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所羅門執行大衛遺命】 一、大衛臨終給所羅門留下遺命(1~12節) 二、亞多尼雅自取滅亡(13~25節) 三、革除亞比亞他祭司職位(26~27節) 四、命比拿雅殺死約押後取代他作元帥(28~35節) 五、示每因違命離開耶路撒冷而被殺(36~46節) 貳、靈訓要義 【遺命的執行與國位的鞏固】 一、大衛臨終給所羅門留下遺命(1~12節): 1.關乎治國理念(1~4節): (1)「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1~3節):當剛強作大丈夫,遵行律法。 (2)「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4節):盡心盡意切實遵行主話。 2.關乎賞善罰惡(5~12節): (1)「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5~6節):不容約押壽終正寢,因他殺了兩個元帥。 (2)「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7節):恩待巴西萊的眾子,回報其善行。 (3)「在你這裡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駡我,後來卻下約但河迎接我,我就指著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8~9節):智慧處裡示每,不容他安然去世。 二、所羅門執行大衛遺命與鞏固國位(13~46節): 1.亞多尼雅自取滅亡(13~25節): (1)「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13~18節):亞多尼雅求賜大位的妃嬪亞比煞為妻。 (2)「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19~21節):拔示巴向所羅門王提說。 (3)「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22~25節):所羅門王看出亞多尼雅背後不良動機,因此將他殺死。 2.革除亞比亞他的祭司職(26~27節): (1)「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26節):未殺亞比亞他,因他曾與大衛同甘共苦。 (2)「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27節):革除亞比亞他祭司職,應驗神的預言。 3.殺死約押並由比拿雅取代其元帥職(28~35節): (1)「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28~29節):約押畏罪逃到神的帳幕。 (2)「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30~33節):所羅門判決他必須受死。 (3)「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裡。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34~35節):比拿雅將他殺死後葬在家墳,並取代其元帥職。 4.處死示每,智慧地清算他向大衛所行惡事(36~46節): (1)「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36~38節):現制示每居住在耶路撒冷。 (2)「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裡去。…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裡去找他的僕人,就從迦特帶他僕人回來」(39~40節):三年後示每離開耶城到迦特抓回逃僕。 (3)「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著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41~42節):明顯違反王命和自己的誓言。 (4)「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裡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43~46節):因他所行的一切惡事而將他治死,如此便堅定了國位。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上註解》 叁、其他綱目 【先王之道——你當剛強】 經文:王上2:1-12 一、王道勸勉 1-4 1.人生的短暫 1-2,(詩90:10-12;傳12:1) 2.你當剛強作大丈夫 2,即:英明勇敢,控制自己,治理人民,勇敢無畏,拒絕賄賂,制勝腐敗。(出23:8;申10:17;撒上8:1-3) 3.遵行主的道,盡都亨通 3,(詩1:1-3;代下31:20-21;箴28:13-14;8:15) 4.謹慎自己,誠實行事,國位豎立 4,(撒下7:11-17) 今天神的工人對子女的栽培,要永遠服事神。(提後2:3,15) 二、王家恩怨 5-9 1.以公義報應約押 5-6 大衛喜悅實行神的公義。(詩119:164)。因為約押:(1)他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押尼珥和亞瑪撒(撒下3:27-30;20:10)。(2)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故意殺人罪)(民35:31)。 2.務要恩待巴西萊 7,(1)因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撒下17:27-29)。(2)因做人要:待人厚道(太7:12);蒙主的紀念(啟3:20;太18:5)。 3.憑聰明懲罰示每 8-9,為什麼?“因他用狠毒的言語咒駡我”(撒下16:5-8,本是該死的。(出22:28;撒下19:21)。但後來他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所以,“我必不用刀殺你。”(撒下19:23)。 表示我們要聰明地除去心中的舊生命之惡行。(弗4:22;林後5:16-17) 三、王室喪事 10-12 1.大衛與他列祖同睡 10, 時為主前970年(我國周朝穆王時),大衛逝世時年七十。(撒下5:4-5;代下29:28) 2.葬在大衛城 10,即皇家園地。(撒下5:9;徒2:29) 3.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 11,即主前1011到971年。 4.所羅門坐國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 毛南春陽 【治死邪情私欲】 經文:王上2:12-27 一、治死肉體的情欲 13-15 1.不服之心:國原是歸我的 13-15 “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亞多尼雅的假虔誠,接受神旨,實際卻是詭計。(箴30:32;耶4:14) 2.設詭計之心 16-18,(詩64:5;箴6:18;結38:10) 3.看透陰謀之心 19-22,(詩1:1-3) 4.治死惡念之人的心 23-25,(羅8:13;西3:5) 所羅門治死亞多尼雅正可預表基督十字架的大能治死我們肉體的邪情私欲惡念。(加5:24) 二、清除事奉的瘕疵 26-27 1.革除祭司亞比亞他之職位 26-27 提醒事奉神的人,在神面前須要保守事奉的身份。(林前9:27),不能與惡人同流合污。(雅4:4) 2.應驗神所說的話 27,(撒上2:30-35;3:11-14) ── 毛南春陽 【不容惡人的計謀】 經文:王上2:28-35 一、風聲使約押懼怕 28 1.約押一生嫉妒有能幹的人 32,(箴14:30;27:4;多3:3;彼前2:1-2) 2.約押逃到神的帳幕 (出21:14) 二、命令把約押除掉 29-34 1.約押被宣判死刑 29,帳幕是不會保護謀殺犯的。(出21:14),決不應被寬恕。(民35:16-34;申19:11-13) 2.約押的罪狀——謀殺二元帥 30-33 (1)約押謀殺二元帥使他們不能接替元帥的職位。(撒下3:17-20;19:13;20:4-10) (2)故意犯罪者的結局。(來6:4-8;10:26-31) 3.將他葬埋在自己的墳墓裡。 31-34, 並非表示要恩待約押,乃是出於當時傳統觀念,認為被殺者的血會在埋葬時,被地遮蓋。(伯16:18;賽26:21) 三、調整替約押職位 35 1.政權方面:比拿雅作元帥。 (撒下23:20-23) 2.宗教方面:撒督作大祭司。撒下15:24 3.教會之內政也須加強健全。(1)彼此服事。(彼前4:10) (2)互相配搭。(弗4:16) ── 毛南春陽 【除掉狠毒咒駡的罪】 經文:王上2:36-46 一、示每被王軟禁 36-38 1.對示每的軟禁監視 36-37,兩個規條:(1)不許他離開耶京。(2)過汲淪溪必死。 2.示每以這種方式為好 38,這是所羅門的明智之舉:(1)可找藉口殺他。(2)防止他作叛。 二、示每違背命令 39-45 1.示每去往迦特到亞吉那裡去找他的僕人。39-40 這是違背王的命令及自己的誓言。他完全可把此事告知王,請王許可他去找回自己的僕人,並等候王的命令,他卻擅作主張。 2.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 41-43 先前示每曾辱駡過受膏者大衛(8-9節),現在又違命出去,該當何罪? 咒駡是驕傲的罪,違命是不順服的罪。(箴18:12;16:18;彼前5:5) 3.你自己心裡也知道 44 說明罪人都是自作自受的,死亡是由自己的罪導致的。(雅1:14;提前6:9-10;彼前2:1-2) 4.王必得福,國位必堅定 45 三、示每違命被殺 46 1.示每被殺,禍害被除。(林前5:9-13;弗4:31-32) 2.所羅門的國位,堅定了。12,(詩1:1-3) ── 毛南春陽 【大衛的特別遺囑】 經文:王上2:5-6,28-35 引言: 大衛臨終之時,有些事情要吩咐兒子所羅門。列王紀上2:1-4裡的吩咐都是好平常的,都是吩咐兒子要剛強,敬畏神,遵守神的命令。可是在5-6節卻說了一些令人不大明白的話。約押豈不是幫助了大衛許多嗎?他作大衛的元帥,在撒母耳記下2章他初次打仗,在歷代志上11:6提到是他去攻取大衛城,打敗耶布斯人,故作元帥。還有許多記載他是勇士。那麼,為何大衛在年老時要這樣吩咐所羅門呢? 一.約押是誰? 1.他是大衛王姐妹的兒子(參代上2:13-16)。 算起來是大衛的外甥(撒下17:25)。 2.他曾與大衛逃難,在西弗的曠野(撒上26:6)。 可能他叫他兄弟獻計教掃羅來報仇,因為約押是個參謀。 3.他未得大衛的同意去殺那歸降的押尼珥(撒下3:22-23)。 這行動污辱了大衛的名,給人認為大衛敗壞,行事不光明。所以經文中特別說明殺押尼珥非出於王意(撒下3:37)。 4.他為得元帥之名而攻打大衛城(撒下5:6-10; 代上11:6-8)。 後又出名建造城牆。這表明他表面上為大衛,而實際上是為他自己出名,為自己的地位。 5.他藉埋葬陣亡者,將以東的男丁都殺盡了(王上11:14-25)。 表面上是很熱心為國殺盡仇敵,但事實上是給以色列人留下無窮的禍患!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仇敵(王上11:14,25)。我們今日是否作一些事看來很熱心,但給後來的人留下無窮的禍患? 6.在攻打拉巴城的時候,叫大衛作了兩件羞恥的事。 一是戴上亞捫偶像米勒公的金冠冕,一是叫大衛行殘暴的事(撒下12:26-31; 代上20:1-3)。表面上是尊敬王,而事實上是叫王受辱!我們今日是否也作些事,好像是榮耀主,但事實上是叫主名受辱?好像叫主得榮耀,但只是偶像得榮耀?好像叫主行公義,但卻是沒有愛心? 7.在殺烏利亞的事上,好像是順從大衛王,卻是要抓大衛的把柄。 所以後來大衛雖然知道他不好,也不敢殺他(撒下11:)。因為如果大衛殺他,他會起來控告,將這把柄公開,大衛為此就一直不敢殺他。今日我們是否真心愛人,幫助人?是否別人犯罪就抓為把柄,威脅別人聽自己的話,否則就要公開別人的過失? 8.在引押沙龍去見大衛的事上,賣弄他的計謀或智能(撒下14:)。 先用婦人之計,叫大衛王允許押沙龍回來;後又故意耍弄押沙龍,多次被請才肯為押沙龍出主意,勸大衛王接見押沙龍。這給押沙龍看凡事非他不可,其實他是妒忌押沙龍的俊美和勇敢。我們看撒母耳記下18:14,他違背王命將掛在樹上的押沙龍刺死,就可以知他是與押沙龍過不去,他要勝過押沙龍。押沙龍以為他是好的參謀,那知卻死在他手中。這一切大衛都知道。 我們今日是否也如此?認為這事非我不可,我是非常尊貴難得的,如有一人強過我,一有機會就要將之除掉,而不問神的旨意? 9.無故暗殺大衛所立的元帥亞瑪撒(撒下19:13)。 當大衛被押沙龍追趕回來後,知道約押不可靠,心懷不軌,所以不要他作元帥,而立亞瑪撒作元帥。此事約押大為不滿,所以乘著亞瑪撒沒有預備時,用親嘴的方法將之殺死(撒下20:4-10)。他殺亞瑪撒的目的就是要自己作元帥(撒下20:23)。他是永遠不忘那元帥的地位,什麼人占了他的地位,他就不高興,不管王的意思如何,只要不合他的意思,誰占了他的位,即非除不可! 我們今日事奉主是否也是如此?當有人被神興起代替我們的地位,就心中不高興,非除之不可? 10.他明知大衛點數百姓的事是不合神旨意的,是撒但的試探來的。 他表面看來似乎是不贊成,卻又順服王的命令。其實他還歡喜王作這事,因為點得多少兵,他是全軍的元帥也可以得榮耀。其次,這件神所不喜悅的事,要負責的是大衛而不是他;他可得榮耀又不必負責,其詭計可想而知。 11.與亞多尼雅謀篡王位(王上1:5-7)。 這時他大約知道大衛不用他,所羅門作王時他沒有再作元帥的機會,所以亞多尼雅要作王他就助他作王,那麼他就可以再作元帥。為了自己的地位而不顧神的旨意,真是太可怕了! 我們今日在事奉主的事上會否如此? 12.他最後靠宗教的禮儀,或以宗教為保護為拯救,而不悔改,結果仍死在自己的罪中(王上2:28-34)。 一個傳道人最怕是後來變成“教棍”,以宗教為保護,而至死不肯悔改,結果難逃一死! 二.今日的約押是誰? 從上面所提約押的十二點,可以歸納到底約押是誰: 1.他是一個愛用自己的聰明的人。 常要表現自己的計畫多好,而不尋求神的旨意。在西弗獻計殺掃羅。後來多次獻計。如上述第8點押沙龍的事;第9點用計殺亞瑪撒;第10點勸大衛不點兵又點兵;第11點與亞多尼雅謀篡王位等。 今日我們愛用自己的小聰明而不尋求神的旨意,那就是約押的本相。 2.是為自己的地位和榮耀才努力工作。 如上述第4點,攻打大衛城可得元帥之位。 我們今日說是為主,但實際上如果自己沒得榮耀或地位時,是否仍然一樣努力忠心? 3.作事不顧他人受累,只要表現自己一時的英雄,得人的稱讚就好。 如上述第5點將以東男丁全殺盡;第7點殺烏利亞;第10點數百姓。 4.妒心很大。什麼時候看見別人占了他所愛慕的地位就非將他殺了不可。 如他殺了兩個元帥(第9點),以及殺押沙龍(第8點)就是妒心的表現。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14:30),是最可怕的。由於嫉妒,就會用許多美名藉口去作惡。 我們今日心中有否妒心?有否用一些美好的藉口而殺死我們心中所不喜歡的人呢? 或是用破壞,或是用譭謗? 5.他不阻止人的軟弱,但去助長人的軟弱。美其名就說是同情,體貼,順服;事實卻是要得把柄以後可來控制他,要脅人!叫人不敢對付他。 正如大衛殺烏利亞的事(第7點)和數點百姓的事(第10點)。我們今日看見人的軟弱,是美其名同情,體貼,順服;或是指出其錯誤,説明他走上正途,免得受神的咒詛? 6.歡喜玩弄人,將人當作偶像,或顯明人的殘暴。 例如叫大衛戴金冠冕和殺人等(第6點)。我們今日是否喜歡玩弄人,叫人如偶像?明明是自己殘暴,但故意表現自己的仁慈,而顯出別人的殘暴?表面是給人榮耀,但實際上是叫人受辱? 7.至終不悔改,不肯信靠神的恩典,不肯向神徹底悔改。 結論: 大衛王的外甥約押已經死了,但聖經用這麼多的篇幅寫出約押的事蹟,是要給我們看見在我們的本性中,在肉體中都有這個約押存在。如果我們看見後肯認罪悔改,到神面前求恩,祂必要赦免我們。否則其結果是自己的真相被暴露,別人受損害,結局是自己被神刑罰!當我預備這信息時,非常戰兢。求主潔淨,讓我們真的靠主恩悔改,作個得勝的人,行在主的旨意中,榮耀主! ──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列王紀上第二章】 一、先王之道(二1-12) 1、訓勉(1-4)── 2、恩怨(5-12)── 二、自取滅亡(二13-27) 1、請求(13-18)── 2、滅亡(19-25)── 三、兩個人的死亡(二28-46) 1、第一個人(28-35)──約押 2、第二個人(36-46)──示每 ——《新舊約輔讀》 【第二章綱目】 壹、南北聯合王國 1:1-11:43 一、所羅門王位的建立 1:1-2:46 (六)大衛死前給所羅門的遺囑 2:1-9 1.大衛要求所羅門要遵守神的命令,好讓整個國家長久持續下去。2:1-4 2.針對約押、巴西萊的眾子、示每的處置方式 2:5-9 (七)大衛去世,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 2:10-12 (八)所羅門除去王位的威脅 2:13-46 1.亞多尼雅求娶亞比煞,結果導致自己被殺。 2:13-25 2.所羅門革除亞比亞他祭司職位。 2:26-27 3.所羅門殺死約押。 2:28-35 4.所羅門先軟禁示每,後來示每違背禁令,導致被殺。 2:36-46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四、大衛壽終歸主】 『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吩他兒子所羅門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照凓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做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如在爭戰之時一樣,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在你這裏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萡我,後來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我就指凓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王上 2:1~11) ──
史伯誠《撒母耳記下綱要》 【死亡是難逃之事 列王記上2章】 一丶知己年老必定要死2:1-2 二丶謹守神命免罰受死2:3-4 三丶提醒兒子犯罪該死2:5-9 四丶兒子繼承因父已死2:10-12 五丶貪權之人必然要死2:13-25 六丶本該要死蒙恩免死2:26-27 七丶順人背叛結果是死2:28-35 八丶不守諾言再後也死2:36-46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二章 國位堅固】 行主的道 盡都亨通 一、大衛遺命而終 (一)作大丈夫 (二)賞善罰惡 (三)大衛逝世 二、亞多尼雅被殺 (一)求一件事 (二)侵犯王權 (三)必被治死 三、約押示每被殺 (一)抓祭壇角 (二)受禁犯禁 (三)二人處死 ── 張志新《列王紀上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章 大衛遺命】 1) 囑兒子行神律例、1/4 2) 除惡人堅定國位、5/12 3) 求賜亞比煞為妻、13/18 4) 亞多尼雅被殺死、19/25 5) 亞比亞他被革除、26/27 6) 約押罪歸自己頭、28/35 7) 召惡人警戒提醒、36/41 8) 背王命示每服刑!42/46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