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一章拾穗 【王上十一1】「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本章以所羅門寵愛外邦女人,被誘去隨從別的神開始(1~13節),講到王朝的動盪不安(14~40節),以及他的死,為國家分裂種下禍根。《歷代志》內容雖和《列王紀》的記述多有重複,但完全未提本章所記的事。唯讀《歷代志》,會得到所羅門為一既順服又忠心的王的印象,國家分裂與他無關。讀聖經不可斷章取義,必須貫通,以窺全貌。所羅門與鄰邦的關係藉姻盟而益固,但國基則則容許異邦信仰,建立廟寺而開始動搖(5~8節),看三1注。讀所羅門王故事應益守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的經訓(林後六1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法老的女兒: 在所羅門的眾妻子中,法老的女兒屬於正室(3:1)。所羅門與埃及結盟之後,娶法老的女兒為妻。當時埃及王把女兒嫁給所羅門,表明所羅門在列國中其地位是極其高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1節),表明他靈命的破口並非「年老的時候」(4節)才出現的,而是從「法老的女兒」開始了。──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寵愛「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1節),這份名單上的地名離耶路撒冷越來越遠,表明所羅門越來越濫愛,離神越來越遠。──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原文只是「愛」、「喜愛」。 ●「赫人」:是印歐民族的一支,西元前1800~1200年在小亞細亞及敘利亞(亞蘭)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此時赫人的力量已經減弱,這裡指的是亞蘭人的城邦。 ◎歷代志下完全沒有提及所羅門的敗壞。――《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3 和親】古代近東到處都以婚姻為外交工具。例如主前十八世紀的馬里王心利林,將幾個女兒嫁入鄰國以鞏固聯盟,締結條約。同樣,法老杜得模斯四世(主前1425~1412年)亦與美坦尼國王的女兒結婚,來表示友好關係,結束與這個幼發拉底河中游的王國之間的一連串戰爭。故此,古代統治者的婚姻往往是政治聯盟的代表。想要與這統治者結盟或受他保護的村鎮、城邦、部落、國家,都會將首領家族的女兒嫁給宗主或他兒子,來締結條約。這是藩屬效忠的表示,因為王朝的延續如今對他有了切身的關係。大衛登上以色列國位之前,亦結了好幾次婚,以鞏固自己的政治和經濟地位。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婚姻,使他成為王族的一份子。與亞比該結婚拉攏他和希伯侖地區的關係,娶耶斯列人亞希暖則是與米吉多、伯善一帶的家族建立聯繫。這個親族的關係網保證全國各地的長老議會中,都能夠有擁護大衛的聲音。 本節提到妃嬪數目龐大的用意,是在所羅門以及臣僕和鄰邦的關係上反映出他的財富和權勢。作者並沒有譴責他的多妻行徑──因為這是政治活動無可避免的一部分。他所譴責的是所羅門容許她們引誘他離棄耶和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1~4】所羅門不得不讓他外邦的妻子膜拜她們的神,這歪風終於影響到所羅門自己。――《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一1~8】所羅門拜假神:所羅門不理會神的警告(參申17:17及串2),娶了許多外族女子,她們慫恿他去敬奉假神。――《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一1~13】對所羅門偶像崇拜的審判: 神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2:24)。但是古代許多以色列人時常違背此制度(創29:28;代上3:9),所羅門也不例外。律法也嚴禁與外邦通婚,其主要原因是外邦宗教的誘惑(出34:16;申7:3,4)。但是,所羅門卻因政治上的原因與外邦王室結親。起初他可能絲毫沒有拜偶像的欲望。但最終陷進了拜偶像的罪中。總之,所羅門的這種罪行,不僅直接招來王國的分裂,也可視為南北王國滅亡的間接原因。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1~43】所羅門的墮落: 在前面隱隱約約地表明瞭關於墮落的徵兆(10:23~26),本文終於列出了所羅門陷進偶像崇拜,及從而招致神的審判:①因著神莫大的恩典擁有卓越之智慧和分辨力的所羅門最終陷進邪惡,表明了人類的罪性;②本文記載了受所羅門帝國影響的兩個民族之間的獨立戰爭,以及耶羅波安為除去內亂作的禱告。表面看來像似歷史發展的自然結果,其實內裡具有神特別的護理。萬物的主宰者,歷史的掌管者神,為了審判或救贖自己的百姓,時而會使用特定人物(申18:15;士2:18;3:9;撒上2:35;拉1:1;耶5:15);③通過“一個支派”(32節)保全了大衛的王位。這是神通過大衛的後裔,為保全將來降臨的那位人類的救贖者(賽6:13;路1:27;加3:19;來11:18)<拉9:8,餘剩者思想>。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2】「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 以色列人進迦南時本嚴禁與領邦通婚(申七3~4;書二十三12),所羅門置此禁令於不顧,愛戀異邦女子,後宮妃嬪逾千,又馴養馬匹,積聚金銀,都是對律例的公然破壞(申十七16~1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往來相通」:尤其是指通婚而言。――《串珠聖經注釋》 戀愛: 具有“誘惑”、“執著”等之意,在申4:4;10:20中,表現出與神有深入之交的狀態。從本節中,我們可瞭解到所羅門過份地執著于與戀人的戀愛中。聖經多處記載了關於引誘人走歪曲之路的婦女的警告。這是為了警誡男女之間烈火般的愛,因這種愛也具有強烈的危險性(箴6:25~35)。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起初,「所羅門愛耶和華」(三3);現在,他的心不但「戀慕」他所建造的宮室(九1)、城市(九19),也「戀愛」(2節)外邦女子。表面上,所羅門是蒙神祝福,事業、愛情雙豐收;實際上,這些他所愛的人、事、物,漸漸在他心裡代替了神,使他的心越來越偏離神(9節),「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4)。而一個不能專心愛神的人(6節),對人的愛也不會專心;所以所羅門用情不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一面為百姓祝福:「你們當向耶和華——我們的神存誠實的心,遵行祂的律例,謹守祂的誡命,至終如今日一樣」(八61),一面自己帶頭違反神的誡命:「寵愛許多外邦女子」。這正是人全然敗壞的本相:「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8)。──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誘惑你們的心」:「使你們的心偏離」。 ●「戀愛」這些女子:原文是使用兩個字「緊靠, 黏附」「愛」,形容所羅門「繫戀著愛這些外國女子」。――《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妃七百(RSV、REB 作「公主」),可能是四捨五入的數目(有一個埃及王室家庭有三千妻妾)。──《丁道爾聖經註釋》 「妃」:原作妻子。所羅門娶外國公主,是與當時國際盟約有關。小國欲與大國結盟,往往將公主嫁給大國的國君為妻,此乃政治上的外交手段。――《串珠聖經注釋》 妃七百……嬪三百: 雅歌書6:8記載為六十王后,八十妃嬪,可能,雅歌書中的數字是所羅門年青時的眾妻數目。隨著日益加增的財富與榮耀,他的妻子也逐漸增多。而且,本節的數目並非是荒謬的。例如波斯王Darius Codomanus(B.C.389~330)曾帶領360名妃子遠征,並據說10世紀之後土耳其王妃的數目大概都達到1,300名左右(Bahr)。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妃」(3節)原文是「妻子」。「嬪」(3節)原文是「妾」。所羅門娶這麼多的外國城邦的公主,很可能是當時各國慣用的政治聯姻。這些妃嬪並沒有使所羅門的國度更安全,卻成了傳播偶像假神的大使,在「誘惑他的心」(3節)方面很成功。──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妃」:「妻子」。 ●「公主」:「公主」、「貴族婦女」。 ●「嬪」:「妾」。――《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 王裔的妃子】本節分列地位較高的妻子和一般的妾(原文的「妻」、「妾」,和合本分別譯作「妃」、「嬪」,下同)。烏加列文獻亦提供了禁宮有類似分類的例證。在阿爾哈巴(Arhalba)的宮中,子女有繼位資格(如:庫巴巴〔Kubaba〕)的妻子才算是真王族的女子,與地位較低的女子有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3 嬪三百】禁宮兼具政治和滿足性欲的功用。妻子(妃)是國際聯盟系統的一部分,也是繼位者的來源。妻子眾多是權力的反映,也是防範女性不孕的措施。然而禁宮女子的社會地位不盡如一,來自較不重要家族的女子只可為妾(嬪),其子女不得繼承王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4】「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誠誠實實的順服」:原文作「向神的心是純全的」,即全心全意歸順神。――《串珠聖經注釋》 「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4節),是神一再警告的必然後果(2節;出三十四16;申七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誠誠實實地順服」(4節),原文是「用完全的心跟隨」。所羅門的問題並不是不肯跟隨神,而是不肯用完全的心跟隨神,起初是分出了一些心去愛別的事物,結果是心被誘惑去「隨從別神」(4節),完全違背了神的律法對王的要求: 1.律法規定「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申十七16),但所羅門不但自己為自己加添了大量馬匹(十26),也派人回埃及去做馬匹生意(十26); 2.律法規定王「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申十七17),但所羅門卻「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十27),一切的器皿都是金的(十21)。 3.律法規定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申十七17),但所羅門卻「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3節)。 在迦南版本的巴力神話中,「亞斯她錄
Ashtaroth」(5節)或「亞舍拉 Asheroth」(士三7)是巴力的配偶,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在敘利亞北方的烏加列稱之為「亞納特 Anath」,巴力的妹妹。敬拜「亞斯她錄 Ashtaroth」的儀式包括與廟妓行淫。──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誠誠實實地順服」:原文是「完全的心跟隨」、「完整的心跟隨」。――《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4從大衛對待拔示巴和她的丈夫烏利亞的手段看來,大衛怎可以被視為神的僕人,怎能說他的心在神面前是「完全」的呢(參王上十一4;十五3;徒十三22)?(D*)】
大衛在成為以色列的王之前,已經多次犯罪了。大衛曾欺騙大祭司亞希米勒,導至柳伯城的祭司差不多被掃羅派來的人殺盡,雖然那些祭司懵然不知大衛正逃避掃羅的追殺(參撒上二十—~二十二)。後來,大衛投靠迦特的亞吉王,侵略基色人、基述人和亞瑪力人,但為了要瞄騙亞吉王,大衛便將所有受他劫掠的人都殺死,以免他們將真相告訴亞吉(參撒上二十七8~12)。大衛與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行淫,事後設計使烏利亞死於亞捫的拉巴城牆之前,以防止他與烏利亞的姦情被揭發(參撒下十一)。雖然大衛與烏利亞的姦情是最為人所知的,但這絕不是大衛唯一的污點。
由此看來,大衛絕非因為不被罪沾染而嬴得神的愛悅。雖然大衛的德行在絕大部分來說,可作為後人的典範;而他作為以色列領袖的勇氣及能力,實在是無可比擬的。不過,並非因著這些特質,大衛才特別蒙神喜悅,而是因為大衛對神的能力及思典有著無比的信心,才被認為在神面前有「完全」的心(salem,中文和合本作「誠誠實實」,呂振中作「純純全全地」,當代聖經作「忠心順服」及「專心一意」;參王上十一4及十五3)。形容詞salem的基本意思是「完整、整全、完美、完好」,又更可以是「與('im某人和平共處」(此字與salom[和平、安寧]是同源詞)。從這詞的含義看,大衛的心是完全向著神的,而神就是他存活的原因。大衛的很多詩篇,都流露出他是如何深切地依靠神,因著有神同在而大得喜樂,並完全信賴神的救贖能力。
而且,從大衛的詩篇可知,他不能忍受一段長時期沒有與神同在。詩篇三十二篇顯示,大衛與拔示巴行淫後,陷入不能忍受的極度痛苦中,直至後來先知拿單來到大衛面前,奉神的名來定大衛的罪(參撒下十二7~10)。修養比大衛差一點的人,都會向如此大膽的先知勃然大怒,將先知置諸死地了。然而,大衛性格裡其中一項最偉大的特質,就是他能夠接納諫言,承認自己的過犯(參詩五十一3~5),進而祈求神以恩慈赦免他,潔淨他,使他重新與神建立聖潔的契合。
任何信徒若能和大衛一樣面對罪惡及失敗的,就是照神的心意來生活了。這類人正是當掃羅不順服神,使自己不蒙神悅納時,神告訴撒母耳,他所要尋找的(參撒上十三14)。大衛正是神所尋找的人,是神的子民和僕人,他是'is kilebabo(合他心意的人)。正因為這樣,大衛成為所有信徒的榜樣。信徒所要仿效的,就是全心全意以討神喜悅為己任,服從神的旨意,並使神的國度在地上擴展。正因為大衛最主要的目的是榮耀神,而不是迎合自己的意思或取悅自己,神才將重任交予大衛,使大衛在戰場上連連大捷。使徒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向眾信徒所說的一番話,就是要使信徒切記大衛性格中的這種特質。保羅說:「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們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kata ten kardian mou),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十三22)
大衛所重視的,是神的榮耀、神的旨意,並與神有親密的關係。雖然在他的一生中,與神的關係間中亦會陷於低潮。縱然大衛偶然陷於失敗與罪惡當中,他也知道如何仰賴神的恩典與赦罪的大愛,誠心悔改、向神認罪,從而恢復與神的良好關係,返回聖潔的大道上。這樣的信徒,當然合神心意。──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上十一4~8】所羅門的罪行: 大衛也曾犯過嚴重的罪(撒下11:2~27),但並沒有陷進拜偶像之中。然而,所羅門不僅允許眾妻事奉各自的神,而且還為她們建造了神殿。所羅門不積極追求神,相反他的眾妻狂熱地見證各自的神,這真是啼笑皆非之事。如此可見,若撒但發現我們的狂傲和放肆,就絕不會放過機會。從所羅門建造的異教神殿,直到約西亞王的毀壞(王下23:13,14),使以色列陷入極大的罪中。後來尼希米警告被擄歸回的百姓不得與外邦人通婚時,就例舉了所羅門的罪行(尼13:26,27)。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5】「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 亞斯他錄(Ashtoreth 迦南人的 Attarat,巴比倫人的 Ishtar,希臘人的 Astarte),乃愛神及豐饒女神,許多古蹟中都發現有其小雕像。她在推羅及西頓特別受到尊崇,她名字的發音據說乃受 bo{s%et[('shame' 「羞恥」)的影響。米勒公乃亞捫人的國家神祇,可能代表「王」的頭銜,也可能是摩勒(7節)之同義字,與敘利亞人的神 Reshef(「火焰」)相似,後者乃與兒童「經火」啟蒙有關245,是否涉及獻人為祭則尚待考證246。──《丁道爾聖經註釋》 西頓為腓尼基一城,乃地中海東北岸的重要港口。亞斯他錄為巴勒斯坦與南敘利亞等地崇奉的司愛與生殖的女神(士二11注)。“米勒公”是“王”的意思,又稱“摩洛”(7節),為亞捫人所拜的神。祭神儀式包括獻兒童為祭(利十八21;王下二十三10;耶三十二35)。繼所羅門為王的羅波安,便是所羅門所娶的亞捫女子所生(十四21)。――《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亞斯她錄」:是迦南人所敬奉的假神之一。根據他們的傳統神話,亞斯她錄是巴力的妹妹,是掌繁殖與戰爭的女神。 「米勒公」:本與7節的「摩洛」相同。學者們相信該節的「基抹」亦指同一神只,只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稱號(參士11:24:亞捫人的神亦稱為基抹)。 所羅門為此等神只所建造的邱壇,竟存留了三百年之久,直等到約西亞王的時候才予以清除(見王下23:13)。――《串珠聖經注釋》 「米勒公」(5節)又名「摩洛」,是亞捫人的神。敬拜「摩洛」的儀式包括把嬰孩燒死獻祭(利十八21),所以是說「可憎的神」(5節)。在所羅門之後繼位作王的羅波安,就是所羅門所娶的亞捫女子拿瑪所生(十四2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米勒公」:又名「摩洛」。敬拜這個神要把嬰孩經過火獻祭。――《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5 亞斯他錄】她是迦南的豐饒女神,風暴之神巴力的伴偶,有關討論可參看:士師記二13的注釋。烏加列文獻(史詩《凱雷特》,和《巴力和亞拿特故事迴圈》)稱之為亞他爾(Athtar)或亞施他特,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宗教典籍則名叫伊施他爾。腓尼基的推羅和西頓都把亞斯他錄/亞施他特奉為首席女神,並將其崇拜遍植地中海各處地方。在那些地方她被認同為希臘女神亞富羅底特(Aphrodite)。──《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5、7 米勒公】亞捫人的神米勒公(=迦南的巴力),第7節稱為摩洛。(有關迦南和腓尼基神祇摩洛與以孩童為祭的關係,見:利十八21的注釋。)亞捫碑文和人名之中,都可以找到米勒公一名的例證。這名在本段中比摩洛合理,因為所列的是國神的名字。至於第7節的摩洛究竟是筆誤還是同一名字的不同寫法,卻難以確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 5~7】關於“亞斯他錄”,參看士師記二章13節和何西阿書二章13節的腳註。關於“米勒公”,參看利未記十八章21節的腳註。關於“基抹”,參看士師記十一章24節的腳註。“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橄欖山。關於“摩洛”,參看利未記十八章21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一 5~7米勒公基抹是什麼?】 答:米勒公Milcom即摩洛Molech,或稱為瑪勒堪Malcam(撒下十二 30),為亞捫人之國神。基抹Chemosh為摩押人的神名,與摩洛及巴力Baal諸神並著。所羅門王惑於嬪妃,築邱壇于耶路撒冷時,奉祭基抹及米勒公。神因他的悖逆而奪其國位,以十族付北朝首任以色列王耶羅波安Jeroboam( 意人民眾多,王上十一 31 33)。但此邱壇尚未毀滅,直到南朝猶大王約西亞Josiah(意神所建立的)時,始將此壇摧毀而廊清之,以人的骸骨實其處焉。(王下廿三 12 14,參五九,八四各題)。──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王上十一5~8 所羅門拜的假神是──】亞斯她錄是象徵生育的女神,傳說是假神巴力的配偶;摩洛是亞捫人之神,被稱為“可憎的:”,因為拜它時要殺孩童獻祭。基抹是摩押人之神。神警告以色列人,一切假神都不可拜,尤其是摩洛(參出20:1~6;利18:21;20:1~5)。――《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6】「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專心」順從耶和華:「充滿」、「成就」、「完全」。――《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7】「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有關山上的邱壇,請見三章2節。基抹(Kamus)及獻給基抹的邱壇在摩押碑石(1.4)中均有提及。──《丁道爾聖經註釋》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指橄欖山。《王下》二十三13稱之為”邪僻山“。外邦神的邱壇大都築在此山上。――《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即橄欖山。――《串珠聖經注釋》 「基抹」是摩押的戰神。──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7節),就是橄欖山。所羅門在橄欖山上建築偶像的邱壇,使該山被稱為「邪僻山」(王下二十三13)。這些邱壇竟然存在了三百多年,一直到約西亞王的時候才被清除(王下二十三13)。但為時已晚,偶像崇拜已經深入人心,神的審判已經不可避免(王下二十三26),神宣告:「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王下二十三27)。──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基抹」:字義是「鎮壓者」,是一個殘暴的戰神。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指「橄欖山」。 王下 23:13 稱之為「邪僻山」。 ●「邱壇」:建於高地的敬拜用祭壇。――《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7 基抹】摩押王米沙(約主前830年)用十分近似耶和華的字眼,來形容這位神祇。基抹是一名國神,他懲罰自己子民的方法,是用容許他們當暗利在位時,被以色列所挾制(見:王下三)。他又要人發動解放的聖戰(十分相似書六17~21的赫倫),並且和耶和華一樣是摩押人的神聖戰士(書十42)。除摩押以外,崇拜基抹的可能還有稱他為卡米什的埃蔔拉人。此外,某個亞述文獻指稱他就是陰間神明匿甲,故此,他似乎是美索不達米亞諸神系統的一份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8】「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 向這些假神燒香(「起煙」)及獻祭等動作不斷地重複出現,強調以色列人偏離正道,走上混合宗教的路線。──《丁道爾聖經註釋》 第8節原文直譯是「他為所有的外邦妻子這樣行,她們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所羅門為了討好這些外邦妻子,不但為她們建立邱壇,讓她們敬拜各自的偶像,自己也跟著去敬拜亞斯她錄和米勒公(5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11:8 原文直譯是「他為所有的外邦女子這樣行,她們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意思是所羅門因為自己的外國妻子要向本國的神明敬拜,就幫她們建立祭壇等崇拜地點。 11:5 更說他自己也跟著去敬拜亞斯她錄和米勒公。 ◎有時候,我們很清楚別人也該尊重我們的信仰與主權,但是我們為了討好別人,居然放棄了自己應該有的堅持。此處所羅門就是如此,其實他不用討好這些外國公主,但是他就是要討好,勝過討神的喜悅。――《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9】「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向他兩次顯現」:記載於 王上 3:4~5 9:1~9 。――《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9~13】耶和華惱怒所羅門:神因所羅門悖逆而將國權收回,但這刑罰因神憐愛大衛的緣故留待所羅門死後才執行,並且留下一支派給他的後裔。有關此支派見本章32注。――《串珠聖經注釋》 神懲罰所羅門的罪行: 神吩咐給所羅門的命令法度並非難以遵守。不僅如此,神多次警誡所羅門(3:14;6:12,13;9:2~9)。因此,所羅門的偶像崇拜是因著安逸和狂傲而招致的,同時也使神極其傷心。神不得不按照自己的公義審判,也是極痛苦的事,神絕不容納邪惡,但即使在極嚴格的審判中,也持守與大衛立的約,表現出他單方面的主權之愛。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特殊的屬靈經歷不一定會使人變得更加屬靈,神曾經兩次向所羅門顯現(三5;九2),但所羅門卻「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9節);「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10節),在第二次顯現中警告他不可「去事奉敬拜別神」(九6),但所羅門卻仍然「隨從別神」(4節);神曾經三次勉勵他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三14;六12;九4),但所羅門「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10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一10】「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所羅門的智慧不同於箴言的主題“智慧的開端是敬畏耶和華” (箴1:7)中的智慧,所羅門的智慧儘管來自神,但他這是行出悖逆神的行為。因此,所羅門在晚年裡感慨萬分地說“虛空的虛空”(傳1: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神向所羅門第二次顯現時,已經特別警告所羅門不可以隨從別神了。沒想到「顯現」也沒效,要背叛的還是背叛,這一點我們應該好好的警惕自己,不要因為有怎樣特殊的經歷,就覺得自己一定不會背棄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1】「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 「你既行了這事」:或作「你的意向既是這樣」。――《串珠聖經注釋》 「將你的國奪回」(11節),原文是「將你的國撕裂、撕裂」。──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11~13節是神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向所羅門說話,可能是借著先知傳話。──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大衛之約對於所羅門是有條件的,所羅門既然不遵守神所吩咐他守的約和律例(11節),神必然要管教他,讓他知道自己聰明人做愚昧事的結果。但是,大衛之約對於大衛卻是無條件的(撒下七16);即使所羅門不能謹守遵行神的誡命,神也照樣成就大衛之約,只是必從所羅門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12節),換成向大衛的另一個子孫應驗。實際上,所羅門此時已經危機四起(14~40節),若不是神向大衛應許「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撒下七15),恐怕所羅門並沒有機會平安而死。──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一12】「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12節),原文是「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撕裂」。──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11:12 「奪回」:原文是連續兩個「撕碎、撕碎」,加強語氣用。――《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3】「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一支派”。即猶大,細小的便雅憫已經不可分割地連接在那裏,因為耶路撒冷橫跨在這兩個支派的土地上(比較一一32;一二21)。猶大以南的西緬支派顯然已經北移被算為北方的十個支派之一(比較代上一二23~25;代下一五9;三四6)。――《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所羅門違背神命所受到的刑罰是奪回已賜給他的國;但為了大衛和聖殿的緣故,所羅門雖不忠,仍留下了猶大支派(包括西緬,書十九1~9)給他的後裔(十二20;王下十七18),信守神與大衛所立的約。有的人相信,猶大國都耶路撒冷橫跨便雅憫與猶大兩支派業地,便雅憫人無法不歸從猶大(十二21~22)。很可能歸從的為便雅憫南部的人,包括耶城以北的伯特利城(代下十三19),北部仍向北國以色列效忠。――《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不將全國奪回」(13節),原文是「不將全國撕裂」。──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全國「奪回」:「撕碎」。――《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4】「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 「耶和華使……興起作……敵人(s*a{t]a{n)」神容許撒但興起,作者後來將之擬人化,使之成為敵擋神及其子民者的專有名詞(參:代上二十一1;伯一6~12)。哈達乃暴風之神(巴力),敘利亞文為 (H)ad(a)du,在敘利亞及以東也被用作君王的名字248(23節;代上一30、46)。──《丁道爾聖經註釋》 所羅門的王國到他死後才分裂。但在他晚年已險象環生,內部離心力日增,國外的武裝侵犯威脅也日甚。大衛王時逃往埃及的哈達,取得法老的支持,現已回到以東(21節)。利遜也在大馬色興起(23節)。此人可能就是十五18的希旬,作了亞蘭王,成為所羅門的大敵。而耶羅波安也陰謀叛亂(26節),後來作了北國的王(十二20)。――《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以東」:又名西珥位於死海的東方與南方,猶大國的東南方,也就是撒烈河谷和阿卡巴灣之間。聖經記載以東是以掃(猶太人祖先雅各的哥哥)後裔 創 36:9 。這時候的以東已經被大衛所征服 撒下 8:13~14 ●「哈達」:字義是「大能的」。有許多以東王都是這個名字。 ●「以東王的後裔」:表示「哈達」也不是「王子」,而是「以東王的後裔」(像三國時的劉備)。――《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4 以東人哈達】以東在大衛制服鄰邦的戰役中,已經被大衛所征服(見:撒下八13~14)。大衛設立防營的用意,可能是維持對商道的控制和前往亞喀巴灣的通道。如今大概因為得到埃及的勉強支持(見22節的注釋),新一代的以東領袖對以色列的控制構成了威脅。沒有什麼證據證明當時的以東已經成為一個國家。哈達比較可能是代表該區有勢力的一個部落而已。他與所羅門作對的形式,可能只是襲擊商隊,而非獨立戰爭。當代的經外史料,並沒有提到這個人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14~22】哈達和利遜的叛逆: 本文以下具體例舉了神對所羅門的審判。哈達的獨立戰爭是因著神之計畫而預備的。大衛征服以東時有過大屠殺(16節)。因此,哈達認為本文的報復戰是因著自己與埃及法老商談的結局。但是,如果沒有神審判所羅門王國的旨意,哈達的努力也將付出東流。神為了自己的計畫也會使外邦人作祂的工具,從這一事實來看,神的護理都是因著祂愛祂的子民。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14~22 以東和以色列的關係,起伏不定……】以東是在死海東南的國家,大衛將它制伏,令其進貢(參撒下8:13~14);因為它控制通往紅海的道路,所以有重大戰略價值。以東的背叛破壞了所羅門國度的平安。――《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14~40】所羅門的敵人:耶和華分別興起了三個人敵擋所羅門: 1 哈達(14~22)、 2 利遜(23~25)及 3 耶羅波安(26~40) 。 哈達屬以東王族,他在大衛屠殺以東人時逃往埃及避難,獲得法老的庇護,大衛死後便返回本國,在以色列的南面成了所羅門的威脅。北面有利遜,他原是瑣巴王的屬下,後來逃至大馬色作了亞蘭王。以色列本國中則有所羅門自己的大臣耶羅波安叛變他。――《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一15】「先前大衛攻擊以東,元帥約押上去葬埋陣亡的人,將以東的男丁都殺了。」 關於大衛鎮壓以東的事蹟,參看撒母耳記下八章14節。――《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攻擊: 本節的戰爭指鹽谷的爭戰(撒下8:1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 11:15 指的可能不是 撒下 8:13~14 代上 18:12~13 這件事情而是後來約押去鎮壓屠殺,以進一步肅清以東的反抗力量的事情。――《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6】「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 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 駐紮在以東的元帥約押性情殘忍(撒下3:26;18:9~17;20:8~13),這是必然的。以東和以色列之間的敵對,其根源在於以掃和雅各的關係(創25,27章)。在以色列百姓向應許之地進軍前,摩西已指出不要盲目地與以東建立敵對關係(申23:7,8)。但是,到了王政時代,兩國之間的敵對關係逐漸表面化(撒上14:4),最後到了大衛時代,征服了以東,並在那裡設立了防營(撒下8:13,14)。這種征服成為所羅門王國經濟成長的重要因素。但是隨著所羅門王國逐漸露出墮落的徵兆,以東也如同其他附屬國那樣,竭力爭取獨立,其結果是多次脫離過以色列的支配。B.C.586,耶路撒冷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陷,以東在表面上仍在以色列的支配下(王下8:21;詩137:7;哀4:2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17】「那時哈達還是幼童;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逃往埃及。」 ●「幼童」:指的應該是「年幼的青少年」而非「幼童」。――《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7~18】哈達青年(na`ar qa{t]a{n)時期便逃亡至埃及,其路線不詳,為先南經米甸(摩西由埃及逃亡至此),接著由亞喀巴以北達西乃山的 Reiran 河249。他在埃及受到王室人質的待遇,得蒙房屋田地以養生(參:王下二十五28~30)。──《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18】「他們從米甸起行,到了巴蘭;從巴蘭帶著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法老為他派定糧食,又給他房屋田地。」 埃及王法老: 可能此人不是所羅門的丈人(3:1)。因為,哈達的亡命是大衛時代的事件,與仇敵國結親是極不可能的事(19節)。同時,當時的埃及處於兩個王朝,即南部的Thebe王朝和北部的Tanis王朝,因此其國力也極弱小。於是,埃及用和平的政策代替了擴張的政策。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
11:18 「法老」:聖經沒有記載這位法老的名字,不過應該是第二十一王朝末期的法老。――《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8 法老的身分】第40節指明當時的法老名叫示撒,本節則不然。本節中的最有可能是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但身分已無進一步證據。由於哈達從兒時直到成人在埃及居住,幾位法老都可能與他有過接觸──奧索康(Osorkon;主前984~978年)和西阿蒙(主前978~959年)都肯定包括在內。這時代的法老不論是誰都會歡迎巴勒斯坦和外約但的流亡政客,面對日益強大的所羅門和希蘭,他們需要維持力量均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18 哈達之流亡】古代近東政界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政治上的異見人士和流亡的王族,會經常得到別國的收容(埃及、巴比倫、波斯,按照《辛奴亥的故事》,甚至巴勒斯坦的蕞爾小國也會這樣做)。互相競爭的君王以這些人為棋盤上的卒子,所爭奪的是全區經濟和政治的控制權。庇護人把住處供給流亡者,與他們締結婚約,向他們提供一些金錢或軍事上的援助,便放任他們儘量在對手邊界生事。這是消耗對方資源,以備將來入侵的方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19】「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 王后的地位(希伯來文「母后」)在此受到強調,因此把答比匿(埃及文為t.hmt.nsw,「王的妻子」)這頭銜加在她身上,她及王的名字均未被提及。──《丁道爾聖經註釋》 答比匿: 是埃及女神的名稱(Rosellini,Rawlinson)。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答比匿」:原文是「王的妻子」,可能是人名或一個頭銜。 ◎ 11:19~20 表示哈達真是頗受法老禮遇,跟法老妻子的私交很好。――《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19 答比匿】這字源自埃及語的
t.hmt.nsw,可能是職銜而非人名。其意思大致與希伯來語的 gebira(「母后」,和合本:「王后」)相當,這字在原文聖經接在「答比匿」後面(中文是在前面),作其註解。她的身分是「王之妻」,太子之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0】「答比匿的妹子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裡斷奶,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裡。」 「答比匿」(20節)原文是「王的妻子」,可能是埃及王后的名字或頭銜。──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一21】「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 本節表明對以東人而言,大衛和約押是多麼恐怖的物件。大衛是B.C.970去世,約押也是隨著所羅門的登基而被殺(2:34)。而且,哈達的獨立戰爭可臆測為B.C.940。可見,哈達從進入以東30年之久的時間,一直為報仇雪恥而準備。雖然他簡單地放棄了埃及王要求他繼續留下來的好意(22節),但他內心裡卻充滿了復仇和恢復民族的強烈願望。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容我回去」:原文是連續兩個「遣散、送走」,加強語氣之用。 【王上十一22】「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你竟要回你本國去呢?”他回答說:“我沒有缺乏什麼,只是求王容我回去。”」 從前以東主動攻擊大衛,結果被大衛征服(撒下八13~14)。埃及法老為了制衡以色列,就收留、培植以色列的敵人。收留以東人哈達的法老,就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西阿蒙(Siamun,主前986~967年)。但西阿蒙後來成為所羅門的岳父(三1),所以他不願哈達回去找所羅門的麻煩(22節)。所羅門開始建殿前後,西阿蒙就去世了,王位落到他的對手底比斯大祭司普斯森納二世(Psusennes II,主前967~943年在位)手中。哈達可能在這期間回到了以東,他與所羅門作對的形式,可能只是襲擊商隊,而不是全面戰爭。──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當時以色列國勢力強大,埃及法老這樣做是為了培植能夠制衡以色列國的人。不過後來所羅門與埃及的關係已經改善(透過取法老的女兒),因此這個法老不願意見到哈達回去找所羅門的麻煩,所以會有 11:22 的對話。 【王上十一22 法老挽留哈達】這位法老很可能是西阿蒙。若然,他就是與以色列結盟(見三1),並把女兒嫁給所羅門的那王。與大衛年間相比,此舉代表政策上的轉變。當時埃及窩藏與哈達同類的仇敵,以牽制以色列的擴張。哈達決意歸回組織叛黨與所羅門作對,使西阿蒙陷入極度尷尬的處境。──《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3】「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先前逃避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 亞蘭人從未形成過強大的統一王國,只是在敘利亞和北部巴勒斯坦地區形成了幾個小國。本節中的“瑣巴”就是這種小國之一。大衛曾與亞蘭瑣巴(詩60篇),伯利合(撒下10:6),亞蘭拿哈音(詩60篇)等亞蘭王國爭戰過。在亞蘭的諸小國中,形成強大的勢力而與以色列對抗的城邑就是大馬士革(撒下10: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瑣巴王哈大底謝被大衛打敗後(撒下八3~13;十6~19),利遜乘機在大馬士革自立為王,後來成為所羅門的敵人。失去大馬士革這個亞蘭的主要城市,對以色列的影響尤其嚴重,亞蘭人在後來幾百年中一直是以色列人拔不掉的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敵人」(14、23節)原文與「仇敵」(五4)相同,過去,神使所羅門「沒有仇敵」(五4);現在,神卻興起以東的哈達和哈蘭的利遜「作所羅門的敵人」(14、13節),南面的以東和北面的亞蘭都成為敵對的國家,所羅門的王國開始從邊疆失守了。因為神應許大衛:「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撒下七1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以利亞大」:字義是「神知道」。 ●「利遜」:字義是「王子」。 ●「瑣巴」:字義是「哨站」,位於敘利亞的大馬士革和哈馬之間。 ●「哈大底謝」:字義是「哈大是有相助的」,「哈大」是亞蘭人的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3 利遜】這名與
rozen 一字同源,可能是王的尊號。雖有有人提出希旬才是他的真名(見十五18),這看法卻甚少支持的證據。他較有可能是希旬本人的父親或祖父。這位亞蘭人統治者哈大底謝的臣子顯然逃脫了大衛的屠殺(撒下八3~8),並且做過一陣子山賊的頭目。在所羅門當政的初期,他自立為大馬色的統治者,建立了一個王國(亞蘭),在整個主前十至九世紀,與以色列作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3~25大馬色人利遜】政治的變動乃因為神的作為(23節)。利遜攻取哈馬口以南的瑣巴,更形削弱所羅門之國勢。這可能發生於大衛在該處得勝之後(撒下八3~8),導致另一敵對的王朝有機可乘,攻取亞蘭(參十五18)。希旬可能是他個人的名字,利遜(Rezon)則為頭銜。以利亞大乃敘利亞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24】「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群人,自己作他們的頭目,往大馬士革居住,在那裡作王。」 加入一群「打家劫舍」(RSV)的匪徒(「土匪頭目」,REB)的策略與大衛的選擇相似(撒上二十二1~2)。他們在那裡掌權(MT 作「他們治理」,不需要按照NEB一樣譯為「他……作王」),敵視以色列(他離間;希伯來文「厭惡」以色列)。──《丁道爾聖經註釋》 瑣巴在大馬色北,屬亞蘭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大衛擊殺瑣巴人」:可能是 撒下 8:3~8 10:6~14,15~19 中的某一次。――《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4 瑣巴王哈大底謝】有關大衛和外約但北部及加利利西部亞蘭諸國所發生的衝突,可參看:撒母耳記下八3~8,十6的注釋。瑣巴位於大馬色北面(見:撒下八3的注釋),大衛和所羅門擴張以色列領域之前,它是控制部分之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北部的幾個亞蘭王國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4~25 大馬色的亞蘭】這是以敘利亞大馬色城為中心的小國(見:撒下八5~6)。它在以色列分裂為兩國之後勢力漸增,成為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最具影響力的國家。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年間的史料提到它是舉足輕重的敵手,並且是一個國際聯盟的首腦(主前853年誇誇之役,見二十二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5】「所羅門活著的時候,哈達為患之外,利遜也作以色列的敵人。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 所羅門王國的南部受到哈達的侵略,北部的勢力也被利遜削弱了。――《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作....的敵人」:原意是「敵人」、「對抗者」。此字也指「撒但」。 ◎有時候,外患也是神興起的。我們是否想過自己的對頭可能是神放置的呢?――《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6】「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他母親是寡婦,名叫洗魯阿。」 作者註明他母親之名,可能是為了要與猶大其他君王的記載一致(見:導論Ⅵ A 「前言公式」的6. 段,原書52頁)。以法蓮人可能因為耶路撒冷的擴展而受到威脅。洗利達便是 Banat~Bar,靠近伯特利西北的 'Ain Seridah251。──《丁道爾聖經註釋》 “洗利達“:聖經中只在此處提過一次,從本節所記,可知耶羅波安出身寒微。――《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以法蓮支派: 無論是在數目上,還是在以色列支派的位置上,一直與猶大支派處於競爭的狀態上。曠野時代,以色列民族以會幕為中心設營時,以法蓮支派是西部陣地的主要勢力(民2:18~24)。而且,既是迦南地十二探子之一,又是摩西後裔,征服迦南地的戰爭英雄約書亞,就是以法蓮支派出身(民13:8;申31:7)。同時,約書亞和士師時代,以法蓮支派領土示羅為全以色列的宗教中心地(書18:1;22:12;士18:31;21:19)。以法蓮和猶大的反目成仇,從所羅門死後強烈地表面化,除猶大外大多數的支派支援了耶羅波安(12:12)。於是,以西結曾預言有一王從大衛的後裔出身,並將徹底除去這種反目的局面,建立真正團結、和睦的王國(結37:15~28)。――《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耶羅波安」(26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百姓會爭論」。──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尼八」:字義是「星相」。 ●「耶羅波安」:字義是「百姓會爭論」。 ●「洗利達」:字義是「營寨」,一個屬以法蓮的城鎮或領地。 ●「洗魯阿」:字義是「豐胸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6~40】耶羅波安的叛逆: 本文介紹了給以色列歷史帶來重大影響的人物耶羅波安,也記錄了以色列南北分裂。同時說明大衛的敬虔,所羅門的墮落,及耶羅波安的野心(33,34,40節),我們可注意以下幾項:①哈達和利遜的叛逆是一種局部的獨立運動,而耶羅波安反叛所羅門具有革命之性質,因此對統一以色列王國是更深的打擊。尤其在以色列百姓中,有相當多的勢力積極支持耶羅波安(12:3),這些都是因著所羅門時代過重的建築重負而心中積累不滿的人(12:4);②耶羅波安的態度與大衛是相對立的,大衛也是從神得到與耶羅波安類似的應許(撒上15:10,11;16:13)。但是大衛等待神成就其應許,甚至有過放過除去掃羅的機會,(撒上24:1~7)。然而,耶羅波安聽到關於以色列將分裂的預言之後,不僅沒有哀痛,反而為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濫用(12:1~2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27】「他舉手攻擊王的緣故,乃由先前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米羅”:見九15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建造米羅,修補……: 根據本節臆測,耶羅波安的第一次反叛在所羅門統治30年之前。如此看來,雖然所羅門聽到關於拜偶像的具體警告事項(10~13節),仍按所預言的那樣陷進可憎的偶像崇拜中。如此剛硬的心靈不僅沒有神話語居住的餘地,反而更加獨斷專行(羅1:3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米羅」(27節)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之一,位於大衛城東邊的梯形斜坡上。所羅門花了二十年建造完聖殿和王宮後(九10),「才建造米羅」(九24)。而耶羅波安在建造米羅的期間被神揀選,成為所羅門的敵人。也就是說,所羅門獻殿之後,靈命急劇下滑,神從那時開始預備管教他。──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緣故」:「理由」、「肇因」、「事情」、「事件」。 ●「舉手攻擊王的緣故」:可能應該翻譯為「起來攻擊王的情形」、「起來攻擊王的事情」。然後這件事情包含 11:27~40 的整段記載。 ●「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7~28】關於“米羅”,參看第九章24節的腳註。“工程”。以色列人每年被迫要服的苦役。作為監管的人,耶羅波安清楚看見百姓的不滿情緒(比較一二4)。――《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十一28】「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 耶羅波安被描述為大有才能的人,「極能幹」、「極勤奮」(RSV)、「極有幹勁」(NEB)、「大有能力」(REB),特別表現於他監工建造耶路撒冷的米羅(見九24)一事上。北方的支派(約瑟)被用為搬運工人(se{b[el)而非服苦之人(mas),另一可能性便是前者為後者的地方語。──《丁道爾聖經註釋》 所羅門派耶羅波安監管約瑟家(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派)征抽來的勞工,從事耶城防禦工事的重修工程,有機會深入瞭解民間的怨憤(十二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大有才能」:亦可指「有名望」或「有財富」。 「殷勤」:或作「辦事精明」。――《串珠聖經注釋》 所羅門派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監管約瑟家、也就是北方十個支派的勞工,所以他很瞭解民間對所羅門的怨憤(十二4)。百姓起初是為了聖殿的建造,每年輪流三個月上山伐木(五13~14),結果「都心中喜樂」(八66);現在是為了所羅門「所願建造的」(九19)服勞役,結果成了「負重軛,做苦工」(十二4)。同樣,我們的事奉若不是為了神的建造,而是為了人的建造,也會成為「負重軛,做苦工」,越事奉、越沒有喜樂和安息。──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大有才能的人」:「強壯的力量」、「有能力的力量」。 ●「殷勤」:「做」的分詞,表示他不斷地工作。 ●「約瑟家」:可能指瑪拿西與以法蓮支派,或指整個北部十支派。 ◎耶羅波安的出身低微,父親名不見經傳還早死(母親是寡婦),但是他勤奮努力,甚至所羅門也看見他的不凡,所以讓他當工頭,讓他歷練領導職位。――《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8 耶羅波安的職位】耶羅波安是所羅門政府的地方官員,負責管理地區性的徭役,即「約瑟家」(以法蓮/瑪拿西)區域中,被政府徵召擔任短期服務(從事搬運、建築)的人。由於本節沒有用「服苦」一詞,可以假定耶羅波安管理的是以色列人,不是奴隸。他的職位大概與馬里文獻中的 rabi Amurrim「亞摩利人之首」相同。後者的職責包括率兵和管理地區性勞工,監督水壩和廟宇整修等建築工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9】「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 示巴的先知亞希雅預言所羅門王朝的悲劇結局。“撕裂新衣”象徵王朝分裂,極富戲劇性。他後來又預言耶羅波安全家將遭劇變(十四6~18),都先後應驗。――《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先知亞希雅: 根據他是示羅人,有些人主張他為了掌握以法蓮支派的主導權,慫恿了耶羅波安。但是,
這種主張的根據是極不可能的,因此最恰當的理解是亞希雅向耶羅波安代言了神的話語。可能他是從先知拿但之後,所羅門和羅波安時代,最具有影響力的先知(14:1~16;代下9:29)。 新衣: 在本節和下節中,出現亞希雅穿“新衣”的記載。象徵以色列的統一王國作為新生帝國,必分裂為南北兩國。――《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示羅」(29節)位於北方以法蓮支派境內,「示羅人先知亞希雅」(29節)是以法蓮支派的先知。以法蓮支派的亞希雅向以法蓮人耶羅波安預言神必揀選他「作王治理以色列」(37節),並不是徇私,而是忠實地傳達神的旨意。因為耶羅波安悖逆神以後,他也同樣忠實地預言神「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十四10)。──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羅波安與所羅門的兩個敵人不同,他是從先知亞希雅那裡領受了神的命令,成為神管教所羅門的器皿。神並沒有偏心,祂對耶羅波安的應許(38節)與對所羅門的應許一樣(九4~5)。但亞當的後裔若沒有聖靈的保守,沒有一個人能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沒有一個人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所以也沒有一個人能承受神的應許。因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先知亞希雅向耶羅波安宣告預言的時候,「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29節)。因此,所羅門知道耶羅波安將要作王,很可能是耶羅波安自己宣揚出去的。這暗示耶羅波安本來就是一個很有野心的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先知撒母耳也曾經在該處當過祭司。 ●「亞希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29 亞希雅】示羅(見:撒上一3的注釋)雖然在以利之時已經被毀,不能繼續作為祭儀中心,但由於具有悠久的歷史,它在宗教上依然有其傳統地位。亞希雅來自北方可能沒有特殊意義,然而他所扮演的,卻是早期先知常有的立王者之角色。掃羅和大衛都是先知撒母耳所膏立的,示羅正是撒母耳受訓之地。這先例在下世紀延續不止,北國每個主要王朝(耶羅波安、巴沙、暗利、耶戶)的興衰,都是按照先知的宣告成為事實。被指定為王的人有些甘願等待時機成熟(如:耶羅波安),但先知的宣告有時亦會觸發政變(如:耶戶)。古代近東的祭司有時是政治要角,但古代近東其他文化卻完全沒有先知扮演立王者角色的例證。無論如何,初民普遍相信先知不但宣告神明的信息,更能借著宣告觸發神明的行動。亞述王以撒哈頓給藩屬的指示,規定任何人說出不合體統或批評的話,他們都必須舉報。但被他特別指明必須舉報的物件,卻是先知、超脫式預言者,和圓夢者。亞希雅此舉即時導致耶羅波安身陷險境,卻是不難想見的事(40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29~30】先知亞希雅有關以色列國分裂的預言。耶和華因為所羅門離棄轉拜假神,便將以色列十支派賜給耶羅波安,其餘二支派留給所羅門的後裔。――《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一29~39 先知講出的預言,標誌著──】先知亞希雅預言以色列國度的分裂。所羅門死後,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中的十個隨從了耶羅波安;猶大與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便雅憫兩支派仍忠於大衛家。猶大是全族中最大的支派,便雅憫則是最小的,人常常把他們兩個支派看成一個,因為他們在共同的疆界之內。耶羅波安與亞希雅皆是以法蓮支派的人,北國十個支派之中以法蓮支派最著名。(國度分裂的詳情,請參看12:20的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30】「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 此處對撕裂的動作加以解釋,正如割下王袍的一角表示叛亂一樣,見第11節(參:撒上十五27,二十四4~6)。實際上這意味著北方十個支派(31~32節)及猶大(西緬)──便雅憫(由下可見)將完全分開,涇渭分明。這裡有關律法上的控訴(33節)所用的是「申命記」用語。 此應許乃是有條件性的(34~36節)。所羅門只能終身(34節)為君(na{s*i^~,NIV 作「統治者」,另有譯作
'prince' 的)。此頭銜並非意指較君王為低的地位,而是指被選出來的領袖252。──《丁道爾聖經註釋》 做先知是要付出代價的。古代的衣服十分昂貴,亞希雅卻要把新衣撕成十二片(30節),好讓耶羅波安知道他說這話是嚴肅的預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一30 先知衣裳的分割】亞希雅撕裂的是一般的衣裳(見:申二十二26),不是代表他職位的服飾。這是驚人之舉,因為衣服十分昂貴,大部分人只有一套可供替換。象徵性動作成為先知傳達信息最普遍的方法之一。這些動作有些是普通、正常的行為,但大部分都有反常的傾向(見:結四1的注釋)。有動作附同的先知宣告,能使預言的實現和功效,有更強的迫切感。它和其他先民對法術世界的看法,也有一些相似之處。念咒施法時,也需要進行某些儀式性的行動,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有關先知和法術關係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下四34,五1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31】「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十個支派”指除了猶大和西緬之外的以色列民其餘的支派,但不包括利未人,因利未人無地業(參書二十一章)。――《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十個支派」:大衛王朝應該是留下猶大支派,而便雅憫支派分裂成支持北國和支持南國的兩部份,所以不算北國或南國的支派。 ● 11:31 「奪回」:「撕碎」、「撕破」。――《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2】「(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 「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這顯然是指猶太(見王上12:17, 20)。學者們相信當時的西緬和便雅欄支派已歸入猶大支派內,所以這裡雖然以提到一個支派,但實際上所羅門的後裔是統治三個支派(見王上12:21)。――《串珠聖經注釋》 一個支派: 指猶大支派。其實,屬於南猶大的支派是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12:21;代下11:3)。因此,便雅憫支派等於附屬於猶大支派,便雅支派的處境如同猶大支派,尤其士師時代時,因著與以色列的戰爭,其數目極其減弱(士20:28;21:3),而本節中省略了其記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神「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32節),指便雅憫支派。以色列南北分裂後,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統治南方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十二21),以及利未人(代下十一13~14),稱為猶大國;而耶羅波安統治北方十個支派(31節),稱為以色列國。北國經歷了九個王朝,沒有一個敬虔的君主,最後于主前722年被亞述擄走。南國始終由大衛的後裔統治,中間有若干忠心事奉神的王,最後於主前586年被巴比倫擄走。──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11:32 顯示大衛是神留一個支派的理由,耶路撒冷(意義可能是指耶路撒冷中的聖殿)是另一個理由。表示人與事工都會是神施憐憫的原因。――《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3】「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因為他離棄我」(33節),是根據希臘文、拉丁文和敘利亞文譯本。希伯來原文是「因為他們離棄我」,表明所羅門的壞榜樣,已經導致了全國的敗壞。──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十一34】「但我不從他手裡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是因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 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律例: 大衛也曾違背過神的誡命律例(撒下11:1~27;24:1~9)。但是他卻從未放棄過對神的信仰。反而因著人的情欲而極其苦惱過。同時,大衛誠懇地接受了先知拿但的指責,並且真誠的悔改,祈求罪得赦免(撒下12:13;24:10;詩51篇)。於是神喜悅大衛,塗抹了他的罪過。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34~35】● 11:34,35 「奪回」:「拿」、「取」。――《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5】「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 【王上十一36】「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長有燈光。」 熄滅燈光(ni^r 乃 ne{r 之罕見形式)或火盆意味著家庭命脈的中斷253。──《丁道爾聖經註釋》 “燈光”。即後裔。大衛的後代不會被根絕,他的子孫卻會遭受患難(39節)。――《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長有燈光」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 所羅門雖然背約,但耶和華仍不會廢去 與大衛所立的約(見撒下七8~16),所以不將全國從大衛家收回,並且不讓它永遠受苦(39)。——《串珠聖經注釋》 “長有燈光”指大衛的後裔可以連綿不斷。光象徵生命;一家之中燈光需人來燃點,才可長明。中國人也用“香燈”、“香火”來喻後繼有人。――《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長有燈光」: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 所羅門雖然背約,但耶和華仍不會廢去 與大衛所立的約(見撒下7:8~16),所以不將全國從大衛家收回,並且不讓它永遠受苦(39)。――《串珠聖經注釋》 燈光: (15: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長有燈光」(36節),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雖然神「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39節),但卻「不至於永遠」(39節),因為無條件的大衛之約不是根據人的屬靈光景,而是神自己負責「親口應許,親手成就」(八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長有燈光」:原文只有「有燈光」,而且「燈」是單數型態。意義應該是「統治權」、「帝統」、「國度」。――《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36 耶路撒冷有燈光】永恆的火焰是持久和紀念的象徵,同樣,大衛的後代在耶路撒冷執政,也是神對大衛王朝應許的實據(撒下七8~16)。這字在烏加列語和亞喀得語的類似用法,則與統治的永恆性和神明的臨在有關。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被形容為人類之光。一個古巴比倫的慣用語,將家庭無後形容為火盆熄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37】「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 “以色列”。北方的十個支派。――《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本用以指自雅各繁衍出來的以色列民族,因雅各又名以色列(創三十五10),神應許將來有一族從他而生。在掃羅、大衛和所羅門時代所逐漸建立的統一王國,稱作以色列國(撒上十五28;王下十七21)。此處“以色列”為王國分裂為南北之後,以色列民北方十支派組成的北國的稱呼;南國則稱為猶大,因主要為猶大支派的天下。北國由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統治,南國由猶大支派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統治。北國經九個王朝,沒有一個敬虔的君主,于主前722年亡於亞述。南國始終由大衛的後裔統治,一脈相傳,間或有一、二忠心侍奉神的王;後來亡於巴比倫(主前587年)。――《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王上十一38】「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 「若耶羅波安遵守他所說的,則可以有兩個敬畏神的王國同時存在。但他卻未如此行,這便是拿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254大衛王朝會受限制,但是不至於永遠,顯示成書日期乃為被擄之前,此應許繼續了歸回及彌賽亞的應許(參:耶三十9)。這個未能成功的叛變(40節)的細節記錄在 LXX 的十二章24節之後。示撒是聖經中第一位提名的(見十四25~26)埃及法老(王)。──《丁道爾聖經註釋》 雖然以色列王國的正統性在於繼承大衛後裔的南猶大(3:14;6:12;9:4;撒下7:11~16),北國以色列也作為神的立約百姓持有聖潔的態度。雖然神應許必看顧耶羅波安,但未曾應許賜“永恆的”王國和王位。這是因為:①永恆的彌賽亞王國惟有通過大衛的後裔而到來;②暗示以色列永遠處於分裂狀態,絕非是神的旨意(39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
11:38 中,其實神並沒有偏心,如果新王跟大衛一樣,他也要照對大衛王朝一樣對待新王,可惜耶羅波安終究是跟大衛不同。 【王上十一39】「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 ●後裔受「患難」:「降低」、「降卑」、「受痛苦」。 ◎不管神是否介入,一個人的錯誤難免影響後代,我們也應該要更加謹慎小心。――《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40】「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示撒”。示爽一世(S h e s h o n kI),於主前945至924年執政,為耶羅波安提供政治庇護。後來(主前925年),他入侵巴勒斯坦,要求猶大大量地進貢(一四25,26)。――《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埃及王示撒”為埃及歷史上建立第二十二王朝的利比亞人示撒一世。把女兒嫁給所羅門王的為他以前的王朝一第二十一王朝最後一個王示亞曼或蘇珊尼士。埃及不斷培養反對以色列王室的力量,先有哈達(19節),現有耶羅波安;一俟時機成熟,都是可用以牽制以色列國,削減其力量的人。――《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所羅門追殺耶羅波安,於是他逃往埃及。――《串珠聖經注釋》 因此: 此接續詞與其說連接39節,不如說是連接26節。因為:①發生本節情況時,所羅門還未陷進偶像崇拜中;②敬畏神的所羅門,不會因著聽到31~39節的預言(10~13節)試圖除去耶羅波安。因此,所羅門攻擊耶羅波安的直接動因是耶羅波安明目張膽地篡奪王位的陰謀(26~40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知道耶羅波安已經領受了神的應許,但這位聰明人卻和掃羅一樣愚昧,既沒有認罪悔改,也沒有順服神的旨意,而是試圖除掉耶羅波安,攔阻神的話應驗。正如掃羅無法剷除大衛,所羅門也無法殺死耶羅波安。──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埃及王示撒」是聖經中第一個提到的法老名字,他是古埃及第二十二王朝的首任法老舍順克一世(Sheshonk I,主前943~922年在位),在所羅門開始建造米羅之後大約4年即位。與所羅門王結親的第二十一王朝法老培植哈達(19節),這位與所羅門岳父毫無關係的新法老則培植耶羅波安,都是為了牽制以色列。神的百姓與世界聯合的結果,最終不是與世界同流合污,就是被世界所害。──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示撒」:一般稱為「示桑克一世」。他因為婚姻進入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二十一王朝因為無後,示撒於是於西元前945年繼位,成為第二十二王朝的創始君王。 ◎此處的「因此」表示所羅門知道耶羅波安已經領受了神的應許,至於所羅門為何知道,聖經則沒有交代。不過所羅門也沒有順服神的意思(跟掃羅一樣),想要自己殺死王朝的敵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40 示撒】示撒(史稱示桑克一世)原是定居於埃及三角洲地區(布巴斯蒂斯〔Bubastis〕)之呂彼亞(今利比亞)一個大族的首領;他們在此定居,是幾百年前(主前十二世紀)被征服的結果。他靠結婚成為第二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的一份子。該王族死而無後,便繼位為第二十二王朝的創始君王(約主前945年)。把戚族置於要位,和建立更多的婚姻聯盟,都是他賴以得位的手段。示撒一登大位,便決志恢復埃及昔日的強盛,在好幾處地方──三角洲地區(包括泰尼斯和孟斐斯)和赫拉克裡奧坡立(Herakleopolis)──策畫龐大的建築工程。聖經的記載和他在比布羅斯的人像都證明了他極有意在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擴展埃及的霸權。他在主前九二五年侵略巴勒斯坦的經過,錄於卡納克的碑文(包括被毀城市凡154個),和米吉多的紀念碑上。羅波安付出了巨額賠款,耶路撒冷才得以倖免于難(王上十四2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40 埃及作為庇護者】哈達怎樣在埃及得到政治庇護(見十一18的注釋),耶羅波安亦向示撒尋求支持和保護。援助所羅門的對手自然符合有意進侵巴勒斯坦之法老的政策。耶羅波安接受幫助的代價,甚至可能是不妨礙示撒的入侵,容許他沿海北上到他納、米吉多和內陸直至伯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41】「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 《所羅門記》:看書前<參考資料>“本書作者”條。――《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所羅門記: 這表明作者是以先代的傳承資料為基礎,記述了所羅門的事蹟(代下35:26,27)。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記一書已不可考。請參看14章19節的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十一41 所羅門記】聖經在討論君王事蹟之後,習慣上表明記述所參考的典籍──這典籍往往是「以色列諸王記」(見:王上十四19,十六14)。然而本節所列的史籍卻似乎是專門記述所羅門生平事蹟和他智慧言行的書卷。從歷史學角度而言,這些史籍佚失十分可惜。古代的王室年表往往不獨是史實的客觀記述,更是君王在神明面前樹立信譽,惠及後世君王的工具。這些年表不論是以神學還是宣傳為目的,重點通常都是身後的名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一41~43】所羅門之死: 本文是關於所羅門之死的簡短記事。所羅門與大衛不同,從幼年開始成長的過程頗順利。也就是說,所羅門一出生就蒙了神的慈愛(撒下12:24,25),尤其因著先王大衛時的堅固基礎和從神而來的卓越之智慧,在國內外留下了偉大的業績。但是,他的晚年屬於黑暗期。雖然聖經中沒有具體的記載,但從代下11:17推測,按照神對所羅門的計畫(撒下7:12~17),他後來還是悔改認罪了。尤其許多學者主張的傳道書是所羅門自己的人生總結,更加支持以上的推測。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十一42】「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 所羅門和大衛在位的時間都是四十年(二11)。“四十”為一整數,等於普通的一代時間。所羅門死時年紀不過60開外。看三7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所羅門沒有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所以沒能承受神使他長壽的應許(三14),去世的時候大約六十歲(42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以色列眾人」:原文是「全以色列」。――《蔡哲民查經資料》 【王上十一43】「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裡。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大衛的城」(43節)後來成為埋葬大部分猶大君王固定的地點。──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羅波安」(43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已變大的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一出生就蒙神所愛(撒下十二24~25),從小到大成長順利,一開始事奉又蒙神賜下智慧,有一個完美的開頭,又到達了偉大的事奉巔峰,但卻從頂峰急劇下滑,最終落到被管教的結局裡。神借著所羅門的一生,讓我們看到:亞當的後裔即使「心裡有神的智慧」(三28),也行不出「神的智慧」來。人的生命若沒有改變,裡面若沒有聖靈的管理,無論是人的智慧、還是神的智慧,並不能使人的屬靈生命長進。因此,「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三7)。「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詩一百一十一10)。──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晚年可能已經認罪悔改(代下十一17),對自己一生作了的總結,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傳道書:「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3~1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羅波安」:字義是「已變大的人」。 ◎所羅門去世的時候大約六十歲,說起來不算是很長壽,似乎也顯示神對他的行為不甚喜悅。 王上 3:14 大衛死時估計約七十幾歲。――《蔡哲民查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十一章)】 1 所羅門王外表上是在他錢財和權勢的顛峰(參10:14~29),但內在的情感、與神的關係又怎樣呢?參1~8節; 箴4:23~27。「飽暖思淫欲」是否你的寫照呢? 2 你認為所羅門遭神拋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麽?試比較11及14:8, 9; 撒上13:13。主耶穌在這方面有何顯著不同?參約14:31; 腓2:8; 來5:8~9。 3 先知撒母耳認為諸罪中,那些罪較嚴重呢?參撒上15:17~23。你有否犯「頑梗的罪」和「悖逆的罪」,是否時刻靠主戰勝罪惡? 4 所羅門王卒後三百五十年中,北國和南國君王先後曾犯上所羅門拜偶像、與外族通婚的罪行(參王上16:11~13;
何8:4; 摩5:26),百姓也變本加厲,與妓女苟合(參何4:14)。由此看來,君王的身教對後代及國民有什麽影響呢?你的行事為人是叫人得益,抑或導人於迷呢?參林前8:10; 11:1。 5 有學者認為所羅門娶了不少外邦女子為妃嬪,為的是運用通婚的手段,鞏固國家的實力。但耶和華用什麽方法使他的籌算落空?參14, 25~26節。這種安排表明神是怎樣的一位呢?參但4:34~35; 詩135:5~6。基督徒對這真理應有什麽反應?參徒4:23~30。 6 舊約中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君王宗教上對神的不忠必遭神興起仇敵來對付,至於以後的歷史處境,神早已預定,並透過先知警告國民。你認為今日神是否也運用同一原則,藉歷史的變動,指出邦國的罪行呢? 7 本章裡,神怎樣形容大衛,神對王位的安排顯示 是怎樣的一位神? 8 所羅門所犯的第二項罪是什麽?參40節。所羅門試圖用人的手段改變歷史,這是否不智的做法?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