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第二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亞瑪謝王對神不專誠而敗亡】 一、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1~4節) 二、招募十萬以色列勇士,後聽勸而將他們解散(5~10節) 三、打敗西珥人,卻將其神像帶回供奉(11~15節) 四、神差先知勸阻卻不聽勸,故神使其敗於以色列王(16~25節) 五、後來被叛黨追殺,死於拉吉(26~28節) 貳、逐節詳解 【代下二十五1】「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呂振中譯〕「亞瑪謝登極的時候二十五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有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原文字義〕「亞瑪謝」耶和華是全能;「約耶但」耶和華欣喜。 〔文意註解〕「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亞瑪謝登基』指亞瑪謝單獨作王而言,實際上他於兩年前便與父王約阿施共同執政;『年二十五歲』這樣,他與父王約阿施開始共同執政之年為二十三歲;『作王二十九年』根據《聖經手冊》,約在主前803~775年。 「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她的身世不詳,僅知她在耶路撒冷長大,根據她名字的意思「耶和華所喜悅的」,也許出身祭司家庭,故教導兒子遵行神的道,當她還活著的時候,亞瑪謝所作所為,還算中規中矩,但她死後,亞瑪謝開始偏離正道。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本是約蘭以後的第一位賢君,可惜結果與乃父約阿施相似:起初順從神,後來卻悖逆神、拜偶像,結局不得善終。他前段時期可能深受母親教導的影響,後段時期卻任性而為,可能因為失去母親的節制。由此可見,在信主的家庭中,母親養育之責,非常重大。 【代下二十五2】「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 〔呂振中譯〕「亞瑪謝行永恆主所看為對的事,只是心不純全。」 〔原文字義〕「專誠」純全。 〔文意註解〕「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即指遵照耶和華的律法作王並治國。 「只是心不專誠」:意指不像大衛那樣「專心順從耶和華」(王上十一6)。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起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順服神所吩咐的「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4節;申二十四16)。但他卻沒有徹底順服的心,所以對神「心不專誠」,一半順服神、一半體貼自己,結果有始無終、屬靈的光景每況愈下。「心不專誠」是約阿施和亞瑪謝的共同問題,也是今天許多信徒的共同弱點。所以聖靈提醒我們:「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 (二)亞瑪謝因遵從神的旨意,在神面前行神看為正的事,所以得到了國泰民安的祝福。這同樣適用於今天的國家領袖。社會上肯定有邪惡存在,但國家的領袖如何面對邪惡,決定著國家的穩定與否。因此領袖應當先敬畏神,並在神面前行神看為正的事。而且國民也應當努力選出能夠施與善政的領袖。 【代下二十五3】「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 〔呂振中譯〕「國權一堅固在他手裏,他就把擊殺他父親、擊殺前王的臣僕都殺死了。」 〔原文字義〕「堅定」文故,牢靠。 〔文意註解〕「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國一堅定』指王權鞏固(參王下十五19);『殺他父王的臣僕』指「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代下二十四26)。 〔話中之光〕(一)顯然猶大國中政治也是相當險惡,殺約阿施的臣僕還可以在朝廷中擁有權位,新王一時還不敢報仇,非得等到自己掌握實權才能動手。亞瑪謝在這樣艱難的情況下,他依然在耶和華面前行了神看為正的事(參2節),可見敬畏神與政權穩固息息相關。 【代下二十五4】「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 〔呂振中譯〕「卻沒有將他們的兒子處死;因為照摩西書上律法上所寫、永恆主所吩咐的、是說:『父親不可因兒子的緣故而死,兒女也不可因父親的緣故而死;各人只可因自己的罪而死。』」 〔原文字義〕「治死」處死。 〔文意註解〕「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摩西律法書』指摩西五經;『耶和華所吩咐的』引自申命記二十四章16節。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古代中東人的風俗盛行連坐法,中國歷代王法甚至誅九族,但神律法的原則是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起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順服神所吩咐的「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4節;申二十四16)。但他卻沒有徹底順服的心,所以對神「心不專誠」(2節),一半順服神、一半體貼自己,結果屬靈的光景就每況愈下。 (二)亞述人的風俗是整個家族都受到牽連。然而,以色列的律法卻更為人道,禁止人因父親的罪(單數,申二十四16)處死兒子。這裡提及的摩西律法書並非後來傳統的添加,而是必須對這種異於當時風俗的行為提出的解釋。跟隨神的律法而行的人,應當是與眾不同的。 【代下二十五5】「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 〔呂振中譯〕「亞瑪謝招集了猶大人、按着他們父系的家屬為猶大和便雅憫眾人設立了千夫長百夫長,又點閱他們、從二十歲和以上的、能出去打仗、能拿槍或大盾牌的、有三十萬精兵。」 〔原文字義〕「設立」配置,安放。 〔文意註解〕「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亞瑪謝開始整軍,準備對付約蘭年間背叛猶大國的以東(參代下二十一8)。 「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三十萬』這數目與約沙法時期的百萬大軍(參代下十七14~19)相比,簡直不堪一擊。 【代下二十五6】「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 〔呂振中譯〕「他又用銀子一百擔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有力氣英勇的人。」 〔原文字義〕「大能」力量,能力。 〔文意註解〕「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一百他連得』約折合3,400公斤;『以色列』即指北國的十個支派;『招募』亞瑪謝自知軍力薄弱,企圖以雇傭兵方式加強軍備。 【代下二十五7】「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 〔呂振中譯〕「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說:『王阿,不要使以色列軍隊和你一同去,因為永恆主不和以色列人任何以法蓮子孫同在。」 〔原文字義〕「神人(原文雙字)」屬神的(首字);人類(次字)。 〔文意註解〕「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神人』指屬神的人,「先知」的另一稱呼;『以法蓮』是北國以色列的領頭支派,在此代表北國以色列。 『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同在』這是因為北國以色列從耶羅波安王朝至當時的耶戶王朝,都敬拜金牛犢和巴力、亞舍拉偶像假神,不討神的喜悅。 〔話中之光〕(一)若沒有神的同在,雖多必敗;若有神的同在,雖少亦能得勝。有神同在,就是天堂,得以享受神的保守和供應。因此,神的兒女應當竭力避免觸犯神,以免失去神的同在。 【代下二十五8】「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 〔呂振中譯〕「但你如果想要這樣加強自己以爭戰〔傳統:但你如果去,幹吧,奮勇爭戰吧〕,神總會使你顛躓在敵人面前的;因為神有能力幫助人,也有能力使人顛躓。』」 〔原文字義〕「奮勇」勇敢,使出力量;「傾敗」跌倒。 〔文意註解〕「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這句話可以意譯為:「如果王堅持帶以色列軍隊上戰場,那麼無論怎樣奮勇作戰,神都會使王敗在敵人面前。」神人是用諷刺的方式說明了不依靠神就絕不可能取得勝利的教訓。 「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換句話說,「因為勝敗不在乎人,乃在乎神」(參代下二十15)。 〔話中之光〕(一)有神同在,就能勝過一切人的力量,但人若「心不專誠」(2節)、與不信的北國軍兵「同去」(7節),就攔阻了神的「同在」(7節)。我們不要以為沒有神的同在不要緊,只要有人可靠,還是有機會得勝;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神的百姓若想靠人,祂必會用失敗來管教我們。 【代下二十五9】「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 〔呂振中譯〕「亞瑪謝問神人說:『但我給了以色列傭兵隊那一百擔銀子要怎麼辦呢?』神人說:『永恆主能將比這更多的賜給你。』」 〔原文字義〕「他連得」(金屬重量單位)。 〔文意註解〕「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亞瑪謝想順服神的話,卻在意他所付出的代價。 「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神似乎體諒亞瑪謝的軟弱,所以藉神人應許讓他可以得到更多。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心不專誠」(2節),在神的旨意面前表面順服,心裡卻還在權衡利益得失,所以問:「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今天,我們也常常和亞瑪謝一樣,一面好像順服、一面計較代價;表面願意全然擺上,心中卻暗暗計算「屬靈的名利得失」。 (二)亞瑪謝在順從神的命令和為眼前的利益而違背神之間猶豫不決。但亞瑪謝還是比較明智,他相信神會用更豐富的來補償所損失的,便順從了神。聖經中也有在同樣的情況下,為了錢財而遭到悲慘下場的人,如亞干(參書七16~26)、基哈西(參王下五20~27)、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參徒五1~11)等。 【代下二十五10】「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 〔呂振中譯〕「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傭兵隊解散,叫他們往自己的地方去;因此他們非常惱怒猶大人,便氣忿忿地回自己的地方去了。」 〔原文字義〕「惱怒(原文雙字)」怒氣,鼻孔(首字);激怒,怒火中燒(次字);「氣忿忿地」燃燒。 〔文意註解〕「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亞瑪謝最終順服了神的話。 「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惱怒…氣忿忿』他們氣憤的原因有幾個:(1)亞瑪謝可能明說神不與以色列人同在;(2)認為猶大人看不起他們;(3)也許是因為覺得失去了贏取戰利品的機會,於是在歸途中四處搶掠(參13節)。 【代下二十五11】「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 〔呂振中譯〕「但是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了他的兵眾到鹽谷去,擊殺了西珥人一萬。」 〔原文字義〕「壯起膽來」奮勇自強;「西珥」多毛的,長滿粗毛的。 〔文意註解〕「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鹽谷』位於死海南方的亞拉巴峽谷;『西珥人』即以東人。 過去,亞瑪謝的曾祖父約蘭王試圖平定以東人的叛亂,結果大敗而歸,以東脫離猶大獨立(參代下二十一8~10)。現在,亞瑪謝卻像大衛一樣在「鹽谷」大大得勝,戰功超過約蘭、直追大衛,不由得「心高氣傲」(參19節)起來。 【代下二十五12】「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裡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 〔呂振中譯〕「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人,帶到岩山頂上,從岩山頂上扔下去,以致他們身體都破裂了。」 〔原文字義〕「生」活著的;「擒」擄去。 〔文意註解〕「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裡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山崖』《列王紀》提及亞瑪謝攻打以東人時,也攻打其首府彼特拉附近的「西拉」(王下十四7),原文意思就是山崖,大概西拉地處山崖。 【代下二十五13】「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 〔呂振中譯〕「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同去作戰的僱傭軍人:竟衝過來侵犯猶大各城,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崙,擊殺了三千人,又掠劫了許多掠物。」 〔原文字義〕「撒瑪利亞」看山;「伯和崙」空虛之家。 〔文意註解〕「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那些軍兵』就是從以色列招募的人十萬(參6節);『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崙』指北國和南國之間的邊境地帶城市,遭到了他們報復性的洗劫。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把以色列軍隊打發走了,他們可能因此對亞瑪謝懷恨在心,所以用惡劣的手段進行了報復。攻擊起初要援助的猶大的城邑,充分表現出了以色列軍隊的邪惡的本質,同時也證明了神警告的準確性。如果這般邪惡之徒與猶大軍隊一起作戰,不僅對戰鬥毫無幫助,反而會成為內亂的潛在因素。 【代下二十五14】「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 〔呂振中譯〕「亞瑪謝擊殺了以東人回來之後,同時把西珥的神像也帶來,立為自己的神,在它們面前叩拜,向它們燻祭。」 〔原文字義〕「以東」紅;「立」設立。 〔文意註解〕「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西珥的神像』指以東的國神名叫科斯(Qos)之雕像;『立為自己的神』亞瑪謝大概不滿平白損失以色列人的雇佣金,邊境城市又遭他們劫掠(參6,13節),而神又沒有兌現所承諾給他的補償(參9節),所以負氣故意供奉偶像假神。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的信仰完全是買賣性的信仰,哪一位神給他的好處多就相信,好處少就棄絕,翻臉如翻牌,根本不是信仰,乃是賭博。今天有許多所謂「基督徒」的信仰,與「亞瑪謝的信仰」沒有兩樣:神給好處就信,不給好處就不信。 【代下二十五15】「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向亞瑪謝發怒,就差遣一個神言人來見他,對他說:『這一族民的神既不能援救自己的人民脫離你的手、你為甚麼還尋求他們呢?』」 〔原文字義〕「發作」發怒;「尋求」求助。 〔文意註解〕「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這些神』原文是「這些民的神」;『你為何尋求它呢?』表示這種舉動不符常理,愚蠢至極。 【代下二十五16】「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 〔呂振中譯〕「神言人向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我們何曾立你做參謀呢?你止住、別說吧!為甚麼硬要被打死呢?』那神言人就止住了;可又再說:『我知道神是定下了主意要滅絕你的,因為你行這事,不聽我給你出的主意。』」 〔原文字義〕「謀士」謀士,給人忠告;「勸戒」勸告;「定意」(原文與「謀士」同字)。 〔文意註解〕「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亞瑪謝狂妄地拒絕先知的勸戒,出言恫嚇,迫使先知閉口。 「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先知這話,表示亞瑪謝此時頑強的心態,乃是出於神的旨意,神定意要使他滅亡。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之前能聽從先知的話(參7~8節),是因為當時面對極大的爭戰,投入巨大(參6節)、又沒有得勝的把握,所以不敢放肆,不願得罪神。現在既已大大得勝,自信心爆棚,就暴露出本相裡的「心高氣傲」(19節),再也聽不進神的話了。每個信徒都應當問自己:我們是甘心尋求神,還是和亞瑪謝一樣「心不專誠」(2節)、不得已才順服神呢? (二)亞瑪謝靠神打了勝仗,卻無視神的恩典,狂妄地拒絕了先知的勸戒(參16節),愚昧地把被打敗的以東的偶像「立為自己的神」(14節)。他的仗是打勝了,人卻失敗了。人生成功得意之日,正是撒但試探來臨之時。在我們得勝的時候,務要警醒,因為從屬靈的巔峰跌入深谷只有一步之遙。人若只是口頭感謝神,心裡卻以此「矜誇」(19節),有意無意地顯擺自己為神的擺上,把成就歸功於人的熱心愛主、大有恩賜,把失敗歸咎於同工的冷淡、會眾的掛名,也會像亞瑪謝一樣把人的敬虔、熱心和恩賜「立為自己的神」。 【代下二十五17】「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 〔呂振中譯〕「猶大王亞瑪謝和群臣商議好了,就差遣人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來吧;我們在戰場上見面吧。』」 〔原文字義〕「耶戶」耶和華是他;「約哈斯」耶和華已奪取;「約阿施」神的賞賜。 〔文意註解〕「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與群臣商議』亞瑪謝剛剛拒絕了神人先知所傳達神的旨意(參16節),現在反倒聽取眾人(群臣)的意見。 「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意指向北國以色列發出挑戰。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近乎狂妄的挑戰,表面上是因以色列雇傭兵劫掠猶大各城(參13節),實際上,「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20節)。 【代下二十五18】「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利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利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利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 〔呂振中譯〕「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了人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利巴嫩的蒺藜差遣人去見利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吧”;後來有一隻利巴嫩的野獸從那裏經過,把蒺藜踐踏了。」 〔原文字義〕「利巴嫩(三次)」潔白。 〔文意註解〕「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利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利巴嫩的香柏樹」:這是個寓言(亦即並非建基於事實故事,與比喻及象徵相近),出現於許多古代文學文獻當中,通常以動物、樹木、植物為比喻;『利巴嫩的蒺藜』比喻猶大王亞瑪謝;『利巴嫩的香柏樹』比喻以色列王約阿施。 「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比喻對方不自量力,高抬自己。 「後來利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野獸』比喻外邦敵人,例如亞蘭或亞述;『把蒺藜踐踏』比喻猶大輕易便受到外敵的蹂躪。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王見亞瑪謝戰勝以東後,心高氣傲,要和他較個高下,用寓言來奚落他,以挫其銳氣。他把自己比作香柏樹,對方只是棵無足輕重的小荊草,不堪一擊。人貴有自知之明,謙卑乃是自守之道。 【代下二十五19】「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
」 〔呂振中譯〕「你心裏說:“嘿,你看!我〔傳統:你〕擊敗了以東人了”,你就心高氣傲,自以為榮;現在你只好在家裏呆着吧;又為甚麼要惹禍,使你覆亡,使你和猶大國跟你一同覆亡呢?』」 〔原文字義〕「心高氣傲(原文雙字)」心思(首字);被舉起(次字);「矜誇」沉重,自覺有尊榮。 〔文意註解〕「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心高氣傲』指出亞瑪謝此番挑戰的動機所在;『以致矜誇』意指亞瑪謝將勝利歸功於自己。 「你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在家裡安居』意指心中暗自滿足;『惹禍』暗示對方不堪一擊;『敗亡』指結局必然使對方覆滅。 〔話中之光〕(一)成功自信、「心高氣傲」的亞瑪謝不再尋求神的旨意,而是與人商議、魯莽挑釁(參17節),想靠自己的力量報復北國(參13節),結果惹來了更大的災難。這正是:「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 【代下二十五20】「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 〔呂振中譯〕「亞瑪謝不聽這話;這是出於神,好將他們交在約阿施手裏的,因為他們尋求了以東的神。」 〔原文字義〕「聽從」傾聽,同意。 〔文意註解〕「亞瑪謝卻不肯聽從」:意指不肯相安無事、和平共存。 「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人的剛硬頑虐一半由於神的放手,一半則因自作自受,迫使神放手。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狂妄地向北國以色列宣戰、結果自取其辱。實際上,這是出於神的管教,因為他不肯專心尋求自己的神,而是「尋求以東的神」。 【代下二十五21】「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 〔呂振中譯〕「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就上陣來,他和猶大王亞瑪謝就在猶大的伯示麥彼此見面了。」 〔原文字義〕「伯示麥」太陽之家,太陽神殿。 〔文意註解〕「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上來』南國猶大境內地勢較高,故稱「上來」;『伯示麥』在猶大國境內,位於耶路撒冷以西24公里;『相見於戰場』指交戰。 〔話中之光〕(一)雙方不肯示弱的結果就兵戎相見。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係,往往由於「誰也不服誰」,造成不必要的緊張與對抗。 【代下二十五22】「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裡去了。」 〔呂振中譯〕「猶大人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擊敗,各自逃回家〔原文:帳棚〕去。」 〔原文字義〕「各自」每個人。 〔文意註解〕「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單就人數和實力而言,僅擁有兩個支派的南國,若非神的賜福與保守,實非轄管十個支派之北國的敵手。 「各自逃回家裡去了」:意指潰不成軍。 【代下二十五23】「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就是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 〔呂振中譯〕「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捉住了亞哈謝〔傳統:作「約哈斯」〕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將耶路撒冷的城墻拆個破口,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傳統:轉門〕,共四百肘。」 〔原文字義〕「約哈斯」耶和華已奪取。 〔文意註解〕「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在伯示麥擒住』意指在戰場上擄獲敵酋;古代戰爭往往由國王親征,率軍殺伐於戰場上,身先士卒,故不乏戰死沙場(參王上二十二34~37;王下二十三29)或受傷(參王上二十二32~33)的事例。 「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拆毀…城牆』羞辱性的懲罰,使城內居民失去安全感;『以法蓮門』又稱「便雅憫門」(參耶三十七13;三十八7;亞十四10),位於耶城北面;『角門』位於耶城西北角(參耶三十一38;亞十四10);『四百肘』約兩百公尺。 【代下二十五24】「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瑪利亞去了。」 〔呂振中譯〕「又將神殿裏俄別以東所看守的一切金銀、一切器皿、和王宮裏的寶物、都拿了去,又拿了人去做質當,回撒瑪利亞去。」 〔原文字義〕「俄別以東」以東(紅)的僕人;「質」人質,抵押品。 〔文意註解〕「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俄別以東』原為歌唱的利未人,後來其家族奉派看守聖殿府庫(參代上十五18;二十六15)。 「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瑪利亞去了」:指將亞瑪謝和王室人員、朝中大臣等帶走作為人質,以要脅更多貢物。以色列王約阿施死後(主前790年),亞瑪謝還活了15年(參王下十四17);後來回耶路撒冷作王,不久為人所殺(參27節)。 〔話中之光〕(一)幾年前,亞蘭王哈薛剛剛從猶大王約阿施手中劫掠了聖殿和王宮裡的財物,現在,以色列王約阿施又再次「將耶和華殿裡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和器皿都拿了去」。神的百姓越是高舉自己的「榮耀」(王下十四10),神越要奪去人的榮耀。而北國以色列王竟敢劫掠聖殿裡的金銀和器皿,完全不把神放在眼裡,因此,「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賽二12)。 【代下二十五25】「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 〔呂振中譯〕「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了以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還活了十五年。」 〔原文字義〕「約哈斯」耶和華已奪取。 〔文意註解〕「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他死時約為主前790年。 「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又活了十五年』亞瑪謝雖在以色列王約阿施死後得到釋放,但南國猶大可能早已於他被擄往撒瑪利亞之後,便立他的兒子烏西雅為王,所以亞瑪謝被釋放回國之後,面臨尷尬的局面,似乎失去了作王的後盾。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的最後十五年真可謂「生不如死」。我們基督徒奮鬥了一生,到了晚年,是否也像亞瑪謝最後一段景況,不值得記念呢? 【代下二十五26】「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呂振中譯〕「亞瑪謝其餘的事、始末不是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麼?」 〔原文字義〕「自始」第一的,先前的;「至終」後面,最後面。 〔文意註解〕「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指分別記載猶大和以色列諸王事蹟的編年史記。 〔話中之光〕(一)亞瑪謝對神「心不專誠」(2節),有時順服、有時不順服,結果人生落到一事無成的悲慘境地。亞瑪謝挑挑揀揀的「偽順服」,是天然人慣用的「屬靈偽裝」:合己心意的就順服,不合己意的就不順服;不付代價的就順服,要付代價的就不順服。今天,我們一定求主鑒察自己的「偽順服」,免得和亞瑪謝一樣「心不專誠」、一事無成。 (二)真實的順服應當是:(1)「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需要聖靈使自己「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偽順服」卻是「隨從肉體」(羅八5)的天性,不需要聖靈的工作。(2)付出「捨己」(太十六24)的代價,「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太十六24)主,放下自己、倚靠神的恩賜,所以不會「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而是「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偽順服」卻不必付出「捨己」的代價,只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天性,所以常常高舉自己所擅長的、看輕自己所不擅長的。 (三)真順服的人應當是:(1)越事奉越謙卑,一切工作都是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羅十一36);「偽順服」的人越事奉越驕傲,工作不是本於自己的熱心、就是倚靠自己的能力,結果只能把榮耀歸給自己。(2)遇到難處也不會氣餒,因為相信神在管理一切;「偽順服」的人在難處面前不是沮喪消極、就是推卸責任,完全忘了神在掌管一切。 【代下二十五27】「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 〔呂振中譯〕「自從亞瑪謝轉離而不跟從永恆主以後,在耶路撒冷就有人陰謀反叛了亞瑪謝;亞瑪謝逃到拉吉;叛黨打發人跟蹤到拉吉,就在那裏將他弒死。」 〔原文字義〕「離棄(原文雙字)」轉變方向,出發((首字);在…之後,背後;「拉吉(兩次)」難以攻克。 〔文意註解〕「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有人背叛他』大概是擁戴新王烏西雅的臣僕。 「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拉吉』位於耶路撒冷西 南55公里處。 有一說是亞瑪謝可能想要復位,奪回猶大的實際統治權,結果忠於烏西雅 王的人追殺到拉吉,將之殺死,所以事後烏西雅 王並未追究懲罰叛黨的 行為。 〔話中之光〕(一)本節說明了有人開始陰謀反叛亞瑪謝,是因為他「離棄耶和華」,導致失去神的賜福和保守,民心離散。可見亞瑪謝是先離棄神,而遭神與人共棄。 【代下二十五28】「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裡。 」 〔呂振中譯〕「人用馬馱他去埋葬在大衛城裏,和他列祖同在一處。」 〔原文字義〕「馱回」承擔,帶走。 〔文意註解〕「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注意,不是放在馬車上,也不是按照猶太人對待尊貴人的禮儀──用肩挑。 「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裡」:『列祖的墳地』即指王陵。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