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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第四章拾穗

 

【王上四1「所羅門作以色列眾人的王。」

         本章記所羅門王內政的興革,在大衛已設立的政府部門上,再增設“家宰”,主管宮廷事務。從《列王紀》所載家宰看(十六9;十八3;王下十八18;十九2),職權相當大,像俄巴底可在兇惡的亞哈王大殺先知的時候,收藏先知百人,供應飲食(十八4),其地位有同卿相。所羅門廢了舊日依以色列十二支派業地而治的行政劃分,改設十二個行政區,由中央派員治理(7~19),主要目的便於直接官治,以利賦稅徵收(72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本章記錄了所羅門王的行政改革,他沒有「一朝天子一朝臣」地另起爐灶,而是聰明地使用了許多大衛時代忠誠的官員和後代。──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1~61~6節列出了所羅門的內閣成員,刻意列出了十二個名字,與以色列全地的「十二個官吏」對應。──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1~34所羅門王國的富裕:神應許所羅門必賜予他智慧、財富、榮耀(311~13),而本章卻表明了神的應許如何成就。為了更加有效地統治王國,所羅門設立十二個地方官吏,並設了9個直屬中央機構,表明比大衛時代更加系統化,擴大化<代上1814~17,圖表,行政組織的變遷>。所羅門王宮的富裕是理所當然的,當時的以色列百姓謳歌這空前的盛世太平,以色列支配下的附屬國也蒙受了繁榮與和平之恩典。如此充滿公義、慈愛,及和平和繁榮的所羅門王國,預表因著耶穌基督而成就的永恆之彌賽亞王國(111~16;羅1417)――《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四2「他的臣子記在下面: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作祭司;」

         臣子(RSV 譯作高等官員,REB 譯作官員,希伯來文:s*a{ri^m)之譯法比AV所譯的王子更好,此官職乃指宮廷的領導階級(一如埃及的 s%r.w)154。亞撒利雅是撒督之孫,亞希瑪斯之子(代上六9;撒下十五2936)以利何烈可能顯示外族人(迦南人?)也包括在內〔參:何利安人名 E(h)liarip〕。──《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撒利雅”實際上是撒督的孫兒(代上六89),“兒子”的這種含義並不罕見。“撒督”當時大概已是一位老人,把大部分的職務都交給孫兒來處理。――《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兒子」:可指後代。根據代上68~10的記載,亞撒利雅是撒督的孫或第四代元孫。――《串珠聖經注釋》

         亞撒利雅作祭司:本節中的亞撒利雅不是代上610中提到的撒督的高孫(亞撒利雅),而可能是代上69中的撒督孫子(亞撒利雅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衛的內閣名單是元帥排名在前(撒下八16~18;撒下二十23~26),而所羅門的內閣名單是祭司排名在前,大衛的近身衛隊「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撒下二十23)不再存在,可見所羅門時代已經沒有那麼多的爭戰。名單中又多了「家宰」、「眾吏長」這兩個職位,表明王室越來越龐大、百姓的負擔也越來越重。──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撒利雅」(2)是大衛的祭司長撒督的孫子或第四代玄孫(代上六8~10)。在希伯來文中,「兒子」(2)經常用來指後代。撒督的玄孫亞撒利雅「在所羅門於耶路撒冷所建造的殿中,供祭司的職分」(代上六10)──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臣子」:「領袖」、「官員」。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照 代上 6:8~9 亞撒利雅應該是撒督的孫子,撒督的兒子應該是「亞希瑪斯」。此時亞希瑪斯可能已經去世,所以直接由撒督的孫子接任,那個「兒子」也可以作「後裔」解釋。當然這個「亞撒利雅」也有可能是代上 6:10 中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6所羅門王的內閣:所羅門的內閣特徵如下:①與大衛的內閣(撒下2023~26)相比,廢除了侍衛隊,增設了吏長、家宰、(2)。由7部擴大為9部,這意味所羅門統治力的擴大;②除了3部長官(史官、祭司長、掌管服苦的),各部門都立了新人。這是為提高行政部的效率,合理分配有能力的人才,同時反應了要擁護新內閣的意圖;③介紹大衛的內閣時,最先講述了元帥的各子(撒下8162023),而所羅門內閣卻最先記述了祭司長和行政官的名字(Keil)。這表明大衛以軍事為中心的政策,自所羅門登基之後已轉換為以外交為中心的政策中心,表明所羅門時代已進入和平時期。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四3「示沙的兩個兒子以利何烈、亞希亞作書記;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

         「書記」(sprNIV 譯作祕書)是一專業名稱,範圍下至低微的文書上至國家書記。此處有兩位書記,可能表示一位掌外交事務,一位掌內政,或如亞述一般的155,兩人用不同的方法或不同的語言來記錄。NEB 譯作「副官長」('adjutant~general'),強調他們主要的角色是在行政上作名單記錄(spr)。約沙法也曾任職於大衛手下(撒下八16,二十24),繼續擔任史官(希伯來文為 mazkir),主要是負責擬定草案的工作,156,而非針對過去事件作「備忘錄」或記錄者。他的身分相當於國家書記(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史官」:除負責記錄歷史外,可能還兼任傳令官之職。――《串珠聖經注釋》

         「書記」(3)負責管理外交公文,相當於外交部長。所羅門使用了大衛的書記示法(撒下二十25)的兩個兒子以利何烈、亞希亞先後作書記。──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史官」(3)負責記錄國家大事、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檔,兼作傳令官。所羅門留用了大衛時代的約沙法繼續擔任史官(撒下八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示沙」:字義是「耶和華抗辯」。

         「以利何烈」:字義是「秋神」。

         「亞希亞」: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交部長職務。

         「亞希律」:字義是「孩子的弟兄」。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撒下 8:16 記載他在大衛時期就已經作史官。

         「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文件,也兼有傳令官、的新聞祕書的功能。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到這個官員的批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4「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

         撒督亞比亞他可能只是與撒母耳記下八17及二十25同名者,而非如一些解經家所認為的取自大衛在該處的名單。──《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比亞他”,雖然已經被逐(2627),但仍保留祭司的職銜。――《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本節下半節與2節及二26所說不符,應屬誤抄。有的版本在“撒督…祭司長”句前後加括弧。――《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祭司長」:原文並無「長」字,撒督和亞比亞他是所羅門王朝較早期的大祭司(235),後由亞撒利雅接任。――《串珠聖經注釋》

         亞比亞他:雖然被廢黜(2262735),但在所羅門下暫時擔當其職,所以可能在此涉及到他。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元帥」(4)是軍隊的統帥。所羅門使用了大衛的護衛長比拿雅(撒下二十23)代替約押作了元帥(35)──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4),指所羅門剛登基的時候。亞多尼雅謀反後,亞比亞他被解職了。──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

         「元帥」:原文是「在軍隊上面」,就是軍隊的司令官。

         「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這應該是指統治初期的狀況,不然就是文士誤抄導致,因為亞比亞他已經被罷黜。另外原文只是「祭司」,不是「祭司長」。――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5「拿單的兒子亞撒利雅作眾吏長;王的朋友拿單的兒子撒布得作領袖;」

         拿單是一個極為通俗的名字,有可能是大衛之子(撒下五14~15)而非先知(11)。眾吏長的職位(8~19)或「地區省長」(NEB 之譯法)是所羅門所設,為了要幫助他的改革。「王的朋友」或作「王的個人顧問」,上一任為戶篩所擔任(撒下十五37,十六16),亞馬拿泥版(迦南)經文中也有提到這個職位。──《丁道爾聖經註釋》

         「眾吏長」:乃負責掌管7節所提及的十二個官吏。

          「領袖」:於原文與「祭司」為同一字,可能是指王的御用祭司(與一般祭司有別)或顧問(即撒下2026之「宰相」;  參撒下818),所以亦稱為「王的朋友」(參代上1817),但希臘文譯本則無「領袖」此詞。――《串珠聖經注釋》

         「眾吏長」(5)是所羅門新設立的職位,負責掌管在「以色列全地」(7)的十二個官吏。「領袖」(5)原文與「祭司」(18)相同,可能指「王室顧問」。「王的朋友」(5)可能是類似資政、顧問一類的職位。「拿單」(5)可能是大衛時代的先知,也可能是大衛的兒子(撒下五14),或其他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拿單」:字義是「賜予者」。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眾吏長」:字義是「代表」、「行政長官」。

         「王的朋友」:應該是一種「官職名」,一般猜測是類似「資政」、「顧問」一類的職位。

         「撒布得」:字義是「給與」。

         作「領袖」:字義是「祭司」,與 撒下 8:18 「大衛的眾子都作領袖」寫法一致,這個「祭司」可能是使用了其他國家「祭司」作為「王室顧問」的意義。因為由聖經其他地方的記載看不出大衛的兒子們、撒布得與撒督、亞比亞他的職務有混雜的地方。――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5~6史官、領袖、家宰、掌管服苦的:關於這些職務的作用,請參照代上1814~17的圖表。這種管理多種人才的原理,也應適用于現今的社會或某一共同體中。尤其,在屬靈有機體的教會中,信徒應當根據所得的恩賜擔當與其相配的職責。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5~6比對所羅門與大衛的內閣官員,主要的差異是所羅門多了「家宰」、「眾吏長」這兩個職位。――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6「亞希煞作家宰;亞比大的兒子亞多尼蘭掌管服苦的人。」

         亞希煞作家宰(NIV 作「總管宮廷」;希伯來文意為「管家」),亦即他的職位是「掌管王室家務及產業的人」(NEB)。這職位漸漸變成宰相之尊(王上十六9,十八3;王下十5,十五5,十八18~37)157。有些希臘文抄本加上「約押之子以利押掌管軍隊」。亞多尼蘭可能是大衛所指派作同一職位的同一個人(撒下二十24,和合譯作「亞多蘭」),他甚至活到羅波安的時代(王上十二18;但在那裡的名字為亞多蘭?)。有關服苦的人(希伯來文 mas158,一如亞拉拉克的 masu)乃集中於敵對政權者,請參:王上五13~18,九15~22。──《丁道爾聖經註釋》

         「服苦的人」:指替所羅門從事建築工程的以色列人。(王上513~15)――《串珠聖經注釋》

         「家宰」(6)是新設立的主管王宮事務的官員,在希西家的年代,這個職位已經相當重要,超過了書記。──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服苦的人」(6),指服勞役的以色列人(王上五13~14)。押沙龍叛亂後才出現了這個職位(撒下二十24)。所羅門留用了大衛時代的亞多尼蘭繼續掌管服苦的人(撒下二十2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希煞」:字義是「我弟兄唱歌」。

         「家宰」:原文是「在家上面」,主管皇宮事務的官員,可能就是「宰相」的職位。

         「亞多尼蘭」:字義是「我的主被高舉」。這人應該也是「亞多蘭」撒下 20:24 

         「服苦的人」:「勞工群」、「奴隸群」。――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7「所羅門在以色列全地立了十二個官吏,使他們供給王和王家的食物,每年各人供給一月。」

         每個官吏要輪流為王室供應食物一個月。――《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官吏:是監督租稅的“徵稅官”。他們是籌集王宮的食糧和物質的官吏,擁有與分為十二區的以色列各地方伯擁有相等的政治權力。所羅門分十二行政區的意義及其特徵如下:①由中央派遣的十二官吏喚起各地對所羅門王國的忠誠之心,從而使得所羅門的王國更加堅固(7)。尤其,在地方長官中,有兩名與王室結親(1115);②通過詳細地設定區分,及合理的許可權分配,更加圓滿地實行地方業務;③十二行政區的界線與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境界線基本相似,但也有許多差異之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猶大支派的地未包含在十二地區中,這可能是為區分王室和其他地方。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以色列全地」(7),指猶大支派之外十一個支派的地區。示巴領導下的北方支派已經嘗試過脫離中央政府(撒下二十1~2),因此,所羅門在「以色列全地」設立了十二個直屬於朝廷的行政區。這十二個地區並沒有完全按照十一支派的邊界劃分,強化了中央的集權管理,以便於收稅和勞役。──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有學者注意到這份名單包含所羅門在內,總共有十二個人作為內閣,與 4:7~19 的十二個行政區對應。因此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名單並非是抄寫錯誤,而是刻意加上去的。

         所羅門廢除過去十二支派的結構,而改立十二個直屬於王朝的行政區。應該是用來強化管理的策略。

         「官吏」:意義是「代表」、「行政長官」與 4:5 的「眾吏長」原文一樣。

         ◎所羅門王朝雖然版圖遼闊,但是這十二行政區僅包含傳統的以色列領土,並沒有包括其他新擴充的版圖。

         ◎此處沒有記載猶大地區,顯然猶大地區並不是這十二行政區之一,也就是猶大是接受這十二行政區的供應。這也可能是以後以色列背叛大衛王朝的原因。――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7 行政區域系統所羅門改組王國,以求一統君王的權柄,著手削弱地方觀念和支派觀念。征服迦南後,定居時代開始時所分定的支派區域,對大衛王朝足以構成危害。示巴領導下的北方支派已經嘗試過脫離聯合王國(撒下二十1~2)。若是重新劃分政治區域,各支派和新得之迦南城市人口就會互相混雜,如此國王便能預防政治上的問題。如此改組又便於籌措資金,有助於全國性工程(見:王上九15~19)、國防、國際性企業(王上九26~28)的發展。由於每個區域都要每年一個月負責王室的開支,定期的賦稅制度(在宗教性的什一奉獻之外)便可設立,進一步削弱地方性的自治,加強中央政府的權力。──《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7 王室的開支王家包括王的直系親屬、大臣和屬下官吏(見:王上四1~6的名單)。因此,管理以色列行政區域的十二個官吏(見:王上四8~19的名單),所資助的就是所羅門的政府。他們的責任包括經營本區的自然和人力資源,以求確保這些地方性資源,能夠更加有效地使國家得益。指派地方官向中央政府提供服務,也是賦稅的一種。烏加列、馬里、巴比倫的行政檔案顯示王室對於地方總督,有什麼要求。這些檔列出了必須繳納之原料和加工貨品的定額。上一年供應的物品數量,有時亦一併列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7~19列出所羅門所設立的十二個地方官員:他們負責徵收各區輪流供養王家所需之食糧。這十二地區並非按照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地劃分。

 1 為首五個地區(8~12)主要包括約瑟兩個兒子以法蓮及瑪拿西的支派所得之地。

 2 第六、第七區(13~14)包括約但河東的基列地。

 3 第八至第十區(15~17)包括北部各支派之地。

 4 第十一、第十二區(18~19)乃南部包括便雅憫及約但河東之地。――《串珠聖經注釋》

         所羅門時代的十二行政區:本文講述了所羅門設立了十二個行政區域,請看下頁地圖。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四8「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在以法蓮山地有便戶珥;」

「便戶珥」以法蓮山地包括瑪拿西的一部分直到耶斯列平原。──《丁道爾聖經註釋》

         「便戶珥」:字義是「見證之子」或「戶珥之子」。

         ◎此處的「便xx」都是「xx的兒子之意」,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記載破損,導致人名遺失所致。因為這些部份可能是「oo便xx」,「oo」因記載破損就遺失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8~19 地理概況烏加列和阿拉拉赫的行政檔案中,也有類似本段的文學形式。經文對於所羅門王國各省的描述並不詳細,因此無法確定各省的疆界。每區的官吏顯然都有一個或多個的行政中心,例如便亞比拿達的首府在多珥,巴拿則在他納和米吉多。有些區域顯然包含了原有的支派屬地,但原本在中央高地的地業,加利利東部的拿弗他利,和加利利西面山坡的亞設。但其中最特出之處,則是所包括原屬迦南人和非利士人的土地:埃及《溫納蒙故事》(主前十一世紀)中提到過的海上民族港口多珥,和沙侖平原上的迦南城市希弗(書十二17)。名單到最後才提到猶大支派(20),表示他們與大衛家的關係,可能使其行政和財政措施,與其他區域有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這十二行政區沒有包括猶大支派。所羅門區別對待猶大支派和其他支派,成為以後北方十個支派背叛大衛家的原因之一(十二16)──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9「在瑪迦斯、沙賓、伯示麥、以倫伯哈南有便底甲;」

「便底甲」在示非拉(Shephelah)以東,以法蓮東南,原屬但的境界(士一35)。其東為瑪迦斯,除非視之為與伯示麥西北十七公里處的 Khirbet el~Mikezim 為同一處地方,否則我們對此地一無所知。「沙賓(現代的 Selbi^t)在亞雅倫穀以北(參:書十九42;士一35)。「伯示麥(Tell er~Rumeilah)在南方,位於耶路撒冷以西二十四公里處。以倫在西方,可能是「亞雅倫」或是「遠及」('as far as'LXX)之意。──《丁道爾聖經註釋》

         「瑪迦斯」:字義是「終結」。

         「沙賓」:字義是「狐狸的住所」。

         「便底甲」:字義是「穿刺之子」或「底甲之子」。――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10「在亞魯泊,有便希悉,他管理梭哥和希弗全地;」

便希悉管理由海岸至多珥港(沙崙)以下的地區,以及瑪拿西部分地區。亞魯泊(現代的 `Arrabeh)位於海岸平原或是多坍谷之南。梭哥(Khirbet Suweikeh)一名在埃及文獻中亦有出現。希弗全地可能包括西羅非哈之女的全部境界(民二十六32~33;書十二17),由得撒小河到撒瑪利亞,不可與沙崙平原的 Tell Ifshar 混為一談。──《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1「在多珥山岡(或作“全境”)有便亞比拿達,他娶了所羅門的女兒他法為妻;」

便亞比拿達是所羅門的堂兄弟,也是他的女婿(撒上十六8,十七13)。此地區包括多珥以下到迦密山。Naphoth可能是形容「山岡」(如和合本所譯,希伯來文 nu^p{)或是沙崙的「林地」(LXX,書十二18)162。──《丁道爾聖經註釋》

         「多珥」:字義是「世代」。

         「山岡」:字義是「高處」。

         「他法」:字義是「裝飾」。――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12「在他納和米吉多,並靠近撒拉他拿、耶斯列下邊的伯善全地,從伯善到亞伯米何拉直到約念之外,有亞希律的兒子巴拿;」

巴拿是約沙法的兄弟(3),他管理耶斯列平原南部,以薩迦境界及約但河西山地,其中包括迦南城市他納(Tell Ta`annak)和米吉多(Tell el~Mutesellim)163,有學者曾經指出南方的宮殿便為巴拿所使用。他的地域南自伯善(Beisan),由約但河西岸至亞伯米何拉\cs8(Tell Abu{~S}u^s]) Far~ah 小河邊的撒拉他拿(Tell Umm Hamad;王上七46)之地。約念(Tell el~Maza^r)在以法蓮以東,是利未人的城邑(代上六6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3「在基列的拉末有便基別,他管理在基列的瑪拿西子孫睚珥的城邑,巴珊的亞珥歌伯地的大城六十座,都有城牆和銅閂;」

「便基別」在約但河以東的拉末基列周圍(Tell Ra{mi^t),可能為所羅門所建。這是塊肥沃的地區,開發為城邑(NIV 作「開拓地」;MT 碑文為 h]awwo^t[NEB譯作「十座村落」),是曾為巴珊王噩所管轄的堅固城(申三4)。有些學者認為第19節乃對此地區的補註,與第VII分區加起來的領域遠及亞捫及摩押地。──《丁道爾聖經註釋》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14「在瑪哈念有易多的兒子亞希拿達;」

包括基列南部及迦得支派地土。瑪哈念(Tell ed~Dhehab,在雅博河以北)是伊施波設為王(撒下二8)及押沙龍叛變(撒下十七24)時的首都所在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5「在拿弗他利有亞希瑪斯,他也娶了所羅門的一個女兒巴實抹為妻;」

「亞希瑪斯」管理由拿弗他利及上加利利,遠達夏瑣之地。他是撒督之子(撒下十五2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6「在亞設和亞祿有戶篩的兒子巴拿;」

亦即處於拿弗他利及地中海之間的亞設地業,包括西加利利(因此應驗了創四十九13)戶篩可能便是大衛的那位朋友(撒下十五37)。在亞祿('In Aloth'RSV 譯作"Bealoth",書十五24)可能意為「斜坡」('Ascents',希伯來文:ma`alo^t),也可能是西布倫的別名16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7「在以薩迦有帕路亞的兒子約沙法;」

以薩迦,境界(書十九17~23)乃由耶斯列平原中央直到約但河。──《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8「在便雅憫有以拉的兒子示每;」

便雅憫,境界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但河以西,由以法蓮中央山地之南方所組成。示每可能是一章8節所提的那一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19「在基列地,就是從前屬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之地,有烏利的兒子基別一人管理。」

         基別烏利的兒子,因此可能與便基別(13)並非同一人。此境界包括約但河東以南第VI分區及基列之一部分。有些學者根據七十士譯本(撒下二十四5)將「基列」譯為「迦得」(IVP出版的 New Bible Atlas 亦如此翻譯,198543)。傳統上而言這是屬西宏(參:申四46)及巴珊王噩之地(申三8~17)。此名單中並未提及猶大,可能是因為「在家鄉只有一個官員管理」(亦即猶大,RSV),也就是說這十二個分區是猶大以外其餘的分區,猶大並未改變,也有些學者認為猶大未被徵稅。另外有些學者認為這是指亞撒利雅(5)──「此外有一位省長管理國中所有的省長」(NEB,約瑟夫)。──《丁道爾聖經註釋》

         「一人管理」:希臘文譯本作「另有一官員管理猶大之地」。猶大地區可能因為屬於王室而得免納稅。有學者認為8~11 13節所提及的人名皆為官員的父親(「便」原文即「兒子」),由於此段經文的原稿邊緣殘缺,因此該批官員的名字已經失掉。――《串珠聖經注釋》

         「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參考 2:26~3:11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0「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都吃喝快樂。」

此節強調國中的社會及經濟佳景(同時見27~28)如同海邊的沙那麼多代表「不可勝數」165。吃喝快樂(AV譯為「使之愉悅」,希伯來文意為「高興」)的情況顯示不同派別的人都融洽共處166。──《丁道爾聖經註釋》

         猶太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神曾應許亞伯拉罕的應許得到成就(1552217)。從創世到主的再來,所有得救的人都將聚到一起,那時這約必得成就。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四20~2820~28這一段所說的狀況,跟「所羅門」的名字意義一樣,是所羅門治理下以色列國享有的「平安」。沒有戰爭,安居樂業,衣食充足。――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所羅門的富強:以色列在所羅門統治期間經歷太平盛世,富裕繁榮,應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參串23)――《串珠聖經注釋》

         王國的繁榮:在此表明了如何實踐所羅門在基遍從神得到的應許中對財富的祝福(313)。這種對財富的祝福,與所羅門從神所得到的智慧息息相關。在外交(2124)、經濟(2223),國防(26)上,所羅門王國獲得如此驚人的繁榮,最終是所羅門智慧之統治的結果(當留意2124節中重複的所羅門統管諸國)。在許多側面上,所羅門的王國預示將來因著耶穌基督而到來的彌賽亞王國:①所羅門王國裡有很多百姓(20),彌賽亞王國的百姓更多(79);②所羅門王國的領土寬闊(21),但彌賽亞王國的領域更廣(72811;啟1115);③在物質上,所羅門王國享有一時的繁榮、和平(202425)。在彌賽亞王國裡卻享受永遠的喜樂、和平(1417;啟716);④所羅門王國有忠心耿耿的臣僕(2728),同樣,在彌賽亞王國以24位長老為首的眾百姓敬拜在神面前(410117910)――《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和平的君王管理著和平的國度,百姓「都吃喝快樂」(20)、「安然居住」(25),應驗了神賜給所羅門的「富足」(13)。這樣的光景正是將來彌賽亞國度的影兒。但作者卻隻字不提百姓的屬靈光景,暗示物質的豐富中隱藏著屬靈的危機。作者也兩次提到「所羅門在世的日子」(2125),表明這些盛況在本書完成的時候已經不復存在。這些先知筆法不住地提醒我們:所羅門的國度只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十1),地上的物質無論如何極大豐富,都不能使亞當的後裔脫離罪的捆綁。以人為王,永遠也不能實現神的國度;只有在以基督為王的彌賽亞國度裡,「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9)──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21「所羅門統管諸國,從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邊界。所羅門在世的日子,這些國都進貢服侍他。」

         此節在 MT 中為新的一章之開始(其五章1~14節=英文譯本中之四章21~34節,耶路撒冷譯本亦如是)。其國度由大河(幼發拉底河)……直到埃及的邊界(REB 譯為 'frontier' ;八章\cs1665節則為 Wadi el~Arish「艾爾亞裡西小河」或作「埃及小河」);參:創世記十三14~17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然而其中有些地方很快便因以東(王上十一14~21)及大馬士革(王上十一23~25)叛變而失去167。大衛已控制了亞蘭地(撒下八3~8,十1619)、哈馬(撒下八9)及非利士地(撒下八1),所羅門與腓尼基人應當也已聯盟(王上五24)。進貢(希伯來文:minh]a^ 包括「贈品、禮物」,可能並不表示定期上貢。──《丁道爾聖經註釋》

         “大河”。幼發拉底河。所羅門幾乎統治整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821節的腳註,並注意前文的埃及河跟這裏的“埃及的邊界”並不一樣。參看第八章65節的腳註,前文指埃及的艾亞利詩河道(Wadi el~Arish)――《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所羅門時代,以色列的版圖,如神當日所應許,“自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創十五18),“從曠野…,到大海日落之處”(書一4)。本節在“大河”即“伯拉大河”,也就是幼發拉底河。“非利士地”指沿地中海岸一帶的土地,在西邊“大海日落之處”,本為非利士人所居。“埃及的邊界”即埃及小河,為巴勒斯坦和埃及的界河。

    以色列人只有在所羅門王時代才達到這理想的版圖。前王大衛開疆辟土當然功不可沒。――《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大河」:指伯拉大河(即幼發拉底河)

          「埃及的邊界」:大概是指埃及小河(345; 見王上865)――《串珠聖經注釋》

         有些批評家認為有些誇大了以色列版圖的廣闊,我們可以通過以下的事項見證聖經記載的確切性。當時,東方美索波大米地區沒有強大之國的勢力,南方的強國埃及也極削弱。在這種國際事態中,以色列在不受外界影響的情況下足以擴展領土,埃及王把女兒許配給所羅門(31),也暗示著當時所羅門王國的強盛。 統管諸王:意味繼續維持對大衛王時征服而得到的摩押、瑣巴、大馬色,以東等的支配(撒下82~14)。所羅門當時統治的以色列王國影響力可分為三個區域:①王國中央有與征服迦南地時相同的本土;②周圍有朝貢的以東、摩押、亞捫、亞蘭、大馬色等國,他們都由中央政府所治理(撒下8614),或在中央政府的統治下由地方王族所治理;③以非利士為首的北部諸王國答應受所羅門統治。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的疆界雖然很大,但都是大衛留給他的。所羅門時代以色列的版圖是「從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邊界」(21),應驗了神的應許:「自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創十五18),「從曠野和這黎巴嫩,直到幼發拉底大河,赫人的全地,又到大海日落之處」(書一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大河」(21)指幼發拉底河。「埃及的邊界」(21)指埃及小河。「非利士地」(21)指地中海沿海平原。──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統管諸國」(21),指所羅門帝國包括一些半獨立的藩屬小國,如非利士、亞蘭、亞捫、摩押、以東等。──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4:21 所羅門時代以色列的版圖由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幼發拉底河) 15:18 ,從曠野到大海日落之處 1:4 。而與埃及的界線,一般認為就在「埃及小河」。

         ◎所羅門的疆界雖然很大,不過都是大衛留給他的,所羅門王本身沒有為擴大疆界進行什麼戰爭。――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21 所羅門王國的版圖將所羅門的王國形容為從東方的大河(指幼發拉底河在艾瑪爾地區轉北的部分)起,直達埃及邊界的阿裡什幹河為止的用意,是表現所羅門統治地區的廣大,顯出它與申命記第一章和約書亞記第一章盟約的應許之地相符。從亞喀得王撒珥根年間(主前第三千年紀),直至後期的亞述統治者為止的美索不達米亞年表,都陳述了他們王國的範圍。這些記載通常反映了君王在固有土地以外的征戰,或延伸經濟霸權,向鄰邦和行商索要貢品和關稅的功績。其實所謂「控制」或「疆界」是有好幾個程度的。經文雖無詳述所羅門在不同的地區行使多少的控制權,但幾個不同的關係仍是可以看出來的。除了從但到別是巴的傳統領土外,所羅門尚有行省(征服的國家,如:摩押、以東、亞捫),藩屬(朝貢,但仍歸本國人統治,如:哈馬、瑣巴、非利士),和盟友(條約夥伴如:埃及和推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22「所羅門每日所用的食物:細麵三十歌珥,粗麵六十歌珥,」

         “歌珥”等同6.25蒲式耳,或58加侖。――《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關於所羅門維持王宮的費用,看﹤參考資料﹥“所羅門王朝的政改”條。他有妃七百,嬪三百,未計子女;添上官吏和他們的家室,以及招待群臣和國賓,費用龐大不難想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歌珥」:約等於二百二十公升。――《串珠聖經注釋》

          90歌珥(希伯來語)是約19800升。 每日所用的食物:如此看來,所羅門王宮裡有14000名左右的常勤者(Thenius)――《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歌珥」(22) 10 伊法或 10 罷特,等同于1賀梅珥,約等於220升。大約能供應1萬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細麵」(22)是指特別加工研磨的上好麵粉,「粗麵」(22)指一般的麵粉。──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歌珥」:度量衡單位,約等於220公升,為 10 伊法或 10 罷特,等同於1賀梅珥。30歌珥就是6600公升,60歌珥就是13200公升。

         「細麵」、「粗麵」:「細麵」是指特別加工研磨的上好的麵粉,「粗麵」是指一般的麵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22 日用的食物每日供奉給所羅門宮廷之五穀和肉食的數量,與其他和埃及法老同等的君主相若。本節所用的埃及語借詞(歌珥=賀梅珥=6.3蒲式耳),顯示這句話的格式,可能是模仿埃及、迦南,或非利士諸國的官方記錄。留意所列的食物全部都可在糧倉囤放,或在草場或圍欄畜牧,直到食用之時為止。時鮮食品他們也吃,但(除油以外)卻不會記明數目重量,在馬里文獻食物分配明細帳一類的行政檔中出現。後者詳細記錄分配給奴隸、官員、到訪要人之食物的確實數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22~23歌珥(NEB 譯作 'kor' )是一種容量的「度量衡」( 'measure' RSV),一如賀梅珥(homer)一樣等於6蒲式耳(bushels220公升),亦即185蒲式耳細麵(希伯來文為 so{let[,一種奢侈品)375蒲式耳粗麵(一種帶殼的大麥,希伯來文 qa{mah])。大多數的牛是已養肥的,有些是關進畜舍養肥的(JB 譯為「被飼養肥」的),但也有在草場上養肥的(JB 譯為「放牧」)。鹿〔AV 譯為「牡鹿」(harts)NEB 譯為「牡鹿」(stags)〕及其他的動物為奢侈品,是肥禽,包括鵝、珠雞、雌禽及養肥了的杜鵑鳥(JB)。──《丁道爾聖經註釋》

         4:22~23 所記載供奉給所羅門宮廷之五類與肉食的數量,和埃及法老相近。本節所用的埃及語度量單位「歌珥」,表示此處的記載,可能是模仿埃及、迦南,或附近國家的官方記錄。此處所列的食物都可以在糧倉長期存放,或在王宮附近畜牧,直到食用之時為止。――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3「肥牛十隻,草場的牛二十只,羊一百隻,還有鹿、羚羊、麅子並肥禽。」

         肥牛:指肥肉牛, 草場的牛:指放牧的牛。如果說每一隻所取的肥肉牛30kg,草場的牛200kg,羊35kg,那麼本節中所講述的肉量已超過了10t。從中可估計到所羅門王國的經濟富裕。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肥牛」(23)是特選養肥的牛,「草場的牛」(23)指一般的牛。──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的王宮每年要消耗1252噸細面、2505噸粗面,3650只肥牛、7300只草場的牛、36500只羊,大約能供應1~1.5萬人。──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鹿、羚羊、麅子,並肥禽」(23)是野味,無法定量供應,所以沒有記錄供應數量。──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鹿」:「公鹿」、「雄鹿」。

         「麃子」:「雄麆鹿」,「一種淡紅色的鹿」。

         「肥禽」:「被養肥的飛禽」。

         4:23 中,牛與羊都是飼養的,肥牛與草場的牛可能與「細麵、粗麵」的分別一樣,肥牛是特選養肥的牛,草場的牛就是一般的牛隻。這些可以定量供應王宮,但是後面的「鹿、羚羊、麃子,並肥禽」應該就是野味,無法定量供應,所以沒有紀錄供應數量。――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4「所羅門管理大河西邊的諸王,以及從提弗薩直到迦薩的全地,四境盡都平安。」

         此節並非只是重複第21節,大河西邊(Transeuphrates)是指由巴比倫角度來看的希伯(Eber na{ri)地帶(拉四10~11),是提弗薩(Tiphsah,希臘文為 Thapsacus,現在的Dibseh),亦即幼發拉底河之「淺灘」,亦即所羅門王國的東北邊界,一如迦薩(GazaAV  'Azzah' )是其西南邊界一樣。──《丁道爾聖經註釋》

         “提弗薩”是幼發拉底河西面的一個大城。――《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提弗薩」:位於東北部伯拉大河之南岸。

          「迦薩」:是南面非利士地西岸的城市。此二地總括了所羅門所統治的版圖。――《串珠聖經注釋》

         四境盡都平安:所羅門不用武力支配其他列國乃是因著強大的國力,以和平來治理他們。所羅門的這種形象預表“和平之王”耶穌基督(96)――《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提弗薩」(24)位於幼發拉底河南岸,是所羅門王國的東北邊界。「迦薩」(24)位於非利士地,是所羅門王國的西南邊界。「從提弗薩直到迦薩的全地」(24),是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方向來看所羅門所統治的版圖。──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提弗薩」:字義是「穿越過」,位於幼發拉底河旁。可能就是Thapsacus

         「迦薩」:字義是「強壯」。非利士人的一個城市位於巴勒斯坦的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4~25提弗薩為幼發拉底河西岸的大城。迦薩在巴勒斯坦地最西南,位於埃及邊界上。“從提弗薩直到迦薩”,包括了進貢之國在內的疆去。等於從前說“從但到別是巴”(士二十1;撒下二十四2),都是從極北到極南之地的“全國”的意思,不過現在國土範圍已大了許多。但在約但河之北端,別是巴在迦南地的邊緣。――《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王上四25「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

         傳統上從但到別是巴是指巴勒斯坦的全地(十二29~30,參:士二十1)四境盡都平安(24)一句很特別,顯示所羅門藉著協約控制四方(missab[i^b[,希伯來文聖經第4)「所有經過的人」(`ab[a{ri^m),並非只是「國境內盡都平安」(JB)。在他的國際貿易中(參十28~29)已強調由一國至另一國的運輸了。倚靠神(LXX elpizo%,「盼望」)安然居住,與申命記十二10遙相呼應。惟有神才能保守人安然居住(詩四8;箴一33;申三十三1228)。──《丁道爾聖經註釋》

         “ 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表示悠閒狀態的一句諺語(彌四4)――《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但」和「別是巴」:分別代表當時以色列北方及南方的邊界。

          「在自己的 ...... 居住」:是國泰民安的描寫。――《串珠聖經注釋》

         「從但到別是巴」(25)指以色列地的最北到最南端。這個短語從士師時代開始出現,到撒母耳、掃羅、大衛、所羅門的日子一直使用,來表示以色列全境。南北分裂之後,這個短語就不再使用了,直到希西家呼籲百姓「從別是巴直到但」(代下三十5)來耶路撒冷參赴逾越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25),是以色列人經常使用的形容安寧富足的一句短語(彌四4;亞三10;王下十八3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從但到別是巴」:指以色列地的最北到最南端。也就是以色列全境。――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25 自己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這是一句經常出現在歷史年表和不少先知書中的成語,象徵以色列安樂繁榮。當神震怒之時,相反的事便會發生。葡萄樹和無花果樹與和平一同毀滅。這個慣用語所指的,是使人有餘暇享受人生的安全和中等富裕環境。葡萄樹和無花果樹能夠遮蔭和結果,享受這些樹木表示有遠景展望,因為兩者都要一定的年數才開始有出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26「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還有馬兵一萬二千。」

         四千棚(NIV,呂譯;和合:「馬四萬」;「棚」希伯來文是 ~uro^t[REB作「廄」)是按照七十士譯本的歷代志下九25(希伯來文、和合、RSVREB皆作四萬),以合一千四百輛戰車之需(26),每一輛需要兩匹,再加一匹後備。但是該字解為「套軛」(team~yoke)更貼切169。在主前八五三年,北國亞哈王曾提供了兩千輛戰馬車。一萬兩千匹馬(paras%),該希伯來字可代表「馬」也可指為「馬匹和騎兵」(參:新譯)170。──《丁道爾聖經註釋》

         似乎沒有人關心所羅門這樣做是違背神的話(申一七16)。“四萬”大概應作四千(代下九25)――《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馬四萬”:《代下》九25作“四千”。此處當屬抄寫錯誤,應為“四千”。十26說所羅門有戰車一千四百輛,依每車用三馬來拉(兩馬拉車,一馬備用),“四千”為合理之數。――《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套車的馬」:指拉戰車的馬。

          「四萬」:有古卷僅作「四千」(參代下925)――《串珠聖經注釋》

         套車的馬四萬:代下925中記載為“四千”。若從馬兵數字(12000)來考慮,歷代志下的記載像似對的。諸多學者一致認為這是因抄寫的人把4千誤抄為4萬,而引起的。所羅門有如此浩大的軍事裝備,是為了鞏固和平的局面,並非為侵略戰爭而準備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套車的馬」(26)指拉戰車的馬。「四萬」(26)原文可能是「四千」(代下九25)。所羅門「有戰車一千四百輛」(26),「還有馬兵一萬二千」(26)輪流當值,所以「四千」匹馬比較符合比例。這些戰車和馬都是從埃及進口的,價值一百四十四萬舍客勒銀子(29),相當於全國一百三十萬成年男子一個月的工資(撒下二十四9)。在和平時期維持這麼多的馬匹和車輛,給百姓增加了極大的負擔(28)──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神早已吩咐以色列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申十七16),但所羅門卻不放心神為自己爭戰,自作聰明地大量加添馬匹,倚靠軍事力量來獲得安全感。神又吩咐以色列的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申十七17),但所羅門卻對龐大的軍事力量還不放心,又立了一千妃嬪(十一3),用政治聯姻來建立關係網。實際上,當時以色列周圍的列國都陷入青銅時代崩潰時期(Bronze Age Collapse,主前1200~900):南方的埃及進入後王朝時期,國力衰弱,無力對外擴張;北方的亞蘭分裂成許多小國,臣服於以色列;而美索不達米亞的亞述正處於衰弱時期,要到九十年後新亞述帝國的那西爾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主前883859年在位)時期才開始對外擴張。因此,神已經使所羅門「四圍平安,沒有仇敵,沒有災禍」(4),並且早已應許「必堅定他的國」(撒下七12)。既然所羅門執意要建立龐大的軍隊,神後來就興起以東的哈達和亞蘭的利遜與所羅門為敵(十一25),證明這些馬兵只是擺設,毫無用處。──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套車的馬四萬」:原文應該是「 戰車用的馬棚四萬個」。代下 9:25 作「四千棚」。如果參考王上 10:26 的數量,「四千」這個數字應該比較合理,此處的「四萬」就是文士抄寫錯誤。――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26 車馬戰車每輛一般需馬三匹,兩匹拖拉,一匹後備。三匹馬照例同廄,是以一萬二千匹馬(和合本:「馬兵」),四千馬廄(和合本:「套車的馬四萬」),正合比例。這數目表示戰車可以多至四千輛(但有些馬匹可能供騎兵使用)。然而按照列王紀上十26,所羅門戰車共有一千四百輛。這戰車數目雖大,卻及不上西方列王主前八五三年於誇誇(Qarqar)之役迎擊亞述時,亞哈所派遣的二千輛戰車(見二十二1的注釋)。主前十三世紀時,赫人及其盟邦集結了二千五百輛戰車,在加低斯之役中迎戰蘭塞二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27「那十二個官吏,各按各月供給所羅門王,並一切與他同席之人的食物,一無所缺。」

         “一切與他同席之人”。王宮裏可能供養四千至五千人。――《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一切與他同席之人」(27)包括所羅門的妃七百、嬪三百(十一3),加上她們的子女、僕人,宮廷開支非常龐大。──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27~28這裡所說的供給(參:希伯來文 ku^l,「盛」,賽四十12)以及耶利米所說的「含忍」(klkl,參:亞喀得文 ka kkaltu)意指不斷地供應,以至於他們「一無所缺」(AV),可能更好的解釋是當「任何人來」(haqqa{re{b[)王席求食之時,「絕對不會因為任何理由被拒絕」(亞喀得文 ada{ru `dr 意為「衰落」)其他的馬(希伯來文為 rekes%)並非「單峰駱駝」(AV)快馬(RSV,和合),而是與其他戰車馬隊一同奔跑受訓或作後備的馬(參:JB 的「馱馬」)。──《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四28「眾人各按各份,將養馬與快馬的大麥和乾草送到官吏那裡。」

         快馬:是優質的馬,用於傳王令或傳信息(81014)――《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麥」(28)是窮人的食物(士七13;約六9),也用來喂馬。「馬與快馬」(28),可能分別指拉戰車的馬和送信的馬。──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馬與快馬」:一個是「戰車馬」,一個是一般的馬。――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9「神賜給所羅門極大的智慧聰明和廣大的心,如同海沙不可測量。」

         「廣大的心」:即博學多才。――《串珠聖經注釋》

         廣大的心:指包括諸方面知識的智性能力,即“知識淵博”。他知識淵博如“海沙不可測量”,這雖然是種誇張手法,但這是對所羅門智慧聰明的最適當的形容。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有智慧,卻沒有「敬畏耶和華的靈」(賽十一2),所以一面建立龐大的軍事力量,一面到處政治聯姻,國度一時非常穩固。但好景不長,神很快宣告:「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十一1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廣大的心」(29),指博學多才。──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四29~30 4:29~30 說明所羅門的智慧超過兩大文明古國百姓的智慧。――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29~34所羅門才智無雙:所羅門的聰明智慧實在無與倫比。――《串珠聖經注釋》

         神與文化的關係:本文記述了所羅門在文化上的智慧。現今,當面對墮落的世俗文化風潮時,信徒可能對文化藝術產生極大的懷疑而公然持排斥的態度。但是,如本文所闡明,所有文學、藝術的根源在於神,所以不要盲目排斥墮落的文化,兩者是絕不可分離的。因此,信徒要把福音傳到地極(18),同時要積極參與開發及運用從神而來的文化(1136)――《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四30「所羅門的智慧超過東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

         “東方人”指住在以色列地以東沙漠中的亞拉伯人和東北邊的米所波大米人。這些人和埃及人都以智慧見稱。――《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東方人」:可能指米所波大米或阿拉伯人,亦可能包括以智慧聞名的以東人(參耶497; 俄8)――《串珠聖經注釋》

         東方人:是指亞拉伯人,即指瑣巴、以東、提幔人(497;俄18)。這些人的智慧是格言式的,是精神性的。相反,埃及人的一切智慧:是科學性的,物理性的(19113112;徒722)――《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東方人」(30)指住東方沙漠中的阿拉伯人和美索不達米亞的亞述、巴比倫人。「東方人和埃及人」(30),包括古代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兩大文明發源地。──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東方人」:一般指米所波大米兩河流域的的亞述、巴比倫民族。――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30 東方人的智慧智慧在古代近東是歷史悠久的傳統。埃及哲人蒲他霍特普(主前2450)和阿曼尼摩比(約主前1100),和亞述名臣阿希卡爾(約主前700)等人的箴言,部分與聖經的箴言書相呼應。此外較長篇的智慧書卷如:約伯記、傳道書等,無論格式還是內容,都類似埃及《自殺論辯》(Dispute over Suicide;約主前2100),和巴比倫《有關人生苦難的對話》(Dialogue about Human Misery;約主前1000)。即使是比較經典的史詩如:《吉加墨斯迴圈》和《伊施他爾下陰間》,也包含了智慧文學的成分,探討人類必死和對個人成就之關注等問題。這是極為浩瀚的文學和傳統,所羅門的智慧超過這些先哲,是絕不簡單的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31「他的智慧勝過萬人,勝過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大的智慧,他的名聲傳揚在四圍的列國。」

         這些智慧人是誰,我們不得而知。――《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以斯拉人”意為“本地人”或“迦南土人”,本節所舉的以探、希幔等,可能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前當地著名智者。但《代上》二6也記有這四人的名字。說他們是謝拉的兒子。大衛的樂師中也有叫希幔和以探的。他們是否為同一人,甚難確定。不過,這些人可能是傳統智慧的象徵,就象希臘人以伊索(以《伊索寓言》見稱)為智者的象徵一樣。――《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以斯拉人」:可能是指謝拉的後代(見代上26; 「以斯拉」與「謝拉」於原文以相同字母寫成)――《串珠聖經注釋》

         在此涉及的賢人是代上26中的人物。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大」(31)可能是當時智慧人的代表,背景不能確定。──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以斯拉人」:字義是「本地人」,可能是個城鎮名,也有可能是「本地人」的意思。不過 89 也標示是「以斯拉人以探的訓誨詩」,因此比較可能「以斯拉」是一個城鎮的名字。

         「以探」:字義是「堅忍」。

         「瑪曷」:字義是「舞蹈」。

         「希幔」:字義是「信實的」。

         「甲各」:字義是「支撐」。

         「達大」:字義是「知識之珠」。

         ◎這裡算是「錦上添花」,整個國家已經平安了,君王還有過人的智慧,可以讓大家了解更多事物。――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四32「他作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

         箴言被收集成書;這些 ma{s%a{l 包括比喻、明喻、暗喻、箴言謎語,這些自主前三千年以來已經是非常普遍。米索不達米亞及埃及都有大量文獻證明這種與所羅門的作品相似的傳統。聖經中的箴言書據說含有所羅門的五百八十二條箴言。古代的詩歌乃以其第一行為根據分類。有關所羅門及情詩,請參雅歌175。──《丁道爾聖經註釋》

         所羅門許多“箴言”都記載在舊約的箴言裏。他的一些“詩歌”可能反映在雅歌裏。――《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所羅門寫的箴言只有一部分保留在《箴言》書中。傳統認為他也是《傳道書》和《雅歌》的作者。――《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一千零五」:有古卷作「五千」。所羅門所作的箴言和詩歌。參串39 40――《串珠聖經注釋》

         箴言三千:舊約的箴言共有919節,其中所羅門作的箴言大約為773節。所以說,至今留下的所羅門箴言約為1/4。 詩歌一千零五首:聖經中有雅歌,詩篇72127篇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作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32),只有一部分保留在《箴言》中。傳統認為他也是《傳道書》和《雅歌》的作者。──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32 箴言三千句這些「箴言」(原文:mashal,正是箴言書在希伯來原文聖經的名稱)是古代近東的一種體裁,其特色是以簡短精練的句子,表達實用而普及的價值觀念。三千是大約的數字,所形容的是他所講述之箴言的數量,不是所撰作的數量。智慧古今皆然,往往是研究和搜集資料的結果,不是想像力的反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32 詩歌一千零五首古人不時使用某數加一的遞增,或約整數加一或加一個數位的方式(見:箴六16;摩一3),來表達「更多」的概念。但本節的「五」字卻甚少如此使用。人所共知的《一千零一夜》,是這種近東表現方式的另一個例證。主前二○○○年左右吾珥王舒珥吉亦有文名。在讚美自己的詩歌中,他自誇所受的教育和文學技巧,並且自稱是首席御用樂師。──《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33「他講論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樹直到牆上長的牛膝草;又講論飛禽走獸、昆蟲水族。」

         巴比倫經文中有草木動物等名單176,箴言(參:箴六6~8,二十六2~311,二十八115)及寓言(士九8)中也有提及。這類名單的編纂正好可作為學校的實習方案。──《丁道爾聖經註釋》

         “黎巴嫩的香柏樹”是既高又華麗的大樹,牛膝草則為極小的植物。本節似是描寫他知識之廣,用草木鳥獸來闡述人生哲理,說出大家喜聽的“智慧話”(3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香柏樹」:以高大聞名(參賽213; 結313; 摩29),與牆上之牛膝草成一對比。這裡的意思是:所羅門對各類花草樹木,不論大小,均了如指掌。――《串珠聖經注釋》

         飛禽走獸,昆蟲水族:是聖經中對一般動物的區分法。聖經中有以動作來區分的方法(62076),但更多的是按棲息類來區分(120~2328)――《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黎巴嫩的香柏樹」(33)非常高大,「牛膝草」(33)非常矮小。「昆蟲」(33)原文是「爬行生物」。33節描寫他知識之廣,對各類花草鳥獸,不論大小,均瞭若指掌。──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昆蟲」:原文是「爬行生物」。――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33 植物界古代有關植物的智慧與今日植物學家所研究的不同。口頭傳講的草學知識是他們的課題之一,除了藥物功用以外,工業(染料)和食用價值也在他們興趣範圍之內。其他文化更會包括不同藥草的法術功能。植物智慧的另一個專題是農務──即農夫對種子、種植、培植、施肥、收穫的知識。但由於本節是在討論箴言、詩歌時,談到所羅門的智慧以樹木為物件,這智慧的表達方式比較可能是在使用樹木的比喻,或含有智慧教訓的寓言。講述這種比喻必須深切認識樹木和灌木的特性,舊約(士九8~15)和古代近東(如:垂絲柳和棕樹的蘇美寓言)都有其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33 動物界新國際本雖然使用「形容」、「教授」等動詞,希伯來原文只說他「談及」(和合本:「講論」)動植物。上節已經提過,他憑著對物性的深切認識講述故事──有關動物的比喻和寓言,目的是教授智慧。伊索並不是第一個使用這種文體的作者。

  在所羅門之前一千多年,蘇美人已經將動物用在辯論和寓言之中了。「蛇與鷹」是現存亞述寓言中最有名的一個。此外,古埃及(如:《阿曼尼摩比的教訓》)和美索不達米亞(如:主前第一千年紀亞蘭文的《阿希卡爾的教訓》)的智慧言語,也充斥著有關動植物的模擬和比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四34「天下列王聽見所羅門的智慧,就都差人來聽他的智慧話。」

東方人表達智慧的方式有口頭也有書寫,藉著賢人達士穿梭往返於宮廷之間而傳達之。LXX的加上「他也收受禮物」,這是當時的風俗(參:十1~6)。──《丁道爾聖經註釋》

         天下列王……都差人來:有些人臆測這些來訪者不是諸王,而是大使(LB索性這樣地意譯了)。但是101~10記載說瑣巴女王親自訪問所羅門,代下92324記載說天下列王親自帶著禮物來訪聽他的智慧話。如此看來,可能有時是王親自來訪,有時是派大使來。這些人來訪的目的大概都是學習所羅門卓越的政治、外交方面的才能或為了建立通商協政。總之,所羅門的箴言預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基督耶穌(1916)――《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天下列王聽見所羅門的智慧,就都差人來聽他的智慧話」(34),原文直譯是「列國的人都來聽所羅門的智慧,並從聽見他智慧的地上列王那裡來聽所羅門的智慧」。這應驗了神賜給所羅門的「尊榮」(1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蒙神賜下「極大的智慧聰明和廣大的心」(29),能夠治理國度,但這樣的「智慧」卻沒有阻止他的心背離神(十一9)。因此,「智慧」並不能使人得救,人若沒有敬畏順服神的心,擁有「智慧」,也不一定能行出「智慧」。──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即使是所羅門這樣的「智慧」,列王也願意尋求,「都差人來聽他的智慧話」;因此,「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太十二42),我們若「信基督耶穌」,就能「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4:34 直譯是「列國所有的人從聽見他(指所羅門)智慧的地上列王那裡來聽所羅門的智慧」。――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思想問題(第四章)

 作者對所羅門的貢獻(3~4)有什麽評價?

他的統治為百姓帶來什麽利益?

按作者所見,國家昌盛的主要原因何在?

 ──《串珠聖經注釋》