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四章拾穗 【王上十四1】「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 亞比雅(「我的(天上的)父親是耶和華」之意)可能是耶羅波安的長子,因為他的名字暗示他父親當時承認以色列的耶和華神。有關他病的細節不詳(1、5、12、17節),因此若說他的死是「因神所致」乃純屬猜測。──《丁道爾聖經註釋》 本章前半(1~18節)講示羅的先知亞希雅的故事,說他怎樣本大勇為神說話,不畏權貴,不懼勢力。 亞比雅的名字只見此處,從13節的描寫看,他一定深受人民敬愛,且可能為王位繼承人。――《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亞比雅」(1節)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父」,羅波安的兒子也叫亞比雅(代下十二16)(31節)。這表明他們的兒子出生時,耶羅波安和羅波安表面上都還是敬拜神的。──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18】亞希雅的預言:耶羅波安見兒子亞比雅患病,便派妻子求問先知亞希雅(1~3)。――《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四1~20】亞希雅的預言: 本文的事件可能發生在耶羅波安統治末期,在此描述了神對耶羅波安和其家族的警告(13:34),終於成為現實。耶羅波安不正確的態度大概可歸納為兩點:①對神全然無知。他不知神會鑒察人的內心(撒上16:7),只是無知地認為躲過先知的眼目就可以(2節),全然不知醫治的能力出於耶和華神(徒3:12);②未曾考慮其病因。每當患難來臨時,應當先謙卑地省查自己並悔改認罪。這就是信徒的正確姿態(詩119:71)。然而,耶羅波安最終還是沒有除掉頑梗之心。同時,本文刻畫了與耶羅波安相對應的真先知亞希雅的大膽無畏的信心,從耶羅波安吩咐妻子隱埋身份的事實來看,雖然耶羅波安多次試圖收買或威脅亞希雅,但他卻仍持守著自己的信仰。並且遵照神的吩咐,向耶羅波安的家預告神將嚴厲的懲罰。本文栩栩如生地對比了追求屬世的人的結局與真正信仰神之人的結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2】「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 耶羅波安要妻子改裝的原因可能是希望得到中立不偏倚的回覆,同時將太子病危的消息封鎖以避免動亂。但是改裝通常被視為不正當及無效的行徑,一如掃羅(撒上二十八8)、亞哈(王上二十二30)或約西亞(代下三十五22;參:王上十38)。示羅(現代的Khirbet Weilum)曾於約主前一○五○年被非利士人摧毀,當時已被重建。──《丁道爾聖經註釋》 示羅在耶羅波安新建的都邑得撒(看17節注)附近,曾為會幕和約櫃存放的地方,是個歷史性宗教聖地。示羅後為非利士人所毀(撒上四章;耶七12,14;二十六6,9)。此時先知亞希雅住在示羅,耶羅波安專誠求問他,因為以前說的預言十分靈驗。他要妻子假裝普通婦人,帶著很普通的禮物,或因有不少先知,見到權貴,只說好話;他現在希望聽真話。――《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他要妻子改裝去見先知,因怕先知對自己的家宣告審判,因而連累亞比雅的命運。但先知雖然瞎眼,神卻預早通知他來者是誰(4~5)。――《串珠聖經注釋》 示羅: 位於伯特利東北部16km的地方,屬於以法蓮支派的城邑,可能是亞希雅生長的地方。敬畏神的人遷移去南猶大(代下11:13)時,亞希雅仍留在示羅的原因並非僅僅是年齡的問題。可能是因為覺得應該對自己所宣佈的關於南北國分裂的預言(代下11:31~39)負責任,並且希望繼續留在故土看顧耶羅波安和北國以色列,作為神的先知決志擔當好其使命。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此時耶羅波安已經遷都到示劍北面的「得撒」(17節),「示羅」(2節)在得撒南面20多公里,位於示劍和伯特利之間。「先知亞希雅」(2節)當年曾經預言耶羅波安將做王(十一29~31)。雖然北國已經陷入屬靈的黑暗,但神始終沒有關閉祂話語的出口,百姓仍然可以尋求先知。──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此時北國的國都在得撒 14:17 ,示羅則在得撒以南,大城示劍位於示羅和得撒之間,都距離猶大很近。因此耶羅波安的妻子需要變裝,應該是為了避免危險,也避免被人誤認要去猶大。――《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3】「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 通常達官貴人會送較珍貴的禮物(參:王下五5、15,八8),尋常百姓則只象徵性地帶一些微薄的「見面禮」262。這裡所揀選的禮物是食物,因為接受食物便代表蒙青睞,但除了餅及蜜或糖漿(美食)以外,其他有關的內容不詳。薄餅(AV 作「脆餅」,NEB 採取 LXX 的翻譯作「葡萄乾」):有解經家認為此字(niqqud[i^m)可能與一種有斑的羊(nqd,創三十32)有關,可能是羊奶(或起司),也可能是雙關字,例如「病重心憂」(亞喀得文為 naqa{du)。──《丁道爾聖經註釋》 “薄餅”。或作硬餅。――《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十個餅與幾個薄餅: 對以色列百姓而言,可能用禮物報答先知事工是一種常例(13:7)。耶羅波安所吩咐的禮物的量是一般平民也能送的(王下5:15,禮物,朝貢比較)。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耶羅波安讓他妻子所帶的禮物非常普通(3節),目的是為了隱瞞王后的身份。可能耶羅波安不想讓百姓知道他去求問先知亞希雅,以免百姓也跟著效法,最後都按著神的心意去耶路撒冷敬拜。──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倚靠自己的方法來鞏固政權,神就讓他遭遇人所不能解決的難處,給他回轉的機會(1節)。但耶羅波安明明知道神在管理一切,卻捨不得放下自己、不願意向神降服,所以不肯以真面目出現。耶羅波安是個聰明人,卻無法脫離愚昧無知;因為人裡面若沒有聖靈的動工,結果都是知道神、卻不肯轉向神,知道罪、卻不願離開罪。──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14:3 耶羅波安要求他的妻子帶微薄的禮品去見先知亞希雅,參考 撒上 9:6~8 掃羅送的禮品。先知可能和利未人一樣沒有地業,因此必須倚靠來諮詢他們的人致贈的禮物維持生計。 ◎此處沒有說明亞比雅是不是王位繼承人,但是由經文中可以看見耶羅波安和他的妻子很擔心亞比雅的病況,甚至不惜要變裝去找先知詢問。由後面的經文看起來,至少亞比雅是一個在神眼中有善行的人,即使耶羅波安並不打算回到神面前,但是亞比雅的疾病,還是讓他相當苦惱在意。如果亞比雅當時是王位繼承人,那就很能夠解釋耶羅波安與其妻子的反應了。――《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3 給先知的禮物】有關送象徵式禮物給先知的其他例子,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九6~8;列王紀下五5;和列王紀下八9的注釋。先知可能和利未人一樣沒有地業,必須倚靠向他們諮詢之人的禮物來提供飲食和生計。由於耶羅波安的妻是微服前來,她的禮物亦較微薄。但無論數額多少,這禮物是向先知所代表的神表示尊敬(見:士六18~21,基甸送給天使的禮物)。考古學家在迦南人和以色列遺址發現的大量供還願用的神像,顯示求問神諭或諮詢神明時,往往需要獻上食物或豐饒崇拜的標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4】「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 先知的「眼目昏暗」(qa{mu^、昏花(REB;參:創四十八10)、發直(一如以利,撒上四15),亦即「他的視覺衰退」而非「失去視力」。但神啟示給他另一種看見,出人意料之外地拆穿那位來「求問神」(王上一16,二十二8;王下二十二18)的人真正的身分及目的。這更證明他的信息乃來自神。──《丁道爾聖經註釋》 「發直」:原指「凝定不能移動」。――《串珠聖經注釋》 真正的先知也會生病,「眼目發直,不能看見」(4節),但他屬靈的眼睛卻是明亮的。正如憑信心生活的人,「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亞希雅是被神使用的人,眼雖「不能看見」,但神的話語照樣臨到他,賜給他權柄、借著他宣佈神的刑罰(5~6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5】「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 你當如此如此告訴他: 當時,亞希雅因視力下降而連咫尺距離的東西也分辨不清(4節)。因著神超自然的啟示,他識破了耶羅波安的陰謀,預言耶羅波安家族的將來之事。雖然耶羅波安可隱瞞老眼昏花的亞希雅,卻不能脫離神的眼目。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曉諭」:「對....說」。 ●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之前有「看啊」一詞沒有翻譯出來。 ●「裝作別的婦人」:原文僅是一字,意義就是「裝作陌生女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6】「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 亞希雅作為神的真先知,表現在他的預見、識別力和大勇上。眼雖不能見,神幫助他確立發言的權威,然後宣佈神的刑罰。――《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凶」事:「艱難」、「嚴苛」。――《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6~8】凶事(qa{s%a^)使人記起「嚴厲的話」及十二章11節的重軛。先知提醒耶羅波安(i)神的恩典,使他由卑微的地位升高(7節)263,立他為領袖(新譯,na{gi^d[,「統治者」,參一35)、為君(na{s*i^~,十一34)264;(ii)他承受一個清楚的,但是有條件的應許;(iii)但是他卻沒有效法大衛的榜樣(8節;參十一31~3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6~16】亞希雅有關耶羅波安一家的預言:亞比雅將會病死,但他是家中唯一可獲安葬的成員,其餘的將死無葬身之地。對當時的人而言,這是人生最壞的收場。以色列人亦將被拋棄,分散各地。這一切要歸咎於耶羅波安及他叫以色列人所犯之罪: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四7】「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王上十四8】「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 你卻不……我僕人大衛: 亞希雅曾忠告耶羅波安要效法大衛的信仰(11:38),在此拿他與大衛相比而指責他。可是,對耶羅波安而言,大衛作為敵對家族的王,絕非是可效法的對象。在本文中大衛被描述為包括耶羅波安,猶大和以色列諸王們當效法的信仰榜樣(15:3,11),相反耶羅波安被描述為拜偶像的代表人物(15:34;16:26,3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看為「正的事」:「正直的事物」。――《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9】「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耶羅波安的惡行所以超越以前諸王,因為他背棄神,設立了一套拜偶像的體制,導北國的人入罪。――《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偶像」:指耶羅波安所造的金牛犢(參王上12:28)。――《串珠聖經注釋》 惡行,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 在此“以先的”指以色列的先王們。雖然所羅門也曾沉湎於偶像崇拜,但並沒有象耶羅波安那樣允許全國百姓偶像崇拜。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耶羅波安可能認為自己比為偶像「建築邱壇」(十一7)的所羅門更好,因為他的金牛犢只是換了一種形式來敬拜神。但神清楚地宣告:他是「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9節),將真神「丟在背後」(9節)。耶羅波安的惡行實際上比所羅門「更甚」(9節),因為他所發明的新宗教,讓百姓在敬拜偶像的時候,還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是在敬拜神。──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我們若不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而是牽強附會地引用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理念、斷章取義地截取經文來解釋自己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在敬拜金牛犢,為自己立了名為「聖經真理」的「別神」,這種自以為屬靈的「行惡」(9節),比那些直接抵擋神的惡行「更甚」。──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立了別神,鑄了偶像」:耶羅波安要設立的,應該是一個「新耶和華信仰」,但是神直接指出他的行為,無異於「創造別的神」(一個以耶和華為名的「別神」)。神說這種行為:「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我們是否也會不知不覺搞出自己的「新耶和華信仰」?――《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9 王被指摘】指出君王決策錯誤而觸怒神明,導致舉國遭殃,在美索不達米亞有悠久的傳統。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亞喀得王朝的納蘭辛,是美索不達米亞的典型案例。一本名叫《亞甲德的咒詛》(Curse of Agade)的著作,將亡國(要幾十年後才發生)的原因歸咎於他褻瀆聖城尼普爾的恩裡勒神出名的廟埃庫爾(Ekur)。──《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10】「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 神的刑罰包括:1,耶羅波安的王朝要從地上消滅(男丁無論為奴或自由都必剪除。10,14節);2,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了都不能入土安葬(被狗和鳥所吃,11節);3,北國將因拜偶像而動亂不安,終被趕出迦南美地,被擄往大河之西(15~16節)。 但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因有善行,可免受這些苦楚,死後且有衰榮(13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除盡」:或作「燒掉」。――《串珠聖經注釋》 困住的: 指僕人, 自由的: 指自由人。神宣告說,無論是耶羅波安的家族,還是僕人,凡屬耶羅波安的男丁都要被殲滅。因他們參與或協助耶羅波安的政策,所以自然要受到公義之審判。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男丁」:直譯是「向著牆小便」。 ●「困住的、自由的」:可能指「自由人與奴隸」。不過實際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人」。 ●「剪除」:「除去」、「毀滅」,SH 3772,此字與「背約的懲罰」有關。 ●「除盡」糞土:「完全除去」。 ●除盡「糞土」:「糞便」。――《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0~11】所謂的「審判神諭」採取粗俗的「市井小調」(DeVries)語言265,押韻的無論困住的、自由的(希伯來文 `a{zu^r w# `a{zu^b[)乃指「所有的人」,一如別處的「無論大小」一樣266。死無葬身之地乃極大的咒詛(申二十八26),後來的巴沙(王上十六4)及耶洗別(王上二十一24)便遭此下場。城市中的腐食動物為野狗,田野中的則為空中的鳥(Robinson)。──《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10~11 耶羅波安家所受的咒詛】對於執政的王朝來說,最可怕的咒詛莫過於預言王族被滅,王權轉移其他人。這可能是亞述列王個個都謹慎列出被暴力罷免之君王的名單,以求恐嚇有意謀反甚至「不急急伏在君王腳前」(西拿基立年表中的約帕人西德基亞〔Sidqia〕)的人。耶羅波安父子和全體扈從/奴僕被滅,栩栩如生地被形容為被火焚燒的糞土般煙消雲散,一無所剩。屍首不得埋葬,被食腐的野狗所吃,使耶羅波安家的子孫與祖先隔絕(見:申二十八26),是進一步的羞辱。其他針對以色列王室的類似咒詛,可參看:列王紀上十六4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11】「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城中的……狗吃……空中的鳥吃: 為了強調神對耶羅波安的烈怒而使用了重複性表現手法。對希伯來人而言,屍體未安葬在墳墓中,隨意被扔在一邊是極大的羞辱(13:30)。尤其死者成為野獸的美餐,是對死者的最大的羞辱(撒上17:46;詩79:2;耶7:33;16:4;34:20;結29:5)。在本節中,描述當時的街頭上有眾多的野狗出入,並吃死屍(詩59:6,1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
14:11 的意思是「死無葬身之地」。――《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1~13】耶羅波安所有子孫當中,只有患病的兒子亞比雅被埋葬;其餘的都要被羞辱,屍首被擇食腐肉的動物所吞吃。――《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四12】「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 【王上十四12~13】男孩(yeled[,和合:「兒子」)可用於不同年齡的人身上,一如英文中的「少年」(lad)一樣。他的死可以算是神的憐憫,使他免於經歷即將落在耶羅波安王朝的羞辱及災禍中。作者並未指明善行(t]o^b[)是指亞比雅做過何事,但此詞乃用來形容守約的人267。根據傳統,他已被立為太子,卻曾將阻止虔信者上耶路撒冷的衛兵廢去,他自己也參與節慶(他勒目 M. K. 28b)。因此他是他的家族中惟一得以安葬入土的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顯出善行。」 向耶和華……善行: 此句不同於11節的預言,說明了為何只有亞比雅廣被百姓所愛戴,得入墳墓的理由。根據拉比們的傳統可知,亞比雅反對耶羅波安的宗教政策,未順從耶羅波安制止百姓往耶路撒冷的吩咐。我們通過亞比雅未遭受耶羅波安家族的災禍(15:29)就安然死去來看,“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詩57: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在耶羅波安的所有子孫當中,只有病亡的兒子亞比雅「得入墳墓」(13節),其餘的屍體都要被腐食動物吞吃(11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分別只是早死晚死,死後如何面對審判。亞比雅向神「顯出善行」(13節),結果卻是病亡,可見病亡也是神的憐憫。對於跟隨神的人來說,當整個社會都走向敗壞、滅亡的時候,提早被神接回天家,其實是一種福氣。──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顯出善行」:「有美好的事情」。──《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14】「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 “那日期已經到了”。即審判已經臨近了。――《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亞希雅預見另一王巴沙的興起(十五27),此人殺了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在位只二年),自立為王。一登位便殺盡耶羅波安全家。――《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這裡所提到的另一王是指巴沙(參王上15:27~29)。――《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14節),是預言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被巴沙所殺(十五27~28), 「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十五27~29)。──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另立一王」:指「巴沙」。 15:25~28 ◎耶羅波安的妻主要是要來問自己兒子的未來,但是神用14:6~11 宣告耶羅波安王朝的覆沒,僅僅 14:12~13 提王子的命運, 14:14~16 更進一步說明羅波安王朝的覆沒與整個以色列的敗亡。――《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4~16】並非僅是「就原來的威脅加添的附註」(Jones),乃是詳述上述審判將如何應驗。一個新的家族將會開始剪除耶羅波安家(巴沙,十五27~十六7),最後則應驗於被擄之時。搖動的蘆葦乃是常見的比喻,形容人心如何動盪不安,這將會應驗於將來王朝不斷地興衰替換(參:太十一7;路七24)。──《丁道爾聖經註釋》 罪的影響: 本文以對偶句的形式表現了耶羅波安的罪行和毀滅必然導致全以色列的毀滅(14節和15節;16節上半節和下半節),尤其刻畫出以下的事實:①耶羅波安對北國以色列歷史的影響是極大的。因為他在政策上助長了偶像崇拜,對不順從者必實行相對應的措施。如此看來,北國以色列邁開的第一步就是墮落之路,成為以色列毀滅的前兆;②其實,以色列之所以滅亡,也有一般百姓的責任。無論耶羅波安如何實施強奪政策,只要百姓同心協力地排斥拜偶像,耶羅波安的氣勢也必降低。從本文的情況來看,因著念支派之情,許多百姓表現出積極贊同,或默默地參與耶羅波安拜偶像的行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15】「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作木偶,惹耶和華發怒。」 「拔出來」(nts%)或作「被棄」(NEB),乃指神的作為及被擄,所有破壞盟約者均會遭此下場268。北國在主前七二二年覆亡,以色列人被擄東至大河(幼發拉底河)那邊的亞述(王下十七23)。亞舍拉木偶(希伯來文複數;因此 AV 作「叢樹」)乃建在祭壇旁邊,象徵或代表迦南人的肥沃女神之母,巴力的妻子(十五13,十八19),他們也如此拜它(士三7;王下二十三4)。神吩咐希伯來人將這種木偶砍下(出三十四13)或焚燒(申十二3)。──《丁道爾聖經註釋》 “木偶”。直譯作:是亞舍拉的柱像。參看申命記七章5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32及722年為亞述國所滅,其民被擄往幼發拉底河北的哈博河谷和瑪代人的城邑(王下十七5~18)。 “像水中的蘆葦”搖動:比喻的說法,指北國將無政治上的穩定,暗殺、纂位,層出不窮;內憂外患永無止境。“木偶”:指亞舍拉女神木柱像。耶羅波安所造的是金牛犢,但拜人手所造之物已開端,星星之火,勢必燎原(16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大河」:即幼發拉底河。 「木偶」:見23節注。――《串珠聖經注釋》 分散在大河那邊: 大河指幼發拉底河(創31:21;撒下10:16),本節中的預言表明以色列毀滅之後將被拉到亞舍拉的事件。此事件如王下17:6;18:11中的記錄那樣最終得到成就。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木偶”指敬拜偶像而言。他們造出木偶之像,用來敬拜迦南人當作母系女神的亞舍拉。――《靈修版聖經註釋》 「像水中的蘆葦」(15節),是預言北國將動亂不安,暗殺、政變層出不窮,內憂、外患永無止境。──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分散在大河那邊」(15節),是預言北國在主前722年被新亞述帝國所滅,百姓被擄到幼發拉底河對岸(王下十七6)。──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木偶」(15節)指巴力神之妻「亞舍拉」的木柱像。耶羅波安一開始是用金牛犢來代替神,但很快就發展成各種偶像崇拜。──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大河」:原文只是「那河流」,不過「幼發拉底河」也被稱為「那河流」,因此很可能耶羅波安的妻子當時並無法明確的分辨先知的意思,不過我們由後來的歷史看到以色列人的確是被擄到兩河流域去。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看來耶羅波安也沒有嚴格的執行一神信仰,百姓開始也慢慢地敬拜迦南的地方神了。不過本字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的是各種木造的偶像。――《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6】「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 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16節),指「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王下十七21)。而百姓「不隨從耶和華」很容易,離開罪卻很難,所以「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王下十七22)。因此,「耶羅波安」這個名字從此就成了邪惡的代名詞,所有北國以色列的王都犯了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十五26;十六2、19、26;二十一22;二十二52;王下三3;十29;十三2、11;十四24;十五9、18、24、28)。──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大概也沒想到他的「宗教改革」,帶來的是百姓的信仰墮落,因為他統治沒有幾年,百姓已經開始學著迦南人製造偶像了。到底甚麼是「核心」而不可變的,甚麼是「以前的制度」而可以修正的,是我們必須仔細去思考的。以免我們隨時代更新時,把信仰的核心也「更新」掉了。――《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7】「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 “得撒”是王的住所,地位超越示劍,成為北國的首都(一五21)。――《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得撒為耶羅波安所修築的三個都邑之一(看十二25注),位於耶路撒冷北約48公里。他以後的諸王也都住此。後來暗利才在撒瑪利亞山上造城,定都撒瑪利亞(十六2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得撒」:位於示劍東北數英里之處,是以色列國初期的首都,亦是王的住處(參串23)。――《串珠聖經注釋》 到了得撒: 如此看來,當時的以色列首都是得撒。此城邑是現今的伊勒法拉(Telluzah),在示劍以北約十一公里處,雖然本文沒有講述關於耶羅波安把首都從示劍遷到得撒的理由,但可能是為了防禦而如此決定的。也就是說,示劍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低地帶,所以易受敵人的攻擊。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得撒」(17節)位於示劍北面約11公里,耶羅波安後期可能把首都從「示劍」(十二25)遷到了「得撒」。接下來的以色列諸王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暗利都以「得撒」為首都,直到暗利建造了撒馬利亞(十六23~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得撒」:位於示劍東北十一公里的法爾阿遺址。耶羅波安、巴沙、以拉、心利、暗利應該都是以此為首都。――《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17 得撒】有關這城在王國時代以前的背景,可參看:約書亞記十二24的注釋。耶羅波安和他的直接繼承人──巴沙、以拉、心利、暗利──都可能以此為首都。得撒一般被考證為示劍東北七哩,前往伯珊路上的法爾阿遺址。此地高度適中,水源可靠(兩道水泉供水給法爾阿幹河),處於商道的戰略性位置之上,並且很容易便可到達亞當城旁的約但河渡口。城門和防禦設施是重建於中銅器時代遺跡的上面,遍佈城中的新住宅有中央計畫的痕跡。示撒入侵巴勒斯坦時攻取城市的名單提到這城,足見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18】「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 【王上十四19】「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古代近東君王按年記載重大事件和成就的標準方法,是製作年表。現存的古代編年史雖然有助於重構歷史年分和地理位置,卻經常是官方宣傳的露骨例證(如:亞述君王的年表)。然而單單提供簡潔史料的也不是沒有(如:新巴比倫時代的年表)。本節提到以色列諸王記,再次證明聖經作者的記述,有些是取材於比較大而詳盡的史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以色列諸王記》是一部記述北國諸王歷史的書,為本書作者所據史料的一部分,因此特別提到它。看<參考資料>“本書作者”條。――《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諸王記上: (the book of
the chronicles of the kings of Israel,KJV)並非指聖經中的歷代志,而是本書作者參考過的資料之一,指以色列諸王的國政日誌(15:23;16:5;22:39;斯10:2)<代下35:26,27,聖經中涉及到的資料,文書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19 列王紀的作者參考過哪些歷史文獻?】在列王紀上、下提到三卷書:以色列諸王記(14:19),猶大列王記(14:29),與所羅門記(11:41)。猶大與以色列這些史料,是神指示列王紀上下的作者採用的主要資料來源,可惜這幾卷書早已失傳了。――《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20】「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 拿答為“拿答比雅”(Nadabiah)一名的縮寫,意為“耶和華白白的賜予”。――《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20節),還有許多其它的事蹟,比如耶羅波安和猶大王亞比雅之間的戰爭(代下十三2~20)。但這些都被作者忽略了,單單選擇亞比雅的得病和先知的審判。因為《列王紀》是先知書,不是為了寫歷史而記錄歷史,而是記錄最能顯明神心意的歷史,好讓當時被擄巴比倫的百姓明白北國被擄的根源,是「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16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一般認為是西元前929~908年。 ●「與他列祖同睡」:表示耶羅波安是壽終正寢的。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2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猶大正式的歷史由十一章43節重新恢復。自此猶大用來指南國的名稱,以色列則為北國的名稱。沒有對照性歷史年表的細節,是因為耶羅波安從未被正式承認為合法的以色列王。其他有關羅波安的統治及家庭的細節則記載在歷代志下十一至十二章。十七年等於主前九三○至九一三年。耶路撒冷被稱為耶和華……所選擇立祂名的城,此為申命記(十二5~26)及列王紀上(八16、44,十一13;參九3;代下十二13;詩一三二13)所用之語言。只有猶大君王之母的名字被記錄下來(見:導論Ⅵ A 「前言公式」第6段)。拿瑪乃所羅門與一位亞捫女子結盟聯親(十一1)所生的女兒;有一個七十士譯本的輔助經文說她是拿轄之子哈嫩的女兒(參:撒下十2)。──《丁道爾聖經註釋》 本書從十四章開始,寫作方法同時記述南、北兩國。本章上半寫北國耶羅波安的史事和繼位的人,下半接著講和他同時代的南國猶大的王羅波安,兩兩相對。由於兩國舊王逝世和新王登基的年代不全吻合,甚至相差甚遠,計算年代十分困難。書前<參考資料>“本書紀元的問題”條對此有頗詳盡說明。 十一43曾略及羅波安的事,但作者記諸王的標準格式則自本節始。凡記南國猶大,必記新王母后的名字,此或與她的地位和影響力有關。記北國諸王則無母后之名,可能由於北國弑纂迭起,王朝更迭頻頻,不似南國,自大衛開始,一脈相傳。――《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在《列王紀》中,猶大諸王都記錄了母親的名字,使我們看到不同的母親對神所揀選的大衛子孫的影響;而以色列諸王則不必記錄母親的名字,因為他們都不是大衛的子孫。──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十七年」:大約是西元前930~913年。 ●「拿瑪」:字義是「可愛」。――《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四21~28】羅波安作猶大王:在這段期間猶大人效法迦南人拜偶像,觸怒耶和華(22~24)。――《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四21~31】羅波安拜偶像及犯罪: 是關於南猶大王羅波安的附加記錄(12:1~24)。羅波安在統治初期,在神面前敬虔,維護百姓的利益(代下11:17,23;12:12)。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信仰也日益衰殘,約3年時間之後便回到了原來的頑梗狀態。可能因著國家日益富強,他比依賴神更依賴物質,其結果他和所有猶大百姓都陷於偶像崇拜中(23節;代下12:1)。於是,神要通過埃及王示撒懲誡他們,因為神絕不容納一點不義。本文與代下12:1~16是平行句子,歷代志上的作者用一行簡單地記述了羅波安犯罪的內容(22~24節;代12:1),而本文作者記述在示撒入侵的危難關頭羅波安和方伯們所表現的謙卑態度(代下12:5~7)。關於省略的內容請參照代下12:1~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22】「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 猶大人,人民在此代表羅波安(但是希臘文及代下十二14卻以羅波安為主詞)──「有其王必有其民」。有關他統治的神學評論,請見:導論Ⅵ A 「前言公式」第7段。他開始的時候很好,因為受到被趕離北國、忠於耶和華神之祭司的影響。但後來卻偏離他們,使得各地拜偶像的中心得以擴充(十二24;代下十一17,十二1)。作者並沒有因為這是蒙神恩待的大衛家族,便避諱不加苛評。──《丁道爾聖經註釋》 本節至24節講南國猶大在羅波安治下拜偶像之風漸漸熾。柱像為迦南人司生殖的男神像,木偶又名亞舍拉,為司生殖的女神像。迦南土人以高岡為神的座位,而青翠樹則代表神的生殖能力。因此選擇高岡的青翠樹下築壇立像膜拜(參耶二20;王下十六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憤恨」:原文指「嫉妒」(參出20:4; 申6:15; 書24:19; 鴻1:2;和合本將此字譯作「忌邪」),因以色列人應歸耶和華為聖,所以祂絕對不能容忍他們拜任何偶像。――《串珠聖經注釋》 觸動他的憤恨: 原意為“生憤恨”(民5:14),。本節暗示了神與百姓之間的特殊關係。也就是說,神如對待新娘般對待自己的子民(結16:8~14;啟19:8),所以時而因他們喜悅,時而因他們嫉妒(出20:5;賽62:5)。這一例子表明神多麼看重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2節),這是效法「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十一6)的結果。無論是北國還是南國,這一代人都是在所羅門晚年「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十一44)的環境中長大的。──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23】「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 異教的發展包括邱壇(見三3)及柱像(「神像」,NIV 作「神石」,NEB 作「神柱」)。希伯來文 mas]s]e{bo^t[(複數)表示代表一位神祇的立石,有些刻有神祇的象徵(王下三2)。這些柱像被立在邱壇旁邊,這乃是聖經早就明文禁止的、與「別神」(出二十三24;申十六21~22)有關的崇拜,但若這是為記念神自己而立時,卻不在禁止之列(創二十八18,三十一45;出二十四4)。各高岡上及各青翠樹下之語可能是因為作者聯想到當地的神祇及其肥沃之自然象徵(參:申十二2;何四13;耶二20)。──《丁道爾聖經註釋》 描述當時拜偶像的情形。迦南人對巴力的敬拜方式是包括獻祭和行淫,所以他們喜歡在樹蔭下築壇,那裡既清涼又可遮醜。 「柱像」:指代表神只之石柱。 「木偶」:原文即「亞舍拉」(參王上15:13),祂是迦南女神的稱號,以樹或木柱代表。根據迦南的神話,亞舍拉是「最高之神」以利的太太,亦是其他眾多神只之母。――《串珠聖經注釋》 偶像: 在十誡中第1,2誡命就是關於拜偶像的警告及禁止的規定(出20:3~5)。如果查看一下舊約聖經中譯為偶像或神像的主要詞的詞源,就能感覺到神對偶像崇拜的憎惡(申4:23,查看原語之意的偶像概念)。①拜偶像的原因:基於人類的罪。也就是說,人生來就有宗教本能,但因著自然發展而逐漸歪曲,墮落,並拒絕真神,反而追隨虛空的偶像,或自我設定一個崇拜的物件,沉湎于其中(羅1:23~25);②拜偶像的對象:追求瑪門(財物)(太6:24),人(徒28:6),及貪婪而追隨的一切都屬於拜偶像的範疇(西3:5);③拜偶像的結果:不事奉又真又活的獨一無二的創造主耶和華,反而事奉虛無的物件,必避免不了神的審判(啟21:8)。以色列百姓從定居于迦南地之後,一直受到外邦拜偶像的誘惑,現今的信徒也以各樣的形式受到偶像的誘惑。其實脫離這些網羅的最佳方法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太22:37)。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柱像”是立在異教祭壇旁邊的石柱。拜偶像之人把石柱當作神明。――《靈修版聖經註釋》 「柱像」(23節)指代表迦南男神的石柱。「木偶」(23節)原文是「亞舍拉」,又稱為「亞舍拉柱」,指代表迦南女神亞舍拉的木柱或樹木(申十六21),通常立于巴力祭壇旁邊(士六25)。迦南人習慣在高處與大樹下敬拜假神,「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23節),又立起石頭的「柱像」(23節)代表男神,立起「木偶」(23節)代表女神。「孌童」(24節)即假神廟宇中的男妓。──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23 高岡】戶外的神廟在迦南人中顯然十分常見。申命記作者憎惡這種地方性祭儀場地的原因,是它所鼓吹的「通俗」宗教,包含了迦南崇拜成分,偏離既定「惟獨耶和華」的教義。因此所有地方性的祭壇、奉獻給亞舍拉的木偶、聖林,任何與迦南神明(巴力、伊勒等)有關的地點,以及耶路撒冷──「耶和華你們的神所選擇之處」(申十二5)──以外任何對神的崇拜,都在遭禁之列。這些戶外的祭儀場地,和經常被形容為城鎮之地區性宗教中心的邱壇(原文 bamah;王上十一7;耶七31;結十六16;代下二十一11;摩押的米沙碑文),有很大的分別。邱壇顯然是室內的場所,建築目的是為聖潔陳設和祭壇提供安放之處,以及提供足以容納祭司的地方。列王紀下十七9~11清楚反映了這兩種宗教場所的分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3 柱像】立起來的石頭(mas]s]eboth)顯然是迦南宗教普遍的特色,但在以色列的立約儀式中,亦以紀念碑的姿態出現(見:出二十四3~8;書二十四25~27)。它與亞舍拉和巴力等迦南神祇有關,對耶和華崇拜構成競爭和損害,是它遭禁的原因。考古學家在基色、夏瑣、亞拉得都發現了柱像。後二者的柱像都明顯是在聖潔特區之內,是這些地方之祭儀的一部分。夏瑣出土的柱子刻有高舉之手和日輪。有些柱像底部設有盆子,學者推測這是供澆奠(液體的祭)之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3 木偶】迦南人的崇拜和以色列人在邱壇和城內神廟進行的混合宗教崇拜,其共通之處在於亞舍拉柱的豎立(和合本:「木偶」;士三7;王上十四15,十五13;王下十三6)。究竟它不過是象徵樹木的木柱,還是刻有豐饒女神形像,還是聖林的一部分,仍然未有定論。列王紀下十七10形容「各青翠樹下」都有亞舍拉柱,似乎顯示這是為祭儀而立的柱子,而非種植的樹木。作為伊勒神的伴偶,亞舍拉顯然是個很受注重的女神(見:王下十八19),烏加列文獻(主前1600~1200年)也曾提及對她的崇拜。她在聖經記載中惡名昭彰,表示其祭儀是耶和華崇拜的主要敵手(見:出三十四13和申十六21的禁令)。亞舍拉柱被人豎立崇拜,以及受到強烈譴責,被人砍下焚燒的例證如此之多,也是這個理由(士六25~30;王下二十三4~7)。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申命記七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4】「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孌童(呂譯:「男性廟娼」)譯自希伯來文的「那些被分別為聖者」(q#d[e{s%i^m,複數),用於指男性或女性,指迦南敬拜儀式中的淫行。這種可憎惡的事(AV 作「厭惡」),指出真信徒對這些被神禁止之事(申二十三17~18)應持的態度。──《丁道爾聖經註釋》 “孌童”。即宗教膜拜裏的男妓。――《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孌童”:被人當作女性玩弄的男子(十五12;二十二46),這種邪惡風俗為拜迦南女神儀式的一部分。聖經一再告誡不可仿效(申二十三17~18;參羅一24~32)。――《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孌童」:即男妓。有學者認為此詞包括一切在廟中與敬拜巴力者行淫的「神妓」。――《串珠聖經注釋》 在以色列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 迦南原居民的宗教儀式或生活習慣極放肆(利18:3~25)。神之所以命令滅絕他們,也是因憎恨他們的偶像崇拜而要廢除他們(申7:2)。約書亞征服迦南地之後,迦南地的原居民仍存留了殘餘勢力(書11:13;15:63;16:10),其結果招致以色列百姓陷進墮落之深淵。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律法明令禁止這些惡俗(申十二2~3;二十三17),摩西吩咐百姓「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申十二2、5)。正是因為迦南人行這些可憎的事,才被神「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24節)。現在過了五百年,百姓經過了士師時代的教訓、撒母耳和大衛時代的復興、所羅門時代的榮耀,竟然又回到起點,效法被他們趕出的迦南人、重蹈滅亡的覆轍。他們不但沒有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甚至「比他們列祖更甚」(22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24 孌童】有關祭儀娼妓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申命記二十三17~18的注釋。本節所用的字眼兼以陰陽二性形式出現,可能是以委婉方式,指分別出來擔任特定職務的人。同一個字眼在亞喀得文學中,是指分別為聖在神廟或廟宇服務的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包括了娼妓,但亦包括乳母和收生婆。男性所擔任的是何種職務卻不清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5】「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 埃及法老示撒(示撒一世,主前945~924年),本為非洲利比亞人,建立了埃及第二十二王朝,曾收容耶羅波安(十一40)。他在主前926年率軍攻取耶路撒冷,遍及巴勒斯坦,摧毀不少城邑,拆除好些防禦工事。埃及尼羅河畔古城底比斯的亞孟神廟南壁上刻有他這次征戰的記述,說他攻取了巴勒斯坦一百五十多個城邑,包括耶城北邊的基遍、亞雅侖和伯和侖,以及北方的米吉多。考古學家在米吉多曾發現他的紀功石碑。示撒雖攻陷耶京,並未久留(參代下十二章)。――《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埃及王示撒」(25節)就是古埃及第二十二王朝的首任法老舍順克一世(Sheshonk I,主前943~922年在位),曾經培植所羅門的敵人耶羅波安(十一40)。示撒於主前925年進攻迦南,尼羅河畔的卡納克神廟(Temple of Karnak)浮雕上描繪了他的迦南戰役,上面列出了他所佔領的156個城鎮,米吉多也出土了他的勝利紀念碑。考古學家對迦南戰役時間的定年,是確定羅波安之前聖經年代的重要依據。──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示撒帶戰車一千二百輛,馬兵六萬」(代下十二3),橫掃猶大地,奪走了所羅門一生積聚的財寶和榮耀。先知示瑪雅宣告:這是神在管教離棄祂的百姓(代下十二5),「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代下十二8)。因著這次管教,「王和以色列的眾首領都自卑」(代下十二6),當「王自卑的時候,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不將他滅盡」(代下十二12)。所羅門娶了老法老的女兒,新法老卻奪走了他的一切;人所倚靠的權勢,不是轉眼消失,就是成為自己的網羅。神借著這樣諷刺的一幕告訴我們:「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詩一百一十八9)。──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五25 年代小注】聖經作者對照以色列和猶大諸王在位年日的嘗試,有時並不容易協調。亞撒最可能在主前九一四年即位,但拿答第一年很可能要到主前九一一年才開始。此外,拿答在位期間雖然前後包括兩年,合起來卻只有幾個月,他便在主前九一○年秋遇刺身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5~26】“示撒”。參看第十一章40節的腳註。“盾牌”。參看第十章16、17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四25~28】埃及王示撒奪取聖殿和王宮的寶物。此事發生於主前九二五年。示撒乃埃及新王國第二十二朝開宗之祖。當時他不但攻取耶路撒冷,且曾攻打以色列和猶大約一百處地方,但作者僅提到他搶去所羅門所造的金盾牌,以致羅波安要以銅牌代替一事。――《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12:1~1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26】「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 所羅門的金盾牌被銅盾牌代替(27節,參十16~17),由此可見猶大國力日衰。然而聖殿的華麗及儀節卻仍照舊。──《丁道爾聖經註釋》 法老示撒覬覦耶京的財富,將所羅門當日誇耀的寶物和用精金製作的盾牌,洗劫一空;羅波安只好用銅來
盾牌代替。昔日燦爛光華現已暗啞無光,益促我們記取神的訓誨;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申十七1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示撒在進攻耶路撒冷之後不久就去世了,埃及文獻記錄他兒子(Osorkon I,主前922~887年在位)獻給埃及各神廟373噸金銀,可能大部分都是從耶路撒冷擄走的。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的時候,用奪取的埃及金銀建造了會幕(出十二35~36;三十五22);現在,所羅門一生「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的財寶,並各省的財寶」(傳二8),卻全部都給了埃及法老,被用來敬拜埃及假神。我們若離棄神,從世界所得的,早晚會連本帶利還給世界;人一生為自己、為子孫積攢財富,其實都是在為別人積攢。──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27】「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 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 這是表明因羅波安的失政並由此帶來的外部勢力的入侵,使王宮逐漸地衰敗。示撒發起進攻時,猶大王國只是受到極大的財產損失,並沒有到滅亡的境地,從而成就了神通過先知示瑪雅預言的應許(代下12:7)。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五27 基比頓】位於非利士境內,基色西面約兩哩的默拉特遺址可能只是以色列邊界上的一個前哨軍事基地(留意按照書二十一23它被列為但支派的屬地)。這城之地點具戰略性,可見於其名字出現于法老杜得模斯三世(主前1468年)和亞述王撒珥根二世的戰役名單。後者當時正鎮壓亞實突的叛亂(主前713年;賽二十1)。──《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四27~28】王宮的守衛兵(「護衛」,和合、REB)起源乃為護衛大衛之子(ra{s]i^m,奔走者;一5;撒下十五1~2),由他們必須將儀節用的盾牌送回護衛房(希伯來文ta{';亞喀得文為 ta~u^)看來,當時對護衛兵的起用是極為謹慎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四28】「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 所羅門所造的是金盾牌,羅波安所造的卻是銅盾牌;過去的金盾牌是「放在黎巴嫩林宮裡」(十17)向外國使節炫耀,現在的銅盾牌只在「進耶和華的殿」(28節)時使用,平時「放在護衛房」(28節)裡收藏。雖然猶大王還要維持排場,但榮耀已經被神大大剝奪了。──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死後不到五年,他的國度分裂、平安不再、百姓墮落,一生積攢的財富和榮耀也被埃及法老全部奪走(26節)。神借著所羅門的一生讓我們看到,人所追求的「聰明智慧」(三12)、「富足、尊榮」(三13)、「四圍平安」(五4),沒有一樣能夠長久,也沒有一樣使我們更愛主、更順服神:「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詩三十九6)。──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29】「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猶大列王紀<代下35:26,27,聖經中涉及到的資料、文獻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四29~31】羅波安壽終,他兒子亞比央繼位 「亞比央」:有部分古卷及希臘文譯本則作「亞比雅」。(代下12:16同) 「亞比」於原文解作「我的父」,「央」是迦南人所敬拜的海神,「雅」是耶和華的簡稱。――《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四30】「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 南、北國間的戰爭不限羅波安與耶羅波安作王時期。這種時起時歇的戰事一直繼續到亞撒王(十五16)。亞撒死後,約沙法繼位,與北國的亞哈王結盟,並娶後者的女兒為媳,兩國間始有一段和平時期(二十二4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 有些人把本節解釋為只是一種敵對感。其根據是:①聖經沒有具體記載他們之間的爭戰;②將爆發南北戰爭時,羅波安曾聽從了示瑪雅的話語(12:21~24)。這裡與“爭戰”相對應的希伯來語具有比敵對、敵意更深層的意義,羅波安性格的殘忍,加上他拜偶像的可憎行為,因此臆測有過許多爭戰。如此看來,雖然聖經中沒有特別涉及到大規模的戰爭,但在兩國的邊界可能時常發生局部爭戰。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30節),這種時斷時續的戰爭持續了五十多年,一直到約沙法王與北國亞哈王結盟的時候(二十二44),與神使所羅門「四圍平安,沒有仇敵,沒有災禍」(五4)的光景形成了顯明的對比。百姓只有失去了平安,才知道平安並不能倚靠所羅門的戰車馬兵來維持的。──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四31】「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他兒子亞比央(又名“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再一次提及了羅波安母親的名字,及出生地(21節)。反復涉及的理由:①為了強調表明羅波安拜偶像受亞捫女人的影響:可能這婦女在全猶大傳播亞捫的偶像“摩洛”(23節;11:7);②所羅門的失敗對其兒子產生惡劣影響;③為了使百姓警惕這種婦女,作為賢慧的妻子和慈愛的母親,婦女的作用極其重要。但是,拜偶像的婦女不僅影響丈夫和子女,對社會的影響也是不堪設想的。於是,神嚴厲禁止以色列民與迦南地人通婚(申7: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亞比央」(3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父是大海」。又名「亞比雅」(31節),意思是「我父是耶和華」。──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作者兩次強調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21、31節),刻意強調羅波安的失敗與他拜偶像的母親有關。羅波安「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21節),表明拿瑪在所羅門登基之前就生下了羅波安,因此,她在大衛還在世的時候就嫁給了所羅門。大衛王朝的破口,實際上在大衛晚年就開始了。為了拿瑪,所羅門曾經為「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十一7)。而羅波安最寵愛的妻子瑪迦還「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十五13)。有這樣一位拜偶像的母親和一位拜偶像的妻子,羅波安的屬靈光景可想而知。──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聖靈讓我們從南北兩國的遭遇中看到:與大衛家無關的耶羅波安「行惡」(9節),大衛家的羅波安也照樣行惡(十五3);因此,大衛之約(撒下七16)不可能倚靠人的敬虔和努力來成就。離棄聖殿的北國敗壞了(16節),擁有聖殿的南國也照樣敗壞(22節);因此,大衛之約也不可能倚靠人的宗教禮儀和規條來成就。剛進迦南的百姓效法迦南人(士二11~13),五百多年後的百姓照樣效法迦南人(22~23節);因此,大衛之約也不可能倚靠人吸取歷史教訓來成就。唯一能成就大衛之約的不是人,而是神自己:祂「親口應許,親手成就」(八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十四章)】 1 耶羅波安和亞希雅二人均是蒙神選召的,一為君王,一為先知。他們對神所託付的職事有何不同反應?這給我們什麽提醒? 2 耶羅波安為何吩咐妻子喬裝出發,求見先知亞希雅呢?他的企圖得逞嗎?這反映他對神的認識有何缺乏?參詩139:2~3。 3 作者在本章中給我們看見耶羅波安一家與猶大百姓犯罪所招致的後果,在你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時刻留心免致犯罪? 4 本章裡亞希雅先知對耶羅波安發出的預言是否太過嚴厲,毫不留情?在此之前耶羅波安有否受過警告?參13:1~6, 31~34。今天,你有否聆聽神藉他人對你的指正?你是否執迷不悟? 5 耶羅波安有很好的開始(11:29~39),卻不能維持下去。所羅門在位年間的金碧輝煌,在兒子羅波安手上也逐漸褪色。你是否有可以自豪的先人和光榮歷史?這可足恃嗎?你要如何謹守自己,免得晚節不保?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