你們大發烈怒了。』」 〔原文字義〕「釋放回去」返回,轉回;「大發烈怒(原文雙字)」(神的)憤怒,(怒氣)中燒(首字);鼻孔,怒氣(次字)。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擄來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參8節)。 「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指神的烈怒正在他們的頭上蓄勢待發。 【代下二十八12】「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 〔呂振中譯〕「於是以法蓮人之中幾個為首的人、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未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阻那從戰陣中回來的人,」 〔原文字義〕「約哈難」耶和華已施恩典;「亞撒利雅」耶和華已幫助;「米實利末」回報;「比利家」耶和華祝福;「沙龍」報應;「耶希西家」耶和華已使剛強;「哈得萊」神的安息;「亞瑪撒」負擔;「攔擋」(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族長』指支派以下宗族的族長;『攔擋』指阻止軍兵帶著俘虜進撒瑪利亞城。 〔話中之光〕(一)這場南北爭戰,是代下十三3~19南北爭戰的顛倒,北國以色列人比不忠的南國猶大人更能聽進神的話(參12~15節;賽七12)。這些從撒馬利亞出來勸阻的以色列族長,名字都與「耶和華」和「神」有關:「約哈難」的意思是「耶和華已施恩典」,「亞撒利雅」的意思是「耶和華已幫助」,「比利家」的意思是「耶和華祝福」,「耶希西家」的意思是「耶和華已使剛強」,「哈得萊」的意思是「神之安息」。這些名字表明,即使在墮落已久的北國,神仍然為自己保留了一批敬畏祂的撒馬利亞人,他們對弟兄的幫助和照顧(參15節),就像主耶穌比喻中的好撒馬利亞人(參路十30~37)。所以,當希西家王復興的時候,就能從北國呼召出一批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百姓(參代下三十1)。 【代下二十八13】「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
」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將俘虜帶進這裏來,因為我們已得罪了永恆主了,你們心裏還要增加我們的罪和過犯。我們的罪過實在夠大了;已經有永恆主的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 〔原文字義〕「帶進」近來,進入;「罪惡」罪咎;「過犯」冒犯,犯錯;「罪過」(原文與「過犯」同字)。 〔文意註解〕「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帶進』指帶俘虜進到撒瑪利亞城裡。 「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罪惡』指達不到神的要求;『過犯』指踰越規矩。 「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罪過甚大』指拜偶像假神和濫殺猶大人。 【代下二十八14】「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 〔呂振中譯〕「於是武裝的人將俘虜和掠物都放在首領們和全體大眾面前。」 〔原文字義〕「留在」撇下,離去。 〔文意註解〕「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帶兵器的人』指出征歸來的兵士;『眾首領』指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參12節);『會眾』指眾百姓。 【代下二十八15】「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隨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 〔呂振中譯〕以上記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來,拉着那些俘虜和他們中間所有赤身祼體的人,從掠物中拿出衣服來給他們穿,鞋給他們着,又給他們喫,給他們喝,用油抹了他們;使一切走不動的人騎上了驢,把他們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族弟兄身邊,然後回撒瑪利亞去。「」 〔原文字義〕「耶利哥」它的月亮。 〔文意註解〕「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以上提名的那些人』指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參12節)。 「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用膏抹他們』意指塗抹膏藥在傷處。 「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軟弱的』指無力行走的;『棕樹城耶利哥』最靠近南國的一個以色列城邑。 「隨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指族長們和一些善待猶大俘虜的以色列百姓,將俘虜送回後便回撒瑪利亞去了。 〔話中之光〕(一)如果北國以色列軍隊欲求戰功,貪戀戰利品,那麼也許對俄德要求釋放戰俘的警告充耳不聞。因為,當時他們全副武裝,只要他們願意,完全可以用武力達到目的。但他們順應了先知的旨意,不僅把戰俘和戰利品交在大眾面前(參14節),而且還對戰俘以禮相待,從而表現出了他們將自己的名譽和利益置之度外而去順服神的行為。 (二)猶大的百姓受神的懲戒是理所當然的。儘管如此,當他們被擄押送到撒瑪利亞時,神臨到俄德,通過他感動以色列軍隊,讓他們自由回國。這正是神即便在忿怒中也不忘矜恤的愛。 (三)自分裂以來,以色列與猶大之間不斷發生軍事衝突,因此他們對猶大的反目情緒很強烈。而且南國猶大作為神政王國,神在此展開了救贖歷史,相比之下,北國以色列是悖逆大衛王朝而建立的國家,暫時被排擠在神的拯救之外,因此以色列百姓必然有宗教上的自卑感和不滿情緒。然而儘管內心壓抑著不快,但他們卻善待猶大的戰俘,並釋放回國,這讓我們想起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參路十25~37)。特別是俄德稱戰俘為「弟兄」(fellow countryman)(11節),從而表明了釋放猶大的戰俘就是出於真誠的兄弟之愛。 【代下二十八16】「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人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 〔呂振中譯〕「那時候亞哈斯王差遣了人去求亞述王〔傳統:諸王〕幫助他。」 〔原文字義〕「亞述」一個階梯。 〔文意註解〕「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人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那時』指南國猶大被亞蘭和北國以色列聯軍入侵之後(參5節);『亞述諸王』指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和他的兒子(此處別的譯文是單數詞,指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 〔話中之光〕(一)在經歷了神釋放被擄的猶大人的恩典後。在神的光照面前,亞哈斯不但沒有悔改,反而尋求亞述的幫助。這充分地表現出了他世俗的考慮,而正是這一想法使亞哈斯無視以賽亞先知的忠告。但是人類歷史已向我們證明了為自國的生存而投靠更強大的外來勢力的政策不會帶來任何益處,同樣猶大的計謀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社會是行不通的。 【代下二十八17】「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子民。」 〔呂振中譯〕「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了俘虜。」 〔原文字義〕「以東」紅。 〔文意註解〕「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子民」:『以東人』居住在南國猶大的東南方,在亞瑪謝時曾被猶大制服(參代下二十五11)。 【代下二十八18】「非利士人也來侵佔高原和猶大南方的城邑,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納和屬亭納的鄉村,瑾鎖和屬瑾鎖的鄉村,就住在那裡。」 〔呂振中譯〕「非利士人也侵犯了低原和猶大南方的城市,攻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鎮、亭納和屬亭納的鄉鎮、瑾鎖和屬瑾鎖的鄉鎮,並住在那裏。」 〔原文字義〕「非利士」移居者;「伯示麥」太陽之家,太陽神殿;「亞雅崙」鹿原;「基低羅」眾牆;「梭哥」茂密的;「亭納」一部分;「瑾鎖」一種無花果樹,桑樹。 〔文意註解〕「非利士人也來侵佔高原和猶大南方的城邑」:『非利士人』居住在南國猶大的西方,在烏西雅王時期都受制於猶大(參代下二十六2,6)。 「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納和屬亭納的鄉村,瑾鎖和屬瑾鎖的鄉村,就住在那裡」:此處所列諸城都在耶路撒冷以西,在猶大山地和非利士人居住地接壤處。 【代下二十八19】「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由於以色列王亞哈斯的緣故使猶大卑微,因為亞哈斯在猶大肆無忌憚,對永恆主大大不忠實。」 〔原文字義〕「放肆」無約束;「大大干犯(原文雙同字)」行為不忠,行為奸詐;「卑微」被壓低,被制服。 〔文意註解〕「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這是指亞哈斯一面大肆敬拜偶像假神,一面尋求亞述王的幫助。『以色列王亞哈斯』在《歷代志》的作者眼中,大衛的直系子孫乃是全以色列民的統治者。 「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意指南國猶大受到亞述的欺凌(參20節)。 【代下二十八20】「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淩他。」 〔呂振中譯〕「亞述王提革拉毘尼色上到他那裏,使他受困迫,並沒有使他得助力。」 〔原文字義〕「提革拉毗尼色」你將會發現這美妙的結合;「欺淩」顯示敵意,成為對頭。 〔文意註解〕「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淩他」:『上來』亞述雖地處北方,但地勢低平,故用「上來」;『沒有幫助他』雖然後來亞述滅了亞蘭和北國以色列,表面似乎幫助了猶大,但這兩國對猶大的威脅遠不如亞述,因此從整體後果來看,對猶大並沒有甚麼幫助;『反倒欺淩他』指將猶大視同附庸國,要求增加進貢,予取予求。 〔話中之光〕(一)亞述王滅了亞蘭(參王下十六9),亡了北國(參王下十七5~6),對猶大國也欺壓一番。因為亞述只為自己的利益,不會真心幫助猶大,他們既消滅了其他民族,也要消滅猶大國。亞述王的貪婪是個無底洞,亞哈斯的做法只是飲鴆止渴,只能帶來更多的煩惱。同樣,信徒若尋求世界的幫助,也會被世界所捆綁;信徒若離棄神,神也會任憑世界來欺淩我們。 【代下二十八21】「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裡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所取的財寶給了亞述王,這也無濟於事。」 〔呂振中譯〕「亞哈斯剝取了永恆主殿裏和王宮中跟首領家裏的財物給亞述王,也無濟於事。」 〔原文字義〕「無濟於事」沒有幫助,不能救援。 〔文意註解〕「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裡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所取的財寶給了亞述王,這也無濟於事」:『無濟於事』指不能滿足其需求,無法得到預期的幫助。 〔話中之光〕(一)聖殿的財物曾被猶大王約阿施送給亞蘭王(參王下十二18),在亞瑪謝王時又被北國搶走(參王下十四14),現在又被亞哈斯王送給亞述王。當神的百姓背棄神的時候,神的榮耀必然也會受損。受管教的是人,付代價的實際上是神。 【代下二十八22】「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 〔呂振中譯〕「在急難的時候、這位亞哈斯王對永恆主越發不忠實。」 〔原文字義〕「急難」落入困境,遭受困苦;「越發」增加。 〔文意註解〕「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這亞哈斯王』作者似乎有意將亞哈斯王描繪成歷代猶大諸王中最邪惡的王;『急難的時候』指受亞述王欺淩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指越發拜偶像假神(參23~25節)。 〔話中之光〕(一)人面對神的懲戒時的反應有兩種:(1)悔改歸向神;(2)越發敵對神,走邪惡的路。本節的亞哈斯是後者的典型。他越是受到神的懲戒和災難,越不肯悔改,反而變得更加邪惡。我們由此看到了惡人(撒但)的邪惡的本性。 (二)瑪拿西「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代下三十三12),亞哈斯卻「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雖然神把人帶到盡頭,人才能回頭;但若沒有聖靈的工作,人即使「在急難的時候」(代下六28「圍困」原文),也不能回轉歸向神。因此,若沒有神主動的揀選,無論在順境還是逆境中,人都「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三11~12)。 (三)
今天,有些人也不肯檢討個人、家庭或教會的失敗的屬靈根源,反而認為是因為沒有好的方法、資源,所以「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把許多世界的方法、理論換上屬靈的包裝,引進教會、代替聖經。他們所做的,實際上也是一面用「新壇」敬拜世界之神,一面用「銅壇」賄賂真神,實際上是用「新壇」取代了「銅壇」的地位,在兩個壇前都是拜偶像的心思。因為「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 【代下二十八23】「他祭祀攻擊他的大馬色之神,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我也獻祭與它,它好幫助我。”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了。」 〔呂振中譯〕「他向擊敗了他的大馬色神獻祭,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了亞蘭人,我也向他們獻祭,他們好幫助我。』但那些神卻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 〔原文字義〕「大馬色」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敗亡」跌倒,衰敗。 〔文意註解〕「他祭祀攻擊他的大馬色之神」:意指祭拜敵國的偶像假神。『大馬色之神』即「亞蘭王的神」(次句)。 「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我也獻祭與它,它好幫助我」:『亞蘭王的神』指「大馬色之神」(上句)。 「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了」:敵國敗亡的事實竟然無法喚醒他,真是愚蠢至極。 〔話中之光〕(一)亞哈斯不肯承認自己的失敗是離棄神的結果(參5~6節),反而認為是自己的神不如別人的神,所以越被管教、越發頑梗。 (二)亞哈斯一面仿造大馬色的祭壇建造了「新壇」(王下十六14)來「祭祀攻擊他的大馬色之神」,一面用原來的銅壇來「求問耶和華」(王下十六15);一面用外邦的偶像來代替神,一面裝作沒有離棄神,甚至還很會說屬靈的話:「我不試探耶和華」(賽七12)、還要「求問耶和華」。神的百姓敬拜偶像是悖逆,偽裝成屬靈是更深的悖逆。 【代下二十八24】「亞哈斯將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毀壞了,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 〔呂振中譯〕「亞哈斯將神殿裏的器皿收聚起來,將神殿裏的器皿砍壞了,又封鎖永恆主之殿的各門,在耶路撒冷的各拐角造了祭壇。」 〔原文字義〕「毀壞」竊開,砍斷;「封鎖」關上,禁閉。 〔文意註解〕「亞哈斯將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毀壞了」:指改變聖殿中器皿的用途,將它們當作俗物,用來進貢或祭祀偶像假神。 「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指終止在聖所內的祭祀。 「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推廣多神信仰。 【代下二十八25】「又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 〔呂振中譯〕「他又在猶大各城造了邱壇,向別的神燒香,惹了永恆主他列祖的神的怒氣。」 〔原文字義〕「惹動」(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又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在猶大各城』從「在耶路撒冷各處」(24節)推廣到境內各城;『別神』指偶像假神。 【代下二十八26】「亞哈斯其餘的事和他的行為,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 〔呂振中譯〕「亞哈斯其餘的事、他一切所行的、始末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呢。」 〔原文字義〕「行為」道路,品格。 〔文意註解〕「亞哈斯其餘的事和他的行為,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指分別記載猶大和以色列諸王事蹟的編年史記。 【代下二十八27】「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裡,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亞哈斯跟他列祖一同長眠,人將他埋葬在城裏、在耶路撒冷,因為沒有將他送進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希西家」耶和華已使剛強。 〔文意註解〕「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裡,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與他列祖同睡』意指與祖先一同長眠,就是死了的意思;『以色列諸王的墳墓』在此指大衛和他的直系子孫「好王」的王陵。亞哈斯是第三個因生前的惡行而失去葬在列王墳墓的榮譽的君王。其他兩位是約蘭(參代下二十一20)和約阿施(參代下二十四25)。 「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希西家』詳情記載於代下二十九章至三十二章。 〔話中之光〕(一)亞哈斯的時代,是猶大被擄巴比倫的預演。由於君王和百姓都干犯神(參19,25節;代下三十六14)、毀壞聖殿(參24節;代下三十六14),惹動了神的怒氣(參9,25節;代下三十六16),所以神把他們交付給外邦仇敵(參5,17~18節;代下三十六17),任憑聖殿和王宮被搶奪、毀壞(參21,24節;代下三十六18~19),百姓被擄(參8節;代下三十六20)。但亞哈斯作惡多端,神卻容忍他壽終正寢,因為神要使用「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27節),成就大衛之約(參撒下七16)。 (二)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都是神的百姓。在耶羅波安二世和烏西雅王執政的期間,神賜給南北兩國安全的國際環境,但四十多年的繁榮穩定並沒有帶來任何屬靈的改善,反而使百姓越來越安于自己的屬靈現狀。現在,神興起亞述作為試驗和管教的工具(參賽十5),結果北國聯合亞蘭(參5節)、南國賄賂亞述(參8節);無論是拜金牛犢的北國、還是有聖殿的南國,無論是北國的軍閥、還是南國的大衛子孫,都忙著尋找各種靠山,卻沒有一國肯回轉倚靠神。 (三)今天,神也不會只給我們賜下世界和平、幸福健康,讓我們滿足于虛假的平安和屬靈。凡是屬主的人,神一定會興起環境來修剪我們,讓我們在難處面前,看清自己是尋找世界、還是尋找神,是倚靠肉體、還是倚靠聖靈,是以人為中心、還是以神為中心。然後,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2)。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