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五章拾穗 【王上十五1】「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由這個王朝開始,登基公式包括猶大及以色列王之參照。其目的不詳,可能是為了要使讀者能夠產生聯貫感,或是為了要強調兩個人民原應擁有的合一。──《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比央是南、北國分裂後第一位在耶京登基的猶大王。他又名亞比雅,母親瑪迦即米該亞,是押沙龍的外孫女。押沙龍的女兒他瑪(撒下十四27)嫁給烏列(代下十三2),生了瑪迦。此處說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2節),“女兒”當為“外孫女”之誤。――《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同時開始作王。羅波安「作王十七年」(十四21),然後由他兒子亞比央接續他作王,這裡卻說亞比央在「耶羅波安王十八年」(1節)登基。因為以色列王的執政年數是從春天的正月(亞筆月)起算,猶大王的執政年數是從秋天的七月(以他念月)起算,不足一年的部分都算為一年。所以南北兩國記錄的執政年數常有一年的差異 。──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 王上 14:21 記載羅波安作王十七年,耶羅波安與羅波安一起作王,因此此處的年代似乎有問題。原因是以色列王由春天的亞筆月起算,猶大則由秋天的以他念月起算。因此會有差異。 ●「亞比央」:字義是「我父是大海」。又名「亞比雅」,意義是「我父是耶和華」。――《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2】“耶羅波安”從主前931至910年在以色列作王。“亞比央”。歷代志下十三章1節的亞比雅,他在主前913至911年作王,是“瑪迦”(即歷代志下十三章2節的米該亞)的兒子,而瑪迦是“押沙龍”的孫女兒(押沙龍的女兒他瑪嫁給了烏列)。――《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五1~6】亞比央作猶大王:他跟從父親羅波安之惡行,沒有效法大衛,但神為了大衛的緣故,仍保留大衛家的王位。――《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五1~8】亞比央統治猶大: 在此簡略地介紹了第二代猶大王亞比央(或亞比雅)的事蹟,這裡只記載了對他的評價。本文強調了神對猶大的特殊關懷。也就是說,神不顧亞比央的惡行,繼續留住猶大,是為了紀念與大衛所立的永恆之約(撒下7:7~16)。現今,我們雖然經常失敗,仍然憑著得救的確據坦然無懼地在神面前,也是因為信耶穌基督裡的永恆之約(羅8:38,39)。另一方面,在代下13章中較詳細地記載了亞比央的特殊事蹟,這是基於歷代志作者想要強烈地刻畫神對猶大的恩典的意圖(代下13:1~2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五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瑪迦之父是押沙龍(Abishalom),有解經家認為此乃是
Absalom 的另一種拼法(代下十一20~23;約瑟夫,《猶太古史》,viii.10.1),但也有可能不是如此。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代下十三2)。若烏列娶了押沙龍的女兒他瑪的話,則瑪迦應當是押沙龍的孫女(NEB 持此立場)。──《丁道爾聖經註釋》 「三年」:亞比央在耶羅波安十八年登基(1), 在耶羅波安二十年死去(9), 可見他作王實不足三年,作者乃將頭尾二年亦包括在內計算。 「女兒」:原文可指「孫女」(參本章10之「祖母」原文亦作「母親」)。瑪迦其實是押沙龍的孫女,又名米該亞。押沙龍只有一個女兒,名叫她瑪(撒下14:27),她嫁給烏利,生下瑪迦。(見代下13:2)――《串珠聖經注釋》 「女兒」(2節)原文也可以指「孫女」。「瑪迦」(2節)其實是押沙龍的外孫女,又名米該亞,是押沙龍的女兒他瑪(撒下十四27)與基比亞人烏利所生的女兒(代下十三2)。押沙龍的母親也叫「瑪迦」(撒下三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羅波安效法他父親所羅門,「娶十八個妻,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代下十一21)。雖然瑪迦「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13節),但羅波安卻最寵愛瑪迦,所以「立瑪迦的兒子亞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為首」(代下十一22),完全是順從肉體的情欲而行。──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瑪迦」:字義是「壓制」。 ●「押沙龍的女兒」: 代下 13:2 說「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作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瑪迦」應該是押沙龍的外孫女,是押沙龍女兒跟基比亞人烏列所生的女兒。押沙龍的母親也叫「瑪迦」。――《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3】「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作者很注意刻畫王的性格。他的心不是誠誠實實的順服神(s%a{le{m,「完全歸向」;AV 作「完全」;REB 作「忠心」;NRSV 作「真誠」;參十一4),表示他心懷二意,沒有定見(雅一8)。惟有當君王與神有良好的關係時,繼承王位的應許才能應驗。──《丁道爾聖經註釋》 「誠誠實實的順服」:見王上11:4注。――《串珠聖經注釋》 「誠誠實實地順服」(3節),原文是「用完全的心跟隨」。亞比央和所羅門一樣(十一4),不是不跟隨神,而是不肯用完全的心跟隨神。亞比央曾經譴責北國,責備他們照著外邦人的惡俗敬拜「當作神的金牛犢」(代下十三8~9),標榜自己「遵守耶和華我們神的命」(代下十三10~12)敬拜神。因此,亞比央「所行的一切惡」(3節),不是不敬拜神,而是一面敬拜神,一面敬拜偶像,正如許多信徒「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誠誠實實地」:「完全的」、「完美的」、「全部的」。 ◎亞比央並非不信靠神,而是也敬拜別神,沒有「完全的」順服神。我們會不會也一面拜神,一面卻依靠其他的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3~5】◎3~5大衛並非沒有其他錯誤,但是大衛對神的忠心卻成為聖經作者拿來衡量其他猶大、以色列君王的準則。――《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4】「然而耶和華他的 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 燈光〔希伯來文 ni^r,只出現於此處及箴二十一4(和合本小字)〕便是象徵這一點(見十一34~36)。大衛能夠領導人出入,便是因為神自己藉著祂的話語(詩一一九105)及誡命(箴六23)作照亮的光,在他死後便熄滅了(十一36;撒下二十一17)。所羅門也是因大衛的緣故蒙受祝福,這是本書中不斷出現的主題271。──《丁道爾聖經註釋》 “燈光”。參看第十一章36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燈光”:看十一36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燈光」:見王上11:36注。――《串珠聖經注釋》 因大衛的緣故……有燈光: 在本節中“燈光”象徵後裔(11:36;撒下21:17;伯18:5,6;詩132:17)。亞比央也如同所羅門,羅波安那樣拜了偶像。雖然大衛王朝存在如此多的罪惡,仍持續了350年之久,但北國以色列在約200年的時間中經歷了9次王朝變更,兩者形成鮮明對照。也就是說,在神特別的護理中保守了大衛王朝和耶路撒冷(11:1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燈光」(4節)原文是單數,比喻大衛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雖然神「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十一39),但卻「不至於永遠」(十一39),因為無條件的大衛之約(撒下七16)並不是倚靠人的屬靈光景來維持,而是由神自己負責「親口應許,親手成就」(八24)。今天,我們也常常軟弱、失敗,但還是能「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同樣也不是靠我們的功德來維持,而是因為萬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29)。凡是神所揀選的羊,誰也不能從聖父、聖子「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有燈光」:原文「燈」是單數型態。意義應該是「統治權」、「帝統」、「國度」。――《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5】「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烏利亞那件事」:參串5。――《串珠聖經注釋》 有關大衛與赫人烏利亞的事,請參看撒母耳記下11章。――《靈修版聖經註釋》 第5節是聖靈對大衛一生的評價。聖經以大衛為標準來衡量國度的君王,因為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3節),「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5節);即使犯罪,一經聖靈光照,便立刻認罪悔改、甘心接受管教。但是,「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八46),連最合神心意的大衛王,也有「赫人烏利亞那件事」(5節;撒下十一1~27)的污點。因此,亞當的後裔都沒有資格靠行為自誇,只有接受基督的生命和權柄,才能恢復到起初神創造的心意裡去。──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赫人烏利亞那件事」:記載於 撒下 11:1~27――《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6】「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南國從羅波安時代就開始與北國的耶羅波安爭戰(6節),一直持續到亞比央的時代(7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直譯是「他活著的所有日子,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之間常有戰爭」,比較可能的意義是「亞比央作王的日子中,南國與北國常常有戰爭」。 ◎ 代下 13:3~20 就記載了相關的事蹟。――《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7】「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神允許亞比央與耶羅波安爭戰,是為了叫北國的百姓認清拜金牛犢的愚昧(代下十三8~9),叫南北的百姓都學習「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代下十三12、18)。但耶羅波安的心完全被個人的利害得失所佔據,無論是先知傳達神的話語(十三2;十四7~11)、親身經歷神跡(十三4),還是慘重的失敗(代下十三17),都不能使他蘇醒。可見,若沒有聖靈的感動,沒有一個人會主動向神認罪悔改;信徒回轉信主,也完全是出於聖靈的工作,因為「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8】「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的城裡。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亞撒」(8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醫治者」。──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撒」:字義可能是「醫治者」。――《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9】「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 即主前910年。――《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有關亞撒的資料,請參看歷代志下14章的人物介紹。――《靈修版聖經註釋》 亞比央于「耶羅波安王十八年」(1節)登基,而亞撒于「耶羅波安二十年」(9節)繼位,因此,亞比央「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2節),實際上只有兩年。亞比央可能是在「耶羅波安二十年」七月之後去世的,第三年的執政時間不到半年。──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二十年」:約是西元前910年。――《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9~10】他身為亞比雅之子(2、10節),因為他父親只短短地統治了一整年,以致他可能年幼登基,被迫讓他的「祖母」操縱大權。他在自己漫長的統治時期中貶了她的位,攔阻了祖母的干政及宗教上的背道(13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五9~15】亞撒作猶大王:亞撒卻效法大衛忠心事奉耶和華,並著手清除異教。――《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五9~24】亞撒的統治: 第三代王亞撒是南北分裂之後,最初施行大規模宗教改革的王,在以色列神政歷史中佔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歷代志作者用三章的篇幅記載了關於亞撒王的事蹟(代下14~16章)。對內,猶大和以色列之間的不和睦持續到分裂之後,對外,亞蘭——大馬色的勢力對猶大是最具有威脅性。於是,南北王國與亞蘭——大馬士革的關係十分複雜(19節)。本文的後半部(16節以後)不同於前半部,記載了亞撒的失策。亞撒曾因著信靠耶和華,與百萬軍隊爭戰而得勝(代下14:9~13),但是為了與同胞以色列的爭戰向外邦軍隊(便哈達)請求援助,從而使他們蹂躪了聖地,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五10】「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有關瑪迦與押沙龍的關係,見本章2節注。――《串珠聖經注釋》 作王四十年: 在猶大的歷代王中,亞撒是第三個長期統治的王。若查看猶大諸王的統治,行善之王的統治大致較長,相反則短暫。因此,能夠持續較長時間的王位是一種神祝福的結果(出20:12)。在亞撒的統治期間,北國以色列王位更換了六次(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祖母」(10節)直譯為「母親」,在許多中東的文化中,都稱男性祖先為「父親」,女性祖先為「母親」。「瑪迦」(10節)是亞比央的母親(2節)、亞撒的祖母。其他的猶大王都記錄其母親的名字,只有亞撒是記錄其祖母的名字。可能因為他父親亞比央只短暫地統治了兩年,以致他年幼登基,祖母掌控大權,影響力比他的母親更大。──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撒「作王四十一年」(10節),是繼大衛、所羅門之後第三個長期統治的猶大王。在亞撒統治的四十一年裡,北國以色列走馬燈似的更換了三個王朝、六個王(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亞哈),每一次王朝的更換都是因為暗殺和政變。人一旦離棄了神,不接受神的揀選,王位就成了人人都可以爭奪的獵物:「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而作王的人都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是為了牧養神的群羊。──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押沙龍的「女兒」:可以指「年輕女子」、「女兒」或「孫女」。此處應該是「孫女」的意思。 ◎不同於其他猶大王,都是紀錄其母親的名字,亞撒是紀錄其祖母的名字,可能瑪迦的影響力比亞撒的母親大。――《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1】「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王上十五12】「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孌童”。參看第十四章24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孌童”:看十四24注。汲淪溪在耶路撒冷東面。――《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孌童」:見王上14:24注。 亞撒所除掉的偶像,包括所羅門(參王上11:5~8)和羅波安(參王上14:23~24)作王時所造的。――《串珠聖經注釋》 亞撒王時代是猶大國歷史上的第一次復興。神借著先知亞撒利雅引導亞撒「壯起膽來」(代下十五8)遵行神的道(代下十五1~7),「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12節),包括所羅門(十一5~8)和羅波安(十四23)時期所造的。但亞撒沒能完全「從國中除去孌童」(12節),直到他的兒子約沙法才完成這一工作(二十二46)。「邱壇」也「還沒有廢去」(14節),可能亞撒認為既然邱壇上已經沒有偶像,就不再有功用。大衛的後裔中,只有希西家(王下十八4)和約西亞(王下二十三8)徹底廢去了邱壇。──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孌童」:「在神殿裡的男娼」、「男廟妓」。這是為了女性崇拜者預備的「男廟妓」,相對於為男性崇拜者預備的「女廟妓」。都是為了敬拜者用性交的儀式來敬拜巴力。――《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3】「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 亞舍拉(Asherah,參十四15)只有在此處被形容為「圓雕」(gillu{li^m,12節,偶像),能使瞻望的人因為其可憎的(RSV 作「可憎惡的」)形像而戰慄(mip{les]et[),此詞在別處乃指地震(參:詩五十五5;賽二十一4)。亞舍拉柱像也與迦南人對神後的崇拜有關,在真心敬拜真神的人的眼中是可憎、「淫穢」(NEB;Vulg.作「陽物崇拜的象徵」;RSV 作「厭惡」)的。在耶路撒冷東面的汲淪溪穀是當時該城主要傾倒廢物的地方。──《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撒的改革包括把太后“瑪迦”廢黜。希伯來文的“太后”(或王后)並不是平常的用詞,可能顯示某種特別的權柄;這字詞也用於示巴女王。――《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亞撒廢除「瑪迦太后的位元」,顯示當時她在朝廷有一定的影響力。 「亞舍拉」:見王上14:23注。 「汲淪溪」:位於耶路撒冷城東面之山谷,宗教上視為不潔之物經常被棄置在這裡(參串17)。――《串珠聖經注釋》 貶了……太后的位: 此句生動地暗示了當時亞撒的改革意志多麼堅定。也就是說,他克服了難以克制的血緣之情,只是為了維護真理。亞撒的這種態度是現今信徒當效法的榜樣。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亞撒在執政十五年後(代下十五10),經歷了洗法谷靠神得勝(代下十四9~15),又得著先知亞撒利雅的鼓勵,才剛強壯膽地「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13節),除掉了拜偶像的源頭。──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3節),但亞撒卻沒有繼續行他父親的惡,而是「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11節),還燒毀了祖母的偶像(13節)。人的成長固然會受父母和環境的影響,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犯罪負責,不能把原生家庭、成長環境作為自己犯罪、墮落的藉口。因為神不偏待人,祂給每個人悔改的機會都是一樣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貶了」:「挪去」、「拿走」、「廢除」。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邱壇」:見王上3:2注。 聖殿落成後,百姓不應再在邱壇獻祭,不過由於這種習俗根深蒂固。大衛後裔中只有希西家(王下18:4)和約西亞(王下23:8)二王能把邱壇廢除。 「存誠實的心」:見王上8:61注。――《串珠聖經注釋》 ●「邱壇還沒有廢去」:原文是「複數」,指的可能是所羅門所建立的邱壇 王上 11:7 。亞撒應該是除去偶像,但是沒有清除那些祭壇(因為祭壇旁沒有偶像,就沒有功用了嘛!)。況且有些祭壇,早期也是用來敬拜神 王上 3:4~15 。不過這也讓迦南的信仰很容易死灰復燃,畢竟只要再立上偶像,就可以立刻恢復敬拜巴力。 ●「存誠實的心」:「完全追隨」。 ◎此處記載亞撒是完全追隨神,但是他還沒有風雷厲行的去清除各高處的祭壇。有時候我們會太小看異教的力量,其實人很容易墮落,這些看似中性的祭壇,未來卻成為引誘猶大人犯罪的關鍵之一。――《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5】「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奉獻到殿中的物可能包括羅波安所製造的盾牌及戰利品。──《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撒一面除去了攔阻與神交通的孌童和偶像,一面獻上了神所當得的禮物,「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15節)。我們的個人、家庭、教會若要在神面前得著復興,首先就應當求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自己當除去的,什麼是自己當獻上的。──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他「父親」:原文是單數型態,這個字可以指「父親」或「祖先」。有可能指的是「所羅門」這個祖先。――《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5 甚麼是分別為聖的器皿?】為聖殿使用的禮物是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是亞比雅與耶羅波安爭戰(參代下13:16~17),以及亞撒王打敗古實人時奪取的財物(參代下14:12~13)。――《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五16】「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拿答接續他父親耶羅波安為王,只一年多就被巴沙篡位(15:27~28)。――《靈修版聖經註釋》 ●「巴沙」:字義是「邪惡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6~22】亞撒與巴沙爭戰:以色列王巴沙攻打猶大,可能是因為怕以色列人見猶大復興便歸順亞撒王(參代下15:9)。以色列與亞蘭原有邦交,互訂盟約,但猶大王亞撒收買亞蘭王便哈達,使他攻擊巴沙,以色列軍對猶大的威脅便告解除。――《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五17】「以色列王巴沙上來,要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 “拉瑪”。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四英里(6.4公里)。這是巴沙挑釁的行動。――《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拉瑪在便雅憫境內,距耶城北約8公里,為一重要軍事據點。控有此城可以控制猶大與以色列的邊境,封鎖去耶城的主要通路,切斷南北交通;又可控有往伯和侖及沿海平原的大道。掌握拉瑪的確可以不讓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對耶城生存是一大威脅。――《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修築」:指鞏固防守設施。 「拉瑪」:其位置未能確定。此名解作「高處」,可能有不少地方亦沿用此名。一說拉瑪位於耶路撒冷之北僅約十公里(六英里)之處,控制南北的陸路交通,對猶大威脅甚大。――《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表明了以色列王巴沙侵略猶大的原因。 拉瑪: 原來是便雅憫支派的城邑(書18;25),位於距耶路撒冷以北僅6公里處。巴沙試圖佔領此地來達到以下兩個目的:①制止百姓的南下:在北國以色列各地傳說著猶大蒙神的祝福而國泰民安,那些耳聞其消息後要南下的百姓逐漸增多(代下15:9)。於是,殘酷的巴沙王十分憂慮(12:27),試圖以拉瑪為首強行制止南下的群眾;②為征服猶大而確保爭戰的基地:因為拉瑪位於與南猶大的政治、宗教中心地耶路撒冷較近的位置,所以在戰略是頗重要的地位。猶大王亞撒認識事態的嚴重後,想盡辦法尋找防備策略。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拉瑪」(17節)是便雅憫支派的城邑(書十八25),位於耶路撒冷北方只有6公里。──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撒執政的第十年,靠神戰勝了古實王謝拉之後(代下十四9~15),「就壯起膽來,在猶大、便雅憫全地,並以法蓮山地所奪的各城,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代下十五8),「又招聚猶大、便雅憫的眾人,並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瑪拿西人、西緬人。有許多以色列人歸降亞撒,因見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代下十五9)。以色列王巴沙為了阻止百姓歸順亞撒王(代下十五8~9),所以於亞撒執政第十六年佔領了便雅憫的拉瑪,控制猶大與以色列的邊境,阻止北國的百姓歸向耶路撒冷,也作為威脅耶路撒冷的基地。──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有學者認為這是亞撒宗教改革,且獲得了十年左右的平安後北國的百姓大量投奔南國,以致巴沙王佔領北國到南國的要衝,一方面遏止北國百姓的投奔行動,另一方面也威脅耶路撒冷。――《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8】「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僕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裡去,」 希旬可能是開國元老的名字,利遜則為其頭銜。亞蘭(NIV、NEB)乃指以大馬色為中心的邦城,應當不是「敘利亞」(AV、RSV),因為敘利亞一詞直到許多世紀之後才開始通用。──《丁道爾聖經註釋》 有的聖經學者認為此處的希旬就是十一23的利遜。猶大王亞撒把埃及王洗劫後仍剩下的金銀,全部帶去大馬色,送給亞蘭王,聯手攻打以色列,使之腹背受敵(19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住」:原文可作「統治」。――《串珠聖經注釋》 所剩下的金銀: 當時,聖殿和王宮裡,除了被示撒掠去的之外(14:26),還有亞比央從耶羅波安那裡奪來的寶物和亞撒擊敗古實後奪來的物品等(代下14:15)。不僅如此,可能在長期的和平時代中,猶大王宮積攢了許多金銀寶物。亞撒把這些寶物送給便哈達並請求救援,可見巴沙的進攻是多麼具有危險性。但是,如果他把曾經歷的神之能力和恩典保留在內心深處,那麼就不致陷進極度的恐怖。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希旬」可能就是所羅門的敵人「利遜」(十一23),在所羅門晚年自立為亞蘭王。「便·哈達」(18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哈達神的兒子」,指便·哈達一世。許多亞蘭王都叫便·哈達,亞哈時代有便·哈達二世(王上二十1),約阿施時代有便·哈達三世(王下十三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巴沙抵擋神,阻止北國的百姓歸向耶路撒冷(17節),因此惹動亞撒「行得愚昧」(代下十六9),「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18節)都送給亞蘭王結盟。亞蘭人自從被大衛打敗以後(撒下十19),一直在尋求機會重新崛起(十一25)。現在猶大送上金銀、壯大了他們的力量,以色列忙於內戰、暴露了空虛的北方,這兩樣都給亞蘭的崛起提供了最好的機會。從此以後,亞蘭成為南北兩國長期的對手(王下十三22;十六5),經常給神的百姓製造難處,一直到被擄巴比倫(王下二十四2)。實際上,是神允許巴沙挑起內戰,又允許亞撒將屬於神的金銀用來扶持亞蘭,因為神要興起亞蘭作為管教祂百姓的器皿(十九15)。──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剩下的金銀」:可能指法老示撒奪走剩下的金銀 14:25~26。這樣的講法就是指亞撒把國中所有的寶物都送給亞蘭王,這個舉動也暗示亞撒對神的不信賴。 ●「希旬」:字義是「異象」,一般認為這人可能和所羅門王時代的利遜 上 11:23 是同一人。 ●「他伯利們」:字義是「利們(雷神)是好的」。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亞蘭神明)的兒子」。這個王被稱為「便哈達一世」。――《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18~20】為了解除巴沙侵犯猶大(修築拉瑪)的壓力,亞撒與外邦的敘利亞(亞蘭)結盟;敘利亞攻擊加利利地的城鎮,使以色列停止修築拉瑪。――《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五19】「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趁著王國的分裂而爭取獨立的亞蘭,心中一直想著除去以色列而完成先代的遺願,但因著與以色列所立的條約,不能發動侵略戰爭。正當這時,猶大的援助請求,給他們提供了極好的機會。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其實亞蘭王看起來相當善變,先與南國立約,又與北國立約,現在又改與南國立約。――《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0】「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 本節所記各城都在以色列國東北方。基尼烈即加利利。亞撒的策略收效,但受到先知哈拿尼的斥責,因他仰賴人,不倚靠神(代下十六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亞伯伯瑪迦」:字義是「瑪迦家的牧場」。 ●「基尼烈」:字義是「豎琴」,即今日之「加利利」。 ● 15:20 提到的那些城邑基本上就是以色列北部的城邑。――《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0~21】以雲及但(Tell el Qa{di)位於約但河源頭。此處未提及夏瑣,據說此城約於此時被占領掠奪,但並無明確的考古證據。得撒為以色列首都(33節),後來為撒瑪利亞所取代(十六23~24)。──《丁道爾聖經註釋》 那時,以色列的兵力幾乎集中在拉瑪附近,因此,便哈達的軍兵如怒濤呼嘯般的毀滅了拿弗他利全境,隨後繼續向首都得撒進軍。慌恐之余,巴沙不得不命令退軍來保衛首都。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20節)都在加利利海的北方。北國以色列的兵力集中在南方拉瑪附近,亞蘭王趁機攻破了北方,巴沙只好退兵保衛首都得撒(21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21】「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 “得撒”。參看第十四章17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得撒”:看十四17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住」:此處古譯本則作「返回」。――《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五22】「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准一個推辭,吩咐他們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宣告全民(mas,並非 mas `obe{d[)是因應重建迦巴新防線,以保衛拉瑪以東耶路撒冷以北十三公里在便雅憫境內重新收復的失土。此地不應與別是巴附近的 Jeba` 相混淆。在米斯巴(Tell en~Nasbeh)出土的大量防禦工事顯示當時乃向北而築,特別加強抵擋戰車攻擊的防禦工事。這段時期已使用石頭及木材為建築材料,這在建造聖殿內院的時候已然可見(六36;參:IBD,p.102──《丁道爾聖經註釋》 看十五17注。亞撒王決定把猶大北境擴展,利用以色列王巴沙留下的建築材料,修築米斯巴和迦巴。米斯巴在耶城北25公里,距拉瑪東北7公里。迦巴應在耶城北邊,是個重要據點。築此二城可以防守拉瑪,保護耶城對外水陸交通不再受威脅。――《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迦巴」與「米斯巴」:分別位於拉瑪之東面和西面約七公里(四至五英里)之處。以色列人走後,亞撒便派人將拉瑪的城堡拆下,用這些材料在附近築堡。迦巴大概從此成了猶大北面的新邊界(參王下23:8)。――《串珠聖經注釋》 「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22節)位於拉瑪的北面。巴沙退兵之後,亞撒王利用巴沙留下的建築材料修築米斯巴和迦巴,把邊界向北推移到天然屏障蘇韋尼特旱溪峽谷。──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迦巴」:字義是「山」,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3公里。 ●亞撒王「宣告」猶大:「發出宣告」、「發出命令」。 ◎這時候亞撒王很像耶羅波安,英明、有魄力,但是僅依靠自己的強力作為與外交手段,漸漸離開神。歷代志下有更詳細的記載。――《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3】「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 亞撒王腳上的病或為一種壞疽病,他此時年事已高,病了三年死去(代下十六12~13)。聖經責備他晚年沒有倚靠神的心;遇到北國的威脅,把神殿裡的東西拿去取悅亞蘭王,借外力解圍(代下十六7);死前患腳疾,只求醫生,沒有求神(代下十六12)。但比較說來,他曾毀偶像,也看重聖殿(代下十五16,18);在位41年,有20年國家沒有戰爭;直到亞撒36年,北國來攻,才戰雲重起。――《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歷代志》用了三章的篇幅,詳細記載了亞撒的事蹟(代下十四1~十六14)。包括他在執政第十年,靠神以少勝多,打敗了古實王謝拉,神差遣先知亞撒利雅鼓勵他(代下十五2~7),使他「壯起膽來」(代下十五8)大大復興;也包括他在執政第十六年,用人的方法與亞蘭聯盟,逼退以色列王巴沙,神差遣先知哈拿尼責備他(代下十九7~9),他卻「因此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裡」(代下十六10)。最後還指出,「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十六12),對神的信靠之心漸漸減弱。──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以上這些重要的細節,卻被本書忽略了,因為在《列王紀》中,第十五、十六章所記錄的列王都是歷史舞臺上的配角,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預備第十七章神差派先知以利亞出場(十七1)。亞撒在這場歷史大戲中的作用,是「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18節)都送給亞蘭王,用屬於神的金銀扶持亞蘭,使亞蘭成為神管教百姓的重要器皿(十九15)。《列王紀》在所羅門之後提到亞蘭的篇幅,是《歷代志》中的四倍。聖靈要借著以色列與亞蘭的爭戰向我們顯明:神從來都沒有放棄挽回活在愚昧中的北國百姓,所以「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何六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原文是「但是到他年老的時候,他的腳有病」,這個「但是」說明了亞撒與神關係改變的結果。 ●「腳上有病」: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壞疽病」或「痛風」,也有人認為「腳」是「性器官」的委婉說法,因此認為這是一種性病。不過目前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卻認到底是哪一種病。――《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4】「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歷代志作者(代下十六14)可能並非指亞撒被火化,而是指為尊榮他的家族而放火慶祝,或可能是指在他埋葬時的燻香(一如24節所示)。──《丁道爾聖經註釋》 在亞撒統治的最後三年,他兒子約沙法可能和他共同作王執政。「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二十二4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5】「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十四20),死後「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十四20)。亞撒在「耶羅波安二十年」(9節)的七月以後登基,因此,拿答可能在耶羅波安二十二年的正月和七月之間登基,仍然算為「猶大王亞撒第二年」(25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5~26】這裡的王朝總結提及拿達作王共二年,其中包括他登基那一年的部分時間以及第二年的一整年,因此總計可能少於兩年(24、33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五25~28】北國以色列的王權交替:本文記載了猶大王亞撒統治期間在北國以色列發生的王朝變遷的過程。在約40年之久的時間裡,北國以色列換了3個王朝6個王,並且每一次王朝的更換都因著暗殺和政變寫下血淋淋的歷史。這種慘狀在北國以色列整個歷史中反反復複的出現,如實地見證了輕視神之統治權的人必面臨的混亂和毀滅。北國以色列因著極端的偶像崇拜,及血淋淋的王位篡奪爭竟,幾乎被神遺棄。儘管如此,神仍持守自己與以色列立的約,直到北國以色列被亞述蹂躪,神也沒有更改與以色列立的約(11:38)。同時,神為了使歪曲而悖逆的世代悔改,差遣諸多先知宣佈了警告的信息(11:29~39;13:1~32;16:7,12;17章;19章等)。從本文到本書的結尾,全面刻畫了以利亞先知的形象。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拿答可能于即位當年的七月和第二年正月之間被殺,此時是「猶大王亞撒第三年」(28節),作王的時間雖然算為「二年」(25節),但實際上不到12個月。 「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26節),就是效法耶羅波安拜金牛犢,用似是而非的偶像來代替神。──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25~34】拿答作以色列王,巴沙篡位:拿答跟從父親耶羅波安的惡行,在位不足兩年,便被巴沙殺死。耶羅波安全家亦遭誅滅,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見王上14:6~16)。――《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五26】「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一個類似耶和華信仰的「新信仰」取代耶和華信仰。――《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7】「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此處提及巴沙之家族名及出生地(加利利西南的以薩迦),以區分其他亞希雅與示羅的亞希雅(29節)。以色列已強盛到一個地步可以下到西南方去攻擊非利士人(參十六15)。基比頓(Tell
Mal~at)在基色以西五公里處,靠近以色列、非利士、猶大交界之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北國政局極不穩定。耶羅波安立國,傳到兒子拿答,只作王二年,便為巴沙所弑。巴沙不但纂了王位,且殺盡耶羅波安全家,以絕後患。巴沙王朝只曆二代,王位為心利纂奪(十六10)。――《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當時拿答正率軍圍攻非利士人,巴沙大概是他的將領,在戰役中作反謀奪王位。――《串珠聖經注釋》 基比頓: (16:15)。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基比頓」(27節)原來是但支派境內的利未人城邑(書二十一23),位於非利士平原和猶大山地的交界處,此時卻被非利士人佔領。北國以色列此時已經強盛到一個地步,可以南下攻擊非利士人、收復基比頓。但離開了為他們爭戰的神,這場攻城戰過了24年還沒打贏(十六15),反而兩次成為北國將領發動政變的地方(28節;十六17)。──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希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基比頓」:字義是「土墩」,基色西面約三公里的默拉特遺址。位於約帕與耶路撒冷中間。――《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8】「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篡了他的位。」 在主前908年,那個刺客成為以色列的君王。――《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巴沙趁戰時的騷亂,瘋狂地篡奪王位,用血淋淋的政變不僅除掉了拿答,連其家族也全部殺戮,徹底除去了後患(28,29節)。其結果,成就了亞希雅對耶羅波安家族的預言(14:10)。如此看來,巴沙和流血政變帶來了許多弊端:①造成徹底失去王權的權威;②多次導致宮廷革命;③以色列諸王作為代行神統治的人,棄絕謙卑的態度,私自統治萬民而掌握絕對君主之權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五28~30】此段經文在此介紹巴沙的統治,解釋拿答如何死在他手中,並視之為應驗亞希雅的預言(十四10~16),包括將耶羅波安家族滅族。殺死上代王朝家族中凡有氣息的似乎是很可怕的作為,但在當時是常見之舉。按理大衛應當如此對待掃羅的家族,但他卻拒絕如此行。其原來的目的乃是要避免政變後的報復或流血事件(參十六11;王下十1~7,十一1)。可能神是要藉徹底的刑罰(申九14,二十五19)來避免罪惡的蔓延(30節)。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前所接獲的命令是要全然滅絕那些敵擋神的人(申七2)。現在同樣的原則也被用於敵擋神的希伯來人同胞身上,需要有特別的先知認可(29節)。罪是會污染的,必須預防。──《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五29】「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第十四章10至13節的預言在這裏得到應驗。――《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神要除去的是「屬耶羅波安的男丁」(十四10),使耶羅波安家再沒有男丁可以繼承王位;巴沙卻「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29節),越過了神的界限,因此,神照樣要懲罰巴沙(十六7)。──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15:29 應驗了 14:10~11 的預言。且不只是男丁,所有有氣息的不論男女都被滅絕。 ◎「殺掉先王全家」這是篡位者常用的手法,但是我們如果想到這也是「推動偽耶和華信仰」的懲罰,就不禁覺得神真是恨惡這種假信仰。 ◎北國的人沒有「大衛後裔」的這種觀念,所以「王位是有能者得之」,自然王朝都不是很穩定。――《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五29 剷除舊政權的王族】有關政權交替時進行整肅行動的討論,可參看:列王紀上一21的注釋。所有有資格繼位的人既被消除,巴沙本族繼位的可能性便大為提高。此時應驗之耶羅波安家的咒詛(王上十四7~16),在形式上類似吾珥第三王朝之《亞甲德的咒詛》:亞喀得王納蘭辛褻瀆尼普爾某個神廟,以致神明的震怒臨到他和他的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五30】「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惹動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 神已經兩次差派先知警告耶羅波安(十三2~3;十四7~11),但耶羅波安不但自己犯罪,還「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30節)。現在,「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路十七1~2)。巴沙殺了耶羅波安家的男丁,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十四10)。──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31】「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上十五32】「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王上十五33】「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得撒(Tell el~Fara`)的出土顯示當地重建的高峰期始於主前第九世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五33 年代小注】巴沙的在位日期是聖經中最難解決的時間問題之一。巴沙如果真如本節所記,是在亞撒第三年登基,並且在位二十四年的話,他便是在亞撒二十六年駕崩(見十六8)。問題是按照歷代志下十六1,亞撒三十六年時亞撒正和巴沙打仗。學者提出的解釋有很多,但都不太有說服力。按照蒂利(Thiele)的考證,巴沙在位的日期是主前九○九至八八六年,與猶大王亞撒和大馬色王便哈達一世同時。從這時開始,大馬色的亞蘭人執本區之牛耳達一個世紀之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五33~34】巴沙奪了王位,仍照樣行惡。――《串珠聖經注釋》 巴沙是北國的第二個王朝。在巴沙的統治期間,正式以「得撒」(33節)為首都,繼續耶羅波安的金牛犢敬拜(34節),而且變本加厲地與猶大爭戰,阻止百姓歸向耶路撒冷的聖殿(17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3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耶羅波安王朝雖然滅亡了,但是他發明的新宗教卻留了下來,因為有利於北國諸王鞏固自己的統治。「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34節),這句話從此就成為對所有北國諸王的評價,北國以色列離神越來越遠。人來到聖殿敬拜神,不一定會親近神;但離棄了聖殿敬拜金牛犢,必然會離棄神。同樣,經常參加教會敬拜的信徒未必愛主,但人若不肯活在教會中、不肯放下自己想像的金牛犢,必然會離真神越來越遠。──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沒想到耶羅波安王朝雖然滅絕,但是其「宗教政策」卻是保留下來。整個以色列族離神是越來越遠了。――《蔡哲民查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十五章)】 1 本章所記載猶大的兩個君王分別在位多久呢?他們統治時間的長久和在位時的表現有沒有關係?參15:33~34。 2 由本章看來,在耶和華眼中那一件事最為重要呢?參3, 26節。你生活中最關心的是什麽事情呢?你是否時刻追求遵行神的旨意、不偏左右? 3 羅波安的母親拿瑪是亞捫人,拜米勒公神(見11:5; 14:31),羅波安的妻子瑪迦則拜亞舍拉(15:13),那麽他兒子亞比央跪拜偶像是否情有可原?你認為人的行善行惡是否完全環境使然?參15:11~13。 4 聖經形容亞撒「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他把聖殿內金銀送與便哈達,求他攻打以色列王巴沙,阻止巴沙修築拉瑪與攻擊猶大。這兩方面有否矛盾? 5 按本書記載,自耶羅波安登位開始,以色列國的朝代都遭神連番推毀,參28; 21:22,多位君王均不得善終。反觀猶大國中大衛後裔世代承受王位。為何兩國之間有這樣的分歧呢?參11:36; 15:4。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