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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二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阿施王從行善墮落到行惡】 一、祭司耶何耶大在世時王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1~16節) 二、耶何耶大死後王離棄神又殺恩人之子,終被臣僕所殺(17~27節) 貳、逐節詳解 【代下二十四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呂振中譯〕「約阿施登極的時候纔七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有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原文字義〕「約阿施」神的賞賜;「西比亞」瞪羚;「別是巴」七倍誓約的井。 〔文意註解〕「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表示他一歲時遭遇父王被殺,太后篡位,他被藏在聖殿裡長達六年有餘;『作王四十年』約在主前841~802年,根據《聖經手冊》,這四十年包括亞他利雅篡位的七年在內,這樣,南國猶大的王統並未中斷。 「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參創二十六23,25)。 本節簡略說明約阿施王的四項訊息:(1)在某王的某年作王登基;(2)在某地作王;(3)作王年數;(4)母親的資料。 〔話中之光〕(一)在人看來,在亞她利雅統治的六年裡,撒但肆虐一時,全靠少數熱心為神的人力挽狂瀾,才保存了大衛的後裔,並讓他「坐在國位上」(代下二十三20)。我們不禁要問:「耶和華啊,禰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詩十1)。 (二)《列王紀》記錄為「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王下十二2)。也就是說,「在耶何耶大在世教訓他的時候」,約阿施行了為正的事。可見約阿施的信仰是依賴於他人的信仰之上。同樣,今天的信徒也應當對信仰有更堅定的確信。因為,信仰是神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不應該受他人的影響被左右。 【代下二十四2】「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呂振中譯〕「儘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約阿施都行永恆主所看為對的事。」 〔原文字義〕「耶何耶大」耶和華知曉。 〔文意註解〕「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即指大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從他將約阿施藏在聖殿中開始,一直到他自己壽終正寢為止,教導幼王認識並遵行耶和華的律法。 「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即指遵照耶和華的律法作王並治國。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在位初期積極向善的許多施政,耶何耶大功不可沒。他擔任大祭司期間,約阿施忠心侍奉神。 (二)本節暗示約阿施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僅止於大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等到耶何耶大去世以後,約阿施便聽信「猶大的眾首領」(17節)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18節)。由此可見,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 【代下二十四3】「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子,他也生兒養女。」 〔文意註解〕「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意指當約阿施長大後,耶何耶大推介了兩個女人作他的柒子。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參4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17節)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18節)。 【代下二十四4】「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 〔呂振中譯〕「此後約阿施心裏有意思要重新修造永恆主的殿,」 〔原文字義〕「重修」修補,更新。 〔文意註解〕「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重修』表示以前背道的統治者約蘭(參代下二十一6),亞哈謝(參代下二十二3~4(和亞他利雅(參代下二十二10)執政期間,他們著力宣導巴力的崇拜(參7節),聖殿處於失修的狀態。 【代下二十四5】「 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神的殿;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 〔呂振中譯〕「便集合了眾祭司和利未人,對他們說:『你們要出去、到猶大各城,從猶大〔原文:以色列〕眾人收集銀子,可以年年修理你們的神的殿;你們要迅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都不迅速地辦理。」 〔原文字義〕「修理」修理,加強;「急速(兩次)」急切,加速。 〔文意註解〕「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眾祭司和利未人』指在聖殿裡輪值事奉的祭司和利未人們。 「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神的殿」:『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即募捐款項;『可以修理』指將募捐所得用作修理費。 「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急速辦理』指儘快的辦理。他們可能認為徵稅修理聖殿並不合適,讓祭司和利未人負責收稅更不合適。 〔話中之光〕(一)把聖殿的修理工程和財政交給祭司和利未人來管理,這是錯誤的安排(參王下十二5)。利未人的本職工作是掌管祭祀和敬拜,因此不懂得修繕工程,而且也沒有足夠的時間投入到工程中去。因此他們對籌備資金也沒有熱心,最終沒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這一事件給我們的教訓是,神的事業應當根據每一位信徒的特點而適當地分配,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從這一點講,教會初期,使徒只專心于禱告和傳道,飯食由專門選派的7人來管理是有很深的意義的(參徒六1~6)。 【代下二十四6】「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來,對他說:“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 〔呂振中譯〕「於是王把祭司長耶何耶大召了來,對他說:『你為甚麼不敕令利未人照永恆主僕人摩西為法櫃的會棚對〔傳統:和〕以色列大眾所徵定的捐項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修殿的費用呢?』」 〔原文字義〕「捐項」禮物,貢物。 〔文意註解〕「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來,對他說」:『大祭司』原文是「那祭司」;『耶何耶大』此時他年事已高,超過百歲,沒有精力管理聖殿的諸多細節。 「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其實無論是摩西建造會幕(參出三十六3~4),還是大衛預備建殿(參代上二十九1~9),都不是強制「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而是讓百姓自由奉獻。 【代下二十四7】「(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 〔呂振中譯〕「這是因為那惡婦人亞他利雅的兒子們曾經闖進神的殿,將永恆主殿中分別為聖之物拿去供奉巴力〔即:外國人的神〕。」 〔原文字義〕「惡」邪惡;「亞他利雅」受耶和華的苦;「巴力」主。 〔文意註解〕「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亞她利雅的眾子』指她娘家的外戚;『拆毀神的殿』不是指拆毀建築物本身,而是指刮去貼金和貼銀;『分別為聖的物』指原本奉獻用於聖殿的聖器和聖物。 【代下二十四8】「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 〔呂振中譯〕「於是王吩咐一聲,人就作了一個櫃,放在永恆主的殿門外。」 〔文意註解〕「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櫃』即指奉獻箱;『門外』供一般百姓奉縣。 這捐款櫃是聖經歷史上最初的捐款櫃,一直保留到耶穌時代(參可十二41)。當時通過這一捐款櫃籌集到的銀子是由君王和祭司派遣的專人來管理的(參代上二十六20)。 〔話中之光〕(一)從此,一改強制徵收方式,變成隨心所願自由奉獻。「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代下二十四9】「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 〔呂振中譯〕「王又在猶大和耶路撒冷發出布告,叫人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吩咐以色列人徵獻的捐項帶來、奉給永恆主。」 〔原文字義〕「通告(原文雙字)」給,置,放(首字);聲音(次字)。 〔文意註解〕「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以色列人的捐項』指律法規定二十歲以上的男丁要奉獻半舍客勒作為會幕的使用(參出三十13~16)。 【代下二十四10】「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 〔呂振中譯〕「眾首領和眾民都歡歡喜喜地帶來,投在櫃中,直到滿滿。」 〔原文字義〕「歡歡喜喜地」歡喜,快樂。 〔文意註解〕「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因為聽見了9節的「通告」,知道捐項的目的是用在修葺聖殿,眾人便歡歡喜喜地自動自發有分於此項事工。 〔話中之光〕(一)將捐款的目的和用途講明了,自然就會有人受感樂意承擔責任。任何有關教會的捐款事宜,千萬不可「暗箱」操作,免得招來疑慮。 【代下二十四11】「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 〔呂振中譯〕「負責人每逢把櫃子抬到王的辦公室由利未人經手檢點,他們若見銀子多了,王的祕書和祭司長的委員、總來,將櫃倒光,整理整理,放回原處:天天都這樣作,收集了銀子很多。」 〔原文字義〕「司事」監督;「書記」書記,數點;「屬員」代理人,官員;「積蓄」累積,聚集。 〔文意註解〕「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司事』指受王派命,負責管理某項事務的人。 「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王的書記』掌管王室文書和財務的官員;『大祭司的屬員』大祭司所排定的值班祭司。 「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日日』指平日。 【代下二十四12】「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 〔呂振中譯〕「王和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永恆主殿裏辦事的人,辦事人就雇了鑿石人和匠人來重新修造永恆主的殿,也雇了鐵匠銅匠來修理永恆主的殿。」 〔原文字義〕「辦事(原文雙字)」製作,作工(首字);職業,工作(次字)。 〔文意註解〕「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殿裡辦事的人』指負責監管修殿工程的官員。 「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雇了石匠、木匠…鐵匠、銅匠』視破損的情形雇用各種專業技工修補。 【代下二十四13】「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 〔呂振中譯〕「作工的人一直地作工,修復的工作在他們手下順序地進行;他們將神的殿重立甚舊觀,並使它很堅固。」 〔原文字義〕「操作」製作,作工;「漸漸」上升;「堅固」穩固堅定。 〔文意註解〕「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操作』指各種修葺工程;『漸漸修成』指逐步復原;『修造得與從前一樣』指恢復原貌;『甚是堅固』指非常堅實且穩固。 【代下二十四14】「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 〔呂振中譯〕「既作完了,他們就把剩下的銀子送到王和耶何耶大面前;銀子就用來製造永恆主殿裏的器皿、供奉和獻祭的器皿、碟子、金銀的器皿。儘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眾人都不斷在永恆主殿裏獻上燔祭。」 〔原文字義〕「其餘的」殘留的,剩下的。 〔文意註解〕「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其餘的銀子』指剩下的餘款。 「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將餘款用來添置聖殿裡的聖器和盛物。 「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獻燔祭』指整個祭物須在祭壇上經過火燒,使馨香之氣上升,全部獻給神。 〔話中之光〕(一)聖殿的監工把支付修理聖殿的勞務費和材料費後剩下的銀子返還給了君王和耶何耶大。這一行動教育我們,獻給神的財物不能為個人的目的而使用或隱匿。從這一角度講,我們有必要明查今天的教會財政是否為世俗的目的而使用,或是否做了徹底的記帳和監察。 【代下二十四15】「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 〔呂振中譯〕「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歲數滿足而死;他死的時候一百三十歲。」 〔原文字義〕「年紀老邁」變老,顯出年齡;「滿足」飽足,滿意。 〔文意註解〕「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年一百三十歲』根據約阿施「作王四十年」來看,耶何耶大輔佐約阿施登基時已年近九十歲,如此高齡,仍堅持效勞神與國,他是恢復南國大衛王朝的大功臣。 【代下二十四16】「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 〔呂振中譯〕「人將他埋葬在大衛城裏,同諸王在一處;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了善事,並且對神和神的殿也有好的作為。」 〔原文字義〕「善」好的,令人愉悅的。 〔文意註解〕「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表示耶何耶大死時享受與君王同等的待遇。 「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按照原文可改譯為「因為他在以色列為神和神的殿作了美善的事」。 〔話中之光〕(一)本沒有資格葬在大衛城的耶何耶大卻蒙受榮耀,葬在了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而那原有資格的約阿施王,卻沒有被葬在列王的墳墓裡(參25節)。一個人的價值,不是看他身分的高低,而是看他生前所作所為。耶和耶大一心為以色列、為神和神的殿盡忠。同理,身份的高低並不是信徒進入天國的標準,而是是否遵循神的旨意行事才是關鍵。 【代下二十四17】「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 〔呂振中譯〕「耶何耶大死了以後,猶大的首領們來朝拜王;這時王就聽從他們。」 〔原文字義〕「朝拜」下拜,俯伏。 〔文意註解〕「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朝拜』指含有特殊目的的叩拜;『王就聽從』指答應其所求。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在耶何耶大生前和死後的態度迥然有別。生前是修建耶和華神的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14節);死後離棄神的殿(參18節),殺害耶何耶大的兒子先知撒迦利亞(參21節)。信徒各人在神面前的光景,倘若單單因為受某個人的影響,而不是直接與神建立關係,恐怕會與約阿施的結局相同。 【代下二十四18】「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呂振中譯〕「人們離棄了永恆主他們列祖之神的殿,去服事亞舍拉神木和偶像。因了他們這罪過,就有神的震怒臨到了猶大跟同和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離棄」離開,棄絕;「亞舍拉」樹叢(女神偶像);「忿怒」憤怒。 〔文意註解〕「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亞舍拉和偶像』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 型態出現。 「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忿怒臨到』指神的審判與懲罰。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蒙拯救是在「神的殿」中,登基和成長也與「神的殿」有關,功在修葺「神的殿」,不料竟也敗在離棄「神的殿」。約阿施的一部榮辱史,盡都與「神的殿」息息相關。今天,同樣也有很多所謂「主的僕人」,因「教會」而蒙恩、興起、建造、成名,又因「教會」而敗壞、自取其辱。成也「教會」,敗也「教會」,端視他們對「教會」的心態如何,如果「教會」不過是他們的墊腳石,必有神的「忿怒臨到」。 【代下二十四19】「但神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裡,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 〔呂振中譯〕「但神仍然差遣神言人到他們那裏、去引導他們回轉來歸向永恆主;這些神言人警告他們,他們卻不側耳聽從。」 〔原文字義〕「遣」打發,送走;「歸向」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但神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裡,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先知』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神差遣了好幾位先知;『引導他們歸向』這是先知們的主要任務。 「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警戒』神一再給人悔改的機會,甚至警告也無效;『不肯聽』指不肯側耳聽從。 〔話中之光〕(一)耶何耶大所領導的復興,竟然一夜之間完全翻轉過來。因為百姓和君王一樣,只是在外面跟隨人、敬拜神,心裡卻沒有絕對地順服神、敬畏神。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是每一個人的天然傾向,若我們不是真正地認識神、與神有生命上的聯結,也會落到猶大的失敗裡。 【代下二十四20】「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 〔呂振中譯〕「那時神的靈覆被在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身上,撒迦利亞就站在比人民高的地方,對他們說:『神這麼說:“你們為甚麼越犯了永恆主的誡命,以致不能順利呢?因為你們離棄了永恆主,永恆主也離棄你們。”』」 〔原文字義〕「感動」穿上;「撒迦利亞」耶和華記念;「干犯」觸犯;「亨通」昌盛,成功。 〔文意註解〕「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撒迦利亞』他就是主耶穌曾提及在舊約中殉道的最後一位先知(參太二十三35);『站在上面』指站在高台上(參尼八4)。 「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指出離棄神必然的後果。 【代下二十四21】「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 〔呂振中譯〕「眾民陰謀要害撒迦利亞,就照王所吩咐的在永恆主之殿的院子、扔石頭把他砍死。」 〔原文字義〕「同心謀害」共謀,捆在一起。 〔文意註解〕「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照王的吩咐』表示殺害撒迦利亞乃是約阿施王的意思;『院內』指聖殿的內院中。 〔話中之光〕(一)世上一切宗教的首領和團體,都因缺少屬靈的亮光,而扼殺神的話語(「殺害先知」),迫害真正屬於神的僕人。 【代下二十四22】「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
」 〔呂振中譯〕「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怎樣以忠愛待他本人,反而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永恆主察看而討罰!』」 〔原文字義〕「鑒察」看見,覺察;「伸冤」調查,詢問。 〔文意註解〕「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指約阿施王恩將仇報。 「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撒迦利亞含冤而死,臨死預言神很快就會懲治殺害他的人。 〔話中之光〕(一)「不想念…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約阿施小時候受耶何耶大的妻子約示巴的照料才得以保住了性命(參代下二十二10~12),而且是借助耶何耶大的起義登上了王位(參代下二十三章)。在他統治期間受耶何耶大的教導和幫助甚多(參2節)。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約阿施便恩將仇報,殺害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新約中,蒙耶穌基督的恩得醫治的9名麻風病人最後各走各的路(參路十七17~18),親眼目睹基督行善事卻拿石頭要打他的猶太人也是如此(參約八59;十31)。可見每個人內心都潛在著邪惡的本性(參申三十二6;詩十四1~3;羅一21)。 (二)耶何耶大救了約阿施,扶持他登基。現在約阿施卻恩將仇報,所以撒迦利亞禱告「願耶和華鑒察伸冤」。「伸冤」原文和「尋求」(代下二十3)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尋找」。這是《歷代志》唯一提到神「尋找」人的地方。約阿施既已「離棄」神(參20節),神當然也就「離棄」(20節)了他;但撒迦利亞卻禱告神仍然「尋找」他,約阿施所受的報應就是被神「尋找」的結果。 【代下二十四23】「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色王那裡。」 〔呂振中譯〕「到了年底、亞蘭的軍隊上來攻擊約阿施;他們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從民間殺了人民的眾首領,將他們一切被掠之物送到大馬色王那裏。」 〔原文字義〕「亞蘭」被高舉;「大馬色」安靜的粗麻紡織者。 〔文意註解〕「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色王那裡」:『殺了民中的眾首領』被殺的人當中,想必有不少求約阿施王讓他們恢復拜偶像的「猶大的眾首領」(17節)。 〔話中之光〕(一)撒迦利亞臨死時呼籲:「願耶和華鑒察伸冤」(22節),結果這次神沒有再等六年,審判很快就臨到了。過去,基甸曾經靠著神以少勝多,消滅了米甸大軍(參士七7)。現在百姓效法外邦人拜偶像,這些偶像不但沒能給猶大帶來興旺,反而因此失去了神的保護。「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並且以少勝多(參24節),猶大的大軍就敗在少數敵人手中,應驗了「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利二十六17)。 【代下二十四24】「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 〔呂振中譯〕「亞蘭的軍隊雖來了一小隊人,永恆主卻將很大的軍隊交在他們手裏:這是因為猶大人離棄了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所以亞蘭人〔原文:他們〕纔對約阿施執行懲罰。」 〔原文字義〕「懲罰(原文雙字)」製作,完成(首字);審判(次字)。 〔文意註解〕「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交在他們手裡』可見戰爭的勝敗全在於神。 〔話中之光〕(一)人忠信於神,完全仰望祂的時候,人數雖少,以一可以敵百(士七7;撒上十七45)。一旦背棄神走世俗的道路,敵人雖只一小隊,也可殺敗猶大大軍。 【代下二十四25】「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裡。」 〔呂振中譯〕「亞蘭人離開了約阿施;離去時,約阿施正病得很厲害;他的臣僕共謀反叛了他,以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他們把他殺在床上,他就死了。人將他埋葬在大衛城裏,卻沒有埋葬在諸王的墳墓裏。」 〔原文字義〕「流血之仇」血。 〔文意註解〕「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患重病』可能指他在與亞蘭人的戰爭中受重傷。 「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裡」:『殺他在床上』這些殺害他的臣僕,能夠進入王的寢宮,表示他們是王的宮廷近臣。 〔話中之光〕(一)約阿施一生都在跟隨人,而不是在跟隨神,所以有始無終,一旦沒有人領著他走正道,他就開始隨波逐流,越走越遠,甚至「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22節),結果就落在神的審判裡。他敬拜外邦偶像,外邦婦人的兒子卻「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凡是跟隨人的信徒,既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大發熱心,也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倒行逆施,實際上都是出於自己的肉體,而不是出於神所賜的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人靠熱心所做的一切,最後都會歸於虛空。我們帶人信主,如果只是停留在「熱心」上,這樣的建造只是熱鬧一時的「草木、禾秸」(林前三12),經不住火的「試驗」(林前三13)。 (二)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也和約阿施一樣,很容易跟隨看得見的人,卻不容易跟隨看不見的神;明明知道應該跟隨神,實際上卻不知不覺地跟隨人。結果帶領的人一跌倒、一離開,跟隨的人就成了約阿施。因此,傳福音、教導人的人,一定要把自己隱藏在基督裡,「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讓人借著讀經、禱告,直接與神交通;讓人學習對所有的屬靈文章和教導,都要自己「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這樣,我們才能幫助人作主的門徒(參太二十八19),而不是人的門徒。 【代下二十四26】「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 〔呂振中譯〕「共謀反叛了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 〔原文字義〕「亞捫」部落之民;「示米押」報告;「撒拔」他贈與;「摩押」他父親的;「示米利」警覺的;「約薩拔」耶和華已賜予。 〔文意註解〕「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顯示這是有外國血統的人殺了約阿施王,因為他背叛神,敬拜外邦 神,所以神就容讓外邦人殺了他。 【代下二十四27】「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神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至於他的兒子們、和許多責備他的神諭、以及他怎樣重奠神之殿的事、那都寫在諸王記底經註上呢。他兒子亞瑪謝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亞瑪謝」耶和華是全能。 〔文意註解〕「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神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所受的警戒』指一些針對他的預言;『列王的傳』原文是「評論列王的書上」。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